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万圣节的南瓜鬼脸!
我气结。
青都的建筑古典,石阶肃杀,我从石门走出来不远,闻到一股血腥气。
“老大,不如…”似乎有人哀切的恳求声,很快又寂静了。我绕过几处障碍物,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到了一个很大的大厅——或者叫大殿更合适。那种青石的庄严和奢华,真的只适合用宫殿形容。
前方有很多人,但没有一点声音。我的脚步声就显得格外刺耳。
身着黑色衣装的男子们诧异的看着我从侧面走入大殿,脸上犹自残留几分惊恐。我扫视了他们一眼,没有发现熟悉的面孔,这时,我才看到高高在上的中座——
我几乎认不出他来了,那个河畔倔强冷漠的少年。此刻,他端坐在上方,面色冷硬如石,眉宇间的威严光是看着就让人联想到寒冷,更何况,他的手中还有丝丝殷红的鲜血。
他似乎并不意外我的来到,细长的凤目中不知道是什么情绪,又像什么情绪也没有。
“喂!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吗?用南瓜鬼脸捉弄我!”我毫不客气的把那个被我捶烂的南瓜扔在地上,它咕噜咕噜滚了几下,渐渐被地面染上了星星红色。我这才发现——地上有血,远处一个人躺在地板上,脑袋下蜿蜒出红色的溪流——我愕然住了声,心中涌起一阵反胃的恐惧。
安式危冷酷的看着下方,突然说:“今天就到此为止。这件事,以后不准任何人再提——”
除了我之外,似乎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你过来。”他像个暴君一样不耐烦的挥挥手,示意我过去。
我心里憋了气,忍住火朝他走去,他站起身来,朝外走去。我不得不跟着他——在这个可怕的地方,就算他是最可怕的人,也是我唯一认识的人。
走出了大厅,又越过回廊,穿过茂盛的花海。
他突然大步向前迈了两步,回头似笑非笑的扬起眉:“就等着我回头揍我一拳吧?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
这也被他发现了!我再次气结。
“女人,”他好像很喜欢用这两个字称呼我:“你竟然真的敢来。”
“你听清楚——”我捏紧拳:“我不叫女人,叫赫连九州。”
“好狂妄的名字,九州。”他这次是真的笑了,层层冰冻似乎都在这个笑容中盛开,河畔的青草和月色的味道又回到了他身上:“你是来找我打架的吗?”
“自然。”
“你不怕我?”他的眼神稍稍眯起,那种威慑人的压迫感就慢慢渗出来,将我的毛孔浸得寒冷。第一次看见他时,他在杀人;第二次看见他时,他又在杀人。说我毫无畏惧,那是假的。
“真正的勇敢不是从无畏怯之心,而是随时战胜内心的畏怯。”我微昂起头说。
他赞赏的看了我一眼。
蔷薇花怒放在如此的好天气,如果这里不是青都帮,我甚至有种周末休闲的错觉。但他的下一句话简直大煞风景:“打架实在无聊,我还以为,你收到了我的鲜花,来与我约会呢。”
我怒目瞪着他,冷笑道:“我收到了你的战书,来给你一点教训。”这句话的最后一个字刚刚说完,我就朝他的面上一拳打去!
两个人的距离太近,纵使他身手迅捷,此时也猝不及防——轰,这一拳竟正中他的面部!
安式危仰面跌向身后的池塘,水中溅起的大朵水花,睡莲纷纷被溅湿,一时空中晶莹如雨。
“老大!”几个黑影从暗处迅速赶来,一把枪用力抵住我的后脑勺。
另几个向池边奔去,最右边的一个却突然掏出枪来,朝池子里连打了数枪!
我浑身一震!
抵在我脑袋后的抢突然移开了,火药擦着我的耳朵呼啸而过,炸得我几乎要聋掉。视线中,那个朝池子里发枪的人狠狠痉挛了几下,身上出现数个流血的弹孔,颓然倒了下去。
池子里一点动静也没有,几个黑衣人对视了一眼,毫不犹豫的跃下池塘!
我不知为何心中揪紧,顾不得眼前恶心的场景带来的反胃,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静静的池塘——
安式危,他不会——已经死了?
手心一阵紧张的恐惧,如果他真的死了,就是我间接害死他的!那个蔷薇般倨傲的男子,那个不可一世的君王,怎么会死?
水面涟漪重重,波纹阵阵,却比不上我心中的纷乱起伏。
终于,池子里浮出几个人头来,被托着着的那个人湿漉漉的面容不知是否清醒。我冲到池塘边,把人拉起来,只见他脸上有被我揍过的血痕,身上尚自完好。心下顿时一松。
“咳咳…”被从水中捞起来的安式危像一只打湿的孔雀,脸上憋红了鲜艳,唇色却有些青白。我这才突然想起,这个黑道老大,是不会游泳的。在这样惊险的时刻,这个有点好笑的认知减轻了我心情的沉重。
“你们先离开。”他喘了喘气,声音依然冷酷沉着。几个黑衣人爬上岸来互相看了看,拖着尸体退下了。
坐在池塘边的安式危鼻子还在流血,估计我刚才那一下的确有点分量。他自己似乎也觉察到自己的脸上流血了,野蛮的用湿透的衣袖用力一擦,简直像抹布在擦地板!
“喂!”我粗声喝道:“这样擦会越擦越多血的…”
“昨天帮中的卧底,害死了十二个兄弟。”他放下染血的衣袖,突然说:“今日清理门户,你来得不是时候。”
他本来不必向我解释的,我愣了片刻,望向他受伤的眼眸和眉宇,知道最重的伤在哪里。
“你从不怀疑自己的兄弟吧?”我的视线移向他的胸膛,那里似乎起伏着无法轻缓的痛楚,于是我不觉放柔了声音问。
他用力又在脸上擦了一下,鼻子里流出的血更多了,给人的错觉他就是要用血释放一些痛苦似的:“有人愿意为我卖命,有人要我的命——道上,原本也就是如此。”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站在原地。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冷酷的说:“过来!”
我本来绝无可能听他的命令,但此时他湿漉漉的坐在阳光下的池塘边,竟显得有点…孤单。我心中不知道什么地方被触动了,依言走了过去。
一股拳风袭向我的前额,我知他要报复——!
奇怪的是,他的拳头在我面前停住了,展开成了一只手掌,摸上我的额发。他的手掌粗糙,但动作却有种莫名的温柔。
“你打了我这一拳,以后就是朋友了。”他命令道。
我怔了一怔:“你是受虐狂吗?打你一拳,就能做你的朋友?”
“你两次看我杀人,心里一定有怨愤畏惧。打了我这一拳出气,把怒气打出来了,以后心里没有芥蒂,才好交朋友!”
这是什么逻辑?我的头在他的手掌中简直就像绒玩具一样,动弹不得。我望向那邪气的凤眼和脸上还在流的鲜血,实在无语了。
“…”我沉默了很久,终于问:“刚才那一拳你是故意让我打的?”
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等于默认了。
我突然觉得很无力,仿佛拳头打在了棉花上。太阳暖融融的照在我身上,安式危的手掌也是暖的,此刻的他的眼神看起来竟然…很柔软。
用力一摆头,挥去脑中这个不合时宜的形容词。我没好气的对他说:“仰头。”
本以为他不会理睬,没想到这家伙竟真的仰起头来。他的鼻梁比一般东方人挺拔,面孔也有种混血的俊朗,仰起头来更显加明显——阳光将他的棱角雕刻得如此清晰,好像太阳神子一样。血渐渐止住了,他的手还放在我的头上,眼睛微微闭着,好似在这舒适的午后休憩一般。
我保持着这个姿势看着他。
突然,他问:“你在看什么?”
我吓了一跳,他的眼睛还是闭着的,却好像感觉得到视线的重量似的。
“我在看…你眼角那线疤痕。”我如实说。
“从小一起玩大的兄弟用匕首砍的。这只眼睛差点儿瞎了。”他淡淡的说,好像那是一只蚂蚁爬过的痕迹。我却听得惊心动魄,几乎忍不住追问下去。但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问道:“很丑吧?”
“没有。”我答的是真心话。那一线疤痕——只是使他的面容更加霸气和皎艳。
他睁开眼来,似乎要看我答话时的眼神。我坦坦荡荡的回视他,没有一点不自然。他突然大笑起来:“打架有什么意思,不如喝酒!你敢和我比喝酒吗?”
这家伙的思维跳跃如此之快,好像没有逻辑一样的率性,真是个棘手的人物。可我很少喝酒。
“我的酒量一般。”
“我的酒量很好。”他毫不谦虚的说:“但我从不做必赢的比试——你喝一杯,我喝十杯,怎么样?”
好狂妄!我就要拂袖而去,他拉住我的胳膊:“九州。”
他的声音低沉,那两个无辜的汉字几乎要在他的话语中拦腰折断。
…僵持了十秒,我满头黑线的妥协了。
喝酒是件奇异的事情,你开始感觉到头脑发热,意志松散,进而觉得自由而轻松,喜怒哀乐好像都被高温的酒精蒸发过一遍,剩下的,就是那个最真的自己了。
我往喉中又灌一杯,大笑:“到你了!”
安式危当真一杯一杯的喝下去,醉眼斜飞,酒染衣襟,本来就鲜活的脸色更加盛艳,看花了人眼。
“九州…”他霸道的把手搭在我的肩头,说:“只开一时的花好呢,还是能开一世的花好?”
这个问题真是难回答,我的脑子也晕晕的,随口说:“开得美丽的就最好。”
“说得好!”他大笑起来:“我的园子里,都是刀口上开的蔷薇…哪怕过了这一季就枯萎,也不枉拼命盛开一场。”
他含着酒意的鼻息在我耳边,又暖又痒:“青都的帮主,很少有活过三十岁的。”
我猛然一惊,酒意几乎去了大半,呵斥道:“你胡说什么!”
“你两次见我,我都在杀人,下一次你见我——或许就是人在杀我。”他毫不在意的大笑:“狭路相逢勇者胜,但一山永远更有一山高。”
我怀疑他根本就没有醉,但说完这句话,他仿佛终于用光了所有的意识一样,跌倒在我的膝盖上,睡着了。
愕然推了推这个找我来拼酒却先醉得不省人事的家伙。他高大的身躯趴在我的膝盖上就像孩子一般,搭着几根头发的薄唇甚至有几分稚气。我为自己的发现而好笑,放肆的伸手捏了捏他的脸——本以为会如花岗石一样坚硬而冰冷,没想到触手是柔软温暖的皮肤。
星星还是如几个月之前一样挂在树梢,只不过沾了点点醉意。
一场青春的蔷薇花事,放肆盛开。
(《蔷薇花事》完)
祭春风(上)
我的初恋诞生在叛逆的十五岁,夭折在年轻的二十三岁。
其实,早在十七年前,这个结果就在游戏中预演过。
我所倾心爱慕的人仿佛来自于水墨画里的天空,只是那一个早晨的春风太和煦,才让他不经意流落至红尘的温暖间,倒映在湖光的清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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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瓦蓝,几只鸭子抖着拉风的黄绒毛,在花园的小池塘里嬉戏。
草坪上传来阵阵嘻笑声。我好奇地从墙后探出头来,一群和我年龄相仿的小朋友在玩海盗游戏,这是一种流行于当时的儿童试胆游戏,女孩们抽签选出一位公主;男孩们抽签选出一位王子和一个海盗,每轮游戏中这两个人要为了公主去冒险,其他男孩则可以自愿参加。所有人的身份都在游戏结束时揭晓,游戏过程中彼此保密。
大人们忙碌于他们的生意和谈判时,我们就和春江水暖的小鸭子一样,聚会在池塘旁的草坪上,进行我们自己的童话游戏。
一个男孩朝我喊:“小翔,快过来一起玩!”
我有些羞涩的从墙后溜出来,小跑着到草坪上,里面有几个男孩子我认识,除了刚刚叫我的常昊,还有宋博、周小加。正中间有一个男孩比我们略大一点,端端正正的坐着,弯弯的眼睛里似乎有亲切的微笑,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我悄悄坐到他身边,听见常昊朝他喊:“宇哥哥,这个新来的叫小翔,胆子最小了!”
圈里传来一阵哄笑声,我几乎要找个地洞钻进去,却干瞪着该死的常昊找不出反驳的词来。
“小翔,上次在朱爷爷家见过你。”宇哥哥却不嘲笑我,声音也和晨风一样温和。
“嗯?”我却已经不记得了,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朱佑翔。”他微笑着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的脸更红了,对他的好感又多了一层。
“快开始玩游戏啦!”一个样子娇蛮的小女孩嚷道,天然的卷发十分可爱,就是眼神太霸道。
“好啦,抓石子了…”周小加似乎挺怕她,但话还没说完就被她打断了:“这一轮我要当公主!”她鼓着红红的小嘴,理直气壮的说。
“要抽签的啦,如果知道谁是公主,游戏就不好玩了。”常昊苦着脸,似乎也怵她。
“玩了七轮了,我一次也没抽到公主,不依不依!”她叠声嚷道:“公主是最美的女孩子!她们都没有我美,为什么她们可以做公主!”撅起的小嘴和圆圆的脸蛋在一群女孩中的确十分出众。
男孩们一头黑线,宇哥哥也只是微笑摇头。
这时,有人嚷道:“最美的女孩子是宇哥哥的妹妹!大人们都这么说~”说话的是宋博,他做脑筋急转弯最笨,力气却很大。这话立刻在人圈里炸开了锅,周小加凑过去问道:“你见过乐正云吗?”宋博憨憨的摇头,周小加显然有些失望。只听刚才发难的女孩叉腰站起来:“谁说的?我才不信呢,让她过来啊!”
“宇哥哥,我们想见见阿云,好不好啊?”常昊双眼闪着期待求道。
其他的男孩也纷纷附和,刚才那漂亮的女孩子完全被冷落在一边,仿佛一只雨水淋湿了的孔雀,我心里其实有点想和她说话,但她的下一句话把我呛住了:“看什么看啊,胆小鬼!你有本事去抢那个什么云来给大家看看啊!”
一只没有说话的宇哥哥看了她一眼。
她不知为何矮了气势,鼓着嘴不服气地坐在了草地上。
“云昨天吹了凉风,有些发热呢。恐怕不能来和我们一起玩。”宇哥哥并没有生气,抬眸的样子真是高贵。其实就看宇哥哥俊秀的侧脸,我也知道他妹妹一定是美人。
正在大家失望时,一个清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哥哥,我的木匣子呢?”
我抬头一看,顿时愣住。四周一下子变得很安静,只听得见春日的晨风吹拂树叶的沙沙声,音乐一样。
宇哥哥似乎站了起来,和她说了什么,但我完全没有听清楚。思维被霸占得严严实实,什么也听不真切,就像梦游似的只能看到眼前一张容颜——美得仿佛来自童话的最深处,对我施了魔法。
直到乐正云坐到周小加旁边,我看到周小加兴奋得涨红的脸和手足无措的样子,才知道她答应了和我们一起玩游戏。常昊和宋博的表情都傻到了极点,一个嫉妒的盯着周小加,一个只知道傻笑。我想自己的表情肯定也高明不到哪儿去,再看之前娇蛮漂亮的女孩子,很奇怪,一下子觉得那只小孔雀不过是麻雀。
昏头昏脑的开始抽签,我的视线始终移不开周小加旁边的位子,又不敢正视,游戏开始了才迟钝的看一看自己手中的小石头:竟然是王子。
“谁敢从那边的独木桥走过去就算赢!”女孩们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冒险方案,小麻雀骄傲的指着池塘中间的一根圆木说。
我承认我的脚软了。那棵圆木本来只是装饰用的,连鸭子在上面也未必走得稳啊,况且我不会游泳。宋博和常昊的脸也有些发白。只有周小加不知从哪里来的胆气,似乎一丁点都不怕,对身旁的乐正云说:“看我的!”
周小加的小眼睛很虔诚,看上去有些搞笑。我相信他是真诚的。看到她,男孩子绝对都是真心的脸红,愿意为她赴汤蹈火。
她真的抽到了公主吗?我的心跳得厉害,我抽到了王子,那我…
“我才是公主!”娇蛮的小麻雀站了起来,充满敌意的看着她,似乎要把这个柔柔弱弱的美人吓到知难而退。我不禁有些心疼了,她的睫毛仿佛粘着露水,浓密得有点湿润的感觉——后来我才知道,湿润的不是晨雾,是她眸子里藏敛的忧伤。
乐正云没有反驳小麻雀,似乎对他们的话都不感兴趣。我不禁有些失望。如果她不是公主,我实在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冒险。
男孩们排队的时候,我磨磨蹭蹭的藏在了队伍的最末,悄悄把刻着“王子”的小石头收进了口袋里。
第一个上去的是宋博。他的力气很大,胖胖的身体平衡性却不见得多好。刚踩上圆木,就脚下一滑差点掉进水里,满头大汗的退了回来。
又有几个男孩上去,却没有人敢迈出步子。
第五个是周小加,他像螃蟹一样横着靠近圆木,慢慢向前移动,走出了三五步。小朋友们爆发出一阵欢呼声。他聚精会神的朝前走着,突然我听到“扑通”一声,大朵水花溅起,池塘的鸭子嘎嘎叫着四散逃窜。早春的池水还是有些清寒的,周小加哆嗦着爬上岸。
男孩们的脸上都露出畏惧之色,没有人敢再试。
“没有人敢再试吗?——”常昊自己也不敢试,朝我们问。我觉得口袋里紧紧拽着的刻着“王子”的卵石发烫,脸颊也是。可我看着周小加冻得哆嗦的样子,脚步就像钉在了地上一样迈不开。一时间,四周安静得可怕。
突然,一个清凉的声音说:“我试试。”
我们朝声音的方向看去,傻了眼。周小加一边抱着自己哆嗦,一边说:“喂…喂…那是男孩才玩的…”
乐正云没有理他。我这才发现,从背影看,她的身材虽瘦,却比我还要高一些。若不是那长长的头发和额发下的一张玉颜,光看她走向圆木时的胆量,简直要把她当成男孩子了。
她慢慢走上了圆木。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从来没有见过平衡那么好的小孩。或者因为她真的无所畏惧,才会走得心无旁骛。快到圆木中间了,一只红嘴碧羽的鸟儿飞过来停在了她的肩头,春风入画,那景色让我们都看痴了——可平衡就像天平的两端,只要施加一点点外力,就足以把它打破——我眼看着乐正云的身形晃了一下,忍不住惊呼出声!
一瞬间,在我以为她已经落进水里了的一瞬间,她的双手双脚攀住了圆木!就像一只倒挂在树枝上的白蝴蝶,艰难的向前挪动。我看到汗水从她瓷白的脸颊淌落下来,小血珠渗出了她的手掌。我的喉咙里像哽住了什么,脸上火辣辣的羞愧。
终于,她艰难的到达了岸边。微微喘息的站起来,单薄的脊背竟站得像标枪一样直。她掏出自己的小石头扔到池塘这边来。
那石子跌在地上滚了两下,赫然露出两个字——公主。
我真希望世上有后悔药。如果我早知道公主是她,一定会拼尽全力的,至少不会连一试的机会都可耻的放弃了。可世事往往就是这样,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对手是谁,也不知道自己的力气往哪里使,只能跟着一颗心走,去做猴子捞月的傻事。
我儿时最深刻的羞愧来自于这场游戏。当童年的时光渐渐远去,我年轻的下巴长出了胡茬,渐渐变声的嗓音有了磁性的力量,因为打CS而近视加深的眼睛戴上了厚厚的眼镜,我的胆子依然没有变大。
十五岁,在一切都处在怀疑和叛逆的年龄,我对功课没有什么兴趣,对生意更避之惟恐不及,在成人们眼中我就是一个家境尚可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将大把的青春浪掷在街头巷尾。反正我最不缺的就是钱和时间。
直到那一个秋天,我再次遇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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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正集团准备开展一个“千岛湖梦”的大工程,举行声势浩大的公开招标。天泰建筑也参与了招标会。我不情愿的随爷爷前往千岛湖,那时秋日的岛屿景色令人惊艳,但我却毫无兴趣,一个人在岛上四处闲逛。
远远的看见一个人在钓鱼,我不禁好奇的走上前去。
钓鱼的人姿态十分悠闲,一袭灰蓝布衫似乎专为他的气质裁剪的,就像金黄色的山脉专为秋天剪辑一样。几片金色的银杏小叶落到他的肩头,他也浑然不觉,欣然放目湖中的秋色。
我凑近一看,他身旁既没有放鱼的桶,也没有装鱼饵的篓,似乎两手空空就带了一襟的秋意而来。我不禁“呀”了一声。
他侧过头来,容貌再普通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