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长安的感动没法用语言形容,直截了当以行动表达,他开心的方式就是压倒她为所欲为,只是这次的疼爱更加小心翼翼,万事以她为主,一点也不敢弄疼她。而平时他明显更喜欢粗暴简单一点,今天却让清欢翻身做主人了。
他喜欢她,一如她喜欢他。这是他的福气,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缘分。
一场淋漓尽致的欢爱,让彼此的心靠得更近了些,清欢迷迷糊糊中还不忘记问魏长安:“那……幕后指使……怎么办?”抓住了媚姬,怎么去顺藤摸瓜呢?
“放心吧,我会查出来的。”他有的是手段撬开媚姬的嘴,那女人狡诈成性,定然还有很重要的信息没有说。单凭一千两黄金就来行骗,未免也太草率了。媚姬那么惜命,没有十成十的把握,她怎么会相信三王爷的鬼话连篇?她又不是三王爷的麾下,只是个拿钱办事的江湖人而已。
清欢嗯了一声,对他的办事效率非常放心,魏长安拥着她沉沉睡去,梦中仍旧相依为命,以彼此为伴。
隔日是个好天气,阳光明媚晴空万里,这天气能活活把人热死,偏偏指挥使府因为鬼多显得格外凉快,因此清欢更舍不得把所有的鬼全驱除了,那样的话明年夏天可怎么过,虽然有冰块,但怎么能比得上这天然的低温呢?
驱鬼的方法很简单,魏长安的血加上被高僧开过光的佛珠,先将佛珠碾碎成粉末,然后滴入血中,轻轻一滴就能让厉鬼魂飞烟灭。这法子有些狠毒,但它们生前害死那么多人,只是死了根本无法赎罪。
清欢能看见鬼,魏长安跟在她身后,听着她自在的与鬼们交流,愿意留下来的就要侍奉他们,不愿意留下来的也可以离开,但如果不想留下来也不肯离开,那就不能怪他们不客气了。
好在大部分的鬼都比较识趣,少数几个不服气的在看到领头想报仇的瞬间魂飞魄散后吓得也不敢再多说话,最后只剩下佛珠里的老尼姑。
魏长安在的时候老尼姑不会出现,她的戾气与怨恨越重,骨子里对魏长安的畏惧就越深。所以在清欢的再三要求下,他离开了她身边,但其实仍然藏在附近,只不过清欢不知道罢了。
短刀一被拿走,老尼姑就出现了,只是这一次她撕掉了伪善的面具,对着清欢的模样看起来像是要吃掉她:“为师让你报仇!你听到没有?!你爱上那个男人了?!”
清欢一点都不害怕,她看着老尼姑,觉得有点可笑,“对啊。”
“你怎能如此辜负师父——”
“反正本来你养我,也是为了利用我。”清欢自己想明白的,再加上魏长安告诉她的,这些信息足够她拼凑出老尼姑收养她的原因了。“想让我入宫去做官家的女人,知道官家喜欢天真懵懂的少女,便限制我的思想,控制我的行为,希望我的一切都按照你的步骤走……怎么,难道我说错了么?”
老尼姑被杀死的时候,只要她在场,她就一定会听从师父的话,即使心如刀绞,也会将长安杀死,然后自杀。那就是老尼姑希望培养成的她,言听计从,绝不反抗。
只可惜她变了,那天没有出现不说,反而逐渐变得聪明起来,别人对自己有什么企图,一眼看不出来,琢磨一会儿也就清晰了。老尼姑这点心思在她面前实在是不够看。
“是不是魏长安那小子跟你说了什么?!那个杂种!”老尼姑恨死了魏长安,不仅葬送了自己的性命,还坏了王爷的大事!她恨魏长安,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恶鬼一旦被仇恨控制,就会变得面目全非,形容可怖。她眼下不仅恨魏长安,连清欢也一起恨上了。既然杀不了魏长安,那么杀了清欢也行!反正这丫头是她养大的,不然早就死了!
清欢本来还打算再说两句,结果被老尼姑这一句谩骂惹怒了,她喜欢魏长安,不容许他人说他一句不好,顿时小脸一冷,在老尼姑朝自己扑过来的时候左手往前一点,老尼姑发出惨叫声,浑身如同被烈焰焚烧,很快便消失殆尽。
这时候清欢才看了看自己手掌心早就藏好的血迹,撇了撇嘴:“真吵。”
然后她扭头就扑向了情郎怀抱:“长安!”
魏长安抱住她亲,仍旧有些后怕,方才那一刻他真怕她反应慢,自己往这边扑来的时候却已经来不及了。他低头夸赞清欢:“娇娇真厉害。”一个被刻意养的无知懵懂的小姑娘,在面对吃人厉鬼时却能如此冷静,魏长安是真心觉得自己得了至宝。“等到抓住三王爷余党,咱们便成亲。”
闻言,清欢仰起头,笑眯眯的回答:“好的呀。”
欢喜无限。


第637章 第七十一碗汤(一)
第七十一碗汤(一)
【她本应受尽凌辱,死于狱中,而他们结成眷属,幸福一生。】
“哟!好漂亮的妞!”
“妞到哥哥这里来!叫哥哥好好疼疼你啊!”
比起这样不绝于耳的口哨声与调笑声,更不堪入目的是某些男性犯人为了彰显自己的男子气概,已经脱了裤子,露出某种东西,甚至做出某种摩擦摩擦的动作。
女狱警露出嫌恶的表情,将清欢一把推入牢房,冷冰冰地说:“给我放老实点儿,如果让我知道你在打什么坏主意,别怪我不客气!”
清欢被这狠狠一把推倒在地上,胳膊被擦破,沁出血丝。她狼狈的趴在地上,对门的男性犯人仍旧在对她吹口哨,说些不三不四的下流话调戏着她。
但她整个人都是呆滞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想起来了,她……是为了给妹妹顶罪才进来的。
那个,光芒万丈的,受尽宠爱,甚至连他都心疼的女人,开车撞了人后驾车逃逸,而自己竟然被所谓的“家人”说动了,为了回报他们的养育之恩,便答应为妹妹顶罪。
清欢从地上爬起来,也没有到床上坐下,就那么呆呆的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闻着监狱里发霉阴暗的气息,双手抓住自己的头发不住地揪扯。她的脑子似乎在这一刻前都是无比混沌的,她都在想些什么?!给妹妹顶罪?!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是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么?很明显,答案是否定的。她被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等到十年后,她已经三十多岁了,那个人真的会如他所说的,等她出去么?
不会的,她早就应该明白,那个人的眼睛,虽然是看着她,但真正的目光却凝结在妹妹身上。她不过是个廉价的,不受重视的棋子,一个被收养的孤儿,一个不被爱却又渴求爱,为了爱可以不顾一切的蠢货。
清欢的大脑逐渐变得清醒起来,似乎这一次的事件让她走出了以前那种愚蠢的为他人献身的圣母心态。此刻她开始考虑自己日后要怎么办,就连她自己都觉得奇怪,明明是这样艰难的处境,明明是这样可笑的局面,可她竟然能如此冷静,冷静的……就好像是另外一个人。
可她知道她还是自己,是内心深处看穿一切,那个不肯自欺欺人的自己。
A国的监狱分为三个区域,男囚区、女囚区,以及男女混合区。只有被放弃,最无药可救,最卑微的罪犯才会被放至到混合区。在这里没有道德与法律,除了狱警偶尔假模假样的约束外,是个以拳头论天下的地方。这里是A国最声名狼藉、最肮脏残酷的地方,女囚在这里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沦为众多男囚的泄欲工具,即使玩死了也不会有人说一句不是,因为到了混合区的女人,是被所有人放弃的。
但清欢有父母,有妹妹,还有一个很温柔的青梅竹马。只不过,父母是养父母,因为不能生育到孤儿院领养了她回来,一开始那几年,对她确实很疼爱,可造化弄人,有了清欢后没几年,他们竟然有了孩子!这个孩子让他们欣喜若狂,于是清欢就成了多余的那个,为了不让亲生女儿难过,他们忽视了清欢。
妹妹不喜欢她,清欢知道,可她不在乎,因为她有喜欢的人,只要远远地看着那个人,就很开心,她相信只要自己安安静静的等待下去,父母一定会看到自己,妹妹会和自己言归于好,那个人会正视自己的心意。
后来,父母终于看到她了,但却是为了要求她替妹妹顶罪。那个人也终于正视了自己的心意,甚至还许下了等她出来的诺言,但她知道,这仍然是为了妹妹。
这个世上,唯独她,是不被爱的。
为什么,只有她,得不到一点点的爱?
这种痛苦在她心内纠结,他们早就想摆脱她了吧,否则以家里的条件,绝不会让她沦落到混合区,甚至有能力让她减刑。
但是。
清欢几乎能想像出来,没有了自己之后,他们会多么开心。这么一个眼中钉肉中刺终于消失了,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高兴的吗?他们会去他们常去的餐厅吃一顿非常美味的大餐,他们会如释重负,他们会从此开始没有她的新生活。
而她会在这里腐烂成泥。
即使是平民,清欢也听说过混合区的事情,这里是三不管的地带,犯人们各自为营,他们都是犯了终身监禁的罪行,永远都出不去,于是争夺地盘就成了家常便饭。甚至狱警们都对他们忌惮三分,上头不会管他们在这里闹出什么事来,只要他们逃不出去,就是每天都死人,也不会有人在乎。而她既然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不是有心人故意为之,又怎么会被送到这里来?
牢房里还有其他三个女人,清欢的床在靠墙的一个上铺。墙面上白灰斑驳,散发着浓浓的霉味与腐败的气息,仔细看的话角落里还有两只死老鼠,床板潮湿腐朽,分到的铺盖破旧难闻。
胖女人抬头瞟了清欢一眼,看她如同小白兔一般清丽柔弱的模样,内心嗤笑,故意起身撞了清欢一下,于是刚刚站起身的清欢就又摔到了地上,刚刚擦破的地方再一次受到摩擦,鲜血流的更多。
可是她看向那女人的时候,其他两个女人也和胖女人站在了一起,大有她敢反抗或是露出什么不服的表情就上来一起教训她的意思。
清欢低下头,绕过胖女人把铺盖丢到了上铺,三个女人对她的表现非常满意,也就没有再为难她。
监狱是阶级非常森严的地方,这里绝不容许处于下风的人对于上头的人流露出一丝不敬,除非你有绝对的实力。但现在的清欢,柔弱的连只老鼠都抓不住,谈何反抗?
她想活下去,就必然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可是在短时间内变成女超人,很明显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她就必须寻找别的方法——去依附一个男人,利用女人的天赋?
这倒是可以,清欢长得非常美丽,看起来弱不禁风,清雅脱俗,在这监狱里更是非常显眼的存在。就好像一片污浊中的一抹纯白,让人非常有将她玷污的欲望。看起来这样干净的人,把她拉下神坛,让肮脏的泥巴沾满她全身,看到她哭喊求饶,是所有变态犯人们的心声。
不仅仅是男囚,就连同一囚室的女囚都对清欢抱着深深的恶意。
半夜的时候,浅眠的清欢被一阵轻微的开门声惊醒。她睁开眼睛,漆黑的眸子里没有恐惧,满是冷静与狠戾。先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她睡了?”
“睡了。”说话的是下午欺负清欢的胖女人,此刻她的声音里满是讨好,“要不要我把她弄醒?”
男人嘿嘿一笑道:“那有什么意思,老子要玩她,还用把她叫起来?让兄弟们都看看,老子是怎么把这妞儿干醒的!”
很快他就翻上了上铺,看到熟睡的清欢,眼中露出浓浓的,令人作呕的欲望。他伸手抓住清欢的囚衣,还没来得及使劲,突然浑身一僵。
“怎么了?”清欢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声音也可以是这样轻柔的狠毒。“不是要把我干醒么?”
她手里握的是一根牙刷,这是监狱里统一发放的洗漱用品,她趁三个女囚不注意的时候用铁质上下铺的残坏的地方将其磨的非常尖锐,为的就是自保。“忘记告诉你,我是个医生。你猜,我能不能让你在十秒钟内失血过多死亡?”
她说的是认真的,因为牙刷尖锐的头已经没入了男人的颈项,男人甚至感受到了鲜血流出来的速度。他颤抖着声音求饶,在死亡面前,先前那种嚣张已经完全不见了。别说是色心,他现在后悔死了要第一个来上这妞儿,谁知道这妞儿看起来柔弱,结果却这么狠。
想想也是,能被送到混合区来的,难道还是什么简单女人么?
“别、别……我不敢了、我不敢了……”
清欢没有降低警惕,她不用想也知道这些死囚身上肯定有防身的武器,她这根牙刷靠近时能威胁到男人,可如果是日常别人来调戏,她根本无法反抗。
男人感觉到脖子边的牙刷稍稍松开了些,但很快有一只小手伸入他衣襟内,轻轻松松就摸走了他好不容易搞来的匕首。
监狱是人才辈出的地方,他们可以用最简易的设备做出纯度最高的毒品,也能在狱警的眼皮子底下搞到各种武器,他这把匕首就是别人弄来的,妈的,这女人还掏走了他仅有的半包烟……
在监狱里,烟是比钱重要千百倍的东西。
清欢得到了匕首跟烟,附在男人耳边说话,因为声音很轻,所以只有男人听得到:“不想让其他人知道你在我这里吃了大亏吧?”
男人是揍了许多想来上清欢的男囚赢了才得到的机会,当然不能丢面子,这里,没了面子,就什么都没了。


第638章 第七十一碗汤(二)
第七十二碗汤(二)
男人如清欢预料的点头后,她的嘴角才勾起一抹淡淡的、几乎算不上笑的笑容。“那很好,你在这里日子过得并不好吧。”
他脸上的青紫估计就没有消去过,即使靠着拳头能够变得强悍,可仍然架不住无数的人前仆后继上来挑战,不过是个小喽啰,算得上什么。“刚才跟你说过,我是个医生。我想在这里活下去,我对于人体非常了解,你庇护我,我帮助你。”
男人的脸上露出古怪的神情:“帮我?帮我什么?”
“你想我帮你什么?”清欢的眼睛似乎会说话,里面满是蛊惑人心的力量。“你不是有很多事情想做么?”她的手滑到男人腰上,“这里的骨头磨损这么严重,保持这样的强悍应该很艰难吧,难道不需要我帮你么?”
男人的表情有一瞬间的难堪,他盯着清欢,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这笔买卖到底划不划算,而后做了决定:“可以。”
不过他又道:“就算你能让我庇护你又有什么用?早晚有一天,我也会被踩到尘埃里去,到那个时候,你仍然要沦为——”
话没说完被清欢打断,她的声音轻柔又坚定,莫名的让人认为只要是她说的就一定能成功。“我不需要太久,我会很快强大起来,我只是需要一点时间,仅此而已。”
她要活下去,不仅要活,还要活的很好,那种出卖身体依附男人的事情她做不来,她要站的高高的,然后回去,讨回自己应得的东西。这一刻,她眼角下鲜红的泪痣显得格外妖艳,里头似乎蕴藏了什么神奇的东西,那鲜红是在大晚上没有电灯的监狱里都清晰可见的。男人盯着那颗泪痣,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像是要被吸进去。他甩了甩头,清醒过来,清欢慢慢地将牙刷从他颈边拿开,他捂住伤口跳了下去。
男人上去好一会儿了,只听到上面有窃窃私语却不闻办事声,下面三个女人都觉得很奇怪,男人跳下来后瞪了她们一眼:“今天晚上的事,谁都不许说。”
不许说?不许说什么?三个女人面面相觑。
其实现在男人想要反悔的话,清欢一定不能反抗,但是他想起清欢眼中的决绝与狠毒,这样的女人就是再美他也不想碰了,就像是毒蛇,即便外表再艳丽,稍稍靠近便会死在她手上。更何况,自己的情况的确如她所说十分棘手,为了以后不至于成为人人践踏的烂泥,他倒不如先试试看,如果她并不能像她自己说的那样产生价值,他再弄死她也无所谓。
混合区,死个女人简直不能更稀松平常。
“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许碰她。”
听了这句话,胖女人目瞪口呆,她们本来是想看这么个小美人被折磨的遍体鳞伤的样子的,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难道男人突然知道怜香惜玉怎么写了?以前可从来不曾发生过这种事!
她们怎么想男人并不在意,推开牢门就离开了,清欢从上铺坐起来,此刻的她完全不复下午刚进监狱时那柔弱可怜的样子,眼眸中反倒带着几丝恶意,“以后的日子,就请多多指教了。”
她长得那样清丽,干净的如同夜晚皎洁的明月,但她脸上的笑容又令人不寒而栗,似乎……并不像是看起来那样,善良温柔到骨子里,连一点点脾气都没有。
不招惹到她,她便柔和可亲近,善解人意令人安心,可一旦触及了她的底线与原则,那她也绝不留情。
虽然身在监狱,但日子仍然要过,如果到时候出去的是个苍老疲惫满身伤痕的女人,清欢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种恒心,只知道面前的困难并没有将她打倒,甚至让她的斗志熊熊燃起,乃至于她都没有时间去自怨自艾,而是立刻投身到生存的问题中去。
她会活下去,并且会活得很好,这不仅仅是为了讨个公道,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她不容许自己沦落到那般不堪的境地,也因此在这之前,她必须要想方设法的变得强大起来。
任何的依靠都是暂时的,只有自己坚不可摧,才能真正的自保,也才能去更好的保护别人。
虽然,她现在没有想要保护的人。
胖女人等人看清欢的眼神立刻就不一样了,在混合区这边,女人除了可以泄欲以外,对男人来说就是彰显自己雄性力量的工具,即使如胖女人这般也避免不了。
虚伪的强大最热衷于欺辱弱小,真正的强者根本不屑为之。
清欢从上铺跳下来,说来也奇怪,不知道她心底的那种自信是哪里来的,上铺离地面少说有两米,她说跳就跳,一点也不担心会受伤。
事实证明她也的确没有受伤,于是她双手环胸问那个胖女人:“我觉得下铺更适合我,你说呢?”
胖女人能说什么?她当然能揍清欢一顿,可刚才那个男人却是她不敢招惹的,因此她也只能用眼神瞪清欢一眼,然后默默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要去另外一个女人的下铺。结果清欢却阻止了她,懒洋洋地道:“我觉得你更适合睡上铺,她的上铺。”
别人伤她一分,她不说十分回报,至少也是要讨点公道的,这亏总不能白吃不是,胳膊上擦出的伤口道现在还隐隐作痛呢。
胖女人敢怒不敢言,咬牙切齿地去爬上铺,可惜这梯子年久失修,体重轻的人去爬还好,若是稍微胖一点……那可真是受罪了。不过她走了大运,爬上去的期间都没出什么事,可惜她刚松了口气要躺下,结果就悲剧了,床板咔嚓咔嚓全断了,往下刚好掉到另外一个女人的身上,把那个身形相比较而言瘦弱些的女人差点压吐血。
清欢轻笑,心情总算好了许多,她早看到那边的上铺有问题,绝对撑不住胖女人的体重。这一摔把胖女人摔了个七荤八素,她晕晕乎乎的站起来,目露凶光就要清欢算账,清欢眉头一挑,把玩起刚才从男人那里拿来的匕首,一边玩一边笑吟吟地看着胖女人,大有她敢过来,她就能一刀捅死她的意思。
刚进监狱的人心都比较软,或者说比较懦弱,胖女人敢这样肆无忌惮的欺负清欢,就是看她柔柔弱弱一副喘气都艰难的样儿,可一旦清欢硬气起来,她便怂了。
最后她只能将就着跟另外那个女人在地上窝了一晚,因为下铺因为她刚刚的坠落也断了。
监狱里的夜晚并不好过,漆黑一片,只有床板与墙壁所散发出难闻的霉味,被褥不知多少年没有晒过,污垢满布,如果说这里不是地狱,那哪里才是?
可是清欢却睡熟了。
在梦里,她看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自己。一个穿着古装,青丝及腰,清丽绝俗的自己。如果说哪里不一样让她认为不对劲的话,那就是对方的表情与眼神,和活了二十多年性格懦弱呢温吞的自己完全不一样。那种强大与淡然,是她迫切想要学习与得到的,她一直不知道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从来都没有为自己活过,可是现在她知道了。
如果不能够变成那样的人,她一定会后悔自己活了一辈子。人生苦短,为何不能发挥自己最大的力量,创造最大的价值?她明明什么事也没有做,她明明没有犯任何错,为何她要这样委屈自己?
既然他们不爱她,那么她便不要了,反正那样的爱是廉价的,即便得到了也觉得无比肮脏。
清欢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已经有了光线,狱警正在吆喝着让她们出去吃早餐。
偌大的餐厅内人声鼎沸,早餐是非常简陋的白粥咸菜还有馒头,馒头小小的皱巴巴的,女囚一个男囚两个,多了就没了。
她端着餐盘在昨天那个男人面前坐下,男人正在咬馒头,看到她在面前坐下,可能没想到她能认出自己,抬头看向她,清欢没说话,把餐盘往他面前推了推。
两个馒头,以男人的食量根本吃不饱,所以他也没有客气,清欢只喝了白粥,她并不是嫌弃食物,事实是在饥饿的时候有饭吃,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事情了,这些饭虽然不新鲜,但至少能果腹。她轻声说道:“看样子你在这里过得也并不怎么好。”
男人大概有四十岁左右,早已过了年轻力壮的年纪,壮年时能用拳头占有一席之地,可现在,他逐渐老去,心思活络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至少他身上的伤就没有好过,最重要的是,即使是在早餐的时候,清欢也察觉到有许多不怀好意的目光定格在他们两个身上。
所以她又说道:“你大可放心,我这么柔弱,不会把你的秘密说出去的,我还想活着呢。”又不是不怕死。
男人却不信,就她,柔弱?看起来倒是,可骨子里的狠毒却不输给任何人。


第639章 第七十一碗汤(三)
第七十二碗汤(三)
相比较起男人的狼吞虎咽,清欢把一碗白粥喝成了红酒。混合区属于三不管区域,不管是哪一方面条件都十分简陋,谁叫到了这里的人全部都是被放弃的呢。A国的民众大多富有,唯独混合区监狱这里,充斥的是世界上所有的罪恶与污秽。这里不曾有光明出现过,慢慢地,留在这里的人也就学会了不再去期待。
既然到了这里,那便要放弃一切希望,从此置身于污泥之中,放下一切,忘记一切,不要有希望,才能满足于绝望。
可清欢即使穿着橙色的囚服,坐在阴暗潮湿的大厅,也仍然和其他人不一样。
她安静地喝完了一碗粥,嘴角微微扬起,对男人道:“你在这里待了多久?”
男人咬了口馒头,瞄她一眼,瓮声瓮气地说:“十九岁进来的,二十年了。”
清欢了然,又问他:“你不想出去么?”
“出去?”男人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他越笑越大声,甚至吸引了大厅内其他人的注意力。“出去?进来了这里,你竟然还想着出去?”
他又重复了一遍:“出去?!”
多么好笑,又多么令人绝望的词语啊,出去,进了混合区的人,哪个不想着出去?可最终有几个人真的出去了?他在这里整整二十年了,从少年变成了青年,又从青年到了中年,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到了现在的彻底绝望。他知道,自己永远都出不去了,他现在的心愿就是能活到老死,如果不能再多活几十年,那么就算死,也不要死的太残酷。
清欢一直观察着他的表情,别人诧异也好冷漠也罢,她都盯着男人,再没看向过其他人:“不想活着吗?”
她抬头往餐厅巨大的窗户看过去,这里的窗户看似很大,其实什么都看不着,除了每天固定的放风时间,他们的人生一直都是黑暗而凄清的。“不想晒晒太阳么?不想要自由么?”
“你疯了!”男人猛地把手里没吃完的馒头砸进餐盘里。“要是被狱警听到,你就等着被抓去电击吧!”
在混合区,你可以打架斗殴,可以杀人强奸,你可以在这里做任何事,可是只有一件事不可以,那就是出去。
连想都不被允许。
狱警们打消犯人逃走年头的方式也很简单,不是殴打就是电击,他们有无数折磨人的手段。在这里,不仅仅是犯人可以肆无忌惮,狱警也是。对他们来说,混合区的犯人连猪狗都不如,可以任意打骂。在这里的犯人是没有人权的,不管你是真的恶贯满盈,还是被人陷害,只要走进混合区的大门,就永远都别想出去。
清欢望着男人,突然笑了,她往前倾身,声音蛊惑十足,轻柔婉转:“承认吧,你还是想出去的。”
男人的眼角轻轻抽搐,那是极力克制情绪的结果,看得出来他的确非常想要离开——谁不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死在这里的话,也许连灵魂都无法解脱。
清欢一眼就将他看穿,对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觉得监狱里的生活也并不全是危险的,至少在这里,她的脑子比在家里的时候好使多了。
她一个人暂时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因此需要男人的帮助。表面上虽然说是她协助他,事实上却是她要男人完全依附于自己。所以她凭借自己对男人心理的剖析,毫不客气的许下承诺:“五年内,我会离开这里,你想要和我一起么?”
闻言,男人猛地抬头:“你说什么?”
周围人声鼎沸,任谁也看不出这个笑靥如花的女人都说了些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从来没有人敢说离开,男人看了清欢两秒,嘲讽的笑了:“二十年前,我刚进来的时候,和你的想法是一样的。”
后面的话他没说,但清欢明白他想说什么。他有本事,有实力,最后尚且被困在里头二十年,更何况清欢这样的弱女子呢?但清欢没有被他的话吓到,而是笑意盈盈:“你会相信我的,但是在这之前……我需要一点帮助。”
她不能总是依仗这个男人来保护自己,她没有能够与男人对抗的力气,但是她有其他人无法相比的能力——那就是她对人类身体的熟悉程度,只要提高自己的反应能力与敏捷度,她也可以在这男人的天地里撑起一片天。甚至因为自己的专业,她可以成为这里最特殊的存在。
她要掌控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命运,别人的也不能放过。清欢不相信独善其身就能安全,她需要变得强大到无法反抗,才能真正的自由。
男人四十岁了,上了年纪,自然身手不如当年,他出身自一个赌鬼家庭,父母都好赌,从幼年的时候他就见惯了这一切。稍微长大一点后,更是在这样乌烟瘴气的环境中生活了十几年,直到十九岁的时候因为失手杀了人被送进监狱。
进了监狱自然不能和外面一样生活。为了吃饱饭,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变得凶狠残酷,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他能在混合区屹立不倒的原因。只不过到了这个年纪,年轻时受过的伤开始显现出来,如今他很明显感到了力不从心,即使外表还保持着强悍,但内里的模样,没有人比他自己更清楚了。
看起来是他去庇护清欢,其实他的私心很重,监狱里没有医生,如果让其他人知道他的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那么绝对会很危险,因此,他需要清欢。
说白了,两人是各取所需。男人在监狱里横行二十年,清欢需要从他身上学习如何快狠准的击中一个人的致命部位,如果不能从力量上超越男人,那么她就寻求别的方法,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得有自己的价值。
这个时候清欢就无比庆幸之前上大学的时候,自己参加过女子防身术的训练,虽然不精通,但她有足够的智慧与努力去学习。
男人名字叫方良才,他在监狱里的这些年,早已是外强中干,清欢从他身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理所当然应该回馈他。只不过监狱条件有限,她只能暂时缓解方良才的疼痛,除非离开这里,否则方良才永远无法痊愈。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有方良才的庇佑,终于没有人敢再欺负清欢,但纸包不住火,即使他人看不出方良才的身体状况,可在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与斗殴中,方良才终于被打败了。
他狼狈地趴在地上,剧烈的喘息,其实外表上的伤并不明显,但问题在于他的身体内部已经开始腐朽,完全无法支撑他再爬起来了。
刚才那个男人击中了他腰间的旧伤,那里对他而言可以说是致命的,清欢站在一边,这个攻击方良才的男人是刚进到混合区的,年轻力壮,二十岁的方良才也许不怕他,但四十岁的方良才确实已经力不从心了。她甚至已经感受到某些人停驻在自己身上淫邪的目光了,可以想见,一旦方良才被彻底打倒,那么迎接她的,必然不会是什么好事。
“站起来啊,你这个孬种,站起来啊!”
“站起来!站起来!”
四周的口哨声嘘声不绝于耳,方良才趴在地上,他当然不想认输,但问题在于此刻他疼的根本爬不起来,甚至有一种马上就要疼死的感觉。他的面孔变得非常苍白,外表没有明显损伤,可实际上却伤得不轻。
“怎么了,没力气了吗?认输了吗?”挑战方良才的男人一脚踩在他背上哈哈大笑,周围的犯人们也跟着笑起来,所有人的笑声中都充满了恶意,没有丝毫人性与温情。
在地狱呆久了,正常人也会逐渐改变。
清欢垂下眼睛想了想,此刻她当然可以不去帮方良才,这样就能得到片刻安宁,也不会惹事,可事后呢?方良才今天逃不过一劫,事后她也讨不了什么好。如今她在狱中也待了快三年了,这三年的时间里是方良才庇佑着她,如果她视若无睹,那么和那些害了她的人又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个男人高大强壮,真要打起来她还不一定能赢。
反正也没人说过不能偷袭,于是趁着那男人洋洋自得的时候,她用力推倒站在自己面前的一个男人,踩着对方的身体借力往上跳,恰好跳到那男人的背上,然后拿住对方的脖子,以双腿将其剪倒,而后迅速掏出匕首抵在对方脖子上,对地上的方良才笑道:“你还不起来?”
她不能去扶他,那样只会让更多人了解方良才的外强中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