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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酒吧外墙边斜倚的女孩,神态照例暧昧。抬头专注地看着电影海报的女孩,虽然只是一个背影,但那柔软的腰肢,却衬出海报上大明星的疲惫和衰老,尽管余晖依然灿烂得似难逼视。很多建筑是刻意设计得棱角分明的,在傍晚的天空映衬下,那些简洁而锐利的几何线条,再有力不过地表明,世界的一切奥秘都在数学里。人,宇宙,千花万卉,啤酒,梦和逻辑,都不过是一串数字和几个奇怪的符号罢了。
我爱看的画面之一是墙的一角,藤蔓从右上方探下来,左边,有老式的黑色路灯,形如郁金香,被细长的灯柱擎着。路灯旁边,你可以摆放任何物件,只要你喜欢,比如长椅、垃圾桶、小石桌。石桌上有喝剩下的咖啡,一副手套,女人的,但没有女人。有时候,左边再拉开些,一个孩子全身贴墙,小心翼翼地踩着离地半尺高处凸出的只有两三寸的墙带。墙必是没有粉饰的,大砖或石头砌成的,质地一定要粗糙。如果细腻,那就俗了。这种照片我看了很多,似乎摄影家们对此情有独锺,或者只是因为,它易见而美。
庞大的事物被置于更广大的背景下,仿佛鲸鱼缓缓游转于案头的玻璃缸里,又像一群豹子沿着书页边缘没完没了地狂奔,它们与真实的世界隔离,消失了,成为观赏者的私产。这就是为什么教堂和广场总是在画面上被一棵树的微不足道的枝丫挤到一个很小的角落,而照片的主题永远不会是树。同理,另一些事物被放大,比如橱窗,人体的任何局部,木头的纹理,锈铁的质感,各种裂缝,还有叶脉。在照片上,人脸并非总是最有表现力的。有时候,一只手——注意它蜷曲的姿势和俯仰的方位,一只打开一半的手袋——带着它半遮的琐碎物件,胜过千言万语。
我有一张照片,是很多年前在苏荷一家小店门口被朋友随机拍下的。我坐在羊犄角做成的椅子上,羊毛大片是白的,小块是黑的,背后是一尊高大的头插羽毛的印第安勇士塑像,前景,右下方,在快门揿下的瞬间,闯进一个穿背心的棕发女人。三个人,构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而每个人——我这么恭维摄影者——都代表了不同的时空和文化。
橘与橙
晚上梦到口渴,想吃蜜橘,因为只有蜜橘可以解渴。拿起床头柜上剩下的半个,发现不是蜜橘,是很硬的橙子。很硬的橙子我不要吃。记得外面桌上还有白天剩下的两枚,起身下地去拿,还是橙子。橙子就橙子吧,总比没有好。再看,连橙子也不是,却是柠檬。
激情云何
在某些情况下,有激情和性格无关。激情应当是一种异秉,要么天真质朴到一塌糊涂,要么怀有意图,指望“转运汉遇巧洞庭红”,或书呆子在荒岛上捡到内藏宝珠的大乌龟壳。人被假象迷惑是很容易的事,所谓欺骗,大多数时候是两厢情愿。骗者有可能是无心的,只是你误解了,想当然地以为事情是这般那般的,过后又怨恨对方为什么不早早提醒自己。因此,被骗者不一定都是无辜的。就如社会上屡见不鲜的骗财案件,如果被骗的人不存占便宜之心,如何能落入那么幼稚可笑的圈套?梦如果不醒,不管它多么荒谬,都还是好事。问题在于梦很难不醒,记得哈姆雷特就曾为此感叹过,那意思,仿佛是希望世上真有不醒的梦。这和我们唐朝的小说家借黄粱南柯来醒世,所出不是同一机杼。唐人是看得太明白了,哈姆雷特是明白了却要装糊涂。前者刚强有力,后者不免优柔,但同时也见出一丝懦弱者的无奈。
双刃剑
有些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明白在某种意义上,它始终是双刃剑,就不愿再喜欢,心中存了疑虑。利器本以防身,若时时有自伤的危险,像我这样的人,便干脆不要,宁可赤手空拳。以庄子自勉,想到庄子超过常人之处,在于他对十分尊敬的孔子的批判和修正。他讲臧谷亡羊的故事,臧因为读书而走失了羊,谷因为玩游戏而丢了羊,读书和玩游戏在世人眼里,高下有分,但对于造成羊的丢失,则毫无区别。看深一层,世界其实是很简单的,所有复杂,皆出己心。然而没有分别,则惊奇、恐惧、向往和觊觎之心何来?所谓努力精进,又该朝哪个方向?
任公子大钩巨缁,蹲乎会稽,投竿东海,五十牛以为饵,以求大鱼。我们做得了任公子吗?如果做不了,只能甘心做那条钓绳,那只竹竿,那只没被说出来的鱼钩?甚至不由分说,做了那五十头牛中的一头?还有可能,更直接明快地,做了那条韩愈念念不忘却无缘得到的鱼?
红色忍冬
早晨走路的时候,意外发现路边的院落,生着一蓬异常艳丽的忍冬。这忍冬不作金银二色,是粉紫色的。起初我以为是常见的那种紫茉莉,因为花形相似,都是细茎喇叭口的。我没想到世上还有这样颜色的忍冬。偏于粉红的紫色,一般来说不太明亮,但此处的粉紫色却像含了光。花叶虽小而精神饱满,手指轻捻,感觉如婴儿肥嘟嘟的脚腕。因在僻静的小街,车少人稀,前两天又连连降雨,这蓬忍冬整个植株洁净无尘,叶背和藤条上的绒毛也像是晶莹晶莹的,没有质地。
紫红忍冬的颜色是一种奇妙的搭配。叶子的绿普通无异,茎却也是紫红色的。叶背的脉络,应该翻起看看的,却没有,说不定也是紫红的,那就更有意思了。花朵俯嗅也有清香,但比普通的金银花淡多了。
我自己的思路常常很褊狭,看惯了的,觉得天经地义。金银花绿叶白花,一白一绿,搭配何等淡雅。好比人穿衣服,上绿下白,便有清水芙蓉的态度。我不能想象一个人上绿下紫,更不能红绿配在一起。可是这忍冬,就是一紫一绿,照样婉媚可人。一点艳丽的同时,又安静和安详。
回到办公室,去网上一搜,还真有这种忍冬,名叫红花忍冬。真该补补植物志的课了。
说起来还有一种树,是枝叶繁茂的落叶乔木,果实一簇簇的,像倒挂的灯笼。这也是身边常见的树,至今不知其名。早些年在良乡,有一条街上都是这种树,和合欢夹杂而生,问人,皆曰不知。今年回北京,有一次打车,傍晚经过亮马桥一带,见街边此树夹道,小灯笼们迎着夕照闪闪发光,问那位像是老北京的司机,“这树北京特别多,是什么树呢?”他也只是摇头。
其实,读杜诗的时候,因为其中的很多树木都是不了解的,上网搜了照片来看,没看出什么名堂,不久就忘记了。看来,就是一棵树,如果不能朝夕相处,它的性情和好处,也是难以体会的。比如槐树,我们当然忘不了它满树甘甜的白花,花蕊中心,有汁如蜜,可是,我同样忘不了的,是锯倒的槐树横卧地上,树心里散发出的夺人心魄的苦味。
注:果实如灯笼的树,后来得知,是栾树。
2011 年9 月15 日改定
蒲公英
好多电影里都有少男少女或天真的孩童举着蒲公英花球在草地上奔跑的镜头,有时是两人相对,轻轻一吹,伞兵一样的种子悠悠飘向远方。那时的导演肯定觉得,这是能够想到的最有诗意的画面了,既象征着安宁和幸福的日子,又象征着纯真。用在战争或动乱主题的影片里,效果尤其好。生离死别,爱恨情仇,人间的悲喜剧没完没了地轮回,蒲公英照样开放和枯萎,但镜头里的土地已被践踏,在阴郁的光线里,矮小的蒲公英失去了金子一样的颜色,变得和江水一样污浊。
想来比喻和象征并不都是永恒的,除非依附在特定的权力和控制系统,变成制度和条规,或者成为文化传统的一部分。但即便如此,它们仍然可以被颠覆。大约宋元以后,乌龟不再表示长寿,没人再取名为“崇龟”或“龟年”。从前的四灵之一,如今变成不堪入耳的脏话,这一跟头摔得够结实。孩子们还会吹蒲公英的花球,不过,不再那么时尚了,除非你把蒲公英染成粉红色或紫色。
儿子小时候,我领他去公园,一路上蒲公英的黄花星星点点。找到特别大特别圆的花球,吹给他看。他高兴,学着吹,还会多折一些,预备拿回家去。但走不多远,由于风,由于身体的晃动,花球散尽。于是再去折,结果一样。直到终于丧失了兴趣。
我还会一种蒲公英的玩法,农村孩子玩惯的,不太合时宜了,因为不卫生。摘下蒲公英的花茎,掐去花朵,中间一段空心管。将一头掰开大半厘米,掰成四瓣,微微扳平,形成一个托。捏一个绿豆大的泥球,放在托上,仰面躺在草地上,竖直了花管轻轻吹,小泥球就会漂浮在托上,上下翻滚。吹泥球不需要技术,只要掌握好吹的力度。力小,吹不起来;力大,泥球飞了。
躺在春天的草地上吹泥球,也算乐子?事实上,现在想起的很多小时候的事,都算不上乐子。就说躺在草地上,固然风轻日暖,然而事情是很无聊的,有时就是摘一些草叶在嘴里咬,或者抓着一只尖头蚱蜢,捏住后腿,让它立直了身子,捣蒜一般不停地点头。他们告诉我,这是让蚱蜢给你磕头。虽然它不会口称老爷,这么任劳任怨地磕头不止,你感觉是很爽的呀!
于是就让蚱蜢一直磕下去。后来,蚱蜢嘴里就流出咖啡样的口水来。不知是累的,还是生气了。
我见不得人磕头作揖,不管是施还是受。享受动物们的“施与”,蚱蜢之外,便是动物园的狗熊讨食物时的作揖。动物跟人学,为什么总是不学好?狗熊作揖,猴子吐口水,八哥骂人。幸亏植物不会。《魔戒》里的老树精贤明睿智,会说话,能行走,刘慈欣的小说《三体》里,某个星球上的树林习惯经常迁移,它们中进化出了主子和奴才么?
蒲公英的花酷似菊花,假如一株上能够多朵齐放,花期长些,说不定有人会在窗台上种它。很多花卉都有变种,颜色,花萼的形状和大小,单瓣,重瓣,交叉组合,极尽奇巧。蒲公英显然是一根筋的植物,繁殖方法那么精妙,对于自身,却不曾有过改良的念头。从头到尾,株株雷同。那花,咳,就别提了,你哪怕分个浅黄深黄也好啊。一点都不想登堂入室,过过养尊处优的日子吗?
2010 年3 月26 日
第五大道
四十二街以上,到五十九街中央公园南门,这一段的第五大道,算是曼哈顿最阔绰、名气最响的街道了。阔绰,系就街道两边的店铺而言;名气响,只需看看一年四季游客云集的盛况。但周末有些上午,天气并不坏,也能赶上一连几条街人影寥落的情形。曼哈顿多高楼,街道却不宽,只有极少如公园大道者例外。如果以宽为标准,再和北京比,第五大道不过是一条大胡同。好在无尘土飞扬,也没有夏日到处乱晃的膀爷,和穿着大花裤衩子、手摇蒲扇的女人。第五大道是纽约的门面,自然收拾得干净。好钢用在刀刃上,市府清洁局对于无碍观瞻的普通居民区,当和尚不忘撞锺而已,哪怕你大风起而纸片和塑料袋满地乱飞,收垃圾日一路行走,臭气扑鼻。在第五大道,因为干净,不仅张皇四顾之际,五色杂错,赏心悦目,仰天吸一口空气,更是芳香袅袅,袭人欲醉。这香有花香,来自花店和大建筑台阶上阵容壮盛的盆花;有咖啡的苦香和糕饼的甜香;有街角餐车和餐馆飘出的催人饥肠的腻香;有老旧的墙壁和门扇沁出的石头和厚木的很难形容的蔫香;还有擦身而过的女人身上的香水之香——打扮优雅,笑语嫣然的女人,总是都市不可或缺的美景。我当年在四十街上班,午间散步,分向四个方向迈进,当然是向北最愉快,尽管稍觉拥挤和吵闹了些。因为此一感觉的强烈,后来练习作韵文,一时口滑,便冒出“兰麝香飘游女袂”的句子,而下联始终不能满意,这也是好事不成双的例子。不是文字有多难,是实际值得忆念的东西太少。
第五大道的街边,近些年安设了有背靠、面背转折处为圆弧状的长椅。铁制,刷漆,极为光滑。公共场合寻常的长椅,不外乎两种,另一种更多见的,椅面椅背用木板钉成。有刷漆的,有不刷漆的。不刷漆的,经过日晒雨淋,木头变色,由原来的淡黄或棕黄变为灰色,仍旧纹理清晰,看上去就很亲切。这与水泥台阶和花坛一样。水泥掺了砂石,粗糙而不雅观,但经年积久,颜色变深,生了霉苔,霉苔干枯而作不均匀的黑色,廉价的水泥之物,便凑合着也能当石头看,起码不那么刺目了。木椅直折,坐上去不如圆折的舒服,似乎人需挺直才对得起它。圆折的长椅,又那么滑,遇上惫懒的,一坐上,不由自主地往下缩,一缩,便仿佛周末赖在自己家的沙发上,朦朦胧胧地看黑白电影了。但第五大道哪里是可以沉沦长椅的地方,走累了坐下,也是时刻警觉,双眼炯亮,似在表明:不是有意长留于此,如在城楼上逍遥观山景的。脚酸少歇,随时准备开路。
偶尔看到中年男子和老人坐在椅子上看报,甚觉惊奇,猜不透他们的来路。周围人流推涌,一个停住不动的人,好比一根木桩或一头石狮,浑身上下透着不协调。
我很多次陪人游逛这段路,先在四十二街看一眼时报广场,自第七大道往东,走回第五大道,经过布莱恩特公园,左转北行。布莱恩特公园是很少吸引游客的,尽管这是我特别有感情的地方,可惜它四边的花草,至今未能认全。想想啊,在四十二街这样的地方,坐在草坪边上,窈窕的花枝就在身边横斜,叶子和花朵直接垂到书页上,残蕊枯丝洒落在头发里,还有大白天变得极淡的花香,萎缩得快要看不见的花影,还有蜜蜂、蚂蚁和其他不知名的小虫子,有些带翅的小虫子如花叶一样,居然也色彩鲜艳,红的,黄色,翠绿的。只要有闲,又能安静,便是福分。
逛第五大道,免不了看游人。游人有两类,特别好。一类是欧洲来的,白人为多。人种一样,气质不同。这种不同,近似于好莱坞电影和欧洲电影的不同,也近似于美国小说和欧洲小说的不同。第二类是从乡下来的,皮肤晒得黑红,憨厚纯朴,尤其是说话的时候。女孩们在地铁里咭咭呱呱地笑,面颊上卧着两朵桃红,和过去中国农村的女孩一模一样。纽约不管有多好,肯定与淳朴无关。优雅与淳朴,各有其美。
建筑构成街景的一部分,就像一块砖和一扇窗户构成大楼的一部分。每一个建筑,在第五大道上,其个性之重要,在于它参与营造出了一条街的风格,而不在于自身。沿街前行,目光所至,两边的高楼华厦,恰似一块块积木,搭配出这段街区的颜色和形状,尤其是伸向天空的楼顶的线条。当我们走近每一处,具体的建筑同样消失了,我们看见的是一些生动的局部:各种门,廊拱,铜的门牌和把手,雕像,铜的门限,繁复华丽的橱窗,厚而质地庄重的布幔,端着司空见惯的表情的制服整齐的门卫。它们是这条街的眉目,不属于特定的建筑。
因此,在第五大道上走,你不会对每一栋楼太感兴趣,你观看,可并不太想进去。事实上,绝大多数建筑的底层,无非是商店,千篇一律地琳琅满目和金碧辉煌。在导游手册上标了星记的,因为一本书、一部电影或某位名人而听起来诗意盎然的,比如奥黛丽·赫本的爱情片《蒂凡尼的早餐》中的蒂凡尼,不过一个商品的牌子,店堂虽然豪阔,却与诗意不沾边。你也不会凑巧碰上赫本姑娘叼着细长的烟卷,墨镜推在脑门上,婀娜多姿地隐在她着名的小黑裙里对你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