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他的小儿子,加入了犯罪帮派,成天跟妓女、私酒贩子、持枪歹徒鬼混。这种生活似乎会带来魅力和富裕,其实两者都很少实现。而现在,因为他的同业和汤马斯的手下,他可能活不过这一夜了。
汤马斯站在雨中,什么都闻不到,只闻到自己的恶臭。
「找到那个女孩,」他对普利和佛曼说。

萨冷市的一名巡警看到了唐尼·纪石勒和艾玛·顾尔德。等到警匪追逐结束时,总共有九辆巡逻车加入,全都是北海岸的小城镇——贝弗利、皮巴第、马勃贺德。几个警察看到车子后座有个女人;几个没看到;其中一个宣称他看到后座有两、三个年轻姑娘,后来查出他喝了酒。唐尼·纪石勒在高速中把两辆巡逻车逼出路面,两辆都撞毁了,他又朝警方开枪(不过准头很差),于是警方也还击。
晚间九点五十分,唐尼·纪石勒的柯尔车在大雨中冲出路面。当时警匪双方在马勃贺德镇淑女湾旁的海洋大道上追逐,有可能是因为警察开枪幸运击中了纪石勒的轮胎,但在时速四十哩的大雨中,更可能是因为轮胎太破旧而爆掉。在那段海洋大道上,大道的部分非常少,海洋的部分却是宽阔无边。那辆只剩三个轮子的柯尔车离开路面,冲出路肩时猛地转弯,轮胎全部悬空。两面车窗被射破的车子落入八尺外的海水中,大部分警察都还没下车,车子就完全沉没了。
一名来自贝弗利的巡警路易·伯里立刻脱掉外衣,身穿汗衫潜下水,当时很暗,虽然有人想到要把所有巡逻车的车头大灯对着海面,也还是没有用。路易·伯里潜入寒冷的海水中四次,还因此失温在医院住了一天,依然没找到车子。
次日下午刚过两点,潜水夫找到了车子,纪石勒还坐在驾驶座上。一段断掉的方向盘插进他的腋下,排档杆刺入他的鼠蹊。但杀了他的不是这些。那一夜警方总共开了超过五十枪,其中一枪击中他的后脑。就算没爆胎,那辆车也会落水的。
他们在车内顶部找到了一条银色发带和银色的羽毛,但是没有其他艾玛,顾尔德存在的证据。

警方和三名黑帮分子在史泰勒饭店后方的那场交火,在发生后大约十分钟,就进入了这个城市的历史迷雾中。虽然没有人中枪,在整场骚动中,其实也根本没开几枪。那三名歹徒运气好,离开巷子时正好碰上人群纷纷离开餐厅,走向殖民地剧院和普利茅斯剧院。旧戏重演的《卖花女》已经在殖民地剧院连续三周票房满座,而普利茅斯剧院所演出的《西部痞子英雄》则引发了「新英格兰监护会」的愤怒,出动了几十个人前来抗议,都是缺乏魅力、表情不满、叫嚷不休的女人,但抗议只是让这出戏更引起注目。这些女人在剧院前大声叫嚣,不光对戏院票房有利,也是帮派分子的天赐良机。那三个黑帮歹徒拼命冲出巷子时,追出来的警察没有落后太远,但是当「新英格兰监护会」的抗议女人们看到枪,就纷纷指着尖叫又大喊。几对正要去剧院的男女笨拙地猛钻到店家门口找掩护,同时就在细雨忽然转为滂沱大雨之际,一名私家车司机开着雇主的皮尔斯银箭车猛地转弯,撞上灯柱。等到那些警察醒悟过来,三名黑帮分子已经在皮蒙特街抢了一辆车,消失在倾盆大雨的街头。
「史泰勒枪战」这个标题很有新闻性。报导一开始很简单——英雄警察和杀警歹徒枪战,制服并逮捕一人。但事情很快就变得更复杂了。一名救护车司机奥斯卡·菲耶特指出,被逮捕的那名歹徒遭警方严重殴伤,可能活不到明天。当天晚上刚过十二点,华盛顿街上的各家报社盛传着未经证实的流言,说一辆汽车高速冲入马勃贺德的淑女湾内,不到一分钟就沉人海底,之前有人看到一名女子被锁在车内。
然后传出牵涉在史泰勒枪战案的歹徒之一,就是商人亚伯·怀特。在此之前,亚伯·怀特在波士顿社交圈拥有一个引人称羡的位置,大家知道他可能在制造私酒,好像也在运销私酒,大概是法外之徒。每个人都理所当然认为他在从事非法勾当,但大部分人都还相信,他并没有卷入目前危害各大城市的街头动乱中。亚伯·怀特被视为是个「好」的私酒商。只是好心提供一种无害的罪恶,他穿着显眼的米白西装,可以在社交场合对着一堆人大谈他的战争英勇事迹和当警察时期的故事。但在史泰勒枪战(史泰勒饭店的老板希望各家报社能改个名字,但是没有成功)发生后,这种观点消失了。警方对亚伯·怀特发出逮捕令。无论最后会不会被判刑,他跟高尚人士过从甚密的日子结束了。流传在毕肯丘豪宅的客厅和宴会厅中的淫秽与刺激故事,就要到此为止了。
然后是降临在汤马斯·考夫林副总警监身上的厄运。他一度被视为警察局长的热门人选,还很有可能进军州议会。次日晚报刊登消息,警方所逮捕并当场痛殴的歹徒,原来是考夫林的亲生儿子,此时大部分读者都还能忍着不批评他教养失职;因为大家都知道,想在这样一个罪恶年代教出品行端正的小孩,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但是接着《波士顿观察家报》的专栏作家比利·凯勒赫披露,他在史泰勒饭店的阶梯上碰到乔瑟夫·考夫林。当天晚上打电话报警的就是凯勒赫,而且他及时赶到巷子里,看到汤马斯·考夫林把自己的儿子交给手下毒打。一般大众得知后都厌恶得受不了——没把自己小孩教好是一回事,下令要人把他打到昏迷,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等到汤马斯被找去警局总部去见局长时,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进驻这间办公室了
贺伯·威尔森局长站在办公桌后头,朝汤马斯指了指一张椅子。威尔森前任的艾德温·厄普顿·柯提斯曾对波士顿警察局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他在一九二二年死于心脏病发后,便由威尔森接任局长。「坐吧,汤姆。」
汤马斯·考夫林很讨厌人家叫他「汤姆」,讨厌那种简略的性质和故作亲昵的感觉。
他坐了。
「令郎状况怎么样?」威尔森局长问他。
「还在昏迷中。」
威尔森点点头,缓缓从鼻孔呼出一口气。「只要他昏迷得愈久,汤姆,他就愈像个圣人。」威尔森隔着桌子凝视他。「你气色好差。睡眠够吗?」
汤马斯摇摇头。「自从…」他过去两夜都守在儿子的病床边,细数自己的种种罪孽,向他几乎不再相信的上帝祈祷。医师跟他说过,就算乔能醒过来,也可能已经脑部受损了。之前汤马斯在盛怒中——那种炽烈的狂怒,从他老爸到老婆到三个儿子都很害怕的——命令手下用警棍围殴自己的儿子。现在他想像自己的羞愧像一把刀放在热炭中,直到钢制刀身变黑,刀缘缭绕着卷曲的黑烟,然后刀尖插入他胸骨下方的腹部,在他体内移来动去,切切割割,直到他无法看见或无法呼吸。
「有另外那两个的消息吗,巴托罗兄弟?」局长问。
「我还以为你已经知道了。」
威尔森摇摇头。「我一早上都在参加预算会议。」
「刚刚收到电传电报。他们抓到保罗·巴托罗了。」
「他们是谁?」
「佛蒙特州警察局。」
「活的吗?」
汤马斯摇摇头。出于某些他们可能永远无法了解的原因,保罗·巴托罗开的汽车里塞满了火腿罐头;不但堆满了后座,连前面乘客座的置脚处都塞满了。当时他在佛蒙特州圣奥本斯(离加拿大边境大约十五哩)的南主街闯了个红灯,一名州警想把他拦下。保罗跑掉了。那个州警追上去,其他州警也加入,最后在艾诺斯堡瀑布村的一座酪农场附近,把保罗的车逼出路面。
那是个晴朗的春日午后,警方至今仍不确定保罗下车时是否掏出了枪。有可能他手伸向了腰带。也有可能他只是太慢举起双手。但这两兄弟曾在另一条相似的路上射杀了州警杰可布·佐伯,于是这些佛蒙特州警不敢冒险。每个警察都至少开了两枪。
「当时支援的警察有多少?」威尔森问。
「我相信是七个。」
「那歹徒身上中了几枪?」
「我听说是十一枪,要等验尸才能确认。」
「那迪昂·巴托罗呢?」
「应该是躲到蒙特娄去了,或者在那附近。迪昂向来比他哥哥聪明,保罗就比较不懂得避风头。」
局长从桌上一小叠纸上头拿起一张,放到另外一叠。他看向窗外几个街区外的关税大楼尖顶,一时间仿佛出神了。「你走出这间办公室时,官阶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了,汤姆。这个你明白吧?」
「是,我明白。」汤马斯四下看了一圈,过去十年来,他一直渴望能入主这间办公室,如今他却丝毫没有失落感。
「如果我把你降为队长,就得让你管一个分局了。」
「但你不会这么做。」
「没错。」局长身子前倾,双手交握。「现在你可以专心替令郎祈祷了,汤马斯,因为你的事业要开始走下坡了。」

「她没死。」乔说。
他四个小时前醒过来了。汤马斯在接到医师电话后,十分钟就赶到麻州综合医院,还带着他的律师杰克·德贾维斯。德贾维斯是个小个子老人,身上的毛呢西装总是那种最容易忘记的颜色——树皮棕、湿沙灰,或是看似在阳光下晒太久而褪色的黑。他的领带颜色通常也跟西装一样,衬衫的领口泛黄,偶尔戴帽子时,那帽子也总显得太大,歇在双耳顶端。杰克·德贾维斯看起来像温驯的绵羊,而且三十多年来,他大部分时间看起来都是如此,但只要认识他的人,都不会笨到相信这个外貌的假象。他是全波士顿最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而且遥遥领先其他人。这些年来,汤马斯交给地检署起诉、罪证确凿的案子,杰克·德贾维斯至少破坏了两打。有人说等到杰克·德贾维斯死掉上天堂后,会把他以前的当事人一个个都从地狱里救上去。
几名医师花了两个小时检查乔,在这段时间里,汤马斯和德贾维斯就在走廊上等待,病房门口还有一名年轻巡警守着。
「我没办法让他脱罪。」德贾维斯说。
「这个我知道。」
「但是你放心,二级谋杀罪根本是笑话,检察官自己也知道。不过令郎还是得坐牢就是了。」
「多久?」
德贾维斯耸耸肩。「我看是十年。」
「在查尔斯屯州立监狱?」汤马斯摇摇头。「那等他出狱,整个人也就完了。」
「死了三个警察呢,汤马斯。」
「可是人不是他杀的啊。」
「这就是为什么他不会被判死刑。如果这不是你的儿子,而是换了其他人,那你就会希望他坐二十年牢。」
「但他是我儿子。」
医师们走出病房。
其中一个停下来跟汤马斯讲话。「不知道他的脑壳是什么做的,但我们猜想那不是骨头。」
「什么?」
「他没事。没有颅内出血,没有失去记忆,也没有语言障碍。他的鼻子和一半的肋骨都断了,另外血尿状况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不过我看不出有任何脑部损伤。」
汤马斯和杰克·德贾维斯走进病房,坐在乔的病床旁边,乔肿起的黑色眼睛看着他们。
「我错了,」汤马斯说。「大错特错。另外,当然,我没有借口。」
乔张开交错着缝线的黑色双唇。「你觉得不该让他们打我吗?」
汤马斯点点头。「对。」
「老爸,你对我变得心软了?」
汤马斯摇摇头。「我该自己动手的。」
乔从鼻子里冒出轻笑声。「无意不敬,老爸,我很高兴是你的手下动手。要是换了你,我这条命可能就保不住了。」
汤马斯露出微笑。「所以你不恨我了?」
「就我的记忆,这是十年来我头一次喜欢你。」乔想从枕头上抬起头,但是没成功。「艾玛人呢?」
杰克·德贾维斯想讲话,但汤马斯摇手阻止他。他坚定地看着儿子的脸,告诉他在马勃贺德发生的事情。
乔听了沉默一会儿,反复思索着。然后才有点绝望地说,「她没死。」
「孩子,她死了。虽然那天晚上警方立刻抢救,但唐尼·纪石勒早就摆明了宁死也不愿意被活捉。她一坐上那辆车,就注定非死不可了。」
「没有尸体,」乔说。「所以她没死。」
「乔瑟夫,当初铁达尼号上的乘客,有半数都没找到尸体,但是那些可怜人的确是死了。」
「我不会相信的。」
「不会,还是不能接受?」
「一样的。」
「差得远了。」汤马斯摇摇头。「我们已经拼凑出那天夜里的一些状况了。她是亚伯·怀特的情妇。她出卖了你。」
「没错。」乔说。
「然后呢?」
乔露出满面笑容。「我才不在乎。我为她疯狂。」
「疯狂不是爱。」她父亲说。
「那不然是什么?」
「疯狂。」
「无意不敬,老爸,我曾亲眼目睹你十八年的婚姻,那并不是爱。」
「没错,」他父亲同意,「你说得对。所以这方面我很内行。」他叹了口气。「无论是不是爱,她反正都死了。就像你妈一样,愿上帝让她安息。」
乔说,「那亚伯呢?」
汤马斯坐在床的边缘。「不见了。」
杰克·德贾维斯说,「不过谣传他在跟警方谈条件,要回来投案。」
汤马斯转头看着他,德贾维斯点点头。
「你是谁?」乔问德贾维斯。
德贾维斯伸出手。「我是杰克·德贾维斯。」
从汤马斯和杰克进入病房后,乔肿起的双眼第一次睁得那么大。
「要命,」他说。「我听说过你。」
「我也听说过你,」德贾维斯说。「很不幸,全州的人也都听说过你。另一方面,令尊所做过最糟糕的决定,到头来反倒可能是你最幸运的事情。」
「怎么说?」汤马斯问。
「你让手下把他给打成重伤,就让他变成了受害人。检察官不会想起诉他。他还是会起诉,但是很不情愿。」
「现在的检察总长是邦德兰,对吧?」乔问。
德贾维斯点点头。「你认识他?」
「听说过,」乔说,瘀青的脸上露出恐惧。
「汤马斯,」德贾维斯问,小心翼翼看着他,「你认识邦德兰吧?」
汤马斯说,「对,我认识。」

凯文·邦德兰娶了个毕肯丘的名门千金,生的三个女儿都出落得亭亭玉立,其中一个最近嫁入了大名鼎鼎的洛吉家族,成了社交圈的一大盛事。邦德兰拥护禁酒令不遗余力,而且毫无畏惧地反对各种罪恶行为。他宣称,那些罪恶都是过去七十年涌入这块伟大土地的下层阶级和劣等民族所制造出来的。而过去七十年的移民,主要就是爱尔兰人和义大利人,因此邦德兰的意思并不难了解。等到几年后他要竞选州长时,他在毕肯丘和后湾区的金主们就会晓得他是适当人选。
邦德兰的秘书带着汤马斯进入他位于科比街的办公室,离开时带上门。原本站在窗户边的邦德兰转过头来,双眼不带感情地看着汤马斯。
「我一直在等你。」
十年前,汤马斯带人临检一家旅舍时,碰到了凯文·邦德兰。当时邦德兰身边有好几瓶香槟酒,以及一名裸体的墨西哥裔年轻男子。结果一查之下发现,那名男子除了卖淫之外,以前还是庞丘,维拉所率领的「北方联盟」的成员,正因叛国罪遭到墨西哥政府通缉。汤马斯把那名革命分子驱逐出境,然后让邦德兰的名字从逮捕日志中消失。
「唔,现在我来了。」汤马斯说。
「你把你儿子从罪犯变成被害人,真是了不起。你真这么聪明吗,副总警监?」
汤马斯说,「没有人聪明到那个地步的。」
邦德兰摇摇头。「不见得,少数几个人有,你可能就是其中之一。叫他认罪吧,那个小城死了三个警察,他们的葬礼明天会登上报纸头版。如果他对银行抢劫案认罪,另外不晓得,或许还有怠怱致危罪吧,那么我会建议服刑十二年。」
「十二年?」
「死了三个警察,这样算很轻了,汤马斯。」
「五年。」
「什么?」
「五年。」汤马斯说。
「不可能。」邦德兰摇摇头。
汤马斯坐在椅子上不动。
邦德兰再度摇头。
汤马斯翘起二郎腿。
邦德兰说,「听我说。」
汤马斯微微昂起头。
「请容我跟你解释一、两个概念,副总警监。」
「总督察。」
「什么?」
「我昨天被降职为总督察了。」
邦德兰的唇边没有露出微笑,眼中却掠过了笑意,一闪即逝。「那我原先要解释的概念,就不必多说了。」
「我没有什么概念或妄想,」汤马斯说。「我是个务实的人。」他从口袋拿出一张照片,放在邦德兰的办公桌上。
邦德兰往下看着那张照片。一扇褪色的红门,中央标示着二十九号。那是后湾区一户连栋房屋的门。刚刚闪过邦德兰双眼的笑意,此时转为相反的情绪。
汤马斯一根手指放在邦德兰的桌上。「只要我把照片交出去,你一个小时之内就会因为买淫而被调职。我知道你现在正在募款准备竞选州长,我会让你的财库更充实。口袋深的人,就能打败所有对手。」汤马斯戴上帽子。按了按帽顶,直到他确定戴正了。
邦德兰看着他桌上那张照片。「我会想办法的。」
「想办法对我来说还不够。」
「我也只是一个人。」
「五年,」汤马斯说。「只能让他坐五年牢。」

两星期后,一根女人的前臂冲上纳罕镇海滩。过了三天,林恩市海岸的一名渔人收网时捞到一根大腿骨。验尸官判定这两根大腿骨和前臂都是属于同一个女人的——年龄二十出头,大概是北欧血统,皮肤很白,生着雀斑。

麻州地检署以携械抢劫的罪名起诉乔瑟夫·考夫林,乔认罪了。他被判刑五年四个月。

他知道她还活着。
他心里明白,这是因为另一个可能性让他受不了。他相信她还活着,因为如果不相信的话,他就会觉得赤裸而毫无辽蔽,活不下去了。
「她死了,」他从萨福克郡看守所移监到查尔斯屯州立监狱前,他父亲这么告诉他。
「不,她没死。」
「你搞不清自己在说什么。」
「车子冲出路面时,没人看到她在车上。」
「在雨夜里高速行驶的车上,谁看得见?她坐在车里,孩子。那辆车冲出了路面。她掉进海里,死掉了。」
「除非我见到尸体。」
「那些尸体的局部还不够吗?」他父亲歉意地举起一只手。再度开口时,他的声音更柔和了。「你要怎么样才肯讲道理?」
「她死掉这件事没道理。我知道她还活着。」
乔说得愈多,心底就愈明白她死了。他感觉得到,就像他感觉得到她爱他,即使她出卖了他。但如果承认她死了,如果他面对这个事实,那眼前除了要去东北部最可怕的监狱蹲五年苦窑,他还剩什么?没有朋友,没有上帝,没有家人。
「她还活着,老爸。」
他父亲看了他一会儿。「你爱上她哪一点呢?」
「你说什么?」
「你爱上这个女人哪一点呢?」
乔思索着字句。最后,他结巴说出几个勉强比较适当的字句。「她在我面前的那一面,跟她平常给别人看的不一样。不晓得怎么讲,总之是比较柔和的那一面。」
「你是爱上了一种可能性,而不是一个人。」
「你怎么知道?」
他父亲听了昂起头。「当初生下你,本来是想填补你母亲和我之间的距离。这点你知道吗?」
乔说,「我知道你们之间的距离。」
「那么你就知道这个计划有多失败了。我们不能改变他人,乔瑟夫。他们就是原来的样子,永远无法改变的。」
乔说,「我不相信。」
「不相信?还是不愿意相信?」他父亲闭上眼睛。「活着的每一刻,都是运气。」他睁开眼睛,眼角泛红。「个人的成就,取决于你的运气——要在恰当的时间、生在恰当的地方、有恰当的肤色。要活得够久,可以在恰当的时间、在恰当的地方成功发财。没错,个人的努力和才华可以造就不同.这是很关键的,我也绝对不会有异议。但运气是所有生命的基础。好运或坏运。运气就是人生,人生就是运气。而且手中的运气会随时消逝。别为了一个根本不值得的女人,浪费你的力气。」
乔咬紧下颌,但他说出来的话是,「你掌握了你的运气,老爸。」
「有时候,」他父亲说。「但有时候是运气掌握你。」
他们沉默相对一会儿。乔的心脏从来没跳得这么厉害。在他心中猛敲,像个疯狂的拳头。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就像个外来的东西,或许就像雨夜中一只迷途的狗。
他父亲看看表,然后又放回背心里。「刚转进州立监狱的第一个星期,大概会有个人来威胁你。最晚第二个星期就会出现。你可以从他的眼中看出他想要什么,不论他有没有说出来。」
乔觉得嘴巴好干。
「另一个人——像个大好人——会在操场里或食堂里支持你。等他把另一个人击退,他会提出在你坐牢期间保护你。乔?听我说。你要伤害的就是这个人。你要狠狠伤害他,让他再也没法恢复过来伤害你。你要毁掉他的手肘或膝盖,或者两者都是。」
乔的心脏跳到喉咙口了。「然后他们就会放过我吗?」
他父亲露出紧张的微笑,看似正要点头,但笑容随即消失,也没点头。「不,不会的。」
「那怎样才能让他们放过我?」
他父亲别开目光一会儿,下巴抖动。等到他再度看着乔,眼中没有泪意。「什么都不行。」


7 它的嘴巴

从萨福克郡看守所到查尔斯屯州立监狱,两地相距只有一哩多一点。他们被送上巴士、脚踝锁在巴士地板上,中间所花的时间都够走路过去了。那天早上移监的有四个人——一个瘦黑人和一个俄罗斯胖子,他们的名字乔始终不晓得;外加一个虚弱而颤抖的白人小鬼诺曼,还有乔。诺曼在看守所里的牢房就在乔的对面,所以两人聊过几次。诺曼入狱前在毕肯丘平克尼街一家马厩里工作,不幸迷上了主人家的女儿。那个十五岁的女孩怀孕了,而现年十七岁、十二岁就父母双亡的诺曼,则因为强暴罪而被判入狱三年。
他告诉乔他一直在读他的圣经,准备好要为他的违法行为赎罪。他跟乔说天主会与他同在,说每个人身上都有良善,在最卑贱的人身上也都还有少许,还说或许到了州立监狱那边,他会发现那边的人更良善。
乔从没见过这么害怕的人。
当巴士沿着查尔斯河路颠簸行驶时,一名警卫再度检查他们的脚镖,同时自我介绍说他是汉蒙先生。他告诉四名犯人说他们的牢房在东翼,当然,那个黑人除外,他会住在南翼的黑人区。
「但不管你是什么肤色、信什么教,规则在你们身上全都适用。绝对不要直视警卫的眼睛。绝对不要质疑警卫的命令。绝对不要越过墙边的泥土路。绝对不要以不卫生的方式碰触自己或别人。乖乖坐你的牢,不要抱怨也不要使坏,这样大家就没事。」
这座监狱已经超过一百年了;原来是黑色花岗岩建筑,后来又陆续加盖了红砖结构。监狱的整体形状呈十字形,中央塔楼往四边延伸出四翼。塔楼顶端是一个圆顶,二十四小时都有四名持步枪的警卫驻守,各自对着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以防犯人跑掉。监狱四周环绕着铁轨,还有从波士顿北端区一路沿河延伸到萨摩维尔市的众多制造厂、铸造厂、纺织厂。那些制造厂制造出锅炉,纺织厂制造出织品,铸造厂则散发出镁和铜和铸铁的臭气。巴士驶下山丘进入平地时,天空被一层浓浓的烟雾遮蔽。一列东方货运公司的火车鸣笛,他们必须在平交道前等列车开过,才能穿越铁轨,走完最后的三百码,抵达监狱。
那辆巴士终于停下来,汉蒙先生和另一名警卫打开他们的脚镜,诺曼开始发抖,接着啜泣起来,泪水像汗水般从下巴滴下来。
乔说,「诺曼。」
诺曼看着他。
「别哭。」
但诺曼停不下来。

乔的牢房在东翼最顶层。晒了一整天太阳下来,入夜后囚室还是很热。里面没有电,电力只供应走廊、食堂,以及死刑犯牢房区的电椅。各个囚室里面是点蜡烛。室内抽水马桶还没普及到查尔斯屯监狱,所以囚犯大小便都是拉到木桶里。乔的牢房本来是供一个囚犯住的,但现在里头塞了四张床。他三个室友的名字分别是奥利佛、尤金、图姆斯。奥利佛和尤金是一般的小混混,分别来自瑞威尔和昆西,两个都跟席奇帮做过生意。他们从来没机会跟乔接触,甚至也没听说过他,但双方聊起几个名字后,他们就知道他的确是席奇的手下,也就没为了给他下马威而恶整他。
图姆斯是最老也最安静的。他一头黏黏的头发,四肢肌肉发达,眼里有个什么很不对劲,让你不想看。乔入狱的第一天,太阳下山后,图姆斯坐在他双层床的上铺,双腿从床缘垂下,偶尔乔会发现图姆斯茫然的眼神转向他,他也只能看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别开目光。
乔睡在奥利佛对面的下铺,那张床垫最烂,床板都凹陷了。床单很粗糙,被虫蛀得破破烂烂,闻起来像湿毛皮。他断断续续打了些盹,但始终没有睡着。
次日早晨在院子里,诺曼朝他走来,两只眼睛都淤黑,鼻子看起来被打断了。乔正想问他怎么回事,诺曼便满脸阴沉,晈着下唇,一拳朝乔的脖子挥来。乔往旁边走了两步,没理会脖子的剌痛,想着要问为什么,但他没有足够的时间。诺曼逼近他,笨拙地举起两手。如果诺曼没管乔的头,去攻击他的身体,乔就完了,因为他的肋骨还没愈合,早上起床时还是痛得眼冒金星。乔滑动脚步,脚跟刮着泥土地。在他上方的高处,瞭望塔上的警卫正往西看着河流或往东看着海洋。诺曼朝他脖子的另一边挥拳,乔举起一脚朝诺曼的膝盖骨踹下去。
诺曼往后倒下,右脚弯成一个怪异的角度。他在泥土地里翻身,想用一边手肘撑起身子来。乔第二度踹向他的膝盖时,半个院子的人都听得到诺曼的脚骨断了。他嘴里发出的声音不太算是尖叫,而是更柔和、更深沉,一种吹气的声音,像是一只狗在屋子底下爬行后,临死会发出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