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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收集宋人逸事,此书自然不会错过。
《今生今世》是二十多年前读的,读了添堵。其时犹不知作者为何许人,只听说文笔特别好。读了,果然不坏,但却软得像鼻涕似的。初读时尚无成见,不料读后的印象,从此定型为多年不易的成见。像他那样的经历,追述本已多事,如果得公众彻底忘记,岂不是天大的侥幸。有勇气写,可见性格中有凡人所不能忍处,但写的时候,为何不参照一下《知堂回想录》?知堂老人见识高,一只健笔上下纵横。不以人废言,是专就历史上他这样遭际的人而说的。有如此遭际和如此才华的人,说真的,细细衡量,实亦有限。不甘沦没因而不自量力想跻身其列的,代不乏人,最终仍是沦没了。周作人的“不辩”虽然不像有人说的那样是“保持了尊严”,实际上他还是辩的,不过辩得隐晦,藏在各处看似不相干的文字里。这说明在大节大义上,道理他懂:譬如附逆出任伪职,还要辩吗?本来就无尊严可言,不辩又如何保持尊严?和知堂比,《今生今世》是很无耻的。
写下的文字,如遭质疑和攻讦,不必再去解释。即使是单纯的一点观感和抒情,没有惹起任何人的义愤,我们也得明白,文字乃是一时一地之所产生,所记录的,不过一个人彼时的所思所想。也许文章完成后,他的情绪早已变化,对一棵树的气恼和对某种天气的膜拜,都如空中流云,瞬间结成一个形象,之前本无,之后仍然是无。
记下文章的写作日子是有意义的。它明确无误地告诉读者,此文论说南北都市或花鸟虫鱼乃至五香牛肉等等,其中的观点,固有多年的积累,代表他比较恒久的趣味和见识,也有不少情绪下的偏见。朱自清在连日苦闷中夜观荷塘,他需要安慰,月色和荷叶也真的成为他的安慰,所以眼中的一切,无不妩媚如通情达理的女人。但你若去读姜夔写荷花丛中之游的那首念奴娇词的小序,他对荷花的要求便没有那么多。荷塘历历本色,他身处其中,自有其乐。
很多作者不仅记日子,还记具体时间和情境,如“某日黄昏于大风中”,“宴罢归来,月光如水,满室清凉”,还有自小背诵的“浮想联翩,夜不能寐。微风拂煦,旭日临窗,遥望南天,欣然命笔”。这是老人家最温馨的文字之一。记情景,纵是只言片语,我们几千字上万字顺流而下,读到文尾,蓦然瞥见“大雨终日”四个词,前面的很多话就多了一层色彩,添了一点意思。我从前的文章,翻抄多次,其中一次偷懒,或报纸编排的疏忽,日子便丧失无遗。日后想起,难免遗憾。
校改多年前的旧文时常会惊讶,其时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怎么会有这样的描写,绝大部分,过于大胆和幼稚。现在胆子小了,读着就不是很舒服。尤其是对于世事的看法,任何时候都觉得从前的简单,哪怕这从前只是几天之前。世事总是走在我们的经验和认识的前头,超出我们的所料,你以为没有余地,到头了,它还能更进一步,甚或几十步。书上有那么多运筹于帷幄的人,后来的事,果然如其设计的那样发生了,这是神灵呢,还是妖妄?曾国藩确实荡平了太平天国,诸葛亮却未能力挽狂澜。智计所之,成败难言。然而简单和幼稚也有可爱的地方,原因在于,有时我想幼稚,却发现幼稚也需要力量和勇气,需要想象力。想再大胆狂妄一次,居然力不能及。
因此,当某些时候,面对身边细小琐屑的事物,浮现的情绪与多年前无异,好像一曲戏的重演,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悲哀。
研究海外华人文学的陈瑞琳女士来纽约访问王鼎钧先生的时候,我和宣树铮先生作陪。因王先生以散文名家,席间自然谈到散文。说起台湾的老一辈作家,我表示了对台静农先生的敬佩,而对一些如今正名满两岸的聪明人物颇为不屑。论质量,论品格,台先生薄薄一本《龙坡杂文》,顶得上他人千言万语。受他影响,女弟子林文月虽然主要精力放在日本文学的翻译上,偶作杂记文字,语言质朴,却有味道。其中一丝半缕的恬淡,或者正是台先生的衣钵。
我对于散文,最怕装腔作势。会玩弄文字的,有些旧学或西学根底的,装腔作势起来好比双枪将董平,左挑右刺,更加了不得。相形之下,像孙犁那样朴朴实实地叙事,反倒令人感觉清爽。
不知谁先说起散文是否允许虚构的问题。我说,允不允许,这问题不存在,因为虚构在所难免。叙事的,不用说,正如回忆录和传记,多是不可靠的。一来回忆本身就有缺陷,记错事情难免。二来大家写一件事,一定挑愿意写的写。就是愿意写的,也会尽量朝理想的方向写,不是所有细节都会写出来,而写出来的细节又经过了改造。改造了的,添加上的,不也就等于虚构吗?
有虚构,不等于别有用心地说假话。事情大的框架总是在那里的。夜晚吃酒,酒是吃了,多一杯,少一杯,不影响吃酒这件事的真实性。小时的一件事,因为特别有意义,记得深切,十几年里,在不同的文章里提过,具体的情节,就会有出入。如果文章越写越长,故事就会像民间传说一样,慢慢“生长”起来,变得枝叶华茂。想来人对于他生活中值得忆念的事,不免怀着温情,在岁月中逐渐丧失的细节,每次讲述的时候,追寻完满的欲望是那么强烈和诚挚,于是,想象弥补的部分,便被当作从记忆中唤醒的,添加到新的记录文本。一件事,我们感情越深,回忆的欲望越强,它会被修补得越生动,因为想象力归根结底,是被情感支配着的。
如此“虚构”,无碍作者的真诚和善良。相反的情形自然也有:虚构成为自我标榜和谄媚的手段。这个,不说也罢。
总之,每一次回忆,都是一次创作,情感和想象力的联袂创作。
在大学的时候,有一次,诗人徐迟请了美国的华裔作家聂华苓来演讲,讲什么我不记得了,只记得她多次动情地谈到思乡和爱国之情,每次都激起一片掌声。她说她住在衣阿华州,这个名字,她不从一般的翻译,而称之为“爱我华”。闻听此言,大家的掌声更热烈了。看得出,聂华苓是真诚的。那时海外的华人,报纸上的宣传,总体上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分男女老幼,个个赤诚爱国。他们的情感世界,就是思乡。所以当时有陈冲主演的电影《海外赤子》,片名一词很快成了爱国华侨华人的统称,叶佩英演唱的那支歌一直风靡不衰。
思乡和爱国无条件地联系起来,等同起来,既是统战口号,仿佛地下斗争影片里的接头暗语,说出那一句话,两个陌生人立刻四手紧握,四目含泪,成为最可信赖的亲人同志,理所当然,也就变成善于钻营者的敲门砖。不管爱国是否在心中曾经作为一个概念存在过,不管过去的经历和当下的所为如何,踏入国门,处处高谈爱国,说些报纸上重复了无数遍的套话,立即被待为上宾,参观,采访,住招待所,赴官方华宴。玩罢吃罢喝罢,一抹嘴,回到海外,该怎么开骂怎么开骂,该如何挖祖国的墙脚则继续挖墙脚。
海外的中国人,希望自己祖国好的肯定占绝大多数,但暗地里做着卖国害国勾当的,也不在少。还有的,和政治不沾边,但一天几十块钱就可以买动他满街骂自己的国家,咒自己的同胞,把祖宗踩到泥里。听他说什么没用,看他写文章也没用。中秋文字里啃着月饼喝着红葡萄酒哭喊祖国的,天晓得除了打出一行字的那几秒锺,他几时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和一个民族的盛衰联系在一起过。
有些事荒唐却也悲哀。有一位台湾军中作家,当年身为“反共文学”的大将,效陈琳笔法,写广播稿,怒骂淋漓,影响很大,也许名气赶不上张爱玲写《秧歌》和《赤地之恋》,司马中原写《荒原》和《孽种》,姜贵写《旋风》和《重阳》,王蓝写《蓝与黑》,但作品数量,却也洋洋大观。其实他真正所爱,据说在诗。风潮过去,他静下来,专心作诗,办杂志,修为不浅。然而时代变了,诗不吃香,出版社没兴趣。老来寂寞,想为一生笔墨做个总结,也就是清人艳称的“刻部稿”,就不能如愿。不料回大陆探亲,居然大得宠遇,老家的出版社慷慨仗义,为他出文集,厚厚数册。那时出版社还不讲经济效益,编辑也不谈钱,否则,他再“爱国”,铁定赔钱的文集,谁要给他出。老诗人感动得落了泪,捧了文集,四处馈送文友。有人闻知,冷言相问:当年那些隔海开战的檄文,没有收入书中,另作一卷么?
能对书落泪,还是老实人。和他相比,那些在名利场上舞步圆转左右逢源的人,其真何在,其诚何在,其性情又何在?文字难道真是一块遮羞布,甚至一瓶化妆颜料么?
人不会完全袒露自己,人也不可能完全袒露自己。可说的部分,说出来了,或因为种种缘由尚未来得及说出来,成为遗憾;不可说的部分,存而不论。这就是正人君子的作为了。那其中有可反省的,反省之后,并归于无。有百思不得其解的,并不强为之解,带到身后,另寻机缘。小人则无所不说,借以自炫、自辩、自我伪装,假面示人,欺己复欺世。从大学时读近代及当代历史,以及各专门领域的历史,读名人的传记和回忆,读其下属门徒的吹捧,或奉旨而作的谀墓文,读官样文章,甚至一向视为隐私的书信和日记,到此后几十年中,做新闻工作,披阅中外电讯文稿,旁观世事,感慨司空见惯的此一时彼一时,鹿马黑白,随心所欲,再想想自己为兴趣的一些闲散之作,也难免有希望博读者好感之处,那些欲付之史馆、虑及千秋令名的大文章,又该如何苦心孤诣,燃脂冥写?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黑暗。即使只为了映出光明的存在,黑暗也是必需的。更何况还有为黑暗统治的疆域。从曾子的日三省乎吾身,到宋儒的灭人欲,到清人的“灭心中贼”,到几十年前的“灵魂深处闹革命”和“狠斗私字一闪念”,到虔信者的忏悔告解,人类以种种名义与心中的黑暗搏斗,追求纯粹。圣者的境界我们不得而知,在禅宗的例子里,似乎大多数人直到大限将临才完成解脱,他们纵有所感,也来不及传之后人,我们只能读着一个又一个充满哲思的故事,恍若站在雪地里,从黄昏到黎明,凝望着窗口的灯光,满怀希望和钦仰。
毕竟这是一个凡夫俗子的世界。神圣也只是凡夫俗子的神圣。
伟大的人一如既往地伟大,渺小的人一如既往地渺小,唯在吃饭穿衣睡觉上,他们没有分别,因此可以互证,被认可为真实。
玄武门之变,李世民杀兄灭弟。虽然事出无奈,他对世人如何看待此事,终是忐忑。等到破了规矩,得窥国史,他才松了口气。事情固然白纸黑字地记下了,但记录的方式是他能接受的。时代往前,史官一定会秉持春秋笔法,褒贬分明;往
后,没有皇上恩准,史官根本不敢写。唐太宗处在历史的中间,我们不知道他是大度还是小气。
元好问《论诗绝句》论潘岳: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其实,潘岳并不像我们以为的那么一塌糊涂。《闲居赋》、《秋兴赋》、《悼亡诗》、《哀永逝文》,都发自肺腑,《马汧督诔》,骨气更是当今少见。而元好问对他这一点小小的俗,终究不肯放过。莫非古人的道德要求,果真比我们高很多么?
2010 年9 月17 日
虚构的秋天

一件事成为习惯之后,容易变成病态。也就是说,由于迷恋,你等于在受它支配。大部分事情,说迷恋是夸张了,但行为的意义确实很模糊。出于习惯地做,取消了从前必不可少的考虑过程,差不多是一种无效劳动,好处在于你认为它很自然,因此,理由充足,觉得舒服。所谓消遣,就是这么回事。但消遣仍然明确地以愉快为目的,如果连愉快也没有,那是什么?一种痼疾吧。
茶道是把喝茶仪式化。一件简单的事,如果被赋予繁复的程序,它就超出了最初的功能性要求,而成为一个仪式的载体。原先的功能即使还存在,也被大大淡化了。仪式虽然已经指向不同的方向,参与者仍然相信它原始的意义,把仪式和事等同起来,因此,仪式的意义也是茶或者饮茶这件事固有的。一个善于把日常生活中的微小事件仪式化的人,或一个群体,仪式将把他们向两个方向导引:一个方向是悲剧;另一个,是喜剧。一个是高尚,一个是卑劣。好在这种导引需要一个量度,达到一定的量度才可能导致显而易见的戏剧性结果,使“事件”真正成为一个事件。
我不想说我习惯了什么。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毫无决断。

吉川幸次郎分析无神的文明和有神的文明,指出它们各有利弊:
(无神的文明)优点不是别的,就是一直关注地上人间的生活。中国的虚构文学发生较晚,而抒写个人心情的抒情诗和历史文学很早发达,或许就是这个原因。正因如此,眼光会受到太多局限。更大的担心,还有不向天上的神乞求,恐怕就要在地上造神。中国有圣人这个概念。孔子是圣人,是人,却被看成具有神性。与孔子有关的书,也被看成完美无缺。四书五经都如此。这样一来,地上的某一个体,很容易变成笼罩一切的权威。
相反,有神的文明认为人都不完善,罪孽很多。这或许接近人的真实。西洋文学有丰富的想象,恐怕与对神的世界的关注有关。但是,过分脱离现实的理想,与神的名字,一时有意识、一时无意识地连接在一起,并且以神的名义或类似神的名义,约束、折磨人,对这一点的担心也不是没有的。
人须有所畏惧,自居谦卑,才不至于守不住道德底线,才会有所节制;另一方面,人必须保持尊严,不屈从和依附任何权威,独立思想,大觉成圣。这是矛盾?是天地间两只尽全力伸展、却永远无法接触的手?
卡夫卡说,我们的所有罪孽都源于自尊。卡夫卡说,丧失尊严是堕落的开始。卡夫卡说,自尊意味着我们在一座悬于深渊之上的桥上,上下左右,四面八方,都是深渊。一种堕落不比另一种堕落更卑鄙,一种跃迁不比另一种跃迁更崇高。
卡夫卡还说,比死亡更深刻的,是迷狂。

书的开本如官僚的财产,又如贪婪的帝国鼎盛时期的殖民地,在日益扩展。假如书和帝国或官僚一样有主观能动性,打开的书页总有一天会覆盖整个地球,而不再是戴望舒诗中小小的白蝴蝶。小32开的书越来越少,大32开好像也过时了。700×1000的书,还不是最大的,但我已经厌倦了。说真的,读书很少再是挑灯伏案的姿态。那太严肃,与这个时代严重脱节。在公共汽车和地铁上,在飞机上,在咖啡馆,在床头,在电脑边上,700×1000的书是个负担,起码不方便。大衣的口袋甚至放不下一本书。这说明了一点:出版书的人并不在乎书是否有人读,他们在乎的是是否有人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