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桑德斯医生觉得,玛莎·比利斯通小姐忽然颤抖了一下。
“我……我不喜欢这样。”玛莎·比利斯通小姐低声说道。
“是吗,这可是你自己想来的。”约翰·桑德斯医生无奈地说。
“噢,我会坚持的,但是,我们现在做什么?”玛莎·比利斯通小姐望着约翰·桑德斯医生,“你拿那个可怕的捕蝇纸,是要做什么呢?”
“我们要找到亨利·梅瑞维尔爵士。我说过,午夜的时候,我们会在这房子后面见他。我们本来应该寸步不移等在那儿,直到他发现事情真相。但是,那个警察正盯着我们,我们是什么都做不成了。”约翰·桑德斯医生遗憾地摇了摇头说,“拿捕蝇纸来,是要把它贴在窗户上,以便毫无声响地打碎玻璃——玻璃碎片会被粘在上面。现在我们不需要它了。我们穿过房子去后面吧。但是,此前,我想给你看一样东西。”
大厅里的地板仍然吱嘎作响。他带着玛莎·比利斯通小姐,轻手轻脚地走去前厅,那是那天早上,约翰·桑德斯医生和汉弗瑞·马斯特斯探长,见到辛·克莱尔夫人和丹尼斯·比利斯通爵士的地方。
落地窗没有关,光透过蕾丝窗帘照射进来,壁炉里的火燃烧着,整个房间里充满了壁挂和小摆设。一架大钢琴遮住了从外面射入的半数光线。琴盖上放着雕花玻璃水罐,里面盛满了水,还有一些大玻璃杯,这东西桑德斯还有印象。它们在幽暗中改变了模样。大厅里的钟表滴答作响,声音低沉。
“那个警察还在外面?”约翰·桑德斯医生小声地间道。
玛莎·比利斯通小姐蹑手蹑脚地走到窗边,扭头说道:“警察还在!……他站在人行道上,径直看着这幢屋子……”
“好,现在注意看。”
“你究竟要干什么?”玛莎·比利斯通小姐低声问道,“你今天看起来不太一样。你在干什么?”
“让你见识见识,”约翰·桑德斯医生得意地说,“生石灰和磷的真正目的。”
约翰·桑德斯医生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小瓶发白的粉末,是氧化钙或者生石灰,那是他下午才买到的。他走到一扇窗户旁边,轻轻拉起窗帘,打开小瓶,沿窗台撒了一些。之后,他给一个玻璃杯里装了点水,小心翼翼地把水撒到石灰上……
一股在大理石切割作坊里,才能够闻到的刺鼻气味,从窗帘的后面散发了出来。有层薄雾沿着玻璃升腾,房间愈加黑暗了。
“现在轮到另一扇窗户了。”约翰·桑德斯医生说道。房间里变得更暗,他担心玛莎·比利斯通小姐会尖叫。
“好了,”约翰·桑德斯医生对玛莎·比利斯通小姐说道,“你有没有注意到,那里发生了什么?两扇窗户就像结了‘一层白霜’一般,不过比起真的白霜,这个颜色还要暗一些。但是,外面的人——比如那个警察——他不会注意到有什么不同。他只知道,他看不清楚房间里面,尽管窗帘没有拉。除非从这里打出非常强的光,否则这间屋子,看起来就像空的……”
约翰·桑德斯医生得意地说着,小心翼翼地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了第二个小瓶,小瓶用羊毛套包着,一束微弱的黄绿色的光,忽然出现在了房间里,把人和家具都衬得诡异。这只小瓶里装的是磷。桑德斯举着它。
“现在你明白了吧?”他低声地问道,“这是超级大盗的手电筒。我今天才明白这一切。这种光线足以让人们,看清楚周围的情况,却不会跳动或闪烁,就像手电筒。现在假设我是盗贼,窗户已经被雾化处理,这点光从外面根本看不见。我可以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把这间屋子洗劫一空,而警察绝对不会知道,在这么一间面向大街、连窗帘都没有拉上的房间里有人。对一个现代化的强盗而言,生石灰和磷是工具箱里,最简单方便的道具。”
那束微弱的黄绿色光芒,让周围一切都显得有些扭曲。玛莎·比利斯通小姐的脸,仿佛不再是桑德斯医生所熟悉的那样。约翰·桑德斯猜想他自己的样子,也会有一些不同。他站到了钢琴旁边,磷火的光芒让雕花玻璃水罐和木制钢琴,显现出了不同的色调。
“但是……”那个女孩儿压低了声音问道,“我们在博妮塔·拉迪·辛·克莱尔夫人的手提包里,找到了它们,你不会认为,她就是夜里的大盗贼吧?”
“不,完全不会。你不记得了吗,是什么迷惑了汉弗瑞·马斯特斯探长和其他的人?他跟亨利·梅瑞维尔爵士还为此争论过。他能够解释这些东西的用途,但是,他不明白这些对博妮塔·拉迪·辛·克莱尔夫人有什么用。这是一个很大的障碍。”约翰·桑德斯医生遗憾地摇了摇头说,“但是,假设这些东西根本不属于博妮塔·拉迪·辛·克莱尔夫人,而是属于一个跟博妮塔·拉迪·辛·克莱尔密切相关的人。你好好地想一想,我们为什么来到这里?没错!当你想到博妮塔·拉迪·辛·克莱尔夫人和……”
这一次,玛莎·比利斯通小姐真的惊呼出声了。约翰·桑德斯医生把小瓶子举得高了一些,微弱的光线落在,壁炉另一边的熊皮地毯上。起初显现的是一把高背椅子的轮廓,之后一个坐在椅上的人影渐渐清晰,那人正直直望着他们。
那是弗格森!他正舒适地坐在椅子上,向他们点头示意,表情看起来更加苍老和邪恶了。
第10章 魅影再现
光线还算稳定,约翰·桑德斯医生有些心惊胆战,但是,他的头脑依旧清楚。
弗格森身后的墙上,铺着一张印花墙纸,一幅教室的素描挂在墙上,画是毕加索画的——如果那是真迹的话。约翰·桑德斯医生现在明白了,为什么弗格森的气质看起来莫名熟悉了,因为他有一点儿像个脾气暴躁的校长,膝头摆着根教鞭,正襟危坐。他的手指上甚至还有墨迹。弗格森此刻用手指摆弄着放在膝上的东西,并不是教鞭,而是一把枪管厚重的银色钢制手枪,这把枪的外形,约翰·桑德斯医生从来没有见过。
壁炉里的木炭“咔嗒”响了一声,弗格森将带着墨迹的食指移到扳机上。
“不错,”他用有些刺耳的声音说道,“不错。”
“我早告诉过你了,别掺和进来。”他又说道。
之后,弗格森继续用他那校长一般的音调,仿佛正面对着一个对考试分数强词夺理的学生说道:“年轻人,你少他妈的给我说废话。你的警察朋友可能还在外头,但是,你最好别把他喊进来,小子,否则我会一枪打死你。不要以为枪声会暴露我,这是不可能的——这是一把气枪。为了证明我不打算,继续容忍你的胡作非为,我决定先给你一枪。”
弗格森缓缓地举起了放在膝盖上的枪。约翰·桑德斯医生注意到,他的手似乎有些兴奋地抽搐着,但是之后,他只听到了扣动扳机的声音,这声响不比小男孩用的玩具气枪,发出来的声音大多少。随着这声响,桑德斯的左肩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冲力,就像被人狠推了一下。剧痛袭来,时间仿佛停止了。约翰·桑德斯医生甚至觉得,那声枪响是被自己放大了的。
但是,眼前弗格森的脸色有点改变。桑德斯低头看着自己的袖子,外套已经有点儿破损,露出了内衬和马毛纤维。手臂开始感到灼热。可能又过了几秒钟,手臂开始像火烧一般刺痛,桑德斯明显感觉伤口开始肿胀。
就算这样,他仍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中了一枪,他只觉得有些不适。
“你旁边椅子的扶手上,放有一张报纸,嘿,对着光线把报纸给我举好!……”弗格森说,“用你的左手。把那张报纸展开铺在地上,站到上面去。我可不想你把血,流到地毯上。快照我说的做。”
约翰·桑德斯医生觉得:自己的整条手臂都像被烈火灼烧着,估计肿得更厉害了。他艰难地移动着,不知不觉,发现自己站到了报纸上。
“现在你清楚了吗?”弗格森问道,“要不要让我给这位年轻女士也来一枪?”
“噢,不……不要!……”约翰·桑德斯医生激动地说,“如果你要继续开枪,那就冲我来吧。”
“好,听你的。”弗格森说着,又开了一枪。
约翰·桑德斯医生感觉不出来,自己是不是被击中了,或者说他似乎无所谓了。他不能释怀的是,弗格森言语里的刻薄,和扣动扳机时的冷静。
“你们必须接受教训,”弗格森严厉地说,“这个世上有些事情,不是闹着玩的。我告诉过你的,噢,不,按说你本来应该什么都知道的。你和这位年轻女士,实在太目中无人、太自以为是了。没关系,现在你们正自食其果。按照我说的做:把那瓶磷给我。把那张报纸捡起来,夹在手臂下。有点疼吧,正常。小心一点儿——如果你把什么东西溅在地毯上,我会再给你一枪。来吧,你们两个,走到我前面去。”
他的态度仿佛就是个校长,正训斥着一个挑衅了自己耐心的十岁孩童。这种态度让约翰·桑德斯感到无比愤怒,但是,他什么都做不了。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
玛莎·比利斯通小姐虽然脸色苍白,但是,她的步履还算轻快。房间尽头有扇门,弗格森命令约翰·桑德斯医生去打开门。穿过门,是一条通向某个小房间的通道,到达这间屋里的时候,弗格森明显轻松了不少。
桌子上面有一盏灯,灯罩很简单,就是一层报纸。窗户被遮得很严实,百叶窗后面还有一层厚厚的窗帘,一丝光线都透不出去。地板是石头的,角落里堆放着几个木盆和一台熨平机,整个房间里充斥着一种洗涤物的味道。
炉火旁边的椅子上,配着一个柔软的坐垫,桌上放着一杯热牛奶;另一边放着一盘冷牛肉,还有面包和调味瓶架。弗格森坐在那把椅子上,约翰·桑德斯医生注意到,他穿着绒毡拖鞋,胸前口袋里别着一支钢笔。
“坐到那边去,”他告诉他们,“离地毯远一点儿。”
“如果有一天你被绞死,”玛莎·比利斯通小姐说道,“我一定会跑去监狱门前跳舞。”
约翰·桑德斯以为她快要哭了。弗格森对她却没有恨意。
“你给我闭嘴,年轻的女士,我跟你没什么可说的。”他说,“你的表现很愚蠢,而且,你很快就会吃亏了。这是我的结论。”他看向约翰·桑德斯,“但是,我有话要跟你说。”
约翰·桑德斯医生的胳膊很痛,头也开始剧烈地疼痛了起来,但是,他仍然试着稳住自己的目光。弗格森左手拿着枪,啜着那杯热牛奶。房间里,洗涤物的味道浓重。
“你给我拿着这个,把洗衣桶推开。我不希望你把我这里弄脏。”弗格森扔过去一张纸巾,接着说道,“先生,你跟这张纸一样软弱,一样目中无人。现在回答我几个问题。你知道我是谁,还有我是干什么的,对吗?”
“没错。”约翰·桑德斯医生沉着地点了点头。
“好,那你给我说说看,我是谁?我是干什么的?”
约翰·桑德斯医生迫使自己镇定了下来,开口说道:“你的名字是彼得·弗格森,海伊掌握的证据,足以让你被判绞刑。就职业来说,你是一个飞贼,并且,你现在几乎筋疲力尽了。我或许有些狂妄自大,但我是医生,所以我告诉你:你并没有你看上去的那样老,实际上,你要年轻了不止十岁。你的真实年龄大致是四十五岁上下。”他再次努力控制住自己,集中了目光。
“你那副老年男子的面容,和办公室职员的打扮,是这个游戏很关键的一部分。”约翰·桑德斯医生语气沉着地说道,“大部分人都认为,飞贼是一个年轻强壮的男子。如果你在办公室行窃时,被人们遇见了,他们会发现,这是一个年长的、戴着眼镜的男子,有着书记员的腕带,没有穿大衣,耳朵后面别着一支钢笔。这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伪装之一。”
弗格森继续啜饮着牛奶。
“他们不会怀疑你是一个飞贼,他们也不会认为,你的身手足够敏捷。”约翰·桑德斯医生继续说道,“但是,只要观察一下你走路的样子,就会发现你很敏捷。这也解释了那天晚上,你是如何逃出大楼的。汉弗瑞·马斯特斯探长说,大楼后墙有一根排水管,但是,那里距离窗户很远,任何一个普通男人都不能够到。当然,他说的很对。但是,一个飞贼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这一点,比如你。”
弗格森向旁边瞥了一眼,脸上闪过了细微的表情。他那带有墨迹的食指,握紧了手中的玻璃杯。
“你真令我惊讶,你说的没错!”他承认道,“看起来你的目中无人,也不是毫无道理的,对吧?警方知道这些情况吗?”
“他们当然知道。汉弗瑞·马斯特斯探长和亨利·梅瑞维尔爵士,今天下午就猜到了,当他们知道,你和博妮塔·拉迪·辛·克莱尔夫人有关系的时候,就知道那些生石灰和磷,实际上是你的。”约翰·桑德斯医生得意地冷笑着说,“此外,你实在太愚蠢了,逃跑的时候,留下了一副眼镜,那就表明,你并不像你所伪装的那样,年老和衰弱。如果你真的需要那副眼镜,如果你真的习惯戴眼镜的话,那么,你落下眼镜的可能性,不会比你落下裤子的可能性高多少,更愚蠢的是,你在镜片上留下了指纹。如果你被警察厅熟知的话,我怀疑他们现在,都知道有关你的一切了。”
约翰·桑德斯医生冷静地说着,仔细地把证据拼接起来,尽管他觉得这很空洞,而且有点白痴。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约翰·桑德斯医生唯一记得的就是,手枪“砰”的一声,枪口仿佛一只眼睛,从弗格森的椅子上面看着他。洗涤间的味道钻入鼻孔,久久地萦绕不去。
但是,约翰·桑德斯医生说出来的话,还是让弗格森乱了章法。弗格森的眼里透出了古怪的目光。
“警方并不认识我,年轻人。”弗格森冷笑着说,“你又是怎么想到我和辛·克莱尔夫人有关系的呢?”一阵沉默。
“别人跟你讲话时,你不知道回答吗?还是我没有让你弄清楚,我是一个很不好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