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都说我变态 作者:虫小扁
我的童年有点疯
第一章
第一次看到严子颂,我就发誓我要成为这个男人的女人,但其实当时我还小,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也或许,根本不懂爱情。
只是很多个晚上,我会梦见他,梦回弥绕,骚扰着我的心跳。
事隔多年,在大学报到的那一天,老天安排我们再次相遇,我发现我依然清晰的记得他那张脸和那双一成不变的拖鞋。
因而几乎在同一时间,我便下定决心,要他成为我的人。
这事我很早以前就构想过,无奈即便相见,也总是错过。
因此没跟任何人说,也没有谁可以说,倒也成了心底的秘密。
除此之外我从不介意将内心□裸的敞开大众面前,只可惜,依旧没有人懂。
导致小时候别人老对我爸说,你有个很另类的女儿。
我爸就苦哈哈的笑,笑着说你真客气。
或许每个人都有些疯狂的过往。
别的女孩都梳小辫子的时候,我偷了我妈五块钱,去理发店给自己理了个光头。
那时最流行的是蓝色生死恋之类的韩剧,主角都得了癌症。
理完光头我一边咳嗽一边跟我同学说我得了绝症,就快死了。
我们学校只有我一个人穿裙子理光头,他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觉得非常得意。
只是没人懂我,其实我是觉得聪明,才绝顶。
某一天我们班来了个实习老师,大学生。
我很喜欢她,为了表示我的热烈欢迎,我当众掀了她的裙子,她涨红了脸说我是个变态。
我似乎在这一瞬间找到了人生的目标,觉得她犀利地看穿了我。
于是那天开始她一讲课,我就提问,我一向是个好学生。
我问她穿什么颜色的内裤,我问她今天戴什么颜色的胸罩。
可她总是无语凝噎,颤抖着手指着我说蒋晓曼你给我滚出去。
再后来听说她变得性格暴躁。
话说到这,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就叫蒋晓曼。
**
鄙人小学考试平均分从来就没及格过,不偏不倚刚好五十。
其中语文得分从来是0。
起因好像是作文,语文老师连卷面分都不肯施舍一点给我,常常被我气得瑟瑟发抖,脸色发青。
最甚者,把我的试卷撕得粉碎,从此再不肯批阅我的作文,到后来根本不收我试卷。
我倒是觉得自己写得很好,像“我最喜欢的动物”这篇文章我就很满意。
我详尽叙述如何误杀了一只小鸡。
只是侧重描写小鸡的死状,可谓生动形象。
而“最难忘的一件事”,我将偷窥的一对情侣公园打野战的具体情形详尽道来,并灵活运用了很多生动的词汇。
可是他们看不懂我的文字,也看不懂我的内心世界。
为了确保平均分,考数学我倒是没松懈过,数学老师因此非常喜欢我。
小学考满分倒也没什么。只是每道思考题我都用三四种解题方式做出来,从此他一看到就双眼发亮。
考初中前某华嘉女同学婀娜多姿的在我面前走过,那校服冲我抛了个媚眼,我就被诱惑了。
深蓝色裙摆很漂亮,很适合我飘逸的气质。
我就在志愿上填了华嘉,让我妈如愿以偿。
这段时间她红着眼给我进补,慰劳她老人家一下。
便是在考试那天乖乖写了篇作文: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这一引鉴深得评委欢心,总分实现零的突破,直达双满。
我语文老师据说气得倒地不起,说我一定是故意。
上天明鉴!我妈在拿到成绩单时,欣喜若狂,把我没吃完的补品都打包好给她们送去,那时候,我可没表示一句异议!
毕竟都已经吃到腻。
我妈回来后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威胁我把头发留长。
我对她说,您瞅着哪里顺眼尽管砍。
结果我妈说你这死兔崽子还不留头发我就自杀!
饿死你!
我被最后三个字深深震撼了。
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妈能生下我,她就是传说中深藏不露的绝世高手。
一眼就可以看穿我的弱点。
耸肩,我认输。
然后自外表开始恢复普通人的模样。
多少还是惋惜,毕竟光头那会,总能让人眼前一亮,给人最直观的印象。
因此我生平第一次有了烦恼,担心自个不再一目了然。
毕竟我一直是个好学生,从不干穿耳洞染头发或者纹身这种违反校规的事,顶多就是干理光头这种校规没有规定而正常人不会做的事。
**
我是一只标准的感官动物,也懒得透过表面看内在。
简单来说,我只相信我的眼睛。
进入华嘉似乎理所当然,只是那种学习氛围多少让我意兴阑珊。
只是,人活着总有千千万万个意外,这样的不可预料性,才让人生充满期待。
我看到了郭小宝。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没离开视线。
而在我望着他的一个小时内,他照了一百五十六次镜子,包括和人说话时对方的眼镜,经过消防栓门的黑色玻璃片,汽车窗户,还有随身携带的镜子…
他一直小心翼翼的躲开别人的触碰,但凡变态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癖好,很明显他是洁癖。
他不停的拨弄自己的刘海,无数次的整理上衣,走路笔直一条线,必杀技是有意无意摆出四十五度的侧脸,露出明媚而忧伤的表情。
我当即确定了自己的心意,意外自己居然有想结识的朋友。
这一个小时,便笃定他的自恋程度到达极致,足以跻身变态行列。
此乃变态中的极品。
我目光炯炯的看着他。
同是变态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不禁感叹这世界上果真不缺少变态,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变态的眼睛。
还好这双眼睛,我有。
我想说不定,我可以和他在华嘉成立一个变态委员会,招收各界变态人士加盟。
后来他身边的人看着我,实在忍不住了说,“那个女的看了你一个小时。”
“谁?”
我心想机不可失,走了上去,出其不意的握住郭小宝的手,笑说:“同志!茫茫人海中相遇,我是何其有幸!”
他皱着眉挣脱,很明显因我的举止极度不满,接着对旁边的人说,“我并不认识她,”才望着我嗤了句,“一个小时?变态!”
一字成箴!
我难得低调,他却还能看出来,也就看了我一眼!果然同道中人,幸会幸会!于是点了点头,然后看着他笑说:“咱私聊。”
他旁边的人想搭话。我严肃阻止,“有一种对话,正常人不要插嘴。”
我决定先用一首歌感动郭小宝,拉近我和他的距离,《单身情歌》。
我娓娓而动听的歌声,响彻在校园内…
…
正常的人那么多
变态的没有几个
找一个变态的变态的变态的变态的人
来告别单身
…
一曲未完,身边经过的路人,望着我的眼神已直接过渡到真空状态。
无比熟悉而深刻的感觉,那一刻我的眼底饱含泪水。
而郭小宝落荒而逃。他显然还没有发现自己的潜质。
然后望着他的背影,我笑笑的想,也只有这样的人生才不会无聊。
然后学的课程渐渐的多了。
而作文还是要写,又是“我最喜爱的动物”。
往事历历在目。
我突然心情澎湃。
知道蝌蚪么?那是我最崇拜的小东西。
可以从一条尾巴的大头生物变成没有尾巴四条腿的两栖动物。
教科书上白纸黑字名正言顺的总结为——
完全变态!
我觉得,没有什么比它更强大。
明明是变态却能得到学者们一致研究认可,可谓我奋斗的终极目标!于是洒泪写下一篇《变态观察日记》。
老师给了我满分。
说我有创意。有志气。
(我现在把此文变成了一篇爱情故事…)
神的出场
第二章
其实严子颂的童年里没有我,或者说,他的记忆里没有我。
但这无可厚非,毕竟从初见到之后的偶遇,我扮演的,只不过是过客。
过客匆匆,潮起潮退。天地悠悠,花开花落。
认识郭小宝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严子颂的存在。但我每天例行公事的去问郭小宝愿不愿意当我的朋友。
我想我的毅力是很坚强的,它风吹雨打都不怕。
废话一句,郭小宝很快成为华嘉新兴的风云人物。
长得好看,加上成绩名列前茅。
当时咱心态多纯洁,不过就想给咱家委员会多拉几个骨干势力,心想他要是成名,能带给咱委员会巨大的影响力!
便忍不住偷笑。
郭小宝一脸抓狂的看着我充满真诚的笑意,终于崩溃,仰天长啸,说啊啊啊,“你不要再缠着我!”
我不以为意,双眼发亮笑说,“郭小宝你就答应做我的朋友吧!”
“NO!我说no你听不懂吗?”他吼。
我一脸赞叹的定格住他现在的样子,觉得还是一样具有观赏性,眨眨眼笑,“没听懂。”
“变态!”他终于顾不上自己良好的形象,拔腿就跑。
我就在众人目瞪口呆的眼神中,慢悠悠的追上去,感叹着年轻真好。
只是没几天我听别人说,我疯狂的恋着郭小宝。
但其实他们还是不懂我,我只是在争取我的友情。
不过,争取郭小宝的友情还不足以让我成名,真正出名,我估计是因为答题卡事件。
第一次考英文,第一次填答题卡。
看到满满的格子我无端兴奋,认认真真的把每一个框框都涂黑,直到四百个小空格都填满的时候,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结果自然换来我们老师全身颤抖,她将我的答题卡亲切的展示在众人面前,发表长篇大论。
本人无奈被戏谑为低能儿,只得焦急等待翻身机会,直到满分试卷雪耻后,我知道,真正扬眉吐气的时候终于来临——
第三次考试我将答题卡毫不犹豫地填成一个心型,以表达我对老师的爱戴和尊敬。
自此一举成名。
于是乎,我事前事后那三张答题卡在华嘉众学生间广为流传,这三次,我终于流芳百世!
事情终告一段落。
我才发现这段时间并没有好好的去维护我的友情。
自然懊恼不已,毕竟我对郭小宝造成的影响还不够深刻。
深刻到刻骨铭心。
然而当我正欲再次革命的时候,有个叫王庭轩的家伙,说是要当我朋友。
说是观察了我很久。
望着他当时笑得温润的脸,我笑感叹着果然强人是无处不在的,甜甜的笑着连连点头,然后我说,“走,我们一起去找郭小宝!”
**
“郭小宝!”我远远的朝他拼命挥手,欣赏着我的友情。
他原本明媚的站在那里,太阳透过树叶间缝隙照射在他身上,就像马蜂窝一样让人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然而下一刻他变得忧伤,接着一边惊呼一边奔跑一边以四十五度角回头看我…
他肢体动作处处洋溢着青春,那般热情的向我呼喊:来追我吧,来追我吧!
只是为什么我突然觉得此景此情似曾相识?
“卖糕!”突然意识到出了差错,我肃着脸喊了一句。
王庭轩眼神有异的看着我,但他明显很蛋锭,还安慰我,“没事,他应该是被你的主动吓着了,”然后温和的笑笑,“看样子你没被我的主动吓着。”
我目带审视的看着眼前的男生,细细的咀嚼着他话中的意思,终于摇摇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是我的错。”
“…”他又笑,“怎么说?”
“他现在越来越像正常人了。”
“他本来就是正常人…”他云淡风轻一语道破。
他本来就是正常人…
他本来就是正常人…
不对!不是这样的!
变态虽说分先天和后天,但那般自恋的男人,不是真正的变态,是做不到那种地步的!
但是这一刻我突然迟疑了,细细一想——
我缠着他的日子,他已经好久没照过镜子了…
他甚至没在我眼瞳中寻找他的倒影,因为他一直在逃避我的视线…
他刚刚还惊恐万分的跑开,走路是S型而不是笔直的一条线…
他甚至有几分狼狈…
真正的变态,应该宠辱不惊,应该淡定自如!
…
NO!
我惊愕地捧着脸,沮丧地蹲下,阴影笼罩,怨念的画着圈圈…
我是不是阻挠了一个变态的成长?
王庭轩见我太纠结,好像是想拉我一把。
我缓缓的看了他一眼,摆摆头拒绝,由衷的发出感慨,“干我们变态这行的,真的很不容易。”
态度太过了会被人说疯子,态度太收敛了人家又看不出你变态,还得小心慎行免得别人误会为白痴,而且处处受敌,心理医生随时对你进行洗脑…
尤其是后天的那种,极不小心就会变成神经病。
然后王庭轩望着我,突然笑出声来。
我斜眼瞄了他一眼,“怎么,我看起来不像?”
“不是…”他轻轻摇头,“只是觉得你很可爱…”
“…”看着他的笑容,我突然眼前一亮,“你叫王庭轩?”
“嗯。”
“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的行列?”
“好啊。”他居然没有拒绝。
一个好字,让我开始真正认知他。
事实上,我错了。
一个十四岁就懂得内敛的男孩,不会让你真正认知他。
我兴奋的告诉他成立变态委员会的想法。
也不过是胡说乱侃。
他笑笑说这样太张扬,反而会招到一些真正变态人士的鄙视,然后又跟我说,你这样有失身份。
一个真正的变态,是不会常常把变态摆在嘴边的。
变态的最高境界,是别人不敢在嘴边说你,但一想到你却会浑身一激灵。
毕竟年幼,他淡笑清雅款款道来的模样,倒真让我膜拜的望着他:大神!
我果然还是太嫩了!
也明白何为年少无知,至此他说什么,我做什么。
我们就在学生会堂而皇之的招牌之下,秘密成立变态二人小组,迅速组织地下活动。
我想我的人生,或许有了新指标。
但事后我想,如果当初若不是我太过张扬,也许,这个人,并不会主动结识我。
也或许人生,会多少有些不同。
而那寥寥写了数叶的日记本里,记载着一些年少轻狂。
OS:
你是不是厌倦了做正常人?
是不是想与众不同?
想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现在介绍一个最有效的快捷方法给你:变态啦!
变态是目前为止正常人变得异于常人的最便捷的方法。而且专家认为,这比疯子,傻子,呆子更有意义。如果你是三岁以上,八十岁以下,现在又在华嘉就读,从未成为众人的焦点的话,变态,是你正确的选择。
我叫蒋晓曼,来学生会加入我们吧!
今日就变态啦!
雨中初遇
第三章
初见严子颂的那天下着倾盆大雨。
雨珠仿如断线的珠子,吧嗒吧嗒下个不停,整个世界都是湿的。
阴云黑压压的一片阴沉得可怕,城市下水道显然也便秘,没多会水满上了街道,湿漉漉的,把所看到的一切都浸在水里。
我挤在公车上,英勇地选择了窗户边的位置,看着大雨发发呆。
话说这一整天都很倒霉。
先是早上爬起来第一次看见我家大姨妈,就是那个大姨妈。
然后发现我晾在阳台上的小裤裤被风不知道吹到哪儿去了。说到方向,我们发明指南针,可一迷失我们就吼找不着北,做人其实很矛盾。
打开柜子,卫生巾一片不剩,早些日子我明明还瞅着一大堆…瀑布汗,原来我妈还没停经也没到更年期,那她情绪为什么这么不稳定?
抬头刚瞅着我爸,他没让我开口直接爆出一句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等我妈买完菜回来,再帮我买大姨妈专用贴回来,我上学已经迟到了。
然而第一节刚好是公开课,别校老师来听课,我们语文任课老师那是三令五申,估计连谁回答问题也盘算好了。
一打开门全班同学腰板都挺得笔直,就跟雕塑似的,教室后边一二三四五六七,七个老师整整齐齐坐着,手里拿着小本儿做笔记。
我们老师暗暗给了我一个“走着瞧”的眼神,让我进门。
其实吧,我今天情绪不佳,也没心思胡作非为,必要时我还是很乐意配合集体活动,毕竟我一向标榜好学生。
可是我的挎包在造反…
那带子勾住了第一排某桌子的桌角,我走得也有点急,把同学甲的桌子“吱”一声拉离原处,然后她桌面的书本由于惯性哗啦啦全部掉在地。
她同桌乙想帮她捡书,就翘起一边凳脚打算猫腰,结果撞鬼似地失去了平衡,往后面“嘭”的压过去。
乙后面同学丙的书就这样,也有很多被扫落在地,但事情还未结束,乙显然因体重问题,扫除一切障碍誓往地上倒去。
丙同学的桌子同样加入这起事件,成为无辜受害者,想当然的也倒下了。
丁为了避开,挪动了凳子,却是不小心用力过度,又碰上了他后面同学戊的桌子。
在力与反作用力下,戊同学的书也掉地上了。然而问题的关键是,戊同学桌面上有个水壶,水壶里有刚刚从饭堂打来的滚水,为了凉得快一点,没盖盖子…
水壶倒了,方向是戊同桌己的书籍。
己反应迅速的挪开凳子站起来,猛地拉开自己的桌子,希望幸免于难。
不料己后面那同学庚个太高,脚长,原本也就借己凳子后面小小空间搁搁脚,结果就这么被凳脚碾了下去。
庚同学,男子汉大丈夫居然就这么“哇”了一声——
此时凭空一声巨雷,轰隆!
变天了。
那场面可谓一片混乱。
我想起我没带伞。
回头瞄了眼老师,她因这突如其来的事件,下巴一直没合上。
再看向后面那群老师,个个面有异色。
我分析了整个事态的发展经过——
很明显,整个事件中,我是最无辜的。
于是无辜的眨眨眼。
接着非常淡定的放下我欲捡起的书,在周遭同学目瞪口呆中,走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最后将我的挎包取下来,转身挂在凳子靠背上,再微微朝后面某老师一笑:欢迎来到华嘉听课。
才手臂叠手臂,端正的坐着。
我明明腰疼,但整间教室里,就我挺得最直。
不禁笑笑,这公车开得很慢,旁边偶有些小轿车唰一下呼啸而去,自车轮处溅起雨帘,很是壮观。
我觉得造成万人空巷的某一原因一定包括下暴雨。
猛大的雨珠,狠狠的坠落在地上,汇成一片。
天空依然是雷电交加,不时能见到天边一道道闪电张牙舞爪,颇有劈开天幕之阵势。
行人根本不敢走在路上。
说实在的,人反正难逃一死,我希望我活到一百岁的时候被雷劈死,这样我的子子孙孙或许会永远记得我。
想想都觉得很拉风,欧也!
公车等红灯,停了下来。我百无聊赖的看向窗外。
天已没刚才那般黑,雨雾中灰蒙蒙的。
雨帘之中瞥见行人道上有个男生,个和我差不多高,竟是悠闲自在的走在暴雨中。
话说暴雨之中任谁走也不会好看,只是他的身姿那般散漫,有一种满不在乎的孑然感。
然后他突然侧脸回眸…
惊鸿一瞥,我惊为天人,他的模样颠覆我的想象,那眼眸那唇…
我感觉凭空被电了一下。
全身酥麻。
我无法离开视线。
那一刻我是真的觉得倾我一生都不会忘记这张脸,还有这雨帘这情景,这黑压压的天空这刮着风的闷热天气,所有的一切我都觉得恰如其分,足能载入我一个人的史记。
我还想看得仔细点,此时另一辆公交车却刚好停在旁边,横挡住我的视线。
我直觉喊不,一待回神,便欲下车。售票员睨了我一眼,说别碍事。
或许夸张,我还是想说我心急如焚。
我这人自幼脸皮厚,胆子大,很少有人有事能真正影响到我的情绪,但我却是第一次这么迫切的想结识一个人,于是被自个心思震撼到了,说不定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我们那会的公车还不是密封空调车,有一瞬间我甚至想打开车窗跳下去。
然而凌空一条闪电阻止了我。
突如其来!
劈在对面一棵树上。
“滋~”
不夸张,真的能听得见啪嗒啪嗒的和着雨声的燃烧声。
接着一条粗树枝喀嚓一下折断坠地。
这事就这么活生生的发生在我面前,和那棵树也就隔了一条车道,特别的近。
目测就像是那个男生的位置。
整个车厢的人都懵了。
我顿觉心一紧,心想那男生该不会变成焦炭了吧。
刚好绿灯亮。
我旁边那公车像是怕电劈中,急急开动。
随着车子移走,瞥见那个男生双手插袋,毫不在意的挑了下发梢,暴雨中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然后绕开横挡至他面前的那断树枝。
没一点惊慌失措的模样。
而且,这男生相貌惊人的细腻,自上而下散发着一种妖气。
尤其在这暴雨之中,令我心中平添一种别扭的心悸。
我又被电到了。
只是在很多年后我才知道他的名字,严子颂。
自然不会放弃,公车刚到下一站,我便匆匆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