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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上班路上带一本书,是习惯使然,不见得带了就一定读,很多时候东张西望一番,半小时的车程就结束了。问题是,太大太重的书,我不喜欢带。因此,有些书,内容不好,仍然带了,就因为轻便。又因为带了,顺便也就读了。
古书的一大好处是轻,其次是字大,第三是字体漂亮。还有第四个好处,是纸质柔软,摊开来,自然舒展,不会硬挺挺地自己合上。硬得过头的书,双手展平都困难。用力太大,又会把书掰断。香港的书似乎多此类,搁在架上倒还好,如果永远不去读的话。
四
虽然有那么多想读的书,其中一些就在身边,但还是会为找不到要读的书发愁。或者一动念头,只想读某一本书,读某一篇文章,一时之间,哪里去找?纵然就在家里的书箱里,要逐箱翻找,也费踌躇。几年以来,终于又养成一个习惯,在网上搜出,打印,一两页纸折好,装在口袋里,随时拿出来,读过即丢弃。原来抱着敬惜字纸的想法,要把读完的留存,订成一册,后来觉得多事,好像要办展览给自己看似的。何况订成一册之后,又不方便携带了,岂不步了人家的后尘?
一页纸在口袋里,跟着钱包走,从一件衣服到另一件衣服,多日迁延,读得烂熟,忘记了更换,于是接着读。这样就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好文章真是不枉千遍万遍的搭讪的,陌生人变成知心朋友,文字后面的种种次第昭现,如东汉小镜上最普通的八个字:见日之光,天下大明。光明,就是心心相印啊。最最不济,记熟了一些漂亮词句,一转手,随意各处点缀一二,看上去就很缤纷富贵,原先的寒酸和紧张也就诸法空相了。
小巧的东西我也是喜爱的,包括细节。其实看博物馆的那些佛像,我总是在细节上挑剔。所求不能多,我是容易满足
的。一件事物,千千万万的细节,只要一个细节让我动心,世界就是美好的。我不要求整体归于我,我只要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在那些属于别人的事物上,这一个细节是我的。谁也夺不去,我自在拥有。
一本书,一篇文章,一个人,一座城市,都是这样。
找个什么例子好呢?沈约的《丽人赋》,感觉一向是不清晰的,但我没想到喜欢它的人是那么多。我不喜欢“陆离羽佩,杂错花钿”,也不喜欢“出暗入光,含羞隐媚”。不过,人人称道的两句:“落花入领,微风动裾。”很像出自兰成之手,这就很可爱,而且背景悄悄地转换到他的小园里去了。忘记其他,只记下这两句。像池塘边的蜻蜓,只爱它一双胭脂色的翅膀。加上亮晶晶的复眼,也行。
五
一个人过去的日子对于他人是完全的荒废。那些日子我没有回忆,更不可能追溯。拥有现在之外的任何点滴都是奢望,然而贪图之心是那么强烈。我童年看过的画,我少年时读过的书,我青年时对我表示过关怀的人,以及所有我看过的和感觉过的。这些,唯独不包括你。你的过去是古代,留下的印记不真实,然而美好。古代的空白是我们涂上颜色的,我们造就那些生活在过去的人,热爱他们,敬仰他们,学习他们从而造就我们自己。可是我丝毫不能造就你,因为你一直在现在。我想,一个人的缺陷是天生的,从来没有圆满和完美。假如脱度我的人已经出发,他将化身为何物?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我需要等待,还是故意无定止地闲荡,让你找,让你试探,让你沮丧得几乎失去信心?没有威胁,没有恐惧,我不会妥协。我最终是屈服的。威胁的线条能看出优美来,那么,屈服的形状自然也娴雅,它们都使事情确定,有一个结果。我不相信山会飞腾而上,然而此刻我们实实在在就坐在一座山上,看它马车一样飞驰。很快,这山会变成一只鸟,天空变成平地,云上碧草,舟底绿波。我们被一页页翻过,翻到某一天,停下。鸟鸣自眼睛上方拖出一道白线,凝结在那里,于是那一天被无限放大,我看到了遗忘了几十年的诸般情节。容颜、声音、胆怯的神态,正在成长的信心。好了,让终归要结束的结束吧,不管之后有没有新的开始。我拉开门,退到一边,俯身,伸出一只手,说,这就是我们彼此许诺的世界,请进。
六
读过《我的名字叫红》,我知道了,世上有一种叫做细密画的东西。后来我在美国人写的世界通史上,知道细密画和中国绘画有很密切的关系。图书馆的印度绘画史和阿拉伯世界绘画史的图册不少,我不嫌重,一一搬回看了。有那么几个月,天天在家翻画册,是无限的享受。伊朗的画,和《一千零一夜》对应,万千惊奇都在意料中,初见的惊喜和旧友间的熟稔兼具,快乐是双倍的。我们如今的世界太单调了,在色彩上尤其如此。欧洲的绘画、中国的绘画,色彩上即使不是因循守旧,也是谨小慎微的。只有唐朝爱得那么热情奔放,那么大胆直接,那么不可思议。让一切规范在创造面前羞愧。用肌肉,用坚硬的色块和线条表示力量,表示强烈的情绪,好比电影中的大特写,造成观看者的心灵震颤,就像悲剧中死亡不可避免地降临。可是在细密画中,现实的享乐被极端美化了。花园、阔大的庭院、阳台、宫殿,这些背景中的宴饮,肆无忌惮的感官追求,超出了能够给予的祝福,是僭越,是冒犯,是腐化,然而被美化得消尽烟火气,变得纯净和高尚了。印度的细密画多以诸神为主角,克里希纳的故事是田园诗风采的。可是,提着滴血头颅的蓝面孔的女凶神卡丽,表情也那么无辜和天真,难道杀戮也是平和恬静的吗?或者说,神只间的杀戮,只是时间,所谓无量浩劫中,小小的一点涟漪,与生死无关。难以想象,你坐在永远盛开的莲花上,在汪洋之中心,面对无限的静寂,独自等待一万亿次的沧海桑田,那是什么样的感觉?从此无边的思虑中,可以诞生什么样的智慧?何况我还不知道,你要等着什么呢?难道,像我一样,在一个无穷小的尺度上,也是习惯?
印度人喜欢蓝色、绿色、杏黄色、金色和红色,形成大漠营帐狂呼痛饮一般的奇妙搭配。对于观看者,这是克制抑郁的良药。而且,有温度。
七
邵雍说:有洁癖的人,是因为“胸中滞碍而多疑”,计较太多,杂念太多。他意识到这一点,期望驱除,于是以永不满足的洗涤和清扫的外在方式,换取内心的宁静。邵雍说:“疑心既重,则万境皆错,最是害道第一事,不可不知也。”
还记得有人说过:那些生活在浊世的画家,常以画中高秋山水的纯净明朗,表达对现实的愤怒和批判,还有他们的不屑。从对现实的态度来讲,无数《洁秋图》是一个有力的宣叙;从与现实的关系来讲,它又是苍白无力的,因为那是一个转移,一个退让。如果以石涛为例,据说石涛后期是乐于而且很会和权贵人物打交道的。但我们不能说石涛和陈继儒一样,翩然一只云中鹤,飞来飞去宰相衙。
倪云林的洁癖被人利用而自招羞辱。松雪道人的字像他的别号一样洁白无瑕。站在大都会博物馆的大厅里,面对着《妙严寺记》,我把每个字从头到尾按笔画走一遍,我看到的是一万朵花的依次绽开。我心中有蜜汁流出。
很多事物值得哀悼,包括时代,包括一整套的刚刚被卷起来的河山。
男人无法忍受长久地观看一幕悲剧:一个好女子落入粗俗的乡间富豪之手,受其欺凌和虐待。我们觉得那恶霸不配,连他对女人姿容的赏识,对女人也是一种侮辱。
这样的故事在不同的时代被人讲过,但都没有结局,只留下哀歌。
《儒林外史》中,沈琼枝从盐商家中逃走,那情形是,“将房里所有动用的金银器皿、真珠首饰打了一个包袱,穿了七条裙子,扮作小老妈的模样,买通了那丫鬟,五更时分,从后门走了”。救一个女子脱出苦海,文人能想到的最好安排,莫过于此。如果来一曲《墙头马上》,那就俗到家了。
八
叶芝对拜占庭所知不多,庞德对罗马帝国了解有限,爱伦·坡的风格和古希腊的明净不沾边。他们的向往在这样不坚实的基础上,好比乘坐纸糊的小船远渡重洋。
但丁曾经向新时代招手示意吗?为什么我看到的,还是他的背影?他告别了什么,又呼唤过什么,这些,和伟大有关吗?
纵然他伟大,意义并非如俗人所云。
仁慈啊,哀悯啊,宽恕啊,你们所有的堂吉珂德们,你们,哀悯终生。
2012 年1 月9 日
名媛和小姐
前一阵子,网上哄传章子怡被黑了。先是“泼墨门”,然后是“捐款门”,最后出来个“小三门”。抹黑既有入夜的街头行动,也有媒体的连番挞伐,据说闹到连纽约的大报都报道了。假如这样规模的攻势果真是有计划的,幕后人物的手段不可小觑。后来传出来的说法,起因在章子怡得罪了一位“京城名媛”。
网上的消息,真真假假,姑妄听之罢了。此事给社会学家最大的冲击是,“名媛”这个颇有些梦幻色彩的称呼,在暌违六十年后,终于再现中国的首善之区、辇毂之下。尽管它的突如其来给人的惊异有点像京郊草原出现了猛犸象,或南苑机场的上空飞来游猎的翼龙。名媛背后暗示的社会结构和形态的变化,在革命之后意味深长。因为说到名媛,我们也许会想起往日的种种一切:民国、上海滩、19世纪巴黎上流社会的沙龙,想到普鲁斯特和林林总总的公爵夫人、伯爵小姐们。
当然,这是一种误解。
要说名媛的定义,是很大众的,不过是指有身份、有地位的女人。但更精确的衡量,则又必须:一、出身名门;二、年轻漂亮;三、有才艺;四、善于社交。出身名门,在南朝,按照一丝不苟的血统论,庶人纵然做了皇帝,还是不能算。宋以后,渐渐按做官的品级。在美国,大约是按财产,但财产得像葡萄酒一样,放够一定的年头才够得上品级。而在海外,出身名门的概念常被偷换为“嫁入豪门”。至于后面三项,演艺界的美女几乎人人够格。所以在旧上海,名媛常被误解为交际花的婉称。
如果民国确实如很多书的标题所明指的,存在着像林徽因或合肥四姐妹那样的名媛团体,那么名媛的定义必须加上“一定程度的,达到起码社交需求的优雅和教养”。这一条事关根本。否则,名媛不但可以等同于交际花,还可以等同于更等而下之的东西。
以中国之历史悠远和如今的富足,名媛不仅应当有,而且应当有相当之量,至少不少于诗人和行为艺术家。
由名媛想到另一个称呼:小姐。
大概是年轻时读《西厢记》和“五四”以来的翻译小说太投入的缘故,我对“小姐”一词一直深怀敬意。在西方,因为文化尚不够精细,小姐不过是未婚女性的通称,哪怕这位女性体重半吨,年逾九八。但中国不然。小姐顾名思义,必是少艾,同时又是身份的表示。称为小姐,总是有些家世的,至不济,身后也要跟着一两个丫鬟。民国以后,小姐烟消云散。我们这辈人说到小姐,想当然地觉得是古人的一种。再后来,小姐和先生联袂回归,社会在权力和财富之外,多涂抹了一点“文明贵族社会”的胭脂,令人有“重睹汉官威仪”之感叹。可是好景不长,很快,小姐一变而为风月或疑似风月的女子的谑称,从此沦入恶道。
旧戏文中最多良家女子堕落风尘的故事,一个词的遭际,也可以如此。中国老百姓厚道,好人落难,无论落得怎么彻底,也要海底捞月,以大团圆收场,虽然现实远远不是这样。词的命运,却没这么乐观。
当然,读过《陔余丛考》,我们知道,“小姐”并不一贯都是那么光鲜的。古时候,譬如最强盛的唐和最有文化的宋,妓女和宫婢也有称小姐的例子。《陔余丛考》中都是考证文字,但论小姐一词之变迁一条,却隐然有鲁迅杂感的味道。因为赵翼一开头就说,如今南方缙绅人家,闺中女孩儿习称小姐,后面却征引苏东坡等文豪的作品,证明小姐的称呼原来可以那么混乱和不堪。此中的幽默想来非出作者本意,而是事情本身给人的感觉。
加拿大学者弗莱说,西方叙事文学的发展,概而言之,是以主人公身份的不断下降为标志的。从最初的神只,到高出常人的英雄或杰出人物,再到普通人,近代以来,再到低于普通人的各种弱者或病态和无力的人。在中国,好的名词,如学者、艺术家、大师等等,常常被迫走这条每况愈下的路,弄到最后,只好成为讽刺,或干脆变成骂人的话。
比如诗人,现在就很尴尬。曾经读到一段描写:某次聚会上,在座的有企业家和各级官长,其中一位两头不沾,被介绍为诗人,当即“满脸的雀斑都涨得通红”,气得连粗口都骂出来了。
诗人的地位确实今不如昔,除非你回到唐宋,或者在诗人的头衔之前,加上“多次被提名为诺贝尔奖候选人”,这样,有朝一日出书,便可像台湾作家某某那样,在每一本书的封面上,大字印上“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作品”。如果这两条都做不到,你还可以笑称,业余玩玩的。业余,还“玩”,这就立刻化落拓为洒脱了。
鲁迅已经在《花边文学》调侃过名词的身不由己。但他那时代,艺术家和大师等等,确实是有的。就像早年的潘家园古
玩市场,伪品纷陈,无妨真品的存在,绝不至于有品皆伪。只要有一个真的,谈大师虽然轻佻,就还不是笑话。
香港是被很多人认为没文化的,但香港传媒在名词创造上永不自满地精进,很值得学习。他们不在乎什么大师,大师囿
于一隅施教,怎及得一星在天、万众仰望?所以唱歌演戏乃至码字,必得成明星。明星多了,一部分更明的星便失去了荣誉感,于是而有巨星。巨星多了,一部分更巨的星又失去了名誉感,于是而有天王巨星。天王?乖乖,可怜历代的皇帝们也只敢自称天子——天的儿子呢!十年做报纸,一直好奇,等着瞧天王巨星之后如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超天王巨星,超超天王巨星?等了这么多年,毫无发展,因此痛感沮丧:难道世界上的事真可以做绝么?难道人的想象力真的这般有限么?
香港演艺界止于此矣,国内文化界却还大有余地。大师之外,为什么不可以有巨师,为什么不可以有天王巨师?为什么不可以有文皇诗帝,画王书后?或者学海外侨社的做法,在作协文联主席之上,设“永远名誉总主席”。
小姐之失,说来是很难弥补的。如今面对年轻的女性,该称呼什么好呢?我不喜欢女士的称呼,太生硬了,又像是从“男士”那里套用过来的。唐朝妇女称“娘”,少妇称“娘子”,未婚少女称“小娘子”。过去的王小姐,现在叫王家小娘子,行不?飞机上坐定,待空姐款步而来,唤一声:这位小娘子,来杯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