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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到天晃黑的时候,冬麦已经累得晕头转向,不过好在这一天还挺顺利,在疲惫之中,倒是更多的是激动。
她之前只是小打小闹出摊卖点小东西,还没主持过这种大事,这对她来说是头一次,她壮着胆子搞,如果成功了,那以后可以考虑做更多事了。
快要走的时候,牛金柳也回来了,她今天也一直在忙着筹备婚礼的事,见到冬麦那疲惫的样子,于心不忍:“可真是辛苦你了,要不你今天就住这里吧,免得来回跑,太累了。”
冬麦笑了下:“嫂,我没和家里人说,不回去,他们肯定担心。”
牛金柳想想也是,不过到底有些不忍心,这两天和冬麦接触,她还挺喜欢冬麦的,看出来是一个实诚善良的姑娘。
正好旁边几个帮忙的正搬婚礼用的喜糖,她家喜糖都是去陵城买好的,她便一把提了一大兜子:“这个你拿着,你不是有个小侄子吗,拿回去给孩子吃。”
冬麦要拒绝,不过牛金柳力气大,已经不由分说给她挂上:“这是喜糖,给你讨个吉利。”
冬麦便笑了:“行,谢谢嫂,那我就不去客气了。”
牛金柳:“客气啥呢!”
说话间,正好沈烈过来,凑过来说:“嫂,给她喜糖,不给我啊?”
牛金柳一看是他,噗嗤笑了:“你要喜糖,找冬麦要去吧!”
冬麦忙道:“这是我的,不给他。”
牛金柳越发笑了:“那我不管了,沈烈,正好,天晚了,我担心冬麦一个人回去,你送她回家吧,喜糖你们自己内部解决。”
**********
内部解决……
这话听得让人脸红心跳,推着车子往村外走,冬麦无奈地看了一眼沈烈:“我才不和你内部解决。”
沈烈笑:“我不要,都给你行了吧?”
冬麦:“瞧你那高兴的样子。”
沈烈:“别人明天结婚,我也遇到喜事,我怎么就不能高兴?”
冬麦:“八字没一撇呢。”
沈烈:“你一撇,我一撇,不就正好凑成一个八?”
冬麦忍不住瞪他一眼:“我爹娘那里,我哥那里,还不一定怎么着呢。”
沈烈;“你爹娘我估计没意见,你嫂子那里怕是恨不得让你赶紧嫁,就差你哥那里,今天我送你回去,干脆我们一起说下?”
冬麦便有些忐忑了:“你干嘛这么急?”
沈烈:“我都等了这么些天,能不急吗?你不知道我过去内蒙,满心都在想。”
冬麦想起那天,他对自己说了让自己好好考虑,之后转身就走了,走得简直是毫不留恋。
她便道:“我以为你根本无所谓呢!”
沈烈磨牙:“怎么可能,我当时提心吊胆的。”
冬麦轻声问:“那你提心吊胆什么?”
沈烈:“怕你真和陆靖安在一起,那我不是活活气死?”
冬麦:“你当时说了,我嫁给别人也没什么,说得可正直善良了!”
说得仿佛她亲爹一样好。
沈烈耸眉,侧首看她:“这小没良心的,说这话,就是故意气我。”
冬麦低哼一声。
这个时候出村了,两个人骑着自行车,骑得不快,慢慢走着。
“你接下来是什么打算?”他随口问。
“也没什么打算。”
“昨天我去公社里,顺便把树苗钱要到了,也有小一千块,回头你如果想做什么买卖,可以用这个当本钱,看看在公社里租个小店面也成。”
冬麦有些意外,她没想到他这么说,忙道:“算了吧,这钱你留着,我一时半会根本没想那么长远,也是走一步看一步。”
“不是和你开玩笑,你以前每天赶着驴车,肯定太辛苦,以后我们在一起,不让你干,我估计你也闲不住。”
冬麦其实有些耳热,她觉得自己才和沈烈要好,至于能不能成,都还是事呢,他就已经要给自己出本钱让自己做生意了。
她肯定不能要他的钱,至少现在不能,只好含糊地说:“再说吧,以后慢慢想。”
沈烈看出她的意思,也就不逼她。
其实在他心里,只要她应了,刀上火海,他总是想办法摆平,他是一定会娶她。
冬麦却不太想提,她哪好意思这个时候就开始打人家钱的主意呢,便随口问起梳绒机的事来。
沈烈看她感兴趣,就和她说,也说起自己的打算。
“我最近在路哥那里帮忙,怎么挑选羊毛,怎么修整梳绒机,梳绒的时候什么讲究,也都差不多了,以后有些本钱,就考虑自己干。”
冬麦:“那挺好的,我看这个学问挺大的,一般人,什么都不懂,还真干不了。”
沈烈便笑了:“也不难,就是会者不难吧,路哥人挺好,就是想提携我,带着我。”
冬麦想起自己在厨房的时候,听人念叨起来,也不由感慨:“是很好,我看他帮了不少人,周围村民都挺感激他的。”
两个人这么说这话,已经差不多到了东郭村,谁知道拐弯快进村的时候,恰好看到孙红霞,骑着车子正风风火火地过来。
孙红霞看到他们,愣了下。
沈烈只淡漠地看了她一眼,之后就像没看到,继续和冬麦说话,孙红霞脸红耳赤,两边自行车错身而过了。
沈烈陪着冬麦骑车子进村的时候,自然有村里人看过来。
冬麦不好意思:“要不咱还是走个小路吧?”
沈烈看了她一眼,定声道:“不走小路,我就要走大路,我们现在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一起走下去,既然你答应了,那就不要退。”
冬麦其实有些犹豫,不过听他那样说,心一横,咬牙:“行。”
伸头是一刀,缩头是一刀,她就这么硬着头皮往前走了。
就这么从人前骑过,有人认出来这是沈烈了,便开始议论起来。
这里冬麦带着沈烈进家,那边全村都快传遍了。
江家的冬麦竟然和孙红霞那个离婚瞎折腾的丈夫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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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家门的时候,冬麦小心地问沈烈:“你真不怕我哥揍你?”
沈烈:“不怕。”
冬麦觉得沈烈想得太美了:“我哥那个人脾气比较暴,他很不喜欢你。”
沈烈笑了:“我这个人扛打。”
冬麦顿时说不出话来了,她无奈地说:“那也不行,总不能真打你啊。”
沈烈:“你心疼?”
冬麦咬唇:“算了还是让我哥打打你吧。”
两个人正说着话,就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冬麦给沈烈一个眼色,便带着沈烈进去,一进院子,就看到了胡金凤。
胡金凤乍看到沈烈,自然是意外,她没想到沈烈这个时候出现了,她看看沈烈,看看自己闺女,有些不明白怎么了。
冬麦被自己娘打量得有些羞窘,不过还是低声说:“娘,这是沈烈,你知道他……”
沈烈便笑着上前:“婶,冬麦去路家村帮着人办酒席,我也恰好在那里帮忙,遇上了,今天天不早了,不放心她一个人回来,我就陪着她回来。”
冬麦:“嗯……他陪我回来的。”
话是这么说,但胡金凤过来人了,哪里能不懂这个,她其实一直对沈烈有些好感,只是想着人家未必能接受自己闺女的情况,所以也不好说什么,现在见沈烈跟着女儿回来,那可是喜出望外。
她笑得合不拢嘴:“那你进屋坐,进屋坐会儿。”
说着就喊江树理;“老头子,来客人了,快点把咱家那个红糖拿出来,给沈烈冲一碗红糖水!”
她们家没有别的,也就这个了,最好的能招待客人的。
沈烈忙说不用,于是就进了屋。
平时家里电灯都不太舍得开,觉得费电,现在胡金凤大大方方地开了电灯,又说要留沈烈吃饭。
冬麦默不作声地坐在一旁。
江树理看这情景,多少明白了,也是意外,不过他对这个没什么大意见,便听胡金凤的话连忙过去找红糖准备沏水。
红糖水很快好了,甜丝丝的,一人一碗,冬麦依然不吭声,就在旁边抱着红糖水,慢悠悠地喝一口,胡金凤坐下来,让沈烈也喝,边喝边说话,问他家里情况,当知道他无父无母的时候,差点没忍住笑出来。
胡金凤又试探着说:“冬麦的情况,你也知道,哎,你说这孩子啊,可真让人愁,以后可怎么办呢。”
沈烈放下手中的红糖水:“婶,你的意思我明白,你也知道,我父母早没了,家里也没人什么管,我对传宗接代并不在意,我今天既然跟着冬麦过来,心里也早就想好了,不想好了,我不敢来这里。以后冬麦跟了我,我会对她好,如果我哪里做得不好,就让大哥打我就是了,我保证不还手。”
胡金凤听得心花怒放,她可真喜欢沈烈,说话这么痛快,把自己老底都给抖出来了,省得自己再东拉西扯地问。
她再也忍不住笑起来:“那倒是挺合适的,要说起来,我们家冬麦,除了生孩子上不太好,其它方面都挺好的,长得好看,能干,性子又好,勤快,还能做饭,能挣钱,打着灯笼都难找。”
冬麦没想到自己娘竟然这么夸自己,听得人脸红,她忙说:“娘,你别说了。”
谁知道沈烈却道:“婶说得是,我也觉得冬麦真好,以后她嫁给我,我肯定好好对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胡金凤到了这个时候,真是再也没有不满意的,沈烈这个人挺实诚的,也能干,人家倒腾树苗啥的,这就说明人家有想法,自己女儿嫁给这样的一个,肯定不会吃亏,就算沈烈没什么家底,可日子总能好起来。
当下又问了几句,问沈烈的打算,沈烈便说了自己打算做羊绒生意,胡金凤稀罕:“那个生意可麻烦了。”
于是沈烈大致介绍了下,胡金凤就更满意了,接着沈烈说过两天再来正式上门,胡金凤便说:“先走动走动吧。”
沈烈听这话,明白胡金凤还想考察,她再满意,也觉得应该考察考察,当下也不急,自然连声说是。
最后胡金凤说:“冬麦,你送送沈烈。”
冬麦点头,便去送了,送到大门洞前,走到院子里没人看到的角落,她无奈:“你可真会哄人。”
把自己娘哄得心花怒放。
沈烈一脸无辜:“不是哄,我这是说实话,怎么,你不信?”
冬麦:“我信不信的,你都这么说了。”
沈烈:“我不说点好听的,怎么让丈母娘高兴?”
冬麦便软软地瞪他一眼:“谁是你丈母娘!好了,你走吧。”
大门洞里有些暗,朦胧昏暗的光线中,沈烈低头看冬麦,他能听到她细碎的呼吸声,还有眼睛中清澈的水光。
夜色迷离,可她的眸光如此清亮。
他就这么看着她,听她细腻柔软的呼吸,觉得那气息中都透着甜美。
他不舍得走,想多和她说说话,哪怕她那样软软地瞪自己一眼,都觉得挺好。
不过他还是笑了下:“好,那明天见。”
最后那几个字,声音很低,悠长清沉,让人回味。
冬麦便觉耳根泛红,满心都是酥酥的,她低头,小声说:“快走吧。”
第47章 晨间的鲜花
沈烈走了,冬麦进了屋,她爹她娘自然围上来,好生一通问,冬麦便把这次过去路奎军那里遇到他的事说了,又说他要去做结扎。
“没做成,但人家有那个意思,我觉得他不是对我演戏,是真的要结扎,我信他。”冬麦这么说。
听到这话后,江树理点头:“行,这人还行,不过咱也不能先急,得看看人家那边的动静,咱自己先把冬麦的嫁妆准备准备。”
冬麦的嫁妆当时都拉回来了,拉回来后一直放在西屋里,用塑料油布盖着呢,现在需要归置归置。
当晚,胡金凤又和冬麦说了许多话,说着说着哭了:“我可算是放心了,要不然总觉得发愁,愁得慌。”
冬麦便抱紧了胡金凤。
平时胡金凤没提过这个,她多少猜到,但没想到她愁成这样,想想其实挺难受的,父母年纪大了还让她们操心。
不过好在,有沈烈,她以后嫁给沈烈,他们可以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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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春耕是吃过晚上饭过来的,他来了后就皱着眉头:“冬麦和沈烈?我就知道沈烈那小子不安好心!”
胡金凤见他这样,直接让冬麦回屋去:“你回去,我和你哥说。”
冬麦不想走,想留下。
谁知道江春耕和胡金凤都让她回去,她没法,只好进屋,临走前说:“娘,哥,你们可别因为这个吵吵,有话好好说。”
冬麦走了,江春耕绷着脸:“娘,那个沈烈穷着呢,他就是胡折腾,以前攒两个钱全都在娶孙红霞时折腾没了,现在他手里有什么?别看他弄那个树苗,能挣几个钱!我听说他家房子都是好些年的,有些地方都漏雨,这种人家,你怎么让妹嫁?再说他花心,他们村还有隔壁村,好几个喜欢他的。”
他早就打听清楚了,所有他妹身边的男人,他都打听了一清二楚。
胡金凤听得直叹气:“你啊你,至于吗,沈烈这么好一孩子,把冬麦托付给他,我放心,你嚷嚷这个有什么用,你能做得了冬麦的主吗?”
江春耕:“冬麦那里,我会和她谈,但是你这里,你首先就不能同意。”
胡金凤好笑:“你说啥话呢,冬麦愿意,我还能拦着不成?再说了,你不让冬麦嫁,那以后呢,以后怎么办?你能护着冬麦一时,能护得了冬麦一辈子?再说了,你知道别人怎么说吗,你知道你媳妇怎么想吗?”
这些话,只说得江春耕难受,憋得脸通红:“娘——”
胡金凤:“你回去好好想想,别在这里给我大呼小叫的。”
江春耕只好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还是不痛快。
他心里其实隐隐有感觉,妹妹喜欢沈烈,他早就感觉到了,他根本拦不住,但是就这样便宜沈烈那小子,真是不痛快。
他就这么回家去,回去进了家门,谢红妮正逗着满满玩,连看都没看江春耕一眼,江春耕进了灶房,把里面的锅碗洗了。
洗了后,谢红妮才问:“冬麦和那个沈烈?”
江春耕点头:“嗯。”
谢红妮:“那也不错,不过我琢磨着,冬麦结婚了,那她以后挣的钱,咱就没份了。”
这话听得江春耕刺耳:“你脑子里除了钱还有什么?冬麦容易吗?就这,你还要惦记冬麦的钱?”
谢红妮疑惑:“你生啥气,这都是之前说好的啊,冬麦的钱,有三成是咱们大家伙的!”
江春耕看着谢红妮那理所应当的样子,更加不痛快了,抱起满满:“走,满满,咱进屋睡去。”
谢红妮看他不理自己,哼了声;“这什么人哪!”
她以前并不这么和江春耕说话,但现在怀了身子,就没了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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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麦回到自己所住的耳房后,依然竖着耳朵听动静,好在那边没什么大动静,听起来也没怎么吵,她才稍微放心。
想了想,其实哥哥这里也不用担心,大哥平时最疼自己的了,自己要嫁,他最后也说不上什么,只不过之前对沈烈不满,刚开始有些恼那是肯定的。
但大哥撒撒气,面子上过去了,也就没事了。
她回想这件事,回想沈烈对自己的种种,这八字还没一撇呢,他就要把他的钱拿出来给自己做买卖。
冬麦并不会用他的钱,但她可以感觉到,沈烈和别人不一样的,沈烈待人实诚,他是真心想和自己过日子。
离婚后,她其实对于自己再找一个并不抱什么希望了,包括陆靖安那里,回想下,其实从一开始自己就知道,可能性并不是太大。
但是现在好了,她遇到了沈烈,或者说,她重新认识了沈烈,她愿意接受沈烈了。
和沈烈在一起,好像什么都不怕了,甚至别人说到她脸上,也没什么好怕的,他会护着自己。
这让她心情愉快起来,觉得周围一切都是明亮的,连院子里母鸡咕咕咕的叫声都变得清脆悦耳。
她便出去,故作无事地喂鸡,喂鸡了,又拿出来之前割好的青草来喂兔子。
她的小兔子啊,如今更加肥大了,成了一只又懒又胖的兔子。
冬麦想起这只兔子是沈烈捉来的,捉了后送给自己,她忍不住将白胖胖的兔子抱出来,抱在怀里,甚至狠狠地亲了一口脑门。
兔子无辜地看着它,红眼睛很是茫然,完全不知道她这是怎么了。
这时候,谢红妮领着满满进院子了,她看到冬麦,笑着说:“冬麦,你那买卖怎么样,今天做得还顺利吧?”
冬麦:“挺好的。”
说话间,满满松开谢红妮的手,过来冬麦这里,冬麦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她虽然不太记得自己大哥小时候了,但是她觉得,满满很像大哥,她很疼爱这个小侄子。
她笑着说:“满满,进屋找你奶奶要糖去,姑姑今天带来的喜糖,人家结婚的喜糖,陵城买的好糖,快去。”
满满听了,欢快地跑进屋子里去了。
谢红妮便站这里和冬麦说话,笑着问起她今天怎么样:“明天人家结婚,肯定得有剩下的什么肉啊菜的,一般这种都是回头给帮忙干活的分分,你看到了,也别舍不下面子,该拿就拿。”
冬麦听了,看了她大嫂一眼,淡淡地说:“嫂,你说啥呢,我可不算是帮忙的,我是人家花钱请的,既然是拿了人家钱,总不好随便要人家什么东西,人家给是情分,人家不给也没啥,我怎么好意思自己直接拿。”
谢红妮便有些讪讪的:“我也就随便说说,一般不都这样嘛。”
谢红妮又问起来沈烈:“你和那个沈烈,到底咋回事?看着能成吗?”
冬麦:“反正现在有这个意思,能不能成,也得看机缘,毕竟我是这情况,大嫂你也知道。”
谢红妮看着冬麦,她就有些纠结。
小姑子人还不错,她和小姑子相处得还算可以,但是自从那天听了那个传言后,她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觉得春耕对这个妹妹也太好了吧。
因为这个,她是盼着冬麦早点嫁人,免了这个祸害。
可是现在有了指望,事情到了眼跟前,她又开始犹豫了,如果冬麦嫁人,那以后她挣的钱,还能有娘家的份吗?
冬麦看着谢红妮在那里犯愁,多少猜到了自己大嫂的心思,不过她也没说什么,她如果真嫁给沈烈,不会寄住在娘家,到时候大哥大嫂好好过日子,她这个外嫁的闺女远香近臭,也就没事了。
至于钱,当然也就不可能再分兄嫂了,也就是私底下孝敬孝敬爹娘,三不五时买点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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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鸡叫头一遍的时候,冬麦便爬起来了,稍微洗漱后,给自己衣服上戴了昨天拿回来的小红花,骑着车子就出门了。
出了东郭村那条小道,往大道上走的时候,看到一个骑车子的人影特眼熟,仔细一看,果然是沈烈。
这个时候,除了早起扛着锄头的农人,乡间小路上并没什么人,东边泛起一丝浅淡的光亮,沁润着半蓝不白的天。
沈烈也看到了她,扳了下车铃铛,铃铛便发出清脆的响声。
冬麦抿唇笑了下,骑着车子近前:“你怎么在这里?”
沈烈:“在这里等你,我和你一起过去路家村。”
说话间,他便将一捧小花递过来:“给你这个。”
那是一束二月兰,紫里泛着白,说大不大,乡间到处都是,但现在被采起来,聚在一起,许多的小兰花拥簇在一起,带着剔透的露珠,一团紫气倒是让人看着喜欢。
她忍不住低首嗅了嗅,乡间青草和泥土是略带着腥味的清新,纯净到让人心旷神怡,一团紫的小花儿有着一股独有幽香,很轻淡,也只有这么凑近了才能闻到了。
她喜欢地捧着:“你这是多早起来了,竟然还有闲工夫采这个?”
沈烈含笑凝视着她:“也不算早,看到那边有不少,就采了一些,正好在这里等你。”
冬麦:“怪我,到底是有些晚了,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过去,免得耽误了人家的事。”
沈烈便接过来那捧二月兰,给她夹在了车把铃铛中间。
冬麦便看到他半挽起的袖子,露出一小截手臂,他的手臂是夏天成熟小麦的颜色,那是被太阳晒过的干净清爽,好像能闻到一股清冽的麦香,他指骨很长,看上去很有力道。
他帮她卡好后,笑着说:“这样就不会掉了,走吧。”
冬麦目光从他手上移开,脸上微红,点头轻轻嗯了声。
晨间的清风吹着她的发,车把上的二月兰便随风招展,紫色的小花儿摇摇摆摆的,幽香一直萦绕在冬麦鼻间。
冬麦抿着唇,想着刚才他伸手为自己卡住小花儿时的体贴,还有他笑起来的温和和灿烂。
她想,他真好,好得让她心花怒放。
和他在一起,她并不担心将来哪一天他变卦了,一点不担心,不是因为他曾经想去做结扎手术,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他正直善良,待人诚恳,孙红霞坑了他,他只是要回了彩礼,他的战友没了,他要把自己的补贴给烈士遗孀和孤老用。
往狭隘来说,她应该去计较他对别人的好,因为这些好损害了自己的好处,可是往好里想,这样一个做事有底线的人,人品靠谱,哪怕有一天自己和他因为别的什么事过不下去了,他也不会对不起自己。
做不成夫妻,也不会成为敌人,他不会像林荣棠那样歇斯底里去做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更不会像陆靖安一样没有担当地左顾右盼。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有他做人的担当,这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品质,这些甚至比他对自己的喜欢更带给她安全感,让她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 冬麦:喜欢,就是喜欢,他的手指,他的肤色,他的笑,都喜欢。
第48章 提亲
一路上紧赶慢赶,到了路家村的时候,倒是也还好,路家人已经去迎亲了,院子里只有那些帮忙的,男的大多蹲在大门口抽烟,女的在屋子里忙着布置新房子,分红花什么的,冬麦径自过去了厨房,几个帮忙的厨子差不多到齐了,便忙起来。
一切还算顺利,等到中午,新媳妇差不多被接到进家门,也准备好了,桌子摆开时候,牛金柳过来一趟,她这个当嫂子的今天忙得不轻,为了这个,后院的梳绒机都已经停了,让梳绒机上的工人也都过来帮忙。
冬麦便给她介绍:“每桌是十五样菜,其中猪身上出五样,鸡鸭鱼各一样,荤菜占了八样,剩下七道素菜,是四热三凉,到时候咱们这些菜,摆盘也可以讲究下,我已经给端菜的说了这个怎么摆。”
冬麦大致比划了下:“嫂,你看还有哪里不合适的,咱再调整调整。”
牛金柳哪里还有不满意的,她太满意了,笑得合不拢嘴:“挺好,挺好,比我以为的好多了,今天咱们来吃酒的客人,公社里的,还有陵城的朋友,那都是见过世面的,之前你哥说在村里办酒席,我还有点担心,怕跌份,现在看,咱比在陵城办看着更有洋气上档次,真比我想得好多了!”
看看这猪头肉,都是装木桶里慢慢蒸出来的,怪不得厨房从昨天忙到现在,每道菜那都是功夫啊!
冬麦看牛金柳满意,也就松了口气,她头一次办,又办得花样挺多,真是怕出什么幺蛾子,现在牛金柳满意,她就放心了。
这时候有人喊牛金柳,好像是哪里缺一个什么东西,牛金柳着急忙慌过去了,冬麦便指挥着大家,开始准备上菜了。
菜陆续上去,冬麦从厨房里往外看,看大家脸上的表情,看大家的反应,那样子应该是挺满意的,她听到有人赞叹,还有人问起来说这是啥菜,怎么见都没见过。
她听到有人夸说人家老路家娶媳妇,这饭菜就是和一般人家不一样。
冬麦更加舒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