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的风景很美,去时的路上下了雨,山中五月天,烟雨渐次散去,安静的大山里空气清甜丰润,天地一片灰青,阳光拨云偷看。我们坐在一块大石上勾勒描画,时间仿佛停止,烦恼尽消。我画大山深处的一角白屋,莫央画奇枝别出的一棵大树。时间过得很快。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和伙伴们一起,在半山腰的农家,也吃到了美味的农家饭。油亮酱香的腊肉隐藏在碧翠的西芹里,浓香与寡淡覆盖在瓷碗里,煞是好看。
当然,是莫央为我交的钱。
9
我喜欢夏天。夏天是少年的白衬衫在巷口一闪而过,是蝴蝶飞过去落在女孩的花裙子上,是手上迅速融化的冰激凌从指缝流下,是碧翠的树木染亮从罅隙里穿过的光影;夏天是孩子们常常在大人们午睡以后,蹑手蹑脚地溜出家门,结伴去干点恣意妄为的坏事。
比如现在,我和莫央。我们不约而同地穿了利落的七分牛仔裤,蹲在一棵老槐树的枝干上。这棵老槐树长得很好,主干粗壮,从主干分叉出五六根枝丫,像一只从大地深处伸出的大手,一只乞求的手,向蓝天索要着阳光雨露。现在,我们蹲在“手掌”中心,扒开浓密的树叶,准备干点坏事。
老槐树正对着舅舅家的后院墙,屋顶一个简易竹晾衣架上,晾晒着刚刚洗过的衣裳。舅舅的裤子、叶明的球衣,还有舅妈的内衣,那内衣像两团皱巴巴、湿漉漉的卫生纸一样团在一起,挂在细绳上,在夏季的热风里,荡秋千般,忽悠悠地摆荡。
莫央的手里,是一根她爸爸的伸缩鱼竿。她一边娴熟地操作,一边扭头狡黠地眨眨眼睛:“是那个吗?看好了!”
蝉鸣,叶翠,天蓝蓝,以及初夏阳光里炙热的宁静,记录了那刻我狂跳不止的心。原来做坏事能带给我们这样强烈的快感和刺激。我屏住呼吸,看到鱼竿有的放矢地伸出去,轻轻一挑,又准确无误地收回来。
我们心照不宣地相视一笑。那个丑丑的文胸,被莫央嫌恶地提溜在手里,她左右打量一下,然后,扒开树叶,将文胸扔了下去。白色物体被一枝细细的树枝钩住,垂死挣扎一般,最终却无法改变命运,轻飘飘地掉入一条被残羹剩饭和烂菜叶子拥堵的下水沟里,棉质的文胸喝透了脏污的水,终于沉沉地没入水中。
我兴奋地抬起头时,发现莫央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她麦色的肌肤被阳光灼晒,泛着油油的亮红,忽然,她神秘地靠近我,小声问道:“茆茆,你那里,长了没有?”
我一头雾水,看到她盯着的部位,瞬间明白了。我脸一红,却装作懵懂不知,反问:“哪里啊?”
她又更近地靠过来,呵气如暖暖的羽毛,丝丝缕缕地撞击着我的耳膜,她说:“就是胸部啊!你长了没有?”
我低头看看自己胸前,平坦如原,还没有一点发育的迹象。而班里有的女生,已穿上了像舅妈那样款式简单的棉质文胸,细细的带子在衬衫里若隐若现,有的女生,已来了例假。我亲眼看到一个愚笨的胖女生,被骤然而至的例假弄污了裤子,一整天,她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遮遮掩掩,一动不动。而几个好事的女生,像看热闹一般,直到放学也不肯离去,悄悄地绕到窗户后,看那个可怜的女生如何收场。
莫央见我低头不语,又说:“我妈妈说,那里发育了,就是大女孩了。”她压低声音道,“你摸摸!”
她兀自伸出手,将我的手拉过去,轻轻地覆在她胸前。我感到浑身的神经绷紧了,像一张弓被满满地撑起,我张大嘴,无法呼吸。
成长是一个神秘又让人略感羞耻的过程。我触电一般迅速收回手,支吾着:“赶快走吧!被发现就不好了。”我俩相互扶持着下了树。
晚饭后,舅妈去收衣服,随即听到她的谩骂声:“哪个变态,连胸罩也偷!给他老娘拿回去戴头上当飞行员啊!”
舅舅小声地劝着:“兴许是被风吹掉了,再找找,别在这儿丢人了!”
“给他老娘拿回去戴头上当飞行员啊!”正在喝水的我,扑哧笑出声来。这时,叶明啪一声,将几本皱皱巴巴的书本扔在桌上,准备应付作业。
为了节省电费,舅妈要求晚上我们同坐客厅的一张八仙桌上写作业。而通常,叶明随便划拉两下就溜得没影了,八仙桌,就是我的地盘。难得见他会用功。
“哎!苏茆茆,把你的作文借给我抄一下。”“不行!”
“为什么不行?”“又不是一个学校,也不是一个老师布置的作业,不一样。”“怎么这么多废话。这次是随便写,哦,就……就是非命题作文。”
他声音软了一下,恳求道,“就你那作文,随便让我抄一篇。”“不行!要抄,你还不如抄作文书呢!”叶明恼羞成怒,将文具袋狠狠地摔了一下,叫嚣道:“有什么了不起啊!牛什么牛啊?苏茆茆,你给我等着,有你好看的。”他摔完东西气势汹汹地骑着那辆捷安特自行车出去了。
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继续做作业。我实在不是个聪明的孩子,不是吗?一个星期后,我看到了叶明口中说的“有你好看的”。
10
那天,我和莫央如法炮制,又顺利地钩走了舅妈晾在楼顶的另一件胸衣,粉红色的,还有一圈白色的花边。我俩狠狠地嘲笑了舅妈的品位后,将那件胸衣扔给了街口一个有暴露癖的女疯子。莫央真胆大,平时除了警察,谁也不敢靠近那个疯子,而她将胸衣递给那女人的时候,我看到疯子黑红的脸上绽开奇异的笑,然后她穿上那件胸衣,遮住了胸前那两坨如黑面袋子一般的肉,又向川流不息的人群跑去。
想到舅妈发现新胸衣又不见后气急败坏的叫骂声,我觉得浑身的细胞都颤颤地唱着歌。原来,每个孩子内心深处,都有想做坏孩子的想法,做坏孩子,原来会获得更多的快乐。和莫央分手后,我直接回了家,因为我兴奋的小心脏急于感受偷窃后那种让别人着急愤恨所带来的快感。可是,有点让我失望。她在穿堂和几个女人打麻将,天已经黑了,她大概忘记了收衣服。自从上次为要钱的事吵架,我和舅妈除了非说话不可的交流之外,已经很少说话。我看到她,就低头沉默地走掉,她看到我,就厌恶地瞪一眼。
看见我,她抬了抬眼皮:“饭在锅里,回家吃完把锅和碗洗了。”我忽然心里微微动容,其实,这个家也没那么糟糕,她也没那么坏,至少每天还给我做饭不是吗?我轻轻地哦了一声,从阴影中走过去。我到家迅速吃完饭,洗完锅,准备装作浑然不觉的样子,回到自己的八仙桌那里去学习。是的,我要好好学习,才能早点离开这个家。八仙桌的上方,是一盏黄黄的灯泡,一拉灯绳,光线明亮刺眼,很快便有许多小蛾子绕着灯飞扑盘旋。桌子上,有我的摞得整整齐齐的书,而今天,在我常常趴着的地方,有一张废旧的破报纸躺在那里,不是“躺”,是支棱着,大概是没有叠好,报纸翘起老高。我心里暗骂着,一定又是叶明这个邋遢鬼扔在这里的。
然后,我伸手去拿,准备团起来扔掉。那团白花花的软体动物,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我眼前。一条蛇,被规整地盘成几盘,头在最上端,翘翘的。我腿一软,尖叫起来,甚至没有看清它是死的还是活的,就从那个地方逃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