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通过言语过招就能清晰地辨识出对方的身份。
沈墨白的脸色非常难看,从我认识他以来,从未见过他那么冷峻的神色。
理智上,我知道,这时我最好口都不要开,乖乖地滚。
可是,我说过,我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固执,这种固执,也许最后会彻底摧毁我的人生,可我在所不惜。
他盯着我,眼睛里像是要冒出火来,我仰面看着他,毫不示弱,指着车里那个人问:“她是谁?”
这个游戏中,是我先越界。
我输了,这一生,再也不可能会赢。
作为惩罚,沈墨白整整两个月没有见我,连我打去的电话都不听。
其实当我回过神来,也知道自己的确错了,我根本不敢再主动联络他,如同做错了事情的小孩,只能安安静静地等待大人的原谅。
爱情,岌岌可危,自尊,也被无声地凌迟,碾碎。
后来迟昭涵告诉我,沈墨白的确就是从这时开始,下决心结束跟我的这段关系。
一年多来,我竟不知道沈墨白身边竟然还有迟昭涵这号人物,关于他的人生,我所知道的,真的太少太少了。
在清明节去给父亲扫墓,回来之后,我终于见到了迟昭涵。
父亲离世一年多来,我跟母亲之间就像是生了锈的齿轮,始终欠缺一些润滑剂。
回到家里,我们很少说话,即使要说,也都是些“吃饭了吗”“我不饿”这样毫无营养的客套话。我知道她跟我一样,已经彻底放弃去改变这种现状了。
我们是一对生硬的母女,自我七岁起,我一直伪装成柔顺乖巧的模样,到了十八岁那年,我不想再装了,挑战了她作为母亲的权威,这一点,她一直耿耿于怀。
人间四月天,阴寒潮湿,我在坟头烧了很多纸钱,最后它们都化作了灰。
到头来,谁不是一把灰呢?功名利禄,都是浮云,这么一想,我便恨不得立刻回到沈墨白身边去。
出了机场,便看见一个穿着银灰色风衣的女人,经过沈墨白一年来的悉心教导,我在第一时间里就准确无误地辨认出了它属于哪个品牌。
像是心电感应一般,我知道,她等的人是我。
这个女人缓缓走近我,我怔怔地看着她。
在四月的春风里,我和迟昭涵,两个原本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借由着沈墨白这座桥梁,终于见面了。
6
平心而论,迟昭涵很美,至少风韵气质远远甩我十条街。
那么我的优势在哪里?挺直了脊梁,唯一支撑我的也不过就是贫瘠的青春。
如果我有跟沈墨白同等的经历和阅历,如果我不是这么匮乏和空白,如果我多懂一些翻转腾挪的技巧,那么会不会,我们不至于那么快就结束,他会不会被我吸引得久一些?
跟沈墨白在一起时,很多次,我恨不得一睁开眼睛自己已经三十岁,那样,我就能以一个平等的姿态跟我爱的人站在一起。
是的,我爱的人,虽然我表达得很拙劣,但我深爱沈墨白,这是事实。
迟昭涵胸有成竹的模样让我在还没交手时就已经落了下风,她处理这样的事情太有经验,沈墨白每一次懒得自己出面收拾残局时,都由她来接手烂摊子。
我问自己,如果换成我是她,做得到吗?
过了片刻,答案清清楚楚地浮现出来:我不能。
她开门见山地介绍了自己,沈墨白多年来的固定女友,以及事业伙伴。
在他闲情逸致陪在我身边听旧唱片的那些时间里,她替他操持着背后大大小小的一切事物,对他来说,她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女伴,而是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
这种将情感和利益糅合在一起的联盟,远远要比他一时心血来潮被我吸引稳固得多。
当初对着蒋南,我尚能虚张声势地进行还击,可对着迟昭涵,这场仗还没打,我已经一败涂地。
“我没有什么金玉良言送给你,只有一句,你还年轻。”她连抽烟的姿势都那么好看,狠话从她嘴里讲出来我都不觉得难听。
我生平第一次为一个女人所折服。
“是他让你来跟我说的吗?”尽管结局已定,但我还是想问个清楚。
“季小姐,我的时间也很宝贵,何必蹚浑水,显得我多能干?”面对我的问题,她四两拨千斤。
就算再蠢的人,到了这一步,也知道无力回天了。
“我要他亲口跟我讲,不然,我不死心。”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哀兵必胜,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道理。
迟昭涵凝视着我,好半天,最终是一声长叹。
我在洗手间的门口听到她打电话,声音里有些幽幽怨怨的余韵:“沈墨白,你会毁了她一生。”
我站着,一动不动,看起来完好无损,但实际上,我已经魂飞魄散。
一个阴雨天,沈墨白终于从“百忙”中抽出时间来见我。
距离那次我在公寓楼下见到他,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他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是玉树临风的沈墨白。
是的,他还是他,我却已不再是我。
跟他在一起这么久,我自以为自己已经长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成年人,但当这个人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的眼泪还是不可抑制地流了下来,那一刻,我才明白,我永远都不是他的对手。
他不仅仅是我的爱人,他同时还是我的老师,我的知己,是引导我探寻世界的人。
他不是我漫长生命中一段可有可无的感情,他就是我的生命。
真正爱一个人的时候,什么都可以不要——脸都可以不要。
不同于跟顾恒分手时的强装镇定,这一回,我完完全全是一副豁出去了的姿态。
但我越哭,沈墨白的神情就越冷,我都泣不成声了,他还是一言不发。
灵魂像是从躯体里脱离了出来,飘在半空中,用怜悯和同情的眼神注视着这具毫无尊严的肉身,我的眼睛在流泪,可是我的心里,却淌着血。
我明明白白地看到了这个男人的残酷和无情,覆水难收,一切已成定局。
他终是有些不忍,想过来抱抱我,却又被我一把推开。
事已至此,这断壁残垣的一生,不能跟你在一起,我还要那些虚情假意做什么?
沈墨白不会浪费时间跟我拉锯,他喜欢快刀斩乱麻。
一张卡推到了我的面前,泪眼模糊中,我怔怔地看着他,这算什么?遣散费?契约精神?我出了青春,你出了钱,从此两讫?
忽然间,我大笑起来,笑声中充满凄楚,令人毛骨悚然。
我一边笑一边摆手:“不不不,沈墨白,你不能这样侮辱我,这一年多的时光,不是一场交易。”
他的脸上已经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但还是尽量以柔和的语气同我讲话:“西柠,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跟了我这么久,眼界已经打开,不可能再退回去过从前的生活。你已经不同于你身边那些朴素的女孩子,未来你需要更丰厚的物质,很多时候,有钱就意味着有更多选择。”
“我不能再照顾你,以后的日子,你要自己照顾自己。”
我相信他这番说辞的确发自肺腑,可是听到我的耳中,却是实实在在的黑色幽默。
是你将我带到这里,是你导致了我不同于那些从一个蛋糕一场电影就能收获快乐和满足的女孩子,是你让我看到了更大的世界,可最终,你告诉我,剩下的路,我要一个人走。
我以为我们会不离不弃,你却要求我们好聚好散。
从来没有人像你待我这样好过,没有被爱过的人生,不值得度过。
他不再与我废话,起身出门,我跌跌撞撞地跟在他身后,看他拿出了车钥匙。
原谅我,从这一秒钟起,我做的任何一件事情都不由自己控制,理智输给了情感,我只能屈从于本能。
哭也好,哀求也好,都是徒劳,你连看都不再看我一眼,你这一生还会有无数美丽的邂逅,可我这一生,就断送在你手中。
在我清醒的时候,我也告诉自己,你给过我一段比梦境还绮丽的时光,尽管短暂,但我再要多些仍是贪婪。
可要我在现实中,眼睁睁地看着你的背影越走越远,对不起,我无法冷静。
去他妈的镇定,去他妈的姿态,我只知道,这段感情已经被你单方面地画了句号。
那我的人生呢?你有没有想过,以后的我,要怎么活下去?
第一声玻璃的碎裂,划破了寂静的夜。
我这才醒过来,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我居然随手操起路边的一根粗木棍,砸向了宾利的挡风玻璃。
一定是有什么鬼怪操控了我,否则,我怎么会一次一次地抡起木棍,穷凶极恶地,义无反顾地,挥向那辆曾载过我无数次的车。
飞溅的玻璃划伤了我的手臂和脸,我感觉不到疼,只是机械化地砸过去,一下,一下,再一下,我没去想他如果要让我赔我该怎么办?
没关系,反正我没有钱,他要让我赔,我就把我这条命给他。
很久之后,我回想起当时的情形,仍然无法想象自己是多么可怖,多么凶残。
不不不,那不是我,那时我一定是被妖魔附体了……否则,我如何能够原谅自己……
沈墨白站在离车仅仅几米之外的地方,静静地看着我发疯。
他越安静,我越绝望。
分崩离析,支离破碎,我们的感情如同这块玻璃一样碎成齑粉,走投无路了,我们的感情,走投无路了。
7
有些爱情是生命中的一场感冒,吃两三粒药,捂上被子睡一觉,醒来就好了。
而另一些,却像是风湿性关节炎,平时不会发作,可一到梅雨季节,它就会爆发出来,从骨头里往外渗着痛。
沈墨白,他是后者,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我不能提起这个名字。
程玺若有所思地偏着头,过了好半天,他问:“那天你在飞机上流泪,是因为这个人?”
我艰难地点点头:“是,我从没想过,像他那么聪明,那么高明的人,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我依稀还能记得那时他胸有成竹的样子,说‘这个人,将来一定用得上’,到今天,他有没有后悔自己走错了这步棋?还是说,聪明反被聪明误呢?”
“在那之后,你们再也没有过交集?”程玺的眼睛真是好看啊,像暗夜里的星星。
我用手指拨弄了一下地上的烟头,短短一个晚上,我们差不多已经抽了两包烟。
“在那之后……”我看向远方,又陷入了回忆。
在那之后,沈墨白确实没有再见过我。
可以理解,换成谁都不会愿意再见这样一个疯子,但他对我,的的确确算得上是仁至义尽。
他派了迟昭涵来探望我,那时候我的手臂上还缠着绷带,最严重的伤口有五厘米长。
迟昭涵看了我半天才感叹着说:“幸好没毁容,季西柠,你何苦。”
我不晓得怎么搭话,干脆就沉默到底。
她是奉命来送那张卡给我,我一见到她拿出那张卡,惨痛的回忆立马从脑海里浮起来,刚想厉声拒绝,她便抢先一步喝止了我:“住嘴,我不想浪费时间和口舌。”
“你连这对祖母绿的耳坠都收了,还在乎一点儿小钱吗?”她既气又急。
我哑口无言,在此之前,我真的不知道这对小玩意儿的价值。
她在我面前走来走去,走了好几分钟才平静下来,再对着我,又恢复成了沈墨白身边那个最得力的干将:“听着,季西柠,我要是你,就老老实实收下这张卡,再也不去烦他,这事就算彻底结束了,谁也不欠谁。”
她在走之前,忽然靠近我,用探究的眼神审视着我,距离之近,吓得我当即噤声。
“你太年轻,太愚蠢。对着沈墨白这样的男人,一旦你开始索取,他就会眉头都不皱一下地离开。”
“在见到你之前,我一直很好奇,这次他看上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孩。见过你两次之后,我想,其实你和她们,也没什么区别。”
到最后,她还是要重创我。
可她不明白,我已经不会疼了。

4.第三颗
1
行尸走肉,这四个字便可以完完全全地概括离开沈墨白之后,我所过的生活。
没什么好说的,我被沈墨白选中,有过一段好日子,然后被无情地抛弃,事实就是这样难堪,我不想承认都不行。
我听从了迟昭涵的建议,收下了那张卡,密码是我的生日,卡里的数额比我想象中还要多一点儿。
真阔绰,全然不像是生意人做的事,这笔买卖,他亏了。
拿着他给我的这笔款子,我做了很多荒唐的事。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公寓,买来各种酒当水喝,从天黑喝到天亮,天一亮,我就拉上遮光窗帘睡觉,睡醒了又继续喝。
余生无非也就是这样了吧,天黑等天亮,天亮又等天黑。
这段时间里,我迅速地学会了抽烟,但无论我对着镜子如何练习,姿势都不如迟昭涵那么好看——潜意识里,我当她是敌人,总忍不住暗暗拿自己跟她比较。
真丝睡衣买回来,只穿过一次,就被酒醉后的我剪成了一条一条。
楼下有家花店,我打电话叫他们把店里所有的花都送一束上来,躺在浴缸里撕花瓣玩,凋零的花瓣很快腐烂成泥。
还有一次,我心血来潮,大白天出了一趟门,回来的时候身上居然穿着一件给我妈穿都嫌老气的皮草。
……
我不知道该怎么排遣痛苦,做任何一件事都无法减少我的痛苦。
走在大街上,看到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他们的脸和背影都透露出喜悦,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人,可我季西柠,无人可爱。
我的心是一座空荡荡的死城。
事实上,我整夜整夜地哭过。
我拿刀割过自己。
我在空空荡荡的房子里揪着自己的头发往墙上撞过。
我在半夜对着窗外尖叫过号啕过也无声地呜咽过。
我暴饮暴食后又扣喉。
我在路上看到车开过来的时候直挺挺地站着不动,被人骂得狗血淋头。
我想过死,一遍一遍地计划过,遗书写过好几份,每一份的开头都是:亲爱的沈墨白先生,我要去死了……
我做过这么多事情,不遗余力地伤害自己,可到头来,每一天我还是睁开眼睛,确定自己依然活着。
然后,我便走上了另一个极端,既然他不要我了,那么我也不必爱惜自己。
可以成就你的人,也可以轻易地摧毁你。
既然沈墨白要摧毁我,那么,我再助他一臂之力。
我开始荒废学业,每天晚上流连在城中最红的夜店,穿着暴露,跟不认识的陌生男人抱在一起跳舞。
音乐,酒精,镭射灯,还有那些暧昧不明的面孔,这一切都是好东西,像致幻剂一样麻醉了痛苦的神经,一天之中至少有那么几个小时,我不会想起他,不会想起过去。
但只有一点,我严防死守,无论那些人怎样企图把我灌醉,将我带走,都无法得逞。
我的灵魂可以堕落,堕落到地狱最底层都无所谓,但我的身体,只属于他一个人。
肃杀的秋天到来时,我已经有了一群固定的欢场上结识的狐朋狗友,有男有女,我们厮混在一起,打牌,抽烟,晚上出去喝酒,大家都喜欢我。
为什么?很简单,因为我舍得花钱。
他们都不知道我的钱从何而来,不知道那是我以一段生命为代价所换来的,他们不关心我即将被学校处分,二十多年来的漂亮的人生履历上即将画一把鲜艳的红×。
这就是我要的关系,今朝有酒今朝醉,醉后各分散。
父亲去世了,母亲不管我,沈墨白抛弃了我,多么自由,这庞大的自由使我一时之间有些不知如何自持,但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这世上再也没有什么能牵绊得了我。
简直连做梦都会笑醒呢。
在我纵情声色的那些日日夜夜里,没注意到有一个人,三番两次地藏匿在那些嬉笑的面孔后面安静地观察我。
像猎人观察猎物那样,伺机而动。
又是一年生日到了。
我从昏睡中睁开眼睛,像是从一个冗长的梦里醒来,一摸眼角,竟然有泪水。
对着天花板发了将近半个小时的呆之后,我踉踉跄跄地爬起来,打算洗个脸就开始化妆,我想过了,今晚要化大烟熏,还要在脸颊上贴上水钻做出眼泪的效果。
沈墨白在我身上花费的心血没有白费,现在我自己都看得出,季西柠的确是有那么点儿味道了。
在找水钻的时候,我手忙脚乱,翻箱倒柜,一个小小的暗红色绒面礼盒从抽屉里掉了出来。
那对祖母绿的耳坠,我早已不戴了,但它重见天日的这一刻,幽幽的光泽还是惹得我痛哭了一场。
堕落,有用吗?
这些虚假的繁盛真的能够掩饰得了我内心无涯的黑暗和悲伤吗?
忽然间,我全身瘫软,跌坐在墙角,灵魂深处迸出一声一声的“渴”——那种没什么能够解决得了的渴。
我根本忘不了他,我骗自己骗得好苦。
他们见到我时都大吃一惊:“西柠你怎么了,怎么妆都没化就跑来了,还有,你穿的这是什么东西?”
我微微一笑,不打算向他们解释。
包厢里的温度越来越高,有女生直接跨坐在男生的腿上,拿着麦克风心猿意马地哼哼唧唧,我一改往日爱出风头的个性,蜷曲在角落里,像抱着一只流浪猫那样抱住自己。
一个我连名字都叫不上来的人,不由分说地将我从人堆里扯出来,牵起我的手,一言不发地打开了门。
大家都玩得很开心很尽兴,没有人关心我们要去哪里。
我也不问他要带我去哪里,如今的我,去哪里又有什么分别?
幽深的巷子里,只有路口有一盏瓦数很低的路灯,昏暗中我只能大概看清楚他的轮廓。
他长得不错,身上的香水味我也喜欢,出于这两点,我愿意多给他一点儿时间,看看他究竟要做什么。
“我喜欢你不化妆的样子。”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背靠着年久的砖墙,仰起脸静静地承接着他的审视。
他的手指从我的额头一路滑下来,停止在嘴唇:“你平时涂的那些口红,颜色太过艳丽,不适合亲吻。”
“季西柠,现在,我要吻你了。”
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吻,也是一生中唯一的一个。后来我回忆起来,连这个人的名字叫什么我都不知道,可我们之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一个很温柔的吻。
说不清楚为什么,我心里很想推开他,可是身体却完全不听使唤,手垂在两侧,像被抽掉了骨头一般绵软无力。
我们的身影融化在无边的黑夜里。
我想,也许,是因为太久太久没有人吻过我了吧,我觉得冷。
2
第二天中午,在酒店里醒来,我很不好意思,一直不拿正脸对他,他笑着说:“女生先穿,这也是社交礼仪。”
这阵尴尬很快就过去,穿上衣服,我们便恢复成两个礼貌而疏离的陌生人。
一人抽了一支烟之后,他说:“生日快乐。”
我说了一声“谢谢”,便不知道再说什么好,这种事我没有经验,虽然过了一段相当迷乱的生活,但玩到这种程度,这是仅有的一次。
成年人善于给这种事情找理由,比如,情爱是天赋人权,我们理应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
那我就做一次成年人吧。
依稀记得前一天晚上,他吻过我之后,轻声问我:“还想回到那个包厢里去吗?”
我坚决地摇摇头,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作用,我隐隐约约有点儿兴奋。
他的声音里有股魔力,像是巫蛊一样迷惑了我,他问我:“那要不要跟我走?”
我这一生,犯了一次又一次仍不知悔改的错,就是每当有一个人问我这个问题时,我都毫不犹豫地跟他走。
我是那么渴望被一个人带走,走得更远,一次比一次还要远。
洗漱完毕,他替我捋了捋额前的碎头发,忽然轻轻地抱住我,轻声跟我说:“宝贝,不要当真,我们都不要当真。”
我的身体僵了僵,听见自己说:“好。”
走出酒店,两个人都如释重负,这个游戏,大家打了个平手。
这件事就这样云淡风轻地过去了,那晚一起玩的人,谁也没有问过我后来去了哪里。
而他,也从这群人中消失了,有时候我简直怀疑,那个夜晚真的存在过吗?
那个吻,那个房间里的触碰和战栗,皮肤和手指的温度,这一切真的有过吗?或者只是我的幻觉?
但这个人,的确是有的。
后来有一次,在夜店里,我看见了他,怀中抱着一个假睫毛能戳死人的妞儿,两个人黏得像连体婴儿,分都分不开。
想起那晚他对我说“我喜欢你不化妆的样子”,我不禁一声冷笑,原来也只是逢场作戏而已,对着不同的人自然有不同的念白,有什么好奇怪的。
远远地,他也看见了我,扬了扬眉梢,就算是打过招呼,我转过脸去,假装没认出他。
心里那一点儿若有似无的东西,无声无息地落了地。
这件事结束了吗?我以为是这样的,直到一个多月之后,我接到他的电话。
“我是柏晗。”他自我介绍过之后,我仍然无法将这个声音同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对号入座。
电话中的沉默令双方都有些尴尬,他只好又补充了一句:“你生日那天晚上,我们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