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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着显然又是陆小凤想不到的,眼看着匕首的刀尖已将刺入他的心脏。
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有两根手指头伸出来了。
谁也看不清这两根手指是从什么地方伸出来的,那简直就好像是直接从心脏里伸出来的一样,一下子就夹住了刀尖。
再眨一眨眼,匕首就已经到了陆小凤手里。
这一次脸色改变的是沙大老板,笑的是陆小凤。
“你刚才问我相不相信柳乘风是被你杀的,现在我可以回答你。”
回答是:“我不信。”
“如果说你一刀就可以杀死柳乘风,那么我只要吹口气就可以把一条牛吹到波斯去了。”
沙大老板又瞪他看了半天,本来已经气得发紫的脸上,忽然又有了笑容:“陆小凤,你真行,我服了你了。”
他说:“只有一点我还不服。”
“哪一点?”
“你说天下没有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柳乘风却又明明是被人迎面一刀杀死的。”
沙大户问陆小凤:“这是怎么回事?”
陆小凤连想都不想就回答:“那只不过因为杀死他的人是一个他绝不会提防的人,是一个跟他非常亲近的朋友。”
“我也是他的朋友。”
“可是你跟他还不够亲近。”
“要什么样的朋友才能算是跟他够亲近的朋友?”沙大老板问。
“其实你也应该知道的,能够让一个男人最不提防的朋友,通常都不是他的朋友,也不是男人。”
“不是朋友是什么人?”
“是情人。”
一个男人的情人,通常都不会是男人的。
沙大老板又傻了:“难道你认为柳乘风在这里有一个秘密的情人?”
这句话问的也是多余的。
一个男人只要在一个地方待上一夜,就可能会有一个秘密的情人了,无论什么样的男人都一样,就连柳乘风都不例外。
问题是,他的情人是谁呢?是不是那个谁都可以勾搭上的杂货店老板娘?
陆小凤心里忽然觉得有点不太舒服,如果他早就想到这一点,就算用一把刀架在他的左颈后的大血管上,他也绝不会碰她一根汗毛的。
沙大老板脸上的表情,居然也像是变得跟他差不多了。
——这是不是因为他和那位风骚老板娘也曾经有过什么纠缠?
想到这一点,陆小凤的心里更不舒服了,因为他已经发觉他的表兄弟远比他想像中的要多得多。
有关柳乘风的死,他所发掘到的线索远比他期望中的少得多了。
他本来觉得每个人都有一点嫌疑的,从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很有希望能追查到真凶。
可是每一个人的嫌疑都被他自己否定了。
他到这个偏僻的小镇上来,第一个见到的就是小叫化。
小叫化的姓不详,名不详,身世不详,武功不详。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总是在偷偷摸摸的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有时候,甚至会钻到陆小凤的床底下去,也不知道他要找什么。
陆小凤到这里来之后,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第一个发现柳乘风尸体的人也是他。
他的嫌疑本来是很大的,就算不是主凶,也应该是帮凶。
但他却又偏偏是和陆小凤关系最密切的丐帮嫡系弟子。
柳乘风的尸体在棺材铺里,杀死他的凶器也在棺材铺里。
棺材铺的老板怎么会没有嫌疑?
可是凶器已经不见,想杀他灭口的人却忽然出现了。他的表现看来也绝不像是个杀人的人。
老板娘见人就想去勾搭,人人都可以把她勾搭上,可是偷人并不是杀人。
她的腿也不是那双腿。
王大眼其实只不过是个睁眼瞎子而已,连自己的老婆去偷人都看不见。
如果说这个人能够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那才真的是怪事了。
沙大老板是够资格杀柳乘风的人,他有钱,有武功,也有肯替他卖命的人,杀人的凶器也在他那里。
只可惜他还有一点大老板的大爷脾气。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都是土生土长在这里的,和柳乘风非但没有丝毫恩怨,根本就连一点关系都没有,更没有要杀死他的动机和理由。不幸的是,柳乘风却偏偏死在这里了。
杀他的人是谁?是为了什么?
陆小凤知道这其中必定有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想像得到的神秘关键。
隐藏在人类思想的某一个死角中。
他的想法没有错。
只可惜他的思想进入这个死角,找到这个关键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陆小凤怎么会死?
第六回 冒牌大盗的亡命窝
春日迟迟,春天虽然还被留在江南,也不知要过多久才会到这里,可是大地间,多少已经有了一点春意。
从沙大户的庄院回到老王的杂货铺,要走一段很长的黄土路,溶雪使沙土变成了泥泞,人走在上面,走一步就是一脚泥。
这种感觉是令人非常不愉快的。
陆小凤又不愿施展轻功,他很想领略一下这种略带凄凉苦涩的荒漠春色,这种清冷的空气,对他的思想也很有帮助。
他很快的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找两根比较粗的树枝,用匕首削成两根长短一样的木棍,绑在脚上,当作高跷,就可以很愉快的在泥泞上行走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一把匕首。
现在大概是午时左右,风吹在身上居然好像有点暖意,陆小凤心里虽然有很多问题不能解决,还是觉得很舒服。
他绝不是那种时时刻刻都要把钱财守住不放的人,也绝不会把烦恼守住不放。
他常说:“烦恼就像是钱财,散得愈快愈好。”
一阵风吹过,路旁那一排还没有发出新芽来的枯树梢头,簌簌的在响。
陆小凤并没有停下来抬头去看,只唤了声。
“金七两。”
“陆小鸟。”
金七两就在树梢下,看来真的就好像七两棉花。
他低着头看着陆小凤,吃吃的直笑。
“其实我不该叫你陆小鸟的,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只鸟。”金七两说:“你看起来,简直就像只小鸡。”
陆小凤也笑了。
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脚下踩着的那两根木棍,实在很像是鸡脚。
“金七两,你来干什么?是不是来追我的?”陆小凤带着笑问。
“我要追,至少也要追一只母鸡,来追你这只小公鸡干什么?”金七两说:
“我是没法子,是被逼得非跑出来不可。”
“谁逼你?”
“人逼不走我,只有气才逼得走我。”
“谁的气?”
“当然是大老板的气。”金七两说:“也只有大老板的气才能逼人。”
“大老板在生气?”
“不但在生气,而且气得要命。”
“他在生谁的气?”
“当然是在生你的气。”金七两说:“他早就已经关照厨房,把酒菜准备好,你却死也不肯留下来吃饭,如果你是他,你气不气?”
“我不气。”陆小凤说:“非但不气,而且还开心得要命。”
“开心?”
“我没有留在他那里吃饭,他的酒也省了一点,菜也省了一点,为什么不开心?为什么要生气?”
金七两苦笑:“大概就因为你不是他,所以才会说这种话,我们这位大老板是个死要面子的人,陆小凤既然已经来到他的地盘,居然不肯在他家里吃一顿饭,这对他说来,简直是奇耻大辱,简直比偷了他老婆还要让他生气,所以这顿饭我也吃不下去了。”
“所以你就只好偷偷的溜出来找我?”陆小凤说:“你是不是想要我请大吃一顿?”
金七两笑了。
“本来是我想请你的,可是如果你一定要请我,我也不会太不给你面子。”
陆小凤也笑了:“本来我是真的想请你的,只可惜这里连个饭馆都没有,我就算想请你也没有法子请。”
金七两立刻抢着说:“有办法,只要你肯花钱,我就有办法,如果连别人的钱我都花不出去,我就不是金七两,而是金土狗了。”
办法果然是有的。
把十两银子交给王大眼,不到一个时辰,酒菜就摆在陆小凤屋里的桌子上了。
酒虽然不太怎么样,几样菜却做得非常好,尤其是一样红烧鸡,烧得鲜嫩而入味,连一向非常挑嘴的陆小凤都很满意。
“想不到老板娘居然有这么好的手艺。”
“这不是老板娘的手艺,是王老板的手艺。”
金七两用一种很暧昧的眼神看着陆小凤:“而且他好像什么都吃。”
陆小凤只有把眼睛盯着鸡了。
金七两看着他,本来好像已经快要笑了出来,却偏偏故意叹了口气。
“别人在他店里,偷他一个鸡蛋他都看得清清楚楚,偷他老婆他却看不见。”金七两说:“你知不知道这个镇上有一句很流行的俏皮话?”
陆小凤虽然想暂时变成个聋子,却又不能不搭腔。
“什么话?”
“赵瞎子有一双什么都能看得见的贼眼,王大眼却是个睁眼瞎子。”
金七两又故意大笑,就好像他刚刚说的是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只可惜,他没有笑多久就笑不出了,因为陆小凤已经用一只鸡腿堵住了他的嘴巴。
只要一谈到老板娘,陆小凤就希望能赶快改变话题,想不到这次把话题转开的却不是他,而是金七两。
“陆小凤,我老实告诉你,我们见面的次数虽然不多,可是我一直把你当作我的朋友。”金七两说:“就算你不把我当朋友,我也要把你当朋友。”
他的酒量好像并不太高明,喝了几杯酒之后,仿佛已经有了一点酒意。
“我知道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奇怪我为什么会逃亡到这里来。”金七两说:“天下之大,我金七两什么地方不可以去,什么地方没有把我当贵宾一样看待的大阔佬?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投奔那个狂妄自大、死要面子的活土狗?”
几杯老酒下肚,一股豪气上涌,大老板忽然间就变成了活土狗,这种话陆小凤也听得多了,这种事陆小凤也看得多了。
可是对金七两刚才提出的那个问题,他还是很有兴趣,所以他忍不住要问:“那么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为了一条蛇,一条比赤练蛇还要毒一百倍的毒蛇。”金七两说。
这条蛇虽然不会真的是一条蛇,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种毒蛇,能比赤练蛇更毒——百倍,所以陆小风立刻就想到了:“你说的这条蛇,大概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人。”
陆小凤说:“你说的这个人,大概就是蛇郎君。”
蛇郎君的年纪应该不小了,二十五年前,南七北六十三省联营镖局的总镖头“稳如泰山”孔泰山就已经发出武林帖追捕他,而且“格杀勿论”。
这件事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的。
但大家都不知道的是,孔老总为什么会对一个当时还是刚出道的年轻人如此发火?
可是大家都相信像孔老总这样的人,做事绝不会没有理由的,不管谁能做到“老总”,做事都一定有他的理由,他要杀蛇郎君,一定是因为蛇郎君该死极了。
“这个人不但比蛇还毒,而且比蛇还滑,我盯他已经盯了七八个月,直到最近才听人说他在这条路上出现过。”金七两说:“我也听说这地方有位沙大老板,只要是在江湖上有点名头的朋友,只要到这里来了,不管他身上背着多大的案子,沙大老板都一概收留。”
“所以你就认定那条蛇一定在沙大户那里避仇?”
“无论谁都会这么想的。”金七两说:“你大概也会认为,你要找的那一男一女,一定都是沙大老板收留的亡命客。”
“不错。”
“可是你错了。”
陆小凤立刻问:“你怎么知道我错了,你怎么知道我要找的人不在那些亡命客之中?”
“因为他们都认为我真的杀了小小田,都认为田八太爷非要我的命不可,所以什么事都不避我。”金七两说:“他们已经把我看成他们的同类,谁也没想到那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你要杀的是王八,就得把自己先变成王八,你要混入一堆乌龟里去刺探他们的秘密,当然也得把自己先变成乌龟。
“沙大老板总是喜欢很神秘的告诉别人,他家里窝藏着多少个亡命江湖的大盗,偶尔还会假装不小心的透露出几个名字来。”金七两说:“他说出来的名字,的确都是轰动过一时的。”
他说:“看见别人听到这些名字之后的反应,沙大老板总是会觉得愉快的。”
陆小凤笑了。
“能够把几个声名赫赫的江洋大盗,窝藏在家里,倒真的是件很过瘾的事。”陆小凤说:“不但他自己觉得过瘾,别人也会觉得他很有面子。”
金七两叹了口气:“大老板都是要面子的,只不过这位沙大老板要得太过分了一点。”
“怎么样过分?”
“他要面子,已经要得快要没有面子了。”
“为什么?”
“因为他窝藏的那些大名鼎鼎的巨盗,全都是冒牌货。”金七两说:“这些人知道大老板的脾气,所以就投其所好,有的自称为横行江淮间的某某某,有的打着杀人如麻的某某某的旗号。”
“其实呢?”
金七两苦笑:“其实他们全都只不过是些下三流的小贼而已,非但没有蛇郎君那一号的人物,连个像样的角都没有。”
他问陆小凤:“在这一群胡说八道混吃混喝的小王八蛋里面,怎么会有你要找的人?”
陆小凤愣住。
听见这种事,他当然也会觉得很好笑,可是现在却笑不出。
这些亡命客,本来是嫌疑最大的,也是他最主要的一条线索,现在线又断了。
杀死柳乘风的凶手,好像已经完全消失,甚至好像根本就没有存在过。
金七两显然很明白他的心情,举起酒杯,自己先干了一杯。
“陆小鸟,你用不着难过,要难过,我比你更难过。”他替陆小凤倒酒:“看来我们都一样,这一次都白跑了一趟,不如一起打道回府吧!”
陆小凤忽然笑了:“这地方这么好玩,我怎么舍得走!”
这一次愣住的是金七两。
“你说这地方好玩?”
“当然好玩。”陆小凤说:“好玩极了。”
他说的不是假话。
越危险越刺激的事情越好玩,越不能解释的问题越能引起陆小凤的兴趣。
这本来就是陆小凤的一贯作风。
可是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恐怕连作梦都没想到,他很快就会死在这里。
这时候陆小凤既不知道自己会死,也还没有完全绝望。
“除了那一批冒牌大盗之外,别的人难道全都是土生土长在这里的?”
“好像是的。”金七两想了想又说:“好像只有一个人不是。”
“谁?谁不是?”
“宫素素。”
这是陆小凤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无疑是个很高尚优雅美丽的名字,很能引发男人们的好奇心,任何人都不会把这个名字和一个卖猪肉的女人联想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