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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叶即将脱尽,小教堂边大枫树的高枝上,裹着圆圆的似乎毛茸茸的一团,枯叶般的颜色,篮球大小。很久了,我以为是一个鸟巢,细看却不是,就是一团扭结的枝叶,不知为什么,叶子干透了,仍然紧攀着树枝不落下。我常把各种模糊的事物朝自己喜欢的方向想,有的凭常理就该知道不可能。心里这样想,在有人的场合甚至脱口而出,惹得听者讶异,只好自我解嘲地一笑。从前翻译书的时候,曾把一个简单的词“静物”(still life)割裂开来,译成“宁静的生活”,可笑程度不亚于牛奶路。按弗洛伊德的说法,有意识的错误,是潜意识的流露。那一团乱叶,就没有错看成马蜂窝。译错的句子可以改,但在现实里,一厢情愿的美好,带来的未必是高兴。
阳.台
昨晚做梦,还是住在楼上,但楼细瘦而高,像方形的塔,更像长疯了的风车草,单单一枝,故意不成簇。很小的阳台,在十几层高处,勉强可供三两人对坐。阳台下的院子,被相邻的楼夹着,狭长逼仄,中间一条卵石小道。树,大概只有女贞子,也许是樟树。小道两侧,依然泥地,铺着绿苔,地上看得见蚯蚓吐出的泥条。砖石围起来的尺许高的小灌木,枯焦了,却还未被移走。在阳台上闲坐,晒太阳。浸润出油光的小木椅。隔着栏杆看来往行人。我说,其实我是有恐高症的,如果没人陪,不会在这儿坐一个下午。你的眼睛里有说不出的东西。人在这时候,忽然把一切想开了。现在看下去,楼底下的人挺大,不像在世贸中心顶层,看街上的人如蚂蚁大小。平日这种时辰,人少,也没有猫狗鸡鸭,市声远在天边,隐约可闻,是一种委婉的安静。接着看,距离仿佛变近了,一伸手,能探到花木间的小道。花木葱茏,一瞬间,时世变了。
日子悠闲,午后的困倦打发不完。一杯茶,东一句西一句地说话,没有题旨,无非讲些老掉牙的事,不咸不淡的。这样,我也满足了,什么都不再想。容颜在时光里,像盆花探出的一小枝,尚未染上尘埃。我想找出些特别的细节,仔细看来却都是平常,然而很美。一切,一切。
你说,人怎么会老呢?假如该做的事还没有开始做。
坡.道
有一次,记得带儿子在乡间公路上。我步行,他踩着滑板——也可能没有滑板,只是因为他跑得快,我这么感觉了。行走多时,前方慢慢升起一个漫长的大下坡。几十里的坡道,串联起许多村庄和小镇。公路两旁,设了滑梯,原木的,但刷了颜色,红黄绿,按一定的间隔排列。走路的人,扶着滑梯两边,飞快滑下去。如果想停,抓紧扶手就行了。
放儿子下去时,嘱咐他:记得到下一个镇子,滑梯上有缺口,身子向右转,脚一蹬,滑出坡道,顺着岔道,几个盘旋,滑进一个沙坑。起身,你站在一个小公园,树下很多石桌石凳。你走出公园,在路边等我。
一松手,看着他风一般疾驰而下,迅速变成一个黑点。我紧随其后滑下,风吹得睁不开眼睛。凭感觉,到第一个镇子,滑出公路,跌入沙坑,出公园。路边四顾,却找不见他。他如果没有在那个岔路转出,那就麻烦了,谁知道下一个出口是什么地方啊。我回到公路边,探头往坡道下面看。前路茫茫,无穷无尽,看不见一个人影。
我得下去,一个村镇一个村镇地找。到那时,天该黑了。
鸡冠花
下午小雨。想起前几日下班路上,坐在公交车上,看见路边小房子前面,种了极大极好的鸡冠花,并排两株,一米多高,茎和叶子全是浓艳的红色,顶上的花冠,大如小孩的帽子,色作桃红,在灰蒙蒙的暮色里,如火焰散射着光辉。附近街上种鸡冠花的不少,没见过这么娇艳的。一连十多天,那花只顾闲散放纵地开着,看不出一点将要萎谢的样子。
小时候看惯了鸡冠花。家里种在小瓦盆里的,长得不高,颜色虽然红,形状却有些刻板。鸡冠花容易繁殖,撒一把种子,满地生芽,到处人家都栽种。机关院子进门后的大花池子里,更少不了它。和凤仙、大花马齿苋、美人蕉,还有蔷薇一样,是那时最普通的花草。鸡冠花的子,细小黑亮,捻起一撮在掌心,光滑如厚缎子。我喜欢那种感觉,温顺的,羊羔似的,非常安适和任人请求的感觉。苋菜子差不多也是这样的,但没那么黑,那么亮,没那么滑腻,因此,享受不到掌心揉搓的快乐。种子相似,使我觉得,鸡冠花和苋菜之间,应该是有关系的,一查,果然,都是苋科。
从我住的地方往闹市走,经过一栋红砖小楼。很不起眼的公寓楼,很旧,不高,给人好印象的是特别干净。看看门口的台阶和玻璃墙就知道管理员的勤谨。大门两边,有对称的花坛,长不过十米,宽不过一米半。可是它的整齐和雅洁,让我每次走过都想停下看一看。这里的花,有矮种的小杜鹃,有开淡紫花的吉祥草,还有扁柏,以及一些不知名的草花。花坛中央唱主角的,正是五六棵紧挨着的鸡冠花。这鸡冠花的品种,比我们当年种的好,一是花冠的质地,丝绸一样亮晶晶的,其次是颜色,红得异样,特别像农村年画上见到的所谓“洋红”,但比洋红纯正,有厚度。然而那么艳,却不让人觉得轻佻。阳光抚弄之下,通身晶莹,仿佛玻璃,仿佛水钻。花坛里的鸡冠花年年种,年年开得好。我琢磨着什么时候找种花人讨些种子,有朝一日自己种着玩。
可是,车上看到的鸡冠花,卓立不群的气势把花坛里我多年的宠爱都压下去了。我决定去看看。星期天,下雨,没有风。赶了一下午稿子,正好需要休息,便踏着小雨,不带伞,沿着公交车的路线走。走了约四十分锺,远远看见街边隐约一片灰绿色中,两柱通红的影子,在雨雾中弯弯曲曲地燃烧。大喜。逐渐走近,不禁哑然失笑:哪里是鸡冠花?是一种巨大的红苋菜。粗壮如儿臂,叶和茎均作深紫色,一如红枫。靠近顶部,大半尺长的一段,叶子是艳红的,非常明亮,而且叶缘饰以金边。金色中带淡绿。我知道有供观赏的红苋菜,没想到会长成这个样子。
我想继续往前走,走到墓地。那里有一个花店,店主人养了一条脾气很好的狗。墓地进口处,绿影婆娑,打理得清爽。雨在这几十分锺里已经大起来。快步走过去,见墓园大门紧锁,除了平垄上的草绿得比往常鲜嫩,那些剪成馒头形的常绿树木和修长飘散的槭树,在近处看也只寻常。于是退回去,在加油站的篷顶下站了几分锺,等着。然而雨越发紧密,只得坐车回家。原本还可以去球场那边的林地的。
水底的郁金香
这是很久以前做过的一个梦,一直觉得这个梦没风格,乏味得很。从日记里翻出重读,似乎也是某种心情的写照,而且和花有关,那就一并抄在这里吧。
一开始是一个计划,潜水,去海底取物。很多人已经去过了,传言纷纷,似乎那东西并不难得,却又很珍贵。一种自然生长的玻璃花,在海底。有什么用呢?梦里不曾解释。
我的装备只有一副潜水镜和一双蛙鞋。开始时,进一栋空旷的大仓库,走到仓库中间,揭开地面的钢板,露出一个方形的比井稍大的深筒,边长三米左右的样子。墙壁是水泥的,四面有钢筋做的扶手。人可以踩着护手,慢慢下到井底。入水之后,继续深潜,光线越来越少,但仍然能够看见四周的水泥构件。
终于,在很深的底下,墙壁消失了。人在井筒之下往前游,像钻入地道,没完没了的路,安静和黑暗得使人害怕。
不知游了多久,前面终于亮起来,不久就从水泥建筑底下出来,进入一片平缓的海底。这里很多水草,海底铺着沙石。光线一匹一匹,丝绸一样悬垂下来。这说明,海水并不深。
往前游,光线更加明亮。不用说,老远就看见了海底的玻璃花,一丛丛的,铺了几十平方米的一大片。清一色的郁金香,各种颜色都有。花茎小指粗细,脆脆的,很好折。很快折了几枝,再多却没法拿了。因为玻璃花没有弹性,花茎不能弯曲,花朵又比较大,一把只能握几枝。花瓣很薄,一碰就碎。
好吧,就是几枝。
持花前游,一路上不断有花瓣碎掉。凡是碎了的,哪怕一点点,我也不要。等到游近岸边,起身在浅水里走的时候,手上的花只剩三四枝了。
上了岸,烈日当空,置身在一眼看不到头的泥滩上。泥滩中间,被人踩出一条小道。我也就沿着这条小道走。
泥是黑青色的,踩上去软软的。太阳直晒,热气缭绕。青泥散发出一股腥臭味,像池塘在夏天清早常有的那种味道,说是腥臭,倒不是很难闻。可是走久了,热得难受。水汽蒸腾,呼吸不畅快,非常闷。
再看那些郁金香,原来挑选时,注意取不同的颜色。如今在太阳下看,彼此差不多,玻璃也不像在水底那么澄净,带点牛奶的浑浊。说真的,一点也不好看。乱嚷嚷的那些人岂不奇怪,每人都要去采这些玻璃花,采来何用?费这么大的劲,走这么远的路,不值。
正在满头大汗,高一脚低一脚地走,快要受不了的时候,醒了。
千万别告诉我,玻璃花象征什么理想或愿望。人有糊涂的时候,梦难道不是?
2010 年11 月30 日改定
观鸟记
从图册上看鸟,大名鼎鼎的云雀原来其貌不扬,如果不是尾羽较长,体形较大,和麻雀差不多。它也不像我们想象的凤凰之类,仙气十足,非梧桐不栖,非澧泉不饮,而是习惯生活在地面。但云雀得此嘉名,是因为它“歌声嘹亮而富音韵,常从地面直飞天空,渐鸣渐高飞,歌唱于云端,然后长鸣一声,急骤下降至地面,歌声随即停止”。
夜莺、云雀、知更鸟,过去以为都是外国才有的鸟。大学时候,有同学写爱情诗:月光下夜莺鸣啭,玫瑰盛开。老师嘲笑说:你在哪儿见过夜莺?黑的还是白的?后来听人说,新疆就有夜莺。不知是否如此。云雀呢,也成了莎士比亚和雪莱的专利。曾在一首以贝多芬为题的诗里,很矫情地写下“云雀,莎士比亚的云雀”的句子。那时不知云雀为何物,至今也没见过云雀,或听过它的叫声。
因陈胜嘲笑而名垂青史的燕雀,看照片是相当灵巧可爱的。羽毛二色,“黑色如乌绒,栗色如火”,是一种快乐而机敏的小鸟。“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这话说得多不讲理!燕雀为什么非要知道并且佩服鸿鹄的志向呢?各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啊。按庄子的说法,只要顺应自然、快乐就好。何况飞得再高,飞得再远,比如大鹏,还是得依仗海风——犹有待也。
其实,燕雀是一种冬候鸟和旅鸟,迁徙时数百成群,在树上过夜。就迁徙而论,和鸿鹄并无不同。陈胜看不起它,或只是因为它体形太小?
古书上说,西王母的发型,很像戴胜鸟。看了戴胜,可以知道西王母头上是什么样子。高耸的羽冠给人威严的姿态,但黄中带黑纹又显示了一点幽默,表明世上一切最庄严的,都是仪式,也就是表演。西王母最初是部落首领,后来被神化,成了豹尾虎齿的凶神。再后来,由野蛮而文明,容颜秀丽,举止大度,成了天上的至尊女神。作为神只,西王母在完成自身形象的宫廷化之前,发式繁复而古怪,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仪式的最大功用,就是借外在的力量加强自身。
美国诗人史蒂文斯写过一首题为《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的诗。原来以为这是一种多么神奇的鸟,后来才知道,它就是草地上无处不在的那种黑乎乎的小鸟。图册上说,乌鸫在中国也叫百舌,因为它善于模仿其他鸟的鸣叫。很多鸟都喜欢模仿,鹦鹉和八哥甚至模仿人的说话,包括讨好和骂人。我一直不明白,鸟类发展出这种本事,在生物学上究竟有什么意义。传说中的应声虫,人一说话就应声,骚扰无穷,自鸣得意,结果被人家用雷丸打掉了。乌鸫全身漆黑,为明白起见,不如直接叫黑鸟。事实上,英文就是这么叫的。这种鸟在中国南方常见。
乌鸦,小时候接触最多的鸟之一,但我熟悉它的声音,胜过形象。我从来没有很贴近地看过乌鸦。在一定的距离之外,它就和八哥和乌鸫混为一体了。年轻时囿于俗见,对乌鸦没有好感,以后却十分怀念乌鸦黎明时的孤唳。乌鸦代表的一切观念,都和大梦初醒后的所见所闻相合。不是荒凉,是安宁。在乌鸦成群栖息的地方,事物不再是累赘,不彼此粘连,不散发自我的气息。它们和你并列,共同构成景色的一部分。
这里不能不提到两种可爱的文鸟。白腰文鸟三五只相互依偎在枝头的形象,很能代表祥和的生活。马来半岛的灰文鸟有着一张如鲜花盛开的嘴,神态亲切,毫无心机。
我很遗憾那种叫朱雀的鸟产于北方,这样一来,它们就和代表南方和火的形象的神鸟朱雀没有关系了。真正的朱雀也许从不存在,也许只是在我读到的这本《中国观赏鸟》中不存在。
还有鸡呢?这些不再是鸟的鸟类,它们是人类家的标志之一。从容啄食并不时互相追逐的鸡群,散发着慵懒和幸福的气息。我想,幸福总是和慵懒密不可分。急切匆忙,哪怕一本万利,哪怕一步跨过龙门,哪怕激动得两颊肌肉哆嗦,终不是幸福。晴朗的秋天,蜻蜓在水边的蒲叶上沉酣,鸡在稻场上奔走,鹰在云际盘旋。农人远远在高坡地上,像顽童画在墙上的弯弯曲曲的数字。外祖母亢声喝呼,仍然阻挡不了势如破竹的俯冲。毛血纷飞,如大曲之终。
竦身思狡兔,侧目似愁胡。鹰,没有被驯服的,已经快要灭绝。
鸽子太多,麻雀渐稀,红雉惊坠,绿鸭如鬼。猫头鹰在炉火边上打瞌睡,小提琴的声音咿咿呀呀,浓雾不散,彻夜车马。
我摸黑起来喝茶,一缕微光从窗帘缝隙照进厨房。玻璃杯箕踞在圆桌上,水波荡漾,一似微笑。
早时我读李商隐,他有一句关于鸟的奇怪的诗:在所有少女们的床边,栖息着天青色的鸾鸟。鸾是西王母的使节,颜色近于秘色,有人说,其实就是凤凰。
顺便说一句,在远古,凤凰即使有,也肯定和孔雀无关。尾巴长的东西多的是,比如山鸡。它痴迷于在水边照影自怜,可惜没人把它捧为灵鸟。而青鸾是带着梦来的,它就是斯特林堡的青鸟。暖香惹梦鸳鸯锦,女床无树不栖鸾。栖鸾的女床山上,树都是床腿发芽生根长成的,岂不是怪事。
2010 年11 月2 日改定
红色忍冬
都市情调
都市确实有都市的情调,但总是在一些异常的角落。如果地方是大众化的,就在一些异常的时间。再如果,地点和时间都乏善可陈,就是一些特别的事、特别的场合,比如,鬼节之夜的假面游行,同性恋的聚会,食品节,还有非主流电影节的五色人众和海报。
有很多人喜欢抱着相机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乱窜,我则喜欢看他们的照片。太诡异的地方我不敢去,太酷烈的天气,又多有不便。熟悉的地方,在照片特殊的光线下,通过特殊的角度,展现出陌生。正是这种陌生把生活拔高了,最平凡的日常生活被发掘出,或者是,被赋予另外的意义。一个在地铁口摊开脏兮兮的帽子讨钱的老人,日日经过,正眼不瞥。由于他身上的味道,你还要拉开距离。可是,在照片里,他以为无人面对时的低垂眼光,艺术家说,那里头有两个字:沧桑。你可能没有注意到,他帽子上别着的几枚纪念章,是越战甚至是韩战留下的。这个题目,叫做被遗忘的历史,或历史的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