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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与先父曾为皇上鞍前马后,功高盖世,恐上者忌惮,使我不得长久,因穷半生之力,另建海外鬼灵宫……得此令牌者得天下?”冉清桓轻轻地念出来,“鬼灵宫,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凤瑾给他的资料居然会漏了这么一段,郑家人实在是不容小觑。
郑越小心地将令牌放进去,只听得“咔哒”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被启动了,紧接着没了动静,冉清桓皱皱眉,有点困惑:“怎么回事?”
郑越思量了一下:“过来,帮我把棺盖放上去。”
原来还有这一手——这是教育不拘礼法的晚辈,莫要得了便宜卖乖,也顺便让自己的能安息。
棺盖放正的瞬间,整个地板震颤了一下,冉清桓脚下一个洞口突然打开,他忍不住惊呼一声,脚下踩空,便掉了下去,磕磕碰碰撞得他七荤八素,身上不知道裂开多少伤口,随后“扑通”一声掉进了冰冷的湖水里面,差点呛着。
紧接着又是一个落水的声音,一只手伸过来抓住他,郑越使了个眼色,冉清桓跟着他穿过了一个石头隧道。
“天好蓝,云好白啊!”这是冉清桓一身湿淋淋地见了蓝天白云后的一句发自肺腑的没有文化的感叹,郑越在一边生着火,拧着自己衣服上的水,忍不住笑了笑。
冉清桓四仰八叉地躺在草地上,大片的阳光落在他没有血色的脸上,竟然发起光来,像个单纯美好的少年,无知无觉又没心没肺地弯起笑眼,发现生活还是很美好的,凤瑾的算计,和郑越之间的躲藏争斗以及这些日子以来没日没夜的杀戮,带给他在幽闭绝境里的那种心灰意冷的感觉倏地随风散了,一直郁结在心里的疙瘩好像随着这次说得上惊险的出生入死也一下子开阔了起来一样。
老人说,眼界和阅历决定一个人的深度和高度,人经历的事情多了,有些事情便轻易地想通了,为什么答应了凤瑾却不肯帮郑越呢?说到底也无非是嫉妒,冉清桓自然是懒散了些,然而二十年里身边都是妖魔鬼怪魑魅魍魉,倒是也不那么惧怕麻烦,就算说伴君如伴虎,他又没有什么名利心,了不起功成身退,绝不会不理会先人遗愿的,这道理其实简单得很,只不过他自己不愿意看明白。
他芥蒂的人是谁?郑越么?
郑越的优秀是有目共睹的,查看那些资料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个人应该是秦皇汉武一般的人物,帮他干活,成就感那是要多少有多少的。
他芥蒂的不过是凤瑾对自己步步为营处心积虑的算计,却是为了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陌生人,让他最伤心的也是凤瑾的“胳膊肘往外拐”。
他有些自嘲地想,真像是幼儿园里的屁孩对抢了喜欢的阿姨注意力的小朋友的仇视,冉清桓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你笑什么呢?”郑越看了他一眼,“过来,烤烤火,省得晚些时候着凉。”
冉清桓应了一声,爬起来走过去:“我笑我居然才明白为什么一直记恨你。”
“哦?”郑越饶有兴致地问道,“为什么?我也很想知道。”酒醒了以后没多久就敌意满满的,锦阳王以为自己的个人魅力下降了。
“你抢了我的人。”冉清桓低下眼睛,有点委屈的撇撇嘴,全然没注意到自己的说法有多暧昧,“我跟他一起十二年,居然为了你算计我!”
这一话出口,郑越却不明原因地堵了一下,意外地沉默下去,没有接他的话茬——那个美得不似凡人的凤瑾,似乎真的和他关系匪浅,“他的人”……原来还是为了他才来到燕祁安在锦阳。
差点脱口而出“那是你什么人”,终于还是因为太过唐突而咽了回去,看得出这人刚刚解开心结,郑越可不想再给自己找别扭了。
刺客们当然不能想象这两个人能一日千里,这两人此刻已经到了锦阳的边界,想来王小忠所说的密道,应该是当初给郑微云建造密室的工匠们来回方便打的,虽然没有找到,却也误打误撞得到了预期结果,甚至超额完成任务——郑越下水前没有忘了把青铜牌子取下来。
往后的路程相对轻松得多,冉清桓生于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当然没有古代旧官僚作风,知道不管随从有多少,钱包还是要自己带一个的,这份准备良好互补了郑越长年袖中空空的习性,直接保证了这次意外的安然度过——有钱,就意味着可以买到好马和好药,有钱,就意味着有了能回锦阳的先决条件。
这一夜月黑风高,齐府有人夜半来访,闻报齐皊卿迅速起身迎驾,出来诧异地看到虽然说不上狼狈,但是脸色绝对不算好的两个人,雷打不动的万年木头也睁大了眼睛看着深更半夜便服出现在自己府上而本该出征在外的两个人。
“小齐,看在同僚一场的份上,”冉清桓跨着脸,“有吃的么?”
齐皊卿回过神来,立刻吩咐下去,随后他仔细看看冉清桓的脸色,迟疑着问了一句:“你……是受伤了?”
冉清桓差点没热泪盈眶,这些日子邻里邻居的,这哑巴终于从一言不发到能表示一下礼貌的关心了,郑越干咳了一声,戏谑道:“皊卿怎么不先问孤,倒关心起他来了?”
齐皊卿忙施礼。
“免了。”郑越挥挥手,不动声色地压下心里涌上的一点点不舒服,简略地把遇刺的事情交代了一番,当然,省去了墓穴的那一段,齐皊卿越听越惊心,不可置信地抬起头。
“孤要你彻查,就竟是谁。”郑越阴沉了脸色,素来温文如玉中透出了说不出的森严杀意,冉清桓眨眨眼,一块一块地消灭茶点,有点事不关己的意思。
就这么在齐府休整了一宿,说怎么不去相府?
原因如下,冉清桓一个人独惯了,自称也不是享福的命,坚决抵制有所谓下人进入相府“服侍”,可想而知离家好长的一段时间,里面定然是久无人气,阴森恐怖好比鬼宅的,恐怕也是水米皆无,不大适合人类居住。
来的时候郑越已经表示了不满,不是私生活的问题,而是燕祁之相住在这种地方,实在是有损国家地方颜面,之后硬是塞给了他几个粗使的丫鬟和马夫园丁。
冉清桓想开了,自然凡是好商量,只要不进入自己生活的空间,那么大的一个相府,多几个人打理,倒也舒服,这是后话。
这一年,岭东大捷,穆温从富贵显赫的故荆公一夕间变成了阶下囚,最是仓皇辞庙日,教访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又半年后,郑越赐他鸩酒一壶,了了他长江东流般的愁肠。
锦阳王拖了良久的婚庆,终于姗姗来迟——
第二十二章 硕人其颀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
大红的纸屑像是长了翅膀的蝴蝶,将近入冬的锦阳一片春色,红得漫天遍野都是,浩浩荡荡的仪仗,三千仕女跟在巨大的花辇旁边,来自寒冷北地身份最贵的公主高高地坐在上面,眼观鼻,鼻观口,冰雪一样的人儿,两颊含着一抹将放未放的绯红,五官带着些许关外少数民族的风情,却不乏中原女子的柔美,各种庄严喜庆的乐声在这个城市上方飘荡,这样辉煌而盛大的场面明显已经逾越了诸侯之礼,然而没有人能说出什么,她是北蜀国主唯一的女儿,是燕祁未来的国母,这个大陆上最美的女人。
不同的命运守候着每一个人,然而这一刻,她是无比幸福的。
三十三里乘辇而行的终点是高高耸立的祭坛,锦阳王盛装带着文武百官守候在这里,等她下车,牵起她的柔荑,登上那九九八十一层白玉的台阶,祭天拜祖。
锦阳王的手相对于男子来说不算很大,也并不见得厚实,掌中有执剑拿笔磨出来硬硬的茧子,很凉。
老人说手凉的人没人疼,戚雪韵偷偷地看了他一眼,年轻的国主这一天英俊得让人有刹那间的晕眩,嘴角带着恰到好处的笑意,拉起她缓缓走上这条神圣的路,一阶一步,耳畔层层叠叠的欢呼声不知道从几里以外汹涌而来,好像站在所有人的头上,脚下踏着万里绵延的河山,全天下的祝福纷至沓来,身边……是他。就如同这并不是一场政治婚姻一样,就如同这样美得让人落泪的日子永远不会终结一样。
她忽然有种落泪的冲动,整个锦阳都在狂欢,整个锦阳开了花,整个锦阳都是笑声,整个锦阳都灯火不灭……那时我的眼睛里却只有你一个人,隐隐的,忧虑起盛极必衰,欢喜中,竟夹杂了悲意。
唱和和香气飘荡出了三十里,仪式冗长而疲乏,可是她柔弱之身没有任何的不耐……
桃之夭夭,是一生一事,这样的韶华,直照得人睁不开眼睛。
带着极大好奇心把这场婚礼从头参观到尾,冉清桓在礼官唱出“礼成”的时候忍不住松了口气,好像看了场大片一样过瘾,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没有看到过这么夸张的婚礼,从头到尾,步步都是规矩,事事都有说法,还有那美得不行的九国第一美女,这样打扮起来,和初到燕祁的样子又大有不同,刚才郑越牵着她的手从百官面前近距离的走过,虽然依礼低着头,他还是忍不住偷眼看了半天。
不知为什么,就想起了诗经?邶风?硕人来,然而猛然醒悟过来,才发现自己这个念头多少是有些不吉利的,卫庄公娶齐庄公之女庄姜为妻,美而无子,受人谗讥,卫人为之赋《硕人》。
一片殷红的纸屑从他鬓角划过,他忍不住看着那金童玉女一样好看的一双人,叹了口气,念及这婚姻的性质,不由怜惜起她来,但愿这个女子足够的聪明,有一天能够真正地打动郑越,或者这寡情薄幸的人真正起来的话,也应该能给她幸福吧,即使短暂……郑越要一统天下,迟早有一天,会和她娘家北蜀会势不两立,到时候她又该要如何自处呢?那样一双美丽的眼睛,好似眨一眨就能滴出水来一般……
耳边又传来一声叹息,冉清桓一抬头,却看见一个熟人——江宁。
江宁在京州一战中立功委实不少,眼下掌管三军斥候的秘营,倒是符合他谨慎而稍微有伤于阴柔的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