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差不多十三英里。“看来我肯定不需要体重监察员了。”
她依然没有微笑。“罗妮·吉布森和我按排班表值班。你一个星期休息两个晚上,多半是星期一和星期二。周末过后镇上比较安静,但有时候也许需要顶班。当然了,前提是你没离开。”
蒂姆把双手叠放在大腿上,似笑非笑地打量着她。“格利克森警员,你看我不顺眼对吧?要是有意见,最好现在就说清楚,否则只能一直憋着了。”
她的皮肤是北欧人的那种白皙,因此当红晕在脸颊上升起时,她无论如何都隐藏不了。脸红只是让她变得更加好看,但他估计她很讨厌这样。
“我不知道我对你有没有意见。只有时间能见分晓。我们是一个优秀的团队。团队虽小,但优秀。我们团结一心。你只是从街上拐了进来,找到了一份工作。镇民喜欢拿巡夜人开玩笑,但埃德对那些冷嘲热讽非常大度。这份工作很重要,尤其是在这个警力单薄的镇子上。”
“事先预防胜于事后治疗,”蒂姆说,“我祖父的口头禅。格利克森警员,他当过巡夜人。所以我才会申请这份工作。”
这话也许让她稍微柔和了一些。“至于计时器,我承认它确实很古老。我只能说你尽量习惯吧。巡夜人是数码时代的模拟工作。至少在迪普雷镇是这样。”
10
没过多久蒂姆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他基本上相当于一九五四年前后的一名巡警,只是没有佩枪,甚至连警棍都没有。他无权逮捕人。镇上几家比较大的商号有安保设施,但比较小的店铺就没有这样的高科技了。他来到迪普雷商城和奥伯格药店之类的地方,查看安保绿灯是否亮着,确定没有入侵者的痕迹。他来到比较小的商店,抓住门把手或门环转一转,隔着橱窗往里看,然后按照惯例敲三下门。他偶尔会得到回应——有人挥挥手或喊一嗓子,但大多数时候没有,这也很好。他用粉笔做标记,继续向前走。回程中他重复同样的流程,边走边擦掉标记。整个过程让他想起爱尔兰人的老笑话:老弟,要是你先到,就用粉笔在门上做标记;要是我先到,就擦掉标记。这些标记似乎没什么实际用途,只是习惯成自然,大概能一直追溯到重建时期[1],经许多巡夜人传承至今。
多亏了一位兼职警员,蒂姆有个舒服的地方可以休息。乔治·伯克特告诉他,他母亲在车库顶上有一套装修好的小公寓,要是蒂姆感兴趣,她可以便宜租给他。“只有两个房间,但挺像样的。我哥哥弗洛伊德在那儿住了几年,然后去了佛罗里达,在奥兰多环球影城主题乐园工作,待遇好得很。”
“算他走运。”
“是啊,但佛罗里达的物价……哇,高得没边了。不过我要提醒你,蒂姆,要是你租下那个地方,夜里放音乐绝对不能太大声。老妈不喜欢音乐。她连弗洛伊德的班卓琴都看不上,尽管他弹得特别好。他俩以前有时候会吵得很凶。”
“乔治,我夜里很少会待在家里。”
伯克特警员,二十五六岁,好心肠,好脾气,没有一肚子乡下人的智慧。蒂姆的话让他笑了起来。“对,我忘记了。总而言之,上面有空调,马力不算大,但能保持房间凉爽,足够你睡觉的——至少弗洛伊德能。感兴趣吗?”
蒂姆感兴趣,尽管窗式空调确实不怎么管用,但床很舒服,起居室挺惬意的,而且花洒不漏水。厨房里只有一台微波炉加一个电烤盘,但他大多数时候都在贝芙小馆解决吃饭问题,因此这样自无不可。而且租金不可能更低了:每个星期七十美元。乔治将母亲形容成一条恶龙,但伯克特夫人其实是个和蔼的小老太,然而南方口音过于浓重,他只能听懂一半她说的话。她有时候会在他门口留一块玉米面包或一牙儿蛋糕,用蜡纸裹得整整齐齐,就好像他拥有的不是一位女房东,而是一位南方小精灵。
至于迪普雷仓储公司,獐头鼠目的汽车旅馆老板诺伯特·霍利斯特说对了——他们长期缺人手,永远在招工。蒂姆估计,要是一个地方的工作不但纯属体力劳动,而且只付法律规定的最低酬劳(在南卡罗来纳州,这个数字是每小时7.25美元),那么员工的高流动性也就无可避免了。他找到工头瓦尔·贾勒特,工头同意每天给他安排三小时,从上午八点开始。因此蒂姆在巡夜结束后还有一点时间可以洗把脸和吃顿饭。就这样,除了夜班工作时间,他发现自己又在装货和卸货了。
世界就是这么运转的,他对自己说,世界运转之道。而这只是暂时的。
* * *
注释:
[1]即一八六五年至一八七七年,美国南部原邦联诸州由联邦政府控制,直到一八七七年被允许重新加入联邦。
11
随着他在这个南方小镇的日子慢慢过去,蒂姆·贾米森过上了舒缓而按部就班的生活。他不打算在迪普雷度过余生,但他能想象自己一直待到圣诞节(也许会在车库顶上的小公寓里摆一棵小小的人造圣诞树),甚至一直待到明年夏天。这儿不是什么文化绿洲,他明白为什么年轻人都发疯了一样想逃离这里的单调和无聊,但蒂姆沉迷其中。他确定这种心情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但暂时先这样也不赖。
他傍晚六点起床;去贝芙小馆吃晚饭,有时一个人,有时和另外一个警员;巡夜七个小时;去贝芙小馆吃早饭;在迪普雷仓储公司开叉车直到十一点;在火车站的阴凉处吃三明治,喝可乐或甜茶;回伯克特夫人家;睡到傍晚六点。休息日他有时候会连睡十二小时。他读约翰·格里沙姆[1]的法律惊悚小说和“冰与火之歌”系列的每一本书。他是提利昂·兰尼斯特[2]的粉丝。他知道马丁的小说被改编成了电视剧,但觉得没有必要看;他想要多少条龙,就能想象多少条。
作为一名警察,他很熟悉萨拉索塔夜晚的那一面,它和充满阳光沙滩和海浪的度假小城完全不是一码事,就像杰基尔博士和海德先生[3]那样。夜晚的那一面往往令人厌恶,有时甚至危险,尽管他一直没堕落到用那个残忍的警察俚语(NHI,无人类涉案)去称呼丧命的毒虫和受虐待的妓女,但十年的警队生涯还是让他变得愤世嫉俗。有时他会带着这种情绪回家(不是“有时”,而是“经常”,他不愿自欺欺人的时候会这么对自己说),逐渐侵蚀婚姻的酸液有一部分就来自这儿。他承认这种情绪也是他拒绝要孩子的原因之一。世界上的坏事实在太多,可能出错的因素不胜枚举。相比之下,高尔夫球道上的一条鳄鱼算不了什么。
刚得到巡夜人的工作时,他觉得一个只有五千四百人的小镇(大多数还住在镇外的郊野)不可能有夜生活,然而迪普雷镇确实有,而且蒂姆发现自己还挺喜欢的。他在夜晚遇到的那些人其实是这份工作中最令人愉快的部分。
比方说,古尔斯比夫人。大多数夜晚,他在第一轮巡逻开始时会和她互相挥手并小声问好。她坐在门廊摇椅上,轻轻地前后晃动,手中的杯子里也许是威士忌,也许是汽水或甘菊茶。有时候,他巡逻回程时她还在门廊的摇椅上。还有弗兰克·波特,他有时候和这位警员在贝芙小馆共进晚餐,他告诉蒂姆,说古尔斯比夫人去年刚失去了丈夫——温德尔·古尔斯比的大卡车在暴风雪中冲出了威斯康星州的一条公路。
“她还不到五十岁,但他们结婚已经很久了,”弗兰克说,“两个人还没到投票或合法饮酒的年纪就好上了。查克·贝里有首歌说的就是少年婚礼。这种关系通常维持不了多久,但他们的婚姻坚持下来了。”
蒂姆还认识了孤儿安妮,她无家可归,大多数夜晚在警察局和迪普雷商城之间的小巷里睡充气床垫。她还在火车站后面的野地里搭了一顶小帐篷,下雨时就去那儿睡觉。
“她真名叫安妮·勒杜。”比尔·威克洛回答蒂姆的问题。比尔是迪普雷镇最年长的兼职警员,他似乎认识镇上的每一个人。“她在那条小巷里睡了好几年。比起帐篷,她更喜欢那儿。”
“天冷的时候她怎么办?”蒂姆说。
“去耶马西。通常是罗妮·吉布森送她去。她们两个人是亲戚,三代表亲之类的。那儿有个游民收容所。安妮说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她绝对不会去那儿,因为收容所里全是疯子。我说,好女孩啊,你也不照镜子看看自己。”
蒂姆每晚查看一次她在小巷里的藏身之处,然后每天在仓库干完活后去探访一次她的帐篷,主要是出于纯粹的好奇。帐篷前的泥地里插着三面旗:联邦的星条旗、邦联的星杠旗和蒂姆不认识的另一面旗。
“圭亚那国旗,”她回答蒂姆的问题,“我在佐尼便利店后面的垃圾箱里找到的。很漂亮,对吧?”
她坐在一把铺着透明塑料布的安乐椅里,正在织的围巾长得可以给乔治·R.R.马丁书里的巨人用。她挺友善的,没有被萨拉索塔警局的同事称为“游民偏执妄想综合征”的迹象,但她是WMDK电台深夜谈话节目的爱好者,聊天时话题常会拐进怪异的岔道,飞碟、夺舍和恶魔附体之类的东西屡见不鲜。
一天夜里,蒂姆发现她躺在小巷里的充气床垫上听小收音机,他问她既然有个看上去挺舒服的帐篷可以睡觉,为什么非要待在这儿。孤儿安妮——也许六十岁,也许八十岁——就像在看疯子一样看着他。“这儿离警察比较近啊。贾米森先生,你知道火车站和那些仓库后面有什么吗?”
“应该是森林吧。”
“森林和沼泽。绵延好几英里的湿地、泥塘和灌木丛,一直通往佐治亚州。那儿有野兽,还有一些坏人。碰到老天撒尿我不得不待在帐篷里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打雷下雨肯定不会有东西出来,但我还是睡不踏实。我有一把小刀,总是放在手边,但要是有什么沼泽巨鼠发癫蹿上来,小刀恐怕也派不上什么用场。”
安妮瘦得很憔悴,蒂姆经常会带点零食给她,然后再去仓库装货、卸货。有时候是煮花生或老麦脆饼,有时候是月亮派糖果或樱桃蛋挞。有一次是一瓶威克尔斯泡菜,她抱在只剩两块皮的乳房之间,笑得开心极了。
“威克尔斯!上次吃这个的时候,赫克托还是个小崽子呢!贾米森先生,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也不知道,”蒂姆说,“大概是喜欢你吧,安妮,能给我尝一口吗?”
她把瓶子递给他。“当然。反正我也要请你帮我打开,我有关节炎,手指疼得厉害。”她伸出双手给他看,她的手指七扭八歪的,像一块块漂流木,“织毛线、补衣服还凑合,但天晓得还能坚持多久。”
蒂姆拧开罐头,浓烈的酸味刺激得他微微皱眉,他夹出一小块泡菜条,据他所知,从那上面滴下来的东西很有可能是甲醛。
“给我,快给我!”
他把罐头还给安妮,吃掉那块泡菜。“我的天,安妮,我的嘴巴大概再也张不开了。”
她大笑,露出剩下的几颗牙齿。“最好配上面包、奶油和一瓶冰镇的皇冠可乐。啤酒也行,不过我已经不喝那东西了。”
“你在织什么?是围巾吗?”
“上帝必不会穿着他自己的衣衫降临,”安妮说,“你该走了,贾米森先生,去履行你的职责。当心黑车里的男人。乔治·奥尔曼[4]一直在收音机里说他们。你知道他们从哪儿来,对吧?”她甩给他一个“你知我知”的眼神。她也许是在开玩笑,也许不是。孤儿安妮总是很难看穿。
科比特·登顿,属于迪普雷夜晚的另一名镇民。他是镇上的理发师,当地人叫他鼓手,外号来自他少年时的某个恶作剧。然而,似乎没人知道确切的情况,只知道地区高中因此罚他停学一个月。他在他的青葱岁月也许玩得很野,但那都是遥远的往事了。鼓手现在五十好几或者六十出头,体重超标,秃顶,严重失眠。睡不着的时候,他就坐在理发馆的露台上,望着迪普雷镇空荡荡的主大道。说空荡荡的,当然没有算上蒂姆。两人常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几句点头之交会聊的话题:天气、棒球、镇上每年夏季的路边集市。但有一天夜里,登顿说的话让蒂姆警惕起来。
“你知道吗,贾米森,我们以为自己在过的生活,其实并不真实,它只是一场皮影戏,我很乐意见到背后的灯忽然熄灭。在黑暗中,所有的影子都会消失。”
蒂姆走上露台,坐在理发馆的店标底下,不停旋转的三色柱入夜后停了下来。他摘掉眼镜,在衬衫上擦干净,然后戴回去。“能允许我畅所欲言吗?”
鼓手把烟头弹进阴沟,溅起了一团火星。“请随便说。从午夜十二点到凌晨四点,是个人就应该能畅所欲言,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你听着像是个遭受抑郁症折磨的人。”
鼓手哈哈一笑。“你改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吧。”
“你该去看罗珀医生,有些药能让你的人生敞亮。我前妻就吃药,不过和我分手大概能让她的人生更加敞亮。”他微笑,表示这是个笑话,但鼓手并没有报以微笑,而是站了起来。
“我知道那些药,贾米森。它们就像烈酒和烟草,或者年轻人开锐舞派对时嗑的摇头丸。这些东西能让你暂时相信一切都是真实的,一切都有意义。但实际上,一切既不真实也没有意义。”
“别这么说,”蒂姆轻声道,“不可能是这样的。”
“在我看来,这也是唯一的可能性。”鼓手说完走向楼梯,他的公寓位于理发馆的楼上。他的脚步迟缓而沉重。
蒂姆望着他的背影,内心感到不安。他觉得鼓手像会在某个雨夜决定送自己上路的那种人,要是有狗就一起带走,就像以前的埃及法老。他考虑要不要找约翰警长聊聊,随后想到了温迪·格利克森,她的态度依然没怎么柔和下来。他最不希望的是,她或其他警员觉得他高傲自大。他不再是执法人员了,只是小镇上的巡夜人。那么,还是别管吧。
然而,鼓手的身影一直没有完全离开他的脑海。
* * *
注释:
[1]美国畅销作家,代表作有《杀戮时刻》等。
[2]《冰与火之歌》中的虚构人物。
[3]典出英国作家R.L.斯蒂文森的《杰基尔博士与海德先生奇案》,杰基尔博士与海德先生成为善恶双重性的代称。
[4]孤儿安妮脑子不太正常,此为一个虚构的人物。
12
六月末某一天的夜里巡逻时,他看见两个小子沿着主大道向西走,他们背着双肩包,手里拿着餐盒。如果不是夜里两点,说他们是去上学也未尝不可。这对夜间行者是比尔森家的孪生兄弟,他们和父母吵架了,两人的成绩太差,因此父母不肯带他们去邓宁农博会。
“大多数科目得了C,一门不及格都没有,”罗伯特·比尔森说,“而且我们还被提拔了。他们到底有什么好生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