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掉邮件,心中那个故事的框架而今终于填满血肉之躯。只是花影缭乱,青春也终归是过去了,粗粗一数,竟能道出十一年前的种种,顿觉可怕。况且,她轻轻自言自语,那是多么恶俗的一句话,我们都回不去了,我就在这里,如我所说,等待潮汐往复。
她弯下腰抱起松狮,轻轻地眼泪就掉了下来。
☆四月阁楼,春日迟迟
春末。雨水
白色贝壳头鞋踩过积水,溅上斑驳污渍,时间还早,我用手遮住脑袋去转角处的花店避雨。这时节的海滨城市,堆积的云朵给天气带来的不确定,就像我们动荡的生活。谁会想到我第一次来青岛,竟是为了参加邓然的婚礼。
四月北方,温暖的气息依旧稀薄,我在被鲜花簇拥得略显局促的小店里第一次看见罗阳的脸。他短短的发梢似乎也淋了雨水,在挑花,一盆一盆,神色认真,认真得没有丝毫喜悦,最后他捧起了一盆花开正好的马蹄莲。
他拿上花跨上摩托,看了一眼尴尬地躲在檐下的我,在发动引擎驱车消失在雨中的同时,丢了一把绿色格子伞在我手里,于是我便撑着那把伞走进这突如其来的雨中。
我想我们都不知道,一个小时之后,我们会奔赴同一场婚礼。
他把残留雨滴的马蹄莲放在收礼金的台子旁边,转身要离开,却与我迎面撞上。
我把伞递还给这个看起来温和而疏离的男子,说:“女朋友结婚了,新郎不是你,是这样的剧情么?”
他接过伞去,似乎并没有回答我的打算,于是我笑着说:“我也是。”
他稍有了些兴味,看着我说:“要不要去兜兜风?”
大概他觉得我也和他一样郁闷需要吹风,可事实是,我接受了前男友这大秀幸福的邀请,只不过是给自己一个假期当作旅行而已。于是我说:“好,你等我一下,我把红包放下。”
半分钟后我就坐上了陌生男子摩托车的后座,他是罗阳,他说你抱紧了,我便索性圈住了他套了薄薄线衣的身子,车轮在迅速的滚动中卷起雨后残留的水花。我微微侧过头,避免风掠过干涩的眼睛,也避免自己瞬息的恍惚。
春末。阁楼
罗阳说我们去兜风,真的只是兜风。虽然沿着鲁迅公园附近的海转了一圈,但他的速度让我睁不开眼睛。
他说:“你是第一次坐摩托吧?”
“你怎么知道?”
“你在发抖。”
没错,我从未坐过摩托,在他出事之前没有机会,在他出事之后没有胆量。为什么接受了罗阳突兀的邀请,我也没有答案,也许因为今日一切,都不在意料之中。也许在他看来,我们都是一样的伤心人。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我大声对罗阳说我要接电话,停一下,他便猛然刹车停在路边。
是邓然,“怎么,还是没来,怕我看到你过得不好么?”
我说:“我给了很足的礼金。新娘很美。”
挂掉电话扭头看见罗阳点起了一根烟,我从他嘴里拿过那根烟呷进自己的唇齿间,罗阳愣了一下,揽过我的头轻轻放在了自己肩上,也许他是想安慰我。我说:“青岛啤酒不是很有名么,不打算带我尝试一下?”
他说:“走,跟我来。”
我以为他会带我去有名的酒吧,露天的啤酒城,或者直接从店家接了生啤去海滩上放浪形骸地狂喝。而这个跟他去的结果,却是他的家——老城区里一栋德国老建筑,他独自经营着家庭旅馆,露台上长满了茂盛葱郁的绿色植物。
我跟在他身后进了这古老而洁净的房屋,沿着有些狭窄的木质楼梯走上了阁楼,这感觉仿佛少年时读《简·爱》一般,只差手中再擎一豆摇晃烛火。
他推开天窗,说我们以前经常夜晚躺在这里看星星。我盘腿坐下来,看到的是雨后平坦而干净的一面天。
他从榻榻米边的低矮冰柜里取数罐青啤出来一字排开,我环顾房间,今日的新娘遗留在这里的物品尚有许多,我想或许罗阳曾经以为这里是他们一生都能停留的岛屿。
“那个时候的日子过得真好像全世界只有两个人,谁也没有自己幸福。”
“小时候这栋房子里住了好几户人家,她住在一层的楼梯旁边,我总是借着各种机会下楼路过她的房间。有时候她在写功课,有时候在练小提琴,也会和妈妈吵架,气急败坏扯开头发一头闷进红色塑料桶里洗头发,弄得整个屋子都是湿漉漉的,我就总是趁着那个时候和她套近乎。后来,这个废弃的阁楼就成了我们的避难所,看小人书,玩大富翁,很多很多东西。你看,就在那个柜子里。”
罗阳说着就打开了这个房间最高大的一件家具,柜子里都是各种游戏棋盘、四驱车、卡带游戏机、沙画、Lomo相机,都是回忆里的宝贝,当下里的垃圾。
“我们一度都搬离这里,后来我跟朋友凑钱租下它经营成旅馆。她很开心,因为这里都是童年的记忆。本来,我以为悠闲度日可能就是我能给她的最理想的生活了,可是,她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常常哭泣,也会受不了外企里女孩子关于吃穿用度的攀比。我尽我所能给予她,可是,终究没有那个男人能够给得多。”罗阳顿了一下又继续说,“我不怪她。”
我大概能够想象出邓然能够给那个女孩的一切,无所不用其极的浪漫。是的,并不是每个女孩都安于长久的梦境,她们终究要醒过来,而后起身离开,投奔热闹的街头与人群,这就是邓然一贯相信的真相。
于是我们结束这伤心的话题,开始喝酒,放音乐,说笑话,猜拳,堵着对方不许去厕所,抢后半截的烟来抽,到月升到日落,到我摇摇晃晃站起来说天啊我不记得旅馆在哪里了便向墙边摔去,他拖住我的身体靠着贴了壁纸的墙壁,说:“你睡这里吧,明天我送你回去。”
我并不挑剔,于是换上邓然此刻妻子留下来的睡衣,蜷缩在了榻榻米上,却始终握着罗阳的手不肯松开,我不记得那扇天窗外是否有星星,不记得我是不是把酒精都烧成了眼泪。
春末。说起
次日的正午,我在天窗外的刺目阳光照射下醒过来,推开门,看到罗阳在陡折楼梯下对我挥手,说来吃饭。
我在青岛的第一夜,付了某旅馆住宿费却留宿了罗阳的旅舍,有进进出出的旅客都笑着与我打招呼说老板娘真漂亮。罗阳也不解释,我便只有微笑。我很想问问那个幸福的新娘,离开这一切的决心,是怎样才能下定。
他说:“住到我这里吧,半价。”
我无良地说:“那自然是求之不得。”
于是那个下午罗阳带我找到了之前定住的旅馆,拿回定金和行李。在回去的摩托上,我不自觉紧紧抱住他的腰,他说:“你昨天晚上睡着以后一直在念一个人的名字,周辰。”
我轻轻把脸贴在罗阳的后背,闭上眼睛仿佛听到汹涌的血液与泪水以及呼啸的风声。我说:“我离开邓然,是为了周辰。他在牢里,始终不愿见我,可是我在等他。”
我在等他,等待仿佛成了我一贯的姿态,在面对周辰的时候,我从来都不能与之并肩。无论我多么用力去追逐他趋近他,最终还是要等在遥远的距离之外。
十三岁那一年的春末,十六岁的他随同父母搬到我的对面,吊儿郎当的样子,用膝盖颠球,并不正眼看人,总是把不及格的考卷窝成一团丢在门口,于是父母皆让我避之不及。可是,在那个只知一味顺从父母与老师的年岁里,周辰眉目间的无所谓震惊到了我。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不说话,哪怕并排上楼也是沉默地开各自的家门。也许他并不知道,他每天放学在小区的水泥地篮球场上踢足球大汗淋漓脱了外套仰起头来狂喝水的样子,他把作业本丢给同班好看女生时候的神情,他把瘦小的朋友拉到身后跟人在路边打起来的时候,我没有漏过分毫。我在临街的窗子里,隔着繁乱树影看得清清楚楚。
一日放学,家门虚掩,我正要伸手却被身后上楼来的周辰一把拉了一个趔趄。他做了个“嘘”的手势,拉着我悄悄下楼。他说:“傻瓜,没看出来是进小偷了吗!万一小偷还在家你怎么办,有没有脑子。”
那时的我,却没有想到遭遇偷窃后的损失,只是看着身边的男孩觉得一切都很神奇。虽然他很快就把我扔下投奔了热闹的篮球场,但是我以为,我从此进入了一个不一样的属于周辰的世界。
可是,没有。次日早晨,推门上学,周辰用脚踢上家门与我撞个正着,我挥手和他打招呼,只看到他有些调皮的笑容一不小心变成了尴尬扭头下楼,却没看到身后母亲皱起的眉头。
“你怎么认识他的?”母亲的声音冷淡而紧张。
我重复了昨日事件的始末,却只换来一句,“离他远点,听到没有,不要和小混混走那么近,这种人少沾。”
周辰下楼的脚步声飞快而响亮,几乎像是逃跑,而我,却心不在焉,只有追上他去的冲动。
至少在那个时候的我,并不能理解作为母亲那略显过分的紧张,或者是刻意的忽视,我在局中,决定要做人生中第一件叛逆的开端。事后想来,也只能解释为周辰像一把钥匙在适当的时候任性地出现,而我为之拴上红绳,挂在胸前,谁也看不见。
早秋。燃烧
我把一沓又一沓生日卡片从塑封里抽出来,翻开又装回去,如此反复三遍,马路对面职高的下课铃终于响了起来。我站在杂货铺门口,死死盯着开始人潮涌动的校门。当然,杂货铺的老板一定也在死死地盯着我。
每周我出现两次,几乎熟悉这间小铺的所有物品但从未买过一样,我只是在这里,等待周辰。这想起来就令人怅惘而泄气的动词,却被一直坚持了下来。
他的山地车是这么显眼,明亮的黄色与他的人一样招摇而不掩饰,我只要认准那在夕阳里最晃眼的颜色,就能抓到急不可耐要溜走的他。就像此刻,我冲过坑洼不平的柏油路,引起一连串愤怒的鸣笛。
“我要踢球去,你赶紧回家。”周辰的脸上并没有太多表情。
“你可以送我回家再去踢,踢到三更半夜也可以。”我冲他笑,习惯了他毫无力度的拒绝。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用过许多借口,比如送其他女孩回家,或者去汽修店打工,也说过很多与他极不相称的好话,类似你该回去学习了,不要耽误时间。可是借口就是借口,好话只是好话。
周辰不再说话,径自跨上车子一脚踏出了很远,我真想把背上的书包甩到他的背影里去,而我只是大声地说:“那我考你这个学校好了。”
于是他的背影就凝固在了我面前,被落日一点一点吞没,而后反刍出他骨血里的温度。我只是趋近于这温度,动物蛰伏过冬,祖先钻木取火,不过是一种本能。
我忘记带钥匙坐在楼下的树荫里看书,周辰大汗淋漓打完球回家,会丢给我一瓶矿泉水而后飞快跑上楼。妈妈执行任务不在家的夜晚,我懒得热饭便蜷缩于地毯上放美国乡村音乐来听,周辰会小心翼翼敲门把买来的食物放在门口,在我开门之前就钻回了对面的防盗门里。所以,我总有如亲人般的错觉,但是每每迎面走过去他的眼睛总是看着别处,全然是陌生人的神情。
所以我去寻他,第一次他看见我,载了一个女生头也没回骑车离开,而后这离开的背影就成了每一次他留给我的唯一姿态。
我说:“那我考来这里上学好了。”他终于肯回过头,开口对我说话,“你怎么这么任性。”
于是这个黄昏,我坐在他身后晃悠两条不算纤细的小腿,跟着他回家,在途中的小吃街一起坐下来吃一碗馅儿少得可怜的馄饨。
他说:“不要让你妈妈知道你总是来找我,她会担心你。你妈想让你去北京读大学的吧。”
“嗳,你这么懂道理,怎么自己不好好念书,好像满了解我妈的样子。”我抢白他,“我去不去北京,就看你在不在那里等我。”
那个时候说话的口吻就好像无数的未来就在自己手中,不会有意外。而我,开始沉溺于这反叛的游戏,在妈妈执勤的晚上,肆无忌惮跟着周辰晃悠过闷热潮湿的大街小巷,他用食物把我填塞满足之后送我回家,再独自骑车去汽修店打工。有时天会下起雨来,我侧过身子去看他,觉得许多时候他并不快乐,就像我一样。
暮秋。选择
失手打碎父亲的遗像,也是那样的一个风雨天里,我与母亲争执凶猛,在哗啦一声镜框落地后,各自沉默哭泣,雨水强悍地冲刷着整个夜晚。
事情很简单,不过是周辰打工的汽修店与人结怨,有主顾故意找茬滋事,在篮球场边围住了周辰,我亦不知晓自己的身上从哪里蹿出来的勇气,只是伸手拉起他就跑,一面跑一面喊,我妈是警察,你们滚远一点。
而后,我们就撞在了母亲的身上。
她说:“出事了怎么办。让你离他远一点你怎么一点也不听话?”
她说:“你简直气死我了!”
她说:“不是因为这些小混混,你爸爸怎么会殉职?”
第一次,我与母亲之间爆发了不可收拾的争执吵闹,父亲的笑容碎开得就像母亲的伤心。我用力关上门,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带上硕大的耳麦,鞋子也没有脱就蜷缩在了床上,在音乐、雨水和梦境里渐渐模糊了意识,直到听到急促的电话铃和反锁房门的声音,才复又清醒回来,知道母亲又是出警去了。
就是这样一座小城,在不起眼的地图的角落,每天上演许多斗殴,抢劫,偷窃戏码,交通事故,寻衅滋事,总是让警察们停不下来。也许母亲并不知道,从来不愿意温习父亲的我,在她不声不响出去的夜晚,从未睡着,有时睁着眼睛从窗帘的缝隙里看天色隐隐约约的变化,直到她悄无声息地回来躺下。
“笃笃笃”的敲门声,我没有钥匙,走到门边,罅隙里推进来一张纸条,歪歪斜斜撕下来的作业纸,我蹲下身捡起来,就着走廊昏暗的熏黄光线扫过去。“只要你答应这一年我们不要再见面,你好好听话,我就答应你,去考北京的专科。”
终于我兜转了一圈,还是没有成功跨出叛逆少女的一步,依旧选择了顺从。把纸条折起来,夹在绢面的笔记本里。对于承诺,我并没有什么经验,我并不是郑重其事地相信他,只是相信了自己的耐心与持久,足够支撑追逐他亦步亦趋的光阴。只要我看得到的未来里有这样一个熟悉的身影,一切都可以妥协。
晚秋。离别
可是爱情有时并非两厢情愿。譬如我爱周辰,邓然爱我。即使两厢情愿,也需天时地利人和,而盲目的我,并不知道,我永远也不能占全。需要过去很久很久,我才能将这心得也分享给成为他人伴侣的邓然。
大一那一年,我站在周辰的寝室楼下等他,裸足穿一双高跟鞋,雪纺裙子,在深秋里冻得瑟瑟发抖,急不可耐要甩脱顺从而听话的好学生的样子。而他,却始终没有露面,不接电话,仿佛是要打定主意就此甩掉我。
我不肯相信那个陪伴我成长,虽与世界冲撞可是永远给予我柔软的男孩,给我写了三年的信件,却在我如约而至的时候,只因母亲当着他的面打了我一巴掌说“你会拖累她”,就当真要离开我。
北上的火车,我发简讯给周辰,骗他说我也学了他的样子,独自来报到,让他接站。他干脆地答了好。我自得其乐地笑着把手机揣回口袋,接过母亲递来的水杯,滚烫的生姜红糖水。
我没有想到,母亲见到周辰会有如此激烈的反映,脸上写满了受骗的愤怒与震惊,是被戏耍了的成年人的难堪,那一巴掌打得结结实实,引起了天南海北川流旅客的侧目。打在我的脸上,也打在周辰的脸上。
她说了很多话,不学无术,打架斗殴,没有前途,总结一句话只会拖累我,说不定哪天就有生命危险。
而我,则在这陌生的城市里对我最至亲的人说了最过分的一句话:“爸爸的死不是你干涉我生活的理由。”
我看见她的眼里瞬间充凝了错愕,而我们三个,就像稳定的三角形,僵持在了原地。
我跺着脚等着,在冻得整个身体要缩成一个坚果核时,我真想在夜风里对着那个亮着灯的窗口破口大骂,可是我做不到。于是在看到楼道里有人叼着烟出来时,上前厚着脸皮讨要一根烟。那是我第一次抽烟,男生皱着眉头给我点燃,在我被烟草呛得咳起来的时候他立刻折返回来,从我手里拿走烟,把外套拖下来披在我身上。
这个男生,就是当时的邓然。他并非周辰校友,而是我的,念最有前途的金融基地班,来自我向往许久的海滨城市——青岛。那天,他是来找朋友,开着一辆二手捷豹。
后来我想,我总是太容易亲近于陌生人,于周辰也未尝不是。那晚,我坐在邓然的副驾驶座上,他从路边的星巴克买一杯抹茶拿铁,套着牛皮纸递给我手中。
我说:“多么三流的理由,我妈厌恶他,爱飙车,爱打架,念专科。当年我爸给她取生日蛋糕的路上,遇到一群小混混持械斗殴几乎闹出人命,职业天性驱使他去阻拦,结果殉职了。所以她厌恶所有她眼中的混混,很坚决,可是我也不想妥协。”说着说着,竟然觉得心口撕开一条裂缝,有沸腾的液体往外渗透,我开始放声大哭,几乎要把心肝脾肺统统哭到衰竭。
邓然一直看着我哭,直到我把自己哭得声嘶力竭,才开了口。“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有一天,或早或晚,他身上的所谓独特、仗义、硬派等吸引你的这一切,也会变得无足轻重,虽然并不是你的本意。”他点着了烟,又灭掉,“你以后别学抽烟。”
我沉默下来,抱着滚烫咖啡暖手,我说:“他已经两个月不见我了。”
他说:“我已经看到过你七次。两次是在学校食堂,你独自喝一碗粥,五次是在他楼下,你只看着一个窗口。”
初夏。意外
我总是这样对自己说,周辰只是不想拖累我,逃避并非他的本意,也许我应当与之体谅,让时间流转,带来新的可能。只是,还需耐心,还要火候。
我就这样说服自己,当邓然主动询问我要不要顺路载我去找周辰,我摇了摇头。
他说:“那也好,我想送朋友一只垂耳兔,帮我挑吧,我对兔子的可爱与否没有经验。”
于是我在蛇鼠成灾、蜥蜴匍匐的宠物市场里,抱了一只黑白毛色的垂耳兔给邓然。它的眼睛漆黑如纽扣,显得有些哀伤。并不是因为它可爱,只是因为它看起来肥胖而美味,我想起少年时周辰他们一群人在小区的后院里生火烤兔子和麻雀引来了消防车的事情。当时是母亲打的“119”,第二天周辰偷偷放了一条兔子腿在我的门口。
于是我给他写邮件:“陪朋友买了一只兔子,很胖,如果交给你,应该能烤出许多油来。因为吃了兔子肉,所以其实你也变得很胆小,狡兔三窟一样把自己雪藏起来是吗?可是,为什么呢?周辰,我不明白,一点也不明白。”
他没有回信,而我坚持每周都写给他,就像他先我而来北京的那三年,只要还有些微弱线索能够将他与我连接,那么许多东西,就不会断。
可是当我看到他的QQ空间里多出了他与另外女子的照片,握着鼠标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指尖开始发凉,似乎,就是明白了。那个有着浓密睫毛精致妆容的美丽女子,我并不认识,我想对自己说,他是为了让我死心,可是,我又凭什么这样自信。
我只在墨绿色的吊带外套了件衣服并抓了一把零钱,踩着拖鞋就跑了出去。只想见到他,至于是骂他还是责问抑或是告诉他其实你不用这样做,都要在见到他之后再做决定。
于是,我就这样狼狈地被兼职回来的邓然堵在了校门口,我说你送我去找他,他没有说话,拉开车门让我上车,而后自己坐回驾驶座,却并不踩油门。
我说:“开车。”他转过头来看我,“不要去。”
我说:“开车。”他说:“不要去。”
在我没有来得及开口的时候他扳过我的头来用力吻住了我,这是瞬间的空白,在略显霸道的温暖倾覆里,我松开握紧的手。关于爱情,这是我生命之中的第一次妥协,在不自知中趋向了应当的选择,也许,这就是邓然所说的非我本意。
有时分离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我尝试着不再写邮件给他,尝试着原谅他。他给过唯一的承诺是在北京等我,他实现了,再没有其他。而我每日与邓然拖手走在校园里,听他描绘他海边的故乡,蔚蓝晴空与大朵的白云,干净的街道,红顶的老建筑。他说:“我们去那里安家落户。”
于是我便以为,就是这样了,只能是这样了。在某个与邓然喝酒的凌晨两点或者清晨五点,我给周辰发去自认为最后一条信息:“我们说好一起来到这座城市,现在,我却要和另一个人一起憧憬另一方天水。也祝福你,与那个漂亮姑娘。”而后便用力圈住了邓然的脖子,那么用力,把脸使劲往他的颈窝里埋,也许只是为了帮自己坚定,再不动摇。
可是次日,我依旧有些头昏地在邓然租住的公寓里醒过来,爬起来从冰箱里取水来喝,微微将浅色窗帘拉开一条缝隙,以免阳光照醒仍在熟睡的邓然。在完成这一系列悄无声息的动作之后,我从包里摸索出手机看时间,周辰的短信赫然显示在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