“塞斯曼想利用我们追查到主谋和掘墓者,所以他才那么想去停尸间看看尸体,所以他才跟踪我。诱饵,他拿我当诱饵。”
复仇……
“这个本子……他借着这个记事本来纾解悲伤。”帕克俯下身去肃穆地拉上黄布,遮住死者的脸。
“打电话给卢卡斯吧,”他对凯奇说,“跟她通报消息。”
在FBI总部,玛格丽特·卢卡斯坐在位于宾夕法尼亚大街上的员工大厅里,向副局长报告案情。副局长外表英挺,留着政治人物常见的短色灰发。她听说掘墓者出现在国家广场,也传出枪声,自己迫切地想赶过去,无奈她是本案的总指挥,按规定必须在局里坐镇,随时向高级长官报告最新进展。
她的电话响起。她赶紧接听,出于迷信,心中不愿对掘墓者能落网有所期待。
“我是卢卡斯。”
“卢卡斯。”凯奇说。
她立刻听出他们已经逮到枪手。这种语调在警察入行初期就能听懂。
“是死是活?”
意为逮捕还是击毙。
“死了。”凯奇回答。 棒槌学堂·出 品
卢卡斯差点说出感恩节的祷告词。如此感谢上帝,这是她五年来的头一遭。
“另外,再听听这个,最先打伤他的人是市长。”
“什么?”
“没错,就是肯尼迪。他开了几枪,拯救了大家。”
她将这个消息转述给副局长。
“你没事吧?”她问凯奇。
“还好,”凯奇回答,“躲子弹的时候跌断了一根肋骨而已。”
她的心头却紧缩起来,因为她听出了那种语调,那种空洞的嗓音。
杰吉,我是汤姆的妈妈……杰吉,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刚才航空公司打电话过来……哦,杰吉……
“什么事?”她赶紧问,“出什么事了?帕克怎么了?”
“不是,他很好。”凯奇探员轻声说。
“快告诉我。”
“卢卡斯,他打中了C.P.。我很难过,C.P.死了。”
她闭上双眼。长叹一声。一团怒火再度蹿遍全身。她气的是自己没机会在掘墓者的心脏位置射入一颗子弹。
凯奇继续说:“他甚至没来得及回击。掘墓者朝市长坐的地方开枪,C.P.只是不巧坐错了地方。”
是我叫他跟去的,她懊恼地想。我的天啊!
她认识C.P.已经三年了……哦,上帝啊……
凯奇接着说:“掘墓者打死了四个警察,我们也另有三人受伤。好像还有六个市民受伤,六七个市民失踪,不过没有发现尸体,大概只是跟家人走散了,一时找不到而已。对了,那个塞斯曼……”
“谁?那个想写书的人吗?”
“对。被掘墓者杀了。”
“什么?”
“他根本不是作家。我的意思是,他来这里的目的不是想写书。原因是掘墓者枪杀了他太太,他是利用我们来追查掘墓者的下落。可惜被掘墓者抢先一步。”
这么说来,今晚真是业余高手之夜,她心想。帕克、市长、塞斯曼。
“哈迪呢?”
凯奇告诉她,哈迪单枪匹马进攻掘墓者困守的大巴:“他靠得很近,占据了很不错的射击位置,打死掘墓者的可能就是他。不过实际情况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他没有受伤吧?”卢卡斯问。
凯奇说:“告诉你啊,当时他好像一心想送命,不过到了最后关头,他反而后退去找隐蔽。大概是决定多活几年吧。”
就和我一样,被“掉包”,卢卡斯心想。
“埃文斯在你那边吗?”凯奇问。
卢卡斯四下看看,发现博士居然不在。她还以为博士会来大厅跟她会合。“我不确定他人在哪里,”她回答,“一定还待在楼上,在文件室吧,或者是在危机中心。”
“把他找出来,告诉他这个好消息,向他道谢,叫他寄一张大大的账单过来。”
“我会的。我也会打电话通知托比的。”
“帕克和我想跟实物证据小组监视现场,大概四十五分钟后回局里。”
她挂断电话后,副局长说:“我准备去一趟国家广场。那边由谁负责?”
她差点说帕克·金凯德,却适时停口:“专员凯奇。他在越战纪念墙附近和实物证据小组一起在现场做鉴定。”
“待会儿要开个记者会。我会去向局长报告,他可能也想发表声明……卢卡斯,你今晚是不是错过了什么晚会?”
“假日而已,长官,错过了一个,明年肯定还会再来的。”她大笑,“也许我们应该把这句话印在T恤上。”
他微笑以对,忽然神情一凛,问道:“我们那个告密证人情况怎样?有没有人继续恐吓他?”
“摩斯吗?好一阵子没去看他了,”她说,“不过我一定得去看看他。”
“你认为他会出什么情况吗?”副局长皱眉。
“那倒不会,只是他欠我一瓶啤酒。”
在无人的文件室,约翰·埃文斯博士合上手机的翻盖,关掉电视。
看来他们击毙了掘墓者。
新闻报道的信息十分有限,但根据这些消息,埃文斯判断现场死伤人数极少,不如地铁扫射案也不如游艇枪击案。尽管如此,从电视画面来看,宪法大道宛如战场,硝烟弥漫,停了近百辆救护车,有人躲藏在车子、树木、树丛后面。
埃文斯穿上厚重的毛皮外套,走向文件室的角落,将沉甸甸的热水瓶收进背包,搭在一边肩膀上,然后推开门,步入阴暗的走廊。
掘墓者……多耐人寻味的家伙。全世界只有少数人像埃文斯对探员们分析的那样,属于“防分析型”的罪犯。
来到电梯前,他停下脚步,研究着大楼一览图,想确定自己的方位。他端详着地图,FBI总部远比他想象的复杂。
他的手指在下楼的按钮上空盘旋,在他按下之前,有人高呼:“嘿。”他转身,看见有人从另一部电梯走过来。
“嘿,你好,博士,”那人再次高呼,“你听说了吗?”
是那个年轻的警探,伦纳德·哈迪,刚才熨得一丝不苟的大衣已经沾上污渍与黑灰,脸颊上多了一道划伤的伤痕。
埃文斯按了“向下”的按钮,连按两下,很不耐烦。“刚看到新闻。”他告诉哈迪,一边耸了耸挂着背包的肩膀,让背包掉在臂弯里,博士闷哼一声,拉下拉链。
哈迪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那个染着污渍的背包,说:“对了,刚才我一时讲得太快,自愿去追捕那个歹徒,结果上场后变得有点疯疯癫癫,好像得了什么战场歇斯底里症。”
“是吗?”埃文斯说。他伸进背包,取出热水瓶。
哈迪接着自顾自地说着:“他差点儿就把我干掉了,把我吓出一身冷汗。我跟他大概只有三十英尺。看见他的眼睛,看见他的枪口。哦……能死里逃生,我突然间兴奋得要命。”
“说的也是。”埃文斯说。这该死的电梯到哪儿去了?
哈迪看了一下银色的金属瓶。“对了,你知道卢卡斯探员在哪里吗?”警探问,一面抬头望向阴暗的走廊。
“应该在楼下,”埃文斯边说边扭开热水瓶盖,“她去向什么人作报告,第九街的大厅。你不是刚从那里来吗?”
“我是从停车场进来的。” 棒槌学堂·出 品
博士取下热水瓶盖:“你知道吗?警探,你刚才跟大家提到掘墓者和平均派的时候,口气好像不信任我。”他转向哈迪。
埃文斯向下看,却看见一把装有消音器的黑色手枪。哈迪正举枪对准他的脸。
“不是信任不信任的事。”哈迪说。
热水瓶从埃文斯手中滑落,咖啡洒在地板上。他看见枪口发出黄色的闪光。这是他眼前最后的景象。
第四部 解谜大师
“笔迹”是对我最不利的证据。
——布鲁诺·霍特曼(意指林白幼子撕票案的呈堂证物)
第三十章
午夜十二点三十分
这位探员年纪还轻,能成为FBI雇员他至今仍喜形于色,因此奉命在跨年夜值午夜到第二天八点的班,他丝毫没有怨言。目前他正坐在总部三楼的FBI安全中心。
他不介意值班的另一个原因,是与他搭档的探员露易丝穿着紧身蓝色上衣与黑色短裙,而且正在跟他打情骂俏。
绝对是在打情骂俏,他敢肯定。
好吧,她只是在聊她养的猫。不过从肢体语言来判断,肯定是想勾引他。而且她穿的是黑色胸罩,在上衣里面若隐若现,也算是一种暗示。
他继续注视着他负责监视的十台电视屏幕,坐在他左边的露易丝则负责监视另外十台。屏幕连接的是六十余部监视摄影机,部署在总部内部和外围。摄影机拍下连续镜头,屏幕上的画面每隔五秒更新一次。
穿黑胸罩的露易丝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听他聊着父母位于切萨皮克湾的房子。对讲机忽然尖声响起。
不可能是萨姆或拉尔夫。这两人半小时前才和他与露易丝换班。他们持有全区通行卡,可以直接进来。
探员按下对讲机按钮:“哪位?”
“我是哈迪警探,特区警察局的。”
“哈迪是谁?”探员问露易丝。
她耸耸肩,继续监视屏幕。
“什么事?”
对方的声音传来:“我在和玛格丽特·卢卡斯合作办案。”
“哦,地铁扫射案是吧?”
“对。”
传奇人物玛格丽特·卢卡斯。虽然这名负责安全的探员才进FBI没多久,但他也知道有朝一日卢卡斯将成为FBI的首位女局长。他按下开门键,转身面对门口。
“我能帮你什么忙吗?”
“我好像迷路了。”哈迪说。
“常有的事。”他微笑,“你想去哪里?”
“我想找文件室,才去喝了杯咖啡,回头却找不到路了。”
“文件室?在七楼。左转。标志很明显。”
“谢谢。”
“这是什么?”露易丝突然说,“看,这是什么东西?”
她按下让摄影机停止扫描的按键,探员瞥向她。她指着其中一台屏幕,显示有人仰面躺着,距离这里不远,就在同一层。屏幕显示的虽然是黑白画面,但那人头部流出的一大摊东西却显然是鲜血。
“哦,我的老天,”她喃喃地说,伸手想拿话筒,“看起来像是拉尔夫。”
两人后方传来闷闷的重击声,露易丝抽动了一下,呻吟一声,上衣正面渗出血迹。
“呃,”她倒抽一口气,“怎么——”
又是砰的一声。子弹击中她的后脑勺,她往前扑倒。
年轻探员转向门口,举起双手哀求:“不要,不要。”
哈迪镇定地说:“放松点儿。”
“求你了!” 棒槌学堂·出 品
“放松,”他又说,“我只想问几个问题。”
“别杀我,求你——”
“好,”哈迪毋庸置疑地问,“你们的电脑用的是‘安检’软件,对吧?”
“我——”
“只要你如实回答我问的每个问题,我就不杀你。”
“好。”他哭了起来,“是安检。”
“哪一个版本?”
“六点〇。”
“如果没有按照正常空档登入,代号四十二会传到‘政际系统’,对不对?”
“对……哦,求你了,先生。”他瞟了一下身边的女人,她抽动了两下,鲜血涌进控制面板,“哦,上帝啊……”
哈迪不紧不慢地问:“你是半夜开始接班的?”
“求你了,我……”
“半夜是吗?”他再问,仿佛一位小学老师在教学生。
探员点点头。
“你第一次登录是什么时候?”
他痛哭起来:“十二点二十一分。”
“下一次必须登录的时间是?”
“一点零七分。”
哈迪看了墙上的时钟,点点头。
年轻探员的声音中充满恐惧。他接着说:“假日的时候,我们采用渐增式间隔法,所以第二次登录之后,我们——”
“无所谓了。”哈迪用安慰的语气对探员说,然后朝他头部连开两枪,按下开门键。
这人不是探员伦纳德·哈迪。伦纳德·哈迪是编造的姓名,他的真名是爱德华·菲尔丁。此刻他正朝电梯走去。
自动警报到一点零七分才会响起,时间充裕。
时间多得是。
这幢大楼里几乎空无一人,尽管如此,他仍以应该假装出的姿态走动。神态不慌不忙却心事重重。因此万一撞见少数留守的探员,他们只会瞟一下他的通行证,再从菲尔丁的神态来判断他没问题,让他继续前往他想去的地方办正事。
他深吸了一口气,嗅到工作室、办公室、停尸间的气味。能进入这里,令他亢奋不已,因为此地是执法宇宙的中心点,是FBI总部的走廊。他回想起一年前的往事。掘墓者喋喋不休地念叨,想去哈特福德艺术博物馆参观。菲尔丁带他去,而癫狂的掘墓者在一幅面作前站了足足一小时。那幅画是法国画家多雷【注】在《神曲》中的插画,描绘出但丁与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即将深入地狱的情景。而那幅作品正好能刻画出菲尔丁目前的感受,他仿佛正在参观地下世界。
【注】古斯塔夫·多雷(Gustave Dore,1832-1883),法国著名插画家。
他穿过一条条走廊,同时默默地对着小组成员说话。不是的,卢卡斯探员、帕克、埃文斯博士……我的动机不是为陈年往事复仇,也不是恐怖行动,也不是暴露社会不公正的一面。也不是贪婪。两千万?行了,我可以加码十倍。
不对,我的动机其实只是想追求一个完美的境界。
没错,所谓“完美的犯罪”是陈词滥调。菲尔丁撰写勒索信时参考了语言学,下笔时字斟句酌。他的参考书之一是《美国语言学期刊》,里面有语言学家撰文指出,尽管认真的文字工作者避免使用陈词滥调,但这些字眼本身别具价值,因为它们以大众普遍能理解的说法描述出基本的真理。
完美的犯罪。
这是菲尔丁的圣杯。
完美……这个词令他无比痴迷。完美代表了一切,从他熨衬衫、擦皮鞋、修剪耳毛的手法可以看出,从他犯案的布局与执行的手法可以看出。
假如菲尔丁具有法律方面的爱好,他会从事律师业,用其一生替那些犯下重罪的客户罗织完美的辩护。假如他爱好户外活动,他会自学所有登山技巧,以完美的手法独力登上圣母峰。
可惜他对上述的活动缺乏兴趣。
只有犯罪除外。
他想,自己天生全无道德观念,大概纯粹是偶然吧。就跟有些男人注定秃头,有些猫天生有六根脚趾一样。他认定自己的犯罪倾向纯粹是先天的,与后天无关。他的父母亲对子女呵护备至,唯一的缺点就是个性过于沉闷无聊。菲尔丁的父亲在哈特福德的保险公司担任主管,母亲是家庭主妇。他自小衣食无缺,从未受过虐待或性骚扰。尽管如此,他从很小就相信法律根本不适用在他身上。法律毫无道理。他不断思考着,人类为什么要束缚自己的手脚?为什么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事隔多年后菲尔丁才理解到,其实他天生就具有纯粹的犯罪个性,具有教科书上所说的最典型的反社会人格。
因此他一面在圣玛莉中学学习代数、微积分、生物学,一面练习着上天赋予他的任务。
他的中学时期有高潮也有低潮。
菲尔丁,纵火焚烧一个男孩的车子,就因为对方是他暗恋的女生的男友。菲尔丁因此进入青少年感化院——早知道应该把我的车子停在三四条街外。
菲尔丁,偷拍人妖在巡逻车上为警察口交,拿着照片向两名警官勒索却被打得半死——早知道就找个身强力壮的搭档陪同。
菲尔丁,喂肉牛吃一种酵母素,能在牛肉进行肉毒杆菌检测时出现阳性反应,借此勒索罐头大厂并得手——可惜他没前往交钱地点,因为想不出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取走勒索金。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
大学也让他提不起兴趣。本宁顿大学的学生有的是钱,但大家的宿舍门都不关,偷他们的钱不算什么挑战。他喜欢偶尔对骚扰女同学——以女生不认为自己被性骚扰的方式强奸对方,对他来说是一种挑战。菲尔丁看上的是挑战本身,而不是性交。到了大学三年级,他开始专心犯下他所谓的“干净的刑事案”,例如抢劫。不像强奸案那种“肮脏的刑事案”。他静下心来攻读心理学学位,梦想着逃脱这片和谐乏味的地方,进入真实的世界,让他能磨炼犯案技巧。
接下来的十年,菲尔丁重返康涅狄格州磨炼技巧,反复琢磨、锤炼。他犯的多半是抢劫案,不碰支票存提骗局,也不搞证券舞弊案,因为这些商业案件会让警方有迹可循。他也不碰毒品和劫机,因为无法单独作案,而菲尔丁从没碰到信得过的人。
二十七岁那年,他犯下了第一宗杀人案。
是临时起意,一时冲动犯下的案子,极不符合他的个性。他当时在哈特福德郊区的商场咖啡店享用卡布其诺咖啡,看见一个女人拿了一包东西走出珠宝店,目光闪烁,顾虑重重,这表明那包东西价值不菲。他上了自己的车,一路跟踪,开到环境荒凉的地段时加速将对方逼到路边。对方情急之下把那包东西扔给他,央求他放她一条生路。
菲尔丁站在女子的雪佛兰车旁,自己没戴口罩也没有掉换车牌。他相信自己在潜意识中是故意这么做的,就是想尝尝杀人的滋味。菲尔丁将手探进手套盒取出手枪,在她还来不及尖叫前对她开了两枪。
他回到自己车上,开回咖啡店,又点了一杯卡布其诺。他当时沉思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很多人犯罪时不会杀人,唯恐杀了人会更容易被追查出来。事实上,如果犯了罪之后杀人灭口,逍遥法外的概率反而更高。
尽管如此,警方有时很厉害,几度将他扭送至警局,但他最后都能获得无罪释放,只有一次例外。在佛罗里达的时候,他因持枪抢劫被逮捕归案,罪证确凿,难以否认,不过他请了高明的律师替他研究出减刑妙招,条件是菲尔丁必须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他很担心进精神病院服刑,但在戴德市立精神健康中心的那两年却令他眼前一亮。他能尝到犯罪的味道,他能嗅出犯罪的气息。里面的罪犯就算不是全部,也有大半人是因为律师反应快,以精神失常的理由进行辩护,因此改服治疗刑。只有愚蠢的坏人才会坐牢,聪明的坏人都住在医院里。
两年后,他在医疗评估委员面前表现优异,因此重返康涅狄格。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工作,他看中了哈特福德一家专门治疗有犯罪倾向病人的精神病医院,顺利入内担任助手。
他在医院结识了一个名叫大卫·修斯的病人,他是个耐人寻味的家伙。据菲尔丁判断,他原本大概人品还不错,只是后来在圣诞节那天醋意大发,刺死了妻子。这种凶杀案稀松平常,不过有意思的是,丈夫对着妻子的肺部猛戳几刀后,妻子居然跑向衣柜找出手枪,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射中了修斯的头部。
修斯的颅内神经发生了什么变化,详情菲尔丁并不清楚,但后来发生的事却令他吃惊。也许身为助手的菲尔丁是修斯手术后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两人之间产生了某种莫名其妙的关联。无论菲尔丁希望修斯做什么事,他都会照做。替他沏咖啡、替他打扫、熨衣服、煮饭。后来菲尔丁发现,修斯不只会做家务。一天晚上,菲尔丁对夜班护士露丝动手动脚,被她呵斥。她说:“混账,我一定会去投诉你的。”
事发不久,忧心忡忡的非尔丁喃喃地对修斯说:“那个露丝·米勒是个贱女人。最好有人能杀掉她。”
修斯说:“嗯嗯,好。”
“什么?”菲尔丁问。
“嗯嗯,好。”
“你愿意替我杀掉她?”
“呃。我……好啊。” 棒槌学堂·出 品
菲尔丁陪他在医院里散步,两人聊了很久。
第二天修斯出现在菲尔丁的办公室,浑身是血,手里拿着碎玻璃片,问他可不可以喝点浓汤。
菲尔丁替他刷洗干净,心想自己未免太不小心了,应该先规划好杀人的时间与地点,也应设想到如何逃脱才对。他认定修斯的利用价值很高,不值得浪费在这种小事上,因此教他怎么逃离医院,教他怎么去他在附近租下的小屋避风头。菲尔丁租下这间小屋的原意是方便自己下午带智障的女病人过来幽会。
就在这天晚上,菲尔丁终于想好了该如何善用修斯。
哈特福德,然后是波士顿,接着是怀特普莱恩斯,然后去费城。完美的犯罪。
如今他来到华盛顿。
犯下最完美的刑事案,他心想——不过转念一想,帕克这种语言学家肯定不喜欢这种多余的修饰语。
接下来的六个月里,他每天花将近十八个小时策划。他慢慢渗透FBI的警卫,假冒警察局研究与数据部门的年轻警探伦纳德·哈迪——选这个假名,是有心理学根据的。研究显示,“伦纳德”这个名字不具威胁意味,“哈迪”这个姓则令人联想到忠实的伙伴。他首先渗透FBI的特区外勤处,因为这个办事处负责侦办特区的重大刑事案。他结识了主任罗恩·科恩以及助理,进而得知主任即将出远门度假,也了解到发生大案时哪位下属能当上本案的“总指挥”——现在最流行这个字眼了。这个人非玛格丽特·卢卡斯莫属,而菲尔丁也早以渗透FBI的手法巧妙入侵了她的生活。
他晚上会在会议室过夜,假借要作报告,一本接一本地复印犯罪数据,然后趁着她去自动售货机买东西或上厕所时,偷看FBI内部的备忘录、电话簿、身份证明、程序手册。回到家里,回到墓端区的藏身处,他会上网研究政府设施、执法程序、安全系统——以及,没错,帕克,我也研究过外国移民的惯用语法。
菲尔丁打了数百个电话给设计FBI总部装潢的公司以及总务管理局、离职员工、外包服务供应商、安全专家,请教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聊聊捏造出来的员工聚会,拿着凭空想象的催账单理论一番。他通常能设法套出一条重大线索——比如说,总部大楼的配置、员工轮休表、出口与入口。他也套出了总部的监视摄像机的品牌与大致位置,得知警卫的人数与部署地点、通信系统。
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找出完美的替身——吉尔伯特·哈弗尔,是一个没有前科也几乎找不出过去记录的无业游民。他的想法天真,竟然认为像菲尔丁这样聪明的人也需要找搭档。要杀他灭口也很简单。
行动起来虽然费时费事。但是,追求完美需要耐心。
之后有天上午,掘墓者在地铁站杀得天昏地暗,菲尔丁出现在FBI的门口,热心想帮忙侦办,却因被安排在替补席上而适度地表现出愤懑不平。若碰上别的探员,保证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核查他的背景来历,打电话向市警局查证。但玛格丽特·卢卡斯却不会。她是个可怜的丧子的寡妇,知道伦纳德·哈迪即将成为无子的鳏夫,深受与她五年前相同的苦楚——如行尸走肉般活着。
她当然会不假思索地张开双臂欢迎他。
他的底细,一项也没被拆穿。
正如他所料。
因为爱德华·菲尔丁知道,今日打击犯罪的利器是科学家。即使是心理学家,在分析罪犯的想法时也常使用公式来把罪犯分门别类。这种做法往往忽视了犯罪者本身。他就知道这些探员相信不明歹徒已死,会全心专注在勒索信上,研究语法、笔迹、微量证物,也会用到电脑程序和精密仪器,却绝对不会发现真正的主谋就站在背后三英尺的地方。
他此时来到电梯前,电梯打开后他走了进去。然而他并没有按七楼的按钮前往文件室。他按的是B1。
电梯开始下降。
FBI的证物室是全美规模最大的证物储藏设施。
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通常会有一两名职员帮探员登记证据,有时候帮探员将较重的证物搬进保险柜区,有时也负责将扣押的汽车、卡车甚至是装在拖车上的船只开进与储藏室相通的仓库。
今晚有三名探员值班,这是副局长与卢卡斯共同作出的决策,因为里面摆放的某件证物价值不菲。
由于今天是假日,值班的两男一女显得相当轻松,在登记窗口附近喝咖啡聊篮球。两个男探员背对着窗口。
“我喜欢罗德曼。”男职员说。
“哦,不会吧。”另一男职员说。
“嘿。”菲尔丁边说边走向窗口。
“嘿,你听说国家广场的那个歹徒怎么样了吗?”女人问他。
“没听说。”菲尔丁说着,对准她的头就是一枪。
另外两人在拔枪时被射杀。其中一人只来得及将西格索尔的轻型手枪取出枪套。
菲尔丁伸手探进窗口,按下开门键。
他数了数,共有八架监视摄像机对准窗口、置物架与金库。只是摄影机拍摄到的画面传送至三楼安全室,可惜那里没有活人能观看完美的犯罪过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