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业思考的时候,总是在啃指甲,他都怀疑她的十个指甲不是被剪掉的,而是被咬掉的。这样想的时候,他的心里温柔如水。
她还喜欢吃糖,自习课的时候,他转身会看到她小心谨慎地剥一颗糖,四下里望望再把手蜷起来撑到下巴,然后不动声色地含到嘴里。同桌问他,你在笑什么?他摸摸自己的脸,是在笑吗?他的心里有一只萤火虫,又一只,又一只…重重叠叠地,在心里闪烁着。
他对自己说,现在还不行。
不知道能不能上大学。
也不知道会在哪里上大学。
他的性格里总有种叫“理智”的东西在提醒着他,现在的他还没有办法给她承诺,现在的他,前途未卜,而高考近在眼前,又怎能分心?
他要竭力地把心思收了回来。
他要全力以赴,因为这一场高考是他的命运。
那天,当他在桌上发现那杯中药的时候,就立刻猜到是梅小清为他熬的。前几**来问他,说能不能把药方给她看看,她舅舅也得了相同的病。那是她第一次单独跟他相处,她的肩膀上落了一枚樱花,他很想要替她摘下来。手指动了一动,却又紧紧地蜷缩了起来。
他说好。在面对她的时候,他的话语会变得很少,因为他怕自己心里打开一个缺口,很多的情感就会汹涌而出。
那是他喝过的最甜的中药,因为是她熬的。他的内心那么动容,感情那么澎湃,却只能紧紧地隐忍住。是怯懦地,是自卑地,是不知如何开口,又不知如何改变。也是性格里那种不积极让他失去了一次又一次走近她的机会。
大二那年,他去她的学校找过她一次。他在信里留过他宿舍的号码,并且详细地告诉她,在哪个时间段拨打电话可以找到他,每一次电话铃响的时候,他都带着期待的心情,是她吗?是她吗?但每一次都失望了。她在信里给他留过她的传呼号,他打过很多次,但都没有接通,他后来才知道那个传呼号并没有全国漫游,这个马虎的梅小清为什么要给他一个永远也打不通的号码呢?收到她的第一封来信时,他心里欢喜雀跃,足足的四页信纸里,字里行间平淡得就如朋友一样聊天,与感情毫无关联。
他想,她当他就是最普通的朋友吧。骨子里的那种骄傲,让他只想要做一件确定的,可以把握的事,在不知道结果的时候,他只会把自己紧紧地保护起来。对她的那种情感也被他保护了起来。后来信便断了。他没有收到她的回信后就再也没有写过。
生活被排得满满地,只是在上课的时候,在校园里行走的时候,在参加各种实践活动的时候,她的样子会像个小小精灵样钻到他的脑海里,她微笑的样子,她咬着指甲冥思苦想的样子,她摔跤的样子,她做操时手臂挥撞到别人的样子,她跑八百米时沮丧的样子…她抱着花束清纯美好的样子,那么多,那么多的她,在他的心里,挥之不去。
他决定要做些什么了。
他告诉她,是去她的学校找朋友。其实没有别人,他想要见到的,只是她。或许,撒那样的谎只是他浅薄的自尊心。
在车站下车的时候,看到穿着米黄色裙子的她。快有两年没有见了,她没有怎么变,笑容温婉,声线轻巧,个子娇小,仰起头来的时候,脸颊上的雀斑透着很多的可爱。
他们去了杜甫草堂,清幽绿翠的竹林,有鸟儿的鸣叫低低高高地合着,阳光洒在她的脸上,是灼灼生辉。其实也是清丽的女孩,眉宇间都是温婉。但他始终没有机会开口对她说什么,因为旁边还有她的好友,他们三个人。
后来,他就真的没有机会开口了。因为她的传呼机响了一遍又一遍,她回传呼的时候,有些迟疑。他的心忽然间踉跄了一下,直到他听到另一个人的名字,整个世界就灰了。
他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已经失去了开口的资本。
回去的公车上,他坐在前面,她和好友坐在身后,伏在他的椅背上低声地吟唱“渐渐阴霾/心碎离开/转身回到最初荒凉里等待/为了寂寞/是否找个人填心中空白…”窗外是一个夕阳西下的景象,光在云层间暖暖缱绻,天空中有群鸽子呼啦地飞过,而身后的她,歌声萦绕在他的心尖,这岁月静好的时刻,他的心里却有着无尽的悲伤。
也许初恋就是一只带着翅膀的过境鸟,在短暂的停留后便是永远地离开。
大四的那年任远还见过梅小清一次。从杨家真那里知道她要来的时候,他的心呼啦一下地又热了。但依然是三个人。他跟杨家真去火车站接她的时候,她看到他微微地有些惊讶。他们已经许久没有联系了。只是从同学那里知道,她已经上班了,做了记者。
微微地有些怔,“记者”这个职业跟她迷糊羞涩的性格怎么也不搭的吧,但她的文字倒是好的,这是她的长处。只是又过去两年,她变了吗?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主动积极的人,他只是驻扎在生活里,上课,下课,写论文,准备考研。
他宁愿是被选择的一方,而不是主动选择。比如,爱情,比如,生活。
她有些疏离。一直在跟杨家真说着话。
她穿着米色风衣,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比起高中时的纤弱,眼角眉梢多了自信和淡然。只是迷糊的性格却还是没有改,下地铁的时候没有注意脚下,踩了缝隙。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扶住她,他的手握住她的手臂时,心微微地颤了一下。她低声地对他说谢谢,那一种清冷的语调让他有些黯然。
是同学的吧。她当他只是最最普通的同学。他把萦绕在心尖的那一方情愫合拢起来。他陪着他们去长城,那个时候想,如果只有她和他,该多好。他们之间永远没有机会好好地谈一次,他们的相处里,总有着,这样那样的旁人。
长城上人真多,他一直默默走在她的身边,生怕她又摔跤了。她跟杨家真合影,他很想对她说:“不如我们也拍一张吧。”但他却一个字也没有说。直到杨家真提议,他内心的欢喜如惊鸿一瞥。
他故意地站在她的身后,这个姿态就像拥着她,那是他小小的心思,微微地有些失措。她的头微微地朝着内侧着,发丝缠绕着他的鼻息,有薄荷一样的清新。她的目光落在草垛上的冰糖葫芦的时候,依然如少女一样天真。他微微地笑了笑,转身问杨家真:“吃冰糖葫芦吗?”
他根本就不用他回答,他只是想要一个由头。
瞧,他就是个胆小鬼。
在面对感情的时候,他从来做不到单刀直入。
他还记得,在回去的路上堵车了。大巴里很安静,她坐在杨家真的身边,那一刻,他的心都软了,充满了想要拥有她的嫉妒与悲哀。
“在想什么呢?”夏晴从身后揽住他时,他猛然从沉思里醒了过来。这是布鲁塞尔,不是十年前的家乡学校,不是八年前的杜甫草堂,也不是六年前的北京。他的生活一直在继续,读完研究生,考公务员,外派国外。十年的轨迹如此清晰,如此平淡,但总有个浅浅的身影在午夜醒转的时候会撞进他的心门。
他从未曾忘记过她。
但靠近又是如此地不得要领。
只是,岁月已经辗转地过去,拉开了比十年更远的距离。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第十五章 爱情里有两个胆小鬼,多可怕
尤薇薇的婚礼日期定下来的时候,梅小清和夏燕都觉得真是神速呀。从答应婚礼到举行婚礼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用林锡的话来说,煮熟的鸭子可不能飞了。尤薇薇由着他,她彻底地转变过来,也一心一意地开始准备婚礼。
“好多事,婚纱、酒席、请柬、司仪、花车…我这辈子可不想再结第二次婚,太折腾了。”提着大包小包的尤薇薇不住地抱怨,但却是一脸的幸福。
“放心,林锡不会给你这个机会。”梅小清的手里也帮忙提着很多纸袋,参加过很多场婚礼,但对于尤薇薇的婚礼与她来说却是格外不同,格外期待。这是那个成天说着不婚,那个总要闹着分手的尤薇薇的婚礼。
想来认识已经十多年了,她们见证了彼此的青春成长,她们共同经历了许多的往事,欢笑,眼泪,惊喜,悲伤。这一生里,再也没有任何朋友可以超越这样的情感,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她们在彼此心里的重要性。不管在她们幸福还是不幸时,是在经历波折还是顺畅时,都会在身边不离不弃,都会一直陪伴着对方。
看着现在的尤薇薇,梅小清由衷地为她祝福。即使在尤薇薇的心里依然有着伤痕,依然有着对婚姻的恐惧,但她已经能够勇敢的面对,能够想要去尝试一番。没有谁能够预料到结果,我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人,走好现在的每一步,才不辜负了这年华。
在婚纱店,尤薇薇欣喜地试穿着婚纱。穿着白色婚纱礼服的尤薇薇从台阶上走下来时,夺目得让人窒息,华丽的锦缎,性感的抹胸,纤细腰身上的荷叶边,摇曳的鱼尾摆。梅小清眼眶忍不住潮湿,她们在不断地蜕变,从少女一路走来。
“怎样?”尤薇薇手撑在腰间,微微紧张地问着林锡和梅小清。
“我很怀疑,这还是我老婆吗?”林锡嬉笑着说。
尤薇薇嗤笑一声。
“真的很漂亮!”梅小清啧啧不已:“难以形容的美。”
“你结婚的时候肯定会比我还美!”尤薇薇莞尔,又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轻声地问:“就这样嫁了?”顿了顿,又斩钉截铁地对自己回答:“那就这样嫁了吧!”
林锡动容地走到她的身后,环抱住她,头搁在她的肩膀上,对镜子里的她缓缓地说:“从现在开始,我只疼你一个,宠你,不会骗你,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我都会做到,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不欺负你,不骂你,相信你,有人欺负你,我会在第一时间来帮你。你开心的时候,我会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我也会哄着你开心,永远觉得你最漂亮,做梦都会梦见你,在我的心里,只有你!”
“傻瓜!”尤薇薇娇嗔地说。
“不爱犯些傻的人,就不配拥有爱——这句可是我自创的座右铭!”林锡认真地说。
两个人在镜子前相视一笑,幸福和温馨在房间里肆意地流淌。
梅小清笑着瞪瞪两人:“这样肉麻,当我是空气?”
林锡终于松开尤薇薇,又替她整理耳鬓的发丝:“等你恋爱,就会知道,说给爱人的话,怎么都不觉得肉麻!”
“他最本事的就是油嘴滑舌!”尤薇薇笑着说。
“我只在你面前这样!”林锡矢口否认。
“对了,要先拍几张照片!”梅小清想起似地拿出相机:“夏燕说要提早看看你穿婚纱的模样。”
“她说婚礼前会回来。”尤薇薇的声音黯了一下:“看上去总是大大咧咧的性格,却最不让人放心。每一个决定都自己做了,结婚,怀孕,离婚,从来都不问问我们的意见。”
“朋友是用来赞同自己的。”梅小清笑:“你答应林锡的求婚,也没有经过我们批准。”
“你们不是一向都希望我和他在一起吗?”
“那是因为知道他会给你幸福。”
“谁知道呢?及时行乐吧!”
“这么消极?”
“这才是积极,未来谁也不知道,把握现在才是真理。”
“说得是。”
“任远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
“这么快?”尤薇薇狐疑地抬头望了她一眼:“我还以为婚礼前才会回来。”
“临时的。”梅小清解释地说:“说是回国来办些事。”
尤薇薇踌躇了一下,深深地说:“不会是因为你提出想要见面,才特意提前回来吧?”
梅小清怔了怔,然后笑了:“怎么会?你还真以为他喜欢我?”心里哆嗦了一下。窗外车水马龙,红绿灯在一个路口又一个路口,停停走走,兜兜转转,就好像有某种无形的力量强大地阻碍着前行。也许我们的人生也是被这样的力量牵绊着,身不由己。
她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才注意到昨天切藕时弄伤的手指,就好像某些情绪,在过了许久后才感觉到锋利的疼,然后,这种疼动作迟缓地涌进她的胸腔,让她的心呛出许多的泪来。
她不会相信。
不管夏燕说了什么。
不管杨家真说了什么。
不管尤薇薇说了什么。
这么多年来,一直,一直都是她单恋着任远。这就是事实。这就是真相。她早已经认定了的事,在突然之间被全部颠覆,连她自己都无法接受,都不敢相信。又或者,在内心里还是充满了期待,充满了某种遥远但又很想要抓住的期待——矛盾重重。
那个晚上,她为了避免独处时的胡思乱想,在尤薇薇家里磨蹭到很久。林锡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着做菜,系着围裙的男人永远是最有魅力的,在油滋滋的声响里,让人感觉到一种踏实的安稳,还有生活最淳朴的本色。
林锡做的是山笋炖鸽、火腿蒸豆腐、荷叶煎饺、蜜糖地瓜、四色汤菜。这是典型的徽菜。梅小清再一次被折服了,爱情的力量可以让一个男人变得全能,连厨房里都学了十八般武艺。徽菜是菜系里最为讲究的,不管是选材还是做工,都要非常的精细,旧时可是大户人家才能吃得上的。看来,尤薇薇也已经变成“大户人家”的少奶奶了。
“真不错!”对着一大桌子的菜,梅小清吃得大快朵颐。
“我容易吗?”林锡笑着夹了火腿到尤薇薇的碗里:“不是说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就要先抓住她的胃吗?我可是磨刀霍霍苦练数载啊!”
梅小清的心里顿了一下,她想起唐展了,唐展说在结婚之前一定要告诉女生他很会做菜。她的心里暖了暖。
“脸皮真厚。”尤薇薇白他一眼。
“不是我脸皮厚,回头来找你,我能过上幸福生活吗?”林锡顺着梯子往上爬,毫不在意她是怎样打击讽刺他的。在恋人的眼里,没有不好听的话,所有不好听的都可以反过来。
“毛主席教导我,不回来找我的男人,我也不会去找他了。”尤薇薇笑着捏了捏林锡的脸,大秀着恩爱。梅小清只觉得牙齿都发酸。这两个人真是一对欢喜冤家,一会儿闹着分手,一会儿又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但,感情从来都没有固定的模式吧,再吵,再闹,心在一块儿,也是散不了。
“其实是我不放心把你交给别人,我爱的人,应该由我来给她幸福!”林锡霸气十足地说。
两个女人同时朝他丢了个“受不了”的表情过去,又嘻嘻哈哈地笑了。
“告诉你,小清,这家伙可浪费了!”尤薇薇继续地数落着:“昨天早上一醒来,竟然发现满屋子都是玫瑰花,把我都惊呆了。”
“还说呢,想给个惊喜的,却给了个惊吓,盘问我许久到底用了多少钱!你说这女人俗不俗?”
梅小清扑哧地笑起来,她能想到尤薇薇是怎样穿着睡衣,在满屋子的玫瑰花里,一边插着手,一边拧着林锡的耳朵指责了。她就是一个彻底的务实主义,不可置疑。
“别人送给你才是浪费,林锡送的这叫浪漫。”梅小清好笑地说。
“听听。”林锡如觅得知音:“我就想让你有花团锦簇的感觉。”
“林锡对你倒真是上心,知道你痴迷连小姐,在哪里开演唱会,都送你最好的票。这也不是浪费吧,是浪漫!”梅小清说。
“这是声讨我呢?”尤薇薇没好气地说:“他做过的‘浪漫’的事太多了,到公司来给我送盒饭,怕盒饭冷了竟然塞进外套里,像个孕妇似地,一路上不知道被多少人耻笑。那么大年纪了,非要带我去游乐园玩,还非要坐旋转木马,在一群小朋友的注视下我觉得很丢脸。更出格的是竟然在超市里大摇大摆地喝饮料,你说他怎么可以像个孩子似地长不大。”
“这是互补。”梅小清说:“你理智,他感性。你冷静,他热忱。你沉稳,他活泼…如果两个个性太相同的人在一起,也不一定就合得来。”林锡像个孩子,爱耍贫嘴,又有无穷无尽的奇思妙想,会带给尤薇薇永不枯竭的快乐和幸福。
“说得倒是。”尤薇薇笑着又拧了拧林锡的脸:“也许最好的就是最适合自己的。”
梅小清在心里默默地重复了这句话。也许爱情在尘埃落定以后,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其实是那个最适合自己的人。那,最适合自己的人是谁呢?她的脑海中浮现出唐展的样子。她被这个想法震了下。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总是会想起这个人来,而想起他的时候,心里都是暖意。
他们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面了,即使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他的小店,她也会刻意地绕开了去。那张写着他所有联系方式的名片被放在书桌上,每每看到时都有想要拨个电话过去的念头。她得承认,其实是喜欢和他聊天的,喜欢看他和狗狗们待在一起的画面,也喜欢他在厨房里有一搭没一搭跟她说话的情景…但现在还不行,她还没有把自己的心情整理好。也许只能交给时间。
回去的路上,她选择了散步,一格一格地沿着街口缓缓地回家,是谁说,走得慢的人都有着心事,那么她的心事呢?明天就要跟任远见面了,这一次没有旁人,只有她,只有他。
其实是紧张的,是忐忑的,又是那么期待和欢喜。
嗬,终于要见面了。
任远,你还好吗?好吗?
今天是十一月十三日,是个星期六。有些阴冷。
老树咖啡有句很经典的广告词,我不是在老树咖啡,就是在去老树咖啡的路上。走在去老树咖啡路上的梅小清,心里想,换一句,她不是在时光里思念着任远,就是在去往思念任远的时光里。嘴角浮出一个苦涩的笑容,这应该是个很冷的笑话。
她到的时候,任远还没有来。不是他迟到了,是她早到了。她想要等他,每一次等他,都像一种恩赐——因为她“可以”等他。
暖气开得很足,咖啡馆的中间是一棵仿真的树,枝繁叶茂下,有涓涓“小溪”,只是这溪水面上铺了一层玻璃,不管外面怎样的萧瑟,这里都给人一种盛夏的感觉。她手里紧紧地握着柠檬水,若是仔细看,会看到柠檬小小的一瓣肉粒孤零零地漂在水杯之中,她啜了一口,小心地避开了它。落地窗的位置永远是梅小清的选择,这里可以看到外面的风景,可以看到人来人往的街,有种疏远又没有被遗忘的感觉。
手机被放在原木的桌面上,她尽量把注意力放到别处,咖啡馆里穿着衬衣格子马甲的服务生,他们的腰际处系着棕色的围裙,看上去让人舒心。在斜对面的一桌,是两个年轻的女孩,正对她的女孩手指上戴满了小饰品,闪闪发亮,她不时地拿过手机扫一眼,她在等某个人打来的电话吧,即使是跟朋友在一起热闹地说着话,即使有可以打发时间的方式,但她的心里也在等着手机会被某个人接通。也许等待久了,就真的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像是吃饭,像是睡觉,像是行走。
她侧了侧身子,再观察了另外一桌,是个中年男子,薄呢的大衣被随意地堆放在座位的一边,身上只穿了一件灰色的衬衫,衬衫有些褶皱,他正对着电脑专注地滑动着鼠标,旁边是一杯咖啡,一份煲仔饭。是早上十点,这个时间吃煲仔饭,一定是因为真的饿了。是因为家里有吵闹不休的孩子,还是啰啰嗦嗦的妻子?让他不得不到咖啡屋来工作。一份好的爱情,一份美满的婚姻,也许比什么都重要,不是快乐,便是不快乐。
手机响的时候,她的呼吸举步维艰,双手握住,紧紧地贴到耳边。
“我是任远。”只是一句,已让她心尖微颤。
她还没有回答,已经看到任远站在门口,她对着手机轻轻地说了声:“我在。”缓缓地站起来时,风不停地在吹,时光像被回放的碟片,在退,在不停地退。
她看到自己,在樱花树下的那个少女,曾有过怎样的羞涩和难堪?
给任远熬药的那个虔诚的自己。
与任远同行的那个雀跃的自己。
为任远收拾抽屉的那个忧伤的自己。
和任远打招呼时那个欢喜的自己。
站在远处静默凝视任远的自己。
鼓起勇气去探望任远的自己。
…
《听说》里,天阔对着秧秧比:我一直想让你听雨声,因为那是想念的声音。
我一直想让你听雨声,因为那是想念的声音。
嗨。任远。我们见面了。
他走向她的时候,她的心里蓄满了泪。她真的有勇气站在他的面前了,能够直视他的眼睛,能够对他绽放一个灿烂无比的笑容。
花在盛放,在不停地盛放,这一场长在心里的情事,被浇灌了多少的水滴?
他的风衣外套之下,是白色的衬衫。她喜欢的白衬衫上,有阳光的味道。他比她印象里更好了,温和挺拔,成熟内敛、淡然俊朗…他始终是这样完美,而普通如她——这就是横亘在他们之间的距离,从来都没有消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