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总也是紧紧的盯着我,好似,要从我脸上每一个细微变化里,找出苦痛之色,哪怕是一丝一毫,于他,便是万分舒畅之事。
可惜,心死之人,何苦痛?
只这一次,是腊八前,小十从宫外回来,神色竟是多了经久不见欢愉,对我道:“圣上,圣上,坊间都在说,我家主子姐姐是凰神转世,哪里会轻易死去,有人就在东南沿海处见过我家主子姐姐,貌仙子,又纯稚无瑕,好似永远不会老去…”
我只当听书,低头,径自批阅奏章。
“圣上,圣上,你看,这是我问那说书老头要的画像,那老头说,他真是见过我家主子姐姐的,身边跟着一个很老的老头,那老头脸上好似刻了字,不过被头发挡住,也看不真切。”
别人忌惮我是帝王,唯有小十。
“小十,放肆了。”挥开画像,我闭眸,“退下吧,下次不得传诏,不必来见朕。既是身在朝堂,自是懂得规矩。”
“哼,我是身在朝堂,不过,我效忠的,不是你,也不是乾昭,只是太子。”小十嗤笑,“圣上,说直白了去,臣从未拿你当帝王。”小十将画像摔在御桌上,“亏我还一直当你是姐夫来看,白瞎了眼,你爱看不看。”
睁眸,小十已然离开御书房。
姐夫,姐夫,原来,这世上,当真还是有一个,当我与她,不是姑侄,而是夫妇。
慢慢的,打开画像,画中女子,依旧是宽袍水袖,依旧是青丝及腰,依旧是那眉目眼鼻,在在的,都是她。但是,又不是她,因为画中女子,有晶亮又迷茫的眸子,好似,那从森林走出的精灵,不谙世事又懵懂茫然。没有她的眸中疏离淡漠,亦是没有她的眸中聪慧狡黠,更是没有她的眸中睥睨天下。
很老的老头!?脸上刻了字!?
一真国师,会是你么?
是啊,朕怎是忘了,那日过后,再也未见一真国师。桃红柳绿鸟归,又是一年春来早。柳絮满城时,又是一年清明时节。
我病了,缠绵病塌,宣了宋太医长来诊治,旧疾积痼,药石枉然。
慕容后听闻,昏了过去。醒来,握着我的手,只是流泪,什么都不说。
“爱妃,朕…”这样的女子,其实,真是不错。
“圣上,别说,什么都别说。”她看着我,直是摇头,近乎哀求,她说,“圣上,臣妾明白,都明白,臣妾求您,别说,别说。”是啊,她要的,朕一开始便是给不了,既然都这样了,又何必再说什么歉意的话语,说了,只会让她更是难堪罢 了。那么,便 是不主吧。
“圣上,您放心,臣妾会守住太子,看他称帝,看他长大,看他娶妻,看他生子,然后,臣妾会代替圣上,告诉他一切,一切。”
我闭了闭眸,点头。
这样的女子,玲珑剔透心,正如姑姑多年前所言,堪为一国之后。
小十不信,一次又一次闯入寝宫来看我,吵吵闹闹,我随他闹,任由他吵。
最后,小十便是红了眼眶,跪在我榻边,问我:“圣上,现在,你是期待这一日的,是么?”
我点头。
小十的泪便是滴落下来,滴在我手背,我提力骂他:“男儿有泪不轻弹,动不动便是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快将泪擦了去。”
因为她疼他,待他如亲弟。
于是,不知不觉的,也便是,将小十真个当作了自己的弟弟来对待。
是啊,在心十心里,我原也早是他的姐夫。
小十哽咽道:“圣上,您放心,古琴,画像,我会放在您身边。还有,圣上,我夜氏早已不恨您,其实,主子姐姐也只能…走那一步…没有选择…”
慕容凝来宫里,很多的时候,是如常禀告朝堂诸事。
直到,那一日,四月初四,宋太医长摇头叹息。
慕容凝从相府匆匆赶来,跪在龙塌下。
我闭眸,道:“爱卿,你与朕说实话,那些年,你处处避着帝姑,是因为,朕么?”
“不是因为圣上。”
“那么,是你,真的,只当她是帝姑?”
“回圣上,不是。”
“爱卿,如果,当年,你娶了帝姑,是否,今日一切,都不会发生?”
“臣不知。”
“爱卿,将太子托付于你,朕放心。”睁眸,“爱卿,扶朕,去伏波宫。”
其实,人生不过是一重又一重的山水河岸。她人生的第一重河岸,我无缘与她同渡。而我人生的第一重河岸,幸亏,有她,陪我走过,这一陪,便是十六载光阴。现如今,真好,我即将走过此岸去向彼岸,而她,就在那彼岸处。往后的所有光阴,能得与她同渡,我昭承烨,终是幸运至极。
一树血樱,洒落如雨,不知不觉,便是,睡了过去,醒来,当在彼岸。
——乾昭史记:乾宁七年,四月初四,帝于伏波宫驾崩,年十九,葬皇陵。遵遗诏,陪葬品仅一琴一画。帝驾崩当日,宫中暗卫统领,帝之近身暗卫暗风,辞官隐去,再无所踪。太医院宋太医长,自愧于无力回天,自入帝陵,殉以活埋。帝在位七年,平天下,定九州,稳朝堂,四海太平,江山繁盛,此之为暄武盛世。
107 第六卷 番外 第一章 凌霄之掰弯记
我很郁闷,非常之郁闷。
其实,一开始吧真的只是本着“遵父命,尽孝道”的孝心,在该下山的时候,下了一次山,帮那皇帝师弟一把。
当然了,下山的时候,顺带藏了一点点的小私心外加那么芝麻点大的好奇心,去顺便拜访拜访了一下那传说中貌若天仙又心狠如蝎,但是,却是将我家老四给迷得不知回巫山的路,傻啦吧唧的恨不得连命都可以掏出来给人家的那位帝姑。
俗话说得好啊,好奇心害死猫。猫都能害死,更何况我这只闻名武林,冠绝九州的“五毒鼠”了。
可惜啊,有声望有名声有珠银财宝难买一个早知道。
当时,我多么自得,以为山下的世界也不过是人挤人,人害人,人玩人。只要身怀绝技,还怕搞不定山下的这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
于是,自得的我,见到了帝姑,意外发现自己原来还那么的像一个人,一时兴起,便是玩了一个人扮人的游戏。
我在山上的时候,邻山的老道尼向来严禁自家小徒弟与我接触,为什么?因为我长相非常的不赖,又爱笑,笑起来能勾人魂,又坏坏的,痞痞的,邪邪的。十个女徒有九个暗慕我,一颗芳心思凡尘,如何静心修道?长此以往,只怕老道尼衣钵无后。老道尼自是对我恨得牙痒痒,庵前立一块碑,上书——和尚与巫山大鼠不得入内!
哎呀呀,扯远了扯远了。
反正,就是那帝姑让我扮另外一个人,我觉得好玩,便是玩了一玩。帝姑让我脱了那身风流倜傥的翩翩白衣,穿了土不拉唧的深蓝色长衫。这也便罢了,竟然还嫌弃我的招牌笑容,磁性声音。竟然让我装哑巴。
切,想我凌霄,堂堂巫山四鼠之首,竟然被人上下打量,挑三拣四。我凌霄真有那么差?比不得那什么作古的夜朝歌?
不过,见那夜氏族人见到我时的表情,欣喜若狂,感佩万分,奔走相告的说着“姑爷回来了,姑爷回来了——”好似找到了主心骨。被人重视,被人需要的感觉倒是不赖。我挺享受。那么,就继续玩下去吧。
夜朝歌心怀天下,仁慈济世。
好,那我就当是日行一善,走在路上,碰到个什么欺凌弱小、失火打劫的,顺便摆个大侠造型,动动筋骨,救救弱小,杀杀恶徒。
也真是糟糕,时日久了,竟然习惯了这做大侠的日子,在路上看见个需要帮忙,不去帮忙就觉着浑身不舒服。某日起床照镜子,哎呀,我的死老爹啊,真真个吓死人呀,镜子里的人那招牌的桃花眼、痞痞的坏坏的邪邪的笑呢?哪里去了呀?这怎么整一个正经得不得了的江湖典型大侠脸出来了呀。
哎呀,不玩了不玩了,再玩可真是要精神错裂,失去真我了。
赶紧的,做了正事,回我的巫山逍遥去吧,没事去邻山偷会绝色小女尼。
好,做正事去。千辛万苦的,找到那被我那跟阎王谈心去的老爹牵肠挂肚,比对我这个亲生儿子还要亲的皇帝师弟。还真是意外意外啊,我那皇帝师弟竟然比我这个师兄私会女尼、我那死老爹暗恋师嫂还要奔放,竟然整了一个姑侄恋来。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的?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啊。
而我这个师兄呢,瞬间形象大放光彩,活脱脱一个来拉亲亲师弟一把,脱离苦海的活菩萨啊。
不过,还真是别说,但凡见了我那皇帝师弟,对我自恋的心莫过于重大一击,不得不信了某一日老道尼指着我的鼻子说什么:“巫山大鼠,瞧你这自以为是的德行,真是井底之蛙,马不知脸长,也不去山下看看,但凡比起生得好,秉性正的男儿,处处可拾…”
倒也不至于处处可拾。不过,但凡往我那皇帝师弟面前一站,不得不心服口服认清事实,气势啊,魅力啊,外表啊…还真是样样被比了下去,瞬间失色。
也对,先前我以为,世间万物,正如绿叶配红花,青山衬绿水,早有东西注定了要是陪衬,只不过我以前以为巫山一切,包括我三个师弟都是我的陪衬。只见到我那皇帝师弟后,我才发现,原来,不管谁往我皇帝师弟面前一站,注定了是陪衬的命。
真正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啊,不服软也不行啊。
一时间,捧着一颗备受打击的心,稀里糊涂的,就是被我那惊为天人的皇帝师弟给卖了。
从此,屁股后面便是多了一个尾巴,吃饭也跟,睡觉也跟,如个厕也要跟,口口声声,一声比一声柔情似水的,唤我:“大师兄——”
一看就知道是我那腹黑皇帝师弟的馊建议,本一个好好的大男人,竟然在我面前扮了女装,不过,还真是别说,真是美,秀色可餐。可惜,本质是个男的。而我凌霄绝无断袖之癖。
一开始倒是没觉得烦,还觉得一个大男人扮女装,在我面前时时刻刻的星星眼,还挺好玩。我也便继续假装失忆了,啥都不记得了,跟这所谓的唯一一个“师妹”相依为命。反正,啥时候不玩了,再扯开了去,说自己不是那什么夜朝歌,也没有什么喜好男色的癖好,一切呢,都是我那腹黑皇帝师弟的诡计,目的就在阻止你阎大护法复仇,将整个夜氏给拖下水。你阎大护法若是怒了,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径可出了此处,去乾昭皇宫,找我那腹黑皇帝师弟算账。再然后,挥挥手,说声再会,回我的巫山逍遥去即可。
玩着玩着,某日醒来,左顾右盼,没见着往常总是一睁眼便是见到的如花笑靥,恰在此时,落脚的驿站外传来一声凄厉叫声。
想也不曾想,一跃而起,穿窗而出。驿站外,也不知上演的是哪家仇杀或是情杀,反正就是一堆的死尸,断胳膊的,断腿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死人堆里,有昨日才来的面孔,也有驿站长住的面孔。
努力的想,昨日,昨日他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对了,是樱花色的春服,领口绣了鸳鸯,甚是娇俏,总是引得驿站里不少觊觎的目光。不对,不对,入睡前,他明明穿的是素白绸衫,看上去清清爽爽,好似一只细长颈的白瓷玉瓶,忍不住想要伸手摸一摸。
忽然看到死人堆里,有一色的素白绸衫,白净的手微微曲张,衫底晕了血污。跑过去,将人捞出来,慢慢的,去拨开那披散了一脸的青丝,呼吸停滞,心跳加剧,手指竟而颤抖。
“大师兄,你在这里作甚?怎是不穿鞋便是跑出来?”
我抬脸,晨曦下,他背光而立,素白绸衫,爽爽利利,是一只上好的白玉瓷瓶。
我仰脸看着他,瞬间只觉浑身的力气被抽走,一屁股坐在死人堆上,只大口喘气。
他好似叹了口气,走过来,低弯了腰,手指摸了摸我的脚,自语道:“脚底板真凉,凉坏了身子咋办?”说着,便是蹲在我身前,将我的脚放在唇边,呵气。
热热的呼吸,呵得脚底板发痒,发颤,发麻。
他的唇,粉白的色泽,一开一合,微微嘟起。
忽然,便是觉得呼吸障碍,热气熏得浑身膨胀。
近乎粗鲁的,抬脚,踢开他。
他没有防备,整个人跌坐在地,我这才看到他的手臂沁出圈圈血晕,晕红了半边袖角。
忍不住的,想要伸手去拉他起身。
他却是先自站起身来,急急道:“师兄,地凉,我先去给你找鞋子来,你别走动。”
他前脚入内,我后脚便是离开,径自去了那小镇上最大的红馆,点了花魁,软香在怀,朱唇欲拒还迎,眼里闪闪灭灭的,皆是那粉白色的樱唇,启启合合,晃得我心烦。
“来,给爷呵呵脚底板。”不甚温柔的将花魁压在身下,抬高脚底板。
花魁媚眼如丝,嘟起唇来,点点呵气,柔着嗓子问:“爷,舒服不?”
见鬼的,脚底板除了感觉一些热气,不颤,亦是不抖。呼吸亦是顺畅,浑身亦是正常。
饶是花魁使出浑身勾魂解数,我竟是丝毫不为所动,花魁终于累了,从我身上爬下来,香汗淋漓,凤眸微带怜悯,宽慰我道:“爷,不急,慢慢来,许是您累了…”
断了?真是,断了?
出了红馆,左拐,进了楚袖馆。
刻意点了看上去很像一尊白玉瓷瓶,有着白白长长颈子,与他年纪相仿的青年。当那青年的手伸进我衣内时,我忽然觉得很恶心,推开青年。
青年睁着一双老道的眼,四下看了看我,颇为行家的道:“公子,您分明不好这口。”
一直在外面闲荡,直到,月上星稀,才满身酒意的推开驿站的门,清晨的死尸已是不见,死了那么多人,哪里还有人敢住。朦胧月色下,我踉跄走过去,便是见到他蹲在门槛上,听见脚步声,抬眼看了看,眼神微微迷茫,随即,站了起来,踌躇着,问我:“师兄,你回来了?”顿了顿,粉白色泽的唇荡出一圈笑涡来,“回来就好。”
他在我眼前一个变成两个,两个变成三个。耳畔轰轰隆隆的,什么都听不真切。
没断,我没断,可是,我想要碰他,想要碰他的唇,他的脖子,想要摸摸那素白绸衫下的细腰,想要尝尝他的味道。
我纠结着,踉跄着,走近几步,二话不说,便是托起他的下巴,趁着酒意,贴了贴他的唇,有些凉,但是,不讨厌,甚而,想要将舌头伸进去。
天知道,我那一刻竟然还能冒出大侠的后遗症来,我托着他的下巴,凑近他,眼睛盯着他的眼睛,说:“我不是你师兄,你认错人了。”
手指点了点他微微开启的唇,又道:“还有,你扮女装很好看,但是,你本是男儿身,还是,穿回男装吧。”
再留恋的趁机摸了摸他的下巴,手感真是好。这才收回手,错身入内,强自淡定,脚步踉跄:“你走吧。我不是夜朝歌,我是凌霄。”
隔日,宿醉醒来,还是习惯的转眸搜寻他的身影,旋即,自嘲笑笑。
罢了,不是自己的,强求不得。
走吧,都走吧,一切回归原处,挺好,挺好。
拉开门,我以为自己眼花,擦眼,再擦眼,他就站在墙角处,抬眼看我,眉目精致,五官清雅,唇角微颤,眉梢眼角漫溢不安。
忽然,觉得这样的他,真是一个小可怜。
忍不住的,就想要上前,拍拍他的头,牵了他的手,说:“走,咱们回家。”
“你…我…”他还站在那里,贴着墙角,可怜兮兮,微微垂了眉目,低低的,“我不知该去哪里…你…我知道,你会厌恶我…我…”终于,还是鼓足勇气抬眉,定定的,看我,“对不起。”
傻瓜,真是傻瓜。
他有什么对不起我的?
我那腹黑皇帝师弟是主犯,我是帮凶。他才是受骗者,才该大发雷霆,找我那皇帝师弟报仇才是。
但是,这样的他,真是让我想要张开双臂,狠狠的抱在怀里,来宠一宠。
继而,心头生了些许龌龊的庆幸。幸好,他没有离开。
我仰仰头,伸伸懒腰,对他笑:“我饿了。”
他愣了愣,旋即,喜出望外,忙道:“我…我这就去蒸包子…”
我站在院子中央,看他在厨房忙碌,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很不错,笑嘻嘻的,朝厨房里嚷了嚷:“还要解酒茶。”
听得他在厨房里,唯唯诺诺应着,小心翼翼的模样,像极了可怜兮兮的小媳妇儿。愈加催生了,我内心里,恶劣的欺凌因子。
好吧,好吧,我承认,愈是喜欢的,愈是想要狠狠逗他,欺负他,待得欺负得狠了,再捧在手心好好疼疼。
所以,总结一下。其实,我没有弯,我只是忽然遇到了想要好好的抱在怀里,狠狠的疼,狠狠的欺负,再狠狠的宠的那个人。只可惜,这个人与我一样,同是雄性。
算了,人生得意须尽欢。
碰上一个可心的,不容易。
雄的就雄的吧。认了。只不知道,我那与阎王谈心的老爹,会不会因为断后的问题,气得回魂,找我谈心了。
(以下为派派论坛(君君~z手打)
第六卷:番外 第二章:凰之只为遇见
我是凰,义父说,因为我眉心那粒朱红凰痣而得名。
我随义父居于东海深处的洛桑古城,城内尽是四季柳,四季常绿,四季柳絮飞。
意思、夫说,我因着练功走火入魔,人虽醒转过来,但也失去了所有记忆。义父如斯说时,风吹窗边柳,满园柳絮蹁跹如雪蝶,风中夹杂了浓郁的大海的味道。
义父说,我从此再也不能练武。
义父说,凰儿,不练武也没什么关系,人的一生无须太过执迷。
义父说,我便是听。
我从来不问义父,我既是从小痴迷练武,又缘何十指指腹柔软,丝毫不见练武之人惯有手茧子。
因为,义父既是不愿告诉我,我纵使出口相问,义父亦未必肯告诉我真相。
直觉告诉我,义父是个有故事之人,未必如他自己所言,只是一位死里逃生的朝堂死囚。因为,义父会在月圆时分,登临高阁之巅,负手而立,仰望遥远的西北方,那时,古老的箫声会从高阁之巅隐约传来,飘散在海风里。
偶尔,义父会带了我离海,去住东海沿岸的喧嚣城镇,什么都不做,只是走着,看着,感染世俗喧嚣烟火气息。
洛桑古城从来都是避世者的天堂,亦是地狱。在这里,有太多的人如义父一般,颊现刻字,“淫”,“盗”,“奸”,诸如此类,数不胜数。有人洗心革面,也有人变本加厉。烧杀抢掠,一句不合大打出手,横尸街头,日见不鲜,时有发生。
义父说,洛桑古城从来无弱者,弱者亦是到不了洛桑古城。
弱肉强食,从来都是洛桑古城亘古不变的标志。
因为如此,自我醒来,义父便是授我防身的本事,如何下毒,如何使用暗器,如何点穴。义父总是说我天赋异禀,学什么都学得极快。只有我自己明白,当我手指拂过琴弦,铮铮乐音声中,袖内暗器倏然疾射而出,精准此项摆布开外那稻草人心脏时;当我准确的说出每一种毒药的秉性时;当我精准的认出人体每一处穴位时;当我手指捻起银针刺向那些穴位时,我总会模糊的想起一些什么,那模糊的影像里,总是依稀的有那么一个人,面目不清,五官不明,唯有那样眸子,葡萄紫的紫,海一般的深邃凌厉。
在义父亲眼看到我如何出其不意,将那于客栈门前言语调戏我的虬髯大汉毒死后,义父再也不会亦步亦趋跟在我的身后,在他许可的范围内,我可以独自走动,比如,独自一人走在洛桑古城内,独自一人登临高阁之巅。
是在这一年的深冬,师父带我离海去往沿海城镇采买年货,拥挤人群中,那小小的孩童,就这般,满身血污撞在了我身上,他身后不远处,沙石滚滚,马蹄声近,人群散去。
我低头,那孩童抬头,只是一眼,我对义父说:“这孩子,我要了。”
在某种程度内,义父待我,从来都是宽容至近乎纵容。
他纵容我在洛桑古城内的肆意妄为,纵容我因着一个不高兴而下毒杀人。
他亦是纵容我此刻的兴之所至,不问任何缘由的,便是救了那个小男孩。
义父说:“凰儿,这小东西以后就是你的所有物了。”
小东西天生哑巴,但是,会识字,会观人脸色行事。
我说:“我为你取名龙儿可好?”
他看着我,慢慢的,那双如葡萄紫一般的眸中便是露出浅浅的笑意来,纯澈亦信赖。他静静的点头。
看着龙儿,我总是会长久的凝睇龙儿的眸子,总是在心里一遍一遍的问自己,我的世界里,那缺失的所有记忆里,是否也有这么的一个人,有着这么一双眸子。
只是,除了模糊的影像,我始终无法得知。
洛桑古城的春天总是来的很早,有去的很晚。又是一年早春,寻常的日子,我带了龙儿在洛桑古城内闲逛,满城柳絮似鹅毛如大雪,街角,有人在拔剑死战,我站在不远处的柳树下观望。
也许,诚如义父所言,曾经的我,真是个武痴吧。因为,那些的招式,我总也是能够清楚道出名目来,更是能够清楚知道其化解招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