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文库小说上一章:大生意人
- 免费文库小说下一章:
写文章最怕多感,多感则易流于纤弱。细腻不妨,滥情一定要避免。人往弱处滑,好比水流卑湿,是自然之性。从弱中振起,好比逆水行舟,非有大毅力不可。力气不足,只好借风张帆。顺境中不得意忘形,读读杜甫和苏轼。不顺心的时候,积郁深重而不失气格,还是大声念念李白吧。
李白一生,屡遭重大打击,但李诗中罕见垂头丧气。赵翼就称赞:“青莲胸怀洒落,虽经窜徙,亦不甚哀痛,惟《上崔涣百忧章》,有‘星离一门,草掷二孩’之语,最为惨切,盖在狱中作也。及流夜郎途次,别无悲悴语。”
李白才高志大,一切发自天性,世间一切事,不能羁縻其分毫。赵翼认为,李白“诗之不可及处,在于神识超迈,飘然而来,忽然而去,不屑屑于雕章琢句,亦不劳劳于镂心刻骨,自有天马行空,不可羁勒之势。若论其沉刻,则不如杜;雄鸷,亦不如韩。然以杜韩与之比较,一则用力而不免痕迹,一则不用力而触手生春,此仙与人之别也。”
《古风五十九首》的第一首,从“大雅久不作,吾哀竟谁陈”到“我志在删述”、“绝笔于获麟”,赵翼指出:“是其眼光所注,早已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直欲于千载后上接风雅,盖自信其才分之高,趋向之正,足以起八代之衰,而以身任之,非徒大言欺人也。”这个意思,一直在我心里,不料竟是早年从赵翼那里贩运过来的。
李白生在盛唐,是他的幸运;盛唐而有李白,是唐诗的幸运。千载之下,我们只有合掌赞叹,俯首感激而已。
《全唐诗》慢慢读,相当数量的,不得不轻轻放过。最害怕那些八股气重的人,偏偏写得多,又刻意保存,不遗余力,几卷读完,身心俱疲。手头有的十数种诗话,全部找出来,可以和自己读后的感觉相印证。宋人离唐近,处在唐人巨大的身影之中。近,反而隔,好多事情想不通。明人不会写诗,读诗则有些眼光。清人有宋明人的经验可资借鉴,又距离得远,不仅看得清,心态也平和。就是迂腐的地方,读起来也轻松。
赵翼诗话的序谈切身体会,沈德潜诗话的序夸说他在寺院读诗的清雅。环境好,和尚又是知分寸的,敬重他的身份,应对得体,宛如训练有素的捧哏演员。那感觉,就一个字,爽!令人羡慕得紧。
薛雪《一瓢诗话》的自序则像一篇明人小品:
扫叶庄,一瓢耕牧且读之所也。维时残月在窗,明星未稀,惊乌出树,荒鸡与飞虫相乱,杂沓无序。少焉,晓影渐分,则又小鸟斗春,间关啁啾,尽巧极靡,寂淡山林,喧若朝市。不知何处老鹤,横空而来,长唳一声,群鸟寂然。四顾山光,直落檐际,清净耳根,始为我有。于是盥漱初毕,伸纸磨墨,将数月以来与诸同学及诸弟子,或述前人,或抒己意,拟议诗古文辞之语,或庄或谐,录其尤者为一集。
他是名医,家境肯定不坏,扫叶庄想来该和王维的辋川别墅差不多。薛雪能诗,又是叶燮的高足,不知为何写文章那么没思路。几百字的小玩意儿,前半段仿佛出自曹操,后半段的老鹤,又令人联想到东坡的《后赤壁赋》。真不知他老人家是写实还是虚构。不过,文字是干干净净的,也不油滑世故。
初到美国,有一次携伴出游,进了山中的大寺。寺虽新制,风景不俗。入夜万籁俱寂,尤能诱人深思。寺里接待客人,提供食宿,价钱不贵。我和主持的师父说好,暑假来住两星期,读书,写论文。后来为了生计,打工挣钱,舍不得花这些闲时间。留下一个念想,永远不曾实现——其实是很简单的事。
真去住了,以后写论诗的书,序言里也可以像沈德潜和薛雪一样夸耀一下啊。
现在的窗外,自从原来那棵椿树被伐,拉开窗帘,就只有刷绦红色漆的防火梯可看了。树没了,偶尔来的松鼠也很少来了。
2009 年10 月14 日
临睡前,读一篇侦探小说
常常想起塔科夫斯基的影片《索拉里斯》(Solaris)开头的一幕:
林间静谧的下午,暴雨骤降,草坡上玩耍的孩子转身往回跑。来到父亲乡下别墅的心理学家克里斯,坐在露台厚实的木桌旁一动不动,任凭大雨冲刷。镜头推近,我们看到桌上蓝花瓷杯里没喝完的咖啡,被雨水浇灌,涨满到杯沿。雨珠继续在杯面飞溅,咖啡的颜色逐渐变淡。
桌上还有两颗苹果。那颗被咬过的苹果上,黑得发亮的,像一件精巧的玉雕,是一只胖乎乎的蚂蚁,被突如其来的雷雨惊呆了,不知逃走,仍死死趴在苹果上。蚂蚁和心神不宁的克里斯形成了有趣的对应:他们要么由于沉浸在内心世界而完全忽视了这场大自然的游戏,要么就是以为,此时的大雨,恰恰是他们内心焦虑的写照。
塔科夫斯基的电影要看过两遍以上,才能享受细节的深味。《索拉里斯》中,教授大谈堂吉珂德的一段也是令人难忘的。还有片首那些袅袅飘拂的水草,林中跑过的健美而神态漠然的马。据说老塔有解不开的家的情节。《索拉里斯》的结尾,克里斯扑到父亲怀里,大概也是象征着精神上的回归。
《镜子》看过已经十多年了,忘不了开场不久的一个场景,是树林外的草地。风起草偃,流光在细草异常柔和的涟漪上滑动、跳跃,小柔板一样缓缓流泻。母亲的影子轻盈如鸟,贴身的裙子勾画出迷人的线条,不需要任何色彩。
母亲抽烟。抽烟的女人容易让人警惕,但也有很多例外。母亲的抽烟出于不安。就像劳伦·巴考的抽烟旨在张扬个性,从最初的桀骜不驯,变成另类的性感和柔媚。母亲的不安是透着爱的,也是软弱的倔强形式的表达。俄罗斯女人的坚强,至少在文学中,举世闻名。她们的胸怀,有时候,正如她们宽大的衣裙,不以华丽,而以风致取胜。
这些日子,有很多时间在家里,读唐诗,听贝多芬和肖邦。想想王绩在唐初真是一个异类,在宫廷诗的圈子外,不慌不忙地做他的陶渊明。他其实是太超前了,他的诗风,同样从隋朝过来的虞世南和李百药与之迥异,此后的沈宋张说杜审言也未能跟上。四杰的诗说是开一代新风,如从发展的角度,应排在他前面才对,因为和王绩相比,他们其实是退步了。直到陈子昂出来,才能够赓续王绩的传统。而他的五言绝句,写饮酒的那些,我们要等到李白,方得重温。这样一个酒徒、隐士、不合时宜者,居然还写了一首“征婚”诗,寻找一位愿意和他在山中过遁隐日子的女人。真够潇洒的。
在家里,也在办公室,翻来覆去,听李云迪的肖邦。图书馆新到的两张碟,分别收了四首谐谑曲,四首即兴曲和三首奏鸣曲。贝多芬,则是最后三首钢琴奏鸣曲。在家里,听波里尼的,在办公室,听施纳贝尔和李赫特的。第三十一首尤为戚戚于心。第三乐章两次出现的arioso,孤怀萧散,令人徘徊难去。随后的赋格从低沉中振起,最后一次出现,如金风振林,满世界洪波涌起,痛快淋漓至极。
不论多忙多累,睡前总是习惯翻两页书。刚从屏幕上下来不易入睡,从杂务中脱身出来亦然。大灯熄灭,小灯昏黄,这样懒散的看书别有乐趣。读诗,可以;看画册,也挺好,美中不足是画册太重,翻阅不便。中外作家中,适合枕边读的,不多。比如卡夫卡,读了恐怕要做焦虑的梦。博尔赫斯就好一些,他的幻想是神秘主义的,智力水平又恰到好处。最理想的,是议论和记闻都有的古代笔记,包括笔记小说。从前《聊斋志异》和《阅微草堂笔记》都是至爱,结果读过了头,弄得现在没法读了。从那以后,一些特别对口味、适合慢慢玩的书,有意节省着,不轻易读完。比如《太平广记》,是准备活到老,学到老的。
下班出门,绕道在新书架上扫一眼,看到一本克拉克·霍华德的侦探故事选,顺手拿了。晚上写了两个多小时的唐诗笔记,心里高兴,收拾完毕,特别放松地半躺下,扭开小灯,读开卷第一篇。
标题:“英雄一去不复返”,似乎不吉利。心想,果真要是凄惨悲壮的,跳过不读。赶紧翻到结束处,看到男女主人公笑嘻嘻地打趣,说,还有今天晚上啊,云云。于是放了心,从头细读。
想不到,是一个出人意料的温馨故事。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只好去卧底追查私酒酿造者的耶鲁大学政治系高材生,来到南方小镇,先是遇到一个漂亮又善良、有了孩子却被男人遗弃的女服务生,继而发现主持酿私酒的小镇首领,其实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用非法生意赚来的钱,在小镇营造一个人人都有工作都有饭吃的乌托邦。
故事的结局你可以想得到,没有误会,没有责任和情感的冲突,没有悲剧。卧底先生给上司写了辞呈,同时也给三心二意的女友写了告别信,从此踏踏实实,在小镇过下去了。
男人对女人的爱中,加一些怜惜,带一些嗬护之情,比只往性上靠拢更迷人。卧底先生救人兼自救,温情是双向的,这种本来已经成为商业小说中滥俗套路的故事,由于在实际生活中越来越不可能存在,仍然有着初始的纯真。
这样的故事,保准可以催生一个好梦,可是好梦沉酣,人不会半途醒来,因此,也不会记得。
2009 年9 月11 日
在鬼见愁上读《天龙八部》
找中文书,纽约纵非化外之地,至少是穷乡僻壤。因此对于读中文书,不存理想,不定标准,随手抓到,就是宝贝。我读了多少毫无价值、甚至连娱乐价值都没有的书呢?真是数不清了。古人说漂亮话,读书只当遮眼。为什么要遮眼?难道现实那么不值得一看,看了便要满腹牢骚,直至绝望?西方人说杀时间,仿佛时间多得像泥坑里一群一群的猪,多到不得不杀,而且杀了还能吃肉。说遮掩,用现在的话来形容,那是装酷。说杀时间,十足纨绔子弟的派头,豪阔得很。这两种人,我都羡慕,私下想做,却做不到。
只要一闲下来,无意识的,手上必得抓着一本书,坐地铁要带着,一个人喝咖啡时要带着,在医生诊所排队做年检,更必要带着,而且要带较厚的书,否则,不够用。一时沉迷,无论怎么沉迷,都属正常。一辈子不可须臾离开,多少要算病态,至少是成瘾了。再者,过于迷恋书,和现实的关系,显然疏远了些。转移注意之外,还隐约着一点拒绝排斥的意思。又像是举手投降,惹不起躲着走。这当然也是病态。
很早了,在北京,两个小表妹来旅游,有一天去香山,爬上鬼见愁,正在指点风景,抢占有利地形照相,却发现最小的那位,躲在岩石后头,完全无视周围乱哄哄的人群,自顾自地读金庸的《天龙八部》。昨晚上她就一直在读,没读完,一路带着。香山的景色只放眼一扫,像是应付差事,心思全在小说上。这样单纯而热烈的投入,在我眼里,可算人间至福。可是我过了那个年龄,读的书再多,胜不过她峰顶的几分锺。
读书最好的地方,不是图书馆,因为人多,架上的书报杂志更多,坐不了几分锺,就想起来走一走,到架上翻翻。在家也不行,有电视可看,有电脑可上,有电话可打,有床可躺,有音乐可听,有东西可收拾,还有冰箱里的瓜果酸奶可吃,更不用说泡茶养神了。办公室不能看书,除非是休息时间。边看,还要时时看表,怕超时,心里不踏实。睡前歪在床头看书本是很享受的事,但近来事多易烦,稍稍看久,或者头晕,或者犯困。看的书倘若杂一些,夜里做梦,满脑子曲解,还要续补,还要修正。
那么,究竟什么情况下才宜于读书呢?首先想到的,是出游做客时。一天奔波,身体疲乏,吃过饭——也许有酒,洗过澡,聚谈之后,夜已深,他人已睡,我不,一盏小灯在枕头边,左手按着书,右手支颐,非常谨小慎微地,比平时速度慢半拍地读。最好是明天不须太早起,这样,也许可以把看过一半的书读完。如果不是小说,是古人集子,就更好办了,可以不读完,也可以反复读几遍。
客中读书,在旅馆的好处是环境好,安静。在亲朋家里,好处是亲切。这样的逗留,若只有一两天,缺点味道,时间太长,又不可能,最合适的,是三五天。
其次,是赶飞机或在机场送人和接人时。高速公路容易堵车,去机场总是打出充足的提前量,而飞机又经常晚点,富余出来的时间,常常会扯成一两个小时,甚至更多。坐在空落的大厅,二楼的咖啡座,俯瞰楼下熙来攘往的行客,耳听着航班消息的播报,慢慢地啜着热咖啡,时断时续地看书。这时候看书,你觉得意定神闲,没有杂念。事情是确定的,某一时刻之前,飞机不会起飞或降落,你可以安安稳稳地坐在这里,没有人来打扰,没有其他的事要你做。这一天已经划出来了,照理你应该一步接着一步,按部就班,打车,搬行李,办一切手续,在免税店买东西,然后是飞行或接着坐车。总之,连续的劳顿。可是此刻,时间多出来了。因为延误,时间不是浪费掉了,而是多出来了。多出来的几个小时,你被解除了所有责任和义务,给予完全的自由。你没有压力,没有愧疚,堂皇从容,喝咖啡看书。你可以不要咖啡,但书你一定会看。在机场,除非意外遇到朋友,看书可算是能做的事里最简单最开心的了。
有事出门时我常为带什么书而踌躇,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七挑八选。也就奇怪了,最后带走的,总是最不想看的,因此在车上总是恨恨的:为什么不拿另一本?
在机场,情形不一样。因为你压根儿没想到要在这里读两个小时书,身上带的,就是随便的一本,摆个样子,以防万一。如今,这两个小时是额外的赏赐,还计较读什么吗?当然不。书是现成的,读就是了。你一开心,书也开心,它的文字和趣味都空前好起来。
住惯了公寓,所有空间都狭小:楼道,电梯,门廊,房间。街那么狭窄,视野那么短小,天空是被割成碎块的,长了草的土地像水泥和砖石的花布上一块块小补丁,办公室、图书馆、卧室,屋顶是那么矮,存心要压你趴下来,或弯着腰,你身无一物地行走,也像被压着一座山,觉得喘不过气。可是瞧瞧机场啊,大厅比一个街区还广大,头上的穹顶高不可攀,灯光明亮,一应的设施都是光滑流畅的,玻璃和不锈钢的质地,不拖泥带水,不像倒霉事一样粘在身上扯不开。你觉得痛快,舒展,你的身体变大了,一下子拉开扯直,很痛快。因为空阔,背景的声音你不觉得嘈杂,反而感到安适。即使只是一个人,你不觉得孤单。而在公寓里,噪音不仅是烦恼,是恐怖。
难怪荒岛读书成为很多人谈之不厌的话题。他们开列荒岛必读书,从几本,几十本,到上百本,直至一个小型图书馆——这是甘做新鲁滨孙了。事实上,我二十岁时读《鲁滨孙漂流记》,鲁滨孙从无到有,在孤岛经营起一个家的详细过程,让我向往不已——我喜欢从无到有一天天成长的过程,很温暖,比一步到位享受现成好。不过,要看得见,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