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郑重地看着我,“我发誓。如果我听到了,我一定会先警告你,凯,我会跑到最近的电话亭…”
“然后像超人一样飞出来。”
“见你的鬼,”他喃喃地说,“你在取笑我。”
他像个受伤的小男孩。比尔身兼多种角色,而他扮演每个角色时演技都很精湛。有时候我很难相信他会这般迷恋我。难道这也是他扮演的角色之一?
我想他是城里半数女人梦中的主角,而他的竞选总干事很精明地利用了这一点。比尔的照片贴在餐馆店面上,每条街的电话亭也无不钉上一张。谁会不迷上那张脸?他英俊得让人印象深刻。他的头发像一根根金黄色的稻草,皮肤也晒成古铜色,那是他每个星期花好多小时在网球俱乐部打球的结果。要不瞪着他欣赏实在很难。
“我不是在开你的玩笑,”我疲倦地说,“真的,比尔,我们不要再争了。”
“我没问题。”
“我只是很烦,不知道该怎么办。”
很显然,他已经想到这点。他说:“如果你能查出是谁侵入你的电脑,那会有很大的帮助。”他停了一下补充道:“如果你能证明会更好。”
“证明?”我警觉地看着他,“你的意思是你有个嫌疑人?”
“我没有事实根据。”
“谁?”我燃起一根烟。
他的注意力移到厨房。“在我的单子上,艾比·特恩布尔名列第一。”
“我以为你要告诉我一个我没想到的人。”
“我说真的,凯。”
“不错,她是个很有野心的记者。”我被惹毛了,“老实说,我听得有些烦了,她并不像人家说的那样厉害。”
比尔砰的一声把酒杯放在桌上。“见鬼了她才不厉害,”他瞪着我,断然反驳,“那女人是蛇蝎!我知道她是很有野心的记者,但她比一般人想象的要更坏。她阴险狠毒,善于利用人,极度危险。那母狗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他这样激烈把我吓得无话可说。他平时不会这样尖刻地形客人,特别是对那些我认为跟他不熟的人。
“记不记得大约一个月前,她写了篇有关我的专访?”
不久前,《时报》终于刊出了惯例会登的新任州检察官专访。那篇专访篇幅相当长,刊登在星期天的报纸上。我不记得艾比·特恩布尔到底写了些什么,只记得以她的风格而论,那篇稿子毫无特色。
于是我说:“就我记忆所及,那篇专访软绵绵的,既没有造成伤害,也没有什么好处。”
“那是有理由的,”他反击道,“我猜她并不想写那一篇。”
他不是在暗示那次访问很无聊,而是有别的事发生。我的神经再度紧绷起来。
“我跟她在一起的时间糟透了。她花了一整天跟着我,坐在我的车上,跟着我去一个接一个的会议,见鬼,甚至跟我一起去了干洗店。你知道那些记者的德行。如果你不反对,他们会跟着你去厕所。嗯,这样说好了,到了晚上,出现了非常不幸的情况。”
他暂停下来,看我明不明白他的含意。
我太明白了。
他看我一眼,脸上肌肉僵硬。“情况完全出乎预料。我们从最后一个会议出来时大约八点,她坚持我们一起去吃晚饭。你知道,报社请客,而且她还有几个问题要问。我们一出餐厅停车场,她就说她不舒服,喝了太多酒什么的,要我送她回家,而不是回报社,因为她的车停在报社。我就照做了。当我在她家门口停下来时,她整个人都贴了过来,糟透了。”
“然后呢?”我以不在乎的口吻问道。
“我显然没有处置得当。虽然是无意的,但我猜还是羞辱了她。从此以后,她就一直找我麻烦。”
“比如?她打电话给你,给你威胁信?”我并不很认真,但没想到他接下来会说出那样的话。
“她写了那些耸人听闻的东西,你的电脑被人侵入,说出来好像有些不可思议,但我觉得这些都出自她的个人动机——”
“走漏的消息?你的意思是她侵入我的电脑,写那些恐怖的细节,都是为了要找你麻烦?”
“如果这些案子在法庭上出了问题,是谁遭殃?”
我没有回话,难以置信地瞪着他。
“是我,我会出庭起诉这些案子。报上登出太多细节会搞砸这些恶性的重大案件。没有人会送花给我,感谢我。她知道得再清楚不过,凯。她在整我,这就是她在做的事。”
“比尔,”我降低声音,“身为一个称职的记者,她的责任是要锲而不舍地挖掘消息然后写出来。更重要的,是假设你唯一有的证据是凶手的证词,然后辩护律师让他改变主意,推翻以前讲的话,那么这案子在法庭上才会出问题。现在埃伯格那些人认为,凶手是精神病人,他从报纸上看到各种谋杀的细节,并想象自己犯了那些案子。这简直是胡说八道。杀死那些女人的恶魔并不打算要自首或认罪。”
他一口喝干,再次倒满。“说不定警方注意到他,把他当成嫌犯,然后诱他认罪。也许情况就是这样。说不定那是唯一的证据。目前还没有一丝可用的实物证据…”
“没有一丝实物证据?”我插口。我一定没有听对,还是他醉迷糊了?“他留下一大堆精液。如果他被抓到,DNA的证据可以把他钉死——”
“噢,不错,当然会。在弗吉尼贬州,DNA证据在法庭被用过两次,先例极少。以全国来看,也只有几次因此而定罪,而且每个案子都在上诉中。你试试对里士满的陪审员解释,这家伙因为DNA证据而有罪。如果我能找到会拼DNA的陪审员,就算走运了。任何智商超过四十的陪审员、辩护律师总是会找个借口不用它,这是我天天在忍受的…”
“比尔…”
“见鬼!”他开始在厨房走来走去,“就算有五十个人亲眼看到被告扣扳机,要定罪都不容易。辩护律师会拖来一群鉴定证人蹚浑水,把所有的事搞得混杂不清。你比谁都清楚DNA证据可以有多复杂。”
“比尔,过去我也曾对陪审团解释过同样复杂的证据。”
他想说什么,但没说出口。他又开始瞪着厨房,喝了一大口酒。
沉默持续着。如果DNA证据是影响案子结果的关键,那我将成为检察官最重要的证人。过去我有很多类似经验,但不记得比尔曾经担心过。
这次不太一样。
“到底怎么一回事?”我强迫自己去问,“你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而不安?担心有人会发现,然后说我们在专业上也同床…指控我操纵结果来配合检方?”
他看着我,满脸通红。“我没这样想。不错,我们是在一起,那又怎样?我们出去吃过饭,看过几场戏…”
他不需要说完。没有人知道我们的事。通常他到我家来,或是我们到远点的地方去,像成廉斯堡或华盛顿特区。在那里我们被人认出的几率很低。我似乎比他更在乎公众的意见。
或是他意有所指,还有更惊人的事?
我们不是情人,不完全是,这在我们之间造成一种潜藏不安的张力。
我想我们都感觉得到那股强烈的吸引力,但一直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直到几星期前有个案子到晚间才结束,他随口邀请我去喝酒,我们走到法院附近的一家餐厅用餐,两杯威士忌下肚后我们往我家赶去。一切发生得很突然,像青春期一样激烈。我们欲望炙热,更因不该发生而愈加狂放。当我们身处客厅的黑暗中时,我突然感到恐慌。
他的饥渴从身上猛然爆发出来。当他把我压倒在沙发上时,根本不是在抚摸我,而是在侵犯我。就在此时,我忽然清晰地记起他死去的妻子。她像个真人大小的可爱娃娃,压着淡蓝色的枕头,躺在床上,白色家居服的前面沾满深红色的血迹,一把九毫米口径的手枪就在她垂下的右手边。
我去自杀现场时,只知道一个州检察官候选人的妻子自杀了,那时我还不认识比尔。我检查了他的太太。那些景象在好几个月后我黑暗的客厅里一一浮现眼前。
我抽身离开他。虽然我从没告诉他真正的理由,他对我的追求却更为热烈。我们彼此间的吸引力仍然存在,但中间竖起了一堵墙。我想推倒,但似乎做不到。
我几乎没有听到他说的话。
“…我看不出来你怎么可能操纵DNA结果,除非负责测验的是私人检验室,半个法庭部门都与你合作…”
“什么?”我问,惊住了,“操纵DNA结果?”
“你没听我说话。”他不耐烦地脱口而出。
“嗯,我是有些分心,没错。”
“我说没有入能指控操纵任何事——这是我的想法。所以我们的关系和我在想的事一点关系也没有。”
“好吧。”
“只是…”他说不下去。
“只是什么?”我问。他又喝完一杯,我加了一句:“比尔,你还得开车…”
他挥挥手不理会。
“到底是什么?”我再次追问,“是什么?”
他抿嘴不肯看我,慢慢地说出来:“只是我不确定,到那时候从陪审员的立场来看,你的处境会如何。”
就算他出手打我,我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惊讶。
“上帝…你知道了什么?是什么?那畜生在打什么主意?他想利用那该死的电脑入侵事件赶我走,他是不是告诉你这个?”
“埃伯格?他没耍诡计。妈的,他没这个必要。如果走漏消息的事怪罪在你办公室头上,或者大众相信由于这些渲染的新闻,刺激了凶手加速出手,你的头会在砧板上。人们需要有个怪罪的对象,但我可不能让我的明星证人有信用或人气的问题。”
“午饭后你同坦纳是不是在讨论这个?”我几乎要哭出来,“我在人行道上看到你,从北京楼出来…”
他沉默了许久。他也看到我了,但假装没看到。为什么?因为他大概正在和坦纳谈论我。
“我们正在讨论这些案子,”他不予正面回答,“还有很多其他的事。”
我既愤怒又深受挫折,决定最好不开口。
“你听我说,”他疲倦地解开领带和衬衫的第一个纽扣,“这件事的发展很不顺,我并不希望变成现在这样,我发誓。现在你很难过,我也不好受。我很抱歉。”
我沉默如石。
他深吸一日气。“只是我们确实有事需要担心,而且还应该通力合作。我只是在作最坏的打算,先有心理准备。”
“你到底希望我怎么做?”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以便保持声音的平静。
“做任何事之前先想五遍,就像打网球一样。当你输了一盘或是心情不对时,更应该特别小心。集中注意力在你的每一招,眼睛紧盯,一秒钟也不放过迎面而来的球。”
他的网球比喻有时会惹恼我,就像现在一样。“我一向步步为营,”我不悦地说,“你不需要告诉我如何行事。我并没有失手的记录。”
“现在这时刻特别重要。艾比·特恩布尔有如毒药。我觉得她在陷害我们——我们两个。她躲在幕后,用你的电脑来害我,也不管是不是会造成法网不张,只要那些案子搞砸了,你和我也跟着丢官。就是这样简单。”
说不定他是对的,但我很难相信艾比·特恩布尔会这样邪恶。只要她的血管里有一滴人血,她一定会希望那凶手遭到惩罚。就算她复仇心切,也不至于利用那四个惨死的女人作为复仇的棋子,何况我不相信她有如此强烈的报复欲望。
我正想告诉他,他太夸张了,他们两人间的不愉快经历让他一时判断错误。但我停住了。
我不想再讨论下去,我害怕再继续。
有个想法在我心里缠绕不去。他等到现在才说出来,为什么?他和她碰面是几个星期前的事。如果她要设计害我们,如果她对我们俩真那么危险,为什么他以前不告诉我?
“你需要好好睡一觉,”我平静地说,“我想我们最好把今天的谈话,至少是部分的谈话摆在一边,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
他从桌边移开。“你说得对。我受够了,你也是。上帝,我没有想到会变成这样,”他又说了一遍,“我原本是来这里给你打气的。真是抱歉…”
我们走过走廊,他还在道歉。我还来不及开门,他就吻住我。我感觉到他呼吸里的酒味,以及他的热气。我的身体立刻起了反应,颤动的欲望与恐惧像电流般穿过。我勉强推开他,喃喃道:“晚安。”
他在黑暗中如同影子般走向他的车,打开车门钻进去,车内灯照亮了他的侧面。红色的后车灯划过空旷的街道,消失在树后,我仍呆呆地站在门廊,久久未去。
第八章
马里诺的银色克莱斯勒厢型车内的脏乱程度果不出我所料——如果我会花点时间去想象的话。
后座地板上有装过烤鸡晚餐的纸盒、捏皱的纸巾、好几个汉堡王的纸袋,和几个有咖啡渍的杯子。烟灰缸已经塞满并溢了出来,从后视镜上垂下一个松树形状的空气清香剂,就跟在垃圾场里洒了点除臭剂的效果差不多。灰尘、绒毛、面包屑到处都是,挡风玻璃已经被烟雾熏得不透明。
“你从没把它冲洗一下?”我系好安全带,顺口问道。
“我不再干这种事了。不错,这部车是分配给我,但不是我的。他们不让我下班后或周末时开回家。假设我把车外壳打蜡打到发光,再用去半瓶清洁剂清理车内,结果会怎样?我不上班时,其他人会用,等我再用时又变成这副模样。每次都这样。过了一阵,为了省得大家麻烦,我自己带头乱丢。”
车内的扫描仪从一台转到另一台,警方通讯频道轻轻地发出噼啪之声。他从我的大楼停车场内开出。自从他星期一突然离开会议室后,我就没再听到他的任何消息。现在是星期三下午,不久前他出人意料地出现在我门口,宣布要带我去“观光一下”。
我们的观光行程其实是重游各犯罪现场,我猜目的是要我把这些地点牢记在脑子里。我不能表示反对,这是个好主意,但没料到他会这样做。除非他别无选择,不然怎么会邀我一同办案?
“我有几件事该让你知道。”他调整车侧的后视镜,说。
“我明白了。如果我不同意去观光,你可能永远不会告诉我那几件我该知道的事?”
“随便你怎么说。”
我耐心等待。他把车上的点火器插回去,安顿妥当,可以舒舒服服开车了。
“你可能会有兴趣知道,”他开始了,“我们昨天给彼得森作了测谎检验,那浑小子通过了。这下可好了,不过他并没有因此完全洗清嫌疑。如果你是那种说谎如呼吸的疯子,你就可能通过。他是个演员,说不定还有办法硬说自己是上了十字架的耶稣基督呢。他的手不但一滴汗也没流,脉搏跳动得比我们在教堂时还要稳定。”
“这真不寻常,”我说,“要打败测谎仪很难,几乎是不可能,不管你是谁。”
“以前也发生过。这就是为什么测谎结果不能在法庭上当证据的原因。”
“的确,我不会说它绝对不会出错。”
“问题是,”他继续,“我们没有理由拘留他,或不准他离开这城市。所以我派人监视他,看他在工作后做些什么。像晚上在干吗,会不会跳上车到处兜风,找女人睡觉。”
“他还没回到夏洛茨维尔?”
马里诺将烟灰弹出窗口。“还要待上一阵,说他太难过了不能回去。他搬家了,搬到费蒙特大道的公寓,说他太太死后他无法再走进那栋房子。我想他会把房子卖掉,倒不是因为需要钱。”他看了我一眼,一时间我看着映在他墨镜上变了形的我。“原来他太太有一大笔保险金,彼得森可以拿到二十万。看来他可以专心写剧本了,不需要担心生计。”
我没说什么。
“关于他在高中毕业后的夏天被控强奸的那档子事,我猜是找不到什么有用的资料了。”
“你去查过了?”我知道他查过了,不然他根本不会提。
“原来是他在新奥尔良演戏时和一个女戏迷纠缠不清。我同办这个案子的警察谈过。据他说,彼得森是某出戏的主角,有个女孩对他很着迷,每天晚上都去看他、写信给他之类的。有一天她去后台,结果他们到法语区酒吧喝酒。然后呢?清晨四点她打电话报警,歇斯底里地说她被强奸了。他有问题,因为她经检验有过性交,精子属于非分泌型,而他正是非分泌型。”
“案子有没有上法庭?”
“预审的陪审团判定证据不足。彼得森坦承同她在她的公寓里做爱,但说是两厢情愿,而且是她主动。那女孩被打得很凶,脖子上还有伤痕。但没人能证明那是不是新伤,是不是彼得森干的。你看,陪审团只消看他一眼就被说服了。他们考虑到他在演戏,又是女孩先采取行动。彼得森还拿出他在戏院更衣室里收到的信。很显然,那女孩对他很着迷。何况作证时,他说得人情入理。他说她原本就有伤,她告诉他,那是几天前她打算同一个家伙分手时,两人发生争执所致。没有人想办彼得森。那女孩的道德水平跟条小鱼差不多。她不是个烂货,就是犯了愚蠢的错误,白白让人糟蹋。”
“那类案子,”我平静地说,“几乎没办法证明。”
“嗯,你永远不会知道真相。还有一个巧合,”他好像碰巧想起来似的说出一番完全出乎我意料的话,“本顿昨天打电话给我,匡提科的主机在找是谁杀了这些里士满女人的数据时,找到了一个新线索。”
“在哪里?”
“沃尔瑟姆,马萨诸塞州。”他看我一眼,答道,“两年前,彼得森在哈佛念四年级时发生的。哈佛在沃尔瑟姆东边二十英里。四月与五月之间,有两个女人在她们的公寓里被强奸并勒死。两人都独自住在公寓一楼,被皮带和电线绑起来。凶手很明显经由没上锁的窗户进入,两次都发生在周末。那两件案子与在这里发生的几乎一模一样。”
“彼得森毕业并搬判这里后,那种谋杀停止了没有?”
“不完全是。那个夏天后来又发生了一起,不可能是彼得森干的,因为他已经住在这里,他太太开始去弗吉尼亚医学院。但第三个案子与前两案有很多不同。被害人只有十几岁,住在离前两件凶杀案的现场大约十五英里的地方。她不是独住,和一个当时不在的家伙住在一起。警方怀疑此案是另有其人模仿…有个畜生在报上看到前两个案子,由此得了灵感。大概一星期后她才被发现,尸体已腐烂到相当程度,根本找不到个洞去查精液。去查凶手的血型或体液都不可能。”
“前两个案子呢?”
“非分泌型。”他缓缓地说,直视前方。
沉默。我提醒自己全国有几百万个男人是非分泌型,而几乎在每个主要城市,每年都会发生性残杀案。但这几个案子的相似程度实在引人关注。
我们转进一条两旁有树的狭窄街道,这是一个新近才开发的小区,那些农场风格的房子大同小异,看得出里面空间拥挤且建材粗糙。房地产公司的标志到处可见,还有一些房子正在兴建。大部分草皮刚铺上,小棵的山茱萸和果树散布其间。
两条街后左转是布兰达·史代普的灰色小屋。她在约两个月前被谋杀,她的房子还没有租出或卖掉。大部分人对这种曾有人在此被虐杀的房子毫无兴趣,就连两旁的邻居也挂出了“售屋”的广告。
我们停在房前,安静地坐在那里,把车窗摇了下来。我注意到路上没有几盏街灯,晚上这里想必非常黑。如果凶手很小心,又穿了深色衣服,没人会看到他。
马里诺说:“他是从后面厨房的窗户进去的。看起来她在九点至九点半之间回家。我们在客厅发现一个购物袋,收据上有电脑印出的时间,是晚上八点五十分。她回家烧了顿晚饭。那个周末很温暖,我猜她开了窗,让厨房通通气。她炒了碎牛肉与洋葱。”
我点点头,记起布兰达·史代普肠胃中的内容。
“煎汉堡与洋葱通常会起油烟熏臭厨房,至少在我该死的家是如此。水槽下方的垃圾筒里有碎牛肉的包装纸、意大利面酱汁的空罐子和洋葱皮,还有个油腻腻的炒锅泡在那里。”他停了一下,想了想,说,“一想到她选择晚饭吃什么,竟然可能是导致她被谋杀的原因,就让人觉得很那个,你明白我的意思?如果她吃个烤碎鲔鱼或是三明治之类的,就不会要开窗。”
这是侦查凶杀案的人最喜欢反复思考的问题——假如…假如当初没进那间强盗抓了店员当人质的便利店买烟,结果会如何?要不是刚好走出房子去清理猫屎盒,他会那么凑巧遇上屋旁的逃犯吗?如果没和情人吵架,一气之下开车出去,就不会和一个醉酒驾驶者迎面对撞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