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说到这里,才发现有点走题了。因为这个故事的主旨应该是灵魂和肉欲哪个更重要?(尽管有读者一拍大腿激动地说:这故事哪里是讨论灵与欲啊,根本就是一个青梅竹马的故事嘛!)事实上,我一开始写的初衷是,尽管灵魂难以捉摸,可是人不能只屈从于肉体和欲念,而应该有自己的原则——所以灵魂应该高于肉体。可是写着写着呢,我又觉得,欲望是人类的一种本能,所谓本能,就是除去了其他所有复杂难计的因素之后,最原始且难以改变的东西。所以现在我的观点是:灵魂的确高于肉欲,不过呢,高得也不是太多…
不管怎么说,尽管这个世界并不只有黑白对错——还有灰色和不知对错——可是衡量一个人的人格与品行的,仍是一种以善为美的道德准则。我想我之所以喜欢路星彗,是因为她是一个很真实的人,如同你我:会犯错,但还是挣扎着想要做一个值得别人尊重的人。并且我认为最可贵的是,尽管受过伤害,她却没有让自己堕入狭隘的报复的深渊,而是试着让自己更宽容地看待这个世界,不被痛苦所扭曲。就像高原和J说的,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放弃过去的勇气,以及迎接未来的勇气。
所以我同意那位朋友的说法,这的确是一个谈理想的故事——因为这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会试着勇敢地从痛苦中站起来,宽容地迎接未来呢?没有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有多脆弱,多不堪一击。
最后我想说,关于“欲望都市”这个系列,应该还没有完结。我最近开始有点厌倦“纯爱”故事啦,想写一些有关于肉欲和罪恶的故事,那会让人反省自己,或试着鼓起勇气面对自我。而且我相信,很多读者并不是因为我写“都市童话”才爱我,而是因为我一直在写,所以追随我的脚步。希望你们能继续坚持这份执着,如同我坚持写作的执着。
谢谢!预祝大家2012新春快乐!

42、番外6 ...
1.
“这是什么破烂货?”一个长相非常出众的女孩斜眼说。
如果说长相出众在这所设计学校里并不算什么的话,那么高挑纤细的身材和永远带着高傲微笑的气场一下子就将这黑衣女孩从人群里剥离开来…
事实上,她是这里的女王。
戴着笨重的黑框眼镜的男孩艰难地从地上捡起一团墨绿色的衣物,轻轻拍了拍灰,一声不吭地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周小明!”女孩依旧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你听到我说话没有?!你设计的东西根本没办法拿出去做展览,会拖我们班后腿的!”
教室里鸦雀无声,女王发号施令的时候,没有人敢出声。更何况,这个呆头呆脑的周小明从来都不合群,没有人会为了他出头。
“你够了吧。”不知道过了多久,教室门口传来一个温暖的、好听的男人的声音。
所有人都诧异地望过去,也包括周小明。
那个男人穿着蓝白格子的棉布衬衫和驼色的针织套头衫,牛仔裤被洗得泛了白,脚上的驼色休闲鞋却异常的新。夕阳透过走廊的玻璃窗照在他身上,让人有一种平淡却又不太真实的感觉。
“作业的意义就在于让别人发现你的优点和缺点,所以用不着太执着。”他双手插袋,微微一笑。
“…”
很多年后,J早就不记得那个总是趾高气昂的女孩的名字,也许,其他人也不记得他了,甚至于时至今日,没有人会记得他叫周小明。然而,可是,他相信没有人会忘记那个总是让人觉得温暖的男人。
他曾是他们的助教,后来两人也变成了师兄弟的关系,他叫丁遇。
可是J更喜欢叫他John。

2.
从飞机的悬梯走下来的时候,J仍旧感到一阵晕眩。他的身体不适合坐飞机,只要机舱门一关,他整个身体就会本能地紧绷起来,等到飞机开始加速的时候,他会呼吸困难,至于说飞上天的一霎那…那简直会要了他的命!
他常常想,也许自己某天会死在飞机上,不是起飞的时候,就是降落的时候。
即便如此,大学毕业那一年,他还是毅然地上了去纽约的飞机,因为在那里,有他想要追逐的梦想。
夕阳的光芒血红到让人睁不开眼,他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跟随人流走进机场大楼。这座城市并不是他的家乡,可是他在这里也曾呆了五、六年,因此可以算是他的第二故乡——不过这个第二故乡变得让他不认识。
一路上所有的乘客都沉默地赶路,只有那些拖家带口的父母亲会停下来手忙脚乱地整理随身带的包,顺便训斥不听话的小孩。他听到有一位母亲凶巴巴地说:“你别再跟我捣乱了行不行,别以为我不敢打你,我们已经回到中国了,我现在已经可以随时打你喽!”
他觉得好笑,不禁抿了抿嘴。
在传送机旁等行李的过程实在让人有点心焦,他只有一个行李箱,其他的东西早在一个月前就寄了回来,当然更多的家当被他卖的卖、送的送。
他以一种,跟四年前一样雀跃的心情从纽约回到上海。不为别的,只因为,现在他追逐的梦想在这里。
不耐烦地等来了行李箱,转身快步往出口走去,走出玻璃门,密密麻麻的人群出现在他眼前。各种各样的脸,各种各样的纸牌,他一下子又有点晕眩,就像刚从飞机上下来一样。
定了定神,J开始在人群中搜寻他熟悉的那张面孔,可是好像似乎…没有!
他背着一个大而厚实的帆布背包,脚边是有些破旧的ABS材质的行李箱,孤身一人站在熙熙攘攘的机场接机口,一时之间有些茫然…仿佛时光又回到四年前,那时的他,也是孤身一人踏上了未知的旅程。
“喂!”有人重重地拍了拍J的肩膀,用一种温暖且非常好听的声音说,“晕机吗?”
他转过身,墨绿色的镜片里,丁遇笑得如同大哥一般。
“啊…”他张了张嘴,想说“不晕”,却忽然觉得胸口一闷,干呕起来。
那真是非常狼狈又丢脸的经历,他像一个小学生一样,抓着丁遇的手臂,呕得胃都要翻过来了。而丁遇呢,不用看也知道,一定是哈哈大笑,然后顺手拍拍他的背脊。

“这是什么?”这天晚上,J住进丁遇帮他租的公寓,离丁遇家不远,步行大约十分钟。
丁遇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个电热水壶,正在往里面灌水,趁着这个空档,他转头看了看J,又看看他手上的东西,说:“《圣经》。”
“我当然知道这是《圣经》,”J抬起头,错愕地说,“我是问这东西怎么会在这里。”
“前一个房客留下来的吧。”丁遇耸肩,然后把电热水壶插上电。
J眯起眼睛看着手上这本不大不小的书:“什么人会忘了带走《圣经》?”
“不信教的人吧。”丁遇随口答道。
“可是不信教的人怎么会有《圣经》?”
丁遇转过身,挑了挑眉,说:“这你可难倒我了。”
“…”J看着他挤眉弄眼的样子,不禁看得有点痴。
“不过,”丁遇又说,“我以前一直觉得你是个怪人。所以你问出这种问题来也不足为奇。”
“怪人?”J也学他挑眉,“怎么个怪法?”
“嗯…”丁遇双手抱胸,靠在厨房的料理台上,一副沉思的样子,“你明明讲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但很多时候即使受了委屈也一声不吭;你的想象力非常好,但动手能力极其差;你看上去很酷,但其实心肠软得一塌糊涂。”
“…”J诧异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哦,对了,差点漏了一样。”
“?”
“你有时候可以一天什么也不吃,有时候又可以一顿吃掉三餐的份量。”
就在J张口想说什么的时候,肚子里传来一声巨响,他和丁遇都愣了愣,然后,他又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而丁遇则照例负责大笑。
“走吧,”丁遇爽朗地笑着说,“带你去吃晚饭。”

J在座位上坐下,好奇地四处张望,他没想到丁遇会带他来日式餐厅。这家店的装潢很别致,安宁中带着狂野,有一种说不清楚的风味。
“这里的乌冬面非常好吃。”丁遇看着菜单说。
“哦,”J点头,“那你帮我点吧。”
“那我就替你做主了。”
J看着他认真看菜单的脸孔,忽然觉得自己就这样败给了他这句“那我就替你做主了”…
丁遇对服务生说了一句什么,服务生点头走开了,过了一会儿,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拿着点菜机走到他们身旁,冷冷地说:“吃什么?”
“嗯,”丁遇对任何人都是不卑不亢,温文尔雅,“一份寿喜锅乌冬面套餐,一份番茄肉酱面,一份炸鸡,再加两杯冻乌龙茶。”
“哦…”女人又冷冷地把刚才那些东西复述了一遍,正要走,忽然停顿下来,然后用一种高了八度的声音叫道,“周小明?!”
原本被暖气吹得有些昏昏欲睡的J忽然觉得脑袋一下子清醒了,他抬头望过去,张了张嘴,指着那个女人:“你…你…”
啊,没错,恐怕谁也想不到女王陛下拿着点菜机点菜的样子吧?!
“丁遇,”女王扭过头瞪眼,“你说要带个朋友来吃饭就是他?”
“嗯,”丁遇还是笑得那么温暖,“你们也好久没见面了吧。”
这句话一说完,J和女王立刻互相白了一眼,恨不得对方立刻从眼前消失似的。

3.
女王只是一个代号,不过时间久了,连她自己都自称“女王”。事实上,她叫孟之琪。
此时此刻,在这别致的日式餐馆里,女王点起一支烟,优雅地吐纳着,让人忘了她的棱角。
“你怎么来开餐馆了?”终于,J忍不住问道。
“不可以吗?”孟之琪白了他一眼,像是在说,关你屁事!
“你以前不是号称要开时装连锁店,只卖自己设计的东西吗?”
孟之琪听到他这样说,竟然愣了愣,然后又若无其事地“哼”了一下,没有答话。
“不过也难怪,”J忽然很想看她崩溃的样子,“毕业设计被我拿了第一名,万众期待的你只是第二名,你是没脸在这行混下去了吧。”
他原以为她会恼羞成怒,或是大发雷霆,但让人惊讶的是,孟之琪只是微微一笑,然后淡定地说:“我觉得现在这样也很好。”
J什么也没说,带着一脸坏笑看着对面这个女人,可是心里却不由地感叹:女王毕竟是女王啊…
“好了,”丁遇永远可以在任何场合保持温暖的微笑,“你们这两个老同学好不容易见面,何必互相挖苦呢,好好吃顿饭不行吗。”
虽然彼此不买对方的帐,但J和女王毕竟还一起做过丁遇的学生,他也算是他们半个师傅,既然他开口了,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于是两人不自在地轻咳了一下,不约而同地露出敷衍而僵硬的“友谊之笑”。
这顿饭最后是孟之琪请客的,J有点不爽,但女王依旧露出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看在丁遇的面上,这点东西我还请得起。不过下次再来就要收钱了,一分也别想少给!”
走出餐厅,J看着头顶上的夜空,不禁叹了口气。
“怎么了?”丁遇双手插袋,走在他后面。
J苦笑了一下,摇摇头。
“是不是觉得孟之琪可惜了?”
他转头,诧异地看着丁遇,像是在说:你怎么知道?
丁遇微微一笑:“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既然她说这样没设么不好,你用不着为她担心。”
“谁会为她担心啊…”J翻了个白眼,“我只是觉得,以前她虽然很讨人厌,但…是真的有才华。”
“是吗,”丁遇又咧开嘴笑,“我还以为你恨死她了。”
“为什么?因为她欺负我?”J眯起眼睛,学丁遇那样双手插袋。
“嗯。”
“恨嘛…”J想了想,才说,“是恨的。她这个人,说好听点是强势,说难听点就是霸道、不近人情。我以前确实很讨厌她。可是我不会因为讨厌一个人就否认她的才华,事实是以前读书的时候她各方面的成绩都很好,是个很优秀的人。”
路灯下,J信步沿着安静的街道往前走,走了几步,发现身后的脚步声停了,于是他也停下来,转身看着丁遇。
后者被笼罩在白炽灯的光芒下,嘴角带着浅笑:“你心很软。”
“?”
“其实在我看来,你跟孟之琪很像。”
“哪里像了?!”
丁遇缓缓向他走过来:“个性很直,有棱有角,很容易得罪人,但其实…心地都很善良。”
J想了想,扯着嘴角说:“孟之琪怎么可能善良?!她就像巴尔斯维克的猎犬,一旦找到你的弱点,就会咬着不放…”
听到他这么说,丁遇先是愣了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猎犬…哈…”
“不过,”J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说,“我觉得她变了。好像…头上的棱角被人折断了。”
原本一脸笑容的丁遇,站在路灯下,慢慢收起笑脸,双手插袋,沉默着,一言不发。
“…怎么了?”即便已经这么熟悉了,J每每碰上这样的丁遇,还是如同惊弓之鸟,大气也不敢喘一声。
过了好久,丁遇才扯着嘴角,微微一笑,低声说:“没什么。”
然后,他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径直沿着街道旁的路灯,走下去。
看着那沉默而孤寂的背影,J觉得自己心底的某一块角落刺痛着。
不论彼此是多么熟悉,不论关系铁到何种地步,J总是觉得,丁遇的内心有某些东西,是不允许任何人触碰的。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可他知道那东西就如同潘多拉的魔盒一般,一旦打开了,再也无法合上。
43、番外7 ...
aJ再次见到孟之琪是一个月之后的某一天。当时他刚参加完面试,从大厦出来,天空中万里无云,让人心情大好,而他心情一好就喜欢走路,于是随意地走了几条街,却没想到遇见了她。
孟之琪双手插袋,定定地站着,J走过去,走到她背后,才发现她隔着铁栅栏在看学校操场上嬉戏的中学生。
“这应该是他们这辈子最开心的日子了吧。”J也看了一会儿,忍不住说。
孟之琪大吃一惊,转过身发现是他,表情有点复杂。
“你这算是高兴还是不高兴?”J看着她的脸,调侃道。
孟之琪不置可否地耸肩,一言不发。
J又想起一个月前见到她的那个晚上,越发觉得她变了,于是出于一种本能,他想知道这几年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不用去看店吗。”J很少也很不擅长跟别人搭讪。
“嗯,”孟之琪的侧脸有点漠然,“中午不忙。”
“那你在这里干什么?”他不喜欢拐弯抹角,刚才那一句基本上就代表了一种J式的寒暄或是开场白,一旦对方有了回答,他就要切入自己想问的重点。
孟之琪的肩膀轻轻地颤了一下,还是用沉默来应付他。
于是J越发好奇了:“里面有你认识的人吗?”
她的视线依旧落在操场上的中学生身上,但意识却不在那里。她不自在地换了一下站姿,摇摇头:“没有。”
J觉得没办法再问下去了,尽管充满好奇,但是以他浅薄又笨拙的交际技巧,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从她嘴里套话。
可是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孟之琪却忽然说:“你…你以前读书的时候,一直被别人欺负吗?”
J挑了挑眉:“你说的‘别人’是指谁?”
孟之琪终于转过头看着他,像是要回答他的问题,可嘴里说的却是:“你会恨我吗?”
J苦笑。这个问题,似乎丁遇也问过他。
“不能说恨吧,”他坦然道,“应该说,觉得你很讨厌。可是恨…好像还不至于,你又没杀我全家。”
孟之琪的表情很奇怪,像是在笑,又像在哭:“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恶?”
J想了想,点头道:“算是吧。”
孟之琪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J诧异地看着她,仿佛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以前那个趾高气昂的女王,而是另一个人。就像他曾说过的…被折断了棱角的人。
“我得回去了。”孟之琪抬手看了看表,连道别的话也没有说,转身就走了。
天空是湛蓝的,阳光照在她的背影上,让她身上那件桃红色的卫衣显得很刺眼。J依旧双手插袋站在铁栅栏外面,下意识地看着操场上的那些少年人。
说真的,他有点被刚才这个孟之琪搞糊涂了——在他的想象中,她是女王,她应该穿着一身裁剪合适的行头,踩着高跟鞋自信满满地走在大街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如同一个普通的女人。
学校的铁门半开着,门房间竟然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J就这样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
教学大楼的入口是朝北的,因此整条走廊上光线昏暗,一楼的教室都是空的,他猜想里面原本坐着的,应该就是操场上那些疯玩的学生。
走廊的墙壁上贴满了各种海报、通知、照片等等。他停下脚步,一样样看过去,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
就这样不知道看了多久,忽然看到了孟之琪的名字。海报栏的标题是“历届作文奖获奖作品”,孟之琪写的文章叫做《朋友》,J饶有兴致地读了一遍,尽管还是很生涩,不过在当时学生来说,能写成这样也算不错了。
原来这里是她的母校!
J又继续往下走,终于找到了孟之琪毕业时的集体照,他抬了抬眉毛——就算是女王,当时也青涩到…非常丑!
J一时心情大好,拿出手机把那张照片拍下来,又转了一圈,再无发现后,就离开了。
这天傍晚,他去丁遇的办公室等他下班一起去吃晚饭。他到的时候,丁遇正忙得不可开交,他的助理是一个傻头傻脑的年轻小伙子,脸上常常带着倔强的表情,即使被丁遇骂得狗血淋头,还一脸不服输的样子。
J在旁边看得偷笑,忽然想起以前在纽约读书时,丁遇也常常这样骂他。丁遇就是这样一个人,不管平时有多熟、关系有多好,一旦工作或者课业上让他抓到把柄,他从不会有任何顾忌,总是直白地骂出来。可是教训完之后,他又可以带着你出去吃香的喝辣的,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J总是用一种仰视的角度去看丁遇,有时候他觉得他就是一个神——和蔼可亲,却又难以靠近。
“你要是今天晚上再做不像样,明天就给我滚。”丁遇的表情简直要吃了人。
小助理还是一脸倔强,但僵直的脖子缩了一缩,转身拿着一大叠东西出去了,临走之前还不忘背着丁遇对J吐舌做鬼脸。
J笑起来,藏在大大的黑框眼镜后面的眼睛,弯出一种很好看的弧线。
“真是气死人了…”丁遇瞪着小助理出门,然后抓狂地摇了摇头。
“要不然我来给你当助理吧。”J说。
丁遇白了他一眼:“我请不起你。”
“怎么会…”J不满地皱起眉,“我没你以为的那么难搞。”
丁遇看着他,最后也只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晚上他们一起吃饭,夏天就快到了,两人却高兴地吃着火锅。J隔着水汽看丁遇的脸,忽然觉得,也许这个世界上未必会有其他人比丁遇更迁就他。丁遇之于他,亦师亦友,又像一个爱宠人的兄长一般,在丁遇身边,他永远有一种安心、舒服的感觉,可奇怪的是…却没有安全感。
他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自己心里的感受,丁遇那清澈的眼神里,似乎总隐藏着什么,是他不知道的东西,他无法碰触的世界。
可是尽管如此,他还是渴望呆在他身边,没有安全感也好,隐藏着什么也罢,他只是想安静地呆在丁遇身边,这便是他喜欢的生活。
“啊,对了,”J掏出手机,翻出下午拍的那张照片,递到丁遇面前,“给你看一样好笑的东西。”
“什么?”丁遇扯着嘴角,似乎不相信他会拿得出什么好玩的东西似的。
“你看第二排最左边的那个人。”J把手机往丁遇面前放,硬要他接过去。
丁遇无奈地照办了,然后垂下眼睛开始认真地看手机屏幕。正当J以为他也会因为孟之琪中学时丑陋的摸样窃笑时,丁遇却忽然一脸苍白地愣住了。
不过那只是短短几秒钟的事情,接着,他就把手机递还给J,若无其事一般地问:“你怎么弄到的?”
“我…”J有些迟疑,但还是坦承道,“今天下午在街上碰到孟之琪,她站在学校外面看操场上的小朋友,等她走了,我反正没事,就溜了进去…”
“哦。”丁遇好像在认真听,又好像没有。他沉默着,一言不发。
饭桌上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闷起来,J试着发起一些话题,但没有了丁遇的响应,最后都无疾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