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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目光从那里移开, 转到街上。
照夜的脚步放慢了, 在长街上缓缓前行。
此时已近正午, 天不冷,阳光也好,但一条三里长街却寂静得很,两面的商铺关了不少,仅有三四家在卖瓜果点心。
“江州茶好,”林疏听见凌凤箫对自己道,“到中午,我泡给你喝。”
林疏道:“多谢。”
大小姐道:“不谢。”
又走了许久,满目所见尽是萧条寂寥。
他们之前落脚的都是小城镇,因此即使人不多,也显不出冷落来,换了江州这等大城,行人一旦少,就显得格外空荡。
林疏道:“你不查么?”
“查,”大小姐答他,“我只是有些怕。”
怕?
这世间竟有大小姐怕的事物么?
林疏原本想象的查案场景,该是大小姐带着一众图龙卫一路纵马直奔江州府,在大堂一坐,然后将户籍簿子、地方志一应调出来,没翻几下就发现真相,当即唰唰唰砍掉许多官员狗头才是。
正想着,他的手被大小姐缓缓握住了。
他的手一直在披风里,暖得很。大小姐的手却因为要驭马一直在外面,此时那五根纤纤的玉指,倒真像玉一样凉了。
他感到大小姐稍稍往前靠了些许,与自己离得近了一点儿,声音也压低了,有点凉。
“我方才想,江州瘟疫,几万人命,牵连甚广。几个郡府官吏,未必敢做出将染病之人全部投入万鬼渊这等大逆不道之事。何况此事一旦被察觉,立刻会激起民愤,上达天听......”大小姐的声音愈来愈低,最后几乎要消失,“我怕此事,是得了陛下的首肯。”
林疏:“.......”
这就有些可怕。
当初推测出染病之人被投入万鬼渊“处理”,从而才断绝了瘟疫传播后,表哥和苍旻都表现出了比较强烈的情绪,可见这瘟疫并不是极烈的传染病,还有法可治,没到要用这种手段的地步。
他道:“那怎么办?”
“你我今日假意游玩,”大小姐道,“到子时,夜探江州府,寻户籍册子、地方志,再找是否有陛下当年诏令,若无,明日彻查,若有,此事便就此作罢。”
林疏“嗯”了一声。
若此事真是皇帝的授意,那么,无论如何都是翻不起水花的。
他不是封建社会里长大的人,想着这件事,想着“税鬼”,再看看这座明显民生凋敝的大城与一路上见到的那些并不繁华的城镇和破村子,只觉得这皇帝恐怕当得不太好,有点草菅人命的意思在。
但若是换成萧灵阳来当,怕是更糟。
算来算去,统统不如大小姐靠谱。
但他私心里觉得,大小姐要管这些事情,也很烦。
正想着,就听见大小姐道:“若是升平盛世,我只想与你周游天下,或寻一处好山水隐居,谈剑论道。现在却要连累你跟我奔波,我常觉得不大快活。”
林疏道:“我没关系的。”
他看着街上面容枯瘦的行人,想着万鬼渊崖底如山的白骨,终于明白自己来到的是怎样一个生灵涂炭,人命如草的世界。
若没有大小姐,自己又找不到改换经脉的方法,不能修仙,过上几年,说不得便是白骨中的一个了。
大小姐道:“还是有些关系,桃源君本就是不入尘世的隐世仙君,你是他的徒弟,也合该超脱世外才对。我却有家国为念,要长住尘中,总觉得对你不好。”
林疏想了想,道:“也没有什么差别。”
什么尘外尘内,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同,只不过人多的地方有些烦罢了。
大小姐听了他的话,声音里有了些许笑意,道:“我倒忘了你是什么人——仙君,您今日想吃什么?”
林疏看了看那些店铺,没什么想吃,也没什么不想吃,想了半天,憋出来一句:“依你。”
大小姐便又逗他道:“依了我,若你不喜欢,又吃得少怎么办?”
林疏道:“我一直吃那么多的。”
大小姐道:“你每日多吃一点,日子一久,便不会吃那么少了。”
林疏:“???”
他现在觉得大小姐不是在养仓鼠了,可换成养猪又太难听,只有填鸭比较妥帖。
正想着,感觉到大小姐放开了他的手。
他想,方才大小姐怀疑万鬼渊的上万死人是皇帝爹亲自下令坑杀,又胡思乱想了一些什么尘外尘内的东西,故而心情不好,拉了自己的手,而现在心情好转,就放开了。
可见,自己除了会弹一点琴,还能起到安抚大小姐情绪的作用,并不算十分没用。
大小姐事务繁多,伤神耗力,过得实在很烦。假如碰一碰他就真的能缓解情绪的话,那他主动克服一下过敏症,贡献出自己的身体,也并不算是大的牺牲。
☆、 第76章 昏倒
这一天, 林疏被大小姐带着逛了江州几个有名的古迹,路上买了糖葫芦,回驿馆后又吃了蟹与板鸭, 还喝了大小姐亲手泡出来的云雾茶。
由于连续不断的投喂,他一天都在饱腹中度过, 并且觉得大小姐在看他吃东西的这个过程中获得了快乐。
不过, 还没有到傍晚,他就被大小姐勒令去睡觉了。
没有什么烦心事, 他躺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就睡了过去。到午夜,察觉到动静,醒了过来。
大小姐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房里,朝他道:“走了。”
白天的时候,他们约好夜探江州府。
武侠故事中, 夜探某地, 都要穿上夜行衣,不然就会显得态度不大端正。大小姐也勉强意思了一下,带上了面纱遮住下半张脸。
他们出门。
此处驿馆乃是江州府招待贵宾所用, 到处是护卫,正门口就站了两个。
大小姐道:“今夜月色甚好。”
林疏道:“是。”
大小姐道:“与你子夜赏月,也不失为一件风雅之事。”
林疏道:“对。”
大小姐又道:“此处楼阁参差, 不妥, 我们往后去。”
林疏:“好。”
然后, 他们就堂而皇之地溜了。
溜到驿馆后花园一丛灌木丛后, 又等着巡逻卫兵远去, 林疏被大小姐捞了起来,被带着往江州府飞去。
大小姐带人的技术,比起表哥来,大有进步。既不会过于往下而勒到肚子,也不会过于往上妨碍呼吸。不过半刻,两人便落到了江州府的外围。
整座江州府由衙门和政事堂组成。衙门在前,面对百姓,负责处理民事,政事堂在后,类似于此州的小朝廷,内有各个分部,负责一应文书事务。
此时,衙门与政事堂俱已关闭,只有几个地方还亮着灯火,是有人在守夜。
他们绕外墙走一圈,观察完大体构造后,凌凤箫便又带上林疏飞起,在墙、飞檐、屋顶上依次轻轻借力,身形仿佛凌波落叶,转瞬之间已经越过大半个政事堂。
大小姐的衣服上有轻纱装饰,这一飞就飘了起来,最终刮在了林疏脸上。
那守夜人的位置甚是刁钻,能看见四面八方的景象,奈何大小姐轻功精湛,硬是借着稀疏的树影飞掠过去,最终落在了守夜人房屋的顶上。
又飞檐走壁几下,最终落在了中央偏西北一间屋顶上。
房子上了一把大铜锁,虽说可以暴力破开,但终究会留下痕迹,不妥。
然后,大小姐下了一道结界,开始揭瓦。林疏打下手,把搬开的瓦片摞在一边。
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自己的人生中居然还有和大小姐一起上房揭瓦这种新奇体验。
瓦片密密麻麻,下面是木质的架梁与榫卯,揭了有百十片,架梁之间终于有了一个能容一人通过的口子。
拿夜明珠照亮里面之后,发现口子下面恰是一个厚实的书柜,恰可以站人。
猫先跳了下去,接着是林疏,但那口子实在狭小,他中间被卡了一下,被大小姐推了一推才彻底下去,落在书柜顶上。
而大小姐下来的却很是容易,不知是因为身材苗条,还是因为那个甚么“玄绝化骨功”。
落地后,夜明珠照亮了附近区域。
这房间陈列着许多大书柜,放着很多册子,约莫是各种文件的存放地。
凌凤箫道:“各州的政事堂规制类似,看来我没有记错。”
凌凤箫此行是为了查证万鬼渊近万人被坑杀一事,到底是官员欺上瞒下,还是出于皇帝的诏令。
但是,大小姐并没有翻找诏令,而是先看起了江州府的官员变动、升迁记录。
看的时候,眉尖微微蹙起来。
林疏在一旁,也看出了很多蹊跷。
永康十三年秋,江州长史因谤议之罪被黜,贬至栗阳。
永康十四年夏,江州司徒王敬之被贬至株林。
永康十四年冬,江州刺史司炳光受召回京。
永康十四年冬,江州太守赵瑸告老还乡。
......
王朝改过年号,现在是光和二年,也就是说,永康十四年,永康十三年正是四、五年前。
瘟疫过后的一两年内,江州的上层官员居然经历了一次大换血,原来的大多数人都因各种缘故去了别的地方,已经不在江州了。
“他已经死了。”凌凤箫忽然道。
林疏看过去,见大小姐的手指点在那位受召回京的刺史名字上:“三年前,因牵扯朋党之事被黜为庶民,后郁郁而终。”
说到这里,大小姐淡淡道:“余下之人我不认得,只是不知道有多少还有命在。”
五年前,江州瘟疫,数万人被投入万鬼渊。
此后两年内,重要官员陆陆续续被换掉,其中,有一人已经确认死去。
凌凤箫又移步到每三年核对一次的户籍簿子所在的书柜。
满满一柜的文书被挑出了几本,翻开,全是触目惊心的红字。
某乡某里某人,染疫病死。
其妻某氏,染疫病死。
长子某某,染疫病死。
次子某某,染疫病死。
这些红字有一个规律,一家人,往往死绝,一村之人,也往往死绝。
——何至于此。
林疏看向凌凤箫,一时间,两人相对无言。
不必再翻找什么诏书、密令,万鬼渊的惊天惨案,背后确实有天家的授意。
凡有染病之人,一户人家,全被清理,整座村落,也难以幸免,然后,又要控制住消息。
单个官员,即使有滔天的权势,又怎能滴水不漏地做到这件事?
所以,此时必定有各个部门天衣无缝的配合。
而疫病平息之后,各个有可能知道真相的官员尽数被调离,或还乡,或远谪,或逝世。
——怎么可能没有来自国都的旨意?
良久,凌凤箫将册子放下,道:“走吧。”
出房顶,将瓦片落回去,回驿馆。
——知道真相后,他们并不能做什么。
林疏知道大小姐此时心情不好,故而没敢说什么,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后半夜也睡得不好,胡思乱想了许多东西才迷迷糊糊睡着。
第二日,出江州,回学宫。
出城之时,大小姐勒马回头,道:“你看。”
林疏看向街上稀稀拉拉的行人,不知大小姐要自己看什么。
大小姐道:“多是女子。”
林疏又看了看,发现确实是这样。
他在现代待久了,街上见到的女子很多,因此乍看之下,不觉得有什么。可这里是古代世界,仙道还好,凡间女子是不大抛头露面的。
“长阳之战后五年,北夏再次频繁进犯。边关形势紧急,我朝将雇役法改为差役法,每家每户的成年男子,依次序服徭役。”凌凤箫淡淡道,“边境要兵士,兵士一旦多,养兵又需钱粮,只得多征税款。十年下来,国库已空,民力亦薄。”
“五年前,此地洪水泛滥,波及五州数十万人。赈灾、救济、处理瘟疫,无一不需巨额钱粮。国力有限,只得快刀斩乱麻,将病人坑杀,或许是不得已之举......”凌凤箫的声音渐渐低下去:“只是我心里,到底有些难平。”
说这话时,大小姐的手一直牵着林疏。
林疏也知道大小姐的不高兴,用另一只没有被牵着的手轻轻拍了拍大小姐的手背,以示安抚。
然后,大小姐另一只胳膊从背后过来,把他整个人环住——没有被牵的那只手也被捉住了。
只听大小姐继续道:“此事追根溯源,到底是因战事而起,待我来日武功精进——”
这话没有说完,但林疏知道凌凤箫的意思。
他道:“你必定可以的。”
凌凤箫笑道:“多谢。”
林疏想,大小姐如此上进,自己回到学宫后也不能怠惰,需得更加用功练琴,学习《寂灭》。
照夜长嘶一声,朝蜀州疾奔而去。
他们白天在路上,晚上歇下,如此三天三夜后,回到了上陵山。
凌凤箫将照夜安置在后山灵兽厩中,和林疏并肩向碧玉天走去。
上陵山灵气充盈,空气中满是草木清香,与凡间不同,来到此处,精神便缓缓放松下来。
猫在林疏怀里好奇地打量四周:“喵。”
大小姐摸了摸它,道:“你要和谁住?”
猫往林疏怀里钻了钻:“喵。”
大小姐道:“那你要护着他。”
猫:“喵。”
林疏看着大小姐和猫一问一答一本正经地对话,觉得很有趣,不由得笑了笑。
大小姐见他笑,也勾了勾唇。
下一刻,却收起笑意,微蹙起眉来。
林疏觉得这神情很不对——在下一刻,却见大小姐右手扶上额头,身形晃了晃,这就要往前栽去!
他心跳都停了一拍,立刻把猫撒开,去接大小姐。
但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他并没完全接住,只拉到了大小姐的胳膊,并且重心不稳,最终两个人重重地滚在山路上。
猫也被摔了一下,恶声恶气道:“喵!”
林疏爬起来,却见凌凤箫已经毫无预兆地昏倒了。
他探了探大小姐额头,险些被烫到。
再感受灵力——灼热灵力疯狂涌动,在经脉里混乱流窜。
这不就是前些日子,凌霄身上出现的状况吗?怎么在大小姐身上也出现了?
不过,不论为什么,也算是知道了病因,林疏轻松了一些。
原因无他,这个毛病,他刚好能治。
只不过运功至少要半个时辰,无论如何,要先把人弄回竹舍。
林疏于是一只胳膊揽住大小姐腰身,让大小姐靠在自己胸前,另一只胳膊穿过这人膝弯,打算将其打横抱起。
打横抱起。
抱起。
——抱不动。
林疏:“......”
是他太虚了吗?
猫端坐一旁,嘲讽叫道:“喵。”
☆、 第77章 凤凰血
林疏又试了试。
真的抱不动。
而大小姐的身材,看着很苗条, 摸起来也苗条, 只是有点不太软。
难道练武之人,肌肉密度比较大?
但自己上辈子同样是从小练武之人, 体重也在正常范围之内。
林疏百思不得其解,最终只能归结于自己这具身体还是太孱弱。
那么问题就来了, 他该怎么把大小姐带回去?
抱是抱不动的, 除非拖走。
但拖走这个动作,毕竟不大好看。
大小姐这么一个金尊玉贵的女孩子, 公主抱尚且有失尊重,拖死狗一般拖着——是万万不能的。
林疏看了看猫:“清圆, 你能帮忙么?”
猫方才被摔了一下,怀恨在心, 并不应他。
林疏很绝望。
他思考了一下对策,最后把那瓶聚灵丹拿了出来, 决定嗑一丸——那样以后, 自己体内就有了灵力,可以轻而易举抱着大小姐飞回去, 只不过经脉很疼罢了。
反正要治疗大小姐的灵力失控,早晚都得嗑。
他取出一丸, 正要吞下去的时候,猫“喵”了一声。
他正眼看猫。
猫斜眼看他。
如此这般大眼瞪小眼片刻, 林疏感到猫的灵力在自己身边聚拢了一下, 大小姐的身体立时变得轻盈无比。
他道:“多谢。”
——猫到底是疼自己的。
他抱起大小姐, 往前走去,猫则在地上走,边走,边玩地上的花草。
出了后山,到了碧玉天的竹海,竹海中有风,吹起大小姐的红衣来,很是好看。
林疏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
大小姐靠在自己的肩上,黑发披散,阖着双目,长睫如羽。
因着昏迷,那张常让人觉得盛气凌人的脸此时略有苍白,多了一分易碎的脆弱。
简直不像是现实中会有的人。
他险些被路上的石子绊倒,只好移开目光,继续看路。
竹海中的小径上,偶尔有弟子走过,注意到了他怀里的大小姐,眼神惊讶,窃窃私语。
学宫中的消息传得实在太快,路才走到一半,凤凰山庄的几个姑娘就得了消息,火燎一般跑过来,一叠声喊“大小姐?”“大小姐怎么了?”“大小姐昏倒了?”
到了近前,凌宝清问:“林疏!大小姐怎地昏了?可是受了伤?昏了多久?”
林疏道:“突然昏了,没受伤,一刻钟。”
凌宝清焦急跺脚:“没有受伤,好好的人,怎么就昏了?”
凌宝镜道:“无论如何,先把大小姐送回去,再去术院请医师来。”
林疏道:“不用了。”
“嗯?”
“她灵力失控,我可以传功。”
凌宝清道:“你分明没有灵力。”
凌宝尘道:“莫多说了!先回去!”
凌宝清接过大小姐,凌宝尘带上林疏,不消片刻便飞回了惊风细雨苑。
回到苑里,这动静又把越若鹤越若云兄妹招了过来,几个人围在大小姐床边,俱是十分关切。
林疏被这许多道目光注视着,吃下一颗聚灵丹,勉强压制住四肢百骸骤然炸开的疼痛,握住大小姐的右手,运起本门功法,将灵力缓缓输送入大小姐经脉中。
可能是血脉相同的缘故,大小姐的灵力,和表哥的灵力,竟然相似到了十分去,察觉不出任何区别。
因此,传功的情形也和上次表哥昏倒时一样,雾白的灵力乍一遇到那酷烈的红色灵力,两者立刻交汇、相融,化作混沌,在经脉中缓缓消散。
不过,大小姐这次的情形却比表哥要凶险,半个时辰的药效过去之后,林疏又吃了两丸聚灵丹,继续运功。
功法在心中往复运转,寒霜一样的灵力在全身经脉中缓缓流动、运转,他已经许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了。
恍惚间又回到上辈子,盘膝坐在师门旧址的大殿里,夜深,窗外有簌簌的雪声。
又过半个时辰,大小姐体内最后一丝乱窜的灵力也终于消散,经脉重归平静,苍白的脸色也好了许多。
林疏欲收回手,手指却被大小姐无意识轻轻拉住。
林疏:“?”
这时,凌宝尘轻轻道:“宝清,我方才想起来了。你记得么?庄里的老人说,大小姐五岁的时候也昏过一次的?”
“什么时候的事情?”宝清道。
“你总是多忘事,”凌宝尘道,“十一二岁的时候,过新年,我们在炉子边听重熙姑姑讲故事,提起过,大小姐是凤凰血——”
“啊!”凌宝清叫了一声,“我想起来了!”
她看向林疏,道:“林疏,你且细听,看大小姐这次昏倒是不是也是这个缘故。”
宝尘道:“我们虽都姓凌,可那是庄主的赐姓,不是凤凰山庄的血脉。山庄的嫡系血脉有特殊之处,血脉愈好,天资便愈出众,愈能真正发挥山庄心法的效用,诸如那‘涅槃生息’——就算是嫡脉中,也只有天赋最好的能够使出。”
林疏“嗯”了一声。
“若是最好最好的血脉,便和我们山庄的先祖一模一样,血中带有金色,叫做‘凤凰血’。重熙姑姑说,我们大小姐就是‘凤凰血’。然而,天妒英才,有凤凰血之人,天生便与离火之气相合,离火气息在经脉中自动积聚,过浓之时便反噬主人,有此血之人,大多幼年夭折。”
林疏默默想,原来是遗传病。
“姑姑说,大小姐五岁时便犯过这样的病,昏迷一百日不醒,山庄请来天下神医,皆无计可施。”凌宝尘略不好意思道,“只是我们几人那时候要么太小,要么还没有进山庄,都不知道此事,只是从姑姑处听来了只言片语——最后,一位白衣的仙君飘然来到山庄中,以独家的法门治好了大小姐——我们只知道这些了。”
林疏便明白了。
自己的灵力与大小姐的灵力能够完全抵消,并不是巧合,世上的功法千千万万,灵力也有千千万万种,并不是可以轻易抵消的。
那位仙君约莫就是自己这具身体的师父,桃源君。
桃源君出身剑阁,自己也出身剑阁,灵力一脉相承,故而都能治好大小姐的灵力失控。
大小姐是凤凰山庄上上下下的心头肉,桃源君救了大小姐,于凤凰山庄便有莫大的恩情。
但大小姐这病又会复发,而桃源君恰好有一个徒弟。
桃源君和山庄便结为亲家。
这样一来,大小姐的病可以解决,徒弟日后的生活亦是无忧。
他正想着,忽听凌宝尘唤了一声:“林疏?”
林疏:“嗯?”
“你......”凌宝尘迟疑道:“你脸色不对......没事吧?”
“没事。”林疏道。
他缓缓散去身上灵力。
剑阁地处极北孤寒之地,内功心法冷如霜雪,有时会影响人的性情。
凌宝尘问:“那大小姐的情况,与我们说的,可是相同?”
林疏:“是。”
凌宝清奇道:“小林疏,你居然可以治好么?”
林疏点点头。
几个女孩子俱是松了一口气:“那便太好了。”
凌宝镜更是道:“大小姐原先就曾说林疏并不简单,果然如此!”
凌宝尘道:“真好。”
此时,夜已深了,林疏道:“你们回去睡吧,我看着。”
这一间房里,装下这么多人实在不易。
姑娘们又确认了一下大小姐此时已经无碍,这才与越家兄妹一同离去。
她们走到门口,林疏忽然想到了什么,道:“凌霄也会这样么?”
他现在有点怀疑一件事情。
“你是说大公子?这我们却不知道了,大公子不在山庄住,又不爱回家,几年也见不了他一面。”凌宝镜道。
凌宝尘想了想,又道:“不过,大公子既然能够领悟‘涅槃生息’功法,血脉一定不会弱——还真的有可能也是凤凰血。”
林疏“嗯”了一声。
房间里又留下林疏和凌凤箫两个人。
男女有别,封建社会更是如此,他自然不能坐大小姐的床,因此传功是半跪在床前完成的。
但大小姐的房间里,地面上铺着华贵的厚绒毯,与床上也没有什么区别。
他右手被大小姐牵着,不好动,便把左臂横在床沿上,将脑袋埋在臂弯,闭上眼,深呼吸了几口。
剑阁的功法大抵都是这样,那天看到的云岚,性格也十分清冷淡漠。
过了一会儿,运转功法带来的影响彻底散去,他才终于恢复到正常的状态。
猫在旁边轻轻“喵”了一声。
林疏抬头看它,道:“我没事。”
猫歪了歪头,从桌上跳到床上,蹭了他几下。
林疏觉得它非常可爱,笑了一下。
猫又跑到大小姐身边,团起来,似乎打算睡觉。
林疏看着呼吸均匀,仿佛睡美人的大小姐,想起了正事来:“......”
所以,桃源君,就是这样,把小傻子卖给了凤凰山庄,卖给了大小姐?
于是,他就有了富婆,被包养之余,只需要给表哥和大小姐治一治病。
那桃源君又去了哪里呢?
而想到表哥,林疏又疑惑起来。
他仔仔细细打量大小姐的轮廓,确实能看出大小姐与表哥长得非常相似。
两个人的经脉也相似,灵力更相似,这没什么,毕竟是一家人。
但是,在他要抽手的时候,那个无意识地抓住的动作,实在是过于熟悉了。
林疏感觉这件事情有点不对。
他又想到了幻荡山上发生的那些事情。
假如整件事情都是南北双方的斗智斗勇的话——
为了引蛇出洞,□□细露出马脚,大小姐不能出现在幻荡山上,否则奸细畏惧大小姐的实力,就不会出手。
但是,又需要一个能够镇得住场子的人在山上,以防出事——就有了表哥在。
那......有没有可能,大小姐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易容成了表哥?毕竟大小姐有无数幻容丹,还能用“玄绝化骨功”自由变化骨头的形态。
万一真的是这样,那简直太可怕,大小姐演技又过于逼真,竟没有任何人看出不妥。
尤其是最后告别的时候还郑重其事地送了簪子,像真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