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
清欢觉得孟大仙的表情有几分古怪,正要问,却听见他拍了拍自己脑壳:“你到这儿来是干什么的?可别跟我说是来抢生意的。”
清欢也就不甚在意了:“我有一些事情不能理解,所以来找个线索,抽丝剥茧。”
孟大仙又叹了一声,问:“请我撸串儿,说话算话不?”
“算。”
于是胖老头揉了揉自己的肚子:“那就成!我再去上个厕所去!”一定要把肚子清空,晚上才能多吃些!
清欢扒拉了一下小包包,里头是今天摆摊赚的钱,她一次收费五十到一百不等,早上到现在收入颇丰——在这个世界她就是靠这个吃饭的,偶尔帮人化解一下小恩小怨小麻烦,渡个冤魂,勉强也算是一小富婆,请个胖老头吃饭还真不成问题。
但是胖老头这么有本事,为什么却过得这么拮据呢?
晚上一起撸串儿的时候,她啃着一只烤鹌鹑问了出来。
孟大仙差点落泪:“你以为我很穷吗?我跟你说,我有钱得很!什么上古典籍啊古董啊翡翠啊玉石啊……我有一大堆!”说着露出哭的表情来,“可我不能用啊!那些东西是师父传下来的,我们一代接一代,就没有用过的!”
“既然传了下来,为何不用?”清欢搞不明白,顺势喝了口兑雪碧的冰啤。
孟大仙也闷了一口老白干:“此事说来话长,没法解释,总之这就是咱们师门的规矩,降妖除魔是己任,不得穷奢淫逸,不得好高骛远……所以你快看我现在过得啥日子!”
清欢沉默了几秒:“既然传承下来的东西不能花,那你可以自己创业赚钱啊,谁叫你一定要摆摊算命了?”
而且胖老头有本事是不假,大部分时间却在忽悠人。
孟大仙更悲伤了:“我自幼不爱上学,好不容易把那一大堆古籍背完了,谁要去上学受罪啊?”
于是他就跟师兄弟们拉了好长~的距离,不过他现在过得也勉强可以,就不要在意那些小细节了。怎么活不是活啊,非要成绩优秀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出任CEO迎娶白富美才叫走上人生巅峰吗?他觉得自己现在这样也挺不错啊,就是城管不要来的太勤快,他上个摊子被收走才几天啊。
一老一小竟然聊的非常投机,孟大仙觉得他们的感觉已经升华了,于是问清欢:“女娃娃你明儿个还来摆摊不?”应该不会来了吧,她应该知道他的生意都被她抢走了哦?
谁知道清欢却理所当然的点头:“来。”
孟大仙:“……”这倒霉孩子!
“不过您放心,我不会很久的。”清欢吃了根烤蘑菇,“也就这么几天吧,等钟勋来找我,我就不摆摊儿了,以后您老自个儿玩,高兴得很。”
第897章 第九十三碗汤(三)
第九十三碗汤(三)
一听钟勋的名字,清欢敏锐的发现胖老头抖了两下,连那双下巴都颤巍巍的晃悠起来。她露出了然的表情:“您是不是被钟勋教训过?”
孟大仙心虚反驳:“怎么可能!本大仙是那种会被毛头小子教训的人吗?!那小子看了我吓得屁滚尿流都跪下叫我爷爷呢!我——”
“爷爷?”
孟大仙手上的猪肉串啪嗒一声掉盘子里了,他刚才吃了二斤麻辣小龙虾,盘子里全是油,衣服立刻脏了,但他此刻没心情去在意那个,而是……缓慢地、僵硬地、如同电影慢镜头一般将脑袋扭过去——
钟勋那张男人味十足而且凶神恶煞的脸出现在他面前,因为执行任务受过伤,钟勋的左额到左眼角有一道疤,看起来真不像警察,反倒像老大。孟大仙瞬间腿都要软了:“钟钟钟钟钟……”
“原来你叫钟钟钟钟钟啊?”
孟大仙要哭了,这倒霉孩子,什么时候了你还开玩笑?没看到老人家快吓尿了吗?!
钟勋朝他们旁边的空位上一座,快两米的身躯高大如铁塔,在他面前,清欢简直可以说是非常娇小纤细了。
“饿了吧?”清欢把自己面前的烤串朝钟勋那推,“先吃,吃完我们再说。”
钟勋确实是饿了。他本来就食量极大,下午为了查案东奔西跑连口水都没喝,更别提是吃饭了。顺手拿起旁边的冰啤灌了几口下去,这炎热的暑气才消散几分。他不是那种会客套的人,清欢邀请的,再加上是真饿了,钟勋埋头开始吃起来,清欢觉得他可能不够,就又要了几十根肉串还有两罐冰啤。
但就是这些全填到肚子里,对钟勋来说也只是半饱而已。期间孟大仙曾经多次试图逃走,都被清欢拽住了,他坐在凳子上简直像是屁股上抹了油,恨不得立马溜之大吉,根本不乐意同钟勋同桌吃饭。这臭小子不知道逮过他多少次,次次在凶杀案现场见面,换谁都会觉得他很奇怪啊!
但他没敢跑,清欢留他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看到钟勋的手摁在腰间的配枪上,大有他敢跑就一枪崩了他的意思。
真是命苦啊,累死累活这么多年,不仅被一小女娃抢生意,还被个土匪威胁恐吓,他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得亏算命的从来不给自己看相,否则他过得肯定更差,没有什么比既定的不能更改的命运更叫人心碎失望的了!
好不容易钟勋吃饱喝足,就拎着他跟清欢出了夜市——一个胖老头一个小姑娘,钟勋真的是用拎的拎出了人群,还严肃地把他们带到附近广场上,此刻正是夜生活开始的时候,广场上三三两两的都是人,但钟勋老大哥一出场,全是被他的王霸之气吓到的小市民,他往哪儿走哪儿干净,最后他一手一个把胖老头跟小姑娘都搁到广场喷泉前的长椅上,抱臂环胸:“说吧。”
“说说说说说……说啥?”孟大仙要吓哭了哦,“我只是个柔弱无力的老人家,求大哥放过。”
柔弱无力……井盖都被你一屁股坐碎了。
钟勋不耐烦地看他一眼,柔弱无力的老人家被吓得尖叫一声,宛如一只小鹌鹑把脑袋藏到清欢身后,“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钟勋:“……”他不吃人的好吗?
其实他刚才吃烤鹌鹑的时候,一口雪白的利齿上下一合,连骨头都给咬成了渣,咬合力极其惊人媲美野兽,柔弱无力的老人家看了当然害怕了。
清欢举手:“我能先说吗?”
她像个小学生似的,因为案子没有头绪导致心情不怎么爽的钟勋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不过他忍住了,严肃地批准道:“可以。”
“王芳不是人杀的。”
钟勋立刻蹙眉:“又想骗我。”
“我骗你做什么??”对这个油盐不进的大块头,清欢好想揉脑袋,笨狗一般。“你们局里没有法医吗?没有鉴证科吗?只要对尸体进行解剖分析,肯定能得出结论的吧?你看过人死了身上没有任何伤口内脏却没了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这是机密消息,除了刑侦队没人晓得。
“我是算命的呀,你说我怎么知道的?”清欢的态度非常诚恳。“不仅如此,我还知道凶手不会停止,他马上就会继续犯案。”
钟勋盯着清欢看了几秒,似乎是在判断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可小姑娘双眼干净澄澈,没有丝毫污浊,就那样盯着他看,似乎对自己说的话很有信心,然而钟勋不信鬼神,“只从尸体的死亡状况看,凶手必定是心理扭曲的变态,这样的人绝不会只作一次案,很明显是连环杀手的象征,这是任何有常识的人都能推理出来的。”
也就是说,他还是不相信清欢的话。
孟大仙嘀咕道:“你看看你看看,现在生意为什么难做,就是因为有太多这样不敬鬼神的人,之前城里还不许鬼节的时候烧纸钱呢……你说这样怎么能不出事吗,孤魂野鬼多了事儿就多了,活人当然死的更多。”
他声音再小,耳力过人的钟勋也听得一清二楚。“孟星陈,你几次三番都出现在案发现场,不觉得太巧了吗?没什么跟我解释的吗?”一开始还不觉得,可屡次三番,不是一个凶手的案子也都遇见他,巧合的让钟勋都要认为这胖老头是凶手了。不过从案发现场凶手留下的脚印大小和深度来看,胖老头并非凶手,也正是这样钟勋才没找他的麻烦。
“我路过啊……单纯的路过群众。”孟大仙躲在清欢身后解释,“谁知道我就那么倒霉呢,每个现场都在我要走的路上啊。我有时候也接上门生意,给人算命不得到处走啊。”
钟勋:“……”真是好解释,他竟然无法反驳。
“本来就是啊!”胖老头不知为啥突然来了底气,“我本来就是单纯路过见,可你倒好,每次看了我跟见了什么似的,都要把我给吃了!我害怕不行啊?我只是一个柔弱无力的老人家啊!”
清欢觉得自己快被胖老头挤出长椅了。她问钟勋:“那你既然不信我,又来找我做什么呢?下午的时候我跟你说过吧,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就在老地方等着你。”
钟勋的脸色不是很好看,这一老一小都滑溜溜的跟泥鳅似的,问什么都不回答,四两拨千斤的就把事儿给绕了过去。“王芳是怎么死的?”
“你信我了?”
“不信。”说完补充一句,“不过不碍着我征求群众意见。”
清欢:“……”
孟大仙又开始碎碎念:“承认这个案子不好破很难吗,来求人总得有个求人的态度吧,现在的警察哦怎么都这样啊,跟某个法医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听到他提什么法医,钟勋的眼睛眯了一下:“您跟孟星枕是什么关系?”
“能有什么关系?那种混蛋我怎么可能认识。”
否认的太快,充满破绽,更让人相信他是认识的了。其实刚查到这个老在凶案现场出现的胖老头时,看到他的名字,钟勋就觉得怪怪的——这老头怎么跟局里法医的名字那么像啊?
他问过法医孟星枕,那厮一脸茫然,如今看来这两人根本就是认识的,这样的话,他们得知死者死状也就不奇怪了。有孟星枕在,他们看过法医报告也很有可能。“你跟他什么关系?”
“算了警察同志我也不瞒你了。”孟大仙一脸沉痛的说,“其实我是孟星枕爷爷,他是我孙子。”
从钟勋说出孟大仙名字的时候清欢的心情就很微妙了,她有个大胆的想法……
钟勋:“……”非常好,这种喜欢伦理哏的性格也很像,“你们名字这么像,很明显是一个辈分的。”
“谁跟那臭小子一个辈分?!我好歹也是他师叔!那臭小子——”他说了什么!
清欢扶额,好容易被套话哦,所以说日子过得这么穷困潦倒,胖老头自己就应该负大部分责任吧?人家就是随口一说,他就把什么都说了。
“原来是这样。”钟勋的表情仍然紧绷着,“孟星枕是从国外留洋回来的法医,局里聘请的专家,为什么会跟你这样的神棍扯上关系?”
孟大仙很想呛回去,不过对方又高又壮还有枪,他不敢。“你管我们呢……”
钟勋还想再问,清欢扯了扯他的衣袖:“你真的不想知道王芳是怎么死的吗?至少,是用科学无法解释的死因?”
听了她的话,钟勋想起孟星枕验尸后似乎欲言又止,也许那时候那个法医就发现了什么不对劲,只是没法从科学角度来分析,再加上自己不信鬼神,所以才什么都没说。
他想了想,又拎起这一老一小:“真的假的,见了法医就知道了。”
第898章 第九十三碗汤(四)
第九十三碗汤(四)
孟星枕是市警察局的高级法医,身高一八七,一身白大褂穿他身上简直跟模特一样,宽肩窄臀身材好,而且长得特别帅。钟勋拎着他们进法医室的时候他刚好脱掉白大褂在洗手,一抬头瞧见是钟勋,顿时皱起眉:“钟队长,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进来之前请敲门。”
钟勋提起两手的一老一小,证明自己并不是不想敲门,而是实在腾不出手。
孟星枕一瞧他两手拎的,左手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右手是个……不提也罢。他装作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胖老头,对钟勋说:“你怎么对人家小姑娘这样,人穿着裙子呢。”
钟勋一愣,他这么大没谈过恋爱,当然也不懂怎么体贴女生,就是他妈都被他气过很多次,抱怨生儿子不如生叉烧,至少叉烧能吃,也不气人。
清欢对孟星枕摆了摆手:“嗨。”
“嗨。”面对漂亮的小姑娘,孟星枕一向非常具有绅士风度。他走过来把钟勋扒拉开,礼貌的问清欢:“想喝点什么吗?”
“可乐。”
“请稍等。”
一会儿不仅给了清欢一杯可乐,还给了她一个小蛋糕。因为解剖时间谁也说不准,有时候出来都很晚了,再去吃饭嫌麻烦,所以法医室的冰箱里是人头与可乐并存,内脏并蛋糕齐飞。孟星枕也知道小姑娘不能吓,刚才开冰箱的时候注意着呢,这个蛋糕跟一袋子血浆搁一起了,不过包装刚才被他撕掉应该不会有味道。
清欢就乖巧地坐在沙发上开始吃蛋糕,然后就看见胖老头费尽力气终于从钟勋手上挣脱,接着就跳到了孟星枕面前指着他鼻子破口大骂:“你这混蛋!这就是你对待长辈的态度吗?信不信我告诉你师父让她抽你去???”
孟星枕哦了一声问:“您确定师父是抽我不是抽您吗?”
孟大仙倒抽了口气。
孟星枕说:“这么久了您还生我气呢?不就是拿了点您的东西……”
“不告而取是为贼!”孟大仙想到都心痛,“而且什么叫拿了‘点’东西?!那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你全给拿走了!”
两人吵得热闹,钟勋被烦的受不了,清欢喝了口可乐,好奇地问:“拿了什么啊?”
“一把松子仁。”
“啊???”钟勋献血以为自己听错了。“拿了什么?”
“一把松子仁。”孟星枕叹了口气,“说起来那都是年少无知的事了,我十七岁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过年,师叔他老人家有个习惯,吃花生瓜子之类的坚果会攒一把然后一口闷,我看着眼馋就给拿了。”谁知道之后被记恨九年,如今他二十六了,师叔仍然一如既往的恨他,每年过年的时候见了都恨不得扒他的皮。
“那你师父为什么要抽他啊?”清欢不明白。
“因为师叔他最不着调啊。”孟星枕说着明白话,“你是不知道这位有多作,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到处跑当个算命的,猫嫌狗厌的,我师父老是给他收拾烂摊子都收拾烦了。这次跑这来估计是又闯祸怕我师父生气。”
孟大仙立刻否认:“一派胡言!我怎么可能会怕一个女人!”
孟星枕道:“我现在就给师父打电话告诉她您在这儿。”
“不要!”这一声惨叫凄厉无比,清欢听了都心疼。“不要告诉她!”
“那师叔您得告诉我,您闯了什么祸吧?前几天师父打电话给我气得要死,叫我一旦得知您的下落立刻告诉她,她要用拖鞋抽死您。”
孟大仙已经开始打寒颤了,要不是钟勋拎了他一把,他双腿一软就要跪下去。
师叔见到其他师兄弟都不是这样的,对他特别凶,也许是因为被师父虐惯了的缘故。
“我、我……”孟大仙快吓哭了,在他看来,小师妹可比凶神恶煞的钟勋更吓人,他宁愿被钟勋盯上三个小时,也不愿意被小师妹批评三分钟。
之所以要跑不就是因为心虚嘛!
“我知道哦。”清欢吃完最后一口小蛋糕,依依不舍的举手。
“你知道?”
清欢冲孟大仙笑了两声,笑的这胖老头浑身打怵。“他调戏人家卖包子的大婶,被大叔看到了,抓着锅铲撵了三里地呢,当然不敢回去啦。”
孟大仙浑身没了力气,彻底蔫了。
孟星枕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我说之前师父为什么跟我抱怨,她之前去买包子,卖包子的夫妻俩见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呢,合着是师父您搞的鬼啊。”然后他看向清欢:“小姑娘是怎么知道的?”
“我算的呀。”清欢露出笑容,“我也是个算命的。”
孟星枕咦了一声:“师叔要收徒弟了?”
“我有师父,不能拜其他人为师。”清欢又喝了一口可乐,“我还想再吃一块蛋糕可以吗?”
“当然。”他买的挺多的。
孟大仙由于被抓住一个把柄,坐下来之后就老老实实的,清欢捧着蛋糕吃起来,她一点也不在意这蛋糕在冰箱里的时候跟谁是邻居,反正她又不吃它邻居。钟勋也看完了这叔侄俩的闹剧,跟着坐下后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师叔师父的,这都什么年代了,你不是B大法医系毕业的吗?怎么你们学校还有师叔这种叫法?”
孟星枕坐在办公桌前呵呵一笑,“钟队是能信任的人,所以明人面前不说暗话。我是个孤儿,是师父领养了我,教我本事,送我去念书,之所以学法医,是因为跟师父教的本事比较相近,也跟我们门派的宗旨比较般配。”
“……什么意思?”钟勋仍然是一头雾水。
“这个我来说!”孟大仙突然开口,吓了众人一跳,“我们呢是个修道门派,以降妖伏魔为己任,天下太平的时候我们都各过各的,但是你得知道,这天下就没个太平的时候,所以我们是平时正常生活,出事了就去解决,但一般不会暴露名号。你也不用问我们什么门派,你只要知道我们门派有一个最大的特点!跟其他门派都是不一样的大特点!非常特殊!一眼就看得出来!”
“哦?”钟勋好奇了,就连孟星枕都不晓得他们门派还有啥特点。“是什么?”
“就是……”孟大仙故意压低声音,“长得都特别好看。”
钟勋:“……”
他看了孟星枕一眼,确实,这位法医刚来的时候就让所有女警惊艳,直到现在都还是警局女性梦中情人排名no. 1。
等视线转到了孟大仙身上,顿时就有些一言难尽了……
孟大仙深深地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你这是什么眼神??我年轻的时候比这兔崽子帅多了好吗?”
看着他老人家的两层肥油双下巴,钟勋正色道:“我带他们来不是要听这些的,你们什么门派我不管,我就想知道王芳到底是怎么死的。”怎么可能会在全身没有伤口的情况下丢失内脏?这也太不合常理了!
“验尸报告上写的很清楚了,心脏没了还怎么活?”孟星枕喝了一口咖啡,“我是有专业道德的,难道还会骗你?”
“但是——”
“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
钟勋皱眉:“我是唯物主义者,鬼神之说不可信。”
“那就行了呗。”孟星枕摊手,“你又不信,我还有什么办法?我就是个法医啊,破案不是我的本职工作。不过我告诉你钟队,你要是不信,这案子你永远都别想破。”
钟勋觉得一夕之间世界就变了,这屋子里现在有四个人,除了他之外竟然三个是神棍。“孟法医,你是高材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怎么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
孟大仙道:“你不信,你凭啥不信?你是阳气旺,体质特殊,一般鬼物不敢近身,你过来让我把你肩头那盏灯吹了试试,吓不死你!”
谁知钟勋还真走过来了:“你吹。”
孟大仙见不得有人这样横,张嘴就要吹,幸好清欢一把拉住他:“你疯啦,你吹了他的阳灯不怕他出事?他体质特殊,可太适合鬼上身了。”
孟大仙不服气:“是他先不相信有鬼的!”
清欢对着钟勋勾勾手指头:“钟队你低头。”
钟勋微微弯下腰,就感觉一根白嫩嫩的手指头在自己两个眼皮子上轻轻划过,然后就看见那漂亮娇嫩的小姑娘说:“你现在进解剖室。”
钟勋不明所以地看了她一眼,还真转身进去了。孟大仙跟孟星枕都贼好奇:“你刚才干了啥?让他进解剖室干啥?”
“王芳的尸体在里面吧?”
孟星枕点头。
于是清欢笑得像朵花儿:“只用嘴巴说是没有用的,既然他不信,让他看一眼不就信了?”
“你帮他开眼了?”孟大仙惊奇地问,“没有牛眼泪没有画符念咒,你怎么做到的?”他已经是师父口中的奇才了,可就算是奇才也得开眼才看得见鬼,这小姑娘真是处处出乎他的意料。
第899章 第九十三碗汤(五)
第九十三碗汤(五)
清欢说:“是的呀。”
“你是怎么……”孟大仙还想问,突然门一开,一向高大魁梧形象端正的钟队竟然踉踉跄跄走了出来,看到他们之后,竟然白眼一翻晕倒了!
面面相觑的三人:“……”
这就很尴尬了,这么个大个子,原来怕这种东西啊?
进去都没有五分钟就跑出来了,看样子是真怕。
孟大仙跟孟星枕两个人把钟勋拖到了沙发上躺着,然后孟大仙就继续开始追问:“你到底师承何派?天底下有头有脸的门派我们都知道的,可没见过你这样的,你师傅到底是谁?”
“说了你们也不认识,我师父姓郎。”
姓郎……没听过有郎姓的高人啊!孟大仙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孟星枕却问:“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我是孟星枕,枕头的枕。”
“我叫清欢。”
清欢……孟星枕顿时也露出复杂的神色来,“很好听。”
清欢笑了笑,伸手在钟勋脑门上弹了一下,人高马大的男人立刻惊醒,脸色煞白眼神放空,看到面前熟悉的三人后问:“我刚才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你真见鬼了。”孟大仙拍拍他的肩,“我知道这一切对你这个无神论者来说冲击很大,但是你要接受现实,不要以为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就不存在,这世界神奇着呢。”
钟勋确实很害怕,他不肯告诉任何人他之所以是个无神论者就是怕鬼,警校的时候同学聚在一起看鬼片,他永远都是那个不屑一顾跑出去训练的人。其实他不是不屑看,是不敢看,因为他真的很怕这种东西!哪怕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最艰险困难的任务,他都不怕都能接受,可一旦提到鬼……钟勋握紧拳头:“我不相信!”
“那我叫她出来啊。”
“别!”钟勋觉得这少女真是闷坏,“我……我暂时还不想看到。”他忘不掉自己刚才进去看到的是什么景象。台上躺着一具白布蒙着的尸体,他揭开看了下确定是王芳,又亲自检查了一遍——身上仍然没有可见伤口,然后他正准备出去说没有什么鬼的时候,妈的就看见角落逐渐出现了一个人的形状!再一看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不是王芳又是谁?
他当时就腿软了,然后强撑着一步一步挪到门口,几秒钟就能走完的距离他至少用了两分钟,王芳的鬼魂兴许不知道他能看见,一直站在角落哀哀的哭。那哭声跟人类可不一样,尾音又长又绕,跟手指甲挠黑板一样,听的人头皮发麻。
“接受现实吧钟队。”孟星枕怜悯地看着他,“这就是世界的真相,你得接受,而且以后更多,你要是害怕那趁早别当警察了。我是没告诉你,之前我验尸的时候,死者的鬼魂基本上都在边上看着,还有的跟你贴在一起……”
“别说了!”钟勋抖的像只藏獒,“我不想听。”
“不想听也得听啊,你是警察,你不抓罪犯啦?王芳的死那么蹊跷,就是因为那不是人干的。”清欢插了一句,“而且你放心,你是警察,警察正气足,不怕鬼神,你体质又跟其他人不一样,千载难逢的纯阳童子身,那些东西靠近你之前就会被灼烧。”
怪不得……一开始王芳的鬼魂靠近门口,等他走近的时候却绕开了。
但孟大仙的重点跟别人不一样。胖老头噗嗤一声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还是个童子身???看着有三十了吧?还是个童子鸡没开过荤?哈哈哈哈哈哈哈!”
钟勋:“……”
他出身警察世家,考进大学后天天训练,毕业后分配到刑侦队,天天案子跑断腿,哪有时间交女朋友?这是他的错吗?他也不想这样的好吧!
“师叔啊~”孟星枕拉长了声调叫了一句,“说别人,您不也是吗?”
孟大仙嚣张的笑容戛然而止。
几秒钟后他开始反击:“说的好像你不是似的!我虽然是童子鸡,但我谈过恋爱我骄傲!你谈过吗???”
孟星枕感觉自己的心脏遭受到了一万点暴击,因为他还真没谈过。
清欢叹了口气:“你们确定要让我这名未成年少女深更半夜在这听你们几个大男人讨论开没开荤的问题吗?”
钟勋率先冷静:“我觉得我们还是讨论一下案情。”
“赞同。”孟星枕附和。
孟大仙还有点意犹未尽,谈恋爱的感觉是多么美好~这些毛头小子怎么能懂~不过他脸上的得色并没有持续很久,而是慢慢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他眼底深沉而复杂的伤痛,这抹伤痛一闪而过,就继续抖着双下巴加入了探讨大会里,快的清欢险些以为是自己眼花。她动了动手指就明白在这个胖老头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从而让她心中生出一丝难过。
也曾年少俊秀,也曾铭心刻骨,也曾两情相悦想要厮守一生,但最终仍旧鸳鸯两散。少女已经结婚生子幸福美满,少年却清除了她一切关于自己的记忆,在她结婚那天嚎啕大哭,之后就……吃成了一个胖子。
然后从少年变成一只胖老头。
每天招摇撞骗,调戏一下卖包子大婶,被性格严谨的小师妹摁着揍,再扛着摊子走哪儿算哪儿,四处流浪。如今与年少时已判若两人,唯独不忘的是师门训诫。
过得……很辛苦啊。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可与此同时,带来的不是荣耀与快乐,而是数不清的伤痛与克制。
三个男人讨论的热火朝天,清欢却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钟勋握紧拳头表示不要废话就是干,为了不让恶鬼继续伤人,就算他很怕这种东西也得鼓足勇气上。不过孟星枕却让他不要在第一时间回去案发现场,原因无他,钟勋是稀有的纯阳之体,还是个童子鸡,他到哪儿哪儿干净,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驱邪神器。他去过的地方,三天内不会有鬼物靠近,干净的一比。而且之前就算再阴再邪,他一去,纯正的阳气就把现场给清空了,这也是孟大仙在案发现场来回晃也没法找到线索的原因。
清欢幽幽叹了口气:“我给你们指条明路,王芳是第一个受害者,遇害时间是六天前,根据这个鬼物的需求,它七天吃一颗心脏来修炼,明天晚上它就会再次害人。要找它也不难,进去问王芳就成了,钟队就别进去了,王芳看到你得吓死。”
钟勋在心里想,能不进去真是太好惹。
“王芳能知道吗?”孟大仙问。
“她当然知道,因为那是她网恋对象啊!”
“哈???”
清欢撑着下巴,“你们当然查不出来,因为痕迹都被鬼物抹去了。王芳高中辍学在咖啡店打工,一直都做梦能遇到个白马王子,鬼物没有形体,只能在网络上骗人,它可不是随意挑的受害者。王芳的生辰八字跟这鬼死之前一模一样,它的力量不足以支撑它离开所在的地方,所以要想方设法把人骗去,这也是为什么王芳会死在从来没去过的水库旁边的原因。”王芳这姑娘也不想想,谁跟网恋对象见面是在附近没什么人的水库?
“也就是说下一个死者也会出现在水库。”只要不提鬼,钟队的智商就在线。
“对,所以你们明天去水库埋伏就行了,这家伙拉了几个替死鬼,又吃了一颗生辰八字相同的人心,区域扩大了,你们得小心点。”
孟大仙几乎是用崇拜的眼光看着她了:“这都是算出来的吗?”
“是啊。”
“您还收徒弟吗?”
清欢笑起来:“不收。”真要收了这辈分可乱套了。
孟大仙也就是随意问问,清欢就是收他也不会拜,他这一生就一个师父,他们一派向来如此,一个徒弟一个师父,师父不会另收弟子,弟子也不会再拜师父,拜师礼行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儿。
“不过你放心,虽然咱们做不成师徒,但还是朋友,你有什么地方不懂的可以来问我。”清欢大方地说,“这是朋友之间的学术探讨,无关传承。”
孟大仙眼睛一亮:“若是如此就太好了!我师父去的早,很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教我,我自个学的囫囵吞枣的,要是小姑娘你能提点我一下,那可再好不过了!我请你撸串儿!”
清欢笑:“好啊,那我一定得把之前请你的吃回来。”
孟星枕问:“师叔带我吗?”
孟大仙手一挥:“边儿凉快去。”
钟勋说:“带我吧?”
“呵呵。”他一柔弱无力的老人家,每天生意就那么几笔,赚个十块二十块的,能有多少钱?这俩大男人要不要脸?
清欢看着他们斗嘴,面上笑容很是快活。
就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她无聊地躺在屋顶,有个少女给她炒了葵花子跟花生,一个少年在站桩练功,还有一个在翻晒草药,两个打打闹闹……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很久很久以前。
第900章 第九十三碗汤(六)
第九十三碗汤(六)
清欢在法医室的沙发上睡着了。她睡着的时候安静的像是个洋娃娃,任谁都不会舍得惊扰她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