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说了半天话,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在斗嘴?还是在斗智?

  长了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已经看透了,好像也没有什么太稀奇。

  挤在大厅里的人已经觉得没什么太大的意思,一个个都往外溜。

  那个穿蓝布衫的秀才本来就笑不出,现在当然更待不住。

  陆小凤忽然大声说:“金老七,别人都能走,你不能走。”

  谁是金老七?谁也不知道谁是金老七,谁也不知道他在叫谁,所以不管谁都会吓一跳。

  忽然被人吓了一跳的时候,脚步一定会停下来,每个人都在东张西望,想找出这位大名鼎鼎的陆小凤叫的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叫住他?

  秀才也不例外。

  只可惜现在每个人都看出陆小凤要找的人就是他了。

  陆小凤的眼睛已经像钉子一样盯住他。连他自己都已感觉到,所以忍不住要问:“陆大侠,你在叫谁?”

  “我不是大侠,就好像你也不是秀才一样。”陆小凤说:“我在叫的当然就是江湖中惟一能‘夜走千家,日盗百户’的金七两。”

  “我不认得这个人。”

  “你不认得我认得。”陆小风说:“你就是金七两,金七两就是你。”

 

  第五回 棉花七两 面具一张

  金七两这个名字并不是没有来由的。因为这根本不是他的名字,而是他的绰号。

  江湖人通常有个绰号,名字可以狗屁不通,绰号却一定有点道理。

  陆小凤既不小也不是凤,连凤和凤的老婆“凰”长得是什么样子他都没见过,西门吹雪当然也不会真的去吹雪。

  李寻欢能寻找的通常只有烦恼,李坏并不坏,胡铁花和一朵铁花之间,用八竿子也打不出一点关系来。

  可是沙大户就是大户,小叫化就是小叫化,王八蛋就绝不是臭鱼。

  那么金七两是怎么会被别人叫做金七两的呢?

  金七两本来的名字叫金满堂,能够把黄金堆满一大堂,那有多高兴。

  只可惜他家的金子连一个夜壶都堆不满。

  所以他从小就去学武,最喜欢的一种武功是轻功提纵术。

  轻功练好了,高来高去,来去无阻,取别人的财帛子女如探囊取物,那岂非又比满堂黄金更让人高兴?

  就因为他从小就有这种“伟大的抱负”,所以他的确把轻功练得很好,江湖中甚至有人说,只要金满堂施展出轻功来,落地无声,轻如飞絮就好像七两棉花一样,所以别人就叫他金七两。

  金七两长得虽然并不高大威武,可是眉清目秀,齿白唇红,从小就很讨人欢喜,否则恐怕也不会有那么多大盗飞贼把轻功秘技教给他了。

  这面黄肌瘦的秀才老者会是金七两?陆小凤是不是看错人了?

  “我不会看错人的。”陆小凤说:“你脸上戴着的这张人皮面具,虽然是很不错的一种,最少也要花掉你几百两银子,可是还休想能瞒得过我。”

  他走过去,秀才盯着他,忽然叹气。

  “陆小凤,我真奇怪,你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死呢?难道你真的永远都死不了?”

  金七两绝对是个聪明人。

  一个聪明人在知道自己骗不过别人的时候,就绝不会再骗下去。

  他甚至把脸上的面具都脱了下来。

  “陆小凤,你有本事把我认出来,我没话说。”金七两道:“可是你说我这张人皮面具只值几百两银子,就未免太过分了。”

  “哦?”

  金七两轻抚着手里薄如蝉翼般的面具,就好像老人抚摸少女那么温柔。

  “这是“红阁”的真品,是我用一张吴道子的画和一株四尺高的珊瑚换来的。”他说:“那至少要值好几十个几百两。”

  “真的?”

  “当然是真的。”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都垂下来了,甚至好像有一点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如果你这张面具真是用那两样东西换回来的,你最好赶快去上吊。”

  “为什么?”金七两急着问:“难道这是假的?”

  “如果这不是假的,我就去上吊。”陆小凤说:“如果你晚上真的戴着一张红阁面具,恐怕连神仙都很难把你认出来。”

  “红阁”就是朱停的别号,朱停是个很绝很绝的人,也是陆小凤的老朋友。

  我特别强调这件事,只因为它是这个故事里非常重要的关键之一。

  现在金七两的样子好像也快要哭出来,被骗的滋味有时候就好像吃大便一样,既然已经吃下去了,怎么还吐得出来?

  哭也不能哭,吐也不能吐,金七两只觉得嘴里又干又臭。

  陆小凤很同情的看着他,用一只很温暖的手去拍他的肩。

  “你不必生气,也不必难过,只要你肯说老实话,我一定送你一张真的红阁。”

  “如果你要问我那个女人是谁,你就问错人了。”金七两说:“我从不看女人的腿。”

  “我知道你不看!”陆小凤说:“你一向只喜欢看男人。”

  他口气中并没有什么讥嘲之意,在历史上某些时期中,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都是很平常的事。

  尤其是在太平盛世,在士大夫那一级的阶层里,这种事更普遍。

  金七两的态度忽然变了。

  红阁真品并没有让他心动,陆小凤对这种事的看法却感动了他。使得他消除了自卑,也使得他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知己之感。

  这种感觉是很难掩饰的,陆小凤当然立刻就看了出来,所以立刻就问:“我想你一定知道柳乘风这个人?”

  “我知道。”金七两说:“去年他就来了,而且已经死在这里。”

  “他是怎么死的?”

  “被人在暗巷中刺杀于刀下。”

  金七两神情忽然变得很惨淡:“那就好像我把田八太爷的孙子刺死在暗巷中一样,都是没来由的事。”

  “就因为你杀了小小田,所以才会逃到这里来?”陆小凤问。

  “杀了不该杀也不能杀的人,只有亡命。”金七两黯然道:“亡命之徒的日子并不好过,总有一天会被追到的。”

  “为什么?”

  “杀人之后,心慌意乱,总难免会留下一些线索。”金七两说:“不管你的轻功多高,不管你逃得多快,只要有一点线索,别人就能追到你。”

  “杀死柳乘风的那个人,留下了什么线索?”

  “他留下了一把刀。”金七两说:“一把很特别的刀。”

  在江湖人的心目中,刀就是刀,就正如人就是人一样。人都可以杀,刀都可以杀人。

  人用刀,刀杀人,人被杀,就好像鸡生蛋,蛋生鸡,鸡又生蛋那么自然,也就像一是一,二是二,三是三那么简单。

  江湖人所讲的道理,就是这样子的。

  如果他们说有一把刀是很特别的刀,那么这把刀就一定非常特别。

  金七两是个不折不扣的江湖人,他既然这么说,陆小凤当然要问:“那把刀有什么特别?”

  金七两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的回答甚至不像是一个江湖人会说出来的。

  “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他说。

  陆小凤的耳朵不聋,神智也很清醒,这天到现在为止他连一滴酒都没有喝。

  他听得清清楚楚,一字不漏:“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

  金七两就是这么样说的。

  金七两并没有说谎,这把刀的确不能算是一把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不但制作得非常精巧,价值无疑也非常贵重。

  它的柄是用一根整支象牙雕成的裸女,曲线玲珑,栩栩如生,如果你一直盯着她看,她的眉目也仿佛在向你传情,甚至好像要投入你的怀抱里。

  象牙的色泽也像是少女的皮肤一样温暖柔软而光滑。

  可是你只要轻轻一按她的胸,刀柄中立刻就会有一把匕首弹出来,锋刃上闪动的光芒竟是暗赤色的,鲜血已将干枯凝结时,就是这种颜色。

  这柄匕首的每一个部分无疑都是名匠的精心杰作,而且年代也很古老了。

  沙大户从他书房里,一个书架后的秘密隔间小柜中,拿出了这柄匕首。轻按机簧,匕首弹出,锋芒闪动,宛如血光。

  “这就是刺杀柳大侠的凶器。”沙大户说:“像这样的利刃,我当然要亲自保存才能放心,我这里至少总比棺材店安全得多。”

  他又说:“我实在不愿它落入别人的手里,因为我一直想把它亲手交给你。”

  这也不是假话,现在他已经做到了。

  陆小凤握起了它的象牙刀柄,忽然叹了口气:“看起来你这个人实在是个好人,至少比我好得多。”

  他对沙大户说:“如果我是你,我就绝不会把这么样一件利器平白交给别人的。”

  他又笑了笑:“如果你知道它的价值和来历,说不定也不会交给我了。”

  “哦?”

  “这柄匕首是件古物!它的年纪也许比我祖父的祖父还要老得多。”

  “这一点我也看得出。”

  “人有来历,刀也有。”陆小凤问:“你看不看得出它的出身来历?”

  “我看不出。”

  “这柄匕首是从哪里弹出来的,中土的名匠很少肯制作这一类格局的利器,不是名匠又无法将刃炼得如此锋利。”陆小凤说:“所以我可以断定它是从波斯来的。”

  “波斯?”沙大户问:“波斯人用的刀岂非都是弯刀?”

  陆小凤又笑了:“这是刀?”

  这不是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沙大户只有苦笑。

  这只该死的小凤为什么总喜欢要别人自己搬石头来砸自己的脚?

  “我曾经在海上呆过一段时候,认得了一批朋友,只要有海水的地方,他们全都走过。最远的地方甚至已经到了天涯海角。”陆小凤道:“我相信他们的话,这些家伙虽然都不是好人,虽然又凶又狠,蛮横不讲理,但是对朋友却绝不会说谎。”

  这些家伙并非就是海盗。

  陆小凤的朋友中有些是海盗,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如果他的朋友都是君子,那才是怪事。

  “这些人里面有一位老船长,老得连自己贵姓大名,有多大年纪都忘得干干净净。”陆小凤说:“这个老小子就有一柄这样的匕首。”

  这位老船长当然不会是渔船的船长,在波斯海上,经常都可以看到一些挂着皇族旗帜的船只,这些船只也难免会遇到海盗。

  这位老船长的匕首是从哪里来的?大概也就不难想见了。

  连他自己也不否认:“这种匕首通常只有在宫廷中才看得到。”

  宫廷中皇子争权,嫔妃争宠,弄臣进谗,是千古以来每一个皇室都难免会有的情况,而且不分地域、不分国家皆如此。

  为了争权争宠,是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的,暗杀行动、下毒,都是很平常的事。

  如果有某一位皇子忽然暴毙,某一位嫔妃忽然失踪,立刻就会有一些弄臣近侍禁卫大家一起想法子把这件事压下去,绝对不能宣扬外泄,更不能让皇帝知道内情,皇室中是绝不能有丑闻的。

  如果有人要去认真追究,那么他不但犯了禁忌,而且犯了众怒。

  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在必要时先下手去对付别人,大多数当权的皇子和当宠的嫔妃身边,都会蓄养着一些谋臣死士刺客。

  “可是在宫廷中当然不能公然带着武器出入,所以这种外表看来像玩物—样的匕首就成了这些刺客的宠物。”老船长说。

  这一类的利器当然不是容易得到的。

  老船长又说:“在波斯皇朝情况最不稳定的时候,这种匕首的价值曾经高达过黄金五千五百两。”

  他又告诉陆小凤:“在当时的奴隶市场上,一个身价最高的绝色金发女奴,最多也只不过值七八百两而已,如果不是处女,价值还要减半。”

  五千两黄金,一把匕首,这种价值连城的波斯古物,怎么会在这种穷乡僻壤出现?

  它是谁的?在这个小镇上,谁有这种资格?谁有这种能力?

  在波斯皇朝的宫廷中,又有哪些人才够这种资格?

  只有一种人够这种资格,也只有一种人才配用这种利器。

  这种人是哪种人?

  当然是能够把它运用得最有效的人,能够把握最好的时机,出手一击,从不失手。

  这种人通常都有几种别人无法模仿也学不会的气质和特色,和普通一般以快刀杀人于闹市中的刺客是绝不相同的。

  因为他们通常都行走在宫廷中。

  所以他们的气质通常都是非常优雅的,要培养出这种气质,当然要有相当的学识修养和品格。

  他们所接触的人,当然也都是非常贵族化的。

  只有这种刺客才能在禁卫森严皇族集居的宫廷中出入自如,杀人于瞬息间,脱走于无形中。

  这种刺客和江湖杀手是绝不相同的。

  江湖杀手的样子一定要非常平凡,容貌上绝不能有一点让人一眼难忘的特征,也不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气质和个性,让别人根本忽视他们的存在。

  ——如果你根本不觉得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你怎会提防他?

  这一行中曾经有一位前辈说过一句名言。

  ——“你要去杀的如果是一个王八,你就得先把自己变成一个王八才行。”

  “现在我们对于这种匕首已经知道得不少了。”陆小凤说:“第一,我们已经知道它的价值非常珍贵,而且是波斯的宫廷古物,就算在当地,恐怕已经很难见得到,流入中土的当然更不会多。”

  以他的见闻之博、交游之广,至今也只不过看到过两把而已。

  “能使用它的人,身份当然不会低,武功也不会弱,而且出手一定极快。”

  陆小凤说:“如果没有一击必中的把握,也要用它去杀人,那就简直是在暴殄天物了。”

  他淡淡的问沙大户:“以你看,这里有谁够资格配用这种武器?”

  “以我看,这里好像只有一个人配用它。”沙大户苦笑。“这个人看来好像就是我。”

  陆小凤叹了口气:“你说得不错,这件事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可惜只不过是‘好像’而已。”

  “为什么?”沙大户的大爷脾气又开始发作了:“难道你认为我也不够格?”

  “要说使用这把匕首,你的资格当然够,你大概也买得起。”陆小凤淡淡的说道:“如果说你能用它将柳乘风刺杀于一瞬间,那就抱歉了。”

  “抱歉是什么意思?”沙老板的火气又大了起来:“你认为我办不到?”

  “不是你办不到,而是谁都办不到。”

  陆小凤的口气很肯定:“普天之下,绝对没有任何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

  沙大老板瞪着他看了半天,忽然极快出手,夺去了陆小凤手里的匕首。

  陆小凤呆了,沙大户大笑:“陆小凤,这次你错了,柳乘风就是被我用这把匕首杀死的,你信不信?”

  陆小凤的脸色变了,就好像忽然看见一个人的鼻子上长出了一朵喇叭花。

  这种样子只有让大老板的火气更大,一声怒喝,掌中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往陆小凤的心口上刺了过去。

  他的出手当然要比闪电慢一点,可是要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杀人,还是容易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