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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死,就是你死。
这就是他对于“死”的原则。
这原则简单而残酷,其间绝没有容人选择的余地。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之后,无论谁都会被训练成一个残酷而自私的人。
金枪徐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现在。
可是现在他面对着这个对手,实在太年轻了,年轻得连他都不忍看着她死。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败,我又何尝能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从布袋里抽出了他的枪。
金枪!
金光灿烂,亮得耀眼。二十年来,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耀眼的金光下。
枪的型式削锐,枪尖锋利,枪杆修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毒蛇般灵活凶狠的感觉。
丁喜远远地看着,脱口而赞:“好枪!”
邓定侯同意:“的确是好枪。”
丁喜道:“霸王枪若是枪中的狮虎,这杆枪就可以算是枪中的毒蛇。”
邓定侯道:“江湖中本来就有很多人,把这杆枪叫做蛇枪。”
丁喜道:“据说这杆枪本来就是用黄金混合精铁铸成的,不但比普通的铁枪轻巧,而且枪身还可以随意弯曲。”
邓定侯道:“所以金枪徐用的枪法,也独具一格,与众不同。”
丁喜道:“我也听说过,他用的枪法就叫蛇刺。”
邓定侯道:“他们家传的枪法,本来一百零八式,金枪徐义加了四十一式,才变成现在的蛇枪—百四十九式。”
丁喜道:“霸王枪呢?”
邓定侯笑了笑,道:“霸王枪的招式,只有十三式。”
丁喜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够。”
邓定侯忽又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你没有看见当年王万武施展他‘霸王十三式’的威风,霸王枪在他手里,才真正是霸王枪。”
丁喜再也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时决斗已开始。
阳光下普照的庭院,仿佛忽然变得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金枪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枪,削锐、锋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金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对霸王枪的尊敬。
王大小姐却只是随随便便的将大枪抱在身上,就凭这一点,也已不如金枪徐。
——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金枪徐嘴里露出冷笑,却还是礼貌极恭,沉声道:“当年王老爷子在时,在下无缘求教,如今老成凋谢,枪在人亡,请受我一拜。”
他左腿后曲,真的行了一礼。
王小姐只不过点了点头,淡淡道:“我是来找你麻烦的,你也不必对我太客气。”
金枪徐沉下了脸,道:“我拜的是这杆枪,并不是你。”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记住,从今以后,霸王枪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来,王老爷子一去,霸王枪也已不在人间了。”
王大小姐怒道:“你看不见我手里的枪?”
金枪徐道:“这杆枪在王大小姐手里,已只不过是杆平平常常的大铁枪。”
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显然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怒气。
她也知道高手相争时,若是心情激动,就随时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错误。
金枪徐盯着她,又道:“在下还未到这里来时,已将所有的后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枪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后事,是不是也已交待好了?”
王大小姐一张脸已气得通红,大声道:“我若死这里,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后事。”
金枪徐道:“谁?”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着。”
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边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金枪徐却没有低头,身形一闪,已从铁枪抡起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丁喜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确太嫩,竟看不出徐三爷是故意激她的。”
邓定侯却笑了笑,道:“也许徐三爷这一着反而用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走的是刚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汉用的枪,王大小姐毕竟是个女子,总不免失之柔弱。”
丁喜同意。
邓定侯道:“可是她怒气一发作起来,情况就不同了。”
丁喜道:“哦?”
邓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证,他们家传的脾气比他们家传的枪法还要厉害得多。”
他们只说了七八句话,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虽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她的招式变化间虽不及蛇刺灵巧,可是那一种凌厉的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杆大铁枪挥舞自如。
这种长枪大戈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枪法,又弥补了这一点,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枪徐只还了六招。
丁喜皱眉道:“看样子徐三爷只伯是想以逸待劳,先耗尽她的力气再出手。”
邓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爷若真的这么想,就又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份量虽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开,枪的本身,就能带动起一种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并不多。”
这道理正如推车一样,车予一开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带起一股力量,推车的人反而像是被车子拉着往前走了。
邓定侯道:“也因为这杆枪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闪避就很不容易,所以采取守势的一方,用的力气反面比较多。”
他笑了笑,接着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枪徐有一样的想法,想以逸待劳,所以才会败在霸王枪下,这其间的巧妙,若不是老头子偷偷地告诉我,我也不明白。”
丁喜道:“知道这其间巧妙的人,当然不会多。”
邓定侯道:“除了百里长青和我之外,王老头子好象并没有对别人说过。”
丁喜道:“因为你们是他们的朋友?”
邓定侯道:“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却不是,你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我?”
邓定侯笑了笑,道:“因为我喜欢告诉你。”
丁喜也笑了,
这解释并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对江湖男儿们说来,这理由已足够。
现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无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对方的枪杆一横,他就被挡了出去。
徐三爷忽然发觉这杆枪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枪锋,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枪,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样可怕。
无论谁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风。
只有一个人看不出。
突听一声大喝,竟有个人赤手空拳,冲入他们的枪阵。
这个人竟是小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还是酒?他的确已真醉了,否则又怎能会看不出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看来他不但是“愤怒的小马”,简直是个“不要命的小马”。
居然还举手大呼:“住手,你们全都给我住手!”
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绝不会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为霸王枪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绝非她所能控制。
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下,金枪徐想必也一定会使出全力。
一个人若已将全力使出,一招击出后,也很难收回来。
就在这时,两杆枪已全部制止在小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弹丸般忽然弹起,鲜血雨雾般从他身上溅出。
两杆枪居然还没有停。
他们实在已无法停下来,已无法住手。无论谁的枪先停下来,对方都可能给他致命的一击。
谁也不敢冒这个险。
“这个人疯了。”
“他为什么要自己去送死?”
大家惊呼着,眼睁睁地看着小马身子飞起,眼睁睁地等着他落下来。
每个人都看得出,等到这个人再落入枪阵中,就一定已是个死人。
就在这一瞬间,竹篙下的花丛前,忽然有一条长绳飞来,套住了小马的腰。
长绳一抖,小马的人就跟着它一起飞了回去。
他并没有跌入那杀人的枪阵。
他跌入丁喜的怀抱里。
(四)
鲜血还在不停地流,小马整个人都已因痛苦而痉挛扭曲。
可是他眼睛里并没有痛苦,反而像充满了愉快和满足。丁喜在跺脚!
“你怎么会做出这种蠢事来的?”
小马没有回答。
他的人虽然在丁喜怀里,他的眼睛却始终在看着另一个人。“小琳……小琳……小琳……”
他虽然已痛苦得连声音都发不出,可是他心里却还是在呼喝,不停地呼喝。
小琳在流泪,也不知是悲哀的眼泪,还是感激的眼泪?
丁喜终于看见了她:“你是为了她?是她要你这么样做的?”
小马点点头,又摇摇头。
这当然是他自己愿意做的,他不愿做的事没有人能勉强他。
这女孩子竟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让他心甘情愿的做出这种蠢事?
现在他的酒意已随着冷汗和鲜血而流出,清醒使得他的痛苦更剧烈,更难以忍受。
他若是能晕过去,也可以少受些痛苦——晕厥本就是人类自卫的本能之一。
但是他却在努力挣扎着,不让自己的眼睛闭起。
因为他要看着她。
小琳也在看着他,看到他的痛苦和柔情,也终于忍不住冲了过去,在几十双眼睛的注视下冲了过来,扑在他身上。
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有这么大的勇气,会做出这种事。
在这一瞬间,她几乎已不顾一切。
丁喜放下他,放在花圃旁的绿草地上,让他们拥抱在一起。
她的眼泪落在他脑上,这一滴滴泪水中,竟仿佛有种神奇的魔力。
他的痛苦竟已减轻,忽然道:“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这件事做得蠢?”
小琳点点头,又摇摇头。
小马勉强笑了笑,道:“可是我只有这么样做,因为我想不出别的法子。”
小琳道:“我知道,我……”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因为她已泣不成声。
小马道:“你为什么还在哭?难道他们还没有住手?”
小马又问道:“你的朋友没有死?”
小琳道:“没有。”
小马道:“你要我为你做的事,我是不是已替你做到了?”
小琳道:“是……是的。”
小马长长吐出口气,居然真的笑了,微笑道:“那么你最好告诉我们的朋友,我这件事做的并不太蠢。”
他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他终于晕了过去。
这年青人有的痛苦和安慰,丁喜几乎都能同样感觉得到。
他是他的朋友,是他的兄弟,也是他的父亲。
风依旧在吹,阳光依旧灿烂,两杆枪依旧在飞舞刺击。
丁喜慢慢地转过身,慢慢地向着他们那杀人的枪阵走了过去。
邓定侯失声道:“你想干什么?”
丁喜笑了笑,脚步没有停。
邓定侯道:“难道你也想去做他一样的蠢事?”
丁喜又笑了笑。
没有人能了解他和小马的感情,甚至连邓定侯也不能。
他的人忽然飞起,也像小马刚才一样,投入他们的枪阵。他竟似也忘了,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第五回 奇变
(—)
枪锋带起的劲风,冷得刺骨。
有谁人知道极冷和极热的感受,几乎是完全一样的?丁喜知道。
他冲入了这个的枪阵,就象投入了洪炉。邓定侯的心沉了下去。丁喜绝不能死。
他—定要带他去找出那六封信和六个死人,一定要找出那叛徒的秘密,
可是邓定侯也知道,王大小姐和金枪徐是绝不会住手的。
他只有眼睁睁地看着丁喜投入洪炉,再眼睁睁地等着他被枪尖抛起。
只听—声轻叱,一声低呼,一样东西飞了起来。
飞起来的竟不是丁喜,而是徐三爷的金枪!
高手相争,掌中的兵器死也不能离手,徐三爷的金枪是怎么会脱手的?
他自己甚至都不太清楚。
在金枪徐脱手的前一刹那间,他只看见有个人冲入了他和王大小姐两杆枪的枪锋之间,两秆枪都往这个人身上剩了过去。
他想住手已不及。
可是就在这同一刹那间,这个人突然一扭身,已往他枪锋下窜过,一只手托住枪的时候,一只手在他腰上轻轻一撞。
他的人立刻被撞出七八步,手里的金枪也脱手飞起。
他只有看着,因为他的半边身子已发麻,连一点力气都使不出。
近二十年来,他身经大小百战;几乎从来也没有败过。
他做梦也想不到世上竟有人能在出手一招间就夺走他手里的金枪,更想不到这个人居然就是那个年纪轻轻的丁喜。
丁喜金枪在手,霎眼间已攻出三招。迅速、毒辣、准确。
金枪徐脸色变得更苍白。
他已看出丁喜用的招式,居然就是他的独门枪法“蛇刺”。
就在片刻前,他还用过同样的招式去对讨霸王枪。
事实上,他已将蛇刺中最犀利毒辣的招式全都使出,可是招式一出手,立刻就被封死,根本无法发挥出应有的威力。
丁喜现在只使出了三招。
三招之后,他就已攻到了霸王枪的核心,突然枪尖斜挑,轻叱一声:
“起!”
只听“呼”的一声响,七十三厅重的霸王枪竟被他轻轻一挑就挑了起来,夹带着风声飞出。
王大小姐已踉跄后退了七八步。
丁喜凌空翻身,一只手接住了霸王枪,一只手抛出了金枪,抛给徐三爷。
金枪徐只有用手接住。
等他接住了他的枪,才发现身子不麻了,力气也已恢复了。
丁喜正看着他微笑。
金枪徐咬了咬牙,手腕一抖,也在霎眼间攻出了三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