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了起来,然后摔倒了。先是跪倒,隔了一会儿又整个身体瘫倒在地。而我这才发现此刻我居然一丝不挂,这太好笑了,周围有人在笑,我也跟着笑了起来。我的笑声很瘆人,我觉得很陌生,于是我赶紧收起了笑容。
“起来,坐回椅子上去。”说话的是个女人,声音严肃,却不含恶意,语气里还有几分促狭,“快起来。”
我尽量照办,首先扶住椅子的扶手,然后用力拉起自己,再转身坐下。中间我不得不停下喘了几口气,屁股翘在空中,闻了闻这里的味道(我这是到了什么地下室?),然后又听见了笑声,笑声充满了我脑子的所有角落。
我想起让人扎了一针的刺痛,那罐药水,那个短粗的罐子里装的是毒药。有人给我打了一针什么东西。不管是什么,反正让我晕过去了。我走进了别人的圈套,显然,这一切都是计划好的。
“坐下来,宝贝。”那女人说道,我渐渐看清了说话人的脸,是那个出现在广场上的女人,那个给我打了一针的女人。她摘掉了橘色的头巾,一头短辫子,张牙舞爪地向四面伸开。她现在蹲在我身前。她眼眶凹陷,嘴唇鲜红,肤若凝脂。一条红色的浴巾刚才从我腿上落到了地上,她现在捡了起来。应该是我在椅子上昏睡时用来给我遮羞的,我接过浴巾,重新遮住了下半身。
“听着……”我开口说道。
“安静,老兄。你现在要好好休息。”
“不用了,他没事。”一个站在另一头的人说道,然后又有人说:“他没事的。”然后又响起了另一个女人的声音:“他身体好得很。”引起一阵哄堂大笑。但这次我没有笑。
“你听我说……”我刚开口,那个女人又让我闭嘴,语气坚定。
这里是厨房!我在一间地下厨房,没完工也没有装修的厨房。一个人坐在料理台上晃着腿,另一个靠着电冰箱,怀里搂着一个姑娘,一副老电影里热恋情侣的架势。
在场的都是黑人。所有人都穿着吊带裤,胸口有一个标识。这些人要么光着脚,要么穿着凉鞋。
屋子里还放着音乐。我开始时没注意,但现在听到了,旋律真悦耳。有圆号、小号,似乎还有萨克斯,还有鼓声、架子鼓和钹。音乐欢快、甜美,洋溢在整个空间中。我感受着音乐,它仿佛一块硬糖。
“对不起,刚才在广场上对你粗鲁了点。”一头小辫子的女人说道,“两个黑人进一辆车,白人会觉得是阴谋。几个黑人把另一个黑人毒打一顿,不算什么大事。没有人在意。黑人打架,警察们才懒得管呢,巡警也一样,他们会转过身去。”
“转过身去?”坐在料理台上的人说道,“得了吧,埃达,他们肯定会赌谁输谁赢。”
“没错。”埃达说。她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我闪了一下,头仍然很疼。“没办法,演戏就得演得真一点。得罪了。”
“行了,我懂。”我说。我眨了眨眼,想看清这女人的长相。“你是律师吗?”
“要命了。你不喜欢跟人扯淡,对吧?”
“你是不是律师?”
“不是,”她说,“我不是。”
埃达站了起来。她只是个妙龄女子,年龄可能是22或23岁。她是个奴隶,这些人都是干家务活的奴隶。我的体内仍然感到一阵一阵的刺痛。屋里的音乐变得激情澎湃,高亢兴奋,圆号齐鸣,鼓声震天。
“谁是律师?”我问。
“听着,先别问那么多。”她说,“我刚才给你打的是大剂量的奥氮平。你现在根本没办法办正事,老兄。”
我摇了摇头,现在连摇头都不利索了。我又站了起来,但双腿打战,叫埃达的女人使劲把我摁回椅子上。这时我离她很近,能看清肩带上的标识:一个木槌上缠着一条蛇,一把弓下面吊着一只桃子。
“坐下,你还好吗?”她转身吩咐,“给他倒杯水过来。”
“我去倒,埃达。”又是一个陌生的人说道。这屋子里到底有多少人?
“听我说……”
“坐下。”
地下室里似乎在开一场派对,我在椅子上坐了有一两小时,人们不断从我身边经过,穿着吊带裤和凉鞋,留着爆米花式的黑人发型或一头发辫的模样俊俏的黑人,他们如同我梦中的人影,而我的头不停地从一个梦境切换到另一个梦境。浴池里有一池冷水,旁边放着许多没有标签的酒。一盘曲奇饼在大家中间传来传去,角落里还放了一桶花生和另外一个装花生壳的桶。
我欣赏了一会儿音乐,想融入节奏中去。有人递了一杯水给我,我喝完了水,还想再来一点,于是有人又给我倒了一些。
“你要学会放松点。”给我倒水的女子说道,说话时害羞地看着我。放松这个念头让我忍俊不禁,我实在忍不住,笑了。真不知道我上次放松,无所事事是什么时候了。我也想随性而活。可巴顿、布里奇,所有人都在等着我回话。印第安纳波利斯,盖瑟斯堡,好多地方在等着我复命。
可我还是放松了下来。接下来的一小时,也许是好几小时,我没干别的事,一直在数屋子里面有几个人。我模糊感觉到人们在来来往往,他们都很友善,欢声笑语,掌声不断。一直有人在开玩笑,大家气氛融洽,笑闹不止。我不时听到:拜托,哥们,你知道我没扯淡。她提那个干吗!她提那个事干吗!
我感觉身边有一大群人,一群快乐、生机勃勃的黑人,但实际上屋里除我以外只有五个人,或者说在我头脑清醒后看到的只有五个。除了埃达外还有两个女人,一个叫玛丽莲,小矮个,有些淘气,一头长发在脑后扎成辫子,她就是给我倒水的人。另一个是沙伊,年纪要大一些,生了一对丹凤眼,善于察言观色。大块头叫奥蒂斯,皮肤很黑,一身结实的肌肉。最后一个叫马龙,留着脏兮兮的山羊胡。他是在广场上揍我的人,不过也是他用纸袋装了些冰块,轻轻压住我耳朵上的瘀青上为我消肿。“我打人时下手是挺重的,”他一边说一边调整着冰袋,“没办法,我就是这脾气。”
“你们都没有服役名吗?”我问马龙,然而回答我的却是玛丽莲,她站在房间的另外一头,我没想到她会听见我说的话。“当然有了。我们才懒得用那个名呢。”
我笑了。我看了看玛丽莲,竟发现脑海中没有可以形容她肤色的词汇,比如野蜂蜜色或浅色系什么的。我六年前在亚利桑那州训练时背过颜色表,但我找不到词来形容她的肤色。如果所有这些事,我冒的这些风险,最后徒劳无功,我又回到布里奇的控制之下,我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想到这里我脱口而出:“感谢上帝。”马龙问:“为什么感谢上帝?”
“不为什么。”我说。我小心地移开冰袋,又谢了他一次。
“你没事了吧?”他问。我答道:“没事了。”于是他把冰块扔进了水槽里。
音乐暂停了一下,有人将磁带换了面,音乐再次响起,这回声音更大。有很多人在演唱,有时候有歌词有时候只有曲调,原始的、自由自在的旋律配上和音,然后是不断重复的快速乐段。强劲的鼓点、拍手声和口哨声混合在一起。不管是什么音乐,它仿佛打开了我尘封已久的记忆,我的记忆中有一段这样的音乐。我曾经渴望着了解它,我终其一生,体内都有着这种渴望。
我感觉我慢慢地活过来了,如同一口枯井又一点一滴地蓄满了水。我站了起来,大家都在对我鼓掌,之后他们的笑声停止了,因为我傻里傻气地鞠了一躬。我跟他们跳了会儿舞,还婉拒了玛丽莲递给我的大麻烟,我可不想知道奥氮平和大麻搅和在一起是什么感觉。
之后我坐到了厨房餐桌边上,这时我才发现有一个很老的白人老头在屋子里。我敢发誓他之前没有在屋里,否则我肯定会看见他,可另一方面他看起来似乎一直就在屋子里,他坐在轮椅上,靠近餐桌,穿着深色西装,打着黑色领带,活像是出席葬礼。其他人都拿着易拉罐或是玻璃瓶,而他弯曲的手指却握着一只玻璃酒杯,里面有一些冰块,还有一点残留的深褐色液体。
“我的杯子是不是空了,孩子?”
“什么?”我刚才一直在看着窗外——这间地下室两扇挑的花园窗,可以看见一片灰暗的天空。我一直在想自己在什么地方。
“屋子里很暗,不过我想我的玻璃杯应该是空了。”他的嗓音十分微弱,不过仍然带着深厚而考究的南方腔调,“我的杯子确实空了。能麻烦你给我倒点酒吗?在冰箱旁边的柜子里有一瓶尊尼获加的红标威士忌。”
他用苍老的眼睛看着我。我找到了威士忌,给他倒了一杯。
“谢谢你了,年轻人。很感激你。”白人老头慢慢品着酒,舔了一下他开裂的一双薄唇,“我想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他叫以利亚,先生。”埃达抢着说道。她来到了我旁边,一手握着我的肩膀。他弯过细长的脖颈,看了她一眼。
“以利亚?”他问,眼神慢慢地回到了我身上。
“没错,律师大人。”埃达定定地看着我。我说道:“对,先生,我叫以利亚。”然后,我又按照礼数说道,“认识您是我的荣幸。”
“荣幸……”他努力清了清嗓子,“能认识你才是我的荣幸。”
他可能中过风,因此身体行动不便。身体有一边瘫在了轮椅上,像是正在融化的蜡烛。我想他可能有100岁了吧,说不定有上千岁了。他看上去老态龙钟,老得不成人形了,脸色苍白,坐在一张老式轮椅上,全身没有半点生气。
“以利亚。”他看着我,用舌头舔了下一口黄牙,“现在,你的任务已经开始了。你正在找通往自由的道路。以利亚,你度过了最困难的时候,但前方仍然阴云密布。我很难想象……”他又顿了一下,费劲地清了清嗓子,“很难想象你现在是什么感觉。但大家都知道这里,孩子,在这间屋子里没有人会不欢迎你。因为,这里是……”他尽量张开了骨瘦如柴的双手,“庇护所。”
“那么,”我说道,“谢谢你。”除了这句话也没别的可说了。
“是的,先生。律师大人,”埃达代我解释,“以利亚要上路了,要去应许之地了。”
“上帝祝福你,孩子,”律师说道,“上帝保佑你。”
说完后他仿佛睡着了,头歪向一边,眼睛合上,像个洋娃娃一样。
“先生?”埃达问,“拉塞尔先生?”
“他睡着了。”刚好经过的马龙说道,手里拿着一瓶啤酒。
“没错。”埃达拍了拍老头的手,“你说得对。”
“知道吗,早晚有一天,他睡着睡着就过去了。”
“给我闭嘴。”埃达说。她冲着律师温柔地笑着,马龙晃到别处去了。“不过他说得对。他总是这样睡着又醒过来,总有一天他不会再醒来的。”
周围的人渐渐安静下来,小声交谈,窃窃私语。大块头奥蒂斯和娇小的玛丽莲坐到了我之前坐的椅子上,她坐到了他的大腿上,两人互相依偎着。
“所有新来的人都叫以利亚,我们就是这么告诉他的,省得麻烦。”
我挠了挠额头:“北边的人交代我,来这儿之后的安排要和他商量。”
“行啊,”埃达说,“你和他说去吧。”
我看了看律师,又看了看她,她露出笑容,我也笑了。
“行不通,对吧?”埃达摇了摇头。她拿了条毯子盖住老人的腿,拨了拨他眼前的几根白头发。“可我们没法对北边的教会大爷们解释,是一群黑鬼在打理这边的事。”
库克和我驱车经过梅里迪安街去纪念碑时,他也跟我说过类似的话,说这是知更鸟思维,说这话的时候还带着一脸嘲笑。
“所以他……”我警惕地看着熟睡的老人,“他是你们的主人。”
她又笑了,笑声低沉,悦耳。“对,他是我的主人,以利亚。这栋房子,这座院子,屋里的东西,屋里所有的人,都是他的。”
“你相信他。”
“当然。我们很相信他。对他的信任胜过其他任何人。你听说过格利弗的案子吗?”
我听说过这件事。我再一次看向老人,试着在他衰老的面容下找出些端倪。有一段时间我痴迷于奴隶法的历史,研究了所有的高等法庭的判决书,背诵过长篇大论的裁决和异议。
埃达这句话唤醒了我对格利弗案的记忆。案子中的奴隶工作名叫格利弗,原本是路易斯安那州一个小农场主皮博迪的奴隶,皮博迪带着他去纽约州参加了表兄的婚礼。在婚礼进行的过程中,在夜店外等候的格利弗和几个当地年轻人起了冲突,他出于自卫参与了斗殴,结果因持枪罪进了联邦监狱。在牢里待了八个月后,一个当地的废奴组织赶在皮博迪之前带走了他,并且向法院起诉,索要他的自由权,他们机智地提出,联邦监狱位于废奴区域,在其中住满了半年之后就满足长期居住条款。根据这一条款,这名黑奴的住址已发生变更,所以他已经获得自由了。
纽约巡回法庭判决他胜诉,而最高法院本来也可能做出相同的判决,然而坏就坏在从亚拉巴马州来了个巧舌如簧的律师,是那种表面光鲜的南方律师,穿着白西装,里面有红背带,留着山羊胡,和桌对面这位垂垂老矣,拿个杯子手都在颤抖的老头完全不一样。
“那个案子本来会成为里程碑式的案子,对不对?”埃达说,“是对蓄奴者旅行条例的沉重一击。可是那个混账律师从畜奴州大摇大摆地来到法庭,说什么……那个,什么来着?说旅行的时间长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打了个响指,试着想起那个词,“马龙?那个……”
“意图。”律师睁开一只眼,轻轻说道,“根据法律条文,决定性因素不是奴隶旅行的时间长短,而是蓄奴者旅行的意图。”
“没错,没错,律师大人。”
他的眼又闭上了,呼吸轻微而平缓。
“他成功了。最高法院吃他这一套。”埃达说,“格利弗戴着手铐脚镣,让警察押回了农场。皮博迪一转眼就把他卖到了国外。”
这件事让我心头生出一股悲凉,一股悔恨的酸楚。所有人都有自己的归宿。我想起了玛莎,拘谨地坐在熊童子餐厅里,她现在肯定走了,应该走远了。我希望如此,可我又希望她没走。
律师的两只眼睛都睁开了,两只小小的、混浊的、湿漉漉的眼睛。他举起酒杯,说道:“敬格利弗,干杯。”
在场的奴隶们也举起了杯子,齐声说道:“敬格利弗!”他们饮尽杯中的酒,继续聊天,律师的眼睛又合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