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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定侯也站起来抱拳还礼,他一向是个很随和的人,一点儿架子也没有。
金枪徐道:“多年不见,邓兄风采依旧,可贺可喜。”
邓定侯道:“一别经年,想不到徐兄居然还记得我,只不过以后若有人想找死,徐兄最好莫再劝他们来找我。”
他微笑着,又道:“因为我可以保证,一个人若想死得快些,找我绝不如找我这两位朋友。”
金枪徐道:“这两位朋友是……”
丁喜道:“我姓丁,丁喜。”
金枪徐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道:“讨人喜欢的丁喜?”
丁喜笑道:“有时也叫做倒霉的丁喜。”
金枪徐道:“阁下既然是丁喜,这位想必就是愤怒的小马了。”
他转头看着小马,小马却没有看他。
除了那个喝茶的女孩子外,他根本就没有把别的人看在眼里。
金枪徐的脸色沉了下来。
邓定侯立刻抢着道:“听说徐兄今日要在这里约战霸王枪。”
金枪徐道:“不是我约他,是他来找我的。”
邓定侯皱眉道:“他会来找你?”
金枪徐冷笑道:“邓兄也许会认为我根本不值得他出手,我自己也自知不敌,可是他既已找上我,我就万无退缩之理。”
他脸上露出种奇怪的表情,接着道:“使枪的人,能死在霸王枪下,岂非也是人生一快!”
丁喜立即拢起拇指,道:“好,好汉子。”
金枪徐看着他,冷酷的眼睛里已有了温暖之意,缓缓道:“象我们这种在江湖中混的人,岂非本就该死在刀枪之下,以草席裹尸。”
丁喜微笑道:“我死后若能有条草席裹尸,已经很不错了,要能做几件大快人心的事,就算抛在阴沟喂狗,我也毫无怨言。”
他脸上虽然还带着笑,可是一种说不出的愤怒和悲哀,却是微笑也掩饰不了的。
那喝酒的女孩子居然回头来瞟了他一眼,眼波居然也变得很温柔。
金枪徐也挑起了大拇指,大声道:“好,好汉子。”
丁喜道:“你既然来早了,为何不先坐下来喝两杯。”
金枪徐道:“我来得并不早,我已迟到了半个时辰,因为……”
他脸上又露出那种奇怪的表情,慢慢的接着道:“因为我还有些后事要料理清楚,我来得干净,去得也要干净。”
一个人明知必死,却还是要来应约,这种勇气绝不是那些住在高楼上的人们所能了解的。
能活着固然好,死了也只不过脖子上多了个碗大的疤口而已。那又算得了什么?
丁喜脸上也露出种奇怪的表情,过了很久,才问道:“霸王枪呢?”
金枪徐道:“不知道。”
丁喜道:“你跟他有仇?”
金枪徐道:“没有。”
丁喜道:“你以前没有见过他?”
金枪徐道:“素不相识。”
丁喜道:“但他却找上了你。”
金枪徐淡淡道:“这也许只不过因为我用的也是枪。”
丁喜冷笑道:“除了他之外,难道别人都用不得枪?”
金枪徐淡淡道:“就算要用枪,也不该太出名。”
丁喜眼睛里似已有了怒意,对人世间所有不公平的事,他都觉得很愤怒。
金枪徐又道:“我只不过在奇怪,既然是他约我的,他自己为什么还不来?”
这句话刚说完,他身后就有个人冷冷道:“我早已来了。”
说话的声音虽然很冷,却又很娇脆、很好听。说话的竟是个女人。
金枪徐霍然转身,就看见一双令人心跳加快的眼睛,正在盯着他。
她手里还拿着杯酒,一双手柔若无骨。
就凭这么样一双手,也能举得起七十三斤七两三钱的霸王枪?
金枪徐皱了皱眉,道:“这位姑娘莫非是在开玩笑?”
喝酒的女孩子板着脸,脸如秋霜。
她不是在开玩笑。
金枪徐看了看摆在桌上的大铁枪,道:“难道你就是……?”
喝酒的女孩子打断了他的话,一字一字道:“我就是霸王枪!”
第四回 王大小姐
(一)
她就是霸王枪?
这杆枪长约一丈三尺余,至少比她的人要高出一倍多。
这杆枪重七十三斤余,也远比她的人重。她真的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不信,丁喜不信,邓定侯也不信,无论谁都不会相信。
但是他们又不能不相信。
金枪徐试探着问:“姑娘贵姓?”
“姓王。”
“芳名?”
“王大小姐。”
金枪徐笑了笑,道:“这当然不是你的真名字。”
喝酒的女孩子板着脸道:“你用不着知道我的名字,你只要记住‘霸王枪王大小姐’这七个字就行了。”
金枪徐道:“这七个字倒很容易记得住。”
王大小姐道:“就算你现在还记不住,以后也一定会记住的。”
金枪徐道:“哦?”
王大小姐冷冷道:“你身上多了个伤口后,就一定永远也忘不了。”
金枪徐大笑,道:“你约战比枪,莫非就要我记住这七个字?”
王大小姐道:“不但要你记住,也要江湖中人人都知道,霸王枪并没有绝后。”
金徐枪道:“王老爷子呢?”
王大小姐咬着嘴唇,脸色更苍白,过了很久,才大声道:“我爸爸已经死了,他老人家虽然没有儿子,却还有个女儿。”
她说话的声音就像是呐喊。
也许这句话并不是说给屋子里的人听的,她呐喊,只是她生怕她远在天上的父亲听不见。
——女儿并不比儿子差。
这件事她一定要证明给她父亲看。
“一枪擎天”王万武真的死了?
像那么样一个比石头还硬朗的人,怎么会忽然就死了?
邓定侯在心里叹息,忍不住道:“令尊一向身体康健,怎么会忽然仙去?”
王大小姐瞪眼道:“你管不着。”
邓定侯勉强笑道:“在下邓定侯,也可算是令尊的老朋友。”
王大小姐道:“我知道你认得他,但你却不是他的朋友,他死的时候已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她美丽的眼睛里,忽然涌出了泪光,心里仿佛隐藏着无数不能对人诉说的委曲和悲伤。这是为什么?
是不是因为她父亲死得并不平静?
丁喜忽然道:“王老爷子去世后,姑娘想必一定急着要扬名立威,所以才找上徐三爷的?”
王大小姐又咬了咬嘴唇,忍住眼泪,道:“我要找的不止他一个。”
丁喜道:“哦?”
王大小姐道:“从这里开始,往前面去,每个使枪的人我都要会会。”
丁喜笑了笑道:“若是姑娘在这里就已败了呢?”
王大小姐连想都不想,立刻大声道:“那么我就死在这里。”
丁喜淡谈道:“为了这一点儿虚名,大小姐就不措用生命来拼,这也未免做得太过份了吧。”
王大小姐瞪起眼睛,怒道:“我高兴这么做,你管不着!”
她忽然扭转身,抄起了桌上的霸王枪。
她的手指纤纤,柔若无骨。
可是这杆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枪,竟被她一伸手就抄了起来。
她抄枪的动作不但干净利落,而且姿势优美。
金枪徐脱口道:“好!”
王大小姐道:“走!”
她的腰轻轻一扭,一个箭步就窜了出去。
金枪徐看着她窜到外面的院子里,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
丁喜道:“你看她的身手如何?”
金枪徐道:“很好。”
丁喜道:“你没有把握胜他?”
金枪徐又叹了口气,道:“我只不过有点儿后悔。”
丁喜道:“后悔什么?”
金枪徐淡淡道:“我本不该着急料理后事的。”
院子里阳光灿烂。
他们走出去,别的人当然也全都跟着出去。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个人。
小马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着。
那喝茶的女孩子垂着头,红着脸,竟似也忘了这世上还有别人存在。
邓定侯在门后拉着丁喜的手,道:“王老头的脾气虽坏,人却不坏。”
丁喜道:“我知道。”
邓定侯道:“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的朋友,老朋友。”
丁喜道:“我知道。”
邓定侯道:“所以……”
丁喜道:“所以你才不能看着他的女儿死在这里。”
邓定侯点点头,长叹道:“可惜这位王大小姐却绝不是金枪徐的对手。”
丁喜道:“哦?”
邓定侯道:“我知道金枪徐的功夫,的确是经验丰富,火候老到。”
丁喜道:“王大小姐好象也不弱。”
邓定侯道:“可惜她太嫩。”
丁喜道:“难道你认为她败了真的要会死?”
邓定侯道:“我也很了解王老头的脾气,这位王大小姐看来也正跟她老子一模一样。”
丁喜笑了笑道:“我明白了。”
邓定侯道:“明白了什么?”
丁喜道:“你是想助她一臂之力,金枪徐再强,当然还是比不上神拳小诸葛。”
邓定侯苦笑道:“这是正大光明的比武较技,局外人怎么能插手?何况,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脾气,一定是宁死也不愿别人帮她忙的。”
丁喜道:“那么你是想在暗中帮她的忙,在暗中给金枪徐吃点苦头?”
邓定侯叹道:“我也不能这么做,因为……”
丁喜道:“因为一个人有了你这样的身份和地位,无论做什么事都得特别谨慎小心,绝不能让别人说闲话。”
邓定侯道:“我的确有这意思,因为……”
丁喜又打断了他的话,道:“因为我只不过是个小强盗,无论多卑鄙下流的事都可以做。”
邓定侯道:“不管你怎么说,只要你肯帮我这次忙,我一定也会帮你一次忙。”
丁喜看着他,脸上还是带着那种独特的、讨人喜欢的徽笑,缓缓道:“我只希望你能够明白两件事。”
邓定侯道:“你说。”
丁喜微笑道:“第一,假如我要去做一件事,我从来也不想别人报答;第二,我虽然是个强盗,却也有很多事不肯做的,就算砍下我脑袋来,我也绝不去做。”
他微笑着转过身,大步走了出去,走入灿烂的阳光下。
邓定侯怔在那里,怔了很久,仿佛还在回味着丁喜刚才说的那些话。
他忽然发现他那些大英雄、大镖客的朋友,实在有很多都比不上这小强盗。
(二)
现在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
喝茶的女孩子抬起头,四面看了看忽然站起来,很快的走到小马面前,叫了声:“小马。”
她叫得那么自然,就像在于千万万年前就已认得小马这个人,就好象已将这两字呼唤过千千万万次。
小马也没有觉得吃惊。
一位陌生的女孩子忽然走过来,叫他的名字,在他感觉中竟好象也是很自然的事。
在这一瞬间,他们谁也没有觉得对方是个陌生人。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听别人都叫你小马,所以我也叫你小马。”
小马凝视着她,道:“我叫马真,你呢?”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叫杜若琳,以前我哥哥总叫我小琳,你也可以叫我小琳。”
她的胆子一向很小,一向很害羞,从来也不敢在男人面前抬起头。可是现在她居然也在凝视着小马。
情感本是件奇妙的事,世上本就有许多无法解释的奇妙感情。
这种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无法了解的。有时甚至连自己都不能。
“小琳……小琳…小琳……”
小马轻轻地呼唤着,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纤弱的指尖在他强壮的手掌里轻轻颤抖,可是她并没有抽回她的手,
小马的人就像是在梦中,声音也很像是在梦中来的。
“我一直是个很孤独的人,没有认得你的时候,我只有一个朋友。”
“我本来也有一个朋友。”
“谁?”
“王盛兰。”小琳道:“她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姐妹,有时我甚至会把她当作我的母亲,这些年来,若不是她照顾我,也许我已经……”
小马没有让她说下去,轻轻道:“我明白你的意思。”
他的确明白,没有人能比他明白。
因为他和丁喜的感情,也正如她们一样,几乎完全一样。
小琳道:“所以我想求你替我做一件事。”
小马道:“你说。”
小琳道:“我要你替我去救她。”
小马道:“救你的朋友?”
小琳点点头,道:“别人都说她绝不是金枪徐的对手,可是她绝不能败。”
小马道:“你要我帮她击败金枪徐。”
小琳道:“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我只希望你能为我做到这件事。”
她已握紧了小马的手。
“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现在他们已走出去。
这里本是个充满了欢乐的地方,现在却忽然变得说不出的空洞寂寞。
人世间本就没有永恒不变的事,更没有永恒的欢乐。
红杏花慢慢地从后面出来,用一双洞悉人生的眼睛目送着他们走出去,叹息着喃喃自语:“我就知道你们只要一见面,就会互相纠缠,自寻烦恼的,我早就知道……”
有些人就仅是钉子和磁铁,只要一遇见,就会粘在一起。
小马和小琳是这样子。
丁喜和王小姐呢?
红杏花叹息着又道:“小马这样子已经够糟了,可是丁喜以后只怕还要更糟,我实在不应该让他们见面的,我早就知道……”
(三)
阳光灿烂。
发亮的长枪,在阳光下更亮得耀眼。
蓝天白云,远山青翠,竹简下开满了鲜花,蜜峰和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甚至连风都在传播着生命的种子。
这本是个生命孕育生命成长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没有人会想到死。
只可借死亡还是无法避免的。
金枪徐慢慢地解开了套在金枪上的布袋,眼圈一直在盯着他的对手。他心里还在想着“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了解“死”的意义,因为他已有无数次接近过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