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什么时候有姐夫了?”李淮远先生差点将一包擦嘴的纸巾吞了卜去。
杜易无辜地眨巴眼睛,扬起手里的牛奶,“红盖头都揭了,难道我老姐要吃霸王餐,不对人家负责吗?”
窗外,几只湿漉漉的鸟抖抖翅膀,沿着一条囧囧黑线落荒而逃。两片树叶晃悠悠地飘进来,落在面面相觑的父母头顶上。
天地间,洗出一个流光溢彩的秋。

 

(全书完)


番外:蔷薇花事


蔷薇花事(上)
月黑风高的夜晚,只有几颗小星懒懒地窝在树梢上。这样的凉夏,似乎很适合逃课和打劫。
讲台上丰腴的男老师满头秀发梳成极品钢丝,自认风流的小眼睛角落挂着一颗金灿灿的眼屎,再一次陶醉的陷入了他在法国求学时的美好花边新闻中。我终于决定,不能再辜负我的耳朵和胃了——虽然后者刚在几个小时前被我塞进了四两米饭和两个包子——没办法,站在讲台上吹牛是一件体力活,坐在讲台下捧场同样是一件体力活。况且我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拎起书包溜出教室,那位钢丝男还翘起兰花指在自我陶醉的喊:“我的法国同学都问我:学华!你怎么能把法文讲得不带一点口音呢?”
我顿住脚步,回头严肃的说:“老师,你怎么能牙板上的嫩菜叶养得不掉一点颜色呢?”
讲法文不带一点口音的钢丝男的脸立刻成了猪肝色,脸部肌肉抽搐,似乎想要喝止我但又不敢张嘴露齿,痛苦的在厚嘴唇的保护下与那片莫须有的菜叶作斗争。我夹着一大堆英语数学测试题,提着球袋隐身进黑夜里。
走了很远之后,听见怒喝的声音远远的传来:“赫连九州——!”
我耸耸肩:听力不好,没听见。
洛川中学位于市南郊的护城河边,河的对岸就是青石砖的古城墙。这座城市在历朝的烽烟里留下过苍凉的美名,河水流潋、秋水横波,却看不出当年波澜壮阔的景象了。
老爸为我取名为九洲,多半是因为我出生的这片土地和河流。她像一段天然的历史横卧在长江边,静默的身躯曾经是连通华夏九洲的要地。一座小小的古城,一条绵长的河,常让喧嚣的白昼变得平静,也让单调的夜晚变得格外灵气。十五年来,我在这里摸了无数的虾,掏了无数的蟹,也打了无数场球,揍过无数的人。
但今天心情闲散,我只想躺在岸边,数寥寥的几颗星。
人想清静的时候,常常会事与愿违。
一阵喧闹声在头顶炸开。
“逮住他!”
“别让他跑了——!”
“在这里!”
一阵哄闹声在头顶炸开,纷纷沓沓的脚步从河堤上方的小路上碾过,还有一阵摩托车发出的刺耳的油门声。
“咚!”一颗石头被上面不耐烦的某人踢进了河里,溅起大股的水花。
路面上,一个染着金发的小子正得意扬扬地观摩着打得不可开交的群架。
“刚才是你踢的石头吗?”我华丽丽的一身水走了上来,心情危险。
“是老子又怎么样?”金发小子将摩托车的空油门踩得更大,狂笑:“兄弟们,来了一个帮忙的小子!”他似乎是这群人的头目,打架的人闻言都停了手。这一票近二十个人中有六个拿刀的,在星夜下连刀光都嚣张得自恋。
我这才发现,面前的场子不能算是打群架,而是一票人在群殴一个人。
金毛大喝:“还不给我上!”他话音刚落,突然捂脸怪叫一声。月亮在这时从云层里露出一拢银色,借着亮起来的光线可以看到他满脸是血——鼻子被一拳打破了。
揍他的人背影看上去明明也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却较同龄人高大。脊背艳红且带潮湿,似微雨淋湿的蔷薇花,枝叶都是钢铁打铸的,花色却繁华到极致。
——这个被群殴的人反击了?
我饶有兴味的忘了刚才的不愉快,几乎是心情不错的走上前去,对金毛说:“过来。”
金毛捂着被打破的鼻子,暴怒的骂:“◎#¥%※你是哪根葱,敢命令老——”他的话只说道“老”字,没有机会说出“子”,张大的嘴突然不能动了。一块石头塞进了他的嘴里。我拍拍手上的灰尘:“你不是喜欢砸石头吗?哦,你不喜欢吞石头,那吐出来,我帮你。”一掌拍在他的颈上,那家伙还没来得及惨叫,便昏了过去。后面的人同时冲了进来,我一脚凌厉扫过前排,六把刀被踢落了四把。
我看了看脚尖的血光,上面映着冷幽默的夜色和另外两把从左右两侧同时攻来的刀!
突然一股拳风擦过我的发鬓,虽然我的头发太短不能浪漫的飘起,但这一记狠拳绝对有蛮力之外的意境,就似猛虎嗅着蔷薇,携着狂野的风暴和一点邪魅——格在了刀上。
我睁大眼睛,瞪着赤手空拳去格刀的神人,刚才的好感顿时化为无形——我主张用拳头挑战真理,反对用拳头挑战冷兵器。
那人显然没有一点被嫌恶的自觉,自以为是的冷冷道:“我不认识这小子,你们这群苍蝇,不要弄错了目标。”
金毛被几个人摇醒了过来,气极败坏道:“好!安式危!你有种!这真的不是你找的帮手?”
我崇拜的看了金毛一眼,不能不叹服他的智商。
被他们叫做安式危的那个冷哼了一声,倒有几分威严气派:“我不需要什么帮手,对付你们更不屑——如果不用偷袭,你们今天就算再来二十人,又真能困得住我吗!”
“好!好!我不跟你耍嘴皮子功夫…安式危,今天你既然栽在了我手上,我不打死你我不姓曲!”金毛咆哮。
到这个时候我才看出了一些门道。这两伙人,不对,是一伙人和一个人的梁子结下应该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金毛显然是长期处于下风,被压抑出强烈的怨妇情结,终于逮着了一次机会,一定要置对方于死地。本来这种帮派之间的打闹,黑道少年们很少有真正占理的一方,都是为了一点鸡毛蒜皮互相倾轧。作为一名有正义感的有为高中生,我犯不着理睬这类纠纷的,可惜——
金毛看了我一眼,嚣张中有一丝惧怕,嘴上却嚷道:“既然不关你的事,今天就放你一马。赶紧走!苍鹰帮不是你惹得起的!”
我终于忍不住捂着肚子大笑起来。直到那些罗罗都被我笑得莫明其妙,我才上气不接下气的说:“蛆兄,你赶快打死他吧,你的姓可千万不能改啊,虽然苍蝇我是懒得惹,但它可是蛆的亲娘啊!”
挽起袖子,我一字一字的说:“我平生最喜欢干的就是管闲事,最讨厌的就是以多欺少。你们这么多人群殴一个,犯了我的大忌——不好意思,无论是苍蝇还是蛆,我都准备好了苍蝇拍和洁厕剂!”
——我一脚猛地踹向离我最近的罗罗,那小子顺着草色正茂盛的河岸滚了下去,落进河水里发出“扑嗵!”一声。
“下一个到谁了?”我无聊的抬抬脚,睨了人群一眼:“天然澡堂包你凉快,童叟无欺。”
凉夏河岸旁。
我抬着劳苦功高的右脚,朝最后一个人——缩在摩托车旁的金毛友好的问:“你自己请,还是我动脚?”
金毛屁滚尿流的连声道:“我自己…自己下去!”他跌跌撞撞的走了过来,我这时才轻松的打了个哈欠,有闲暇瞧一眼刚才在踢人时与我配合默契的男人。
是的,在一群少年之中,只有他让我想用“男人”来描述。
在洛川高中,无论是同班的男生,打架的男生,还是一起踢球的男生,大家都处在稚嫩和成长之间的青葱年华,是春季的树,鲜活而充满生命力。包括我自己。
而这个少年,却已经是夏天的树了——他的眼神冷酷,纯黑的瞳子中复杂的意韵就像蓬勃生长的夏木,摇荡着不完全属于青春的光影。这样的眼神,仿佛专属于生命层次丰富的男人。
他的身形也比一般的少年高大,虽然身上的红衣多处潮湿,虽然挨刀流血受伤,但他站立的样子就像一座山。
我也毫不客气的直视他的目光,摊摊手:“你在和我比酷吗,这个眼神?”
他冷寒的眸子突然凌厉:“小心后面!”与此同时,他的人像豹子一样冲了过来。心思松懈的我身手慢了一秒,但脑子没有慢。本能的要躲,却没面子的被一股大力推向刚才无数人滚过的草堤——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在我落进河水之前,耳边传来岸上刀插入血肉的声音,然后,便见那红色的身影也滚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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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呛了一大口水,我浮上水面,听到几个已经爬上岸的罗罗鬼哭狼嚎地喊:“杀人啦!杀人啦!”金毛躺在上面的路边一动不动,一柄刀插在他的胸膛上!虽然夏日河水温和,但浸在其中的我浑身一冷。
我有些慌张的朝河中看去,河水的宁静早被我们搅乱了,从水中浮出的头都湿漉漉的,也分不清谁是谁了,那个叫安式危的呢?
一阵血腥气带着水气若有若无的弥散开来,我看到离我一米开外的地方水面晃动——像是有不会游泳的人在水下扑腾。我也管不了那么多,立刻游了过去。鼻端的血腥味更重了,星夜里黑色的河水看不出异样,但我知道自己周身的河水一定不再是清澈的。
突然,我的腿被抱住了!——溺水的人一旦找到可以抓住的东西,都会本能的死死抱住不松手,许多救人的人自己就是这样壮烈掉的。我被拉入了水中,满是血味的河水令人作呕,我情急之下奋力蹬脱——好在死死抱住我的腿的人因为溺水而力有不逮,否则今天我也会轻于鸿毛的挂在这场无聊的黑帮小械斗中——
终于得以再次浮出水面,我用力地吸了几口新鲜空气,果断的绕到刚才的位置背后,一头扎了下去。
黑魆魆的河水看不清人影,我这次学乖了,从下往上游。终于,被我摸到了刚才差点害死我的小子,从背后托起他,立刻感受到巨大的挣扎——这次,好在我有备而来,毫不客气地劈向他的颈后,然后,托着被劈昏了虽然很重但至少不会添乱的拖油瓶,奋力地朝对岸游去。
河岸另一边的吵闹声渐渐远去了。
我把人丢在岸边,自己也累得砸在露湿的草地上。清凉的空气里传来阵阵蛙鸣,八百里吹角连营,清越浩荡。
在大学当教授的老爸说:人的少年如蝌蚪,游曳在青春和梦想的水域中。长大后却成为一只两栖的蛙,留在世俗的大地等待几只填饱肚子的蚊虫。只有在最深静的夏夜里,才会想到选一片荷叶,轻唱心底的歌谣和遗落的华丽——让胸腔终于穿上尘封的战甲,弹奏出金戈铁马的蛙鸣。
那是我最早有对大人的世界的模糊映象,不知道青春和梦想的水域外还有世俗的蚊虫。
一阵动静从旁传来,我警惕的坐起来,见那双漆黑幽冷的眸子扫过我的全身,眼神里有种奇怪的光。
“你在看什么?”我微昂起下巴,有些傲慢的回瞪他:“想打架吗?”
他打量着我,眼里冷酷的霜雪突然荡漾了一下,充满似笑非笑的威严和危险,上挑的唇角就像悬崖上的花开的冷峭:“我从不和女人动手。”
“你在胡说什么?”我大惊,站了起来。
“你的衣服不合作。”他指指我尽湿的衣襟:“出卖了你。”
我低头一看,立刻知道大事不好,接着夜幕下的星光也能看到…大窘之中却看到他开始脱衣服。
我立刻后退一步,凝聚全身的精神,作好一拳将他击倒的准备。
那小子将脱下来的上衣用力的拧干,草地上传来一阵滴滴答答的声音,我知道绿色的草叶想必沾染了血水。他将那皱巴巴的衣服扔给我,命令道:“穿上。”
我僵硬的保持着战备的姿势,头顶上歪歪斜斜的盖着那件甩来的衣服,想来十分滑稽。他却已转过身去,背对着我。
我突然间说不出话来了。
如果有人和我一样看到这年轻的背上有多少伤,也一定会和我一样说不出话来。除了正在流血的新伤,那纵横交错的旧疤就像老树上的风雨印刻——这实在不像一个少年脊背。我突然有些了解他眼中那夏木般丰富的生命层次从何而来。那也许是一场场鏖战和一次次的创伤鲜血堆砌起来的。
我的眼睛不知为何有些湿。
此刻,他对陌生的我袒露出最易受攻击的后背和伤口,是把我当朋友了吗?
无端的被这冷峻如山的脊背压倒了气势,我摸了摸头上的衣服——却惊觉触手已经是半干了——他竟能徒手把衣服拧干至此,这要多大多霸道的力气!回想起刚才的情形,我心中猛然泛起一阵寒意,大声道:“谁要你的湿衣服!你拧得干上面的血腥吗?你杀了金毛,你杀人了!”
“女人,”他的影子纹丝不动,竟给人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威严可怕:“男人的世界不是杀人,就是被杀。这不是你该玩的游戏。裹好自己,赶紧回家吧。”
怒火和胆气从心底串了上来。我与其说是被他的行为激怒,不如说是被他不可一世的语气惹火了:“女人又怎么样?先打过我再说!”
我一拳朝他打去,他的背上却仿佛长了眼睛似的,像豹一样灵敏的躲过我的拳风,冷哼一声:“我身中十多处刀伤,你现在打过我,算什么本事?”
说话间,他扔下一张湿漉漉的东西给我:“你如果真有能耐,就到东郊望山,按这张图纸的索引来找我,不过我警告你,那里走错一步就会把小命丢掉,胆小的就不要闯!”
我浑身的热血都被这几句轻蔑的话搅沸了,大声道:“奉陪!”
他站起身来,微微摇晃了一下,立刻站稳如磐。是我的错觉吗?那冷酷的眼底竟有一丝激将和算计的笑意?从左手小指上取下一个东西扔给我,他头也不回地越过河堤,上了马路,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我看着手中那个小东西,蔷薇的形状把我满腔的热血都冷却了下去。谁都知道:青都蔷薇,盛艳夺命。黑道第一大帮青都的帮徽,便是这水晶蔷薇!
湿淋淋的回到家里,好在老爸老妈还没有回来。我冲进浴室,把自己泡在水温适宜的浴盆里,紧张的情绪才渐渐松弛下来。把玩着那枚血色晶莹的蔷薇,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惹上了大麻烦——该来的躲不掉,这个叫安式危的家伙知道了我的身份,就算他不留下这按图索骥的废纸,我也不能这样轻易装聋作哑!
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
我穿着浴袍懒懒的晃了出来,只听见客厅里一阵旋风:“老姐…老姐哇!”一个已经比我高了的影子从门口冲了进来,娃娃脸上的大眼睛和肩头的书包都幼稚的一晃一晃的:“我…遇到我的白雪公主了!”
我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这位从幼稚园开始追女生,从七岁开始失恋,到现在已经念初二的小男生,就是我的老弟李杜易。在早恋问题上,他除了长得帅一点之外其它的实在乏善可陈。用老妈的话说,还不如老爸当年的成绩。早知道这个小男人如此败笔,当初就应该按古龙迷的老爸的意见,给他取名叫“李风流”算了。
“真的,老姐,我遇到了美女…美女啊!”李杜易涨红了脸语无伦次:“今天郊游,我在望山看到的,我还…”
“这世上的女生有哪个不美的?”我懒得理他,去翻漫画。
“这次真的是绝世大美人!”
“…”我掏掏耳朵。
“绝对是你只要看上她一眼,就算立刻为她去死也心甘情愿的仙女!”
我抬起眼皮,瞅着满面桃色失魂落魄的小帅哥,耸耸肩:“OK,打个赌吧。三个月后,你如果还有这样的深情,我输一套《多啦A梦》,现在,只求你让我清静清静。”
这次和李杜易打赌,也是唯一的一次,我赌输了。


蔷薇花事(下)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李杜易魂不守舍,连最喜欢盘踞在女生宿舍11舍楼下弹吉他的嗜好也罢工了。
他每天像朝圣一样去爬东郊望山,等人的效果很烂,瘦身的效果却很好,小情圣的身材向着齐天大圣发展。老妈心疼得不得了,每天的饭菜都有大补的美味,我第一发现,有个花痴老弟未必全都是坏事。
唯一不爽的是,李杜易在家里建立起了一个饭后“百日讲堂”:每次时间固定两小时,内容相同,情节让我来概括就一句话:他在望山遭遇奇缘,伸手扶了步子不稳的绝色美人一把却被人家的保镖当成色狼,美人替他解了围并谢了他还朝他一笑。至于最后的一点,美人有没有笑——天知道!
这天,当李杜易照例开始他一成不变的百日讲堂时,老爸“咳”了一声匆匆进了书房,占据住有力地形。我哀怨的四顾无处安身,急忙中只好抓起一本杂志往洗手间躲。
杂志封面是个俊男。如今这些灯光和镜头下的男男女女都美丽,美如图画,美似雕塑,却只能养眼,抵达不了人的内心。
百无聊赖的翻着风情万种的时装杂志,我的视线突然被一张小画面吸引。
少女微侧着面,看得出本人并没有意识到身旁的镜头。那长长的睫毛下一双眸子却似含着水雾,天然的肌肤颜色决不是灯光可以打出来的,白衬衣的领子遮掩了新月的颈项,一段清雅高贵,一剪刚柔并济,美得自然,又美得逼迫。
小小的年纪,已经像钻石一样夺人了,摄影师似乎刻意把画面也放小,以免惊扰到观众。
我的视线在这图画上流连了几圈,终于承认了什么叫惊艳。
“李杜易!”我拿着杂志从洗手间踱出来:“天下何处无芳草,看,这才是真正的美人——不如你去追求这个…”我看了看小照片下的字,读了出来:“乐正云。”
李杜易深情的演说被我打断,苦闷的瞥一眼我手中的杂志,突然像被开水烫到了一样跳起来。如果眼睛能吃东西,他的眼神一定把那张小画面连皮带骨吃了进去。
我和老妈愕然看着颠狂的小情圣跳到地板上,大喊:“是她!就是她…!就是她啊——!”
我一头黑线。
想不到世界真的太小,又太大了。我不能不承认这一次老弟的眼光很好——他看上的是乐正财富帝国的玫瑰,是这世间最传奇的金融大厦上空的光彩和云朵,清旷高远疏离,不食人间烟火。
我想我帮不了他,就算他一直坚信自己以后能长到一米九,离一亿九千米高空的云还是有相当距离的。
况且,我自己的麻烦也才刚刚开始。
教室外出现了一束蔷薇花,恰好被法式极品钢丝男捡到,他大惊小怪的嚷:“哪个男孩这么浪漫啊,就算你们早恋…也不能学老师在法国追女孩子的手法啊!”教室里爆发出哄笑声。只有我冷笑瞥向这束植物,这些冒充玫瑰的血色鲜艳并不是在表示浪漫,而是在示威。
第二天,教室外再次出现了蔷薇花。
第三天,蔷薇花出现在我的书桌上。
这一次,铁证如山,钢丝男抓住了这个机会,立刻威胁到:“赫连九州!原来是你啊…你竟然明目张胆在学校给女孩子送花!这样的事件…”
我霍的站起来,把钢丝男吓了一跳,他下意识的抿了抿嘴唇,确信这次牙板没有把柄,我看了看他的头顶:“老师,你的摩丝打得太少,头顶的秃地暴露了。”接着,我笑吟吟将大束蔷薇扔给他:“我不是送给女孩子的,是送给你的。”
教室外几只鸟儿好奇的探出鹅黄的头来,“啾啾”叫了两声,炸牛排似的清脆可人。钢丝男的脸色迅速涨红,成了一盘烤熟的牛排。
次日是周末,我终于决定上青都了。
青都的地理位置的确很奇怪,四周都是峭壁,让胆小的人根本想不到茂盛的丛林间还有道路。
那个入口很简单,却能闻到里面机关和陷阱的气息。
犹豫间眼前浮现出安式危嘲弄的眼神,我横了横心,走了进去。开始一段几乎没有光,只能听到水滴入石的声音,我摸着石壁向前走,感到潮湿的气味里有种经年历久的陈旧。
凭借着对地图的记忆,我连续三次右拐,终于看到了一线微光。正要松口气,突然从光线里飞来一团黑压压的东西,我开始以为是石洞里的蝙蝠,正要躲避,那黑色迎面扑来,竟是一团不断稀薄扩大的雾气——是毒气警报,真正的要害随后即至!我立刻屏住呼吸,朝左边跃身而去,推下石壁按钮,将神经毒气挡在了外边。喘息片刻才缓过劲来,如果没有地图的机关指示,恐怕我已经被VX击毙了。这里暗道不计其数,还有红外控制的机关,只要走错一步,立刻会命毙当场。
整整六个小时,我计算了一下,自己躲过了机关一百三十九处,障眼法二十五道,死阵九处,最后只要推开出口的石门,就可走出暗道了。
手将石门推开,头顶的大石突然向下压来,我情急下贴地滚了出去——门口却突然一个烟花炸开,看不清是什么东西直朝我的面上打来——这下我避无可避,只等着刀俎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