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郑司楚却象呆了一样,道:“等等,我去解决此人,若敌人肯投降,便不要用了。”他见了火龙车的威力,中人立死,实在已不想再用。那副将点点头道:“此人是主将,若能擒住他,确也可以不战而胜。”

  郑司楚打马上前,喝道:“陈将军,我是郑司楚!”

  共和军自己也有不少人不知道郑司楚是何许人也,陈忠却是一震,看向郑司楚,喝道:“好小子,你也来了!”

  他知道郑司楚枪法高强之极,连薛庭轩都不是他的对手,出手再不容情,大刀一摆,将两个正攻上来的共和军逼退了两步,猛地一刀向郑司楚劈去。郑司楚见他来势极快,知道陈忠神力惊人,不敢怠慢,正待举枪挡去,哪知陈忠忽然在地下一旋,大刀如风车一般转了个圈。

  这一刀力量之大,速度之快,又带着一旋之力,哪是人力所能抵挡?飞羽虽是万中选一的宝马,终究挡不住大刀,两条前腿登时被陈忠的大刀砍断,一声惨嘶,登时摔倒,郑司楚也被摔了下来。

  不等郑司楚站起,陈忠一刀猛地劈向他面门。这两刀如狂风暴雨,郑司楚只道陈忠也会说两句话才能动手,哪知他动手时竟会如此之快,吓得面色煞白,陈忠的刀已到了郑司楚面门前,往下一压,郑司楚的头登时被劈成两半。在死前,他想道:“原来我是这么死的!”

  (《星海》全篇终)

  ※※※

  编者按:这个结局大出人们意料,可能是作者临时想出来的结局吧。作品原来的构想应该不是这样的。作者还发表了另一个结局,大家参阅下吧。

  ※※※

  这时又是轰然一声巨响,却是冲上城头的共和军将剩下那门巨炮也炸毁了。此时城外一片欢呼,共和军潮水一般涌入城中,周围的五德营士兵仍在死战,鲜血飞溅,伤亡越来越多。星楚退到陈忠身边,护着陈忠且战且走。此时五德营还有六七千上下,尽聚在城门口,一时也与共和军不相上下,但共和军仍在不停增加,五德营的溃败之势再难挽回。

  那副将已抢过来,道:“郑参谋,你没事吧?我说过用火龙车的……”

  郑司楚拔出腕上的小刀,这刀只有一根手指长,想必是吃饭时用来切肉的,入肉也不算太深,刺中胸口时被肋骨挡住,多半没有刺伤肺部。他按了按胸口的刀伤,咳了一下,道:“还好,我顶得住。”他看着五德营中的陈星楚和陈忠,这两人身上都已沾满鲜血,却仍在指挥士兵死战,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此时天色已明,天边曙色初露,晨光熹微中,看得后面的情景。郑司楚怎么也想不到天炉关后竟然会有这样一个天地,湖泊星罗棋布,当中夹着一块块麦田,几乎象是大江南岸的景色。

  可是,这块看上去那么和平的土地,现在却已浸透了鲜血。

  共和军仍在不住进逼,五德营且战且退,相距越来越近,负隅之下,共和军一时也不敢过于逼近。前面是一大片房屋,那是五德营多年经营建立起来的,一排排房屋鳞次栉比,十分整齐。五德营退到这些楼下,再也不走了,从那些屋中已传来妇女和孩子的哭声。

  那是五德营的大本营吧。郑司楚想着,忽然听得毕炜的声音在身后响了起来:“共和国的勇士们,你们成功了!”

  他扭过头,却见毕炜和方若水并马进来。只是毕炜意气风发,方若水的笑容里却多少有些苦涩。此战虽然得胜,方若水一军损失也是极大,前后竟然减员近三分之一。

  听得毕炜的声音,一些率军冲杀在最前的军官齐齐上前行礼,道:“见过毕将军,方将军。”

  毕炜骑马到了郑司楚跟前,微笑道:“郑参谋,你受伤了么?”

  郑司楚道:“不碍事。”只是他虽说不碍事,胸前的伤口又是一疼。毕炜叫道:“你还在流血!医官,快过来,给郑参谋包扎!”

  郑司楚只觉周身乏力,强自支撑着道:“禀毕将军,末将完成开路任务。”此番千辛万苦总算撕开了五德营的防线,他多少也有些得意。

  “干得好。”毕炜脸上仍挂着笑意,又打马向前而去,叫道:“陈将军,陈忠!你还在么?”

  从五德营残军中传来一个尖脆的声音:“本帅陈星楚,恭喜毕将军得胜。”

  陈星楚的声音里还带着讥讽之意。毕炜大笑道:“原来真的换了大帅了,怪不得我听说有个楚帅。可惜,你这个楚帅可是冒牌的。”

  陈星楚道:“不错,否则现在被围的便是毕将军你了。”

  毕炜却不以为忤,仍是微微一笑,似要再说什么,这时远远地传来了一声闷雷,毕炜看了看天空,顿了顿,正色道:“本将军有好生之德,陈大帅,五德营已窃居朗月省这许多年,若迷途知返,顺天应命,投降我军,那还有一条活路,否则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郑司楚松了口气。他最害怕的倒是破城后毕炜下令斩杀所有俘虏,听毕炜这般说,看来也有被收编之意。不论毕炜是不是有什么私心,能够不再杀人,那就是上上大吉了。他想到这儿,不由苦笑了一下。虽然陈忠伤了他的飞羽,星楚斩断了他的白木枪,可是他心里却总是恨他们不起来。

  一样的人而已。他想着。都是一样的人,只是信念不同,才会成为敌人,这究竟有什么意义?

  陈星楚沉吟了一会,道:“毕将军所言可是属实?”

  毕炜道:“毕炜一言九鼎,绝无虚言!”

  陈忠忽然喝道:“胡扯!毕炜,当初你也信誓旦旦,要将共和叛贼扫平,怎么今日自己也成了叛贼?”

  毕炜和方若水的旧部都知道当年之事,听得陈忠这般痛骂,心头不由好笑。毕炜却连脸色都不变,道:“此一时,彼一时。如今我军已将你们尽数包围,若再不肯投降,那便是冲锋了!”

  他说着,忽然天边划过一道闪电,象是为他的话助威,大雨倾盆而至。朗月省很少下雨,这一场雨也大为难得,毕炜站在雨中,恍如天神一般。

  半晌,陈忠忽然有气无力地道:“好吧,毕炜,你赢了。”

  毕炜长声大笑,道:“陈忠,天命如潮,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五德营非作战不力,实是天命难违,逆天而行,终究难逃一败!哈!哈!哈!”他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响。郑司楚象看着什么怪物一般看着他,心里说不出是种什么滋味,既钦佩,又害怕,还有一些羡慕。

  毕炜退回来时,五德营派出特使前来商议受降之事,说好了今日五德营全军缴械,大帅入共和军为质,明日举行正式受降。

  雨过之后,天变得更加清澈。

  星楚背着手站在军前,陈忠站在她背后道:“星楚,你真的要去当人质么?”

  星楚点了点头,道:“不这样他们不会信的。”她转过身,淡淡道:“爹,孩儿无能,让五德营经此大败,也该我付出代价了。”

  陈忠道:“这不能怪你,我不相信世上有人能打胜这样一场仗——除非是他。”说到这儿,眼中更加黯然。也许那个人还活在世上,但他一定是心灰如死,对于五德营而言,那个人就已经死了。

  星楚伸手捋了一把鬓发。她向来身着戎装,只有这个动作才显出十足的女子气。她向陈忠单腿跪下,道:“爹,恕孩儿不孝了。不过爹您说过,一个人只要为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就算不成功,也不会后悔。”

  陈忠没有再说什么,伸手抚了一下星楚的头发,眼中又落下了几滴泪水。

  夕阳在山,东边的天幕上已经显现出无数明星。朗月省地势高峻,在这儿看夜空,星星也象大了许多。满天星斗仿佛悬挂在空中,逼得一轮残月黯然无光。星楚向陈忠最后行了一礼,戴上头盔向共和军的营地走去,陈忠看着她的背影,眼泪只是不住地流下。

  虽然枪械都已缴了,但星楚已经准备好一条秘道,可以越山而出,向西北而去。那个地方据说是比朗月省要大千百倍,地肥水美,物产丰茂的所在,在那儿,五德营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安身立命之处。只是,星楚却已经不在了。

  一个副将默默地走上来,站在陈忠身边,小声道:“陈将军,楚帅说得没错,共和军确在准备火器,看来想将我们一网打尽。陈将军,快准备走吧。”

  陈忠抹去了眼里的泪水,也小声道:“好吧,马上传令下去,让妇孺先走。一旦被叛军发现,全军全力抵御,也一定要让女人和孩子出去。”

  那副将行了一礼,道:“遵命。”陈忠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摸了下腰刀。

  现在长兵都已缴械,身边只剩这些短刀了。可是只要五德营还在,希望就还在。

  他的眼角里忽然有什么东西一亮,抬眼望去,天宇中有一颗流星向着西北角飞坠而下。这颗星棱角分明,锋芒毕露,陈忠心头忽地一疼,鼻翼又是一酸,泪水也又要夺眶而出。他抬起头,让天风吹着脸,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西边仍然是鲜血一般的红,东边的夜幕中却是群星灿烂。每一颗星都亮得耀眼,拖着一条长长的光芒,如亿万柄长剑。

  尾声

  壶中的水刚烧开,冲在杯中时,杯中的茶叶也上下翻滚,满杯皆绿。只是,当郑司楚说到他听方若水说要将五德营统统烧死时,这只手颤了颤。

  “五德营全军覆没了么?”

  郑司楚端坐在老师对面,头也没抬,道:“没有。毕将军扑了个空,五德营留下的居然只是个空营。而五德营逃到后山,也是走了一半时方将军的埋伏方才发动。”

  “那么还逃出了一半。”老师端起杯子啜了一口,出神地望着对面。“后来呢?”

  “毕将军大发雷霆,下令将陈星楚斩杀,首级号令。”郑司楚眼中露出了一丝不忍之色,“这个女子真了不起,毫不慌乱,直到最后一刻。我向毕将军求情,可是他说不能饶恕。”

  “陈忠的女儿饶有父风,哪是会投降的人,毕炜一天到晚算计人,被人算计了一回也不冤。”老师放下杯子,又叹道:“可惜星楚了。”

  “老师认识她么?”

  老师淡淡地笑了笑,笑容里却带着无尽的苦涩:“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呢。”他似乎也不想多谈,又道:“方若水怎么会在五德营过了一半时才发动?他虽然没多少了不起,也算个名将了。”

  郑司楚嘴角抽了抽,道:“老师,有些事我并不知情。”

  老师怔了怔,才点点头,道:“是,你不知情的。”

  老师不再说话,郑司楚等了一会,再也忍不住,道:“老师,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

  “说吧。”

  “老师,您姓楚吧?我名字中也有个‘楚’字,有什么关系么?”

  他偷偷打量着老师,但老师的脸上平静如常,不动声色,只是淡淡道:“有些事,我也不知道。喝茶吧。”

  “是。”郑司楚端起杯子来喝了一口。胸口的伤还没有完全好,喝茶时仍然有一丝丝痛意。留下这个伤口的女子却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有太多的人,认识的,不认识的,把尸骨抛在那块荒凉的高原上,被风吹,被日晒,被雨淋。他在喝着这杯茶时,觉得比上一次来这里时又长了好多岁。

  喝完茶,郑司楚双手伏地,行了一礼道:“老师,我得回去了。今日是庆功仪式,我获得了共和国二等勋章,大统制也会接见我。”

  “你去吧。”

  郑司楚走到门口,穿上了军靴,又回过头向老师道:“老师,这次去朗月省,我失去了太多东西,可是也知道了什么叫‘仁者之心’。老师,你说的也不对,仅仅有仁者之心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手中的力量。”

  老师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默默地坐在屋中。郑司楚掩上门,跳上马走了。

  在他走出一程,老师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郑司楚的背影,象耳语般喃喃地道:“司楚,我们都是为了纪念某个人。”

  后记

  写完这个故事,心中有说不出的厌倦。书生有笔曰如刀,但笔终究是笔,变不成刀子,比最锋利的刀子更锋利千百倍的则是岁月,能把谎言变成真理,把美丽变成丑恶,也把火焰变成劫灰。当热情已成余烬,还能再写什么?想想也只有可笑而已。当理想破灭了,有些人能够奋起,有些人却一蹶不振,笔下的郑司楚还能够吃一堑长一智,我却已经懒得再写下一个故事了。

  诗能穷人,这是古人的老话,因为爱诗的人往往有一副倔强脾气,碰个头破血流仍然不知悔改;或者一醉三十日,看到不喜欢的人便来个白眼,来个不理不睬,自然难觅货殖之利。虽然做不到竹林七逸中的王濬冲之富,山巨源之贵,可是嵇叔夜之迂和阮步兵之放,却如邯郸学步,东施效颦,不知不觉地有了几分。如果说在人的岁月里写作还是一件轻松的事,那么在这十八年的驴子岁月里,写作也象压到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鹅羽,已是不堪重负。如果在这段行程中有人清谈相伴,不必是什么知交,纵然倾盖相交,只消谈吐不俗,那么多少还能忘掉一些疲惫。只是当盈耳都是吠声的狺狺,只怕还未启程就举步维艰,懒得再走一步了。

  想起格林童话里有一则《寿命》,颇有几分冷隽之妙,说上帝给万物寿命时,都是三十年,驴子、狗和猴子都嫌多,于是各减去了十八年、十二年和十年,唯独人嫌三十年寿命太少,因此上帝把那三十年加到了人身上,于是人的头三十年是自己的,算是快乐逍遥,三十以后的十八年是驴子的岁月,生活的重担压在肩上,换来的却是拳打脚踢;然后的十二年是狗的,只能躲在墙角愤愤不平地低吼。生命中的最后十年是猴子的,傻头傻脑,糊里糊涂,成了孩子们捉弄、嘲笑的对象。这则故事混在一堆王子公主的童话中,如果小时候读到,肯定会觉得无聊和可笑,信口雌黄说这也算什么破故事。幸运的是,第一次读到这故事时已经在大学里,感到的只是一阵失落。虽然还在故事中人的岁月里,却已对未来感到迷惘。

  金圣叹在伪造的《水浒》施耐庵序里写道:“人生三十而未娶,不应更娶;四十而未仕,不应更仕;五十不应为家,六十不应出游。何以言之?用违其时,事易尽也。”在肩负着重担的驴子岁月里,写一些无关痛痒的垃圾故事,大概也是“用违其时”吧。只是写的时候,也没想到这事已是易尽,仍然拼命写下去,虽然只堪覆瓿。

  驻足吧,象浮士德博士那样叹息一声:“等一等,你真美丽。”从少年时第一次读到《三侠五义》,开始在笔记本上涂涂抹抹一个可笑的武侠故事开始,到现在,不知不觉已经二十多年了,也终于走到了尽头,对所谓的武侠感觉失望乃至绝望。本来就是用违其时,何况周围尽是些言语无味,面目可憎,叫人望而生厌的观众,又何必恋栈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