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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垒生
《天行健》这个故事,起源于十几年前的一个构思。当时在笔记本上写了一个《名刀》,情节大致是这样的:共和军攻破了帝都雾云城,一个近卫军的小卒风云和同一伍的几个袍泽逃入了西边的沙漠,准备南逃到帝国仅存的诸候国香虎国去。在沙漠边上,他们被追兵赶上了,奋战之下,只剩了风云孤身一人进入沙漠。在沙漠中,他遇到了沙盗伽洛王一族,不敌遭擒,但伽洛族的刀术师傅救了他,两人结伴而逃,却被追来的伽洛王赶上,又是一番恶斗,风云陷入一个沙窟,结果碰到了一个机器人十一号。在十一号的帮助下,他总算逃到了香虎国,先成了香虎国青月大公的奴隶,帮他赢得了刀术比赛后,被香虎王太子看中,收为己用,成为香虎国近卫军统领,也成了与香国虎权臣增长天抗衡的一件工具。这时香虎王决定称帝,然后北伐共和军,这时却发现三大公之一的苍月公有异动,风云受命前去查探底细,在那儿结识了苍月公一对了不起的子女百武公子和百兰郡主两人。写到三十万字时,其中一本突然不知扔到哪儿去了,可能被我当垃圾扔掉了,于是索然无味,就此搁下。
二零零年的时候,突然又想起这个故事了,因为这故事实在很象黄易的《大剑师》。于是重新起了个头。当时想只写两到三万字的一个小短篇,但写了一半后发现实在写得太仓促,于是准备再加一些内容。可还是扔在那儿。过了一年,重新动笔写完,再看看还是不满意,于是就干脆不定字数,一直写下去。没想到这一写就一发不可收拾,花了一年时间,打出了二十四万字,也就是《天行健》的第一部《烈火之城》,最先写的一段就成了第一章。
说实话,地摊文学是对文学的亵渎,这种故事无非是让自己的想象力有个归宿,只是写出来后还是敝帚自珍了。接着写下去,到现在,居然成了一个超过一百万字的大部头,当初写下那第一段话的时候,只怕自己都没有想到。
《展翅》是《天行健》的一个外传。外传中,可能以这个为最长了,写到现在已经七万多字,全写完可能会达到十一二万。内容其实是抄袭了一篇苏联小说《第四十一个》。这篇小说看过的人不会多,说一个红军女战士的枪上划了四十条划痕,因为她击毙了四十个白匪。一次她抓住一个白匪,在押送回来的途中,这个英俊的白匪却救了陷入泥沼的女战士。两人产生了感情。似乎应该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尾了,可是,在结尾处,那个白匪见到自己一方的队伍,兴奋地不顾一切冲了过去,然而,正当他以为自己自由的时候,从身后飞来一颗子弹,他成了死在女战士枪下的第四十一个亡魂。
这篇小说当初在苏联被拍成过电影,也招到了批判。对俄苏文学,除了布雷切夫的科幻,我喜欢的不多,记得住的只有叶夫图申科的《浆果处处》,还有写《鱼王》的阿斯塔菲耶夫的一个中篇《流星》。前者是讽刺小说,后者却是一个纯朴的爱情故事,一个年轻的俄罗斯士兵,在卫国战争时期和一个女护士无望而凄婉的恋爱,而这篇《第四十一个》同样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只是,用垃圾小说改编这样的好作品,实在是刻画无盐,唐突西施了。
八三年,老师给我们出了一个作文题叫《我长大以后》,我就写我想当个文学家。现在当然已经长大了,人生七十之途,行程有半,渐渐也踏入了桑榆晚景。姚遂《醉高歌》曲有云:“荣枯枕上三更,傀儡场中四并。人生幻化总泡影,几个临危自省。”能临危自省的,只怕也少,所以人是暮气沉沉,文学梦虽然也早醒了,可是总还有点碎片在,仍然会写下去,即使明明知道写下的充其量只能灾梨祸枣,换几个烟钱,根本算不上有多少价值,只是仍然想写下去。昔皖贤张心远公不忍见贩夫走卒沉溺于口吐剑光和后花园私订终身,撰说部数千万言,虽不为道学先生所重,然有目者皆喜闻乐见。愚也不肖,唯愿学步心远公。
抄一段《金粉世家》原序吧。高二时第一次读这部小说,读到下面这段话时,黯然无欢竟日。
“吾之作《金粉世家》也,初尝作此想,以为吾作小说,何如使人愿看吾书?继而更进一步思之,何如使人读吾之小说而有益?至今思之,此又何必?读者诸公,于其工作完毕,茶余酒后,或甚感无聊,或偶然兴至,略取一读,藉消磨其片刻之时光。而吾书所言,或又不至于陷读者不义,是亦路矣。主义非吾所敢谈也,文章亦非吾所敢谈也,吾作小说,令人读之而不否认其为小说,便已毕其使命矣。今有人责吾浅陋,吾即乐认为浅陋;今有人责吾无聊,吾即乐认为无聊。盖小说为通俗文字,把笔为此,即不免浅陋与无聊;华国文章,深山名著,此别有人在,非吾所敢知也。”
信哉是言。仆唯唯唯。
※版本出处:网络收集※
天行健 外传·展翅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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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你能成为天使,你的背上会插上翅膀。”
萧子彦在操纵飞行机进行今天的例行巡查时,看着地面上那些方方正正的农田和一幢幢象是玩具一样的房子,突然想起小时候有人对自己说过的一句话。
那时他还是个孩子。那时他每天想的,都是有朝一日能和飞鸟一样自由在蓝天翱翔。当有一天他在对一群大人说出这个志向时,惹来了一片笑声,其中有人对他说了这么一句话。
帝国风军团第三百人队的百夫长萧子彦在飞行机穿过白云时,突然又想起了这句话。
也许是少年时的梦想,每当架驶着飞行机飞过蓝天时,他总是象第一次飞行那样激动。
天空是柔嫩的蓝色,透明得象一汪水,好象连自己的人都能溶在里面。萧子彦熟练地操纵着飞行机的机关,让飞行机象一只轻快的鸟一样掠过白云。每一次飞上天空,他总有一种惊喜,每一次掠过白云,听天风吹过耳边时,他的心总会象第一次尝到爱情滋味的少年一样跳动起来。白云慵懒如醉,风声也温柔得象少女的私语,也许只有在这儿,他才真正找到了只属于自己的所在吧。
想着,他不禁抬起头,看了看更高处。
飞行机并不能飞得太高,太高了便无法起到巡查的作用。但是每一次执勤时,他总是不由自主地向高处飞,总是希望天风将自己吹到白云深处,飞到那个无人可知的世界去。
他的手指不自觉地滑动,飞行机的速度和方向都有了微妙的改变,坐在后座的汤维不由自主地叫道:“萧队官!”
“嗯?”
萧子彦熟练地操纵着飞行机。巡查时并不需要严格编队,各人可以任意发挥,只要一队相差不太远就可以了。但是现在萧子彦的飞行机已经离其他几架都有了相当的距离,他虽然统率的是个不满员的百人队,实际能够飞上天空的只有二十多人,而飞行机也只剩了十一架而已。现在跟在他身边的只有五架,那五架飞行机正努力地跟随着他,但他们都做不出萧子彦那种花哨的动作,只能循规蹈距地飞行,因此相距已越来越远了。汤维是风军团新来的士兵中成绩最好的一个,但也仍然不能独自飞行,今天跟随萧子彦巡查,也是为了让他多点经验。
“间隔越来越远了,萧队官,这样不好吧。”
萧子彦把手搁在操纵杆上,笑道:“小汤,你害怕了?”
汤维没说什么。没有否认,那就是默认吧。萧子彦有些想笑,他想起自己第一次飞上天空时,让那些老兵大吃一惊。
我好象是天生属于这天空吧,对于大地,反而更显得陌生。
萧子彦有些自嘲地想。他的飞行成绩一向为风军团之冠,但马术却糟糕之极,只能说勉强不会从马上掉下来而已,这也使得他一直只是风军团的百夫长。
蛇人被扫平时,风军团到达了全盛时期。那时有八百人,五百架飞行机,是四相军中编制最小的一个。以如此小的编制能与庞大的地、水二军团并列,功劳甚至还在火军团之上,风军团的统领邵风观功不可没。但是随着战势日益严峻,风军团的减员极为严重。而风军团对士军要求极高,以前的新兵没有训练三个月以上是不能上天的,只有两年以上的老兵才可以单独驾驶飞行机,现在却只能训练一个月,但即使如此,要补充士兵还是难而又难。现在的风军团一共只剩了三百余人,象萧子彦这样进入风军团已有三年的老兵只剩了不到一半,以前的八个百人队每一个都已大大不满员,象萧子彦这个第三百人队实际上只剩了四十几人,一大半还是从没飞行经验的新兵。风军团的大部跟随楚帅正在天水省与来犯的共和军激战,萧子彦他们这支百人队则被借到东平城助守。
战事交错,前哨屡次易手,现在攻来的共和军不论从军力还是攻击力都与帝国军相埒,可以说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只是,经过七年对蛇人之战,帝国已是国库空虚,民心也开始离弃帝国了。虽然帝国的上层官僚们仍在日日宣称民心所向,共和叛匪指日可灭,但萧子彦知道,那只是一句假话。不仅是大江以南共和军的地界上,便是大江以北帝国一向控制的地区,许多民众都在偷偷传说共和军的好处。共和军不征税,不纳粮,在那儿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生活幸福,连那儿的天空都似乎比帝国要明朗许多。
共和军现在真的那么好么?萧子彦不知道。只是他记忆所及,共和军的大本营五羊城却绝对没有传说的那么好,那时依然是哀鸿遍野,饿殍满地。为了准备还未到来的与帝国军的战争,早在与蛇人战争时期,共和军也一样抽取极重的赋税,仅仅比帝国稍微少一些而已。
离开五羊城也有五年了。他叹了口气,他是五年前加入帝国军的,那一年楚帅发动了对蛇人的毁灭性攻击,一举摧毁蛇人大本营,将蛇人尽数消灭。那一年他只道战争已经结束,和平终于到来,可以解甲归田,安享太平了,可谁都没想到战争远远没有结束,在与蛇人交战时并肩作战的帝国军和共和军又开始了同室操戈的新一轮角逐。
难道战场永远都不会结束么?萧子彦的心头微微一阵疼痛,耳边仿佛又响起了小静的声音。
十八岁以前他就一直住在五羊城。他是个孤儿,连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只知道父母死在蛇人刀下,自己还是个婴儿时就由师傅收养。师傅是五羊城有名的镖师,如果按师傅的意思,萧子彦以后娶了小静,就可以继承镖局,安安稳稳地过日子——虽然也不见得如何安稳。可是他自幼就想着要从军,杀尽蛇人,在十八岁那年偷偷离开了家,加入了军队。
他的本意是想加入当时驻守在五羊城的共和军的,可是阴差阳错,他加入的却是路过五羊城的帝国军军队。这些年来,随军东征西讨,眼看着帝国军和共和军的关系一天天恶化,直至分道扬镳,刀兵相见,他就时常有种造化弄人的苦笑。他想起小时候师傅常常说的“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话,有时,生命中一个小小的意外就会把将来全都改变了。那一次如果不是提前离开了家,自己一定会加入共和军吧,说不定,现在就会是自己要对付的敌军中的一员了。
“萧队官,我们该回去了吧。”汤维在后座有点不安地说着。
“好吧。”萧子彦看了看身后,那几驾飞行机已经落后很多了,而且越飞越低。看来,那些士兵已经到了极限,毕竟风军团中萧子彦这样的优秀队官也仅仅三四个而已。他熟练地搬动着飞行机的机关,正准备掉头,眼角处忽然看到远处的一点烟尘。
这样的烟尘他看得多了,是军队行军时扬起的尘土。他道:“小汤,发信号,让他们回去,我再去看看。”
汤维也已经看到了南边的异样,他道:“好。”从座位边取出了两面小旗,举起来打了几下旗语,另几艘飞行机见到信号,掉转头向东平城飞去,萧子彦等他发完信号,道:“小汤,坐稳了,我们走。”
飞行机虽然装着喷射器,可以在空中得到二次推进,但毕竟飞不了太远。驾驶飞行机,必须不断捕捉上升气流,这样才能在空中盘旋上升,否则很快便会落地。萧子彦操纵飞行机极有天赋,可以在空中停留大半天,一般人却做不到这一点了。那些烟尘隔了数里路,以风军团另外人的水平,还飞不到那里。
随着他扳动机关,飞行机忽然一侧双翼,钻天直上,速度也快了许多。汤维虽然随萧子彦执勤许多次,却还是第一次见飞行机飞行这等快法,双手紧紧抓住座位前的把手,动都不敢动,一脸色都有点白了。萧子彦胆大包天,飞行机沿着气流急速飞行,有时甚至翻过身来,那时汤维几乎以为天地霎时翻转,看着下面那些山山水水都变得渺小不堪,他的心几乎要跳出喉咙口。
汤维刚入伍时,风军团的老兵便和他们这批新兵说起风军团有“四子”,萧子彦正居其一。这四子战功赫赫,以操纵飞行机时的技巧著称,虽然名列第一的赵子能已经战死,但剩下的三子也足以让敌人胆寒。这一次风军团统领邵风观将军将萧子彦这支百人队派到东平城,自是对萧子彦大为器重,也希望萧子彦能够不负重托,守住东平城。可是,萧子彦自己知道这担子有多重。虽然现在帝国军仍然捷报频传,可是他在楚帅和邵将军脸上看到的却是另一回事。
和一场战役的胜负无关,战争必须是全面的。虽然四相军团屡战屡胜,可是每次胜利后得到的不是民众的欢呼,而是他们的冷遇。与战事相反,帝国的口碑在民众心目中越来越差。前线将士浴血奋战,帝都的宗室和大小官吏依然醉生梦死,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在这种现状下,帝国军依然还能作战,已经算得上是个奇迹了。
“萧队官,快到了。”
此时飞行机已快到下面那支部队上方。在飞行机上看下去,可以看得到有些共和军士兵正向上指指点点,他们多半也看到这架飞行机,正在谈论。风军团主要在西北一边协同作战,对于这儿的共和军来说还是很新鲜的,可能很多人从来没见过飞行机。
在这些谈论的共和军中,会不会有童年时的玩伴?不知为什么,萧子彦突然想起了这些。虽然这完全有可能,但从军以来,他还从来没有在共和军中发现自己认识的人。
如果碰到那时的同伴,是不是也该生死相搏,难道真的要杀了他么?萧子彦一阵茫然。他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直接杀过一个人,但死在他手上的敌人只怕也有上百个了。每次从飞行机上掷下震天雷时,他的心中就是一震。听到下面的巨响,他总是在计算着会有多少人死在这一声爆炸中。
这一次又要开始了吧。虽然帝国的收入有一大半都充作军费,但还是越来越少,连风军团的飞行机都得不到补充,带到东平城来的震天雷并不太多,但萧子彦还是相信一定能击退敌人的攻势。
飞行机在空中打了个盘旋,下面的情景已一览无余。这次共和军派出的部队绵延数里,浩浩荡荡,将一条大道都占满了。萧子彦微微皱了皱眉,默默地算着敌人的数目,汤维忽道:“大约有六万人。”
“六万人么?”萧子彦也不想再去算了。汤维测算的本事在风军团中也是小小有名的,以前那些新兵闲来无事,拿一小把白米赌着玩,要人看一眼马上报出一个数字,误差在十粒以内的算嬴,汤维几乎每次都大获全胜。他既然说是六万人,那误差最多不会超过一两千。现在东平城有兵力两万多,共和军的大部队都在天水省与四相军团角逐,还能派出六万人的大部队攻打东平城,即使这支部队不是身经百战的精兵,也是难以应付的,看来共和军对东平城是势在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