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箱书怎么办?”
“哦,我会找到另一条壮汉帮我卸货的,”她对他微笑道,“跟你说实话吧,我看见你站在大太阳底下,突然决定来点刺激的。”
“好吧,不过你确定吗?”交通堵塞让他产生了幽闭恐惧症。事实上,滞留在德尔塔航空公司的经济舱里时,他感觉到的就是这种窒息感。“要是你不确定,我可以留下。我反正也不赶时间。”
“我确定,”她说,“贾米森先生,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一样,凯勒曼女士。”
“金钱方面需要帮助吗?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分你十美元。”
普通人,尤其是那些手头并不是很宽裕的人的平凡的善意和慷慨,让他既感动又吃惊,而且这不是第一次了。美国依然是个好地方,无论有些人(他自己有些时候也会)如何反对。“不用了,我挺好的。谢谢你的好意。”
他和老妇人握了手,下了车,沿着瘫痪的95号州际公路车道往回走到哈迪维尔的出口。他没能立刻在17号公路上搭到车,于是走了几英里来到它和佐治亚州92号公路的交会点。这儿有个路牌指向迪普雷镇。此刻已经临近傍晚,蒂姆觉得他还是找个地方过夜比较好。毫无疑问,这次依然会是一家廉价旅馆,但其他的选择——睡在室外,被蚊子生吞活剥,或者睡在农民的谷仓里——更加倒胃口。于是他走向迪普雷镇。
巨大的转折往往始于小事。
* * *
注释:
[1]英文俗语,表示“互相帮助”。
4
一小时后,他坐在两车道公路边的一块石头上,等待似乎没有尽头的货运列车过去。列车以三十英里的时速庄严地开往迪普雷镇的方向:棚车、汽车运输车(里面装的废车比新车多)、槽车、平板车和敞盖车(里面装着不知什么邪恶物质,万一脱轨翻车,就会点燃松木林,有毒甚至致命的浓烟涌向迪普雷镇的居民)。最后是一节橘红色的守车,一个穿背带工装裤的男人坐在躺椅上,正抽着烟读平装本小说。他从书上抬起头,朝蒂姆挥挥手。蒂姆也朝他挥挥手。
还有两英里才到小镇,小镇围绕92号公路(在镇内叫主大道)和另外两条街道的交会处而建。迪普雷镇似乎基本上逃离了连锁商店的魔爪,没有重蹈那些比较大的城镇的覆辙。这里有一家西部汽车门店,但已经关门了,橱窗被挡得严严实实的。蒂姆看见一家食品杂货店、一家药店、一家什么都卖的店和几家美容院。还有一家门头标牌上挂着“急寻租售”标牌的电影院、一家把自己吹嘘成“迪普雷速修店”的汽车配件店和一家名叫“贝芙小馆”的餐馆。有三座教堂,一座属于卫斯理宗,两座不知所属,反正都是召唤人们信仰耶稣的教派。商业区旁的斜向停车位上停着顶多二三十辆汽车和农用卡车。辅路上几乎没有人影。
他走了三个街区,又经过一座教堂,看见了迪普雷汽车旅馆。旅馆的另一头——主大道大概在那儿与92号公路重新会合,又有另外一个铁路交叉口、火车站和一排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铁皮屋顶。这些建筑物的另一头,松林再次合拢。总而言之,这个小镇在蒂姆眼中就像是从乡村民谣里蹦出来的,而且是阿兰·杰克逊或乔治·斯特雷特[1]唱的怀旧金曲。汽车旅馆的古老招牌锈迹斑斑,意味着此处也许和电影院一样已经歇业,然而下午行将结束,这儿似乎是全镇唯一可以过夜的地方,蒂姆也只好走向那里。
他走到一半,刚过迪普雷镇办公室,便看见一座红砖建筑物,常春藤爬满了整个侧墙。草坪被修剪得整整齐齐,插在草坪上的标牌提示这里是费尔利县警察局。蒂姆心想,假如迪普雷镇就是县政府所在地,那么这个县也未免太寒碜了。
两辆巡逻车停在警局门前,一辆是比较新的轿车,另一辆是浑身泥点的老旧四驱车,活动式警灯放在仪表盘上。蒂姆望向警局大门,就是那种口袋里装着很多现金的流浪汉几乎无意识的一眼,他向前走了几步,然后转过身,仔细看着双开门两侧的告示牌。其中一张告示他看得特别认真。他觉得自己肯定是看错了,想再确认一下。
在这个时代,不可能吧,他心想。绝对不可能。
但他没看错。在写着“假如你认为大麻在南卡罗来纳州已经合法,请再想一下”的海报旁边,一张告示写着:招募巡夜人。应聘者请入内。
哇,他心想,所谓来自过去的重重一击。
他转身走向生锈的旅馆招牌,但又停下了,琢磨着招聘巡夜人的告示。就在这时,警察局的一扇门开了,一个瘦高的警察走了出来,一头红发上戴着一顶帽子。夕阳照得他的警徽闪闪发亮。他打量着蒂姆的工作靴、满是灰尘的牛仔裤和蓝色钱布雷布衬衫。他的视线在蒂姆背后的行李袋上停留片刻,然后落在蒂姆脸上。“先生,有什么事吗?”
先前使他在飞机上站起来的冲动,此刻再次席卷而来。“应该没有,但谁知道呢?”
* * *
注释:
[1]两者均为美国乡村音乐歌手。
5
红发警察是塔格特·法拉第警员。他陪蒂姆进去,熟悉的漂白水和氨水气味从后面四个牢房的拘留区飘进办公室。法拉第介绍蒂姆和韦罗妮卡·吉布森认识,后者是一位中年警员,今天下午负责调度。法拉第请蒂姆出示驾驶证和至少一件身份证明。蒂姆拿出驾驶证和萨拉索塔的警察证,没有掩饰证件已经过期九个月的事实。尽管如此,两位警员看见警察证,态度还是有了细微的改变。
“你不是费尔利县的居民?”罗妮·吉布森说。
“对,”蒂姆承认,“当然不是。但得到巡夜人的工作之后我就是了。”
“薪水不高,”法拉第说,“也不是我能决定的。人员的雇用和解聘由阿什沃思警长负责。”
罗妮·吉布森说:“我们的上一位巡夜人退休去了佐治亚。埃德·惠特洛克,他得了渐冻症,卢·贾里格[1]得过的那个病。埃德人很好,但病得很重。不过他在那儿有人照顾。”
“倒霉的永远是好人,”塔格·法拉第说,“罗妮,给他一张表格。”他对蒂姆说:“贾米森先生,我们的机构非常精简,一共七个人,其中两个是兼职。纳税人只养得起这么多人。约翰警长出去巡逻了。要是他五点——最晚五点半——没回来,那他就是回家吃饭去了,要到明天才会回办公室。”
“反正今晚我要在这儿过夜。当然了,前提是汽车旅馆还营业。”
“哦,诺伯特应该还有几个房间。”罗妮·吉布森说。她和红发男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哈哈大笑。
“我猜那儿大概不是什么四星级酒店。”
“无可奉告,”吉布森说,“但换作我,躺下前一定会看看床单上有没有小小的红虫子。贾米森先生,你为什么要离开萨拉索塔警察局?要我说,你太年轻了,离退休还早着呢!”
“这事我还是和你们局长讨论吧,假如他能给我一个面试的机会。”
两名警员又交换了一个眼神,这次对视得稍久,然后塔格·法拉第说:“罗妮,去拿张申请表给这位先生。很高兴认识你。欢迎来到迪普雷镇。你乖乖的,咱们就会相处得很好。”说完他转身出去,不乖的后果是什么只能让你自己去猜想。蒂姆透过带栏杆的窗户看见四驱车倒出停车位,沿着迪普雷镇短短的主大道开远。
申请表夹在写字板上。左侧的墙边有三把椅子,蒂姆找了一把坐下,将行李袋放在双腿之间,然后开始填表。
巡夜人,他心想,我死定了。
* * *
注释:
[1]美国职棒大联盟史上最伟大的一垒手,职棒生涯都效力于纽约洋基队。
6
阿什沃思警长大腹便便,走路慢吞吞的,蒂姆后来发现,他手下的警员和绝大多数镇民都叫他约翰警长。他有着垂耳猎犬般的下巴,满头浓密的白发,制服衬衫上有一块番茄酱的污渍。他腰间别着一把格洛克手枪,小拇指上有一枚红宝石戒指。他口音很重,看上去一副好乡亲的友好态度,但深陷于肥厚眼窝中的双眼机敏而好奇。假如他不是黑人,倒是很适合去演《威震八方》[1]之类的南方俗套电影。还有一点,他办公室的墙上挂着镶了框的联邦调查局匡蒂科国家学院的毕业证书,旁边是特朗普总统的官方肖像。这可不是集燕麦包装盒兑奖券能换到的东西。
“那好吧,”约翰警长说,坐在办公椅里往后一靠,“我没多少时间。玛塞拉最讨厌我吃饭迟到。当然了,除非碰到什么生死危机。”
“明白了。”
“那咱们就直接说最重要的吧。你为什么离开萨拉索塔警察局,还有你来这儿干什么?南卡罗来纳州一共也没几条旅游路线,而迪普雷镇更是不在其中任何一条上。”
阿什沃思今晚大概不会打电话给萨拉索塔警察局,但明早肯定会,因此粉饰太平毫无意义。蒂姆也不想这么做。要是他得不到巡夜人的工作,他打算在迪普雷镇过一夜,明早再上路,继续他前往纽约走走停停的旅程。他现在将这段旅程视为一个必要的间歇,往前是去年年末某一天在萨拉索塔的韦斯特菲尔德商场发生的事情,往后是他的下一段人生。抛开这些不说,诚实也是最优策略,因为谎言往往会反噬说谎者,特别是在这个时代,只要你有键盘和无线网络,几乎所有信息都唾手可得。
“他们让我在辞职和被开除之间做选择。我选择了辞职。没人乐意,尤其是我,我喜欢我的工作,也喜欢墨西哥湾,但这是最好的结果。这样我能领到一小笔钱,当然比不上全额补偿金,但有总比没有好。我和我前妻平分了。”
“原因呢?长话短说,这样我吃饭还赶得上热的。”
“用不了太久。去年十一月的一天,我值班快结束的时候,拐进韦斯特菲尔德商场买鞋。我要去参加一场婚礼。当时我还穿着制服,明白吗?”
“明白。”
“我走出鞋区,一个女人跑过来说有个少年在电影院旁边挥舞手枪。于是我跑了过去,三步并作两步。”
“你掏出了武器吗?”
“没有,长官,刚开始没有。拿枪的少年大概十四岁,我确定他不是喝醉了,就是嗑药了。他脚下还有另一个孩子,他正在踢那个孩子。枪也指着他。”
“听着怎么像克利夫兰的那个案子。警察朝一个挥舞弹丸枪的黑人少年开了枪。”
“我走过去的时候也在想这个,朝塔米尔·赖斯开枪的警察发誓说他认为少年在挥舞真枪。而我相当确定自己看见的不是真枪,但不敢百分之百肯定。你应该知道为什么。”
约翰·阿什沃思警长似乎忘记了晚饭。“因为你的犯人用枪指着地上的孩子。你没理由用一把假枪指着别人。除非地上的孩子不知道真相。”
“嫌疑人后来说他在朝那个孩子挥舞枪,而不是指着他,说‘那是老子的,狗娘养的,你不能拿老子的东西’。我见到的却不是这样。我见到的是他用枪指着那个孩子。我命令他放下武器,举起双手。他要么没听见,要么听见了不理我。他继续踢地上的孩子,用枪指着对方——或者挥舞,按照他的说法。总而言之,我掏出了武器。”蒂姆停顿片刻,“另外,也许并不重要,但两个孩子都是白人。”
“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两个年轻人在打架。一个倒在地上,正在受到伤害。另一个手持或许是真枪的武器。所以你朝他开枪了吗?希望没发展到那一步。”
“没人中枪。但是……你知道人们看见打架就会围过来看热闹,但有人掏枪就会一哄而散。”
“当然。只要脑子还没坏掉,就该跑得远远的。”
“当时也是这样,但还是有几个人留下了。”
“而且在用手机拍摄。”
蒂姆点点头。“四五个想当斯皮尔伯格的。总而言之,我对着天花板开了一枪,按理说只是为了警告。这也许是个错误的决定,但当时似乎很正确,也是唯一的办法。然而商场的那个区域有吊灯。子弹打中了一盏吊灯,吊灯掉下来,不偏不倚地砸在一个旁观者的脑袋上。拿枪的小子扔下枪,枪一落地我就知道那肯定不是真枪,因为它弹了起来。结果那是一把塑料水枪,只是做成点45口径的自动手枪的样子。躺在地上挨踢的小子身上有几块淤伤和几个破口,甚至都不需要缝针,但那名旁观者失去意识,昏迷了三小时,脑震荡。按照他的律师的说法,后遗症包括失忆和剧烈头痛。”
“那人起诉了警察局?”
“对。会打一段时间官司,但他最后会拿到赔偿撤诉。”
约翰警长思考了片刻。“假如他为了拍摄而留在现场,那他就拿不到那么多赔偿了,无论头痛有多么严重。我猜警察局对你的判决是鲁莽射击。”
确实如此,蒂姆心想,要是咱们能只谈到这一步就好了,然而不可能。约翰警长看上去像非裔美国人版《正义前锋》里的霍格老大,但他一点也不傻。他很同情蒂姆的处境,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会这么做,但他依然会核实情况。其余的事情还是由蒂姆直接告诉他比较好。
“在进鞋店之前,我在冲浪客酒吧喝了几杯。送那小子去拘留所的接警人员闻到我嘴里的酒气,给我做了测试。吹出来的数字是‘06’,不到法定下限,但还是不够好,因为我开枪让一个人进了医院。”
“贾米森先生,你平时喜欢喝酒吗?”
“离婚后的六个月喝得很多,但那是两年前了。现在喝得少了。”我当然会这么说了,他心想。
“嗯哼,嗯哼,让我捋一捋。”警长竖起一根胖乎乎的食指,“你快下班了,也就是说,假如你脱掉了制服,那个女人一开始便不会跑向你。”
“很可能不会,但也许我听见有人争吵,还是会去现场看一看。警察永远不会真的下班。我相信你知道这一点。”
“嗯哼,嗯哼,但你会带枪吗?”
“不会,枪会锁在我的车里。”
阿什沃思为此竖起第二根手指,然后加上第三根。“那小子手里很可能是假枪,但也有可能是真枪。你不可能百分之百确定究竟是真是假。”
“对。”
第四根手指竖了起来。“你的警告性射击打中了一盏吊灯,吊灯不但掉了下来,还砸在无辜旁观者的脑袋上。当然了,前提是拿着手机拍摄的浑球也能被称为无辜旁观者。”
蒂姆点点头。
警长的大拇指也竖了起来。“然而在事情发生前,你凑巧喝了两杯含酒精的饮料。”
“对,而且我还穿着警服。”
“不明智,没有……怎么说的来着……远见,但我还是要说,你真是倒霉极了。”约翰警长用手指敲打办公桌的边缘。每次轮到小拇指,红宝石戒指就会叩出轻微的咔嗒声。“我觉得你的故事太荒唐了,不可能是假的,但我还是要打电话到你以前的就职单位核实一下。别的不说,至少能让我再听一遍故事,重新惊叹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