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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是谁呀?琴弹得真好听,舞跳得也好,真令人羡慕。”虽然我自己也是女孩子,可是,见到美丽的、有魅力的女子,我自然也是难以转开目光。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哦,她们是怡红院里面最红的两位姑娘,弹琴的那位是琴操,跳舞的那位是秀奴。”
“呵呵,看来你挺了解她们的嘛。”不知为什么,听了子瞻流利的回答,我就是觉得很不舒服,“你和她们很熟吗?”
“也不能算很熟,只是在酒宴上见过两次面。”子瞻微笑着回答,看向我的眼神中竟有着揶揄的闪烁,“怎么啦?吃酸的了?”
“我才没有呢。”这算不算是死鸭子嘴硬呢?
其实,我心里非常清楚,在宋代的生活里,酒筵公务之间与歌妓相往还,是官场生活的一部分,是无法避免的。我相信他,不会辜负我。可是,想到那两位美丽的女子,想到她们曾经与子瞻一起吟诗抚琴,我就…有些郁闷。
“子瞻,你喜欢听琵琶曲吗?这个不难,我也能学会。”我自己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说出这番话,也许是有些比较的心理在作祟吧,“还有舞蹈,舞步也不是很难嘛,节奏也很舒缓,我回去研究一下,改天跳给你看。”
子瞻听了我的话,似乎有些哭笑不得,“看来你还是对我没信心啊。”,他无奈的摇摇头,略有些叹息的说,“你就是你,不用去刻意模仿他人。我喜欢你,自然是喜欢你本来的样子。不过,如果你真的对琵琶和舞蹈有兴趣,学学倒也无妨,但是,我不希望你是为了我而学,因为,没有这个必要。”
“谁说没必要的?”我冲他眨了眨眼睛,“因为是你觉得好听的乐曲,我觉得学会了弹给你听是件很开心的事情啊。”
“真拿你没办法。”他笑着摸了摸我的头,“你开心就好。”
“你开心,我才会开心啊。”我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回答,“所以,你要常常开心才行哦。”
“咦,好巧啊。”他冲我神秘的挤了挤眼睛,“我也想要这么对你说的。”
我俩沉默了一下,相视而笑。
接下来的几天,我便开始学习琵琶,说实在的,想要学会并不难,可是,要想弹到绕梁三日的境界,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不过,反正闲来无事,何况子瞻又喜欢听。
开始练习的时候,过儿和明月都会躲得远远的。想来我弹出来的虽不至于是穿脑魔音,可也够让人心烦的了。
我手中轻轻拨弄着琴弦,努力想把音符弹得连惯些,可是,总是会不时的跳出一个倒人胃口的杂音。弹着弹着,我不禁笑了。说到底,还是自己内心深处争胜之心不减,也希望自己在子瞻眼中是最完美的女人。
每个恋爱中的人,都会希望自己在情人眼中是完美无缺的吧。
可是,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完美无缺的人的。但不记得是谁说过,伸手摘星,未必如愿,但绝不会弄脏你的手。
“姐姐,和过儿先行用餐吧,已经很晚了,过儿想必已经饿了。”
听了明月的话,只顾着练琴的我这才注意到,的确已经不早了,子瞻是遇到了什么要紧的事情吧,否则他是不会回来得这么晚的。
“你和过儿先吃吧,我等子瞻回来一起吃就好。”
子瞻没有让我等太久,今天的他看起来格外开心,一定是有什么好消息。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子瞻刚进门,便眉飞色舞的对我报喜,“朝廷已经同意在西湖修建堤坝的事情了,只要堤坝修好,百姓便不用惧怕洪涝之患了。”
看,果然被我猜中了吧。看着子瞻高兴的样子,我的心里也不禁跟着一亮。
“这果真是一件天大的喜事,朝廷早就应该多办一些这样有利于百姓福祉的事情。”
“对了,就快过端午节了。可是,我发现杭州城中有很多贫苦的百姓,生活都已经很辛苦了,根本没有能力过节,真是遗憾。我想,拿出一部分钱银来,为这些穷苦人家买些米和肉,就算是我这个父母官的一点儿心意吧。”
子瞻就是这样,为别人考虑的多,为自己考虑的少。不过,还好,我们家的经济实力还可以,负担这些支出还是绰绰有余的。
“好啊,好啊,我同意。对了,咱们还应该多做些粽子,各种口味的,送给他们吃。过端午节,怎么能没有粽子呢?对了,还要送些酒才对,这样才有节日的气氛嘛。”说着说着,我已经恨不得现在就吃到香甜的粽子了,没办法,本人就是对美食的诱惑没有免疫力。
“哇,原来你比我更大方!”子瞻有些戏谑的调侃着我,眼睛里却流涌着感动的情绪。
“你呀,就集中精力,好好去忙修建堤坝的事情。水利工程我可不懂,只能在精神上支持你了。不过,米我会买,肉我会煮,粽子我也会包,所以,这些事情就交给我来做吧。”我一边说,一边拉着他往饭厅走,“但是现在,有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什么重要的事?”子瞻看我一脸严肃的表情,神色便也跟着严肃了起来。
“就是先填饱肚子!为了等你,我都快饿瘪啦。”说实话,我真的是饿了,尤其是讲到粽子和美酒的时候,我的口水几乎就要无法控制的流下。
子瞻听了,握住我的手微微用力,满脸的感动及心疼,“朝云,我…”
我赶忙打断他的话,拉着他继续快速的向餐厅进发,“喂,先吃饭,时间宝贵,浪费不对!”
子瞻这个人,常常会因为忙于工作而忘记了吃饭。而他的饥饿神经似乎又很不发达,因此,忘记了也便忘记了,即使想起,也经常觉得饭时已过,自己吃又觉无聊,便也懒得补吃了。后来我便想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无论多晚,都等他一起吃。这个办法应用以来,成效显著,基本上保证了子瞻一天吃满三顿饭。起初,他见我如此,十分心疼,经常劝我不要等他吃晚饭了。可是,本人也有那么点儿倔脾气,绝对不是一个能被轻易劝服的人。因此,关于此事的谈判便处于胶合状态。后来,我和他各退一步,子瞻承诺我会尽量早些赶回家和我一起共晋晚餐,而我则承诺子瞻会在肚子饿的时候先吃些茶点暖暖胃。
终于吃到了热乎乎的饭菜,我狼吞虎咽了几口,心满意足的轻叹出声。
子瞻体贴的为我夹了些我喜欢的青笋肉丝和素炒白菜,并把一碗清淡的豆腐汤递到我面前,“慢点吃,别噎到。先喝点儿汤,不然太干了。”
我不好意思的笑笑,先喝了几口汤,又细嚼慢咽的吃了些他为我夹的菜,果然舒服多了。
其实,我知道自己有吃东西囫囵吞枣的毛病,也知道这样对身体不好。可是每次吃饭的时候,我便常常会原形毕露,还多亏了子瞻在旁时时提点,才会想起要注意改正饮食习惯。
子瞻不知何时,又停止了吃饭,反而看着我的脸,表情温柔的发呆。
我脸微微一红,伸手把他喜欢的菜推到他面前,“快点儿吃哦,可别怪我没提醒你,现在不吃,一会儿等你想吃的时候,可能就被我吃光了。”
子瞻轻声一笑,右手指尖轻轻滑过我的脸颊,为我擦去粘在嘴边的油质。
“你呀,老像个小孩儿,长不大。”
“是啊,我就是不想长大。喂,那你这个总是喜欢和我这个‘小孩儿’在一起的‘大人’是怎么回事啊?”我一边把一只虾球塞到他嘴里,一边换上无辜的笑容冲他调皮的眨眨眼睛。哼,说我是小孩儿,他也大不了哪儿去。
子瞻笑着咽下虾球,微微有些感慨的说:“每个大人都曾经是孩子,只是有很多人不记得了。”
疑,这话好耳熟,好像是《小王子》的作者也说过类似的话。小孩子的确是更容易活得自在轻松,连开心和不开心都是简单而透明的。
我侧着头,凝视着他的眼睛,“那你呢,还记得自己曾是个孩子吗?”
他拍拍我的头,微笑,“当然记得,虽然不能经常想起…哈哈,所以才和你合得来啊。”
“就算你有一天忘记了,我也会在你身边提醒你,让你想起来的。”我轻轻的握住他的手,语气坚定,目光温柔。
子瞻柔情的眼中闪过一丝光亮,亦反手紧紧握住我的手,“那咱们就这么说定喽。”
“好,一言为定。不过…”我低头瞧瞧被他紧紧握住的双手,又抬头看看桌上尚未吃完的美食,“嗯,你能不能先放开我,因为…”
我冲他尴尬的笑笑,他眼中也渐渐由迷惑到领悟、再到戏谑,然后,我俩一起大笑着说出答案。
“我要吃饭。”
“你要吃饭。”
接下来的日子,忙碌而充实。
子瞻每天忙于在西湖修建堤坝的各项事宜,我则带着明月、刘安等家人努力的往家里买东西。我从未给这么多人家准备过食品,顿时有种学校食堂大师傅的成就感。
“姐姐,这些酒和肉,都是要送给百姓过节用的吗?”明月看着堆满厨房的米面等食物,勤快的她也不禁有了预见性的无力感。
“是啊,最好,咱们帮他们煮熟了再送过去,省得他们不舍得吃,留来留去,就坏了。而且,他们的佐料不全,也不见得做得好吃。”面对堆积如山的工作,我总是会拿出会考前背历史题的勇气和毅力,不要紧,我最喜欢压力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嘛。
“那要把肉做成什么口味呢?”明月一边帮我收拾东西,一边皱着眉头帮我出主意,“而且,似乎还应该再多准备几口大锅。”
在一旁帮手的刘安擦了擦汗,“你先陪着夫人,锅的事情我去张罗。”说完,便一闪身出门去了,留下我和明月继续讨论严肃的烹调问题。
“嗯,这个嘛,我认为红烧肉就很好吃,又容易做,把猪肉切成小块,多放些酱油,多煮一会儿就搞定啦。”
我一边说,一边开始行动。总要先做出一些样品,让子瞻尝尝看,听听他的意见。毕竟,他是一家之主嘛。当然啦,只要是我做的菜,子瞻从来都只会说两个字——好吃!呵呵…想到子瞻吃得很开心的样子,我的嘴边也不知不觉的带了些微笑。
“姐姐,你在做什么?”明月惊讶的叫喊声吓了我一跳,“这,这瓶子里装的不是酱油,是酒啦。你又在想些什么呢,怎么又想得出了神?”
“哦,是吗?”我吐吐舌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没办法,我这爱发呆的毛病总是改不了。不过,这也没什么,可能,错有错着,也许很好吃也说不定呢。”我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十分擅长自我安慰,说白了就是为自己的失误找借口。
“用酒烧肉,这办法还真是前无古人,能行得通吗?”明月无奈的摇摇头,表示怀疑。
“当然没问题的,谁说过不能用酒烧肉来着,创新的观念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效果。用酒…用酒?用酒!”我愣住了,天哪,我突然记起,闻名天下的东坡肉似乎就是用酒烧制的。“哈哈,呵呵…我一直以为我是个人才,今天我才发现,我原来是个天才!”
“姐姐,姐姐?”明月用力的摇了摇我,“醒醒啦,你要是再不集中精力些,说不定还会犯一些离奇古怪的错误。”
“放心啦。”我对她神秘的眨了眨眼睛,信心十足的宣告,“我保证这个做法会成功,你就等着吃好吃的吧。”
果然,这个酒烧肉得到了子瞻和过儿的一致好评,连先前不是很看好这种做法的明月也赞不绝口。
“真是没想到,你还果真有些烹调的天分。”子瞻心悦诚服的夸奖我。
“好吃,好吃,娘,在你做的菜中,这个最有创意了。”过儿对于我的创造力也十分佩服。
“当然啦,我是天才嘛!”我的自信自大空前的膨胀,脸上满是得意的笑容。
“对呀对呀,姐姐真的是天才,连错把酒当成酱油也能做出如此美味。”
我无语了,明月这家伙夸奖人的方式还真特别。我狠狠的瞪了一眼抿着嘴、笑得一脸无辜的明月,用眼神表示着我的抗议。虽然诚实是美德,可也不能总说实话呀。
明月的话,顿时惹来子瞻和过儿恍然大悟的狂笑声。
“我说呢,原来是这样,果然是娘的风格。”过儿一边笑,一边不忘往嘴里夹肉。
看着我无奈又不服气的表情,子瞻笑着安慰我,“错都错得这么有新意,还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佳肴,真是难得。”
“对了,堤坝修建得怎么样了?”呵呵,转移话题的功夫我可是最老道的。
子瞻微笑着看着我,眼睛里虽然还有些戏谑的神情,但仍十分配合的转换了话题。
“现在的西湖已被葑草湮没了大半,因此,我决定发动数万民工除葑田,疏湖港,把挖起来的泥堆筑成长堤,并建桥以畅通湖水,使西湖秀容重现,又可蓄水灌田。这样一来,既改善了环境,为百姓带来水利之益,又增添了西湖景色,可谓一举数得。”
“是啊是啊,这真是一举数得的好事。”
一想到这条堤坝便是日后流芳百世的苏堤,我便兴奋莫名。
就这样,在大家的齐心努力下,我们做了许多“东坡肉”和各种口味的粽子,加上一些米面,在过端午节之前,送到了家境贫寒的百姓手中。看着他们感激的表情和开心的笑脸,子瞻和我也觉得十分幸福。
助人为乐,真乃快乐之本也。
一日,明月带着过儿去逛夜市,而我则在家等子瞻回来。
今晚的夜风有些微凉,我信步走到庭院中,看着荷花池中几尾游来游去的鲤鱼,心中涌起思念与酸楚。
又快到弗儿的生祭了。弗儿是个温婉柔顺、心地善良的女子,因此,在她过世以后,每年在她生祭那天,子瞻和我都会去河边或是湖边,放生鲤鱼,寄托思念之意,也希望鱼儿能把家里的境况告知芳魂,一切安好,无需牵挂。
忽然之间,我又有了那种奇怪的念头,那便是希望佛经里提到的轮回是真的存在的。这样,人们便会多了一丝希望,也许在来世的某年某月,仍然可以见到以往的亲人。或者有缘再续天伦,又或者只是匆匆的擦身而过。但无论如何,这一点希望,便足以退却死亡的冰冷和绝望;有了这希望,人便可以平静、从容的生活下去了。
心中有些烦闷,我便拿出了琵琶,轻轻拨弄,以遣情怀,并为自己日益精进的琴艺略感欣慰。果然是有志者、事竟成!正当我觉得有些累,想休息一下的时候,我看到了手抚额头,一脸疲惫的子瞻。他轻皱的眉头显示了他的无奈,而这种无奈,似乎又与抱负难施的无奈不同。
“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能和我说说吗?”我看着他的脸庞,轻轻的问。
“幸福其实也不是那么难求,为什么一定要流血才能得到呢?”他摇头,轻叹,“如果要弄得失去生命,那么还算是得到幸福吗?”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不由得追问道。
“秀奴死了。”他叹息着说,“是被人杀死的,而且,是被一个自称爱她的人杀害的。”
“什,什么?”我的脑中瞬间一片空白,那抹鹅黄色的曼妙身影,如此充满活力的年轻生命,竟这样轻易的消逝了…
“她是被一个叫了然的和尚杀害的。了然本是灵隐寺的僧人,可是他迷恋上了秀奴,意欲还俗。他经常去看秀奴,最后钱财花尽,弄得衣衫褴楼,秀奴便不再见他。一夜,他喝醉之后,又去找秀奴,吃了闭门羹,他便闯了进去,把秀奴打了一顿之后,竟把她杀死。”子瞻无奈的摇头,声言里有着沉重的叹息。
“琴操是秀奴的好姐妹,案发之后,在我找她了解与案件相关的事情时,她告诉我,其实,秀奴对了然是有情的,可是,她并不希望看到了然沉湎于对她的迷恋而放弃自己的未来。秀奴以为用了这个激将法,会使了然重新振作,可是,却没想到,了然会如此偏激的杀害了她。”
我觉得心里难过不已,为了秀奴的痴心感叹,也为了她悲惨的命运哀伤。
“了然的一支胳膊上还刺有一副对联:‘但愿同生极乐国,免如今世苦相思’”子瞻摇头苦笑出声,“毒手伤心,花容粉碎,色空空色今安在…”
“了然会受到什么惩罚,是死刑吗?”
“明日午时斩首示众。”
“明明是两个有情人,却落得如此下场,真是可惜。”我略有些想得出神,“想来,了然也是爱秀奴的吧,爱得如痴如狂。可是,他这样的爱,却最终伤害了秀奴的生命。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人,为了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可是,失去了生命作载体,即使有爱情,也未免显得有些空寂了。”
听了子瞻的反问,我无言以对。
世界上就是有种人,他们为情而生,为情而死。我不知道秀奴被心上人杀害时是否依然无悔,而了然知道秀奴良苦用心的时候又是否会伤心欲绝;又或者,他们觉得天上人间,只要能够相守,便是值得的;也许,他们也会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吧。
路,都是自己选择的,是对?是错?
自己觉得值得就好。
可是,我还是认为,幸福,其实不应该那么困难,为什么一定要流血才能得到呢?
爱情是什么?应该如火般热烈,不顾一切;还是似水般温柔,绵长不绝?大概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的答案吧。
我轻轻的抱住子瞻,他亦轻轻拥住我。
我想要的幸福很简单,只是与子瞻和过儿平静的一起生活而已。
“子瞻,我唱首歌给你听吧。”我柔声的对他说,心里希望着自己想的办法多少能够平复一些他现在忧郁的心情,“这首歌可是我那个时代很有名的一位词人写的哦。”
“好啊,我也有些时日没有听你唱歌了。”子瞻边说边为我取来四弦琴,我有些无语,我现在弹奏琵琶的技术已经好很多了,不用对我的技巧这么没信心吧。不过…算了,等我再练些日子,一定要让他刮目相看!
我拨动琴弦,唱起一首子瞻从未听过的歌。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
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
牵牵手就像旅游
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
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
我唱这首歌是想告诉子瞻,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爱,尽管有些辉煌却短暂,有些不会有结局,但是,它们却依然可以凭借自己的魅力和光彩感动世人、装点人间。
子瞻听了,半晌无语,只是默默的凝视着我,眼中神情复杂。过了许久,他终于缓缓的开了口:“人世间的情爱的确有很多种,有的凄美、有的温馨、有的香醇、有的浓烈。不过,我始终觉得,选择长相守比决定同生共死需要更多的勇气。我也曾想过和你相望于江湖,然而,却终究难以割舍这份感情。所以我那时候极力的挽留你,选择在当时提出关于你身世之谜的疑惑,希望你明白我是多么在乎你、珍视你。更加不惜搬出我和过儿的父子深情,只希望增添一些能把你留在我身边的理由和可能。我…让你受委屈了…”
我摇摇头,温柔的看着他,心想,那时候,你却始终没有提到救命之恩给我压力,而且,即便是在时过境迁的今天也依然如此。至于委屈,我现在已经不想再提起了,何必和自己最珍爱的心上人计较太多呢?何况,这也是我自己的选择,与他人无由。也许是他过于了解我吧,竟然凭借一首歌曲,也能够猜出我此刻深埋在心底并未想向他宣之于口的话,知道了我曾在十年之前也曾有过想要和他相望于江湖的念头,这倒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想到子瞻在弗儿过世后,曾在她埋骨的山头亲手栽下了三万株松苗。三万株松苗,要种多长时间;点点滴滴的泥水中,包含了多少情和爱;丝丝缕缕的枝叶间,又藏着多少心痛与怀念!他把自己那一缕相思化成了三万株万古常青的松树,经寒历暑,沐雨栉风,日日夜夜,岁岁年年,守侯在她的身旁。
每年在弗儿忌日那天,他都无法在家中安坐,往往是早晨便已出门,登高远眺眉山,追忆往昔,以托哀思。如果说我在前几年还难免有些微醋意的话,如今也在不知不觉中被伤感和怀念取代。毕竟,弗儿和我意趣相投,多年相处下来,更觉得她是个值得交往的好朋友。以前看电视剧《大时代》的时候,很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深爱着男主角方展博的两个女人会成为知心的好朋友,现在,我渐渐有些明白了。
因为有些人的确特别有魅力,会惹很多人喜爱。
想起他在上次回到眉山的时候,细心为红衣另觅了一个归宿;而如今面对杭州貌美、多情的歌女,也只是应她们请求填些词给她们以做唱和之用。虽然仍有人称他为风流才子,但他内心其实稳定如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