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诺问:“你注意到高速公路离这里还不到一英里吗?”
“不错。在你开进这个小区前,有家超市在路角,”我回忆,“如果他是走着来的,他可以把车停在那里。”
他莫测高深地回答:“嗯,那家超市深夜并不开门。”
我点了根烟,想到一句谚语:一个好警探必须能设想罪犯如何犯案。
“你会怎么做?”我问,“如果是你。”
“如果我是什么?”
“如果你是凶手。”
“要看我是那个艺术家杀手马特·彼得森,还是那种迷上了跟踪女人,然后勒杀她们的普通精神病人。”
“后面那种,”我平和地说,“我们假设是后面那一种。”
他毫不客气地对我发出嘲弄的大笑:“你错了,大夫。你不该问有什么不同,因为不会有什么不同。我要说的,是不论我属于哪一类型,基本上都会做相同的事——不论我正常时候的身份和职业是什么,当我要去杀人时,所做的事和其他凶手没什么两样。医生、律师、印第安酋长全会做同样的事。”
“继续说。”
“首先,我看到她,在某处和她有某种接触。说不定我去她家,卖东西或送花。当她来应门时,那个在我脑子里的小声音说‘就是她’。说不定我在她家附近做工,看到她独自来去就选上她。我可能花整个星期跟踪她,熟悉她的习惯,对她了解得越多越好,像哪盏灯亮表示她起床,哪盏灯熄表示她睡觉,她的车是什么样子等等。”
“为什么选她?”我问,“为什么在全世界的女人里偏偏选上她?”
他想了一下。“她引发了我某种情绪。”
“因为长相?”
他仍在想。“说不定,也可能是她的态度。她是职业妇女,有不错的房子,这表示她足够聪明,能有不错的收入。有些职业妇女很傲慢,搞不好我不喜欢她对待我的方式,或者她侮辱了我的男性尊严,像是我配不上她。”
“所有被害人都是职业女性,”我加了一句,“但大部分独住的女人都有份工作。”
“没错。而且我知道她独住,因为我会确认这一点,或以为我确定。我要去整她,让她知道谁才是老大。周末到了,我想好好干一票,所以过了半夜我上了车。我已经查过那个区域,全部计划好了。嘿,我可以把车放在超市的停车场,问题是那时超市已经关门,停车场空荡荡的,我的车放在那里太醒目了。跟超市同一个角落刚好有家加油站,我大概会把车放在那里。为什么?因为那个加油站十点关门后,还有待修的车停在那里,没有人会多想,就是警察也不会生疑,他们才是我该担心的人。要不然有些巡逻的警察看到有辆车放在空荡荡的停车场上,可能会去查车主是谁。”
他描述作案行动中每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细节。他身穿深色衣服,走入街道的阴影处。他走到目的地时开始亢奋起来。他可能不知道她的名字,但能确定她在家。她的车停在车道上。除了门廊的灯,所有的灯都熄了,她在睡觉。
他并不急于动手,而是先躲在外面观察四周的情势,确定没有人看到他,然后才走到屋后。来到这里他开始感到有信心了。从街道上看不到他,下一条街的房子在一英亩之外,所有的灯都熄了,没有任何动静。房子后面一片黑暗。
他悄悄走向窗子,立刻注意到有一扇开着。只要拿刀戳破纱窗,很轻松就可以打开里而的栓子。几秒钟后,纱窗掉在草地上。他打开窗,把自己撑起来,一眼看到黑暗中厨房用具的形状。
“进屋后,”马里诺说,“我静静站在那里注意听,确定没有任何声音之后,我满意了。我找到走廊,开始找她睡的房间。这么小的房子,”他耸了耸肩,“不会有多少可能性。我立刻发现她的卧室,并听出她在里面睡觉。现在我把脸蒙了起来,比如说,用滑雪的面罩…”
“为什么多此一举?”我问,“她不可能活到指证你的时候。”
“头发。嗨,我又不笨。说不定我就是拿法理科学书当成床头读物,也还记得警察如何采集证据。我才不会让人有机会在她身上、身旁找到我的头发。”
“如果你这么聪明,”现在换我嘲弄了,“为什么不担心DNA证据?难道你不看报?”
“哼,我才不会戴那鬼套子。而且我太聪明了,不会蠢得让你锁定我为嫌犯。不是嫌犯就不能作比较,而你那一套DNA说法根本不值一毛钱。头发更有个人特质。你知道,我可不想让你发现我是白是黑,金发还是红发。”
“指纹呢?”
他微笑。“手套,宝贝。就像你检查我的被害人时戴的一样。”
“马特·彼得森没戴手套。如果他戴了,就不会在他太太身上留下指纹。”
马里诺轻易地回答:“如果马特是凶手,他不需要担心在自己的房子里留下指纹。无论如何,他的指纹到处都是。”他停顿了一下。“如果他是凶手。实际情况是我们在找个畜生,而马特就是。事实上,他还不是唯一的…每个树丛后都有一个。老实说,我实在不知道是谁杀了他太太。”
我又看到在梦中出现的脸,没有五官的白脸,透过挡风玻璃照进来的阳光暖洋洋的,但我似乎暖不过来。
他在继续:“接下来的事和你想象的差不多。我不会去惊吓她,我会轻轻走到她床边,一手盖住她的嘴,刀尖对着她喉咙。她醒了过来。我大概不会带枪,因为她如果挣扎夺枪,我可能会被打中,或者我还没机会干她,她就先把我解决了。照事先的计划做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不然会非常不顺,而且我可不愿意冒有人听到枪声后去报警的风险。”
“你会不会对她说话?”我清了清喉咙,问。
“我会低声说话,告诉她如果她喊叫,我会立刻杀死她。我会一遍又一遍这样告诉她。”
“还有没有别的?你还会对她说什么?”
“可能没了。”
他换挡掉转车头。我最后看了那房子一眼,屋里曾发生他刚才描述的事,或者说我几乎相信曾发生像他描述的事。当他叙述的时候,我好像亲眼目睹。这不像是猜测,反倒像证人在作证,一种不动情感,没有一丝反悔的证词。
我对马里诺的想法改变了。他的反应并不慢,更不笨。我想我越来越不喜欢他。
我们往东开去。阳光洒落在树叶上,此刻正是交通最繁忙的时候。有一阵子我们陷在车流中如蜗牛般前行,无名的男男女女坐在车里赶着下班回家。我看着那些过往的脸,心中涌起一种和我全不相关的感觉,好像我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他们在想着晚饭,可能在想烤架上的牛排、他们的孩子,即将见到的爱人,或是白天发生过的事。
马里诺清点单子,细数各种可能。
“她被谋杀的两个星期前快递公司送过一个邮包。已经查过送包裹的人,没问题。”他说,“不久前有人去修水管,也没问题,至少我们查不出来。到目前为止,这四个案子里没有任何做工或送信的是同样的人,没有任何交集。以被害人的职业来说,也没有任何相关或相似之处。”
布兰达·史代普在昆顿小学教五年级,学校离她家并不远。她在五年前搬到里士满,最近与学校的足球教练解除了婚约。她高高大大,一头红发,聪慧且脾气好。根据她朋友和前未婚夫的说法,她每天慢跑很长距离,既不抽烟也不喝酒。
我对她的生活可能比她在佐治亚州的家人还要清楚。她是个虔诚的浸信会教徒,每周日都去教堂,每周三则参加教会的晚餐。她弹吉他,在青年灵修会领唱诗歌。她在大学主修英文,在学校也教英文。除了慢跑,她最喜欢的休闲活动是阅读,那天晚上关灯前,显然她在看多萝茜·贝蒂丝的书。
“有件值得特别注意的事,”马里诺告诉我,“我最近才发现,她与洛丽·彼得森可能有一样相关之处。布兰达·史代普大约在六个星期前去过弗吉尼亚医院的急诊室。”
“为什么?”我惊奇地问。
“有个小交通事故。一天晚上她倒车出车道时被撞到了,没什么大不了。她自己报的警,说她撞得有点头昏。不久后来了辆救护车送她到急诊室。她在那里待了几个小时接受观察、照X光,结果没事。”
“她接受检查时,洛丽·彼得森在值班吗?”
“这是最重要的地方,可能是我们目前唯一掌握到的线索。我问过医院,洛丽·彼得森那天在值班。我查过所有那天可能在的人,医护人员,大夫,你想得到的都查了。但没查出什么鸟,只是感到怪瘆人的,那两个女人可能碰过面,她们绝不会想到此刻你我会在这里讨论她们的谋杀案。”
这个想法像低伏特的电击般穿过我。“马特·彼得森呢?他那晚有没有去医院看他太太?”
“他说他在夏洛茨维尔。那天是星期三,大约在晚上九点半至十点。”
我想医院当然有可能就是那个交集点。任何在那里工作的人,或有机会看到记录的人,都有可能认识洛丽·彼得森,或者看到布兰达·史代普,她的地址会列在急诊卡上。
我建议马里诺彻查所有那晚在弗吉尼亚医院工作的人。
“这只需要去查五千个人,”他回答,“何况,杀她的那厮可能那晚也在急诊室接受治疗,所以我也往那方向查。目前看来并不乐观。那个时段一半的病人是女人,另一半不是心脏病发作的老家伙,就是撞了车的两个小伙子,不是没活过来,就是还昏睡不醒。很多人进进出出,老实说,那地方的记录差劲透了,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谁在那里,也不会知道有哪些人从街上逛了进来。可能有些人像秃鹫似的进出医院,寻找被害人——护士、医生、有小问题的年轻女人。”他耸耸肩,“他可能是送花的,常常进出医院。”
“你提过两次了,”我说,“关于送花那一点。”
他又一次耸肩。“嘿,我做警察前曾经送过一阵花。大部分的花都送给女人。如果我四处闲逛想找女人干,就会去送花。”
我真不该问。
“事实上,我就是在送花时遇上我太太的。替一个跟她约会的家伙送她一把甜心花束,红白两色的康乃馨和两枝甜心玫瑰。结果我比花更让她印象深刻,她男朋友的心意完全白费了。那是在新泽西州,两年后我搬到纽约当了警察。”
我郑重考虑以后再也不接受送来的花束。
“这是题外话,只是突然想到而已。不论凶手是谁,他一定在做些什么,他所做的事让他有机会遇见这些女人。就是这么直截了当。”
我们开车经过东区购物中心,然后右转。
不久,车辆逐渐稀少,我们开过布鲁克区高地,此处一般就称为高地。那个小区所在之处的高地几乎像个山坡。它是城中较老的小区,但过去十年间陆续有年轻的专业人士搬入。街的两侧是一排排同样的房子,有些还荒废着,有些用木板钉起来,但大多数已经修复翻新,阳台有繁复花样的铁栏杆,墙上是彩色玻璃窗,相当美丽。高地往北只几条街光景就差了很多,路上有很多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再过几条街是联邦补助兴建的住宅。
“有些房子卖到十万以上,”马里诺将车减速,像在爬行,“但就算你送我,我也不要。我曾进去看过几家,好极了,可是我决不会住到这种地方。好多单身女人住在这里。简直是疯狂。”
我在看里程表。佩蒂·刘易斯的房子离布兰达·史代普的正好六点七英里。这两个小区差异之大、距离之远,令我无法想象地点会是一个相关因素。这里也有人在盖房子,就像布兰达家附近一样,但建筑公司与工人不太可能相同。
佩蒂·刘易斯的家夹在两户人家之间,是一栋优美的石材房子。红色的前门上有一扇彩色玻璃窗,石板屋顶,前面的门廓围着刚漆过的锻铁栏杆,后面是围墙和种满了大玉兰花的庭院。
我看过警方的照片。当你看着这栋建于世纪初的优雅古屋时,很难相信有恐怖的事会在里面发生,她家世代富有,住在谢南多厄山谷区。我猜这是她能住进这里的缘故。她从事自由写作,经过多年埋头创作,如今终于受到肯定,退稿信早已成为历史。上个春天《哈泼斯》杂志刊登了一篇她的短篇小说,今年秋天—部小说即将出版。现在只能算遗作了。
马里诺提醒我,凶手还是从窗子爬进去的。这扇窗对着后院,通到她的卧室。
“在二楼那边的尽头。”他说。
“你的推论是他爬上最靠近屋子的玉兰树,攀爬上阳台屋顶,然后穿越窗户?”
“这不只是推论,”他反驳道,“我确信如此。除非有梯子,不然他不可能用其他办法进去。爬上树,跳进阳台去开窗并不很困难。我知道,我试过,看有没有可能做到,结果一点问题也没有。只要那家伙的上肢有点力气,就可以从那根很低的粗树枝抓住屋顶边缘,”他指了指位置,“然后撑起来爬进去。”
房子的天花板上装了风扇,但没装空调。根据佩蒂的一个不住在这里、但每年来访几次的朋友说,她常常开窗睡觉。简单地说,这是个舒适与安全间的选择,她选了前者。
马里诺慢吞吞地做U形转弯,我们继续往东北方前进。
塞西尔·泰勒住在津特园,这是里士满最古老的住宅区。那里有宽广的维多利亚式三层楼房,房外四周的阳台宽大到可以在上面溜冰,还有角楼,屋檐上有齿状花纹。院子里种满了玉兰、橡树和大杜鹃,阳台柱子和后院花架上爬着葡萄藤。我仿佛能看到窗后昏暗的客厅、褪色的东方地毯、雕琢的家具与壁饰,还有满坑满谷的各式小摆设。我不会选择住在这里。这个地方让我联想起挂在别的树上的藤蔓植物,使我感到遭禁闭的恐惧。
她的房子是两层砖楼,与她邻居的比起来并不起眼。这里离佩蒂·刘易斯的家有五点八英里。在黯淡的阳光下,石板屋顶像铅板一样闪着光。木窗和门都是光裸的,还等着塞西尔来漆上新漆,如果她能活得够久。
凶手从屋子北边树丛后的地下室窗口进入。那里的锁坏了,就和其他东西一样等待修理。
她是个美丽的黑人女子,刚与一个住在泰德沃特的牙医离婚不久。她在一家投资公司当接待小姐,晚上去大学上课,修商科学位。她最后被看见还活着是一个星期前的星期五,大约在晚上十点钟,我估计是她死前三个小时。她同一个女友在附近的一家墨西哥餐厅吃饭,然后径直回家。
次日即星期六下午她的尸体被人发现。原来塞西尔约好要和朋友去购物,她的朋友看见她的车停在车道上,却等不到她回电话或开门,于是开始担心,便从卧室窗帘微微分开的缝隙往里看。塞西尔被绑的赤裸身体横在混乱的床上,那景象一定使她的朋友难以忘怀。
“芭比,”马里诺说,“她是白人,你知道。”
“塞西尔的朋友?”我忘了她的名字。
“嗯,芭比,就是那个发现塞西尔尸体的有钱朋友。她们两个总是在一起。芭比开一辆红色保时捷跑车,是个艳丽的金发模特儿。她老是待在塞西尔的家,有时候到清晨才回去。如果你问我,我看她们是对小情人。我想不通。为什么?两个都美得让人眼珠子掉下来。你会以为一堆男人无时无刻不追着她们跑——”
“说不定这就是你的答案。”他实在惹人厌烦。“如果你对她们的疑心有道理。”
马里诺狡狯地一笑。他又在嘲弄人了。
“嗯,”他继续道,“说不定凶手在附近开车兜风,一天晚上看到芭比钻进她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就以为她住在这里。也可能有天他跟踪她,结果跟到了塞西尔的家。”
“然后他误杀了塞西尔?因为他以为芭比住在这里?”
“我只是猜想。像我所说,芭比是白人,其他被害人也是白人。”
我们在沉默中坐了片刻,瞪着那房子。
被害人不同的族裔也让我不解。三个白种女人,一个黑种女人。为什么?
“我还有个想法,”马里诺道,“我在想:对于每个案子,凶手是不是都有好几个候选人?像从菜单上选菜一样,结果他要了可以负担的那一道。说来奇怪,每次他去杀人,被杀的女人就刚好有扇窗不是没上锁,就是已经打开或坏了。我觉得,他要不是随便兜风寻找看上去独居,房子又不安全的女人,就是他心里有很多女人,也有她们的地址,然后他一处处查看,一个晚上去很多地方,看哪个比较容易下手。”
我不喜欢他的想法。“我想他跟踪每个女人,”我说,“她们是特别选出的目标。我想他可能在案发之前就去过她们的家,但结果不是她们不在家,就是锁上了窗。凶手可能习惯性地会去那些被害人住的地方,时机一到就下手。”
他耸耸肩,考虑着我的说法。“佩蒂·刘易斯在布兰达·史代普死后几个星期被谋杀。她死前一个星期曾出城去看一个朋友。所以他可能去找她,她却不在。当然,事情可能就是这样发生的。谁会知道?三个星期后他杀了塞西尔·泰勒,但又一个星期后他再次出动,谋杀了洛丽·彼得森——谁知道他的理由是什么?说不定他立刻就中了头奖。洛丽的丈夫忘了锁上窗户。凶手可能在谋杀洛丽·彼得森的几天前才同她接触。如果她的窗子上周末上了锁,他只有在这周末再试试运气。”
“周末,”我说,“好像对他很重要。他总是在星期五深夜或星期六凌晨一点左右动手。”
马里诺点点头。“唔,他算计过了。要是问我,我猜他星期一到星期五在工作,所以选在周末动手,干过后有时间冷静下来。但也可能他另有理由,用这个来恐吓我们——星期五到了。他知道整个城市的人,像我和你,就好像误闯到高速公路中央的猫那般紧张。”
我犹豫片刻,但还是提了出来。“你觉得他对暴力的需要越来越高了吗?这些谋杀的间隔越来越短,是因为他受了新闻的撩拨,觉得压力越来越大?”
他没有立刻回答,但开口的时候很严肃。“他对暴力上了瘾,大夫,只要一开始就停不下手。”
“你说那些新闻与他作案的形态没有关系?”
“不,”他回答,“我没那样说。他的模式是采取低姿态,闭嘴不引人注意,如果媒体不迭样渲染,他反而会忍不住吹嘘几句。那些耸动的新闻像是给他的礼物,他不需要多说,那些记者自然会奖赏他,而且是免费赠送。如果现在记者都不写他了,他会很受挫,可能更大胆。过一段时间,说不定他会开始送信、打电话想引记者再写他。他可能会出纰漏。”
我们静坐了一会儿。
然后马里诺再次让我大吃一惊。
“听起来你和弗特西斯谈过。”
“什么意思?”
“你说了那套新闻让他受不住,让他更快诉诸暴力之类的话。”
“他这样告诉你的吗?”
他顺手摘下太阳镜,放在仪表盘上。他看我时,眼睛里隐含着愤怒。“没有,但他告诉了两个对我很重要的人。一个是鲍尔斯,另一个是坦纳。”
“你怎么知道?”
“我在局里的耳目同我在街上的一样多。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以及最后会有什么结果——嗯,可能的结果。”
我们沉默地坐着。夕阳已经降到屋顶下,阴影笼罩了草坪和街道。马里诺刚才的举动像开了一扇门,把我们引入互相信任的坦途。他知道,而且他在告诉我他知道。我不知道我敢不敢把这扇门开得更大。
“鲍尔斯,坦纳,这些权力人士对消息走漏非常恼怒。”我小心地说。
“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弄得精神崩溃。这是常有的事,特别是当你同亲爱的艾比住在同一个城市。”
我只能苦笑。多合适。你对亲爱的艾比·特恩布尔说出心中的秘密,然后她把每个字都印在报纸上。
“她是个大问题,”他继续说,“简直就像有内线直接通到局里的中心。就连局长哼一声,她也会知道。”
“谁告诉了她?”
“这样说好了,我有怀疑目标,但没证据,明白吗?”
“你知道,有人侵入我办公室的电脑。”我好像在说一件尽人皆知的事。
他锐利地看了我一眼。“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不知道。几天前有入侵入,想找洛丽·彼得森的档案。我们运气好发现了——我的电脑分析师偶然没照惯常的步骤操作,结果我们发现了侵入者留在屏幕上的指令。”
“你是说可能有人侵入几个月了,但你一点也不知道?”
“不错。”
他安静下来,脸色凝重。
我逼问一句。“你改变疑心的对象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