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出门前沈隽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的,夏天衣服大多较为清凉,女孩子在外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对于除了跑步这种蛮力的运动外,任何需要一点脑力的运动她半点都不会,想要单手把篮球从地上捡起来简直是天方夜谭。
想了想,她抬脚一踹,篮球顺着力的方向向球场那断飞去,与此同时,她捂着脚蹲到了地上。
她一定是脑子抽了才会穿着凉鞋踢球,还使那么大的力,真不怕一个不小心脚趾骨折掉!
“你没事吧?”
她皱着一张脸,咬着唇抬头看向来人。
“有些痛。”
齐烽蹲下来,被晒得通红的手臂伸过去,指尖刚触碰到她的脚背,便听见她极重的吸气声。
“骨折了?”
“应该没有,还能动,一会儿应该就能好。”
齐烽点头:“能走吗?要我送你回家吗?”
“…你能扶我起来吗?”
齐烽两手托着她的右手手肘将她扶起来,手拿开后她走了没两步,脚下一踉跄差点跌倒,幸好他手疾眼快地扶住她。
“都这样了,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谢谢了,送我到实验室吧。”

Chapter 27 初露端倪

齐烽一手托着黎可的手肘,另一手握着阳伞,整个伞面全都遮在她的头顶上,自己的脸被倾斜的日光照得通红。
从黎可的方向去看他,正好是逆光的,阳光洒在他的侧脸上,从饱满的额头到高挺的鼻梁,一直到凸起的喉结上,都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辉。
“你可以把伞斜着打,你被晒到了。”她本是看着他说的,他闻声低头看过来时,她连忙把头垂了下去。
“没关系。”齐烽动了动手腕,将垂在眼前的绑带转到后方去,伞仍旧落在她的头顶上方。
她抬起另一只手,握住伞柄将伞往他那边倾斜,他原本暴露在日光下的侧脸到肩膀部位马上被阴影笼罩。
“会被晒伤的,伞不一定要遮在头顶,对着太阳照过来的方向就好。”
“真的没关系,今天的温度不算高,紫外线也不强,不然不会这个时候来打球。”
“还是注意一下的好吧。对了,你就这么走了,你朋友他们…”
“篮球架下面还坐着一个。”
她点点头。
她看过去时,那个男生双手拢作喇叭状,应该就是他吹的那声口哨。
爱好打篮球的男生身高普遍不低,齐烽也是,站在穿平跟鞋的黎可身旁,足足比她高了一个头。
此刻她低垂着脑袋,长发随意地绾做一团,用一根西瓜红的发带绑住,发带两端还分别坠着两颗小樱桃,随着步伐轻轻晃动。
一路无话。
快走到医学院时,齐烽首先打破的持续已久的沉默。
“你…还好吗?”
他终于问了。
黎可如是想。
“不好。”
齐烽没想到她会如此直接,开口想说话却如同被扼住了喉般发不得声,亦不知该说什么。
“我过得一点都不好,很不好,非常不好。”
“黎可,我…”
“对不起。”她打断他的话,换上与之前截然不同的轻松语调,“过得哪有什么好不好,一直都是那样。衣食住行完全不用担心,学习也并没有多繁忙,跟老爸相处也很融洽。这么说起来,好像我过得还挺好的,是吧?”她抬头一笑,一双眼睛弯成了月牙儿,但要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嘴角的笑容略为僵硬。
他看着这张笑颜失了神,眼前的面容逐渐变得模糊,再度恢复清晰时却跟之前的面庞略有不同,相同的是弯弯的眉眼以及左眼角那粒极小的浅褐色的痣。
一笑过后她复又将头低了下去,只留给他一段白皙的后颈。
“其实…跟以前没有什么不同呀,”她深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故作轻松道:“不过是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罢了。”
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
这句话像是一针肾上腺素,快速而精准地推入他的心脏,心脏收缩跳动骤然加剧,用力地拽着相连的血管,连带着五脏六腑都跟着疼痛难忍。
“黎可,我不是…”
“你不要说!”她抬起头看他,一分钟前如弯月般可爱的双眼,此时瞪得如同十五的月亮那般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不要再提。”
她没有发现自己声音里的颤抖,齐烽却听出来了。
他抿着唇不说话,脸上的线条绷得紧紧的,仿佛随时有可能会失去冷静一般。他也分不清,究竟是羞愤,还是…心疼。
片刻僵持,他先别过了目光,轻轻动了动托着她手肘的手臂,声音颇为不自在:“走吧。”
他先给了台阶,她不再固执,顺着往下。
她瞪着眼睛朝别人大吼时,百分之八十眼底都会闪烁着泪花。她性格虽然大大咧咧,像个男孩子,但并不是个蛮不讲理的人,触碰到她的原则以及底线的事,她一定会炸毛,若是令她感到委屈了,一定会不管不顾地用言语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进到实验楼里,齐烽放开黎可让她扶着墙,自己动手收伞。男生收伞一般都很随便,但他算是个例外,一定要把伞叠得整整齐齐,看起来像是刚从店里买的一般。
黎可伸手去接伞,他却过来用刚才的姿势握住了她的手臂。她停在原地不动,盯着灰白色的瓷砖,开口道:“我可以自己上去,有电梯。”
她的拒绝很明显,一股烦躁油然而生,他很想把手里的伞狠狠地向远处摔去,以表达自己心底憋了很久的怒火。
最终,只是用力地握着伞,五指紧紧地攥着,手背上的青筋凸出来,清晰可见。
“我也要去实验室,顺路。”
她再说一声不,估计两人会就此翻脸。
黎孟德办公室的门大开着,人却不在里面,只有一个跟齐烽同届的研究生在整理资料。
“你不是打球去了?”那男生见着齐烽,有些惊讶,再看见他身旁的黎可时,那表情该描述成惊呆了。
“嗯,回来看看。”齐烽淡笑着应了一声,将黎可扶到椅子上坐好后走到那个男生面前,对着他耳语几句后便走出了办公室,路过黎可时连余光都没分给她一厘。
他担心自己再多看她一眼,隐忍多年的情感会再也控制不住。
黎可愣愣地看着他走出办公室,直到连脚步声都听不见了都还盯着门外看,他,生气了吗?
那个男生见过黎可好几次,自然明白她是过来找黎孟德的,至于怎么会同不久前才从实验室出去的齐烽一起过来,他想着晚上回去再好好逼问齐烽。
“黎教授去实验室看仪器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你介意我帮你看下脚吗?”
黎可回过神,第一反应是拒绝,可脚上火辣辣的疼痛实在忽略不掉,她点头说了声“麻烦了”。
男生将她的鞋脱下,手掌握住她的整个脚掌,试着推动了一下脚腕,她立马尖叫出声。
“脚踝疼?”男生仔细观察了一会,自言自语道:“没有肿啊,难道是伤到了筋。”
“啊——”
男生两指按压住她脚滑下部的皮肤,果不其然再度听见她的一声叫,不过由于有所准备,只是轻呼了一声。
“你忍着点儿,有些痛。”
男生用棉签蘸着碘酒,擦拭着她被篮球撒破皮的脚背,消毒过后又往上喷了一层云南白药,冰凉的药液触碰到火烫的皮肤,她不禁倒吸了一口气。
一直坚持着从篮球场走到实验室,尽管有齐烽的搀扶,脚上还是用了不少力,休息了一会儿后竟然连站立都有些困难了,脚背到脚踝的全都肿了起来,碘酒留下的黄褐色痕迹跟白皙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她试着动了动脚趾,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
她是倒了什么霉,踢个球都能把脚给弄残了,肿成这幅德行,跟猪蹄似的。
“哎!你要去实验室吗?”见着那男生准备出门,她连忙挥手叫住他,“你扶我去下实验室吧。”
离实验室还有近十米的距离,便听见黎孟德暴跳如雷的声音从走廊那端传来,似曾相识的场景让黎可打了个冷颤。
“我老爸现在还这么凶?”
“平时都很和蔼的,我们做错事了他才会生气,尤其是原则性的错误。”
“今天又怎么了?怎么凶,好久没听见他那么吼过人了。”
“在做创新性实验嘛,有个大一的小女生不会弄仪器,不知点到了哪里,仪器跟抽风了似的,显示出来的图谱血压不像血压,心率不像心率的。沈老师刚刚弄了好久都弄不好,黎教授刚从西校区回来,大约是在那边受了什么气,先把所有人都骂了一通,沈老师都没能幸免,最后一拍桌子,”男生说得绘声绘色,这时也跟着做了个拍桌的动作,“不知道是谁把生理盐水放在主机上,他收手的时候撞到了主机,于是多米诺效应就此产生,一千毫升的烧杯啊,从主机上滚落下来,一部分液体洒在了主机上,烧杯顺着往下砸到检测仪上,剩下的所有液体全都灌了进去,接着‘滴’一声,电跳闸了,这不是高.潮,高.潮是烧杯砸到桌上四分五裂,好巧不巧地划伤了黎教授的手指。”
男生轻描淡写地叙述完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黎可既惊讶又担心,奈何碍着脚伤不能立马跑到实验室,她抓着男生的手臂问:“我老爸没事吧?”
“没事!”男生咧嘴笑,努嘴点了点她的受伤的那只脚,“没你严重,那点血量连个血型都测不出来呢。”
也对,一个烧杯而已,她太大惊小怪了。
到得实验室门口,黎可却不想进去了。
不是因为沈隽在,也不是因为齐烽可能在,而是她不想有一点和他们同时见面的可能。
刚才那一声怒吼之后,实验室里反倒安静了下来,只能听见轻微的金属碰撞声,她猜测大概是正在维修烧损的仪器。
喷了药之后脚上的疼痛缓解了不少,却仍旧涨得难受,脚背高高耸起,跟左脚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她不禁又想夸自己明智,穿了一双套趾的凉鞋,靠着脚背上一根可调长度的带子固定,即使脚肿得如此高也还能穿进去。
齐烽。
为什么偏偏要遇上他,在她以为自己再度喜欢上一个人,已经足够幸福快乐之后。
她永远记得那年的圣诞夜,他将她到巧克力工坊亲手制作的巧克力摔在地上,恶狠狠地说:“要我这么做才能证明我不喜欢你吗?你别傻了!”
最后,他丢下她一个人蹲在人来人往的街上,用没有戴手套的手慢慢地伸进雪地里,把散落一地的巧克力一块一块地捡起来。
即使再度拼装回盒子里,也失去了原来的完整。
她的心正如同那破碎的巧克力,永远地留下了一道道裂痕。
时光终究不负她,将沈隽送到了她身边。尽管开头时她受尽委屈,不管真的委屈还是自找的,最终苦尽甘来,得到了他从不示人的柔情。
沈隽,沈隽,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沈隽!
“黎可?”
她循声望去,果真是自己心心念念的人。
他身上还穿着白大褂,可扣子已经全都解了下来,露出里面浅紫色的衬衣。最上面的两粒扣子没有系上,从她的角度音乐能看见衣领内侧的金色绣花。这件衬衣还是她烫的,从凤凰回来后去过一次商场,他一眼就相中了这件衣服,她还故作嫌弃地说他太骚包,总喜欢穿粉嫩颜色的衣服。但,不可否认,他穿起来妖孽得要命。
“沈老师。”她鼻子一酸,扑过去抱住他的腰。
沈隽觉察到她低落的情绪,开口想询问她发生了什么,却听见室内传来说话声,大约是在打电话,正朝着门外走来。
黎可忽然惊醒这是在实验室,双手攥着他的衣摆微微使力从他身上起来,由于惯性,后背砸上了坚硬的墙壁。
她觉得她的后背也要肿了,跟可怜的脚一样,她该不会变成骆驼吧?
“黎可?”齐烽原以为电话要接很久,谁知刚走出门外对方就已经说完了要说的话,三两句后便挂断了电话,他正准备转身就看见了靠在墙上的黎可,以及…拉着她手臂的沈隽。
黎可的目光在齐烽身上停留不到半秒后便匆忙地收回来,拉着沈隽的衣袖,小声道:“沈老师,我脚受伤了,麻烦你送我到我爸爸的办公室,好吗?”
沈隽这才发现她红肿的脚,眼里染上一丝心疼。
她的手紧紧地捏着他宽大的实验服,拇指上原本红润的指甲都微微泛白。她低垂着脑袋,看不清表情。
莫名的,他转头向齐烽看去,后者被他那凛然一瞥震慑到了,一言不发地进了实验室。
刚进到办公室,他反手把门一关,同时落了锁。
心有灵犀一点通。
她转身过来,柔软的身体扑进他的怀里,踮着脚去勾他的脖子,他极其配合地低下头,终于吻上了此刻万分渴望的粉唇。
他一改往日的柔情,狠狠地咬着她的唇,拽着她的丁香小舌拖入口中,吮吸轻咬,像是要把她吞入腹中一般。
“宝宝,不要哭。”

Chapter 28 奇怪梦境

黎孟德回到办公室时,黎可一双眼睛红得跟小兔子的似的坐在长椅上,沈隽坐在她身旁玩着手机。
二人这架势,怎么看都像是沈隽刚欺负了黎可一般。
“怎么了?”
黎可怯怯地抬头朝黎孟德看去,小声回答:“没怎么。”
“沈隽欺负你了?”黎孟德把白大褂随意地丢在椅子上,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浓茶。
沈隽闻言转头看她,正对上她还带着潮气的双眼。
“没…他没欺负我。”若是在其他时候黎孟德这么问,黎可一定会把头点得跟捣蒜似的,但此时此刻她心里藏着事,心虚着呢,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
黎孟德脸上露出笑容,他这女儿,今天是转性了?
“她脚受伤了,刚帮她上药呢。”沈隽放下手机,言简意赅地说明了情况,伪造的情况。
黎可晃了晃受伤的右脚,给黎孟德看最好的证明。
“我还以为有多严重,没伤筋动骨的,过两天消肿了你照样能活蹦乱跳。”黎孟德探头看了一眼她红肿的右脚,摆了摆手。
“很痛的!”黎可撅着嘴表达自己的不满。
黎孟德没看她,无奈地笑着摇头。
“真的很痛的老爸!脚背都磨破一层皮了,肿得跟猪蹄一样!还是卤猪蹄!”
“别找我诉苦啊!”黎孟德食指一点沈隽,笑道:“你老公在旁边,找他去!”
被自家老爸这么调侃,黎可脸上的温度腾地上升了好几十度,一片滚烫。
她搂着沈隽的手臂,将脸颊贴在上面,咬着唇笑:“老公和老爸又不一样!”
“去去去!二十几岁了还朝老爸撒娇!”
“我永远是老爸的小公主,这可是你说的!”
“公主出嫁了,那可是别人家的王后了,让你的国王宠你去!”
“老爸…你肯定是不爱我了!”
“哎,你这姑娘!”黎孟德好气又好笑,上午西校区的事让黎孟德心里很不痛快,回来这边又恰巧碰见实验室出问题,痛骂了一通后他心里的火还是没消完。跟黎可耍了这么几句嘴皮子,阴霾的心情倒是放晴了。
黎可嘿嘿地笑:“老爸,你的气消了?”
“消了消了,不跟这帮熊孩子计较!”
沈隽搀扶着黎可走在落日余晖下的校园小道中,黎孟德嫌黎可走路的速度太慢,而他自己又是个急性子,连连叹了几声后大步朝前走去,很快便将二人落在身后好一段路。
黎可不明白,沈隽却是知道的,黎孟德是给他们留下单独的空间。
沈隽或许是黎孟德教学生涯中唯一没有骂过的学生,然而这次没能幸免,纯粹是黎孟德带入了个人感情。
得知黎孟德回到本部,沈隽急忙赶到办公室向他寻求帮助,黎孟德嘴上说着“好”,却仍旧坐在椅子上没有起身的迹象,喝了口茶缓解奔波的劳累后顺口问了他一句“可可呢”。
他们从凤凰回来那天错过了与黎孟德吃饭的机会,之后的日子黎孟德总是北京上海的跑,参加大大小小的研讨会,到了最近几天才闲了下来。
沈隽想起在大连时的那顿晚饭,开口道:“我和可可的婚姻是否可以不故意隐瞒?”
“不是说了等毕业之后的吗?”黎孟德皱眉。
“不是要特地公开宣布,而是不隐瞒,若有人问起的话再作回答。”沈隽简要地说明自己的意思。
“不行!”黎孟德拍桌而起,唇线紧紧地抿着,对上沈隽惊讶的表情时他的浓眉也深深地蹙起,他也想起了大连那次几个老同事说的话,语气软了下来,微微叹了口气,“你看着办吧,但是不能影响到你们两个,这是底线。”
话是这么说,但黎孟德不能在心里完全地说服自己,所以,在实验室时怒火才烧到了沈隽身上。
此刻,他可以将二人甩在身后,无非也是想通了罢。
年轻人的事,还是要自己把握。
“要不要背你?”
她现在走起路来比刚才刚费劲,右脚稍微用一点力,脚上的那根筋就被拉扯得生疼。
他也疼,心疼。
出门前还白皙细嫩的小脚丫子,现在肿成了这般模样,他要是丝毫不动容那才说不过去。
她脚下的步伐迈得很小,每一步仅有正常跨步的一半,黎孟德的身影早消失在了路的那端,以他们俩蜗牛般的速度,回到家时估计黎孟德都补完一觉了。
“可是,这是在学校。”在他开口之前她就有了这个想法,但碍于是在校园里,即使离开学还有近一周的时间,除了部分研究生外校园里几乎没有其他人,可以说得上是荒凉,但…总归还是不好吧,万一被别人看见了呢?
他清楚她在犹豫、坚持什么,可她脚背上的伤痕如此的触目惊心,即使她极力忍耐着让自己不要出声,但还是泄露了吸气声。
“别闹,我背你。”他的动作比语言更加不容拒绝,强势地抓着她的两只手臂搭上自己的肩膀,微微躬下身去碰她的大腿,“上来。”
她鼻尖一酸,听话地搂住他的脖子,两手相握放在他前胸锁骨的位置,数着他搂着自己大腿的力道向前一扑,便被他牢牢地固定在了背上。
这样一来她原本及膝的裙子向上滑动了一小截,即使里面穿了打底裤,她还是略带尴尬地提醒他:“裙子…”
他反应过来,一手稍微向后挪,三指按在她被的裙摆中央,以防裙子再度上滑。
他稳步朝前走去,身高的优势让他一步能迈很宽,一分钟走的路程跟刚刚三分钟走了一般长。
她把脸侧着贴在他的后颈上,右手握住自己左手的手腕,左手腕正好搭在他左胸的位置,能够感受到他有力的心跳。
“沈老师,你不问…我为什么哭吗?”
从那一吻结束到黎孟德进来,他们一直维持着黎孟德看到的姿势,半句交谈都无,她锁担心的追问更是没有。
他的侧脸浸在红色的夕阳残辉中,紧抿着唇,眉峰蹙起,脸上的神情沉重而复杂。
半晌,他终于开口:“你不说,我不问。”
简简单单六个字令她再度泪如雨下,湿热的液体浸湿了薄薄的一层衣料,打湿了他衬衣的后领。
他手握成拳,用力地攥着,像是在极力忍耐着什么。
她无声地流着泪,没有作一句解释,他果真如他所承诺那般沉默着。
她若不说,他便不问。
黎可如愿以偿地吃到了黎孟德亲手做的晚餐,沈隽的厨艺再好,终究缺少一种味道:父亲的味道。
过去近十年的日子,同黎可朝夕相处的人是黎孟德,现如今她已嫁作他人妇,成为了泼出去的水,可对黎孟德的思念和爱却只增不减。
早在办公室时黎孟德就发现了黎可红肿的眼睛,两人回来时她脸上更是布满了泪痕,他却半句询问都没,故作不见。
他的女儿他很了解,性子倔就算了,关键是还怪得很!动不动就哭,哄了她半天往往得到的是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理由。
“你们今晚在这住还是回去?”
“回去吧。”黎可没搭腔,沈隽便出声做了决定。
“我要在这里住。”黎可脸上没什么表情,唇角微抿。她一整晚都沉默着,此刻突然出声让两个男人俱是一惊。
黎孟德留下一句“自己整理床”后便进了书房,将这一对一坐一站小夫妻留在客厅里。
“我先把碗再去换床单,你看会儿电视等等。”沈隽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没得到她的回应,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想去揉揉她那颗小脑袋瓜子,手上却跟挂了千斤重的重物一般,一寸都抬不起来。
他收拾好碗筷时,客厅已没有了她的身影,顶上的大灯也已经关掉,只留下了墙上一盏昏黄的壁灯。
贴着卡通画纸的房门半开着,月白的灯光从门缝中钻出来,斜斜地洒在地板上,随着他脚步的移动慢慢地落到他的脚上。
她身上的裙子已经换下,取而代之的是一件蓝紫色的圆领T恤,后背的正中印着“FXY”三个字母,看起来大约是学生会的会服。衣服遮到臀部的位置,她没有再穿裤子。
她把整齐叠好的粉色碎花的床单抖开,半跪在床上一点点将床单铺好,每一个角落都理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