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良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从地方爬了起来,清欢看得分明,他的手指都在颤抖。
她拿着匕首在男人脸上拍了拍,啧啧有声:“想当老大,警觉度这么低可不行。”


第640章 第七十一碗汤(四)
第七十一碗汤(四)
被清欢制住的男人压根没想到自己打赢了监狱一霸方良才,却输给了一个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女人。这道上的人以后该怎么笑话自己?他;傻眼的甚至忘记了反抗,直到方良才走过来,接过匕首,当着所有人的面剁掉了一根他的小手指头。
男人发出惨叫声,声音凄厉可怕,清欢却面无表情,周围的犯人们也都冷漠以对。什么同情怜悯,在这里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成功登顶的人会有无数人过来跪舔膜拜,可一旦失败,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踩到尘埃里去,再也抬不起头来。
清欢站在一边,等方良才起身的时候顺势挽住他的胳膊,看起来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缠绕主人的模样,其实只有方良才才知道她是想让自己不要摔的太难看。
只可惜他们没来得及走远,这边闹出的动静太大,竟然把狱警给招了过来。
以前打架斗殴的事情也不少见,狱警从来不管的,今天怎么这么积极?清欢隐隐觉得不对,但她面上没有表现出分毫,只是往方良才手心里迅速塞了两颗止痛药。
监狱里除了烟以外,就属药品最珍贵,清欢费了一番功夫才拿到这点止痛药,这更坚定了她要快速出去的决心,韬光养晦隐藏了这么久,她觉得也是时候展现自己的价值了。
方良才将药丸吞下,没有被其他人看见,清欢轻声问他:“还能撑住么?”见方良才点头才放下心来。说真的,要说她对方良才有什么感情也说不上,但真要说完全没有感情也不可能,虽然这个人脑子不怎么灵光,但这三年确实是保护了她,让她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这也不是白来的,以方良才的身体状况还能在混合区撑上三年,其中大部分都是清欢的功劳。
狱警们拿着警棍过来了,将闹事的人一一点名站好,以前闹的太大的时候也会这样,但这次不过是剁了一个男囚的手指头,算得上什么?这些狱警折磨人的手段可比这狠毒多了,也不见他们尊重过所谓的人权。
更稀奇的是,这次清欢也被算在了闹事名单内。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狱警用警棍指着清欢的鼻子:“你,跟我过来。”
混合区的女囚为了生存,要讨好的并不仅仅是男囚们,还有这些掌握她们生杀大权的狱警。只不过方良才在狱中吃得开,狱警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他面子,清欢这三年可没被任何人碰过一根汗毛,也因此,即使她刻意隐藏自己的美丽,但光华之气仍然显露的十分明显。
在这一片污浊之中,她就是唯一的光明与温暖。方良才一听说狱警要带清欢走,立刻上前一步,结果却被清欢用眼神制止了,不知道即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倒不如去看看,谁知道会不会是转机呢?在监狱里生存,怕的不是即将发生什么,而是不发生什么,因为那就代表了要在这里待到死亡。更何况现在的她和三年前可谓是判若两人,即使是巅峰时期的方良才也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而不管是谁,在看到清欢的第一眼都会认为她柔弱的一阵风都能吹倒,这实在是一个好印象,也让她的胜率变得更高。
两个狱警将清欢夹在中间往前带,方良才等人则被留在原地,当清欢被带走后,剩下的狱警也都离开了,这就说明他们出现在这斗殴现场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清欢。
监狱的走廊无比阴暗潮湿,还有清晰的滴水声,散发着腐朽的气味。四周的牢房里住着男囚与女囚,他们看到清欢从面前经过的时候,都露出了惊艳与意淫的眼神,即使是看惯了这种眼神的狱警都觉得慎得慌,清欢却面无表情,半点儿不在意,甚至在经过某个牢房时对里头脱了裤子的男人比了个中指,用口型告诉他实在是太小了。
一路穿过走廊,来到尽头,其中一个狱警打开了地板,清欢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地下入口。
“进去。”
她看了狱警一眼,又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枪,考虑了一下自己夺枪然后越狱的可能性有多大——不过这也就是随便想想,她答应过方良才,不会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再说了,越狱,如果想要那样逃走的话,她为什么要在监狱里待三年之久?就算越狱成功,也要背负一个逃犯的身份,她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回去,并且拿回自己应得的。
地下台阶很长,长的清欢走了许久都要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了。好在就在她不想走的时候,两个狱警分别钳住了她的臂膀,让她停在一扇朱红色的木门前。
门口站的是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清欢抬头看了一下灯,很想问问他们这么黑的地方戴墨镜究竟有什么意义,难道不会看不清么?就算外头是白天,这里头黑成这个鬼样子,戴墨镜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看见清欢到了,门边的两个男人一人拉开一扇门,微微倾身,示意清欢进去。他们不仅训练有素,而且极有礼貌,对待清欢的态度都不像是对个囚犯,反倒像是对什么千金小姐。
清欢毫不畏惧的走了进去。
她刚进去门就关上了,对此清欢不表示任何看法——反正也没有人在意她的看法,她的注意力已经全部被这个房间的摆设装修给吸引走了。
知道的晓得这里是监狱的地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风景名胜的地方呢。装修的这么豪华,清欢家里也算是很有钱的了,青梅竹马更是身出名门,可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低调奢华的地方,哪怕是地毯都价值不菲。
地方很大,一眼望过去几乎望不到边,很难想象在地下会有这样一栋建筑。清欢往前慢慢地走,每走几步就会有一个黑西装男人站着守卫,并且给她指路。
最后她到了一个房间门口,黑西装男人敲了敲门,然后将门打开。
清欢走进去后才发现这里像是办公室,只不过非常简洁,而且干净的吓人,似乎除了黑白二色就没有其他的颜色了,冷色系看得清欢瞳仁疼。
不过最惹人注目的当属坐在办公椅上正“看”着她的男人。
这个男人看不出年纪,因为他的面容瞧着像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可眼角又分明有着岁月的痕迹,说年轻,那身气度不是年轻人能有的,说苍老,偏偏又长了一张童颜。此刻这个男人正在闭目养神,似乎对进来的清欢浑然未觉。
清欢的眼睛向四周看了看,确认这里是处于非常严密的监控下的,如果她对这个男人有什么不好的想法,那么毫无疑问,她会在一分钟内被扫射成筛子。
“你是谁,为什么要我到这里来?”
最终是清欢先打破了僵局,因为她觉得自己要是不说话这个男人能跟自己耗到明天。
男人双眼看向她,不知为何,清欢总觉得他的眼神有些古怪,至于是哪里古怪又说不上来,这男人的黑眼珠很大,又是那种深沉的黑色,似乎一眼望过去就能看穿人的心思,让人无所遁形。
听到清欢的问话,他的嘴角微微翘了一翘:“你很厉害。”
清欢耸肩:“我该说谢谢么?”
“我一直在观察你。”男人说,他的声音清朗温柔,看起来也像是个非常温和的人,可温柔的人怎么会住在监狱地下,周围还有那么多带枪的保全?“结果让我很满意。”
“你是说哪个方面?”清欢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她对自己的外在条件还是非常有自信的。“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闻言,男人轻笑,他的笑声也很好听,就像是在宠溺一个淘气的说了俏皮话的孩子。“你太有自信了,这和以前的你不一样。”
“以前的我也没坐过牢,谁知道那时候的我什么样子呢。”清欢一点遗憾都没有,她不想变回过去的自己,被人欺负不说,连反抗与难过都不敢,为了那一点点小小的希望把自己置于最底层,低到尘埃里的结果就是没有人珍视她,所有人都认为她的牺牲是理所当然的,不容反驳的。
可是她根本什么都没有做错,这些罪孽凭什么要她来承担?
“说的也是。”对于清欢有理有据的解释,男人还点了下头,虽然他看起来很好相处又温柔,但清欢仍然能够感受到对方身上透出的强烈的压力,这样的人怎么会是个慈善家,今天叫她到这里来,还说什么观察她很久了,一听就很变态好不好。
不过这也证明她的直觉没有错,确实有人在囚犯里物色着什么,这也是为何她有意无意会展现自己能力的原因。当个被人保护的花瓶当然舒服,可她更愿意成为睥睨天下的王者。


第641章 第七十一碗汤(五)
第七十三碗汤(五)
“所以,你想要我做什么?”
男人没有回答清欢的问题,反倒是问她:“你想要什么?”
似乎是要跟她做个交易。清欢看了下四周,考虑了下自己劫持这个人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后兴致缺缺:“当然是从这里出去。”
“就这样吗?”
对于清欢的心愿会如此简单,男人似乎感到很不可思议。清欢瞄了他一眼:“当然还有别的,可是你既然选中我,难道会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吗?”
她讲话这样不客气,男人却一点也不生气,反倒是脾气很好的笑起来,清欢注意到他笑的模样很好看,眉眼弯弯,很无害的样子。但是她绝不会认为这人是真的无害,越是看起来无害的人,其实越是危险。她考虑了两秒,又问道:“所以你究竟想要我做什么?”
“很简单。”男人微笑着,乌黑的瞳仁定央央的“凝视”着清欢,“我需要你做我的未婚妻。”
“……”她脑子里不知道过了多少稀奇古怪的念头,可清欢觉得自己再古怪也没有这个男人古怪,她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男人,感觉他可能是病得不轻,他长成这个模样,看起来有权有势,竟然需要在监狱里找女人当未婚妻?难道不是他随手一挥就有大把大把的女人前仆后继吗?
男人继续说道:“当然,我不会亏待你,不管怎样,我都能保证你的心愿完美实施,你要做的,就是扮演好这么一个角色。”
清欢问他:“我想要什么都行?”
男人点了下头。
“从这里出去,报仇,横行霸道,我想怎样就怎样?”
她如此直言不讳,反倒有种率真的可爱,男人轻轻颔首:“这是当然,我的未婚妻,自然有这个权力横行霸道。”
这实在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问题就在于这到底真实与否,事后自己是真的能重获自由,还是会被灭口。不过清欢左右想了一下,在拒绝与答应之间一衡量,感觉还是后者比较划算。不过如果这样子的话,先前她的计划就要全部改变了,任谁也想不到半途会杀出这么个程咬金来,完完全全打乱了她谋算好的一切。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让她的离开变得理所当然并且简单。清欢眯着眼睛:“你应该知道我是被诬陷的,如果我出去了,第一件事就是洗刷自己的冤屈,证明自己的清白。”
“哦?”男人的声音很是温柔。“那你打算怎么洗刷,怎么证明呢?”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不劳你操心。”
“你所需要的一切,我都已经为你准备好了。”男人淡淡地说着完全出乎清欢意料的话。“只不过这些证据可以给你,但是要在我的事情结束之后。”
也就是说,他要的是一个劣迹斑斑有着前科甚至还坐过牢的未婚妻,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看中清欢的理由。混合区这些年进了不少女囚,清欢不是第一个被男人观察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但却是所有女人中最让他满意的。
不管是果决的性格还是敏锐的思维,都非常符合他的要求,最有意思的是,在混合区生活了三年,仍然能保持己身的干净与原则,这才是她真正异于常人的地方。能够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变成今天能自保甚至还能保护别人的强者,即便是男人也不得不承认清欢的优秀。
这和三年前为家人顶罪的她完全不像是一个人。而如果她还是三年前的模样,他连看她一眼都懒,怕是她早死在监狱里了,又哪能引起他的注意呢。
“没问题。”清欢干脆利落的点头答应,她这种性格很对男人的胃口,因为他的表情变得更加柔和,看起来真的是有着非常好的脾气。“你还有什么其他要求么?”
清欢想了想:“方良才也得放出来,我答应过他。”
“没问题。”
“还有。”
“嗯?”
“赶紧给我找身干净衣服,我特别想洗个澡。”
监狱里洗澡艰难,一是环境,二是总难免会引来偷窥,每次洗澡都是匆匆而过,她觉得自己身上都要卡层灰。
既然出来了,当然就不用回去了,这片地下区域设施完全,什么都有,很快就有人送了女装过来,清欢顺势进了浴室洗澡,这一洗就是一个小时,洗的她快把皮搓掉了一半才出来。
男人仍旧坐在桌前,闻声朝她的方向看过来:“好了?”
“嗯。”她换上了新裙子,刚才照镜子的时候自己都差点被美到,可男人却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这让清欢有点挫败感,要知道就算是跟她认识了好几年的方良才有时候看她都会流口水,她的女性魅力毋庸置疑,美人计用起来方便极了,但在男人面前好像一点效果也没有。于是她口气很冲的问:“我不好看么?”
男人眉毛一扬:“应该是好看的吧,他们都说你好看。”
好看就是好看,什么叫应该好看?而且“他们”是谁?清欢正想问,但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从一开始进入这个房间以来男人就看着她,但那种看总让她感觉怪怪的有点诡异,并且他的黑眼珠大的异于常人,还有方才他转向自己的方式……清欢走近男人,在他眼前挥了挥手。
“不用挥了,我看不见。”男人声音平静,并不在意自己的眼盲。
清欢收回手,原来这人竟然是个瞎子。可是他的耳朵那么厉害,隔得老远只凭借细微的足音就能辨别她的方向。她无意去揭别人的疮疤,尤其是在这人算是她衣食父母的份上,“你刚才说他们,他们是谁?”
“我的下属,以及观察你的人。”男人像是在跟清欢闲话家常。“他们都说你长得很好看,可惜我看不见。”
他的语气充满了真诚的惋惜,似乎看不到清欢的美貌对他来说真是件非常难过的事情。对此清欢报以一笑,一把抓住了男人的双手。他应该极少被人触碰,因为他反射性的就要扭断清欢的手腕,只不过她也不简单,两人过了几招,男人停下来,清欢便将他的手放到了自己脸上:“喏,虽然看不见,但是凭借触觉的话,你仍然能感受到我有多好看。”
她的这股自信从入狱之后开始呈直线上涨,男人从善如流的用修长的手指一一丈量过她的五官,然后赞叹道:“非常完美。”
他喜欢完美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
清欢一屁股坐在男人的桌子上,翘起二郎腿,既然得知对方看不见,她也就不在意自己的短裙会不会走光了,反正就算她真空对方也看不着。“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薛华。”
“让我做你的未婚妻,总得有点任务交给我吧。”清欢不觉得世界上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发生,就算有也绝不会落在她头上。她跟薛华之间这场交易,势必要让双方都满意,毕竟拿了人家的好处,总得付出点代价。
薛华的笑容很浅很温暖,“以后你会知道的。”
喜欢卖关子的男人,总以为事情都掌握在自己手中。清欢跳下桌子去,她不是很爱穿鞋,房间的地面又全部铺着厚厚的地毯,于是干脆赤着脚:“我不用再回监狱去了吧,这里有我住的地方么?”
薛华道:“你和我住一起。”
清欢沉默了两秒说:“我卖艺不卖身的。”她不做那种出卖身体依附男人来求得自由的事,如果薛华真要她的身体,她不乐意的情况下,宰了薛华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这人从来不吝于教训那些想要为难她的人,反正为难她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闻言,薛华露出笑容来,他脸上总是带着很礼貌很温和的笑,一点都不生气,似乎没脾气:“我不会碰你,但我要你同我形影不离。”
“……你上厕所我也要跟着么?”
“这个就不必了。”对清欢的满嘴粗鲁,薛华表示的很包容,“你开心就好。”
清欢仗着他看不见对他翻了个白眼,薛华喉间笑声不断,似乎觉得她很有趣,和三年前的她判若两人,而自己挑选了她,也真正可以说是眼光独到,希望她不会让自己失望。“休息去吧。”
然后没等清欢走两步,他又悠哉悠哉地说道:“下次别对着我翻白眼,那很不礼貌。”
清欢停了脚步,又听他补充道:“不过对别人就无所谓了,对待你亲爱的未婚夫,还是温柔体贴像个小女人比较好。”
清欢眯着眼睛打量他,好奇他是怎么察觉自己的白眼的。她知道有些人生来五感敏锐,就好比她,但敏锐成薛华这样,别人对他翻个白眼都能感觉到,未免有点太夸张了。
不过她也没问,转身走了,等到她的脚步消失,薛华才从耳朵里拿出一个小型耳麦,唇角笑容不减。


第642章 第七十一碗汤(六)
第七十一碗汤(六)
和其他入狱的人比起来,清欢真不像是在里头待了快三年的人,她看起来气色很好,不但没有被折磨的看不出人形,反倒皮肤白里透红健康的要命,不仅如此,再苦的日子她也能过得津津有味,这才是她与旁人不一样的地方。
薛华欣赏她就欣赏在这一点。清欢为什么入狱他很清楚,可以说入狱前的清欢是个非常心软非常善良的人,心软善良到已经没有原则的地步了,这并不是什么好事,至少对薛华来说,这样的女人他是看不上的,更不可能有能力完成他交代给她的任务。不过令人惊奇的是在入狱后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或者说,清醒了。
能够分得清对错,也不枉费这令人叹息的三年。
清欢躺在床上看电视,监狱里的电视都在餐厅,混合区虽然不在乎犯人死活,却会闭塞犯人的消息来源,所以即使偶尔能看个电视,看到的也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内容,这个世界真正发展到了什么程度,里头的人根本不知道。
清欢也不例外,如果不是她打开电视,都不会知道她的好妹妹刚拿了最佳女主角奖。电视里的女人美丽大方,站在镜头前显得无比完美,脸上的笑容纯真的让清欢都险些没认出来,她顺便也看了女人顺势对某个男人的表白,摄像机很给面子的按照女人的视线往台下扫去,男人英俊的面容出现在镜头前,显得格外幸福。
岁月静好,两情相悦,名利双收,真是令人羡慕呀。似乎一个忘了自己有个妹妹在监狱里,另一个忘记了自己曾经许下的誓言。
当然清欢只是觉得嘲讽,并没有想去将男人追回来的意图,那种东西,没坐牢前她挺喜欢的,坐牢后真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什么配狗,天长地久。
只不过他们的幸福建立在她的痛苦之上,中间又剥夺了她三年的时光,这人生在世,时间是最宝贵的东西,她可不能白白吃这个亏。想到这里,清欢从床上跳下去,鞋子也没穿就离开房间朝自己先前跟薛华说话的房间去,这一次门口的黑西装把她拦住了,语气很客气,但表情不怎么友好:“先生在工作,不见人。”
清欢双手环胸:“要不你们问问?”
黑西装面色坚定:“不——”
一句话没说完就被人摔在了地上,清欢问他话哪里是真的叫他去问薛华,不过是想转移黑西装的注意力,否则她的能力哪能跟训练有素的保全比,这一下把人撂倒,她随手推开门反手再带上,把黑西装隔绝在了门外。
薛华坐在桌前,旁边是一个穿着灰色套装裙的年轻女人在念文件,薛华听着,偶尔会说几个字,女人就立刻记录下来,看到清欢推门,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薛华扬声问道:“清欢?”
“你怎么知道是我?”她好奇地问,如果说是第六感,这也未免太厉害了些。
“你身上的味道。”薛华轻笑,她身上有种很好闻的幽香,并不明显,要靠近她才闻得出来,然而他虽目不能视,嗅觉听觉却超出常人一大截,因此知道是她来了。
闻言,清欢抬起胳膊闻了闻,她自己反正是闻不到的,而且洗澡的时候她用的还是男士沐浴露,身上的味道这么说也应该跟薛华差不了多少,怎么薛华就能分得清?“我来是想问问你,我现在能出去么?”
“去哪儿?”薛华好脾气的问,一点也不在意清欢的身份有没有资格这样跟自己讲话。
老天,他给人的感觉真是好脾气的过分,清欢都觉得自己是在小题大做了,她甚至怀疑自己的眼光,难道第一眼对薛华的感觉是错的?他真的是个性格温和的男人?怎么看……都像,可她的第六感却告诉自己这个男人高深莫测,并不简单。“回家。”
薛华仔细思量了下这两个字包含的意味,跟清欢说:“你确定那是你的家么。”
当然不是,她就是叫习惯了,不然管那儿叫什么?“别管那么多,你只告诉我,我能不能走?”
“最好还是不要。”
这低沉柔和的声音似乎只是在建议,可清欢却听出来其中的意味,她聪明的立刻退让:“我妹妹拿了奖,做姐姐的总得去恭喜一下才是。”
薛华本来不认识清欢妹妹,直到清欢入了他的眼,他开始考虑让她加入自己的计划之后才将她的资料看了一遍,因此也知道她有个当明星的妹妹,而且还很红,只可惜他不知道她妹妹长什么样子。
别说是清欢妹妹了,薛华连自己长得什么样都不清楚,只隐约知道自己是好看的,可好看到什么程度,那就不知道了。这种问题他是不好意思问出口的,不过他觉得清欢应该比自己好看,因为就连他那些机器人一样的下属都不止一次称赞过她的容貌。
美,犯过罪,有前科,无法洗白,这简直太适合他了。
“没有那个必要。”薛华对清欢说,然后吩咐刚才给他念文件的女人。“给那位小姐送束花,就说是为了恭贺她拿奖,用清欢的名字。”
“是。”女人恭敬地应下,拿着处理好的文件出去,识趣的将空间让给这对新鲜出炉不到半天的“未婚夫妻”。
“送花给她干什么,别糟蹋了花。”想到那么美的花要送给虚伪的女人当礼物,清欢就一阵肉疼,她一毛钱都不想在恶心的人身上花。
“不会糟蹋。”薛华慢悠悠地说。“秘书很清楚我的意思,我要她送的是白菊花。”
扫墓用的。
清欢立刻高兴了,她觉得薛华果然不是他表现出来的那样温和好说话,这人分明就是闷坏的,好像很合得来的样子。她走近薛华,一巴掌拍在他桌面上,豪气冲天的说:“那记得多送两束,明年今天兴许就用得着了。”
薛华也笑,他很欣赏清欢这种爱憎分明的态度,如果她直到现在还对那些人抱有期待他才会失望,这样干脆利落的斩断乱麻是最好的做法。“你高兴就好。”
“既然我现在上了你的车,那你是不是应该有点表示?怎么着我都是你的未婚妻,你的未婚妻坐过牢犯过罪,不是什么好人,那你应该帮忙再让我坐实一下我的罪名吧?”
她语气里的狡黠跟蛊惑实在是太明显了,偏偏薛华很吃她这一套,在他的接受范围内,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她想怎么胡闹都可以。面对清欢的任性,薛华就像是个溺爱小孩子的大人,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只要不闹得太厉害,基本上是有求必应。“你想怎么做?”
“给我点时间,我总得见见他们。”清欢摸了摸下巴,“不过为了我的安全着想,你得借几个黑西装给我。”
毕竟那女人是大明星,身边总带着十几二十个保镖,她赤手空拳的上去不是找人揍么,她又不傻。
薛华扬眉:“你想做什么?”
“不做什么。”清欢很严肃地摆摆手,想起薛华目不能视,又抓过他的手,在他手心写了几个字,似乎在告诉他一个天大的秘密。
薛华看着好亲近,其实为人最是淡漠疏离,清欢还是第一个能碰到他的女人,因为没有耳麦,他就算听觉再灵敏也无法及时反应她的动作,手被抓住的第一反应是想挣开,可随后她的手指覆在其上写着字,薛华便感觉到一阵电流从脚底直冲头顶,整个人似乎都僵硬了。
清欢倒没注意到他的异常,她对自己的美丽很有自信,但她也知道不是每个男人都会被美人计蛊惑,尤其是像薛华这样瞎眼的,她再美他也看不到,反而很难掌控。再说了,面对这样聪明危险的男人,自大的女人才会想要去征服,她想要的是一个双赢的局面。薛华要利用她,她又何尝不想利用薛华?
简直就是瞌睡的时候有人送了个枕头,现在她要做的任何事都可以事半功倍了,何必再辛辛苦苦劳心劳力呢,有免费的外力不用岂不是傻,反正她也是要付出点代价的。
她就完全没想过跟薛华发展点什么,真要说起来,也跟她的感情缺失有关系,似乎入狱后她整个人都变得心如止水,薛华这样长相的美男子都让她内心不起波澜,如今清欢想的就是过得好一点、再好一点,然后让欠她的人难受一点、再难受一点。
薛华掩饰住一瞬间的悸动,不着痕迹地将手抽了回来,本来想抽张纸巾擦一下,可是又不想让清欢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就对她说:“可以,闹得越过分越好,不需要顾及什么。”
他似乎很期待她大闹一场的样子,什么人会想要这么一个不知进退飞扬跋扈的未婚妻?清欢盯着薛华看了半晌,问:“请问你是不是这里有问题?”


第643章 第七十一碗汤(七)
第七十一碗汤(七)
清欢这样直言不讳,薛华并不生气,甚至还轻笑起来,似乎对他来说,接触到清欢这样的女人还是第一次,觉得新奇有趣,于是耐心十足,将她当作顽皮小童,给予了十足的纵容。“我承认的话,你所有的问题就都能得到答案了么。”
“……”就算他承认了她也不会信,这话就是个梗,他怎么一副听不懂的样子……“你是A国人么?”
“是。”
“那你怎么会不懂这句话?我没进监狱的时候这句话就已经流行了。”
闻言,薛华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我不了解的东西。”
表现出自己的无知的时候,薛华完全没有一点羞愧,似乎对他来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有太多的事情不懂了,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在监狱里见多了粗鲁的男人,清欢觉得薛华真是清新脱俗。“不敢当。”
其实薛华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她大可以跋扈不讲理,但是一定要顶着女囚这个名头,而在他的目的达到后,她能轻而易举的得到自己想要的证据,然后干净利落的洗白,讨回自己应得的一切。清欢往外走了两步,回头瞧了薛华一眼:“那我其实是自由的,是不是?”
“从某种角度来说,确实是这样没错。”
清欢又盯着薛华看了几秒:“方良才放出去了么?”
薛华想了一下告诉她:“你现在就去监狱门口的话,兴许刚好能遇到他。”虽然他不能理解这两个人之间究竟能有什么情谊,世界上父母都能轻易抛弃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之间呢?薛华看起来很温和的样子,其实最不相信所谓的羁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可以斩断的,如果不能斩断,那一定是因为采用的方法不对。
接下来他听到了关门的声音,应该是清欢离开了,薛华这才将双手交叠在一起,似乎仍然能感受到那片刻间奇妙的感觉,这很新奇,但也并不难接受。想到这里,他摁了下铃,刚离开不久的女性下属走了进来,薛华闻声朝她的方向“看”去,伸出一只手:“写字。”
“啊?”干练强悍的女强人下属瞠目结舌,样子非常呆,但幸好BOSS看不见,她在心底深深庆幸着,否则真是有愧于自己的专业。
薛华又重复了一遍:“在我的手心写字。”
女下属沉默了两秒钟:“先生,写什么?”
“什么都可以。”
于是女下属颤巍巍的伸出手,感觉自己玷污了这位先生,写字的时候无比的小心翼翼,动作更是轻柔,因为不知道要写啥,所以就试探着写了一句福如东海。
不过就写了第一个字,薛华就把手收回去了,然后示意她出去。女下属一脸茫然,剩下薛华一个人慢慢摩娑着自己的手心。为什么都是写字,两个人给他的感觉却浑然不同呢?真是奇怪……奇怪的让他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薛华想,也许刚才那都是自己的错觉,清欢在自己手心写字其实并没有多么神奇,可能那个瞬间他想了其他的事,所以导致出现了错觉。
可是……薛华心想,还是得再试一次才知道那是不是偶然。
他想到什么就去做,立刻让人备车去找清欢,结果得知清欢已经带着方良才离开了,好在跟在清欢身边的下属都随时和自己保持联系,因此问到了地址后,薛华就赶了过去。
清欢一开始蹲在门口装蘑菇,她问过了,方良才还没出来,但是这大太阳的等人确实不太好受。大概过了几分钟,方良才出来了,他穿着简单的T恤长裤,拎着一个小包,整个人看起来茫然又可怜,一点都不像混合区里打败天下无敌手的大哥大。
此刻方良才站在监狱门口,仰头看向天空,阳光太刺眼了,他都二十年没见过这样的太阳了。清欢瞧着都咋舌,再站下去……估计人都要中暑了,方良才却跟几辈子没见过太阳一样死死的盯着看,清欢想要他发现自己的希望泡汤了,就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丢过去,恰好砸到方良才的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