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贤,肃宁(今河北肃宁县)人。少无赖,与群恶少赌博,不胜,为赌徒所逼,自阉,改姓名为李进忠。万历中,入宫为宦官。因与皇长孙朱由校之乳母客氏相好,深得皇长孙信任。
万历四十八年(1620),神宗死,皇太子朱常洛嗣位,年号光宗。光宗即位不及一月而暴卒,乃由长孙朱由校继位,是为熹宗。熹宗即位,魏忠贤、客氏并受宠。登位未逾月,封客氏为奉圣夫人,魏忠贤亦自惜薪司迁司礼监秉笔太监,并恢复其姓,赐名忠贤。忠贤目不识丁,本不该入司礼监,因客氏故得之。魏忠贤性猜忌、残忍、阴险、毒辣。与客氏狼狈为奸,清理内廷,排斥异己太监,分置心腹太监于内廷各衙门,用“司礼监王体干及李永贞、石元雅、涂文辅等为羽翼,宫中人莫敢忤”③。内廷实权乃为魏忠贤、客氏控制。
掌握内廷实权后,魏忠贤又阴谋染指朝政。其时熹宗年少,不爱过问朝政,乃“日引帝为倡优声伎、狗马射猎”。熹宗尤好木工作业。“斧、锯、凿、削,巧匠不能及。日与亲近之臣涂文辅、葛九思辈朝夕营造。造成而喜,不久又弃,弃而又成,不厌倦也”④。每当熹宗引绳削木,全神贯注于木工作业时,魏忠贤等往往上前奏事,熹宗厌之曰:“朕已悉矣,汝辈好为之。”于是魏忠贤辈乃得擅作威福,为所欲为。魏忠贤又“劝帝选武阉,炼火器为内操”⑤钲鼓之声,震撼宫禁,带甲出入,恣为威虐,魏忠贤气焰益盛。
天启三年(1623),魏忠贤兼掌东厂,操生杀大权。至此,嘉靖以来一度衰微之明代宦官专权局面又以魏忠贤为首再度出现。
东林党人对宦官势力之卷土重来深有疑忌。侍郎陈邦瞻、御史周宗建、王心一等,于熹宗即位之初即上言力请抑制魏忠贤及客氏势力:“请遣客氏外出。”结果非但不准,反而“俱被诘责”。刑部主事刘宗周弹劾魏忠贤误导熹宗不理朝政、终日嬉玩。熹宗大怒,幸有大学士叶向高力救,始免于难。魏忠贤、客氏有熹宗为后盾,东林党人抵制宦官之尝试均遭失败,而魏忠贤、客氏反设计奏驱逐内监王安出宫,加以杀害,以断东林党人与内廷之联系;又攻讦奏逐客氏之大学士刘一燥,刘被迫辞官。
初,神宗在位时,东林党人不受重用。光宗暴卒后,杨涟、左光斗等扶立熹宗登位。自此,东林党人始受重视。天启初年,内阁、都院、吏部、兵部、礼部等要职皆为东林党人把持。叶向高、韩圹、邹元标、赵南星、王纪、高攀龙等皆居高位;左光斗、魏大中、黄尊素等控扼言路⑥,东林权势,盛极一时。但东林党人失之偏激,难以容人。凡与东林党忤者,一概视之为邪党、异党,加以排斥。非东林党诸臣人人自危。及魏忠贤势盛,被视为邪党者,争附魏忠贤,欲仰仗魏忠贤以报复东林。一股以宦者为主干的邪恶政治势力逐渐形成,时人称之为“阉党”。
外廷诸臣中,顾秉谦及魏广微率先谄附魏忠贤。霍维华、孙杰之徒,从而和之。魏忠贤得内阁为羽翼,权势益张。至此,魏忠贤阉党与东林党人的矛盾,与万历以来之党争相纠结,政治形势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态势。
魏忠贤之乱政,引起朝廷内外极大不满。东林党人以正人相标榜,尤为愤懑。天启四年(1624)初,东林党人为伸张正义,群起弹劾魏忠贤阉党的罪行:“御史李应舁以内操谏;给事中霍守典以忠贤乞祠额谏;御史刘廷佐以忠贤谥荫谏;给事中沈惟以立枷谏。”“忠贤皆矫旨诘责”⑦。于是,副都御史杨涟出阵,上疏痛斥魏忠贤二十四大罪,其中有:自行拟旨,擅权乱政;斥逐直臣,重用私党;亲属滥加恩荫;利用东厂,陷害忠良;生活糜烂腐化,穷奢极侈……大胆揭发,切中要害。疏上,忠贤惧,向熹宗哭诉,客氏从容为之辩解,王体干等太监也极力申辩。熹宗昏暗,对魏忠贤偏信不疑,温谕相慰,对揭发魏忠贤的杨涟反下旨严加切责,于是年十月下狱治罪。朝中魏大中及给事中陈良训、许誉卿,武宁侯朱国弼,南京兵部尚书陈道亨、侍郎岳兀声等70余人又交章论魏忠贤不法,大学士叶向高与礼部尚书翁正春亦“请遣忠贤归私,第以塞谤”,皆不许。
为压制东林党人的攻击,王体干倡言用廷杖,以威胁廷臣。未几,工部郎中万燥上疏讽魏忠贤,被杖死。御史林汝翥亦被杖……一时罢斥者有吏部尚书赵南星、左都为讨好魏忠贤,始以同姓尊之为兄,继而自贬辈份而称其为叔。魏忠贤每外出,“辄坐文轩(装饰华丽之车),羽幢青盖(羽盖、旌旗皆用青蓝),四马若飞,铙鼓呜镝之声,轰隐黄埃中。锦衣玉带靴跨握刀者,夹左右驰,厨传优伶、百戏、舆隶(车夫)相随,属以万数”,朝中事无巨细,必派人持章奏,飞驰至魏忠贤面前,经其批复,方能办事。是则朝廷上下,“只知有魏阉,不知有皇帝矣”!魏忠贤所过之处,“士大夫遮道拜伏,至呼九千岁,忠贤顾盼未尝及也”⑧。
天启六年(1626),浙江巡抚潘汝桢,在西湖首创为魏忠贤建生祠。从此各地寡廉鲜耻之官吏竞相效尤,以至魏忠贤生祠遍天下,上至督抚大吏,下及武夫、贾坚、诸无赖子亦各立祠颂德。都城则数十里间,祠宇相望。每建一祠,多者费银几十万两,少者亦几万两,“穷极工巧,攘夺民田庐,斩伐墓木,莫敢控诉”。阉党为在开封建生祠,竞拆毁民房2000余间,建九楹大殿,形似皇宫。或有迎魏忠贤塑像进生祠时,至行五拜三叩首礼。而监生陆万龄竟无耻胡言:“孔子作《春秋》,忠贤作《要典》;孔子诛少正卯,忠贤诛东林。”建议以魏忠贤配享孔子。阉党还强迫百姓尊奉魏阉,凡入祠不拜者,均处以死刑。
魏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魏忠贤及客氏之弟侄亲朋,亦皆平步青云,高官厚禄。其侄魏良卿、魏良栋、侄孙魏鹏翼分别被封为公、侯、伯,而后又分别被加封为太师、太子太保、及少师,而“时鹏翼、良栋皆在襁褓中,未能行步也”
天启七年(1627)八月,熹宗去世,无子,五弟信王朱由俭嗣位,以明年为崇祯元年,是为思宗,世称崇祯帝。信王未登位前,深知魏忠贤之恶,及登位,魏忠贤失去靠山,其党自危。十一月,崇祯帝安置魏忠贤于凤阳,不久命逮捕。魏忠贤行至阜城,自缢身亡。诏磔其尸,悬首河间,笞杀客氏于浣衣局。崇祯二年(1629),命大学士韩火广等审定逆案,凡党附魏忠贤者均列为逆党,处死、充军、罢官者共2000余人。
至此,“尽逐忠贤党,东林诸人复进用”。
魏忠贤已死,而阉党与东林党的斗争仍在继续。
注释①《明史》卷三四○《宦官一》。
②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卷五上。
③《明史》卷三五○《魏忠贤传》。
④《三朝野苑》卷三。
⑤⑥《明史》卷三五○《魏忠贤传》。
⑦九锡文,古代帝王赐九锡予权臣时的诏书,内容皆谀颂权臣功德之词。
⑧《明朝小史》卷一三《天启录》。
⑨《明史纪事本末》卷七一《魏忠贤乱政》。
⑩《明史》卷三五○《魏忠贤传》。
东林朋党明朝统治的后期,随着张居正改革遭扼杀,政治陷入更加黑暗之中。此时,明帝朱翊钧(明神宗)开始亲政,然而他长期深居宫中,纵情声色,挥霍浪费,甚至服食鸦片,不理朝政。朝中官员缺额不补,政事无人处理。就连奏疏也长期积压,无人过问。各官署衙门,“职业尽弛,上下解体”①。
随着政治腐败,社会矛盾不断加剧,而朝廷内外更是党派林立,进而演变为统治集团内部激烈的党争。在诸多的党派中,有以内阁辅臣沈一贯、万从哲,以及给事中姚宗文为首的浙党;有以给事中亓(qí其)诗教为首的齐党;有以给事中官应震为首的楚党;有以宣城汤宾尹为首的宣党;有以昆山顾天峻为首的昆党。党派之间尔虞我诈,争权夺利,不惜相互倾轧、攻击。在诸多党派中,以顾宪成、高攀龙等人为首的东林党,以其改良社会的主张而于党争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东林党形成于统治集团内部的激烈斗争之中。由于神宗皇后无子,而王贵妃生子常洛,郑贵妃生子常洵。神宗宠爱郑贵妃,欲立常洵为太子。于是明廷出现了“国本”之争,吏部郎中顾宪成力主“无嫡立长”,而得罪神宗。之后,被罢官回故乡无锡。万历三十二年(1604),顾宪成与好友高攀龙等于无锡东林书院聚集友人讲学,由于他们“裁量人物,訾议国政”②,深得在野文人的响应,就连一些在朝官员也“遥相应和”③。因此而被时人称为“东林党”。
东林党人以三吴士绅居多,故与城镇的工商业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工商及市民阶层的利益和要求。东林党人针对民不聊生和腐败黑暗的统治,要求改革朝政,主张君主应“无所不统”,以加强集权统治。东林党人更勐烈抨击矿监税使对商人和手工业者的盘剥与欺凌,认为矿税监使四出聚敛,不使“小民享升斗之需”,“一旦众畔土崩,小民皆为敌国”④。他们还反对以皇帝为首的官僚集团胡作非为,尤其反对宦官的专权,反对贵族勋戚侵占和掠夺土地。东林党人这些主张和要求,对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缓和日趋紧张的社会矛盾,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而深得许多朝野人士的赞赏和支持。
万历二十九年(1601),虽在东林党人等的支持和倡导下,常洛被立为太子,但朝廷内外的斗争更加激烈。万历四十三年(1615),宫中发生梃击案,有人执木棒闯入慈宁宫,将常洛致伤。东林党人王之案负责审理此案,审讯得知系受郑贵妃手下太监指使。然而有神宗的庇护,尽管东林党人指责是郑贵妃的阴谋,却终未有结果。
泰昌元年(1620),神宗死,常洛继位,是为光宗。可几天后,又发生“红丸”、“移宫”两案。先是光宗腹泻,服用鸿胪寺丞李可灼所进“红丸”,气绝身亡,继而郑贵妃伙同李选侍挟太子朱由校起居于干清官,意在擅权。为此,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等人上疏,请求李选侍移宫,离开太子。
尽管这三案都发生在宫廷内部,是皇权之争,但却由此导致了党派之间激烈争斗的政治事件。东林党人中一批有抱负的官僚和知识分子以此为契机,抨击朝政,同时也勐烈攻击非东林党的大官僚招权纳贿、渔肉百姓的罪恶行径。而以浙党为首的非东林党党徒则凭借郑贵妃的权势,诋毁东林党人。于是东林党与其他党派之争愈演愈烈。
万历四十八年(1620),光宗朱常洛病故,其长子朱由校继立为帝,是为熹宗。东林党人,大受重用,分居首辅以及吏部、兵部、礼部、都察院等官署长官要职,权极一时。“与东林忤者,众目之为邪党。天启初,废斥殆尽,识者已忧其过激变生”⑤。受到沉重打击和排斥的非东林党人不甘心自己的失利,不遗余力地寻找反扑的时机。
朱由校即位后,虽重用了东林党人,可他却不理朝政,以做木活为乐事,朝政再度荒废。非东林党人与宦官魏忠贤相勾结,而结成“阉党”,其势力迅速扩大,明朝政局陷入更深重的危机之中。
魏忠贤,万历年间选入宫中为太监。熹宗即位后,始得宠幸,迁司礼监秉笔太监,兼提督宝和三店。天启元年(1621),熹宗诏赐乳母客氏香火田,且叙魏忠贤治葺祖陵之功。御史王心一上谏反对。不久,熹宗大婚,趁此机会,御史毕佐周、刘兰,大学士刘一燥等相继请求遣客氏出宫。然而这些劝谏都被熹宗拒绝,相反,“帝深信任此两人,两人势益张,用司礼监王体干及李永贞、石元雅、涂文辅等为羽翼,宫中人莫敢忤”⑥。于是,凡上疏力谏,请求逐客氏出宫者,竟相继遭贬谪出朝。
魏忠贤权势日盛,原遭东林党人打击、排挤的反对派官僚,纷纷倒向投靠魏忠贤势力。不过,熹宗即位之初,东林党人于朝中势力尚强,叶向高、韩火广任首辅,邹元标、赵南星、高攀龙等人位居高官要职,左光斗、魏大中等人则控制言路,这些东林党官僚皆“力持清议”,所以魏忠贤还一时难以得逞。但魏忠贤却积极培植党羽,令其党羽肆意攻击东林党官僚“党邪误国”。东林党人也群起反击阉党,两党之争不断升级。
阉党于朝中为所欲为,气焰嚣张。党徒肉麻地吹捧魏忠贤,为其创建生祠。朝政日渐腐败,东林党人遂再度发难。天启四年(1624),东林党人杨涟上疏,参奏魏忠贤二十四“大罪”。一时间,群僚响应,魏大中等70余位臣僚,“交章”议论魏忠贤“不法”。魏忠贤对此深感恐惧,而阉党则对此举恨之入骨,阴谋策划反扑,顾秉谦“因阴籍其所忌姓名授忠贤,使以次斥逐。王体干复倡言用廷杖,威胁廷臣”⑦。
天启五年(1625),阉党借辽东经略使熊廷弼、巡抚王化贞失陷广宁之事,诬陷熊廷弼贿赂杨涟、左光斗等人祈求减罪,为此而大兴冤狱。熹宗不辨真伪,诏决熊廷弼,吏部尚书赵南星、左都御史高攀龙、吏部侍郎陈于廷及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数十人先后被罢官。除杨涟外,左光斗、魏大中等人后被杖毙狱中。阉党仍不罢休,魏忠贤爪牙崔呈秀作《天鉴录》、《同志录》等,王绍徽作《东林点将录》,开列了东林党人名单,凡不依附魏忠贤的官僚,一律列人东林党人名籍之中,以此大肆逮捕东林党人和政见不同者。魏忠贤还指使顾秉谦等人作《三朝要典》,掩盖“梃击”、“红丸”、“移宫”三案真像。
魏忠贤及其阉党的倒行逆施,也激起朝野有识之士的反抗和抵制,阉党赴苏州逮捕东林党人周顺昌时,苏州市民“蜂拥大呼,势如山崩,旗尉东西窜,众纵横殴击,毙一人,余负重伤,逾垣走”⑧。事后,阉党、巡抚毛一鹭逮捕了带头反抗的市民颜佩韦等五人,将他们全部处死。而士人张溥为此写了《五人墓碑记》,以记述阉党的暴行。
在魏忠贤为首的阉党的疯狂迫害下,东林党人几乎被捕杀殆尽,于是魏忠贤总揽内外大权,人称其为“九千九百九十岁”。他为确保自己的权势,除提督特务机构“东厂”外,还于宫中创建万余人的“内标”,训练、武装太监,且带甲出入宫廷,一批官僚投附其门下,充当其义子、走卒。东林党人被翦除后,宦官专横跋扈,明朝政治更加黑暗、腐朽。
注释①《明史》卷二一八《方从哲传》。
②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五八。
③《明史》卷二三一《顾宪成传》。
④《明史》卷二三二《李三才传》。
⑤⑥⑦《明史》卷三。五《魏忠贤传》。
⑧《明史》卷二四五《周顺昌传》。

第三十五章

国本之争与三案始末国本之争国本之争,乃指明代万历朝争立太子一事。
明神宗朱翊钧之皇后无子。王恭妃于万历十年(1582)八月生子常洛,是为皇长子,郑妃于万历十四年(1586)正月,生皇三子常洵①。神宗因宠爱郑妃,进封为皇贵妃。对王恭妃则未加封,按明朝礼法“有嫡立嫡,无嫡立长”之原则,皇位继承人首先应是嫡子,即皇后所生之子。“皇后无生,则按长幼次序立储。今皇后无子,常洛为皇太子,例应册立为太子,而神宗一再拖延,于是朝廷内外纷传皇贵妃有夺嫡之意,皇帝有废长立幼之心。是则以幼凌长,有悖于伦常之道,于是廷臣屡屡上书上言,请建储封王。首先为立储上疏切论者为户科给事中姜应麟。疏中议论郑贵妃之晋封不当,请收回成命,先封恭妃为妥,进而请求“册立无嗣(即长子)为东宫,以定天下之本,则臣民之长慰,宗社之庆长矣”。此疏一上,龙颜大怒,姜应麟被废二十年。而此疏之上,引起朝廷极大震动,从此长达十余年的建储之争,拉开了序幕。
神宗对于群臣上疏,先是极力压制。最先上疏之沈璟、孙如法等皆被严旨切责,并以此获罪。压而不止,神宗又施拖延,以“元子婴弱,少俟二、三年举行”为由②。然而请求立储之疏仍接二连三,神宗坚持与群臣相抵,或不报,或答以“令候旨行”,甚者夺其俸,削其籍,降其职,罢其官……拖又无效,神宗无奈,乃召首辅申时行申辩曰:“朕不喜激聒(吵吵嚷嚷之意)。近诸臣章奏概行留中,恶其离间朕父子。若明岁廷臣不再渎拢(打扰之意),当以后年册立,否则俟皇长子十五岁举行。”③后年即万历二十年,到时皇长子十一岁。若十五岁,则当在万历二十四年。申时行乃按旨告诫诸臣安心稍候。故万历十九年自春及秋,大臣中未曾有言及者。
十月,神宗承诺册立东宫之期限在即,工部主事张有德上疏以筹备东宫仪仗之预算报请批准,神宗见疏大怒,以大臣又来“渎拢”,乃下谕再延期一年。
其时廷臣纷纷以皇长子之“预教”请求神宗恩准。
按当时惯例,皇子如被立为太子,便要别居一宫,称为“东宫”,并配以东宫官属,称为“出阁”,太子应就读于翰林院诸学士,学习为君之道,称为东宫出阁讲学。皇长子常洛虽尚未立为太子,群臣乃以“预教”请,欲以之显示皇长子不同于诸皇子之特殊身份。
皇长子应受教育,事体重大,于是神宗又出“待嫡”一招,宣谕“三王并封”,谓诸臣曰:“皇位继承,立嫡不立庶。皇后年尚少,倘复有出,是二储也。今将三皇子(皇长子常洛,皇三子常洵,皇五子常浩)并封王,数年后,皇后无出,再择其善者为太子。”此说迅即为众议所驳倒。原因为立嗣虽应以嫡子居先,却无必授之说。“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皇长子之所以不同于诸子,正由合乎“无嫡立长”。私下并有人议论,万历帝本人亦非嫡子。其时申时行已改仕归家,王锡爵位居首辅。神宗召王锡爵,令拟御旨,昭示三王并封之意。王锡爵不敢违旨,立即奉诏拟御旨。然在廷臣包围下,又外虑公议,遂又拟疏请令皇后抚育长子,则长子即为嫡子。神宗只以前谕下礼官,欲行三王并封之礼,朝臣大哗,纷纷指斥王锡爵委婉妥协。王锡爵自劾有误,请辞职,神宗亦迫于众议,收回成命。神宗欲以“待嫡”及“三王并封”扰乱皇长子“预教”之实施既未能果,皇长子十三岁时(万历二十一年,1593),如议照办,且各项礼节仪式悉与东宫出阁无异。
立储东官一拖再拖,皇长子已及冠婚年龄。是不待册立,先行冠婚?抑或先行册立,使皇长子以太子身份举行婚礼?对立双方又展开争论。郑贵妃一方主张先行冠婚,可使皇长子与诸子在婚礼上无所差异,而皇长子一方则认为冠婚乃大事,力主后者,先行册立。双方相持不下。直至二十九年(1601)皇长子年已二十(按明代宫廷惯例,无论太子及诸王,十五六岁便已达冠婚之年),不能再拖。神宗见立郑妃之子为太子事一再失败,立长之局难变,只得勉从众议。十月,册立长子常洛为太子④,不久加冠,并于次年二月举行婚礼。
皇太子乃未来之国君。册立东宫,确立皇太子地位,关系国之根本,故建储之争史称国本之争。
三案之一——梃击案国本之争方告平息,明朝宫廷中又相继发生“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三案反映了万历末年以后最高统治集团内部为争夺权力而激烈斗争的情况。
万历四十三年(1615),梃击案发生。
五月初四日酉时,有不知姓名男子,手持枣木梃,入慈庆宫门,击伤守门内侍李锚。至前殿檐下,为内侍韩本用等所执。押送法司按问。慈庆宫者,皇太子朱常洛所居宫殿。当时,“中外疑郑贵妃与其弟国泰谋危太子……举朝震骇”⑤。次日,巡城御史刘廷元(浙党)审问后奏称:犯人名张差,蓟州人,语无伦次,迹似疯癫。又经刑部山东司郎中胡士相、员外郎赵会桢、劳永嘉(浙党)会审,亦一如刘廷元所指,以张差犯有疯癫病具狱。而刑部提审王之采(cǎi采),心疑其非。十一日王之采乘当值日提牢,私讯张差。差言:“小名张五儿,有马三舅、李外父,令随不知姓名一老公(民间习称内监为老公),说事成与汝地几亩。比至京,入不知街道大宅子,一老公饭我,云:‘汝先冲一遭,撞着一个杀一个,打杀了我们救汝。’遂与我枣木棍,导我由后载门直到宫门上。守门阻我,我击之堕地。老公多,遂被缚。小爷福大。”王之案备录其语,并将张差供词写成揭帖送交署印邢部侍郎张向达代为入奏,并在揭帖之末写道:“张差不颠不狂,有心有胆,”要求绑文华殿举行朝审⑥。
以内阁方从哲为首的浙党攻击王之采胡言。坚持张差为疯癫,要求立即处决张差。双方矛盾日益激化。后经刑部司官复审,张差进一步供认:“不知姓名老公乃庞保,不知街道宅子乃住朝外大宅之刘成。二人令我打上宫门,打得小爷,吃也有,住也有。小爷者,内监所指皇太子也……成与保皆贵妃宫中内侍也。”⑦至此,真相大白,一时议论汹汹。中外皆疑郑贵妃欲谋杀太子,以扶立福王。郑贵妃大窘,向神宗哭诉,神宗亦难以解决。郑贵妃向太子极力表白,太子命内侍王安起草,下令诸臣不必多加纠缠。诸臣坚持追查元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