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是怎么入睡的。我后来肯定是睡着了,但我能感觉到自己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几小时,才把那些不堪回首的记忆全部清除出脑海。
请黑人吃炸鸡与西瓜这两种食物,被视为对黑人的歧视。——编者注


第10章
“德克森先生?起床了。赶紧醒一下!”
我睁开眼睛,发现面前坐了个人,腿跷在旅馆摇摇晃晃的桌子上,笑容满面。他是那个我在餐厅遇见的警察,黑人警察,他的车牌号是101097。
见我醒了,他扬起双眉,脸上笑意更盛,笑得像条鳄鱼:“你睡着的时候还在说梦话呢!”他继续说道,“怎么了,你做噩梦了?”
我在张嘴之前先准备好了德克森的声音:拘谨,紧张,刚从疲惫不堪的浅眠中苏醒。我四处找着眼镜,找到后把眼镜叠好,放到了床边的闹钟上:“哦,警官?你……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警察笑意不减,收回了跷起的腿,结实的巡警皮鞋踩到了地毯上。他单手托腮,向前靠了靠。我戴上眼镜,往鼻梁上推了推,目光从他的眼睛扫过,然后看向他的皮带,再看到他别在腰间的警枪,是一把格洛克手枪。很多大城市的警察都用格洛克手枪。
他的肤色是栗黄色,带一些向日葵的亮黄,是颜色卡的第145号。当我再次看向他的脸时,发现他虽然仍然在笑,但眼中并无一分笑意。
“德克森先生,”他淡然说道,“有些事我们得聊聊,对不对?”
我心下暗想,真他妈的该死,而嘴上说的却是:“好啊。”我的嘴里冒出的是德克森的怯生生的声音,眼里满是疑惑不解,“我是不是有麻烦了?”
“你问的这个问题很有意思。”警察说道,“每次有人问我他们是不是有麻烦了,其实他们都知道自己有麻烦了,而且也知道自己惹的是什么麻烦。”
他边说边笑,看他的嘴脸就能看得出来他是个爱笑的人。这个一脸狞笑的警察,是个英俊的“恶棍”:光滑的栗色皮肤,雪白的牙齿,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头漂亮的埃弗罗式短发。他整个人陷进椅子里,头枕双手,一脸的轻松自在,等着我回答。我在想他了解我多少底细。他是不是查出了我不是吉姆·德克森,我也没有老婆?或者他知道的和布里奇一样多?和马里兰州盖瑟斯堡的那帮官员知道的一样多?他是不是撬开了我的日产车的后备厢,撬开了我上了两把锁的假衬底,找到了一堆假证件和一卷卷的百元大钞?
我同时在想他的格洛克手枪上有没有消声器。消声器不是警枪的标准配备,但很多警察喜欢给枪配上消声器。
警察站了起来,挠了挠后脖颈,不紧不慢地向我走来。我的床头柜上有一个记事板,上面有一支圆珠笔,我可以把它插进他的气管里,不过他可以先用格洛克手枪放倒我。他的反应很敏捷,从他走路的动作就能看出来,动作优美,收放自如,像球类运动员一样。
“对不起,警官,可我……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你找我干什么呢?”
我正要从床上起来,他用两只手比画了一下,双手做了一个向下压的动作,示意我别动。他坐到了我边上。
“几天前你和帕特里克·巴顿神父一起吃了晚餐,他是梅里迪安街上圣凯瑟琳教堂的教区神父。”
他说这话的时候趾高气扬,仿佛我应该无比震惊,表现出难以相信他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惊讶神色,于是我“顺从”地张开了嘴巴,摆出讶异的表情。
“你们是在喷泉餐厅吃的饭。”他眨了眨眼,“你吃的应该是鱼,对吧?”
“我的天哪!”我说,“你怎么知……”
“因为我也在场,老兄。”他又露出扬扬自得的笑容,“我喜欢那个地方。”他拍了拍肚皮,继续说道,“可能有点太喜欢了。总之,我基本上听到了你们的对话,知道我的意思吧?”
“我不懂!”我说,“你是……你是在监视巴顿神父?”我皱紧眉头,往前凑了凑,灵机一动说道,“你在和巴顿神父一起做事?”
“没错。”他笑得越发得意,“其实,你可以说我比巴顿对这事更上心。”
我狂跳的心脏平复了一点儿。可怜的老吉姆·德克森仍然惊慌失措,舔着嘴唇,调整着眼镜,然而心里面我已经有了一番计较。我觉得眼下这名警察来访,可以算是,案子有了进展。
“所以你算是,神父的……保镖?”
“保镖?”警察做了个鬼脸,“应该说我负责那小子的安危,好吗?在我们的大善人传播上帝的福音时保证他不受伤害。”
“等一下。”我打了个响指,揉了揉下巴,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我记得还有一个警官和你在一起……”
“那个白人?脖子很粗的那个?那是莫里斯警官,我有时跟他搭档。大部分时候我们会一起吃晚餐,所以我在看小孩的时候也会带上他,他是个头脑简单的人,我要是拒绝了他,他可能会觉得很不爽,会开始问东问西的。”
“所以他并不知道你是……你是……”我有意没把话说完,瞪大了双眼,充满着期待。
“我的兼职是给地下航线的人帮忙?把黑奴从苦难四州里运出来?当然了。”他把最后几个字说得很慢,像太妃糖黏牙似的拖着每个字的尾音:当——然——了。“除非有漂亮醒他,不然莫里斯警官就算身上着了火也不会知道。”
“那个……那个,对不起,警官。”我无辜地耸了耸肩,“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找我。”
警察突然从床上站了起来,低头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化为了刚硬的线条,眼中也浮起一丝默然:“我听到了你和神父说的话,老兄,我知道他拒绝了你,说什么‘你找错人了,我帮不了你的忙’这样的鬼话。他无非是小心谨慎而已,这是我们的做事风格。尤其考虑到……”他向前凑了凑,扬起双眉,“尤其考虑到我们才刚刚救了个人出来。”
德克森睁大了双眼,然而我在内心里却另有一番盘算。我知道这事,兄弟,我知道你们刚救了个人出来。是个穷困受难的孩子寒鸦,他是上周日晚上从亚拉巴马州的一家成衣公司里逃出来的,是你们帮的忙,“用一架隐形飞机”把他带到了北方,他现在躲到了这座繁忙的北方城市里。而我已经找到了巴顿的把柄,找到了巴顿的秘密基地,还找到了牵连在内的温斯顿·比布和寰宇物流公司,现在我还发现了你,你这个爱笑的白痴,我知道我们会找到寒鸦的。布里奇和我,天杀的布里奇和我会找到他的。
爱笑的警察仍在口若悬河,他现在在房间里来回走着,越说越起劲。
“通常呢,神父立的规矩是,救一个人,歇一阵子,等风声过去。干这一行要小心为上。干的次数越多,就越有可能让黑奴猎人发现我们。”他在屋内来回踱步,如同笼中的老虎,“不过我呢,我不是这么想的。我觉得有人需要帮助,比如你这样的人,我们就该帮忙,如果中了圈套,自己认倒霉好了,但应该尽可能地多救几个人。最好能把300万黑奴都救出来。对了,你老婆——她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犹豫了半秒才想起她的名字:“简特尔。”
“没错,简特尔。她在卡罗来纳,对吧?”
“是的。”
“她在卡罗来纳挖铝矿。所以你看,这事就不一样了。她是在另外一个地方。要救她出来安排就不会一样了。实话告诉你,我想负起更大的责任,在航线里办更大的事。我想巴顿虽然听了你的经历,但并不明白你的遭遇,你懂吗?”
他看了我一眼,我明白他要什么,点头如捣蒜。我仍然坐在床上,早起的尿还在憋着。
“可是呢,巴顿不会听我的话。我可以安排甚至运作整件事,但我没管钱。他是接受捐款的人,他管着钱袋子,他才是航线的老大。”他鼓起腮帮子,吐了口气,“再说,你看看我,明白了吧?咱俩都一样。在他眼里,白人才是救世主。黑人最好老实待着,等着别人来拯救他们。我把他这种人称为有‘知更鸟思维’的人。”
他提到的是那本小说:一名从亚拉巴马州逃出的黑奴躲到了田纳西州的小镇里,勇敢的白人律师将他从一个恶棍、一名有种族歧视的执法官手里救了出来。我当年在芝加哥图书馆的地下室里看过上百本书,这本书就是其中一本,在我自己赢得的自由的美好岁月中,在忐忑不安中,我尝试通过阅读来提升自己,我还记得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不过,书中的重点却放在了那个英雄身上,英雄情结属于那名善良的律师,这进而说明这个白人是救世主,那名黑奴是待拯救者。
“所以我觉得,我应该带你再去和神父见一面,帮你说服他。我们帮你把老婆救出来,然后我呢,也能混个更高的职位。让神父知道黑人兄弟能干出怎样的成绩,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吗?”
“我听懂了。”我说,“我听懂了,兄弟。”
万分紧张、惊慌失措的吉姆·德克森突然说“我听懂了”,这让他有些意外。警察张嘴大笑了起来,我看见他嘴里边正嚼着一块粉红色的口香糖。
昨晚的梦仍然让我心有余悸,卡索的大眼睛与牛粪的恶臭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定了定神,努力将这些念头压下去。我想起了我那位可怜的、亲爱的、完全虚构的老婆简特尔,她戴着头灯,穿着连身工作服,身上的镣铐拴在小推车上,推着那辆车子在漆黑的矿场里走着。
“好了,赶紧起来,老兄。”他说,“我们该走了。”
“上帝啊!”我说,“上帝啊,谢谢你。”
我从床上跳下,双手握住警察的手,他看向一旁,我不停地说着“谢谢你”“上帝啊”之类的,而我心里想的却是:抱歉,寒鸦。我已经控制不住内心的情绪,德克森和我都控制不住了,我的眼泪流了出来,嘴角颤抖不止。
“好了,没事了。”警察一边摇着头说道,一边将我扶了起来,“没必要为这事哭哭啼啼的,走吧!”
他在门旁等着,我平复好心情,换上衣服,上过厕所,刷好牙,同时不停地对他说“谢谢”。他的手仍然在别着枪的腰带上交叉着,对于吉姆·德克森哈巴狗般的热忱忍俊不禁。
“等等!”我准备好出门时说道,“那个……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呢。请问您的尊姓大名?”
“库克,”他说,一边推开房门,“我叫威利·库克。好了,走吧。我们还有人要见呢。”
此处指《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作者是美国作家哈珀·李(Harper Lee)。——编者注


第11章
威利·库克警官带着我坐上了他的警用巡逻车,向南驶去。他开车时,一边手指轻轻拍打着方向盘,一边嚼着口香糖。我沉默地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有些局促不安,他的眼睛一会儿看向前方路面,一会儿看着仪表台上的车载电脑,电脑上显示着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警务代码。车子在海浪大道穿行时,我们看到了一群黑人小孩,他们在狭窄的人行道上打打闹闹,其中有一个个头很矮的小家伙,推着一辆自行车,穿着一件连帽衫,帽子拉得很低,遮住了眼睛。库克放慢了车速,突然按了一下警笛,示意小家伙把脸露出来。他的朋友们在一旁笑闹,他慢慢地拉开了帽子,嘴里骂骂咧咧着,像被别人踩到尾巴一样。
“真缺心眼。”库克摇着头说道,叹了口气。我在后视镜里看到小孩竖起了中指,仿佛一尊带着无限怒气的小雕像。“别看这帮小子现在骂我,可他们以后得懂规矩,脸必须露出来,没什么可说的。我给他一个警告总比这帮家伙把他登记在案好。”库克指了指车载电脑的屏幕,他的同事在绿色屏幕上显示成一个个的白色数字,“皮尔警官今天当班。看见那小子把帽子戴得这么低,他会直接把他的头砍下来,再给他的尸体戴上手铐。他要敢拒捕,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我点了点头,注意到一些细节。警方用的是车载数据传输系统(DPSC),而印第安纳的逃犯数据库系统(IDACS)和全国系统(NCIC)是连接在一起的,和执法官已有的逃犯数据库系统也是彼此相通的。我盯着执法官署的数据看了一会儿,等着看到寒鸦的名字冒出来,不经意间,我竟然发现库克正在打量我。
“局里面可以重设系统,把黑奴的逃犯消息去掉。”他说,“但我告诉他们不用麻烦了。那种资料实际上挺好用。”
他眨了眨眼,我对库克警官生出了几分佩服:玩着间谍的游戏,过着双面的生活。他本来不需要看到逃亡奴隶的名字和假名出现在他的电脑上,因为根据《摩尔修正案》,黑人警察可以不执行逃犯法令。然而库克警官愿意接收这些信息,以便向组织的同伴通风报信。他不是唯一一个这么做的警察,很多白人警察也这么干,很多警察局局长和管理公共安全的高层主管对废奴主义或同情,或保持中立。这也是执法官局在调查逃亡奴隶案子时或多或少不再依赖当地警察局的原因之一。取而代之的是,他们开始征用像我这样的人,他们也在玩间谍游戏。
库克警官仍在嚼着口香糖,手指拍打着方向盘。他的一根手指上戴着一枚方形的大金戒指,金光四射。仔细一看,那是一枚毕业戒指。他也是个有经历的人。
“那个……能问你件事吗,警官……”我有意让我的声音——德克森的声音,变得又尖又细,“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纪念碑圆环,林肯像下面。我给巴顿神父发了短信,请他来见我们。”
“你说了见我吗?”
他看了我一眼,说:“我跟你说,老兄,做这种事得聪明一点。我只是跟他说正在处理的案子有新情况。那孩子现在好好地躲起来了,不过我们正在想办法给他安排‘中转航班’,把他送到科特圣庐去。”他企图用正确的法语发音念出这个地名,可惜听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哼了一声,“反正就是那个地方,有人叫它‘小美国’。我们一直在等那些合作者的消息,几个加拿大佬,我们还不知道他们怎么和我们联络。所以我就跟巴顿说,我有了那边的消息。”
我点了点头。我关注到了所有的细节,包括寒鸦预定的逃亡路线(小美国——蒙特利尔郊区,开始新生活),也包括现在的情况(现在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等着前往加拿大的转运)。而我掌握的情况超出了库克的想象。我知道的事情比他知道的更多。我淡淡地点了点头。车子的雨刷擦拭着挡风玻璃上的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