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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背上摔下后一直不醒人事的胭脂感觉自己飘游了好长一段时间,身体乏得不行,两只眼睛像被什么东西粘住了似的,很难受,却怎么也睁不开,耳朵一会儿一会儿地响起嗡嗡的声音,浑浑噩噩地僵躺着,总感觉有人握着她的手,好像还念着她的名字。过了很久,昏乎不定的她才感觉有了一丁点儿力气,竭尽全力地睁开眼。当她发现自己竟然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屋子里没有半个人时,当下彻底清醒了。自己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躺在床上?这里究竟是哪里?燕陌人呢?现在是什么时辰?糟了,刺杀团就在他们身后…
掀开暖和的被子,她双手撑在床沿,挣扎着硬是要下床。不过,她的身体本就虚弱,好不容易摇摇晃晃地下了床,却连三步都还没有走到,就险些倒下,还好抓住了床边的木桌桌腿,才没有扑倒在地。只不过,木桌上的烛台和水壶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乒乒乓乓’地滚落下来,瓷片碎了一地,声音刺耳极了。
恰好二丫进门,见状立即冲了上去,扶住胭脂,“大姐姐,你这是干什么呀?你病得可不轻,得好好养病,可不能这么下了床。”
“你是谁?这是什么地方?”胭脂被扶回床边,望着眼前精灵古怪的丫头,小声问。
“我叫二丫,这是我家。大姐姐,你病了,先躺下。”懂事的二丫将胭脂强行按回了床上。
这一回胭脂可是病得不轻,就连眼前的小丫头力气都比她大。不行,得先问问燕陌在哪里?“殿…他人呢?”想着不能暴露身份,她还是改了口。
再说外边儿偏间的燕陌一听内堂响声,十万火急地跑了进来,正听见胭脂问他在哪里,什么也不顾地冲到了床边,对二丫视若无睹,抓起胭脂的手搁在脸上来回摩挲着,喜不自禁地道:“胭脂,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当我看见你摔下马的时候,我有多担心你。”
“大哥哥,我去帮你熬药!”二丫识趣地找了借口出门,到了偏间才忍不住捂着嘴狂笑。
“我…”昨晚,她的确是在硬撑着赶路。但是,就算她不撑着也没有办法,因为一旦停下,他们就会有危险。
“不要忘记你是女儿身,凡事不能硬撑。瞧你这模样儿,真教我心疼。”燕陌真情流露地道,七上八下的心总算是着了地。
“公子,我特意为姑娘准备了小磨玉米粥。”女主人敲门而入,手上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粥,见两人神情,赶紧放在桌面上,自顾着出去了。
第十二章 柔肠百转(3)
工作的事却越来越多了。
身体是越来越差了,整个这段就没消停过,给肠炎折磨得不成人形!三天两头,动不动就往医院跑。
减肥的速度实在是令我所有的朋友都大吃一惊!
本来就瘦,但好歹163CM高,还有47KG,昨天去楼下药店门口一称,才43KG了!
哭死了,我的文呀,都来不及写呀…
愧对亲们!
今天我早早地起床,反省、自责过后,认认真真D开始写文了…
很对不起大家,安不会弃坑的。今天起,我开始更新,可能是隔天一更这样。
再就是,本文现在正式改名为《烈战红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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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他谢过女主人,将胭脂绵软无力的身体扶起靠在床头上,又将棉被拉上一点,将她露在外边儿的肩膀捂住,道:“饿了吧,要不我先喂你吃点儿小磨玉米粥?一会汤药好了,还得喝药。”
“殿…”习惯性地一开口,胭脂意识到不能暴露他的身份,当即改叫了他的名字:“燕陌,我们现在是在哪儿?离雾都还有多远?”
天哪,她破天荒地叫他名字了!燕陌兴奋极了,道:“在一个小村子上,离雾都还远着呢。胭脂,你听我说,你的身子骨太差,必须休息一段时间再上路。”
“不行,他们离我们太近。一旦我们暴露,我们就会陷入新的危险。我们必须赶路——”胭脂坚持着,不肯让步,明显气虚的话语透着一股子倔强。
“胭脂,你必须休息。你这个样子,就算是赶路,也赶不了多远。”燕陌眸子里承载着浓浓的情感,从桌上端起粥碗,用细勺子舀了一勺粥,吹过几口气,确定不烫后才送到她毫无血色的双唇边,极尽呵护地道:“从昨夜到现在你滴水未进,来,喝一口玉米粥。”
真的饿了!她望着他近在咫尺的眉眼,顺从地张开口,配合着他喂粥的动作,一口一口地吞咽下去,没有言语,没有过多的动作,只是这样静静地望着他剑簇一般的浓眉、流转着智慧光芒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削瘦的脸…时光静好,她离他好近好近,只消一伸手就可以触及的距离,有一些幽微暧昧的情愫从她的心底开始慢慢滋长起来,很甜蜜。
喂她吃下一整碗粥,燕陌这才发现胭脂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瞧,“怎么了?”
“燕陌,你不要对我这么好。”带着伤感的字眼滑出她的喉咙.恍惚之间,她看到了燕康一直微笑着的脸,这张脸渐渐地与燕陌的脸重合了起来,又渐渐地消失,最后只剩下真实的燕陌。
“我当然要对你好,因为你是胭脂。”燕陌放下碗勺,默默想着:胭脂,我会代替十二皇弟宠爱你。我要让整个雾烈国的百姓都称颂你。我相信我会做得和十二皇弟一样好。
“你休息一会儿,我出去看看汤药熬好了没!”扶她重新躺回床上,掖好被角,看她乖乖地闭上眼,他才笑着出去。
等他一走,胭脂就睁开眼,继续劳心费神地琢磨赶路的事。燕陌说得对,如果她这样病恹恹地强行赶路,的确也赶不快,但她与百官所约的两月之期,所剩下的时间仅有十九天。如果她没有病,要在十九天内赶回去,尚可做到。自己的身体状况怎么样,她非常清楚,看来只有一条路可选——让燕陌独自先行,一旦自己体力恢复后,再尽力追上他。如若不然,侍卫长及众官一定会以为她和燕陌已经死去,将江山交至惠宁公主手里,灭亡却是早晚的事。
没过多久,燕陌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汤药走进屋,见胭脂睁着眼作思索状,有些责备地道:“看你,才刚醒一会儿,就又开始劳神了!”
“我…”知道他不忍她劳累,她开了口,又停止了反驳。
“汤药还烫着,要不我先陪你说说话?”将过烫的药碗放到桌案上,燕陌坐在床沿,将胭脂露在外边的手又塞进了被子里。
胭脂看着他好看的脸,绞尽脑汁地想着到底怎么开口才可以说服他独自先行。
看她欲言又止,燕陌放柔表情,小声问:“有话就说吧,我听着。”
“燕陌,你能答应我一件事么?”胭脂委婉地道。
“说说看是什么事?”他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你得先答应我,我才说。”她相信他是重承诺的人,所以只好逼他就范,否则他断然不会先行离开。
燕陌猜不中她的心思,又不想违逆于她,想了想也就爽快地答应下来:“好,我答应你。”
胭脂弯起了唇角,适才担心他不同意的心情悠然平静,“你答应了我,可不许反悔。”
“不反悔。”
“两月之期只余下十九天,我怕是无法再陪着你赶路,请你独自先行回城。”胭脂声音很柔,像水一般,但她注视着燕陌的目光却韧性十足。
在她的思想里,自己永远是第一位。她要自己抛下她一个人先走,她怕她拖累自己。燕陌直楞楞地望着无比憔悴的人儿,呆了好久好久,等他反应过过来,不禁一把搂住胭脂瘦弱的身体,将头埋在她肩颈边,很抑郁地道:“不,胭脂。你说过你会一直保护我回雾烈,现在怎么都不算数了?不,胭脂,我不能丢下你,绝对不可以。”
“燕陌,你听我说。即使不需要我保护,你也能回到廊、沧,因为你有足够的勇气和智慧,你无需惧怕任何人。相信我,你一定可以做得到。”感受着他吹在颈边的温热气息,胭脂卖力地劝说着,她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但她心意已决,无论如何也必须说服他。
“我当然不害怕任何事任何人,但我更希望你和我在一起,生当同寝,死当同穴。”他抬起头,捉住她孱弱的双肩,纯净的目光直直地望进她暗淡的双眸。
“你必须先走。”她闭上眼帘,避开他热烈的目光。
第十二章 柔肠百转(4)
“你看着我的眼睛,胭脂!”他改用双手捧着她的脸,轻轻呵护着,抚摸着,强迫她张开眼望向自己,然后一字一顿地道:“我要我们在一起。”
意识到他异常认真的态度,她说一不二地道:“燕陌,你也看着我。我在燕康棺前发过誓一定会让你平安回城。现在我无法完成这个誓言,请你替我完成。如果你想雾烈亡国,如果你想做亡国奴,那就尽管留下来好了。”这十年,她早已养成了事事以大局为重的性格,这一次也不例外。
“不要用十二皇弟来搪塞我。我不要丢下你,我只要我们在一起,你明不明白?”他气极地道,难道从来没有人改变过她的想法吗?她为什么这么固执?
“你应该清楚地知道雾烈江山与儿女情长哪个更重要!况且你刚才已经答应过我这件事,男子汉大丈夫,要对诺言负责,不要让我看轻你。”因为接连说了好多话,胭脂的呼吸变得很不顺畅,脸色惨白。
他赶忙为她拍拍背调整呼吸,话却说得极不甘心:“可我要的不是这样。”
“等身体一好转,我就前去追你。”胭脂折衷地道,“如果不是时间紧迫,我也不想这样折腾。相信我,我说到做到,嗯?”
“你容我考虑考虑。先喝药吧!我喂你。”他端过已经变温的汤药,纠结着双眉,细心地一勺一勺喂她。江山与佳人,他不想失去任何一个,何以现实如此残酷,硬是要逼着他二选一?
一小口一小口啜饮着汤药,胭脂决定不再逼他,只以眼眸的余光悄悄斜扫他饱满的前额,然后是飞起的绝不屈服的眉梢,柔情四溢的眼角…燕陌,我是为了你好。将来你就会知道,作为一个国家的君主,你的一生将会面临太多抉择,在你得到许多的同时,你也会失去许多,这是人生的定律与准则,它不会以你的意志而改变。
喂她喝完汤药,他坚持伺候她梳洗,笨手笨脚地为她梳理长发,然后看着她入睡,在油灯下守候着她,连眼睛也舍不得眨一下,慢慢等待时光的流转。他知道,这短短的十数日,她已经在他心灵深处生了根。胭脂,你要记得我说过的话,我要我们在一起,你一定要记得。
夜很长,时光走得很慢,天气很冷。燕陌不知疲惫地守护着心目中的佳人,画面十分温馨。
天亮的时候,屋内情形完全改变。胭脂醒了,倚靠在床头,精神好了许多。昨夜她睡得很香,很踏实,她知道,这是因为他的守护,这种被呵护的感觉与燕康对她的好全然不同。不可否认,她有一点点喜欢这样的眷恋之情。只不过,燕陌终归属于整个雾烈人民,所以她不可以只顾自己的感受。她的任务是找到他,并将他安全地送回去,她需要对太多人负责。
下半夜醒来后,她将他移到了床上,为他盖上被子。她忍不住趁他睡去的时候用手碰了碰他的脸,那是一张被风霜刻画过的脸,与她的手一样,并不光滑,并不细腻,但却很独特。
“我知道的,你会是雾烈的骄傲。”凝视着他俊逸的睡颜,胭脂意识到与他在一起的时间越多,就越发感觉到他的好。
燕陌睁眼,发现她正看着自己出神,自己与她共享着一张棉被,有点儿不好意思地咧嘴笑了。“我去烧水为你洗脸。”
“听着,你答应过我先走,要说话算话。”她言归正传。
“好,我答应你,不过你也要答应我,要尽快追上我。”他太了解她的脾性,即使他不同意她的提议,她依然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先走。他更愿意相信,她会很快追上他,与他并肩而行。
闻声,她淡淡地笑着道:“时间紧迫,你即刻动身。”
有那么一刹那,他为她的笑出神,因为这种笑可以将世上最冷的冰融化。再者,她对他笑,那就表示他离她的心又近了一步。这是绝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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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大雪纷纷扬扬,北风肆虐横行,胭脂在女主人与二丫的搀扶下,眼见燕陌和追风消失在风雪里。
女主人问她:“姑娘,他是你什么人?”
胭脂张眼望着他离去的方向,呢喃着答了话:“他不是我的什么人,他是雾烈的未来之皇。”
或许是因为她还病着,话声很小,加上风声很大,女主人没听得太清楚,只当她是心有不舍。倒是二丫适时补了一句:“大姐姐,大哥哥昨天对我说他要娶你!”
这句话让胭脂呈病态的脸多了一丝异样的潮红。
第十三章 苍隐桓帝(1)
这是一座雄伟而又柔美的都城。它分内城与外廓城,内城为皇宫,外廓城有十二座城门。迤逦绵延的城墙将所有城门一起连接起来,东西贯穿,南北通透。绵长无尽且极度齐整的石砖城墙上,筑有七十二座用于瞭望和防守的敌楼。城墙之下,水道纵横交错,仿佛龟背上的纹路一般,又密又多。水道两旁遍植杨柳,婉约柔美,为这座方正严谨的城池添上江南特有的明媚。
初春,柳树尚在萌芽之际,天空雾霭沉沉,鹅毛般的大雪飘飘洒洒,一切都显得安静美好,丝毫没有战后血腥之气。此时此刻,全雾都最高的楼台——凤舞楼上,一个以玉簪锁发、身穿玄青色飘逸长袍的俊美男子正用双手撑在被飘雪浸湿的栏杆之上,眺望着面前极端宏大的城池。他的眼神很专注,仿佛在他面前的并非一座城池,而是一位风姿绰约、神清骨秀的绝代佳人。
在他身后,除四个带剑侍卫外,还站着一位很有些儒家风范的中年文士。那是他的军师——禹浩。
“军师知道朕现在心情如何吗?”玄青色身影回过头,对中年文士微微一笑,极具阴柔之气,让人想象不出他就是那个被四国人们传颂着的野心勃勃的苍隐之帝——奚桓。他长得极高,有一双夜般漆黑的眼睛,延颈秀项,身姿挺拔有如松柏,乍一看文秀之至,细看又觉妖野并具,杀气十足。
禹浩未言,只淡然地笑,顺着奚桓目光,留连于雪空下银装素裹的层层建筑。
“这是先皇们一百多年来的梦想。”奚桓弹了弹手背上未化的雪花,轻快的声音里满是自豪,心潮无比澎湃。身为明珠王朝真龙后裔,他很高兴自己能站在这片土地之上,虽然这座古老的城池在历经一百多年沧桑后早就面目全非,甚至连名字都有所改变,但这并不妨碍他一统四国的进程。
“自古以来,战争总是给人们带来无比巨大的创伤。得民心者得天下。圣上应该像对待苍隐百姓一样,平等对待雾烈百姓。”禹浩徐徐开口,忧国忧民之心可见一斑。
“战争尚未结束,以战养战也是迫不得已的办法。”奚桓是何等聪明之人,不用吹灰之力便能将禹浩暗含警戒的话理解得万分透彻。“昔日燕寒因失政而一败涂地,朕自会引以为戒。不久的将来,朕会还这片土地一片灿烂的晴空。”
禹浩很是赞赏地望着年轻而高贵的君王,不知第多少次庆幸着自己跟对明君。
就在君臣心神交换之时,楼梯处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一个脸带稚气的少年走了上来。可别小看这个有些稚气的少年,他可是刺杀团中仅次于临昭的第二杀手,虽然暂时未在刺杀团任职,却极可能成为新一代的杀手之王。只见他沉着脸,就地朝奚桓一跪:“圣上万安。”
奚桓和颜悦色,抬手招起少年:“起来吧,凌峰。什么事这么急?”
凌峰起身,一板一眼地禀报道:“是赤奴城传来消息,蒙将军不在了。”
“蒙姜…不在了?”奚桓睁大了眼睛,有点儿难以置信地道。从他还是太子起,蒙姜已是苍隐国有名的将领,与雾烈大战的第一年,正是他率军冲锋在前,撕破赤奴城严密的防守阵线。
禹浩闻话,也是一惊,代奚桓追问道:“蒙将军是怎么死的?何人所杀?”
“回禀军师,文书上说蒙将军在追捕燕陌的过程中被燕陌与一女子抓走借以要挟临团主,是被人从背后一掌击毙,躯体还被狼群咬损,惨不堪言。”
奚桓的身形微晃,痛心疾首,藏在宽大袍袖里的双手握紧成拳,转身不让人看见他脸上的表情,道:“传旨,追封蒙姜为大将军,将其遗体送回苍都,厚葬。”
一名侍卫当即领旨下楼。
“圣上!”明显感到奚桓身上传出沉郁之气,禹浩有些担心。
“以临昭之武学造诣,当不至于输给燕陌。那名女子是谁?”奚桓定了定神,找出症结所在。
“团主提过这名女子,说是名叫‘胭脂’,剑术十分了得,一路上曾多次与我们的人交手,杀了我们不少人。”凌峰言语中透着兴奋,那是一种绝顶高手有了对手才会有的感觉。
“禹浩,你对雾烈了如指掌,可曾听闻过这名女子?”奚桓的声音依旧不高不低,很柔和,却蕴藏着致命杀机。
“她是燕康的皇后。”禹浩沉吟着道。
“燕康的皇后?雾烈后宫女主不是向来都挑选文弱女子的么?”奚桓耸起双眉,颇有些兴致地反问了一句。原来,她就是那个新婚之夜失去帝君的皇后!有意思。
“据说,她是一个能文能武的女子。”禹浩再次确定。
“是吗?那看来雾烈并不像有些人口中所说的那样国中无人,至少他们有席舒这样的将军,还有一位武艺高超的皇后,再加上一个燕陌…”奚桓放肆地笑道,身上的长袍因这笑而剧烈抖动,化成一种强劲的斗势,阴邪森冷。
凌峰与禹浩盯着君王的背影,看不透他心思,不约而同地开口:“圣上…”
“禹浩,你对廊、沧二城的攻城计划得改一改,不能再‘仁’。”奚桓双手紧负于背后,步履铿锵地走过禹浩身侧,下楼去也。
“是。”禹浩应了一声。过去的三个多月,考虑到雾烈仅剩两座城池,他主张施行仁政,团团围困,而后招降二城将士,一来减低伤亡、不战而屈人之兵,二来为苍隐攻打雾烈三年来的残酷战争画上一个名正言顺的句号,借以舒缓军队与当地民众之间的战争矛盾,以利战后重建民生。在定下这个战略前,他与奚桓曾产生过争执,现在看来或许君王是对的,早该速战速决。
第十三章 苍隐桓帝(2)
一旁的凌峰见奚桓下楼,赶紧追上去,道:“圣上,团主还不知道您已经到了雾都,需要通知他吗?”
“不必。他碰到难题,不要再给他增加压力。燕陌要回廊城,必经雾都,朕打算亲自去会一会。”他温和地道。与燕陌之间的决战本该发生在十年前的漕州战场上,当然,现在也并不算晚。
“圣上要亲自与燕陌一战?”凌峰咕哝着道。
“全雾烈皇族之中,只有燕陌配作对手,他与朕之间的战争其实早在十年前就已拉开序幕,何况朕还打算会一会这个剑术超群的皇后,看看她究竟厉害到何种程度。”奚桓脸上漾开邪恶的笑容。他已经很久没有用剑,是时候让幻光展露锋芒。
“从赤奴城到雾都一路大雪,看样子团主还需要两天才能到。既然燕陌要经过这儿,必然会去皇陵祭拜,臣等干脆派人将皇陵守起来,来个守株待兔。”凌峰很雀跃地道。
“依朕看,你不用忙乎这个,还是上楼同军师一起,好好欣赏欣赏雾都的风景。”奚桓打了个手势止住凌峰跟随,声线渐沉。据他了解,燕陌不会去皇陵,而会去另一个地方。
由此,凌峰只好调转脚步,有些纳闷儿地去找军师。
奚桓才走下旋梯,一名瑶簪宝珥、锦绣花裙的凤眼美人迎上来,娇声道:“圣上,您这么久才下楼,臣妾都快等得不耐烦了。”
“是吗?”奚桓不以为意,径直走向楼阁中临时增设的椅子,悠然坐下,品了口热茶,最后才看向面前美艳绝伦的妃子。
“圣上,您的剑很漂亮。”凤眼美人以纤纤玉手指着桌面上的长剑,央求道。“能不能借臣妾一用?”
在他的记忆里,曾经有一个小女孩也用‘漂亮’二字形容过幻光。不过,那是许多年前的事。奚桓追问原由:“景妃用剑作什么?”
“臣妾就是想为圣上跳一支舞。”景妃软言献媚。
“不必了。剑非用于杀人,亦非用于跳舞,而是用于守护需要我们守护的东西。”有些烦躁地打断她的话,他不悦地起身,右手五指一张,以绵柔之劲吸起幻光,别于腰间,‘蹬蹬蹬’地下了楼,连正眼也没有给景妃一个。
在他所有妃嫔之中,景妃是唯一被他带着出远门的妃子,也是他后宫中地位最高的妃子,原本以为自己在这个看似一团和气、实则邪魅无常的男人眼里是最特别的一个,会在他的心目中占有一席之地,如今看来,未必如此。见他如此反应,景妃心知不妙,举步要追,却得了奚桓一句冷冰冰的话:“回去!朕今天没有兴致,景妃最好不要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