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姬笑道:“我是妇道人家,不该在市井之中言语,告辞。”

白姬转身要走,胖和尚急忙追上来,道:“女施主,请留步。一看您就是具有大智慧的人,是佛祖派来为我们这些愚钝之人指点迷津的,刚才我师弟多有冒犯,还请您不要往心里去。”

刚才说白姬应该羞愧的黄眉僧人也急忙来道歉,一时之间,几个僧人围着白姬行佛礼,口中念着阿弥陀佛,仿佛白姬是佛祖一样。

元曜忍不住笑了。白姬的话是什么意思,他心中也很好奇。

元曜道:“白姬,助人是乐事,你就替这几位禅师解开疑惑吧。”

白姬笑道:“本来不想帮这些不知好歹的傻和尚。既然轩之说了,那我就替这些傻和尚找回青泥珠吧。”

几个僧人一听白姬说他们是傻和尚,又有些不高兴了,但是一听到找回青泥珠,便顾不得挨骂了。

胖和尚道:“女施主,青泥珠已经被龙王抢走了,怎么找回来?”

白姬笑道:“这些胡人随口一说的事,你们就信了?他们不取一文,为大兴善寺捎带宝物,可以说是道义。但是据他们所说,路上差点被龙王所害,九死一生,还损失了货物。货物比旅商的命还重要,是他们背井离乡,长途跋涉的意义,他们失去货物不仅一点抱怨也没有,反倒还给你们赔偿,这是正常的事情吗?这样的大善大德,你们不觉得违背常理吗?商人逐利而动,他们给你们道义之外的赔偿,不过是低价买下青泥珠。”

僧人们如梦初醒。

狮子国的旅商们面面相觑,眼神复杂。

胖和尚道:“这……其实,主持一开始也怀疑他们撒谎,私吞了青泥珠,几天前我们就已经彻底搜过商队的每一个人,也搜过他们的住处,都没有。”

黄眉僧人道:“这些狮子国的旅商是异乡人,在长安人生地不熟,不太可能有同伙帮着藏匿。青泥珠是举世难寻的宝物,价格昂贵,也不可能临时找到买家变卖。或许,青泥珠是真的被龙王抢走了?抑或是他们赶路跋涉中不慎弄丢了?”

白姬望着狮子国旅商,道:“龙王没有抢青泥珠,他们也没有弄丢青泥珠。”

大胡子一听,冷笑道:“一派胡言!青泥珠已经在大海中被龙王收走了。”

另一个商人道:“我们的商队和落脚的住所早就被这群和尚搜过了,他们没有找到青泥珠。你们汉人有一句俗话,捉贼要捉赃,你说我们藏匿了青泥珠,那青泥珠在哪里?”

元曜思忖,白姬既然说狮子国的旅商们没有弄丢青泥珠,她的话想必不会有错。那青泥珠肯定是被旅商们藏起来了,他们会藏在哪里呢?

元曜道:“青泥珠是不是被你们找了一个地方,挖了一个坑埋起来了?你们打算风头过了,再挖出来卖掉?或者等归国时,再挖出来带走?”

狮子国旅商们一听,哈哈大笑。

白姬也笑道:“轩之,青泥珠这么贵重的宝物,即使埋起来,他们也不会放心,怕被别人挖去。青泥珠,他们是不会离身的。”

狮子国旅商们一听,纷纷笑了。

大胡子见白姬是一名女子,便促狭地笑道:“这位姑娘,你口口声声诬赖我们,我们就在你面前把衣服全都脱光,一丝不挂,任你搜查。如果找不到青泥珠,你也当众把衣服都脱光,以惩戒你的妄言,你敢不敢?”

元曜一愣,有些生气。

僧人们一听,便有些打退堂鼓。他们觉得万一搜不出青泥珠,害得一个古道热肠,仗义相助的女子当众脱衣服,这是佛家的罪过,而且这些狮子国的旅商如此自信满满,那青泥珠十有八九不在他们身上。

胖和尚正要劝白姬算了,白姬却笑道:“敢。”

狮子国旅商们面面相觑,露出了狡猾的笑容。他们一起站了出来,当众就要宽衣解带。

白姬道:“等一等。青泥珠只有一颗,只会藏在一个人的身上。这里是西市,不是华清池,你们不用都脱,我点一个人脱就行了。”

大胡子笑道:“行,你点谁脱?”

白姬指着大胡子,道:“你。”

大胡子的笑容突然变得有些僵硬了,其他的狮子国旅商也露出了些许不安的神色。

大胡子骑虎难下,勉强笑道:“行。”

大胡子正要脱衣,狮子国的服饰是上下分开的制式,因为天冷,旅商们穿得很厚,上衣得一层一层地脱。

白姬不耐烦地道:“别浪费时间了,直接脱裤子。”

大胡子一听,笑容顿时从脸上消失了,他的眼中浮出了一丝惊疑。

众人有些惊愕。

元曜一愣,道:“白姬,这……不大好吧?难道他把青泥珠藏在裤子里了吗?”

大胡子的手有些抖,他哆哆嗦嗦地就要一把将裤子都脱下。

白姬道:“底裤不用脱了。大唐是礼仪之邦,你们远来是客,得给客人留一些颜面。露出大腿就行,反正青泥珠是藏在你的大腿里的。”

大胡子一下子崩溃,软倒在地。

僧人们一听,急忙围拥上去,将大胡子团团围住,要他交出青泥珠。众目睽睽之下,大胡子理亏,没有办法,他只能拿出一把匕首,剖开了大腿,将青泥珠从腿肉中取出,还给了僧人们。

原来,果然是狮子国的旅商贪图青泥珠,打算据为己有,才撒谎说是在海中被龙王抢走了。

大兴善寺的僧人们对白姬和元曜千恩万谢,围观的众人议论纷纷,觉得这件事情很有意思,值得看热闹。

大胡子不甘心地问白姬,道:“你怎么知道青泥珠被我藏在大腿之中?”

白姬走过去,在大胡子旅商的耳边笑道:“你漏洞百出的谎言有一处是真的,这青泥珠确实是龙珠。龙珠在哪儿,我一感应就知道了。”

“为什么?”

大胡子惊恐地道。

“因为我是龙王呀。你们人类真虚伪,无法抑制自己内心的贪婪,想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却推到我的头上。”

白姬的眼眸中,浮出了一条张牙舞爪的恶龙。

大胡子一看,吓得脸色苍白,一瞬间昏了过去。

这场闹剧之后,白姬也懒得买波斯香料了,她和元曜离开了喧闹的人群,回去缥缈阁。

白姬、元曜一前一后,走在死巷之中。

元曜感慨道:“白姬,这些狮子国商人居然能够想到把青泥珠藏进大腿里,幸亏有你在,不然就让他们阴谋得逞了。”

白姬道:“对于旅商来说,商路上穷凶极恶的盗贼很多,把细小且贵重的宝物藏入身体里,是他们自保的手段。那些傻和尚估计没出过远门,只知道念经,不通人情世故,才搜不到青泥珠。”

元曜想了想,道:“即使他们听说过旅商会把贵重宝物藏入身体里,恐怕也还是找不到。他们是凡人,不像白姬你神通广大,一下子就看出青泥珠的所在。他们即使心有怀疑,也总不能把这些旅商一个一个地都劈开查看。”

白姬道:“也对。不过,正因为非人有奇异的能力,让人类浮想联翩,所以经常为人类的所作所为背黑锅呢。”

元曜笑道:“你是说刚才的事?”

白姬叹了一口气,道:“是的。如果不是恰巧遇上这些人,那么青泥珠的事情,就算在我的头上了。这是我知道的,我不知道的,恐怕还有很多呢。”

元曜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白姬道:“所以说,神仙妖鬼的轶闻,多为人类杜撰出来的故事,用来遮掩自己不可告人的丑恶事情。”

白姬、元曜一边聊天,一边回到了缥缈阁,离奴去郊外采蘑菇还没回来。

几天前,离奴偶然在集市上买了一些蘑菇,他拿来炖鱼,居然很好吃。于是,一发不可收拾,一连几天,缥缈阁的主菜都是蘑菇鱼。不过,蘑菇并不是每天都能买到,今天离奴在集市上没有买到蘑菇,它回来生了一会儿闷气,就赌气自己去郊外采摘了。

白姬坐在里间一边喝茶,一边读坊间读本。元曜在大厅里摆放货物,忽然有人走进了缥缈阁。

元曜听见脚步声,回头一看,原来是韦彦。

韦彦丰神俊朗,精神奕奕,他穿着一身华丽的锦袍,腰间扎着金丝竹纹带,看上去就是一个养尊处优的悠闲贵公子。

元曜一看见韦彦,便有些发愁。

“丹阳,好久不见,你今天怎么来了?是不是又出什么大事了?”

韦彦笑了笑,走到元曜身边,扫了一眼货架上摆放的东西。

“轩之,我非得有事情才能来缥缈阁吗?我就不能发了一笔小财,又闲来无事,所以来缥缈阁买点什么宝物吗?”

元曜笑道:“当然可以,没事最好了。”

韦彦道:“白姬在不在?”

元曜道:“白姬在里间喝茶。”

韦彦笑道:“那我去跟她打一声招呼。”

韦彦说完,便轻车熟路地走进了里间。

注释:(1)狮子国:即僧伽罗,是斯里兰卡的古代名称,来自梵语古名Simhalauipa(驯狮人)。《梁书》称狮子国。义净的《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作师子国、师子洲。

第三章 蘑菇

缥缈阁,里间。

白姬跪坐在青玉案边,一边喝着雀舌茶,一边津津有味地读着坊间读本。

韦彦绕过屏风,白姬抬头一看,笑了。

“韦公子,今天怎么有空来缥缈阁?先坐下喝杯茶吧。”

韦彦在白姬对面跪坐下来,也不客气,自己倒了一杯雀舌茶,一边喝,一边笑道:“白姬,最近新到了什么有趣的宝物?”

白姬笑道:“我从西域来的旅商手上收购了一面人皮羯鼓,据说是他们从某个神秘的部族里偷……不,收购的。羯鼓上的人皮用的是少女身上最细嫩的皮肤,据说月圆之夜敲鼓,鼓声之中,会夹杂着少女空灵幽怨的歌声呢。”

韦彦没什么兴趣,道:“你不是送了我一把人皮伞了吗?对于人皮的东西,我不太感兴趣了。”

白姬又笑道:“我从南疆的流商手中收购了一个招魂风铃,是用墓穴中的五帝钱制作而成,铃音能吸引鬼魂。韦公子将招魂风铃挂在燃犀楼上,只要是有风的晚上,就会有孤魂野鬼去找你喝酒谈心呢。”

韦彦道:“不了,我已经见够妖鬼了!我只想要一些恐怖的、有趣的玩物,不想见鬼。”

白姬想了想,笑道:“韦公子,你的品味越来越不俗,要求也越来越高了。我最近还从异国的旅商手中收购了一些蝴蝶茧。这些蝴蝶茧会孵化出一种叫鬼美人的蝴蝶。如同名字一样,鬼美人长得恐怖而美丽,它左边翅膀的花纹是美女,右边翅膀的花纹是骷髅,颜色绚丽多彩,并且阴阳同体。我本来是想等待破茧成蝶之后,把鬼美人放在缥缈阁的后院观赏,如果韦公子想要,我就忍痛割爱,卖给你了。”

韦彦笑道:“这个有意思。可惜现在还是虫茧,等你将它们孵化成蝴蝶之后,我再决定买不买吧。”

白姬笑道:“行。”

韦彦想了想,问道:“白姬,缥缈阁里有没有什么能让人看见神仙,并且羽化成仙的宝物呢?”

白姬笑道:“这……还真没有。神仙们很少来人间走动,要遇见他们,得需要运气,而凡人羽化成仙这种事情,是需要机缘的。机缘很玄妙,冥冥之中,自有造化,不是靠什么宝物就能拥有的。”

韦彦道:“真的没有吗?”

白姬摇头,道:“没有。在人间见鬼倒是容易,见仙挺难的。”

韦彦显得有些失望。

白姬望了一眼韦彦,心中好奇,道:“韦公子,你怎么突然对神仙感兴趣了?”

韦彦喝了一口雀舌茶,道:“最近,我叔叔回长安了,我这位叔叔在显庆年间就离家远行,云游四方,去寻访成仙之术。他一去二十年,没有消息,家人都以为他不会再回来了。谁知,前些日子,他突然就回来了,还带回一件稀罕的宝物。”

元曜正好走了进来,他听见韦彦的话,忍不住道:“丹阳,据小生所知,韦世伯只有姐妹,没有兄弟,你哪来的叔叔?”

韦彦回答道:“不是亲叔叔,是同族同姓的叔叔。这位叔叔名讳德端,是我爷爷的兄长的儿子,跟家父是堂兄弟。”

元曜道:“原来如此。”

白姬问道:“韦公子,你叔叔带回了什么宝物?”

韦彦道:“梦仙枕。”

元曜有些好奇,他顺势在韦彦旁边跪坐下来,问道:“丹阳,梦仙枕是什么?”

韦彦道:“梦仙枕是一件仙家的宝物,据说枕着它入梦,可以见到神仙,如果在梦中得到神仙的指引,就能飞升成仙。”

元曜觉得很神奇。

白姬却笑了,道:“无稽之谈。”

韦彦道:“白姬,难道你认为梦仙枕是假的吗?”

白姬笑道:“韦公子,你叔叔成仙了吗?”

韦彦一愣,答道:“没有。”

白姬道:“如果梦仙枕能让凡人成仙的话,你叔叔早就成仙了,还带梦仙枕回来长安做什么?”

韦彦道:“这个问题,也有人问过叔叔。据叔叔说,他没有成仙的机缘,所以拿着梦仙枕也不能成仙,他愿意将梦仙枕卖给有仙缘的人。”

白姬问道:“梦仙枕卖出去了吗?”

韦彦道:“还没呢。已经有好几个人想买了,梦仙枕的价格现在已经升到了三百两黄金。叔叔暂时还没决定卖给谁,估计他还在等人开出一个更高的价格吧。”

白姬笑道:“这件事还挺有意思。韦公子,比起做神仙,我看你叔叔更适合做商人。”

韦彦笑道:“我叔叔早些年不是这样的,他以前视钱财如粪土,一心追求虚无缥缈的成仙之道。据说,他曾经为了炼仙丹,变卖田产,把家财都败光了,还欠了许多钱。多亏了叔母贤良淑德,拿出嫁妆替他还债。后来,他抛下妻小,出门去寻仙,一去二十年,也是叔母独自支撑着门户,含辛茹苦地把我堂兄韦峰抚养长大。”

元曜皱眉,道:“丹阳,你叔叔也太不负责任了。”

韦彦道:“是的,大家提起叔叔这个人,也都没有什么好话。不过,叔母却很得大家的称赞和敬重,大家都夸她贤惠识大体,温婉又坚韧,都说娶妻就该娶她那样的。”

元曜感叹道:“丈夫常年不归,一位女子独自支撑起家门,抚养幼子成人,确实值得人敬佩。”

白姬也道:“听起来,这位韦夫人确实不容易呀。现在,丈夫归来,破镜重圆,她应该很欣慰吧?父亲归来,重享天伦,你堂兄也应该很高兴吧?”

韦彦的神色有些古怪,他想了想,才道:“好像也没有多高兴。听说,叔叔回来之后,叔母突然就病倒了,似乎是得了风邪之症,说什么有鬼魂索命。堂兄也魂不守舍,一起喝酒时,总觉得他心事重重的样子。也许是叔叔回来得太过突然,他们母子一时之间无法适应,毕竟叔叔抛弃妻子,一去多年,大家都当他已经死了。”

白姬笑了,道:“韦夫人的反应很有趣呀。”

元曜道:“白姬,你为什么这样说?”

白姬笑道:“丈夫归来,她喜极而泣,伉俪情深是正常的,怨恨愤怒,冷脸相对也是正常的,唯独受惊而得风邪之症,有些反常。”

韦彦想了想,道:“白姬,说到反常,叔叔也很反常。据父亲说,叔叔这次回来之后,跟换了一个人似的,忘记了很多事情,甚至记不得小时候跟同族的兄弟们一起玩闹时,被起的绰号叫瓜郎。叔叔的解释是他在外游历山河时,曾经不慎跌下山崖,摔伤了头,失去了记忆。后来,虽然记忆恢复了一些,但还是忘记了很多事情。”

白姬笑道:“这还真是有趣的一家人呀。”

元曜道:“也没什么反常的,也许只是因为一家人分开太久,乍一重逢,彼此都不太习惯。”

白姬眼珠一转,笑道:“韦公子,我突然对梦仙枕有些兴趣了。你替我问一下你的叔叔,我能不能去看一下梦仙枕,如果梦仙枕合我的眼缘,价格好说。”

韦彦道:“白姬,你刚才不是还对梦仙枕嗤之以鼻吗?”

白姬笑道:“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说不定,我有仙缘,能够成仙呢。”

“行。我去帮你问一问。”

韦彦答应了。

元曜挠头,道:“白姬,你不是想成佛吗?怎么又突然想成仙呢?”

白姬笑道:“轩之,成仙和成佛并不矛盾,我可以既成仙,又成佛。人生在世,多一些追求,总是好事。”

元曜冷汗。

白姬笑道:“韦公子,你对成仙没有兴趣吗?你自己为什么不买梦仙枕?”

韦彦叹了一口气,道:“因为出了叔叔这么一个不成器的人,我们韦氏一族对于子弟有了新的族规,谁要是沉迷于神仙方术,就打断谁的腿。我可不敢买梦仙枕,买了之后,父亲就要打断我的腿了。”

白姬、元曜沉默。

韦彦闲坐了一会儿,又去大厅的货架上逛看,最后买走了一盒伽南香。

韦彦走后,白姬闲来无事,就去二楼睡觉了,她叮嘱元曜吃晚饭时叫她。

日头偏西时,离奴从郊外采蘑菇回来了。

离奴挎着一个竹篮,愉快地哼着小曲儿,他看起来心情不错,步履也轻快如风。

元曜正在柜台边翻看账本,见离奴回来了,便道:“离奴老弟,你回来了。采到蘑菇了吗?”

“嘿嘿,书呆子,爷采到了好多蘑菇呢。”

离奴将竹篮放在柜台上,骄傲地道。

元曜侧头一看,竹篮里装满了五颜六色的蘑菇,有的红艳如血,有的碧绿如玉,有的灿如黄金,有的紫如祥云。

元曜笑道:“没想到离奴老弟你还是一个采蘑菇的能手,居然采到这么多。这些蘑菇花花绿绿的,真好看。”

离奴笑道:“不仅好看,还很好吃呢。”

元曜又看了一眼艳丽的蘑菇,心中有些疑惑,道:“离奴老弟,你从集市上买的蘑菇好像没有这么鲜艳,这些蘑菇会不会不好吃?”

离奴道:“只要是蘑菇,都好吃。爷亲自采摘的蘑菇,那就更好吃了。不是爷吹牛,经过爷精湛的厨艺烹调之后,这些蘑菇拿来炖书呆子你的臭鞋子,连臭鞋子都好吃。”

元曜生气地道:“离奴老弟,你别胡说八道,小生的鞋子才不臭。”

离奴笑道:“反正,也不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