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人生就是这样啊,」丹尼说。
「那只是一种人生。你想照他们的规则玩?请便。但我说他们的规则是狗屎。我说这世上没有别的规则,只有自己创造的规则。」
他们再度隔着金属网沉默望着彼此。整个童年时期,丹尼都是乔心目中的大英雄。要命,根本就是他的神。现在神也只是个凡人,靠着从马上摔下来、假装被枪击中而谋生。
「哇,」丹尼轻声说,「你真的长大了。」
「是啊。」乔说。
丹尼把香烟塞回口袋,戴上帽子。「可惜啊。」

在监狱里,那一夜三个怀特的手下因为「企图逃狱」而在屋顶被射杀后,裴司卡托瑞算是取得了优势。
然而,小冲突仍持续发生,而且双方的恨意愈来愈恶化。接下来六个月,乔得知这场大战并没有真正结束。即使他和马索和监狱里其他裴司卡托瑞的手下已经巩固权力,但实在无法判断这个警卫或那个警卫是不是收了钱要转而对他们不利,或者这个囚犯或那个囚犯能不能相信。
米基·贝尔在院子里被一个家伙用小刀刺中,后来才晓得,那家伙是唐姆·波卡斯基的妹夫。米基没死,不过余生小便都会有问题。监狱外传来的消息说,寇文警卫一直在怀特的一个同伙席德·马优那边下注。寇文最近老是输。
怀特底下的一个小喽罗何利·柏雷托依过失致死罪名判入狱五年,他一进来就老在食堂嚷嚷着改朝换代。所以他们只好把他从楼上扔下去。
有几个星期,乔都会有两夜或三夜睡不着,因为恐惧,或因为他想把所有角度想清楚,或因为他的心脏一直在胸腔里狂跳,好像想冲出来似的。
你告诉自己说你不会发疯。
你告诉自己说这个地方不会吞掉你的灵魂。
但你告诉自己最重要的话是,我会活下去。
无论代价是什么。
一九二八年春天的一个早晨,马索出狱了。
「下回你见到我,」他对乔说,「就是会客日了。我会在网子的另一头。」
乔握了他的手。「保重。」
「我找了律师在研究你的案子。你很快就会出去了。机伶点,小子,可别丢了小命。」
乔试图从那些话中得到抚慰,但他知道如果那些都只是空话,那么他的刑期感觉上就会有两倍长,因为他会怀抱着希望。一等马索离开这个地方,他很可能就会轻易把乔抛在脑后的。
或者他可以给他足够的诱因,好让乔在狱中帮他办事,但根本不打算在他出狱后雇用他。
无论是哪种情形,乔都无能为力,只能等着看事情怎么发展。
马索一出狱,立刻惊动各方。原来在狱中闷烧的火,到了外头更是有如浇上了汽油。小报所谓的「谋杀的五月」,让波士顿头一次看起来像是底特律或芝加哥。马索的手下仿佛碰到了狩猎季开放似的,大肆攻击亚伯·怀特的组头、制酒厂、卡车,以及他们的人马。而这的确也是狩猎季节。一个月之内,马索就把亚伯·怀特逼得逃离波士顿,少数没死的手下也赶紧跟着溜掉。
在狱中,就好像他们的饮用水被加进了一股和谐。砍砍杀杀停止了。一九二八年接下来的时间,再也没有人被从楼上丢下去,或在食堂排队时被自制小刀刺中。乔知道和平真的降临查尔斯屯监狱的那一刻,是他和亚伯·怀特手下两个坐牢的制酒好手达成协议,要继续在狱中做他们的老本行。很快地,警卫们开始把琴酒偷渡运出查尔斯屯监狱,那玩意儿品质太好了,甚至外头大家还给它取了个浑名「刑法典」。
自从一九二七年夏天走进监狱大门以来,乔第一次可以睡得安稳。同时这段和平也让他终于有了时间,可以悼念他父亲和艾玛。之前他忍着没有进行这个哀悼的过程,因为有其他人在计划对付他,他得全力应付,怕哀悼会害自己分心。
一九二八年的下半年,上帝对他最残忍的戏弄,就是在他睡觉时派艾玛来找他。他感觉到她一腿缠绕在他胯下,闻到她耳后擦的香水味,睁开眼睛看到她离自己只有一寸,唇上感觉到她呼出的气息。他双手从床垫举起,手掌抚着她光裸的背。然后他的眼睛真的睁开了。
没有人。
只有一片黑暗。
于是他祈祷。他恳求上帝让她活着,就算他再也见不到她也没关系。请让她活着。
但是,上帝啊,无论是死是活,能不能求求你,别再派她来到我梦中?我不能一再失去她。那太难受了。太残酷了。天主啊,乔恳求,请你慈悲一些吧。
但上帝并不照办。
乔监禁在查尔斯屯监狱期间,艾玛持续来采访他——而且往后还会持续。
他父亲从没来梦中探访。但乔感觉得到他,那是他在世时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有时乔坐在自己的双层床上,把怀表打开又关上,打开又关上,想像着若不是被那些陈年的罪愆和干涸的期望所阻挠,两人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对话。
跟我谈谈妈吧。
你想知道些什么?
她是什么样的人?
害怕的女孩,非常害怕的女孩,乔瑟夫。
她怕什么?
怕那些东西。
那些东西是什么?
她不了解的一切。
她爱我吗?
以她自己的方式。
那不是爱。
对她来说,那就是爱。别把她的死看成是丢下你不管。
那我该怎么看这件事?
看成她是为了你而撑下去,否则,她很多年前就会丢下我们不管了。
我不相一念她。
说来好笑,我倒是想念她。
乔看着黑暗。我想念你。
你很快就会看见我了。

乔把监狱里的制酒、运送作业、付各种保护费的流程制度化之后,就有很多时间阅读。他几乎看完了监狱里的所有藏书,这可不容易,因为兰斯洛·哈德森三世捐了很多书。
兰斯洛·哈德森三世是大家记忆中唯一曾在查尔斯屯监狱服刑的有钱人。但兰斯洛所犯的罪太过分又太公然了——他把出轨的妻子凯瑟琳从他们位于毕肯丘四层楼连栋房屋的屋顶,丢进底下刚好路过的一九一九年国庆日游行行列中——就连波士顿的名门贵族都放下他们的骨瓷餐具思量许久,决定如果要把他们的一分子扔给土着生吞活剥,那么这就是一个时机。兰斯洛·哈德森三世因为过失杀人罪在查尔斯屯坐了七年牢。即使坐牢还不够辛苦,那么漫长的七年也够难熬了,只有送进监狱的书可以让他减轻这种痛苦,不过条件是他出狱时得把书留下来。乔读了至少一百本哈德森的藏书。你会知道那些书原来是他的,因为在书名页的右上角,他会用小而潦草的字迹写着,「原属兰斯洛·哈德森财产。操你的。」乔阅读了大仲马、狄更斯、马克·吐温的小说,还看了马尔萨斯、亚当·史密斯、马克思与恩格斯、马基雅维利、《联邦党人文集》,以及巴斯夏的《经济学谬论》。他一边阅读哈德森的藏书之余,也阅读各种找得到的书——大部分是廉价小说和西部小说——还有任何监狱看得到的杂志和报纸。他变成某种专家,很会猜出字里行间躲避审查制度的弦外之音。
有回浏览一份《波士顿夜游报》,他看到一篇有关圣雅各大道东海岸巴士总站火灾的报导。一根老旧的电线走火,火花落进巴士站。没多久,整栋建筑就陷入火海。他看着那些火灾后废墟的照片,觉得喘不过气来。他放着毕生储蓄的那个置物柜,包括在匹兹菲德的银行抢案分到的六万两千元,都在一张照片的角落。置物柜歪倒下来,上头压着一根横梁,那些金属烧得一片黑。
乔无法判定哪个更糟糕——是他觉得无法再呼吸,还是那种觉得要从气管吐出火来的感觉。
那篇报导说,车站完全烧毁了。什么都没救出来。乔很怀疑。有一天,等他出狱后有时间,他要去追查东海岸巴士公司的哪个员工提早退休,而且谣传在国外过得很阔气。
在此之前,他需要一份工作。

那个冬天的尾声,有天马索来探访乔时,说他的上诉进度很快,同时也提出要雇用他。
「你很快就会离开这里了,」马索隔着金属网告诉他。
「恕我无意不敬,」乔说。「有多快?」
「夏天之前。」
乔露出微笑。「真的?」
马索点点头。「但是收买法官不便宜。得打通一堆关节。」
「那当初我没杀你,现在就算扯平了吧?」
马索眯起眼睛,他现在可体面了,穿着喀什米尔毛料大衣和羊毛西装,翻领上还插了一朵白色康乃馨,搭配他的丝质白帽。「听起来还满合理的。顺带讲一声,我们的朋友怀特先生,在坦帕市搞得鸡飞狗跳。」
「坦帕?」
马索点点头。「他在这里还有几个据点,我没办法完全消灭,因为纽约帮也有股份,他们表明我眼前不能给他们难看。另外他在我们的路线上头运兰姆酒,我也没办法。但因为他在坦帕那边侵入我的领土,纽约那票人就允许我动他了。」
「什么程度的允许?」乔问。
「不要杀掉他就行。」
「好吧。那你打算怎么做?」
「不是我打算怎么做,而是你打算怎么做,乔。我要你去接管那边。」
「可是坦帕是归路易·奥米诺管的啊。」
「他很快就会决定不要再费这个心了。」
「什么时候会决定?」
「大约你到那里的十分钟前吧。」
乔想了一下。「坦帕,嗯?」
「那里很热。」马索说。
「我不怕热。」
「你绝对没碰到过那么热的。」
乔耸耸肩。老头向来习惯夸张。「去了那里,我得有个信得过的人。」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是吗?」
马索点点头。「我都搞定了。六个月后,这个人就会在那边等着你。」
「你从哪里找来的?」
「蒙特娄。」
「六个月?」乔说。「这事情你计划了多久?」
「自从路易·奥米诺把我的一部分利润装进他的口袋里,而亚伯·怀特跑去挖走剩下的利润之时。」他身子往前凑。「乔,你下去坦帕,把状况整顿好了,然后你这辈子都可以过得像国王。」
「所以如果我去接手,我们就是对等的合伙人了?」
「不是。」马索说。
「可是路易·奥米诺是跟你对等的合伙人。」
「看看他现在的下场,」马索毫无掩饰,隔着金属网望着乔。
「那我能分到几成?」
「两成。」
「两成五。」乔说。
「好吧。」马索亮着眼睛说,显然如果是三成他也会答应的。「不过你最好值这个价码。」


第二部

伊柏市
1929-1933


11 全城最棒的

马索首度提出要乔接管他西佛罗里达州的事业时,曾经警告他那里很热。但在一九二九年八月的一个早晨,乔踏上坦帕联合车站的月台,还是对迎面而来的热浪没有心理准备。他穿了一套夏季薄毛料的格伦花格纹西装,背心已经收进行李箱内,当他站在月台上,等着脚夫帮他搬行李下车时,外套已经搭在手臂上,又拉松了领带;等到抽完一根烟,他全身已经被汗水湿透。下车前他本来把毡帽摘下,担心热气会害他发油融化,沾到帽子的丝料衬里,但这回胸部和手臂不断冒汗,他又把帽子戴回头上,免得太阳晒得头皮发痛。
白色太阳高挂在天上,把云朵一扫而空,天空干净得仿佛云从来不曾存在过(或许在这边的确是如此,乔不晓得)。不光是太阳,还有那种丛林的湿气,他觉得自己仿佛裹在一球钢丝中,被扔进一锅油里,而且每隔一分钟,炉内的温度就会又往上调高一格。
其他走下火车的男人都像乔一样,把西装外套脱掉了;有些人还脱了背心和领带,卷起了袖子。有的人戴着帽子,有的人摘下来扇风。女人们则戴着宽边的天鹅绒帽、钟型女帽,或是宽前檐女帽。有些人不慎选了更沉重的质料和帽子,身穿绉纱连身裙和丝质披巾,看起来不太开心。她们脸部发红,精致梳理过的发型崩塌或卷曲,有几个脑后的发髻都披散到颈背了。
你可以轻易分辨出当地人——男人戴着平顶宽边草帽,身穿短袖衬衫和轧别丁质料的长裤。他们脚上是最时兴的双色皮鞋,颜色比火车乘客们穿的要鲜艳。女人则戴着草编宽边垂檐帽,身上的衣服式样非常简单,很多是白色的,就像经过他面前这位姑娘穿的,平凡无奇的白色裙子和白色开襟上衣,而且还有点破旧。不过,耶稣啊,乔心想,衣服底下的那具身躯——在薄薄的衣料底下移动,像是违法者要在清教徒发现之前赶紧逃出城。乔心想,那是幽暗而丰饶的天堂,遮住了动作如流水般顺畅的四肢。
炎热的天气想必害他比平常迟缓,因为他被那个女人发现自己在看她,这种事他在波士顿从来不会被抓到的。不过那个女人——是个黑白混血儿,说不定甚至是黑人,他无法判断,但肤色确定很深,是深古铜色——谴责地看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或许是因为天气太热,也或许是坐了两年牢,乔的视线无法从她穿着薄衣的身躯上移开。她的臀部有如音乐般懒洋洋地起伏,背部的骨头和肌肉也随之和谐律动。耶稣啊,他心想,我坐牢坐太久了。她又硬又黑的头发在脑后盘成一个发髻,但是有一缙松开落在颈子上。她回头狠狠看了他一眼。他赶紧趁目光射来之前低下头,像个九岁的小男生被人逮到在校园里拉一个小女生的马尾。然后他纳闷自己干么觉得羞愧。她回头看了,不是吗?
他再度抬头看时,她已经淹没在月台另一端的人潮中。你不必怕我,他想告诉她,你永远不会让我心碎,我也永远不会让你心碎。我已经不会再心碎了。
过去两年,乔不但已经逐渐接受艾玛死掉,也接受自己不可能再爱上另一个女人了。有一天,他可能会结婚,但那将是个理智的安排,好提高自己在这一行的地位,同时让自己有继承人。他喜欢这个字眼——继承人。(劳动阶级拥有的是儿子,成功人士拥有的是继承人。)同时,他会去嫖妓。或许刚才狠狠瞪他的那个女人,就是个假端庄的妓女。若是如此,他就一定要尝尝她的滋味——一个漂亮的黑白混血妓女,正适合一个犯罪王子。
等到脚夫把行李都搬下车后,乔给他的小费钞票也已经染上周遭的湿气了。之前他只知道有个人会来火车站接他,却始终忘了问起那个人要怎么认他。他缓缓转身,想找个看起来很不体面的男人,结果却看到那名黑白混血女子回头沿着月台走向他。另一络头发从她的太阳穴垂下,她一手把头发拂开额骨,另一只手臂挽着一名拉丁男子的胳膊,那男子戴着平顶宽边草帽,黄褐色丝长裤打着长而鲜明的褶边,无领白衬衫的扣子扣到顶端。天气这么热,那男人的脸上却毫无汗水,他的衣服也是一片干燥,连紧扣在喉结之下的衬衫顶端也不例外。他移动时跟那名女子一样,都带着微微摇晃的节奏,那种韵律在他的小腿和他的脚踝,甚至在他轻快地从月台上弹起的步伐中。
他们走过乔旁边时讲着西班牙语,又急又轻,同时那女子很快瞥了乔一眼,快得他怀疑是自己想像的,但他觉得不是。那男子指着前方月台的一个什么,用西班牙语迅速说了几句,然后两个人低声笑了,走过他旁边。
他正在转身,要再找找看谁会来接他,忽然有个人猛地把他抱起来,好像他轻得就像一袋脏衣服似的。他低头看着抱住他腹部的那两只粗壮的手,闻到一股混合了生洋葱和名牌香水「阿拉伯酋长」的熟悉气味。
他被放回到月台上,转身看到他的老朋友,这是他们在匹兹菲德可怕的那一天分手之后,第一次见面。
「迪昂,」他说。
当年胖呼呼的迪昂,如今已经转为一身壮硕。他穿了一件香槟色、四颗扣子的条纹西装。粉紫色的衬衫是白色领子,跟血红底、黑条纹的领带形成鲜明的对比,脚上穿了黑白双色尖头系带鞋。如果找个眼睛不好的老人,要他在一百码外指出月台上的帮派分子,他颤抖的手指一定会指向迪昂。
「乔瑟夫,」他拘谨而正式地说。然后圆脸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又把乔抱得离地,这回是从正面抱,而且双臂箍得好紧,乔都担心自己的脊椎要折断了。
「很遗憾你父亲的事,」他低声说。
「很遗憾你哥哥的事。」
「谢谢,」迪昂说,带着一种奇异的开朗。「都怪那些罐头火腿。」他放下乔,露出微笑。「早知道就帮他买两条猪了。」
他们在热气中步下月台。
迪昂接过乔手中的一个手提箱。「老实告诉你,当初左撇子道纳在蒙特娄找到我,说裴司卡托瑞帮要我来替你工作,那时我还以为是骗局。但接下来他们说你跟那老头一起在坐牢,我心想,『如果这世上有人能迷倒那个恶魔,那就非我的老搭档莫属了。』」他粗壮的手臂揽住乔的肩膀。「能再跟你重逢,真是太棒了。」
乔说,「很高兴在外头呼吸自由的空气。」
「查尔斯屯那里…?」
乔点点头。「或许比传说中还糟。不过我找出办法勉强过下去。」
「我相信。」
停车场里的阳光还更亮烈,从碎贝壳地和汽车上反弹,乔一手遮在眉毛上,但没什么帮助。
「基督啊,」他对迪昂说,「你还穿了三件头西装。」
「秘诀在这里,」迪昂说着来到一辆玛蒙三十四型汽车,把乔的手提箱放到碎贝壳地上。「下回去百货公司时,把所有合身的衬衫全买下来。我一天要换四件。」
乔看着他的粉紫色衬衫。「这种颜色的你找得到四件?」
「有八件呢。」他打开后车门,把乔的行李放进去。「只要走几个街区就到了,不过天气这么热…」
乔伸手要开乘客座旁的门,但迪昂抢先了。乔看着他。「你别闹了。」
「现在我是你的手下,」迪昂说。「乔·考夫林老大。」
「少来了。」乔摇头觉得荒谬,然后爬上车。
他们驶离火车站时,迪昂说,「伸手到座位底下。你会找到一个老朋友。」
乔照办了,摸出来一把萨维奇点三二口径的自动手枪。握柄上有印第安人头像,枪管三寸半。乔把枪放进他长裤右边的口袋,告诉迪昂说他需要枪套,有点不高兴迪昂竟没有想到要带一个来。
「你要我的吗?」迪昂说。
「不用了,」乔说。「不要紧。」
「我的可以给你。」
「不用了,」乔说,觉得要花点时间才能习惯当老大。「我只是想赶紧要一个。」
「天黑之前,」迪昂说。「不会再晚了,我保证。」
这里的车阵移动得很慢,就像其他的一切。迪昂开着车驶入伊柏市【※伊柏市(Ybor City)为紧邻坦帕市中心的东北边地带,虽名为「市」,其实只是一个区域名。伊柏市因雪茄制造而兴起,是传统上的拉丁区,向来以多元种族与文化着称。】,天空不再是一片死白,而是被工厂冒出来的烟染成一种红褐色调。雪茄,迪昂解释,构成了这一带街坊。他指着那些砖造建筑物和高高的烟囱,以及比较矮小的建筑物——有些只是散弹枪木屋【※散弹枪木屋(shorgun shack)指的是一种正面狭窄、侧面很长的房屋构造。屋内没有走廊,房间是一个接一个排成长条形。此建筑形式于南北战争末期出现,随即传遍美国南方各地。】,前后门都开着——里头的工人正躬身坐在桌前卷雪茄。
他迅速念出一堆西班牙文名字——艾尔·瑞罗荷和古耶斯塔—雷、布思提优、赛乐斯提诺·维加、艾尔·帕莱索、拉·皮拉、拉·特罗查、艾尔·纳兰哈尔、裴菲克托·盖西亚。他告诉乔,所有工厂里最受人尊敬的职位就是朗读者,他会坐在工坊中央的一把椅子上,朗读伟大的小说给辛苦的工人们听。他解释雪茄工人的西班牙文叫tabdquero;那些小工坊是chinccal,或英文称为鹿眼;而烟囱飘出来的食物气味则大概是bolos或empanadas。
「你听听,」乔吹了声口哨。「讲起来溜得像西班牙国王似的。」
「在这一带非得讲不可,」迪昂说。「还有义大利语。你最好温习一下。」
「你们会讲义大利语,我大哥也会,不过我从来没学会。」
「唔,希望你还是跟以前那样学得很快。我们之所以在伊柏市这里发展,是因为这个城市其他地方都不会来烦我们。据他们所知,我们只是肮脏的西班牙语裔和肮脏的义大利佬,只要我们别制造太多噪音,雪茄工人也别再罢工,闹得老板们报警来搞得大家伤脑筋,那么他们就随便我们。」他转上第七大道,显然是一条主要干道,人行道旁是加了护墙板的两层楼建筑物,有宽阔的露台和锻铁棚架和砖造或灰泥的正面,让乔回想起两年前他在纽奥良所度过那个失忆的周末。大道中央有电车轨道,乔看到一辆有轨电车从几个街区外驶过来,车头消失了一会儿,然后在热浪中重新出现。
「你会以为我们都处得很好,」迪昂说,「但是不见得。义大利人和古巴人都不跟其他人打交道。可是黑古巴人恨自古巴人,而自古巴人觉得黑古巴人只是黑鬼,两者又都瞧不起其他族裔。所有的古巴人都恨西班牙人。西班牙人认为古巴人是一群高傲的蠢货,打从一八九八年美国解放他们之后,就忘了自己的身分。然后古巴人和西班牙人都瞧不起波多黎各人,而人人又都贬低多明尼加人。义大利人只尊敬那些搭船从义大利来的人,而美国佬有时还真以为谁在乎他们的想法。」
「你真的称我们是美国佬?」
「我是义大利人啊,」迪昂说,左转进入另一条宽阔的大道,不过这条路没铺柏油。「在这一带呢,当义大利人很光荣的。」
乔看到蓝色的墨西哥湾,还有港口的船只和高高的起重机。他闻得到盐、浮油、低潮的气味。
「坦帕港,」迪昂说着比了个炫耀的手势,同时开车沿着红砖街道往前,路上不时有冒着柴油废气的堆高机挡着路,还有起重机高高吊着两吨重的栈板经过他们头顶;包着栈板的绳网影子投在他们的挡风玻璃上。汽笛响声传来。
迪昂停在一个下凹的装卸货区上方,两人下车,看着底下的工人拆开一大捆印着「瓜地马拉,艾斯昆提亚」的粗麻布袋。从气味判断,乔知道有些装了咖啡,有些装了巧克力。六个男人立刻把货物卸下,刚刚那辆起重机吊着绳网和空栈板后退,男人们则穿过一道门消失了。
迪昂带着乔走向梯子,开始爬下去。
「要去哪里?」
「去了就知道。」
到了装卸货区底部,那些男人已经关上门。他和迪昂站在一片泥土地上,闻起来有各种曾在坦帕阳光下卸过的货品气味——香蕉和凤梨和谷物。石油和马铃薯和煤气和醋。火药。臭烂的水果和新鲜的咖啡,脚下的泥土被踩得吱嘎响。迪昂手扶着梯子对面的水泥墙,手往右推,墙也跟着右移,一道门忽然就从缝隙里冒出来,但乔站在两尺外,看不到缝隙在哪里。迪昂在门上敲两下,等了一会儿,嘴唇默念数着。然后又敲了四下,门里传来一个声音。「谁啊?」
「壁炉。」迪昂说,门开了。
里头是一条走道,细窄得就像门里等着的那个人,他穿的衬衫原来可能是白的,但已经长年被汗水染黄了,下身是棕色丹宁布长裤,脖子围了一条方巾,头上戴着牛仔帽,一把轮转手枪插在长裤的腰带上。那牛仔朝迪昂点了个头,让他们进去,然后又把墙推回原处。
迪昂走在前面,走廊窄得他双肩都擦过墙面,后头跟着乔。上方一条管子悬下来黯淡的灯,每隔约二十尺有一盏灯泡,半数都不亮了。乔很确定他看见了走道尽头的那扇门,猜想大概是在五百码之外,也可能是他想像出来的。他们在烂泥中跋涉,头顶滴下水,在地上形成一个个小水洼,迪昂解释这些隧道常常淹水;有时早上会在里头发现死掉的醉鬼,都是因为前一天蠢得想跑进去偷偷打个盹。
「真的?」乔问。
「真的。知道更糟的是什么吗?有时他们还会被老鼠啃得乱七八糟。」
乔看看周围。「这大概是我这一整个月听过最恶心的事情了。」
迪昂耸耸肩继续走,乔看看墙壁上下,然后看着前方的走道。没有老鼠,还没发现。
「匹兹菲德银行抢来的那些钱,」迪昂边走边说。
乔说,「很安全。」在他们上方,他听得到电车轮子的喀当声,接着是缓慢而沉重的蹄声,他想应该是一匹马。
「在哪里很安全?」迪昂回头看他。
乔说,「他们怎么知道的?」
他们上方传来几声喇叭声,还有一具引擎加速的声音。
「知道什么?」迪昂说,然后乔注意到他的头更秃了,黑色的头发两侧依然浓厚油光,但往上变得稀疏了。
「要在哪里偷袭我们。」
迪昂再度回头看他。「他们就是知道啊。」
「他们不可能『就是知道』。那个地方我们观察了好几个星期。警方绝对不会追到那边去,因为没有理由——那里没人住,也没有什么东西需要保护。」
迪昂的大头点了点。「唔,反正不会是从我这里知道的。」
「也不是从我这边知道的,」乔说。
快到隧道尽头,那是一道拉绒金属门,上头有个铁嵌锁。街道上的声音转为遥远的银器叮当声与瓷盘堆叠声,还有侍者走来走去的匆忙脚步声。乔从背心里掏出他父亲的怀表按开来:中午十二点。
迪昂从他宽大的长裤里拿出一个颇大的钥匙圈,先开了门上的几道锁,拉开门闩,再开了嵌锁。他把那根钥匙拆下来,递给乔。「你收着。以后用得到的,相信我。」
乔把钥匙放进口袋。
「这是谁的地方?」
「原来是奥米诺的。」
「原来?」
「啊,你看了今天的报纸吗?」
乔摇摇头。
「奥米诺昨天晚上被射了几个洞。」
迪昂开了门,他们爬上一道梯子,来到一扇没锁的门。他们开了门,进入一个潮湿的巨大房间,里头是水泥地、水泥墙。沿墙放着几张桌子,桌上的东西一如乔的预期——发酵槽和抽出器、曲颈甑和本生灯,烧杯和大桶和滤勺。
「金钱所能买到的最好设备,」迪昂说,指着固定在墙上的几个温度计,上头有橡皮管连接到各个蒸馏器。「你想要淡一点的兰姆酒,就要分离出华氏二八八到一八六度的部分。这点真的很重要,免得有人,你知道,喝你的酒喝死了。这些宝贝绝对不会犯错,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