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麦:“你做了,我永远也不能踏实,我总会认为,你有一天会后悔,会怨恨我。”
沈烈:“不会,我自己做出的决定,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哪怕我做了,你依然不接受我,我也无所谓,人总是要有取舍,如果我连这个都不行,那我还谈什么不在乎?”
冬麦:“你这么说,那我还要咬你。”
沈烈:“你就是属小狗的,你就这么爱咬人?”
冬麦:“对,我就爱咬人。”
说着,她低头,果然又咬了他一口。
沈烈低首看着这样的冬麦,被泪洗过的眼睛清亮动人,红润润的唇儿咬着自己的胳膊,就是这样的冬麦,当初她第一次咬他,他心里就觉得自己克制不住。
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冲动感。
他哑声说:“其实我也喜欢被你咬。”
冬麦放开他,抬眼:“你被我咬,你活该!”
沈烈的声音温柔而克制:“对,我活该。”
冬麦脸上通红,心砰砰直跳,她的唇再次贴上刚才被她咬的地方,可是这一次不是用牙,而是用舌头。
她用她的舌尖轻轻地舔过那里。
她便感觉他结实的身体随之一颤,之后变得僵硬起来,他的呼吸也不稳了。
沈烈声音哑得不像话:“冬麦,你——”
冬麦抬起头,湿润的眼睛中是魅惑,她软声说:“我虽然不能生,但是我不想我的男人也不能生。”
这话说出的那一刻,风停了,呼吸静止了。
沈烈定定地看着她,过了好久,猛地将她抱在怀里:“你自己说的话,不许反悔,反正我做不做手术,你都得嫁给我!”


第45章 搞对象这件事的沟通
卫生所的大夫护士听到动静,都稀罕地跑出来看热闹,冬麦哪里好意思,被沈烈拉着往前跑,出了卫生所,骑着自行车赶紧逃了。
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冬麦想起刚才的事,还是尴尬又羞涩。
她竟然跑去直接推开门,估计那个正在做结扎手术的男人都要吓死了,大夫估计也觉得她精神病。
大庭广众的,她竟然就那么和沈烈搂着,和他说那么直白的话。
当一时的激勇退去,情绪冷静下来,她才意识到自己都做了什么说了什么。
幸好她是坐在自行车后座,并不会被沈烈看到,她无地自容地抬起手捂住脸,感觉自己脸火烫,手指尖都在颤抖。
偏偏这个时候,前面一辆骡子车迎过来,沈烈一个刹车,冬麦的身子便不由自主地往前,肩膀碰在了沈烈后背上。
只是轻轻碰了一下,但冬麦却感觉到了他后背的坚实,以及那身体散发出的热量,那是和她完全不一样的,冬麦肩膀便像是被火撩到一样。
偏偏这个时候,沈烈开口了:“你怎么突然跑来卫生所了?”
现在听到他的声音,冬麦的心都砰砰直跳。
好在他问的是无关紧要的事,如果他直接问刚才的事,现在冷静下来的她,怕是根本不知道怎么去面对,也羞于去提。
她便低声说:“刚才拖拉机过去,卫生所院墙低,恰好看到你了,当时觉得身影像,又不太肯定,后来听路奎豪说你来公社了,就觉得估计是你了。”
她说完这个,沈烈倒是好久没说话,她也不知道说什么。
过了好半响,沈烈开口,却是道:“我们的事,可是说好了,你不能反悔,你该咬的咬了,该舔的也舔了,你好歹得负起责任来。”
冬麦一听,瞬间瞪大眼睛:“负责任?”
沈烈哼笑:“是啊,我可是童子鸡,你舔了我,我清白没了。”
冬麦惊讶,呐呐地解释道:“我是怕你疼,才给你舔舔的。”
沈烈脚底下踩着脚蹬子的动作也慢了,声音也略显沉哑:“是吗?”
冬麦:“我怕咬破了你,给你舔舔,我娘说口水能治伤。”
沈烈便沉默了。
冬麦的心还是怦怦跳,脸红耳赤的,说不上来的感觉,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沈烈却突然再开口:“我现在伤口还疼,要不你再给我舔舔吧?”
冬麦:“不要了……”
他刚才不是还说,害得他清白没了嘛……
冬麦咬唇,觉得他在逗自己玩。
沈烈:“为什么不,我现在疼得难受。”
冬麦羞窘难当,她最开始没细想,现在被他这么一说,顿时意识到这件事背后的暧昧和尴尬,她耳朵都发烫了:“才不要!”
沈烈也是逗逗她,其实逗了后,他自己也有些脸红,幸好她在后面,看不到,当下轻咳了一声掩饰。
不过想想,还是道:“那你以后不能这样舔别人。”
冬麦脸红耳赤的,想点头,又觉得那样太听话了,鬼使神差,竟然忍不住问:“为什么?”
听这话,沈烈便想起她湿润的眼神,单纯又魅惑,一时气血上涌。
她竟然还问为什么?
沈烈咬了咬后槽牙:“女的只能给自己男人那样舔。”
冬麦血直往脑门涌,后悔自己刚才不该那么说,太不知羞了,便低声说:“……我知道了。”
她的声音乖巧柔顺,倒是挺听话的,不过沈烈却有些无奈,想着她好歹是结过婚的,怎么反倒自己教她。
她需要教吗?
沈烈又觉心痒难耐,又恨不得扔下自行车,回过身去,赶紧将她抱住。
刚才在卫生所抱了那一下,不过也就是情急之中抱了一下,很快就松开了。
他还记得抱着她时的感觉,软软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香味,像是椰子香?
他喉结滚动,觉得渴,想狠狠地咬她一口,把她吃了。
冬麦低着头,想起这事,好像是有些冲动过头了,毕竟不是小孩子,哪能那样,她有些懊恼,又觉也没什么。
人活着,有时候就需要热血上头,不管不顾地闭着眼睛冲过去。
她想起很小时候,家北边地里浇水灌溉的沟,夏天下雨,那沟挺大的,当时大哥去干活了,二哥带着她过去那条沟,二哥过去了,她过不去,站在那里干着急,二哥就喊,你跳过来,跳过来,我接着你。
她哪敢呢,就是怕。
最后没办法了,眼一闭,过去了,也就是没事了。
如今她被那么一激,豁出去了,脸红耳赤没羞没臊的话全都说出来了,说出来后,反正她迈出这一步,接受了沈烈,也就这样了。
她想想,还是道:“我以后不冲动了,也不会咬你了。”
沈烈却道:“你已经咬我三次了,我给你记着。”
冬麦:“记着干嘛?”
沈烈微微侧首,哑声道:“早晚咬回来。”
冬麦便有些羞恼:“这么小心眼啊!”
沈烈:“嗯,我不属小狗,可我属狼的。”
冬麦:“那我可不要,你不能咬我!”
她说得还挺认真,沈烈听到,倒是怔了下,之后想想,又想笑。
她怎么这么单纯,傻乎乎的,这还是结过婚的!
这个时候自行车已经出了公社,路边的杨树长出来了,绿叶招展,在风中发出声响,杨树下半截刷着白石灰,沿着道路两边,一眼看去一溜儿地白,齐刷刷的,麦苗也都长高了,被风一处绿油油扑簌簌的。
清风拂面,沈烈眸中愉悦,笑着说:“刚才应该去申请退款,白浪费手术钱了。”
冬麦这次想起:“啊?那要不我们回去退?”
沈烈:“要是你不怕丢人,我们就回去申请退了?”
冬麦一想,忙道:“那还是算了吧!”
一段时间,她估计都不敢去公社卫生所了,人家大夫护士估计都等着看她热闹呢。
沈烈便忍不住笑出声。
冬麦被他笑得面红耳赤:“你竟然还笑,多丢人!”
沈烈便道:“行,不笑了。”
沈烈不笑了,冬麦自己想想,忍不住笑了,她又想起路奎豪:“路奎豪就这么扔下我跑了,幸亏你这里有自行车,不然我只能走着回去,就是不知道他回去怎么和大家说。”
如果他到处宣扬一番,只怕是他们两个可以成为路家村的笑柄了。
沈烈安慰道:“他这小子挺有眼色的,估计会和路哥说,不过应该不至于给咱们到处宣扬,没事,你放心好了。”
轻风吹着冬麦的刘海,空气中是略带着涩意的麦草香,冬麦听着他说话,只觉得清沉好听,特别是现在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能感到背部的震荡,更觉醇厚动人。
冬麦心尖便仿佛被羽毛撩着,酥酥痒痒的,不免咬着唇想,他爱笑,笑起来这么勾人,估计平时他这么一笑,不少女人都会脸红吧。
“怎么突然哑巴了?”没听到她的回话,他微微侧首,问他。
当他这么侧首的时候,冬麦可以从看到他的侧脸。
他五官刚毅,鼻子特别挺,从这个角度看得很清楚。
她便低声说:“突然想起一件事。”
沈烈便道:“我听你这语气,就觉得你想起来的肯定不是好事,有问题尽管说吧。”
她虽然答应了他,但两个人要在一起,需要慢慢掰扯明白的事还是不少,这都需要时间,好在最大的问题克服了,她迈出了这一步,这就够了。
剩下的九十九步,他来。
被他这么问,冬麦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不说吧心里肯定不舒坦,说出来倒是显得自己小心眼。
不过她一想,既然两个人打算谈对象了,小心眼怎么了,她为什么不可以小心眼呢?
她豁出去了,一咬牙,干脆地说:“那之前说的还算吗?”
沈烈:“我之前说了不少,你想问什么?”
冬麦脸红,看着远处摇曳的麦田,硬着头皮说:“你看你这么爱笑,肯定特别招人喜欢……”
沈烈一听这语调,心里便明白了,笑叹了一声,道:“冬麦,我只想招你喜欢,不想招别人喜欢。”
冬麦没想到他说话这么直白,忍不住“呸”了一声:“你这人,甜言蜜语张口就来,谁知道真的假的!”
沈烈便收了笑:“我说真的,你看你说以前村里好几个喜欢我,我不是都没在意,我就喜欢你,就想娶你,我之前确实说过,以后肯定不对年轻姑娘笑,谁和我说话,我就绷着脸,保准把她们吓跑。”
冬麦脸红:“好了,其实也用不着这样,你心里有就行了。”
想想其实还是自己小心眼,多大点事,可她想着别人也惦记他,她就不舒服。
沈烈:“我知道你的意思,咱俩在一起了,我保证洁身自好。”
说完这个他忙道:“之前我也挺洁身自好的,就算有小姑娘对我抛媚眼,我可从来不搭理。”
这个冬麦倒是相信,刘金燕当时也这么说的。
她想想这事,便抿唇笑了,他能对自己这么说,其实她已经很满意了。
沈烈:“冬麦,明天路家办婚礼,太忙,我得在这里帮忙,抽不开身,等后天,我去一趟你家,你说合适吗?”
冬麦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急,倒是有些意外,毕竟她脑子里对这件事还没转过弯来,她想了一会,才道:“其实我娘倒是对你挺满意的,不过我哥估计恨不得把你打出来。”
沈烈:“没事,我皮厚肉糙,不怕打,他打了我,我还是想娶你。”
“娶”这个字是如此直白,冬麦脸红,便不说话了。
沈烈:“冬麦。”
冬麦:“嗯?”
沈烈:“冬麦。”
冬麦:“你干嘛?你是傻了吗?”
沈烈:“我就想叫叫你名字。”
冬麦:“名字有什么好叫的!”
沈烈:“以前你没离婚那会,我哪能叫你名字。”
他这一说,她才想起来,之前他叫自己什么来着,嫂子?
冬麦想起这个,竟是满满的羞耻感:“别提以前,提以前我怎么觉得这么怪呢?”
沈烈知道她在想什么,便劝她:“没事,那都过去了,回头我娶你,我找我们村支书谈,反正谁敢叨叨什么,我先讲理,讲理不行拳头开路,谁怕谁啊!等过一段,他们接受了,也就没人说什么了,谁还一直盯着咱们这点事说。”
冬麦听他说话,心里便觉得稳稳妥妥的,她虽然有爹娘有哥哥,但是爹娘哥哥都不能帮自己一辈子,她心里明白,也怕太让爹娘哥哥操心,所以受了委屈,难免会忍着,不想让他们难受,可是现在有沈烈,她竟然下意识觉得,他可以把自己护得风雨不透,哪怕前面路并不好走,有他,就足够了。
当心里足够勇敢的时候,竟然觉得,流言蜚语什么的,也无所谓了,并不会伤害到她。
沈烈却又想起一件事:“对了,我看林荣棠和孙红霞挺热乎,这两个人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冬麦:“别提了,孙红霞盯上了林荣棠,估计觉得林荣棠条件好,那就是一个火坑,她非要跳,谁知道咋想的。”
沈烈听了,便冷笑一声:“她啊,我最开始也没明白,后来才知道,她估计是贪我钱,以为我有那六十块,估计结婚那天听了啥,就当场反悔了。现在她看上林荣棠,也是为了钱,林荣棠家境好,她以为能过好日子。”
冬麦想起孙红霞,忍不住问:“你是不是挺恨她的?”
沈烈:“恨啥,就是看清了。”
冬麦听他并不想多提,也就不问了。
孙红霞是他的前妻,即使没进洞房也是前妻,她和沈烈刚开始,觉得不应该太过刺探人家这些事,谁没过去,自己和林荣棠,人家还没问呢。
沈烈见冬麦不吭声:“我刚才问这个,可不是关心孙红霞,我就是觉得纳闷,怎么看到这两个凑一起。”
冬麦便噗嗤笑了:“我也没说你关心孙红霞啊,他们两个凑一起是挺意外的,不过他们估计还奇怪,咱俩怎么凑一起了。”
沈烈想想,突然意识到了,该不会林荣棠和孙红霞真成了吧,那到时候岂不是邻居两口子正好互相换换?
这感觉怎么这么……
到了这个时候,他也更理解冬麦了,冬麦宁愿去接受一个可能并不够好的陆靖安,也不愿意接受自己,其实也有道理,这条路,怎么走下去怎么尴尬。
沈烈“咳”了声:“随他们去吧,反正你已经答应我了,这条路不好走,但是你不能退,我也不退。”
冬麦:“谁说要退了。”
沈烈:“你如果往后缩,那我就真去结扎,不骗你。”
冬麦:“我如果晚去,你真就结扎了?”
沈烈:“你以为我是逗你,是闹着玩?”
冬麦:“至于嘛!”
沈烈:“其实真没什么,现在不是计划生育吗,那个上环对女性伤害挺大的,男的结扎对身体好像没大影响,我认识的,有男的去结扎的。”
这对冬麦来说,听着真是稀罕,要知道她认识的,周围计划生育要结扎的,都是女的去,怎么可能让男的结扎?有的女的上环后一直身体不好,但也得忍着。
沈烈趁机科普:“女性现在的上环手术,我看那意思,可能就是在身体里放一个铁环,那个东西一直让女性的身体发炎,这样就不会怀孕了,所以女性做了上环后,身体出毛病的很多。”
冬麦听这话,肚子都觉得疼:“怎么这样!没人说过啊!”
幸好她不能生,永远不会被拉去上环。
沈烈:“你别怕,你又不用上环。”
冬麦这才稍微松了口气,不过想想:“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你以前在部队干嘛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有位jm提到了冬麦所说的“结扎以后不能生孩子”有问题,认为结扎了还能复通,冬麦是被误导了,这里科普一下。
关于这个技术,梳理一下时间线
1)20世纪70年代前,输精管复通皆用肉眼吻合输精管,因此复通率较低,约30%~60%,复孕率也仅为5%~35%。
沈烈去的是一个公社(镇上的)卫生所,这么低概率的手术,大夫未必告知,未必做过,当时普遍的观点就是,结扎了不能生了,对于大部分农村人来说,没条件做过那个手术,确实也就是这么认为的。
2)1983年开始,显微外科技术应用于输精管复通术上,使复通率大为提高,这里我们看一篇论文,是山东日照市某医院在1994年的报告,里面提到了“我们自1993年至今施行输精管显微吻合术14例”。
请想象一下,山东日照一个市的大医院,在1993年,一年施行的这个手术是14例,那么在本文的时代背景80年代初,又是镇级卫生所(哪怕是文中的陵城,也没有山东日照的行政级别大),对于这个手术的了解能有多少?
3)请看这句:行输精管绝育术时间越长,附睾损伤越大,复通和复孕的效果越差。西尔伯报告,如绝育术后少于10年,精子重现率可超过90%,大于10年下降至59%,复孕率也仅为10%~15%。
哪怕是显微镜技术下,输精管结扎时间长了比如超过10年,复孕率很低。
沈烈如果在80年代初做了结扎术,等到十年后显微镜技术应用于复通术,他复孕的希望也只能是专程跑到市里大医院去搏一搏小概率了。
综上,在八十年代,结扎复通应该只是少数大医院有钱人的手术(可做,可成功,但是却没有广泛推广应用,以至于社会普遍认知是结扎就不能生),本文中,那个农村背景下,那个医疗资源下,冬麦以为“就不能生了”我觉得四舍五入下,没大毛病,至于沈烈,要求他知道这个专业知识其实也有点为难他。
最后,附注读者“南南”的话:
我舅妈就是医生,她说过那个年代不论男女结扎了基本上就等于叛死刑了,很少有人复通了还能生的。那个年代医疗水平太差了,很多女性结扎时得了肠梗阻等各种后遗症。文中的小镇就更别提了,医疗水平更可想而知!


第46章 陪着回家
沈烈听到这话,神情略有些停顿。
冬麦意识到了,忙说:“那个,那个,不方便的话,你就别说了。”
她想起来,人家说,军队有些事不是随便能打听的。
沈烈却笑了下,淡淡地说:“也没什么,不是机密,只不过平时懒得提。”
他虽然在笑,但是说起这话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笑意。
“我之前一直在中越边境上,就在者阴山,之前那里打过仗。”
冬麦觉得他的话太沉重,她也有些惊讶,她一直觉得打仗是很遥远的事,没想到原来国家还和人打过仗。
而沈烈竟然参与过。
沈烈:“其实挺惨烈的,一些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死了,我所在的那个支队,活着的没几个。”
冬麦有些震动,也有些后悔,她想,她不该问沈烈这个。
沈烈:“我估摸着孙红霞突然要离婚,可能和那六十块钱补贴有关系,虽然我不知道她从哪里知道这件事的,但现在,我还是先和你说清楚。”
冬麦忙道:“你不用解释这个,补贴,有就好,没有也没什么,我觉得自己过日子,有手有脚,能养活自己。”
沈烈:“我能得一个月六十块钱补贴,但是我拿着心里有愧,因为经历过那些事,我会觉得活着很幸运,我那么多朋友都没了,没得那么惨,六十块钱补贴,我没法接受,我把他们寄给战友的亲人了。那些人,或者成了寡妇自己养着几个孩子,或者年纪一大把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们都是我兄弟的亲人,我别的做不到,但是那笔钱补贴给他们,是我该干的。”
冬麦眼睛便有些湿润了:“我都说了我不在意。”
沈烈:“嗯,我知道,可还是应该让你也知道,那笔钱,国家会一直发,也许以后还会涨,但是那笔钱,不是我应该享受的。”
*************
回去路家,这个时候已经不少人过来帮忙了,之前采购的那些食材已经卸车了,几个帮忙的村人在帮着安置。
牛金柳看到冬麦,便笑,笑着打量她。
冬麦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嫂,你干嘛?”
牛金柳更加忍不住了:“我真是没想到,没想到!不过想想,其实还挺般配的。”
冬麦便知道路奎豪把这事说给牛金柳了,脸红,却也不知道说什么,便道:“嫂,咱们这菜,该打理的还是赶紧打理,不然明天来不及。”
牛金柳看她脸红得像熟透的桃子,知道她不好意思,也就不为难她了:“行,我叫了几个村里打下手的,有啥事,你就和他们说,让他们忙活就行了,你就负责指挥。”
冬麦便笑了:“听得我都有些心虚了,我尽量办好!”
农村酒席一般一桌是十二种菜,偶尔也有十五种菜的,路家阔气,这次是十五种菜的规格,后厨需要忙的就多了,等食材都卸了车,分门别类放好了,冬麦先和那几个打下手的厨子聊了聊。
那几个厨子,自然是对冬麦有些不服气,毕竟冬麦看着年轻,不像是有本事的人。
冬麦自然知道他们不服气,不过好在,她昨晚上已经做过准备了,又把那本书里面关于大锅菜的内容都学习过,并向她爹请教了。
她便和大家讲起来,这次的婚宴,要有精品菜,精品菜自然就是她准备的那五个,其它的就走大锅菜,荤菜,喜庆一些适合席面的,这样婚宴档次上去了,同时也不至于太费力气。
几个人没啥可说的,于是在冬麦的指派下,开始干起来。
冬麦这里正在打理鸡,看了看那边切菜的,便过去:“这些菜都切得再大块一些吧,还有葱姜蒜,都切大了。”
那人便愣了下:“你怎么切那么小?”
冬麦笑了下:“我刚才切的是小锅菜要用的,一锅估计能四五个盘子,你这个是大锅菜,一锅下去十几个桌子够了,切法当然不一样,那么大一锅,切太细碎了,到锅就烂了。”
那人便不说话了,其实他知道冬麦说得有道理。
只是有点不服气。
冬麦:“按说各位大哥大姐,你们比我懂,不应该出这种纰漏,这次我提醒一下,但再这样,我就去找路哥路嫂提了,你们都是一个村的,平时我估计路哥那里挺照顾你们,这次让你们做菜,也不是白干活,咱帮人办事,忠人之事,不能坑人家主家,是不是?”
那人顿时脸红了,勉强道:“行,我知道了。”
其它人从旁都注意着冬麦的动静,看冬麦说话条理清楚,而且不是那好欺负的,也就不敢再做什么幺蛾子,开始忙活起来。
接下来倒是顺利,毕竟这几个厨子本来也都是老实人。
后来冬麦准备自己菜的食材时,几个人还围上来看,他们听说了冬麦做菜厉害,就是不知道怎么厉害,都想看看。
冬麦倒是不介意让人看到,有些东西,比如自己家的鱼汤面配方,那肯定是要保密,但是这些普通做菜技巧,倒是没什么,同样的做法,不同的性格,做出来味道可能不同,自己并不会因此就丢了饭碗。
恰好这个时候要处理猪肉头,冬麦便让人准备了十几斤甜酒,让甜酒和猪头肉一起下锅煮,又放了十几根葱、八角还有酱油,以及少量的糖。
“先放水吧,水漫过猪头,再压上之前咱们洗干净的石头。”
这些方法对于旁边那几个做习惯大锅菜的厨子来说,挺稀罕的,不过也都没说啥,就是想看冬麦能折腾出啥花样来。
冬麦这里算着时间,又去堂屋看了看石英钟,等差不多烧了一会,就让烧火的把火减弱了,开始用小火慢慢地煨,煨到了收干的时候,便赶紧取出来。
旁边几个都有些意外:“这还得再煨煨吧?”
冬麦解释说:“再煨,猪头肉里面的油就跑出来了,味道就不好了。”
说着,让人又把猪肉放到木桶里,封好了,之后木桶上锅蒸。
“等猪头肉差不多熟烂了,停火,猪头肉里不好的脏东西也能跑出来,那味道就更好。”
冬麦这种做法,乡下人自然闻所未闻,还没做出来,听她这么一说,都觉得好吃,一个个便敬佩起来。
人家这小丫头,看着真有两把刷子。
路家的这婚宴规格好,只用一个厨房当然不行,院子里还垒了好几个灶台,冬麦便将几个厨子分开,各自一个灶台,给大家分开任务,她自己这个灶台跑跑,那个灶台跑跑的,忙得满头大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