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郁槐从厅中一出来,就发现院子里多了一个葱黄色的身影。
她身后背着的竹篓又高又大,将那瘦骨嶙峋毫无美感的身段衬得更加弱小。许是走了远路,她额头上微微冒了汗,头发也有点蓬乱,脸色看着倒比平日里红润些。她站在牛高马大的男人堆里,身板挺得笔直,然而却仍像是一只束手就擒的小鸡崽儿,毫无还手之力。
花小麦抬起眼皮轻轻瞟他一眼:“孟家大哥,我卖笋脯。”
“咦,郁槐你认识她?”柯震武哈哈笑了起来,“怎么,难不成是你的相好?这可巧了啊!”
孟郁槐脸色便是一冷,沉声道:“柯叔,这话胡说不得!她是我同村兄弟的亲戚,见过两回罢了。”
“哈哈哈,你这孩子,开个玩笑罢了,这么认真做甚?”柯震武笑得胡子都跟着抖,冲花小麦招了招手道,“来,姑娘你过来,听左嫂子说你这笋脯好得很,你打算卖多少钱一斤?若是价钱合适的,我连顺镖局就全要了!”
花小麦依言走过去,在心中快速盘算了一番,抬头对他笑了笑:“这笋脯是我自家做的,原本打算以三十五文钱一斤的价格卖给县城里的饭馆儿,今天左婶子帮了我的忙,我就算便宜一些,三十文一斤好了。”
柯震武眼珠子都瞪圆了,似乎不可置信:“我说姑娘,你这价钱也太贵了!你别打量着我一个开镖局的不知道市价,这新鲜的冬笋,在市面上不过卖七八文钱一斤,就算你做成笋脯,有少许抛费,花了些人工,加了点调料,也不能卖三十文一斤哪!姑娘,你这笋脯我是真有心要买,这样吧,每斤二十文,我全包了,行不行?”
二十文?那就是没得聊了呗!花小麦咬了一下嘴唇,摇摇头,竟是掉头就走。
天色不早了,她可不想一直在这儿浪费时间,还得再去饭馆儿里问问呢!
“哎,这姑娘,怎么…”柯震武有点愕然,孟郁槐眉头立刻皱了起来,站在原地略经思忖,终是大踏步赶上来,轻拉了花小麦一把,却又很快把手收了回去。
“你干什么?”他压低了声音道,“做买卖,原本就是要讨价还价的,你一文钱都不少,怎么能卖得出去?”
他身量极高,站得又太近,花小麦抬头看他的时候就有点费力。她沉默片刻,垂下眼皮道:“…这里三十来斤笋脯,用了五十多斤鲜笋制成,是我一个人从村外竹林子背回来的。我姐和我姐夫为了帮我,一宿都没有合眼,还有关家姐姐,她身子那样弱,也跟着忙了整整一天。这些都还罢了,最关键的是,我并没有漫天要价,我的笋脯,值这个钱。”
孟郁槐一怔:“即便是这样,这第一回打交道,你也该适当的便宜一点,若镖局里的人喜欢,往后自然还会找你买,这不就是回头客吗?”
“不。”花小麦小声却清晰地吐出一个字。
“啧!”孟郁槐将眉头锁得愈紧,“你怎么这么倔!现成的生意摆在眼前,你偏是不做,这芙泽县你又不熟,这会子出去瞎撞,岂不白耽误工夫!”
花小麦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道:“孟家大哥,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我说过了,我的笋脯值这个钱。其实没关系的,我原本就打算着把它卖给酒楼食肆,今天天色不好,眼看着要下雨了,我得赶紧再去四处转转…谢谢你。”
说罢,又抽身欲走。
“你…”孟郁槐突然觉得有点头疼,心中略一思忖,咬了咬牙,“等等,你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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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话 关蓉不见了
更新时间2014-1-16 18:10:41 字数:2501
花小麦不知他是何意,脚下果然停了,回过头去。
“柯叔。”孟郁槐冲着站在厅前的柯震武略一抱拳,“您知我向来不会偏帮,今日也是有一句说一句。您平素喜啖美食,常说只要是滋味畅美之物,使再多银钱也是甘愿。这位小麦姑娘年纪不大却厨艺了得,做的菜无论色香味,俱无可挑剔。笋脯这东西,别说咱们芙泽县根本没得卖,即便是有,恐怕也无法与她亲手所制的相比。三十文一斤,价格的确不低,但错过了未免可惜,所以…”
什么情况,孟郁槐居然又帮她说话了?花小麦转了转眼珠,讶异地望向身前的男人。
上一回在乔记纸扎铺子,他只是个客人而已,帮忙在乔老太爷面前说两句公道话,倒也还算正常,但这次,他可是连顺镖局的镖头,得靠着柯震武发工钱啊!他帮着她这样一个“外人”,赚自个儿东家的钱,算不算吃里扒外,胳膊肘往外拐呀?
“行了行了,我知道你的意思。”柯震武仿佛很无奈地摇摇头,“你是难得替人说话的,既然开了口,我怎么也得给你个面子。那位姑娘——”
他逗小孩儿似的露出点笑意来:“你那笋脯,当真一文钱都不少?”
花小麦迟疑地看了看孟郁槐,仍旧点头:“嗯。”
“好吧,三十文就三十文,谁让老夫偏就嘴馋呢?”柯震武长叹一口气,“大忠,你去取个秤来,看看这笋脯一共有多少斤,可不许缺斤少两啊!”
一个男人答应一声去了,花小麦心中一喜,使劲抿了抿嘴,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
真…真卖出去了?
她只觉兴奋得手心都开始冒汗,转头再度望向孟郁槐,声音低得好似蚊蝇:“谢谢,算我欠你个人情…”
“不必。”孟郁槐并不看她,平视前方道,“我说过,泰和是我兄弟,我只是看在他的份上,多句嘴而已。”
管你是看在谁的份上呢,反正钱挣到手就行!花小麦偷偷吐了吐舌头,见那个叫大忠的男人把秤拿了出来,忙就凑了上去。
竹篓里的笋脯一共三十一斤,柯震武倒还慷慨,懒得计那些零头,直接就给了一吊钱。花小麦小心翼翼将铜钱收进钱袋,转身正欲离开,不成想那柯震武却又在背后叫住了她。
“姑娘,你先不忙走。”他慢悠悠走下台阶,来来回回抚摸自己那一把长髯,笑呵呵地道,“今天我连顺镖局买了你所有的笋脯,也算是让你这买卖博了个开门红,对不对?老夫有个要求,你可否答应?”
花小麦不懂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又觉得无甚可怕,便歪头笑了一下:“您说。”
“你看,这说话就要到晌午了,左嫂子也该张罗着做饭了。”柯震武咂了咂嘴,回味似的道,“方才提起锦乐府那用笋脯做的鸡茸金丝笋,我倒有些怀念起来,郁槐说你厨艺十分了得,但不知这道菜你会不会做?”
“会的。”花小麦心下几分了然,笑着点了点头,“柯老爷是不是想让我把这道菜做出来给您尝尝?”
“别叫我老爷,我就是个武夫,你跟着郁槐叫我一声柯叔就行。”柯震武连连摆手,“我正是这个意思,我这班伙计一年到头都在东奔西走,今儿正好聚得比较齐,饭桌上给他们添样好菜吧,你可愿意?”
“没问题。”对于做菜,花小麦总是拥有无限热情的,当下便不假思索地应了,回头找到左金香,跟着她进了厨房,问明各样物品放在何处之后,立刻就卷起袖子忙碌起来。
笋脯切得细如发丝,用笊篱盛着入热油锅炸成金黄色,以沸水冲去油腻,再加入鸡汤中煨煮半柱香的时间;
鸡脯肉与肥膘肉一起剁成茸,拌入打散的鸡蛋,用盐、花椒末和湿木薯粉稍加调味,与煨煮好的笋脯搅拌均匀;
热铁锅,入油,将拌好的笋脯丝鸡茸糊倒入,旺火烹炒,装盘,最后再撒上切得细碎的火腿丁,一道鸡茸金丝笋便大功告成。
整个过程干脆利落丝毫不乱,左金香在旁看得直咂舌,而做好的菜肴上了桌,色泽灿如朝阳,鸡肉香和笋鲜味交相衬托,热气腾腾的,柯震武打眼一瞧,眸子都直了,毫无形象地大吞了一口唾沫。
左金香很快将别的菜也做好端了出来,众人就在院子里围着一张大圆桌坐了,扶起筷子狼吞虎咽,“好吃好吃”的赞美之声此起彼伏。
“就是这个味儿,唉,就是这个味儿啊!”柯震武又是一筷子笋丝下了肚,捧着碗连连感叹,“姑娘,你这年纪,是打哪儿学来这样一手本事?要我说,比我在锦乐府吃到了那个还要鲜香地道!了不得,了不得啊!老夫今天算是饱了口福啦,来来来,你也别站着了,要是不嫌弃,干脆跟我们一块儿吃得了!”
“我就不必了,我还…”花小麦忙摇了摇头,话还没说完,坐在圆桌对面的孟郁槐忽然轻咳一声。
“你还是早点回村里去。”他一脸严肃地皱着眉,“这天色愈发阴沉,只怕是立刻就要下雨了。”
真爱管!花小麦在心里嘀咕一句,撇撇嘴:“我本来就是要走了的!”回头和柯震武与左金香道了别,背着空篓子跑出连顺镖局。
“这姑娘,厨艺真真儿是好的没话说,就是性子拧了点。”柯震武望着花小麦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不过也是,但凡有本事的人,多少都带点小脾气,很正常。”
孟郁槐没有接话,只抬头又看了看天。
一个时辰之后,果然下起雨来。是冬日里少见的瓢泼大雨,明明刚刚下午,天色却已墨黑得如同傍晚,细细密密的雨丝连绵不绝地往下落,不消半刻,已在连顺镖局的院子里积了薄薄一层水渍。
孟郁槐和几个兄弟将院子里的大车蒙上一层油布,接着便坐在廊下喝茶说话,正谈笑间,忽见大门处一个葱黄色的身影跑了进来,跌跌撞撞地直冲到厅前,正是花小麦。
孟郁槐习惯性地蹙眉,立刻站起身:“…你怎么又回来了?”
算算时间,她难道不是应该已经快回到火刀村了吗?
花小麦的头发全湿了,身上的衣裳也湿了大半,一脸惊慌地望向他:“孟家大哥,我找不到关蓉姐了!”
“关家妹子?她跟你一起来的县城?”孟郁槐却没料到她是因为这个,快步走到她面前,“你先别急,慢慢说。”
“我是和蓉姐一块儿来县城卖笋脯的。”花小麦心里乱成一团麻,喘了口气,语无伦次道,“我们在天胜街前头的市集分开,我留了一些笋脯给她,让她在那里边卖边等着我,若是累了,就去城外的茶寮坐着歇息,我自会去寻她。可是…可是刚才我从这里离开,立刻去了市集,没瞧见她的人影,我再去城外茶档,仍然寻不到她!下这么大的雨,她身子弱,万一淋湿了,肯定会生病的!”
孟郁槐沉吟片刻:“你确定,两处地方她都不在?”
“我确定!”花小麦使劲点头,急得眼泪都下来了,“我就是怕路上跟她错过,来来回回跑了两遍呢,怎么办呀!”
“你不要慌,这样吧,我随你再出去找找。”孟郁槐尽量放缓声调,以一种安抚的口吻道,又回了回头,“大忠,你替我取两套蓑衣出来。”

第二十三话 跑断了腿
更新时间2014-1-17 18:37:41 字数:2521
大雨滂沱,将芙泽县城的大街小巷每一块石板路都冲刷了一遍,热闹的市集倏然一空,摆摊的商人们忙忙地推着车往家疾奔,双脚在地上溅起无数水花。雨势太大,不少店铺也将门板阖上了,以免雨水渗进屋子里。
听说与孟郁槐同村的一个姑娘不见了,柯震武很上心,立即便打发了几个伙计帮着出来一块儿找,花小麦手忙脚乱地套上蓑衣,跟着孟郁槐再次跑出连顺镖局的大门。
天色黑得吓人,墨荼荼的,几乎一个行人也看不见。花小麦看着空荡荡的街,心中像擂鼓一样跳个不停。
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说不见就不见了?
“我让他们几个去了南边和东边,你和我先去北边看看。”孟郁槐回过头吩咐了一句,再顾不得多说什么,径自抬脚大踏步朝前走去。花小麦赶紧跟上,一溜小跑追在他身后,一步也不敢拉下。
芙泽县城说大不大,但光靠着一双脚,想要寻遍每一处角落,还是颇需要花些力气。孟郁槐一路疾行,领着花小麦在北边的各个街道巷弄兜了个圈,花了一个多时辰,问了不少还开着门的店铺,却始终没有一丁点关蓉的消息。两人失望之余更是片刻不敢耽搁,掉头又去了城西。
花小麦已经有点走不动了,只能勉力强撑着,身上那件过大的蓑衣不见得严丝合缝,冰凉的雨水顺着脖子直往里灌,浑身都跟掉进冰窟窿里一样,冷得实在有点受不了。见孟郁槐脚下仍是一点也不见放慢,她便咬了咬牙跑上去,在他身后小声道:“孟家大哥,咱们不能没头苍蝇似的乱撞吧,你跟蓉姐认识的时间比较长,你知不知道她在县城是否有什么亲戚,或者平常喜欢去哪?”
“我不大清楚。”孟郁槐茫然地摇了摇头,顺手拉住一个挑着担正快步跑过的老头,“老伯,请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年轻姑娘,身量挺高,瘦瘦弱弱的,相貌…”
“没有没有,你赶紧撒手!”老头不耐烦地回了一句,撇开他的手,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孟郁槐心中也是发急,回身看了花小麦一眼,眉头就又皱了起来。
她撑着膝盖弯腰呼哧呼哧喘气,鞋子完全是淹在水里的,裤脚也湿透了,紧紧黏在小腿上。
他赶紧收回目光,这才想起之前她已经在市集和城外茶寮之间跑了两个来回,忽然就觉得有点心软。
“你过来。”他走过去将花小麦拉到一处窄窄的房檐下站好,“你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附近看看,我没回来之前不许离开,听明白了吗?”
花小麦略一愣怔,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赶紧点头:“好。”
她之前那样着急,孟郁槐心中思忖着她必然不肯一个人留在原地,却没料到她这么痛快就答应了,倒觉得有些意外,忍不住又瞟她一眼,转身冲入雨幕之中。
天就像漏了一样,狂风夹着雨水噼里啪啦直往墙上和地上砸。花小麦老老实实站在屋檐下,不时抬头看看阴沉沉的天空,真觉得想哭。
关蓉那身体弱得很,长得又挺好看,万一遇上歹人,又或是被拐子捉了去,那可真就麻烦大了!
早知道,今天就真不该让关蓉跟自己一块儿来县城,就算需要人指路,家里不现成的还有个花二娘吗?像自家二姐那泼辣凶悍的性子,走到哪儿都是不会吃亏的!这下可好,回去了该怎么跟关蓉的爹娘交代?
她越想越觉得恐怖,心中各种乱七八糟的念头都冒了出来,膝盖也软得站不住了,贴着墙根蹲在了地上。
孟郁槐回来的时候,就看见花小麦在房檐下缩成小小的一团,被斗笠遮掉大半的脸颜色煞白,肩膀还在不住地瑟瑟发着抖。他心中一惊,心道姑娘家的身体跟自己可比不得,忙几步跨过去,低头道:“你怎么样?”
花小麦霍地站起身来,往他身后一瞧,脸立刻皱成一团:“孟家大哥,还是没有蓉姐的消息吗?”
“没有。”孟郁槐摇了摇头,略经考虑道,“再这么找下去也未必就能有音信,我看不如这样。我先带你回镖局,你要是信得过我,今天就暂且在那里住一晚,我会让左嫂子替你安顿,然后我沿路回火刀村找一找。”
花小麦脑子有点转不动,直愣愣地望着他。
孟郁槐以为她是有顾虑,又耐着性子解释:“雨太大了,走路回去既耽误时间,也不安全,我骑马往回赶,实在不方便带着你。你不用担心,左嫂子晚间也是在镖局歇的,有她陪着你,不会出纰漏。顺便我也正好回村里跟你姐姐姐夫说一声,免得他们担心。”
“好,那就这样办吧。”花小麦总算回过神来,立刻答道。
孟郁槐今天第二度觉得讶异,蹙眉道:“你…是不是没弄明白我的意思?我让你留在镖局,你没意见?”
花小麦不假思索地摇摇头,“我想过,我若是一直跟着你,给你添麻烦之余,还会把你的脚程拖慢,反而耽误事儿,你一个人只怕还便当些。没关系的,有左嫂子在,我不害怕。”
孟郁槐深深看了她一眼:“既这样,那你就先跟我回去吧。”

两人回到天胜街的连顺镖局,孟郁槐让左金香先带着花小麦去换了一身衣裳,又叮嘱她帮忙煮一碗姜汤,然后立刻马不停蹄地出了门。
花小麦喝了左金香熬得浓浓的姜汤,又跟着她在厨房里吃了点东西,回到房中怎么也坐不住,站在窗前眼睛都不敢眨地朝外张望。
“小麦姑娘,你过来歇一会儿。”见她这样心神不宁,便走过来搂了搂她的肩膀,“孟镖头是个做事很有交代的人,他既然答应了你帮忙,就必然不会敷衍了事。再说,那个走失了的姑娘,不也是你们的同村吗?即便是看在这个的份上,他也会尽力的,你安心等着就是。”
花小麦回头勉强冲她笑了一下:“我知道孟家大哥不会敷衍我,我是担心我那个姐姐…”
“嗐,没啥可担心的,咱们芙泽县太平着呢!”左金香安抚地拍了拍她的背,“我得去张罗着做晚饭了,你要是觉得困,就睡一会儿,你的衣裳我给你晾起来了,要是明天一早还干不了,你就穿我的衣裳,回头让孟镖头给我送回来就行。呵呵,我的衣裳颜色不鲜亮,穿在你身上也大了点,你别嫌弃就行。”说罢,开朗地笑了两声,转身走了出去。
花小麦对着她的背影道了谢,实在也是累了,倚在床头,迷迷瞪瞪睡了过去。
这一觉不知睡了多久,再醒过来,镖局里已是灯火通明,前院的厨房飘来一阵阵饭菜香。花小麦揉揉眼站起来,正打算去前院给左金香帮帮忙,房门却忽然被敲响了。
“小麦姑娘,是我。”
是孟郁槐的声音。
花小麦一个激灵,赶紧冲过去打开房门,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孟郁槐一身都是雨水,脸上也有点疲惫之色,微微笑了一下:“我跟你姐姐姐夫说了,下大雨,你回不去,今天就暂时留在连顺镖局,你姐姐让我给你带了一身衣裳。”
花小麦现在哪有功夫跟他说这些?迫不及待问道:“找到关蓉姐了吗?”
“…她回家了。”
“什么?!”
孟郁槐深吸一口气,望着面前那张不可置信的脸:“她在雨下下来之前,就已经回火刀村了。”

第二十四话 不许说话
更新时间2014-1-18 21:11:20 字数:2355
花小麦完全呆了,松了一口气之余,又觉得有点郁闷,半晌,方才不解地看向孟郁槐。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我们明明说好了在市集或者茶档那里碰头,她怎会一个人先回了村里?”
“嗯,我去了她家一趟,据她说,是在市集等你的时候,忽然觉得身子很不舒服,碰巧遇见了同村的李三哥两口子,便坐他们家的牛车一块儿回去了。”孟郁槐用十分清淡的口吻道。
他觉得,他大概能理解花小麦现在的心情。
他们冒着大雨,在芙泽县奔波了一整个下午,身上被雨水浇得透湿不说,一颗心还始终七上八下落不到实处,担心关蓉会因淋雨而生病,更害怕她会遇上危险。结果,忙活了半日,人家早就已经在他们开始寻找之前回了家——无论换做是谁,面对这种情况,一时之间,也很难接受吧?
“哦…”花小麦楞乎乎地点了点头,“那她身体没事吧?”
“应该没有大碍。”孟郁槐的表情仍旧非常淡定。
花小麦微微笑了一下:“那就好,那就好,至少她平安回了家,我也能放心了。”
她得承认,事实上现在她心里很不舒服。
好吧,天气恶劣,她在连顺镖局耽搁的时间又的确太长了些,关蓉等得心急,也实是情理之中,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她头一遭来到县城,连方向还搞不清楚呢,关蓉就丝毫不忧心她一个姑娘家会碰到意外?
孟郁槐仔细看了看她脸上的表情:“你也别多想,总之没出纰漏就好。我回来的时候,左嫂子已经把饭菜做好了,你去前院吃一点,今晚就安心在镖局住着,明天一早我送你回火刀村。”
“呃,不用麻烦你了吧,我自己…”花小麦下意识地就想要拒绝,却被他一抬手给打断了。
“行了,不必多说,就这么办。”话音未落,将手中的蓝布包袱往她手里一塞,立时转身离开,脚步飞快,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花小麦站在门口长叹一口气,把包袱拿进房中往床头一丢,抬脚去了前院。
连顺镖局建在芙泽县的一个小巷弄中,闹中取静,夜里反倒似乎比火刀村还要来得幽静。花小麦睡了个好觉,隔日一早起来,将左金香借给她穿的那身衣服拿到水井边洗了,吃过早饭之后,跟随孟郁槐踏上了回火刀村的路途。
昨天的那场大雨,直到后半夜方才停歇,今日一早太阳便冒了出来,金灿灿地洒在官道上,路边大树上犹带着水珠的叶子,也跟着忽闪忽闪,亮晶晶的。昨日淋了不少雨,所幸没有生病的迹象,这会子被阳光一照,花小麦就觉整个人神清气爽,连心情也一同好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