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某神却又开始向她招手。她不理,心中警惕地着,可神就是神,神总是能读出来人心里最深处的那点儿期待,他不断地在她耳边小声说,笨蛋,你没看清楚,炸药归炸药,宝贝归宝贝,你匆忙扔了,却没发现里面还有颗你小时候都不懂得喜欢的钻石呢。你不要么? 真不要么? 其实你长本事了,可以拆炸药了,难道不想再来一次?
假装给你,又不给,待你扔了,又嘲笑你扔得错了,当你平静了,只是偶然有些微失落的时候,某神总能牢牢地抓住你的这点儿情绪,适时嘻皮笑脸地跟你说,你还是有机会啊!
某神绝对是个善于调戏,长于调戏人的奸险狡诈的混蛋。
林念初终于下定决心,这一次,再也不能理会这种撩拨,失落就失落,她要安全地过好自己的日子。面目全非的过往在心里刻下的伤口过于深刻,伤疤赫然还在,甚至也许并没有痊愈,所以,在那样千钧一发她差点儿又落入某神甜蜜而危险的圈套的时候,她还是保持了理智。
那天,深夜。
她终于还是在就要沦陷的前一秒钟,轻轻地把被周明握着的手抽出来,看了一会儿他在熟睡之中孩子似的单纯的脸,站起来,转身出门,把门掩上了。
当亲手将门在身后关上的那一瞬间,林念初知道,她是走过了自己人生中,不太成功但是也许也说不上失败的一段路。明天太阳升起来,她就已经彻底地战胜了爱调戏凡人的某神,而他,应该只会把方才的一切当成一段无稽的梦吧。
那天晚上,小曼历时13小时的手术终于成功结束了。
小曼的一切生命体征均平稳,危重症科的医生已经仔细交代了护士,回值班室睡觉去了,小曼的父母也终于在大玻璃窗外守得倦极,且总算是暂时放下了点心事,被这多日来的劳累压过了忧心,在楼道的长椅上睡着,临睡之前,不知道抓着林念初的手,滴了多少眼泪上去,说了几十遍,您就是小曼的救命恩人。
林念初委实觉得救命恩人这顶辉煌的高帽太沉,自己的脑袋有些承受不住,小曼爹妈自她住院以来就把当时作主收下她,且为她前后联络的自己当成最大且唯一的依靠,这种千钧的信任一度让她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不自主地把情绪投入进去,甚至时常地恍惚觉得自己跟他们属于同一立场同一战壕同一地位,而将自己的上级,以及其他合作科室,都当作了求助对象或者斗争对象。
现在林念初理智地觉得这样不对。
上学的时候,老师就讲,爱心耐心是一回事,医生不能把自己当成病人家属,做医生有做医生的分工与角色,过于投入难免情绪化失去最理智客观的判断,无论于病人于自己,医生都该在情绪上,与病人保持一段距离,这一段距离,是保证一个医生的冷静判断的必要,也是终生做一个医生,无论是对自己,也是在更广的角度上给更多的人帮助的一个必须。
林念初当时不能认同,认为这是为冷漠找借口的套话,爱与关心,始终是最紧要的。当然,不认同归不认同,她不会跟老师辩论,可是跟周明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关于这个问题,她跟周明应当争执过不止一次,争执到什么程度她也记不清楚了,他们俩的争吵太多,但凡没到了砸杯子撕书靠吃安眠药才能入睡地步的争执,她都记不住了,只是隐约地记得这个问题和许多其他跟他们的职业有关或者无关的问题一样,在周明那里得出的结论就是她太过情绪化,分不清楚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不明白完美与可行之间的差距。
她特别清楚地记得,周明说过句相当刻薄的话,说豪宅大院里的大小姐的善良纯真的也是很好的,但是拿这种天真的善良去解救苍生,那就是天下大乱,实际效果肯定以及一定还不如阴谋家的统治。她一定是为这句话暴怒过,并且切齿地疑惑为何平时周明算得沉默寡言,讲理论大课都经常被学生反映听不太懂;怎么着也不能归为伶牙俐齿一类,偏偏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噎她到说不出半句话来,那感觉如同被他按着脑袋在嘴里塞了个味道独特的黏米粽子。而他随后像什么也没发生,只是科学严谨地讨论了一个学术问题一样,转头就把这件事放在一边了。
这一次,再坐在一起,固然法律上的关系尚且存在,但实际的角色已经是儿科医生与外科医生,他们不会再像夫妻那样毫无遮掩毫无保留地就一个问题争论,他和她依旧有一些不同的意见,譬如说讨论用药,譬如说材料的选择,他跟王主任总是会很精打细算地考虑成本,她听着并不舒服;很说不上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这是她回国之后的第一个付出这么多心血的病人,再或者就是这孩子以及她父母对她的信赖,她总有一种想要小曼用最好的,最万无一失的选择的念头---固然,她现在也明白,确乎是不实际的。然,她终于还是说了一句,我们是临床医生,并非会计处,可否目前完全从治疗角度出发,少想其他? 若真的他们会欠费,我本来也是负责医生,按照医院对于病人欠费,负责医生扣工资奖金的制度走就是。王科笑了笑没说话,周明瞧了她一眼,又低下头去,翻动治疗方案,
“林大夫,中国病人的最大问题,一直并不是这个病能否有好方法治,而是这个病是否有钱治。中国病人并不止小曼一个。”
周明这句话说出来,王科以及在座的儿科护士长都条件反射地抬头,有些紧张地朝她望过去。
林念初沉默了大概半分钟,然后,笑了笑,说,“对不起,是我冲动了。没有摆正位置。”
周明抬起头,朝她望过来,而她,在接触到他的目光之前,将治疗方案翻到下一页。
把他当作一个同事而非自己的爱人,很关键也很重要。观念的冲突也许并没有那么可怕,尤其,也许他们并没有真正本质的观念冲突,只是,她轻轻地摇头对自己苦笑,只是她究竟想从他那里要什么。
人的欢愉与怨念始终都不止是究竟得到了什么的问题,而是得到的这些,是否满足了自己想要的。
她跟周明的合作,让儿科主任以及外科主任非常欣慰地,和谐而成功。甚至在手术前的最后一次开会时候,气氛原本紧张而凝重,他给其他人列举以及解释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以及应急方法的时候,一如既往地认为大家全都已经理所当然地想到,因着急而越说越快,将许多详尽的解释跳过,望着别人茫然不解的脸,他居然一急,忍不住顺口说了句‘我靠,他妈的这个’
话一出口,他瞧了眼在座的老师辈儿的王科,和忍不住已经乐出来的学生,尴尬得面红过耳,抓着激光笔不知所措;她在这时候将准备给儿童病房的小病人做奖励的一大把奶糖丢到桌上,微笑着说,都累了都累了,歇会儿,吃糖-----算是帮他解了围。
之后散会,他跟在她身后,半天,才颇不好意思地说了句多谢你,她扑哧乐了,说你们外科的人说几句粗口算什么,你倒至于跟犯了什么原则性错误似的?
他抓着头发低头笑,小声说,总是当着学生呢,不合适,不合适。然后又说了句,多谢,什么糖啊,挺好吃的。
“给小朋友买的,被你们吃了。” 她瞥他一眼,“得还的啊。”
她本来是开了个玩笑,全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交班之前,她的办公桌上堆了几十包不同品牌的国产以及美国,日本的奶糖和巧克力,周明的纸条儿上就俩字,还债。
那些可爱的,花花绿绿带着动物图案包装纸的奶糖,和那俩个干巴巴的字。这是否就是周明?
曾经,当她跟程学文控诉周明的粗鲁,跋扈,嚣张和冷漠的时候,他跟她说过,相信我,念初,周明其实是个内心很温柔的人。
他说这话时候只引得林念初更加悲愤,泪水横流地说,你的意思是我的问题? 我的心里没有温柔,所以看不见他的温柔来? 你都这么说? 咱们认识20年了,你倒是讲,我对谁,对什么,何曾有过这么气急败坏的时候?
程学文叹气,不断地给她递纸巾,并不再说话。
给小曼手术的当天,大屏幕示教室里,她在角落里站着,看着屏幕;那些学生在议论,激动,担心,或者欢呼。在接近结束,基本可以确定所有的危险已经过去的时候,她听见一个男生说,周老师太酷了,够冷静,够沉着,有着外科大夫的鹰眼狮心巧手,这才是最出色的外科医生。
“周老师很心软的。” 另外一个学生说。她认识这个学生,他叫刘志光,他经常来儿科探望小曼,结结巴巴地安慰她,给她讲故事;她觉得这孩子心虽好,表达却不清楚,开始,很质疑他的安慰所能起到的效果,可是,小曼居然就在他结结巴巴的安慰中,从焦虑害怕到开心地笑;在麻醉之前,她担心小曼一个小孩子对着满屋子的仪器害怕,犹豫了一下,跟手术室护士讲了个情,自己换了手术袍进去,才到门口,便见那男孩子已经在里面,跟小曼说笑,耍宝一样地蹦蹦跳跳。她没进去,因为她已经看见,小曼笑了。
能在大手术前笑出来,能带着笑容被麻醉,进入那一场不知结局的睡眠,是多么幸福的事。
于是,林念初记住了这个学生的名字,她想,等到他转到儿科时候,她会加意地培养他,他真的很适合作个儿科医生。小孩子不懂得喜欢帅哥美女,专家牛人,也不懂得谁更加聪明能干,小孩子只懂得真心的爱护,他们对最柔软,最温暖的心展开笑容。
这个总能让小孩子开心地笑出来的学生说,周老师是很心软的。
遭到了旁边同学不屑的嘲笑。
林念初苦笑了一下,9年了,如果算上恋爱,已经15年,偏生到了能安静分手的时候,她才开始了解自己从前热烈爱过的人。不如程学文,不如这个傻呼呼的孩子。
那天夜里,一切都很安静,小曼的呼吸平稳,心跳正常,所有的仪器都显示着最好的数据,急重症的责任护士也已经打起了瞌睡,小曼的父母在长椅上微微打鼾,她在院子里抽了两颗烟,睡不着,缓缓地在静寂的楼道里走,在他办公室门口,她停下来,站了良久,摸出把钥匙,打开门,进去。
他果然在里面,办公桌上的东西移到了椅子上,枕着本医学字典,自己窝成虾米似的,睡着了。13个小时,加上之前的准备,是太倦了。
她走近,把自己身上的白大衣脱下来,想盖在他身上,他突然睁开眼睛,抓住她的手,一脸的迷迷糊糊的惊喜和开心,含混着说,念初,你来了,你不生气了? 刚才是我不好。
她怔了一下,随即想,他大概并没完全醒过来。他大概以为这是从前很多次在争吵当中接到手术市的急呼,完了一个手术之后,不晓得是因为累先睡上一觉,还是想着家里的战火不敢回家,于是窝在办公室睡着了。那些时候,她从来不会来找他,而是会在家里气得发狂,往自己嘴里塞安眠药强制入睡,有一次,塞过了量,睡了足足一整天,可是偏偏,他那次是因为连环车祸被叫回去,手术和处理也做了一整天,她过量服食药物昏沉一天的结果,并没有一个痛悔的丈夫床前忏悔,而是自己醒来,还是一个人,然后看见呼机上一连串科里的传呼,以及之后,主任的一顿暴怒的呵斥。
作为医生,即使病了,你也该及时请假的!
那些吵架后上手术,手术后窝在办公室的桌子上睡着的时候,他是不是也曾梦想过,有一天,她会来找他呢? 如果她来了,他会跟她说对不起?
“念初,咱们回家吧。” 他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地说,抓着她的手,又睡着了。
周明在睡着的时候,真像个小孩子。她几乎就要俯下身去,在他的额头上亲一亲。然而终于,她还是对自己摇了摇头。
对不起,她在心里跟他说,我走了。我不知道你是否尚有期待或者留恋,原谅我,在开始能了解了你的时候,已经没有年轻时代的蛮勇和激情。我实在害怕这又是某神对我的新一轮调戏,我因为害怕失望,决定不再期待。
你很好,但是我决定放手。
直到他睡得很沉了,林念初才抽出了自己的手,悄悄地走了出去。
第七章 爱情这码事儿 1
第一节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 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话。
被秦牧写在花束的卡片上。收花人的名字是谢小禾。这花与卡片起到了送花者预期的效果---收到花看了卡之后,谢小禾在一整天里处于一种快乐的恍惚之中,若干次看着那两行字脸颊发烧面露傻笑,醒过神之后赶紧再做贼心虚地往周围看看,然后正襟危坐地看稿子,然而藏着这个谁都不舍得告诉的秘密而又恨不能让全天下人都知道她的幸福,谢小禾的精力完全不能集中,把简陋的校舍中乡村女教师的系列照片跟拿洗衣粉炸油条的报道放在了一起,希望小学捐助人的讲话,跟火车站擒获的色魔的大头照归作了一份儿。当采访部主任的暴喝从关着的办公室门缝很清晰地传出来的时候,外面写字间几个年轻人不约而同地交换眼色。
“看来今天要小心,小禾都遭冰雹…”平时常因偷懒丢三落四的小胖开始紧张。
“主任是不是昨晚房事不爽,今晨见人就咬?”‘毛弟弟’小姜压低声音。
“我猜是小禾自己一反常态。”谢小禾邻座小吕神秘兮兮地一笑,朝办公桌上那一束花努嘴。
“呵呵,至于么?”从18岁起就已经是知名言情美作,一直拥有庞大粉丝团的夕雾眼皮也没抬地扯动嘴角笑了笑,目光还留在稿子上,“收个花这么激动,不是每天都无法正常工作?”
“禾苗并非第一天收花。”美编小安是谢小禾死党,更从来跟夕雾不对付,这时候笑道, “只在送花人是哪个。如果林总哪天大庭广众之下哪怕送你一只纸花,主任一定不止关起门来骂人。”
林总是夕雾痴缠经年的已婚男子,不过一次游船上的邂逅,从此出现在若干她的小说以至随笔,感悟之中,一年前她生日时更大胆而勇敢地在博客上表白,此并非艺术形象,是自己真正心之所系,随时等他‘解决掉凡尘间那些无奈牵绊’,自己就坚决弃笔,洗手做羹汤。这篇博克以万余点击数百留言而震撼博克网不久,林总就从这个城市消失,据说是携妻儿自请降级调任分公司了。自此夕雾的小说,便从某著名台湾言情女作家路线骤变为某香港女作家路线,粉丝更多,大都称赞夕雾文风成熟了。
在夕雾脸色刷白,还没有决定好是睿智地反击或者高傲地忽略的当儿,主任办公室的门被推开,谢小禾抱着乱七八糟的一摞稿子照片卷宗袋逃也似的出来,一脸惭愧惶恐,但是依旧盖不住那一份神秘的欢喜。
那一天是一年前的圣诞前夜。那一天谢小禾觉得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之后终于熬到了下班,连包都没拿大衣也没穿地抓起手机就往外跑---她不是忘记了,而是动着小心思希望上司不至于发现她准备跑路而第n次地及时通知她需要加班,于是她在这个气温零下五度,风力6级的北京冬天,身上只穿着衬衣和开身细线羊毛衫就跑出了楼门,秦牧就站在马路对面书报亭旁边,向她扬了扬手。
应该说谢小禾对秦牧还不够痴情---至少不如她自己小时候对双棒雪糕的狂热。她小时候曾经因为反复不痊愈的咳嗽而不被允许吃雪糕,直到7岁生日时候,放学路上,望见马路对面的冰棍摊子,泪汪汪地将一支雪糕作为唯一的生日礼物要求,母亲忍心不下,终于是答应买给她;当她隔着一条马路眼见母亲交钱,接过雪糕的那一瞬间,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已经淡化了,唯独那只雪糕特别清晰,她迫不及待地冲上了车来车往的街道奔向雪糕---好在,是小街,只自行车而已。
阻断了交通,被若干大人围住察看有没伤到要害的时候,谢小禾伸着脖子目光炯炯地望住脸色大变排众而来的母亲,
“妈妈,雪糕。”
而此时的谢小禾,虽然目光一直并没有离开秦牧,却冷静理智地等到红灯才穿过马路。
秦牧解开大衣想要脱下来,谢小禾连连摇头,“我不冷不冷,而且身体比你结实。”
秦牧抓着衣襟,将她裹在怀里,笑着说,“两个瘦子的好处。”
陈曦是分享谢小禾甜蜜的第一人,也对长相才华俱臻上乘的秦牧印象不错,转而跟谢南翔汇报时候,赞了不少之后,略微遗憾地说,“只是气质有点偏于阴郁,不够阳光,这点我不喜欢。”
“设计师都多少是那种气质。”谢南翔道,“我姐喜欢就好。你嘛,放心,我半点也不阴郁。”
“也是,”陈曦大笑,“你姐毕竟是文艺女青年嘛。”
可是当陈曦从谢小禾那里听到了细节并看见了真迹之后,就忍不住跟谢南翔刻薄,“我靠,你姐这文艺女青年其实是伪的,居然没看出那是抄袭…”
“引用,应景儿地引用总比自己写蹩脚情书要好。”谢南翔替未来姐夫申辩,
“哎,如果你要求情书的话,我也只能引用,而且知道的作家也只有古龙金庸温瑞安…”
“不用情书,你肯为我不看NBA总决赛么?或者在洛杉矶玫瑰碗的全美高校橄榄球比赛?”
“全球直播,如果你能不看,我也可以…”
“好吧,算了,我们还是拿着电话一起看乔丹好了。呃,不过,”陈曦还是不死心,“秦牧又不是你这样文盲,他很文艺的,我觉得顺手抄一段,有些敷衍。”
“你已经比我娘对女婿都更加挑剔了…”
谢小禾当然熟悉沈从文。但是谢小禾并不算喜欢。某次谢小禾来宿舍找陈曦时候,还跟叶春萌随便聊起来喜欢的作家,说起沈从文,谢小禾耸耸肩膀,“他文字是真正好,可是,说不出,我痴迷不起来。”
谢小禾没好意思跟叶春萌坦白说,虽然作为文史专业的研究生,古代近代的文学大家作品,她都得认真阅读比较,也要写论文,可是说到激情,她喜欢鲁迅和闻一多,喜欢孙中山和瞿秋白,看民族英雄张自忠,血战台儿庄,青春之歌,红岩,三大战役…远远更加痴迷。
陈曦很了解谢小禾,知道她其实并不是文艺女青年,更不是伪文艺女青年,是热血女愤青而已。所以她也经常疑惑,为何文艺男青年秦牧,以如此伪文艺的引用,就让热血女愤青谢小禾激动到了那个地步呢?后来她想,其实很简单,热血女愤青也可以很浅薄地好色,秦牧长得实在是太帅了,汉维混血,有着维族人深刻清晰的轮廓,却有着中国传统文人的儒雅气质,陈曦觉得,假如让刘志光把所有沈从文的家书都给谢小禾背得一字不差,她顶多也就是惊叹一下对方的记忆力而已。
无论如何,谢小禾跟秦牧已经谈了一年的恋爱了。这一年,谢小禾是沐浴在爱之中的幸福女人,固然俩人做的都是需要四处跑的工作,聚少离多,但是心里有这么个人惦记着,谢小禾连带工作得都更加激情澎湃。
爱着的人,总是自己卑微如尘土,更何况秦牧真是出色。谢小禾以往并没有对自己的容貌太多注意,如今却是诸多不满,尤其是158的身高,跟他一起时候,总要仰视。不过谢小禾从来不会自怨自艾,只是想着容貌不由己,事业可努力,秦牧是相当出色的设计师,被许多业内高人称赞才华横溢,前途不可限量,他自己更是12分地勤奋,谢小禾想,总是要在事业上跟他配得起,才华不及的话,就15分的努力好了。
于是,原本敬业的谢小禾越发勇悍,加班时候,做得烦了,打一通电话,那边说,在赶图纸,那么,“好,共同奋斗”,她就泡一杯咖啡,挑灯夜战;外面跑新闻,遇到扣不开的门,沮丧着,想想他为了比较材料时候从来不吝于自己跑遍所有大小厂家,就鼓励自己,也应该百折不挠;而从前从来冲劲十足,却难免耐心欠佳,常犯些粗心错误,现在有他的严谨认真榜样在前,每做事就对自己说,再多核对一遍。
陈曦常常对谢小禾的思维叹为观止,不止一次地跟谢南翔感慨谢小禾实在是身上流淌着革命者的血液,连恋爱都谈得这么积极向上,绝对可以谱写一曲新时代的青春之歌,如果大家都这么谈恋爱的话,实在太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了。谢南翔说,我真是做得不好,不能像准姐夫那样激发女朋友比学赶帮超的工作热情,陈曦连忙说,不不不,你很好,但是还可以更好,不过世界上人和人的关系多种多样,不能一概而论;比翼双飞携手共进是很好的,强弱搭配,调和互补,更是社会的需要。
第七章 爱情这码事儿 2
第二节
谢小禾在恋爱一周年纪念日,圣诞前夜这一天的晚上8点多钟,敲开了陈曦宿舍的门。
“这日子口儿,还大下雪的,你居然能想到来找我。” 陈曦撕扯着胶条封漏风的窗户缝,上下打量她,“还盛装打扮。决不能够是为了给我看。说吧,是临到要happy时候吵架了?还是临时让人家放了鸽子?”
“给点儿吃的先。饥寒交迫。” 谢小禾把细高跟鞋脱下来,把脚翘起来架在陈曦被子上。
陈曦从抽屉里抓出包干吃面丢给她,谢小禾不满地丢回去,“大冷天,你至少给我热汤热水煮个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