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蕾甘得的就是这种病?”
“这只是一种理论。还有别的理论,有些与意识逃避、进入无知觉状态有关,逃避的是某些冲突或是情感问题。就蕾甘而言,她没有精神分裂病史,脑电图里也没有通常伴随精神分裂出现的波形。因此,我倾向于排除精神分裂症;而这让我们远离了癔症的一般性领域。”
“上个星期就听见过了。”克丽丝喃喃自语。
心烦意乱的精神科医生只是一笑置之。“癔症是神经官能症的一种,所谓神经官能症,是情感上的失衡转化为了身体上的机能紊乱。在某些类型之中,它的表现是人格解离。举例来说,要是得了精神衰弱,患者会对自己的行为失去自觉,看见自己的行为会归因于其他人,对第二人格的概念非常模糊,可是,蕾甘似乎很特别。因此,我们只能从弗洛伊德所说的癔症的‘转换性’形式中寻找答案了。病症的起因是潜意识中负罪感和受惩罚需求的积累。人格解离是最重要的特征,还有多重人格。症候群中还包括类似癫痫的抽搐、幻觉和超常的运动兴奋。”
克丽丝仔细听着,眯起眼睛皱着眉头,努力理解医生的术语。
“唉,听起来很像蕾甘,你认为呢?我是说,除了负罪感。她怎么可能有负罪感?”
“唔,有个老套的答案是离婚。孩子经常会感觉受到排斥,有时会认为自己对父母之一的离去负有全部责任。因此对你女儿来说,我有理由相信她符合这个判定。你看,我能想到的是死亡恐惧症,因他人死亡的想法产生的深层次焦虑。”克莱因的目光愈加专注。“在孩子身上,”精神科医生继续道,“你会发现它通常是伴生有关家庭压力的负疚感形成,比方说害怕失去双亲之一。它会引发愤怒和强烈的挫折感。还有,这种类型的癔症中的负罪感并不为意识所知,甚至会以我们称之为‘漂浮性’的形式存在,也就是不与任何特别因素相关的一般性负罪感。”
“那么这个害怕死亡……”
“死亡恐惧症。”
“好,随便你怎么叫。是遗传的吗?”
精神科医生稍稍移动视线,掩饰他对这个问题的好奇。“不,不是,我认为不是。”
克丽丝垂首摇头。“我实在不明白,”她小声说,“我真的不懂。”她抬起头,轻轻皱着眉头,“我是说,那个新人格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精神科医生重新看着她。“呃,我必须说,这依然只是猜测,”
他答道,“只是猜测而已——但是,如果真的是由负罪感引发的转换性癔症,那么第二人格就正是掌管惩罚的自我化身。要是蕾甘自己在做这些事情,你明白,那正说明她可以识别自己的负罪感。
可是,她想逃避这种识别过程。因此,产生了第二人格。”
“是这个吗?你认为她得的是这个病吗?”
“就像我前面说的,我不确定,”精神科医生字斟句酌,就像选打水漂儿用的平坦圆形小石块,“对于她这个年纪来说,有能力聚集足够的材料建构新人格,这是极端不寻常的事情。还有,一些——唔,还存在一些其他的疑点。比方说,她和灵应盘的互动证明她暗示感受性高得异常;但很显然,我根本没能催眠她,”他耸耸肩,“或许她抵抗了,然而最惊人的一点,”他着重道,“是新生人格的显著早慧。那根本不是一个十二岁的孩童,而是年长得多。还有,她使用的语言……”他望着壁炉前的地毯,神情凝重地抿紧嘴唇。“确实存在类似的情形,”他说,“但我们在这方面的了解还很少。”
“是什么?”
精神科医生转向她,“唔,是梦游症的一种形式,患者突然拥有了他从未学过的知识和技能,而第二人格的意图总是要——”
他停了一下,“嗯,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我做了过多的简化。”他之所以没有说完,是因为不想害得克丽丝不安,他本来想说的是:第二人格的意图总是要摧毁第一人格。
“你认为到底是什么问题?”
“现在还很难说。她需要专家组的严格会诊:在医院环境内接受两到三周的集中诊疗,我看代顿的巴林杰医院就值得考虑。”
克丽丝扭过头去,看着地面。
“有问题吗?”精神科医生问她。
她摇摇头,闷闷不乐地说:“没,我只是彻底失去了‘希望’,就是这个。”
“我不明白。”
“说来话长。”
精神科医生打电话给巴林杰医院。他们同意第二天收蕾甘入院。两位医生结伴离开。
克丽丝咽下回忆起丹宁斯所带来的满腹心酸,再次想到死亡、蛆虫、虚无和无法言说的孤独,还有等在草皮下的沉寂、宁静和黑暗:没有任何动静,没有呼吸,什么都没有。太沉重……太难以承受了……克丽丝低下头,哭了一小会儿。然后推开这些念头,开始收拾行装。
她正在卧室挑选去代顿要戴的假发,卡尔出现在敞开的门口,说有人求见。
“谁?”
“警探。”
“警探?他要见我?”
卡尔走进房间,递给她一张名片。名片上写着:威廉·F. 金德曼,探长。文字用浮华的都铎式字体凸版印刷,古董商想必会喜欢这个风格。还有三个字像穷亲戚一样躲在左下角:凶案组。
她怀疑地抬起头看着卡尔。“他有没有带像是剧本的东西?你明白,就是大号牛皮纸信封之类的?”
克丽丝早就发现了,世界上没有哪个人的抽屉或脑袋里没有藏着一本小说、一个剧本或一个点子,而她对他们的吸引力堪比流浪汉和酒鬼见到神父。
卡尔摇头道,“没有,夫人。”
警探。会和博克有关吗?
克丽丝看见他懒洋洋地站在门厅里,刚修过指甲的短胖手指抓着皱巴巴的帽檐。他身材圆滚滚的,岁数挺大,肥厚的面颊闪着油光。他宽松的裤子也皱巴巴的,上身穿着宽松的老式灰色斜纹软呢外套。
克丽丝走近他,警探用肺气肿患者的嘶哑声音说:“麦克尼尔小姐,您的面容随便进了哪个指认组a 我都认得出。”
“难道我已经进了指认组?”克丽丝问。
“哎呀,天哪!不,当然没有!不,只是例行问话而已,”他安慰克丽丝道,“嗯,您正在忙吗?那就明天好了。没问题,我明天来也行。”
他转身像是要走,克丽丝不安地问:“什么事情?因为博克吗?博克·丹宁斯?”警探这种随随便便的态度反而让克丽丝绷紧了弦。警探转身,用一双潮乎乎的棕色眼睛看着她,他的眼角耷拉着,似乎永远在望着时光的流逝。“真是不幸,”他说,“太不a 指认组(ineup),即排成一排的犯罪嫌疑人,供证人指认。
幸了。”
“他是被杀的?”克丽丝坦率地问,“我是说,你是凶案组的刑警,对吧?你是因为这个来的?他是被杀的?”
“不,我说过了,真的是例行公事,”警探重复道,“您知道,他这种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没法随便对待。做不到啊,”他满脸无助地耸耸肩,“至少要弄明白一两个问题。他是自己掉下去的?
还是被人推下去的?”他晃动脑袋和一只掌心向外的手,然后耸耸肩,粗声粗气地轻声说:“谁知道呢?”
“他被抢了吗?”
“没有,没有被抢,麦克尼尔小姐,完全没有被抢;可话也说回来,这年头杀人又不一定要理由。”警探的双手动个不停,像是两只松垂的手套,拿在无聊的木偶师父手上。“告诉您吧,麦克尼尔小姐,现如今的谋杀案,动机反而成了累赘,搞不好甚至是障碍,”他哀伤地说,“那些禁药,”他叹了口气,“都怪禁药。”他用指尖轻敲胸口。“相信我,我是当父亲的人,每次看清这个世道成了什么样,都让我伤透了心。您有孩子吗?”
“有一个。”
“儿子?”
“女儿。”
“上帝保佑她。”
“来,咱们去书房谈。”克丽丝说,转身带他进房间,她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丹宁斯发生了什么。
“麦克尼尔小姐,能麻烦您一件事情吗?”
她疲惫地黯然转身,他多半要给孩子讨签名。从来不是为自己要。从来都是为孩子要。“嗯,什么事情?”她和蔼可亲地说,尽量克制不耐烦的情绪。
警探咧了咧嘴,打个手势说:“我的胃不舒服。不知您家里有没有盖苏水a ?要是太麻烦就算了,没关系。”
“没事,不麻烦,”她淡淡一笑,“你去书房随便坐。”她把方向指给他,转身走向厨房。“冰箱里好像有一瓶。”
“没事,我去厨房就好,”他摇摇摆摆地跟上来,“哎呀,实在不想给您添麻烦。”
“不麻烦。”
“唉,您这么忙,还是我去厨房吧。您说您有孩子?”警探边走边问,“嗯,对,一个女儿,您说过了。对,只有一个女儿。她多大了?”
“刚十二岁。”
“哎呀,还不需要操心呢,对,还没到时候。不过以后你得盯紧了。”他摇头道,“等你一天天看清这个世界多么糟糕。难以置信!无法想象!疯狂!说起来,几天前——还是几个星期前?我记不清了——我看着我老婆,我说,玛丽啊,这个世界——整个世界”——他抬起手比划地球的形状——“患上了大规模的精神崩溃。”
两人来到厨房,卡尔在清理和磨光烤炉的内壁。他没转身,a 盖苏水(Calso Water),美国带气矿泉水品牌。
也没注意到他们走进厨房。
“实在不好意思。”警探喘着粗气说,克丽丝打开冰箱门。他的视线落在擦拭烤炉的卡尔背上,像划过水面的黑色小鸟般掠过管家的胳膊和脖颈。“我遇见了一位著名影星,”他又说,“居然问她要盖苏水。唉,开什么玩笑。”
克丽丝已经找到了盖苏水,这会儿正在找开瓶器。“要冰吗?”
她问。
“不,不用,纯的。纯的就最好了。”
她打开瓶盖,找到水杯,倒出冒着气泡的盖苏水。
“记得那部您演的电影《天使》吗?”警探露出愉快的怀念表情,“我看了六遍。”
“要是你想找杀人犯,去逮捕导演吧。”
“哎呀,不,不,电影很好——真的很好——我非常喜欢!只是有点——”
“来,咱们可以坐在这儿,”克丽丝打断他的话头,指着窗口的早餐角说。那里有打蜡的松木桌,座位上铺着花朵图案的坐垫。
“好,当然好。”警探答道。
两人坐下,克丽丝把盖苏水递给他。
“啊,谢谢。”他说。
“小事一桩。你刚才说到哪儿了?”
“哦,对,电影——真的很好看。非常感人。只有一个小问题,”
警探说,“一个非常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小瑕疵。请相信我,这方面我是外行。对吧?我只是个普通观众。我懂什么呢?可是,要我说,配乐在某些场景里太碍事了,太有侵略性,”他越说越起劲,克丽丝尽量不露出不耐烦的表情,“配乐总是在提醒我,这只是一部电影。明白吧?就好像最近那些电影里夸张的拍摄角度。
太打扰人了。说起来,麦克尼尔小姐,配乐——作曲者是不是抄袭了门德尔松?”
克丽丝用指尖轻轻敲打桌面,但突然停下了。这算是个什么警探?还有,他为什么总在看卡尔?
“我们管这个不叫抄袭,而是致敬,”克丽丝微笑道,“不过很高兴你喜欢这部电影。快喝吧,”她朝盖苏水点点头,“容易跑气。”
矮胖的警探举起杯子,像是在祝酒,几口喝光了盖苏水,优雅地翘着小指。“啊,舒服,真是舒服。”他长出一口气,放下杯子,眼神飘向蕾甘的鸟儿雕塑。鸟摆在桌子的正中央,尖喙可笑地悬在盐和胡椒的细孔瓶上方。“有意思,”他笑着说。“可爱。”他抬起头,“是哪一位的作品?”
“我女儿。”
“真厉害。”
“你看,我不想——”
“对的,对的,我知道,我实在烦人。嗯,您看,只问一两个问题就好。事实上,只有一个问题,我问完就走。”他看看手表,像是急着要去赶赴重要的约会。“可怜的丹宁斯先生,”他说,“已经结束了这附近的拍摄工作,我们认为他也许在事故当晚拜访了什么人。除了您,他在这附近还有朋友吗?”
“哦,那天晚上他就在我家。”克丽丝实话实说。
“咦,是吗?”警探挑起眉毛,“就在事故发生之前吗?”
“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晚间七点零五分。”
“是的,我认为是。”
“哎呀,终于搞清楚了。”警探点点头,在椅子里扭动身躯,仿佛准备起身。“他喝醉了,离开您家,从台阶上摔下去。是啊,终于明白了。绝对的。不过,只是为了记录,您能告诉我一下,他大约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克丽丝侧着头打量他,心里有点困惑。他刨根问底的架势仿佛疲惫的单身汉在超市翻检蔬菜和水果。“不知道,”她回答,“我没见到他。”
警探露出困惑的表情,“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嗯,他来去的时候我都不在。我去罗斯林一位医生的办公室了。”
警探点点头。“啊,我明白了。对,明白了。可您怎么知道他来过?”
“呃,莎伦说——”
“莎伦?”他打断克丽丝的话头。
“莎伦·斯潘塞,我的秘书。”
“好。”
“博克来的时候她正好在家。她——”
“他来找她?”
“不,来找我。”
“啊,不好意思,您请继续。原谅我多嘴。”
“我女儿生病了,莎伦去药房取药,请他留在家里陪我女儿。
我回到家的时候,博克已经走了。”
“那么,您回家是什么时候?还记得吗?”
克丽丝耸耸肩,舔舔嘴唇。“七点一刻左右吧,顶多七点半。”
“那您是几点出门的?”
“六点一刻左右。”
“斯潘塞小姐几点出门的?”
“我不知道。”
“从斯潘塞小姐出门到您回家的这段时间,谁和丹宁斯先生一起陪你女儿?”
“没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