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迷迭香排骨饭、迷迭香鲷鱼饭,甚至还有迷迭香糯米糕。
这些特价餐点只有一个共通点——迷迭香。
我一直很想问莉芸为什么偏好迷迭香?但总是忘了问。
因为当我走进店裡刚坐下时,她一定会问我一个问题: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
然后我必须要用我有限的记忆能力去回忆当天发生的大小琐事。
于是我就会忘了问我想知道的问题答案。
莉芸都会陪我吃饭,好像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吃完饭后她会请我喝一杯具有酒酿香味的神奇咖啡。
喝咖啡时我们会閒聊,很随兴,像多年的老友閒聊那样。
说也奇怪,我常有那种我们是多年老友的错觉。
咖啡喝完后,我才会想起又忘记要在假日下午来店裡看她煮咖啡。
我曾经在閒聊中问莉芸:『你是学什么的?』
「我大学念化学系。」她说,「现在开这个店算学以致用。」
『这也算学以致用?』
「以前在实验室调製化学药品,现在把这种实验精神用在烘焙饼乾、
调配饮料和烹饪食物上,这难道不算学以致用?」
『不。』我笑了笑,『这是一种境界啊。』
莉芸也跟著笑,依然是乾淨的笑容。
『你应该对摄影有兴趣。』我指著牆上的照片,『都是你拍的吧?』
「是我拍的。」她说,「但我对摄影没兴趣,也拍的不好。」
『你太谦虚了。这些照片看起来……』
「说谎会短命的。」她微微一笑打断我。
『这些照片很有人性,一看就知道是一般人拍的,技巧不高。』
她笑了起来,然后点点头表示认同我的说法。
「我得拍下这些照片。」她的视线缓缓扫过牆上每张照片,说:
「因为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被遗忘的记忆?』我很疑惑,『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喂。』
「我帮你拍张照吧。」她突然说。
『喔?』我有些意外。
她从吧台下方拿出那种常见的数位相机,走出店门,然后向我招手:
「来呀。别害怕。」
我只好站起身走到店门口,站在招牌下方,右手比个「V」。
几天后我再到她店裡时,我笑起来像白痴的照片已挂在牆上。
坦白说,她这家店的摆饰跟她的人一样,乾淨而温馨;
但牆上的照片不仅技巧很一般,景物或人物也很一般,
似乎不应该成为整体装饰的一部份。
难道真如她所说: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这又是什么意思?

  遗忘(4)
4.
我很少跟社区内其他住户打交道,连同栋且同楼层的人也不认识。
但由于这个社区内很多居民常到莉芸的店裡用餐,
我因而在店裡认识了一些邻居。
比方说管委会主委李太太,也经常到莉芸的店,喜欢在吧台边聊天。
有次她在吧台边跟莉芸聊天,也把我叫了去。
「我的初恋情人被海浪卷走,第一个论及婚嫁的男人车祸身亡。」
李太太重重叹了一口气,「唉,没想到结婚后先生也走得早。」
我觉得听这种话题很尴尬,有点坐立难安,但莉芸似乎很专注。
「我常在想,我是不是就是俗称的黑寡妇?」李太太说,
「因为我喜欢的人,都会早死。」
「黑寡妇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比较贴切,你只是命苦。」莉芸说。
「蔡先生认为呢?」李太太问。
『黑寡妇确实可以用来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我勉强开口,
『但形容你喜欢的人都会早死的状况,似乎也可以。』
「那我从现在开始,要努力喜欢你。」李太太说。
『喂!』
「开玩笑的。」
李太太放声大笑,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高。
我暗自调匀内息,不然在李太太的笑声中,很容易受内伤。
我也认识了一位住B栋6楼的周先生,他总是戴墨镜走进莉芸的店。
周先生以前是个警察,但现在却是专业摄影师。
他常在高速公路上拿著摄影机,抓住车辆超速瞬间,清楚拍下车牌;
也常一手骑车,另一手拿著相机,拍下路旁违规停放的一整排机车,
不仅车子平稳前进,沿路拍下的车牌也没因手震或晃动而模糊。
经过高速摄影与无手震100连拍的严格锻鍊,他终于成为摄影高手。
周先生总带著一片CD走进「遗忘」,裡头只有一首歌:《Knife》。
他会让莉芸播放《Knife》,一遍又一遍。偶尔他会跟著唱:
「像把刀,痛如刀割。我怎么可能会痊癒,我受伤好深。
你已经割去了我生命的重心……」
用自己翻译的中文歌词唱英文歌,也算是一种境界。
他还当警察时,有天夜裡拦下一辆红灯右转的车子。
当他第一眼看见女驾驶,便深深为她著迷。
之后他们开始交往,那是他的初恋,滋味特别甜美。
「警察与违反交通规则的女驾驶谈恋爱,必须要抵抗一切礼教道德与
社会上的异样眼光,这是被诅咒的爱情啊。」周先生说,
「就好像罗密欧与茱丽叶一样。」
『你现在不当警察了吧?』我问。
「嗯。」他点点头。
『所以你现在身上没带枪?』我又问。
「没有。」他说。
『这算哪门子的罗密欧与茱丽叶!』我大声说。
「别理蔡先生。」莉芸问他,「后来呢?」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他说。
「那是刘若英的《后来》。」莉芸说,「你跟女驾驶的后来呢?」
「后来她开始遵守交通规则,我们之间便产生隔阂,于是渐渐疏远,
直到分手。」他缓缓叹了口气,「痛如刀割啊。」
我原本想说:你找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女孩会死吗?
但莉芸用眼神制止我,然后到音响旁按了播放键,播放《Knife》。
周先生又跟著哼唱中文歌词。
我心想幸好那女孩只是红灯右转,如果她是酒后驾车,
那这段感情应该会更恐怖。
还有位住在A栋9楼的王同学,也喜欢在吧台边和莉芸聊天。
她是个青春亮丽的大三女生,个性应该很活泼。
俗话说:薑是老的辣,美眉还是年轻的好。
所以我有时会偷偷移动至吧台边,加入她与莉芸的对话。
「我爸要再婚了,对方甚至还有两个女儿。」王同学似乎很气愤,
「现在是怎样?把我当灰姑娘吗?」
『搞不好你后母才会变成灰姑娘。』我低声自言自语。
「我听到了。」王同学瞪了我一眼。
王同学在大一时,喜欢上一位任课的老师。
每当上他的课时,她会偷偷录音,回家后一遍遍播放。
但毕竟这是师生恋,她没有勇气跟他表达,只能单相思。
上学期他离开学校,但她始终无法忘记他。
尤其是他的脸和声音,总是随时随地出现在她的生活周遭。
「没想到喜欢一个人会这么痛苦。」她说。
『你才20岁吧?』我问。
「是呀。」王同学没好气地回答,「20岁不可以谈恋爱吗?」
『当然可以。』我说,『但20岁时的爱情应该是阳光而开朗的,
你怎么搞成这样?』
「我也不想这样,我已经很努力要忘记他了呀。」王同学很不服气,
「可是忘不掉又有什么办法。」
王同学走后,莉芸说也许是因为店名叫「遗忘」的关系,
很多人会来店裡寻找遗忘的感觉。
李太太想遗忘失去爱人的痛苦记忆,王同学想遗忘爱人的脸和声音;
周先生却想遗忘曾品嚐过的甜蜜爱情。
大多数人都试著想遗忘某些记忆,只可惜越想遗忘越忘不掉。
「但有的人却总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
她说完后,凝视著我。
我的记忆从国二以后,就不再清晰,总是模糊的片断。
比方说我会记得她叫莉芸,却老是记不住她的姓。
或许真如莉芸所说,我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
但问题常常是,我连「忘记」了什么都不知道,
又怎么知道到底想努力记起什么?
「阿姨,我要一杯葡萄柚汁。」
李太太念国小六年级的大儿子走进店裡,要了一杯饮料。
莉芸见他愁眉苦脸,问了句:「你怎么了?」
「我养的狗狗,昨天死掉了。」他回答。
『请节哀。』我说。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葡萄柚汁后,问我:「你瞭解生命吗?」
竟然是问这么深奥的问题,我吃了一惊,答不出话。
「生命……」他又喝了一口,再重重叹了口气,接著说:
「真是无常啊。」
『你才11岁啊!大哥。』我大声说。
莉芸则忍不住笑了起来。
从此我在莉芸的店裡待著的时间变长。
吃完饭喝完咖啡后,我会离开位子坐到吧台边,听听别人的故事。
很多人都想遗忘某些东西,可惜都不能如愿,于是显得无可奈何。
有时我会庆幸自己的记性不好,也许会因而忘掉一些痛苦的事;
但有时却更想知道,自己到底遗忘了什么?
会不会我跟周先生和王同学一样,也曾经想遗忘某段刻骨铭心恋情?
但因为我天赋异禀,脑中有一道像电脑防毒软体的自我防护机制,
可以把想要遗忘的记忆当成电脑病毒清掉,所以我成功了?
会是这样吗?
『你把店名取为遗忘,那么你一定有想遗忘的东西。』我问莉芸:
『你想遗忘什么?』
「不。」莉芸摇摇头,「我不想遗忘。」
『不想遗忘?』
「我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她笑了笑,「所以店名叫遗忘。」
『这种逻辑怪怪的。』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
『你怎么老是问这个问题?』
「因为不想让你今天的记忆被遗忘。」
『嗯?』
「说吧。」她笑了笑。
『公司裡有个女同事今天刚生了个男孩。』我说。
「嗯。」她点点头,「算了算时间,也差不多该生了。」
『你认识她?』
「不。」她说,「是你告诉我的。」
『啊?』
「你第二次走进店裡时,曾告诉我公司有个女同事怀孕四个多月了。
现在已过了五个月,也该生了。」
『我来这裡有五个月了?』
「是的。这五个月来,包括今天,你总共走进『遗忘』63次。」
『63次?』我很惊讶,『你竟然算得那么清楚?』
「嗯。」她笑了笑,「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我不仅忘了曾告诉她女同事怀孕的事,也感觉不出已过了五个月。
更别说是已走进「遗忘」63次了。
当我偶尔回想过往时,总会对时间的飞逝觉得震惊。
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时,却已过了好几年。
会不会是因为我的记性不好,所以对时间的感觉很迟钝?
某个假日午后,我在家看电视。电话声响起,是管理员打来的。
「苏小姐请你到她店裡坐坐。」他说。
『苏小姐?』我一时想不起来我认识什么输小姐或是赢先生。
「就是A栋一楼简餐店的老板。」
『喔。』我拍了拍脑袋,『我马上过去。』
坐电梯下楼,穿过社区中庭,走出社区大门,左转到莉芸的店。
「过来这裡。」我刚推开店门,看见莉芸在吧台内向我招手。
我走进吧台,见她身旁有一个像是断头台的东西,约40公分高。
断头台上面挂著8字形小玻璃杯,杯下有个像是调整阀之类的东西;
断头台下面放了一个玻璃盛水瓶。
「我示范冰滴咖啡的作法给你看。」我还没开口询问,她便说:
「这种咖啡需要细研磨的咖啡粉,磨豆的时间不能太短。」
我正想问冰滴咖啡是什么时,她刚好打开磨豆机。
咖啡豆哇哇叫了起来。
拿出一个金属製小杯,杯底有筛孔,先放入一张滤纸;
将磨好的咖啡粉倒入金属製小杯中,轻拍侧边让咖啡粉表面平整,
再放入一张滤纸在咖啡粉上。
然后将金属製小杯放在玻璃盛水瓶之上。
从冰桶中舀出一些冰块放入量杯,「约到300 c.c.处。」她说。
再倒入冷水,水便充满冰块间隙,直到切齐300 c.c.刻度。
「我还会再加10 c.c.的威士忌哦。」她笑了笑,打开酒瓶。
将这310 c.c.冰、水、威士忌的混合物倒入圆弧形玻璃杯中,
用插了根金属管的栓盖封住杯口,倒转放回8字形小玻璃杯之上。
打开8字形小玻璃杯下的调整阀,冰水便一滴滴缓缓往下滴。
圆弧形玻璃杯内的冰水,藉由栓盖的金属管,流进8字形小玻璃杯;
再经过调整阀,滴入装了咖啡粉的金属製小杯,与咖啡粉缠绵后,
最后滴进玻璃盛水瓶中。
她拿出一个计时器,眼睛紧盯著水滴,右手微调调整阀。
「若滴太快,味道会淡而且会积水外溢;若滴太慢味道则会苦。」
她说,「标淮速度是10秒7滴。」
『10秒7滴?』我看著缓缓落下的水滴,『这得滴多久?』
「三个多小时吧。」她说。
『这么久?』我很惊讶,『那岂不是点完咖啡后可以先回家吃个饭、
洗个澡、上个厕所、出门看场电影,再回来喝咖啡?』
「不用这么麻烦。」她笑了笑,「滴完后会密封放入冰箱冷藏,约可
保存5天左右。不过我让你喝的咖啡,都刚好冰了3天。」
『3天?』我说,『你的意思是要喝现在这杯咖啡,还得等3天?』
「嗯。」她说,「接近零度的低温萃取咖啡,咖啡中的醣类在低温中
会持续发酵,因此会有酒酿香味。虽然放越久越香醇,但放三天是
最好的。所以冰滴咖啡又叫冰滴酒酿咖啡。」
『那你干嘛还加威士忌?』
「你鼻子不好,容易鼻塞,闻不出一般冰滴咖啡的酒酿香。」她说,
「所以我偷偷加了10 c.c.威士忌。」
『你知道我鼻子不好?』
「你喝咖啡的口味较浓,所以我做冰滴咖啡时,不是10秒7滴。」
她没回答我的问题,接著说:「而是11秒7滴。」
『你怎么……』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她笑了笑。
虽然有满肚子疑问,但视线已被水滴吸引,而且心裡不自觉数著:
一滴、两滴、三滴……
背后突然传来「喀嚓」一声,我反射似回头,只见她手裡拿著相机。
「这个角度很好。」她笑了笑。
『你把我当模特儿,我要收钱。』我说。
「那么我请你喝杯冰滴咖啡吧。」
她打开冰箱,裡头放了几壶咖啡,壶身都用贴纸贴上日期。
她选了日期是三天前的那壶,拿出冰箱加热。
最后分成两杯咖啡,一杯端给我,另一杯放在她面前。
「请。」她说,「这是你的模特儿费用。」
『这么麻烦的冰滴咖啡,大概只能限量供应,而且很贵。』我说。
「不是限量,是没量。」她说,「因为我不卖冰滴咖啡。」
『为什么?』
「我每天只能滴一次,310 c.c.大概只有两杯咖啡的份量。」她说,
「而且随著冰水变少,滴速会变慢,每隔一段时间要略微调整速度,
很麻烦的。吧台裡还有很多事要忙,不能常常分心。」
『好可惜。』我喝了一口冰滴咖啡后,说:『你这么会煮咖啡,店裡
却不卖咖啡。其实你还是可以卖别的热咖啡。』
「刚刚磨咖啡豆的时候,你听到哇哇声了吗?」
『当然听到了。』我说,『我的耳朵很正常。』
「难道你不觉得咖啡豆会痛吗?」
『你又来了。』
「既然咖啡豆会痛,我怎么忍心再用热水烫它呢?」她说,
「所以我店裡不卖咖啡。」
『那你连冰滴咖啡都不应该煮,因为还是得磨咖啡豆。』
「说的没错。」她叹口气,「可是你只喝热咖啡呀。我只能找出这种
用冰水滴滤咖啡的方法,我已经尽力了。」
『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你想太多了。』
「很好。」她笑了笑,「从此以后,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
想太多的人。」
我只能苦笑。

  遗忘(5)
5.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她问。
『今天?』我想了想,『对了,就是你叫管理员打电话给我。请问
有什么事吗?』
「已经没事了。」
『嗯?』
「你老是忘了在下午来我店裡看我煮冰滴咖啡,我只好提醒你了。」
咖啡喝完了。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便问:
『你每天滴出的两杯咖啡,就是你跟我喝?』
「嗯。」她点点头,「如果你没来,我和我妹妹会喝掉。」
『今天我来了,你妹妹不就没得喝?』
「是呀。」
『那她会不会恨我?』
「不会。」她摇摇头,「从某种程度上说,你以前算是救过她。」
『我真的不记得见过她,更别说救过她了。』我的语气很无奈。
她看了我一眼,说:「一起到公园走走好吗?」
『当然好。』我说,『但留你妹妹一个人看店,她不会很可怜吗?』
「她叫莉莉。」她说,「古诗有云:粒粒皆辛苦。所以叫莉莉的人,
原本就该苦命。」
『你好狠。』我笑了笑,站起身。
走出店门时,苦命的莉莉朝我笑了笑、挥挥手。
社区旁边就是一座公园,面积很大,除了树木青翠、草色碧绿外,
还有条小溪蜿蜒流过。
今天是假日,公园裡虽然很多人,但并不嘈杂,处处是欢乐的气氛。
我和莉芸边走边聊,很轻鬆。
『以前我常来这座公园,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很少来了。』我说。
「你通常在日落前半小时到公园走走,因为你觉得那是一天当中最美
的时间。夏天是6点20左右,冬天则是5点半。」她说。
我吃了一惊,停下脚步。
「怎么不走了?」她往前走了几步,回头说。
『为什么你连这个都知道?』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
『喂。』
莉芸似乎想说点什么时,迎面走来一个牵著狗的年轻女子。
「好久不见。」女子笑著打招呼。
我原以为她是跟莉芸打招呼,因为我不认识这个豔丽的女子。
「上次真谢谢你。」没想到她走到我面前,又说:「我听了你的劝,
把狗拴住了,以免牠乱跑。」
我低头一看,她的狗正站起前脚,趴上我的膝盖。
『不……』我吞吞吐吐,『不必客气。』
女子又跟我说了几句话,我只能支支吾吾回应。
而她的狗一直拼命摇著尾巴,还兴奋地朝我吠了几声。
『有大众脸真的是件麻烦的事。』女子走后,我说。
「为什么你一直觉得你有张大众脸?」莉芸问。
我想了一下,告诉她我第一次去某家麵摊吃饭时,老板认错人的事。
「那家麵摊隔壁是DVD出租店,你去租过几次DVD,租完后会顺便
在麵摊吃饭。」莉芸笑了笑,「你并不是第一次去那家麵摊。」
『啊?这……』
「后来你因为老是忘了还DVD,被罚了很多钱,索性就不再去租片,
结果麵摊也没去了。」
我吓呆了,完全说不出话。
我开始努力回想,却发觉脑海裡根本没有关于租DVD的回忆。
倒是不小心找到被陌生女子打了两耳光的记忆。
虽然记忆不太完整,但那两耳光实在太火辣了,很难忘掉。
我马上跟莉芸说起这件事,因为我想证明我确实有张大众脸。
「你开始工作后的第二年,认识了一个在医院急诊室工作的女孩。」
莉芸说,「有趣的是,你们每次见面都约在急诊室门口。」
『我……』我吞了吞口水,『我不记得啊。』
「不过你老是忘了约会的时间,女孩心裡越来越气。有次你到急诊室
门口时,却忘了是要去见她,你竟然走进医院的家医科看医生。」
『后……后来呢?』
「家医科的护士认得你,便跑去叫那女孩。当她来到你面前,你说:
可惜我只是小感冒,如果病得重一点,就可以待在急诊室了。女孩
很生气说:最好以后别让我在急诊室遇见你!我一定拔你的管!」
『我后来有在急诊室遇见她吗?』
「没有。」莉芸说,「那是你们最后一次约会,交往只维持四个月。
如果依照你的说法,你后来是在餐厅再度遇见她。」
『你确定那女孩真的认识我吗?』
「你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只跟那位女孩有过短暂交往。」
『你会不会认错人?或是她认错人?或是大家都认错人?或是……』
我已经开始不知所云了。
「往好处想,被打两耳光总比被拔管好得多。」莉芸淡淡笑了笑。
我心裡很慌乱,完全无法思考。叹了一口气后,说:
『难道刚刚那个牵著狗的女孩真的认识我?』
「那个女孩的狗原本是不拴住的,很活泼好动。有次牠在公园乱跑,
不小心掉进水裡。你立刻跳进水裡抱住牠,上岸后你全身都葬了。
你把狗抱给女孩,只说:这公园有河,白目的狗还是拴住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