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没有摇头,也没什么表情,只扫了我一眼:“姜太公钓鱼虽用直钩,但与其说他无求,不如说他求的东西太重,并非一个小小的鱼钩能钓起来的。”
这人说话真有意思。我来了兴致,挨着他身边坐下来:“那你是用直钩吗?”
“我当然用弯钩。”他的眼神里铺展着山色叠峦,十分悠远耐看:“我钓这秋天的美景,不用弯钩怎有收获呢?”
我诧然正要发问,只见湖面微澜,似乎有鱼咬钩了。他扬手一抬鱼竿,动作十分利落,拉上来的却是空钩。
我不甘心道:“刚才明明有鱼咬钩了,怎么会跑掉呢?”
他敛眉不答,不愿意说话时的样子也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我这才发现,他平凡的面孔上一双眉倒是不俗。
“我叫朱佑翔,你呢?”我起了结交的兴致。
“苏长衫。”他拿着鱼竿站起来:“近日来千岛湖有不少项目竞标的建筑商和地产商,你是哪家的公子吧。”
“被你猜中了。”我扶扶眼睛。
“我不是猜的。”他撩了撩衣摆,单色低调的布衫在风中一动,让我竟有眼花缭乱的错觉:“我是看出来的,自然很确定。”
呀,这人眼神一派低调闲散,甚至几分慵懒,但说出的话真是狂妄。
我不由自主的跟着他问:“你怎么看的?”
“观其神,察其色。”
“你明明在看湖,什么时候看的我?”
“一眼即够了。”
“…”
我亦步亦趋的跟着,一头黑线。他漫不经心的把鱼竿往肩上一搭:“这次的竞标其实很简单,谁掌握了一个关键,谁就能获胜。”
我本来对生意上的事情一窍不通,也毫无兴趣,但他的一句话还是撩起了我的好奇心。
“什么关键?”我凑过去。
他闲着的左手指向前方:“关键就是——”
是夜,天边夜云稀疏,一轮满月金黄。
我把白天的偶遇讲给爷爷听。刚参加完首轮竞标会回来、一脸疲惫的爷爷眼神突然亮了:“谁告诉你的?”
老爷子是商场上的老将,一向喜怒不形于色,这次竞标天泰公司又是全力以赴,公司的智囊提供了无数点子,做了最周密的策划,还有什么好稀奇意外的?
老人家的反应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如实说:“一个叫苏长衫的。”
“苏长衫?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啊。”爷爷似乎在脑子里找这几个字,却没有搜集到任何信息。
我躺在床上,望着窗外那轮蛋黄一样可口的月亮。白天的奇遇太刺激了,爷爷头一次赞许了我,还让项目组连夜重新赶制策划案。那个叫苏长衫的一句话真有这么神吗?我怎么也睡不着,终于,爬起来蹑手蹑脚的走出了室外。
金色的月光洒在湖面上,秋风凉爽,让我简直要惬意的大喊一声了。轻松的跑向湖面,脚下是柔软的蓑草。
正在我忘情忘形时,突然脚下一空,我只觉得身体猛然下沉。
惊惶的发现自己双腿陷入了很软的淤泥之中,我大力挣扎,试图向上爬,却惊觉自己越陷越深,淤泥很快漫过我的腰,快到胸部了。
我终于发现自己的处境——沼泽,这是湖边的沼泽!
我冷汗淋漓,快绝望了。
“救命——救命——!”我大声喊,不敢再妄动,但人还是朝沼泽里慢慢滑去。淤泥快埋到我的肩膀了,我头一次觉得死亡离我这么近,呼吸渐渐压抑,我快放弃了。
祭春风(下)
一个清凉的声音从我头顶响起:“抓住它!”
我慌乱的伸出手来,求生的欲望让我死命的抓住那伸过来的树棍,感到有人在用力的将我往上拉,还有喘息声——
终于,我的手抓到了结实的土地,满身泥浆的爬上了岸来,几乎是立刻脱力的倒在了地上,大口地呼吸新鲜的空气。
许久,我昏眩的头脑清晰了一些,才注意到旁边的救命恩人。
一眼过去,我呆住了。月光下的容颜,让我刚刚清醒的头脑再次昏了。我突然发现,死亡和幸福有时真的只有一步之遥。一瞬间,我就将记忆和现实衔接了起来。但,她早已不认识我了。
稍稍平息了体力透支的疲惫,她很快站来,单薄的脊背还是优雅的直着,拒人千里之外。
看到她转身要走了,我终于喊了一声:“乐正小姐!”喊出来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太急切太激动而有些嘶哑。
她微讶的回头望着我。
“我是朱佑翔…不,小翔!我们小时候一起玩过海盗游戏,你,你好勇敢!”我一口气将这句话说完,觉得肺部的浊气吐出了大半,只是脸上烧得厉害。
乐正云似乎在记忆里搜索我提供的线索,半晌,她点点头:“那天我有件东西找不到,到花园里找哥哥时遇上了你们。”
原来那天她是去找东西。我想起初次见面她的那句话“我的木匣子呢”,立刻用力的点头:“对!对!”
我忍不住的想:究竟是什么东西,让她如此宝贝?
乐正云琥珀色的眸子在月光中很清澈:“朱先生,湖边多沼泽,行走时需当心。”
“今天多亏了你…”我狼狈的爬起来:“我…不知道怎么谢你才好!”
她摇摇头,显然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那睫毛微动在月色里,简直像一片羽毛撩动在我心尖最痒的那一处,我满心汹涌着幸福痛楚、向往疑惑、欲说还休——我知道,自己被丘比特的爱神之箭射中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失魂落魄,连人都憔悴了几圈。乐正小姐向来深居简出,不见外人。更何况在这样的非常时期,乐家人会如何揣度我的居心?我的心事也不敢对爷爷说,只一个人闷闷的窝在宾馆里。
第二十五次把废纸团扔进纸篓,我抱头砸在了床上。
——不过是想写一封情书,怎么会这么艰难?
不论怎样,这一次我不能不战而败,不能做缩头乌龟——
至少,要让她知道我的心意。
顶着熬得通红的眼睛,我把那封情书交给乐正集团的一个熟人,只说是一张普通的卡片,烦请转呈。但我不自然的脸红肯定把信的内容泄漏了十之八九,对方是位好风度的女士,并没有追问,答应帮我转交。
三天了,我不打CS不开游戏机,甚至无心洗脸出门,完全沉浸在等待的折磨中。我设想了一千种情况,简直要被这场暗恋折腾挂了。
可是乐正云那边一点消息也没有。
到第四天,我实在忍受不了了,悄悄溜到乐正集团的高层和乐端成下榻的楼层,在楼道口等待着。从早上九点一直到晚上七点,终于,那让我魂牵梦萦的身影出现了。
那背影简直是毒药,一眼看去就将我的心掏空了。
我立刻冲上去,满腔热情的表白在瞬间一句也记不起来,只能嚅嚅道:“乐正小姐…”
那侧影在灯光下显得更为柔倦,眼中一瞬间的诧异很快归于淡定,似乎在等着我说下去。
“我…我写给你的信…”
“我看到了。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乐正云平静的说。
宛若五雷轰顶,我所有的希望都在瞬间坍塌了,精神高度紧张和一整天几乎水米未尽,突然的绝望让我几乎要昏倒,我像溺水的人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颤抖着问:“我没有一点希望吗?以后…只要你给我时间,我会一直为你等候,哪怕是五年,二十年…”
我想自己卑微的样子一定十分可厌,自幼的贵族训练教我有涵养的男人决不应该这样纠缠,但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心脏,它快要难过到死去了。我神经质般的嘶声朝那侧影喊:“我会为你等候一生的!”
“不需要,永远不可能。”乐正云的声音带着我不熟悉的残酷,彻底粉碎了我最后一点念想。我死死的扶着电梯冰凉的铁皮,看着那无情清绝的容颜被钢铁的门缓缓合上。
红色的箭头开始向下跳动,我呆呆的望着那跳得越来越快的数字,感觉那红色在迅速旋转,然后,我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布置简单的陌生的房间里。我艰难的转动头,听见一个声音说:“好些了吗?”
是苏长衫。他那普通却令人舒服的嗓音让我几乎要哭出来。我用被子蒙住头,像受伤的野兽一样呜咽道:“我的人生没有希望了。”
“男人只有在心脏停跳的那一刻,人生的希望才真正终结。”他的声音连一点安慰的意思也没有。
“我虽然活着,但我的心脏不跳了——永远不会跳了。”
“心脏的功能从来不止为爱情而跳。”他看到了我的颤抖:“我听服务员说你在楼道里徘徊了一整天,似乎只是为了和一位小姐说几句话。”
我猛地从被子里钻出来:“你见过她?”
“没有。”他把一杯热水递给我。
“你如果见过她,就能理解我的痴狂了。”我绝望的闭上眼。
“我虽然没有见过她,但只要看大家谈起她的眼神,也能想象到她的风姿。”他似乎陷入了某种惋惜的回忆中:“其实情人眼里总是最完美,相貌不过是你痴心的借口罢了。”
我低头不语,心灰如死。
苏长衫拉开窗帘,阳光瀑布般洒进室内。原来,已是早上了。
那背影在窗前显得写意,我们都没有说话,但我年少灰暗的心中有种感动,这个人在我最绝望的时候为我拉开过一室的阳光,无论以后世事怎样变化,我都会报答他。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和我一样想法的大有人在,苏长衫就像一个神话,与他接触过的人都不由自主的忠于与他的友谊,甘愿报答。
他不再理睬我,拿了一个小铲子去挖窗台上的一颗盆栽。
那是一小盆仙人球,浑身是刺生得十分威风。仙人球旁有一颗稻草,长得也很高了。
“你要除草吗?”我死气沉沉的从床上坐起来。
“是啊。”苏长衫闲闲的说:“除草的心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我拖着沉重的腿走到窗前。
“不知什么时候飘进来的一粒草种。仙人球喜旱,我三个星期才浇一次水。这稻草在干土里竟活了下来。”
他说话的语调明明是平淡的,却让人感觉禅意清灵:“可惜前两天仙人球放在窗外忘了收,整夜暴雨把盆土浸透了湿润,稻草开始窜个儿,两天就比仙人球高出了数倍。”
我观察着那株稻草,它果然正生长得十分努力。
“以往稻草低矮,无伤大雅,现在喧宾夺主霸占土壤的养分,不再受欢迎。”他的铲子伸了下去,那草立刻连根被铲起。
我不知为何,心里有种涩涩的同病相怜的感觉。
苏长衫毫不留情的将草扔在垃圾篓里:“在一个巴掌大的花盆里受尽委屈,这株草只是长错了地方。”
我心弦一扯。
招标的最后一轮,天泰建筑夺得了“千岛湖梦”项目的承建权。爷爷想要寻找苏长衫道谢时,他早已离开了小岛。
其实,他只说了一句话:“千岛湖上有如此多的小岛,但适合建筑游乐休闲区的最佳地方只有一处,选址比建房本身更重要。”
就因为这句话,在其它公司都围绕着建筑本身的设计打转时,天泰公司提出了利用落雁岛的天然地理优势,打造自然和人文景观结合的全套方案。
唯有一个地方可以得天独厚的承担这套设计——当日苏长衫拿着鱼竿,闲闲指给我看的湖对岸。
长对地方,真的是一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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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命中的这场暗恋一直没有长大,它在沙漠化的土壤中拼命生长了很久,最后被一场事实连根拔起。
我二十三岁时,报纸上披露的惊天秘密,让我终于知道了乐正云无情的理由——他才是王子,一直是。童年走独木试胆时他挺直的脊背在我眼前反反复复,哪怕那样清绝的容颜迷惑了世人,他内心的骄傲从未妥协过。
那一次,我七年的坚持终于以绝望结束。也许是苏长衫留给我的仙人球给过我解药,使得我能在这场爱情灾难中幸存下来。
心动,有时未必是福气。
爱情的种子发芽了,如果土壤不对,也只能凋谢成一场春风的祭奠。
此后,无论是爱情还是生命中的其它东西,我想,自己也许已经知道——对一颗希望的种子来说,能选择一方适合它的土壤,比拼命生长更重要。
番外:识君天下
作者:李惟七
上篇
一
隋炀帝大业十三年,戊戌朔,日全食。
一座轩雅的宅院内,几个仆婢小声交头接耳:“公子真要今日去洛阳?那里早就人心惶惶,今日这日食又是凶煞之兆…”
低声议论的几个人噤了嘴,一个青衫人匆匆从她们身边走过。向着最东的一间厢房走去了。
那人影在屋前停了一下,轻扣了门,便听见一声平平无奇的声音从房内传来:“进来。”
屋内的背影清淡,布衣长衫。
“公子,车马都准备好了。”
一人一仆,一车一马。
“公子,你既然不愿参与朝廷之事,为何此次还要前去洛阳?”青衫的侍从有疑惑在心里,终是问了出来。
“我去会一位故人。”苏长衫平平的说:“她谋反了。”
此言一出,被唤作青麓的侍从大吃一惊。这话若是被外人听见,是灭九族的忤逆之言。
“青麓,天下风云本与我无关,可惜我此生只得一位知己,这人托付于我的事却不能推辞。”苏长衫在马车内舒展四肢,打了个哈欠。
青麓心中叹息。这些年天下纷乱,贼流四起,可惜了公子这样的人物不愿出仕。否则以苏同这个名字在朝野的名望,必是辅国的重臣。
大业九年御赐的三榜状元,那时,未及弱冠的公子鲜衣怒马、风流无双。那琼林宴上狂歌纵酒、才惊四座的光华,不知让多少闺阁女儿的相思飘落在江南旧宅沉寂的落花流水中呢。市井之间随处可听见传唱的词曲,有井水处,皆有女子歌咏苏郎。
苏长衫似有情,还无情,羽扇风流只容少女们在一阕词中雾里看花。
洛阳。尚书府旧宅。
回廊上的紫藤又开花了,藤萝密布如织,花却伶仃。
天空灰蓝的倦着。苏长衫穿过寂寥的庭院,铺满灰尘的地面,青石寒凉的石阶,走进一间暗室。
道路幽暗曲折,水滴声忽远忽近。
苏长衫一双眸子无喜也无悲,仿佛他就如灰蓝的天空一般无情无心。可在水滴声中突然握住的手心,分明有紧得没有缝隙的痛楚。
水又滴了一下。
苏长衫按下石壁的一个机关,一道石门轰然打开,光线强得人忍不住要捂上眼睛。
冰的世界,那是寒冰折射的光芒。
冰的地面,冰的墙壁,冰的椅子,冰的桌案上——
立着兵部尚书的灵位。
灵位的下方,是冰棺。层层莹透的冰中,一个男子闭目仰躺,面容清白,眉鬓却淡然从容,毫不似僵死已久,黑衣白冰,煞是好看。
那相貌不见得有多英俊,却是神圣。一种即使将他强压在污水中,仍然不能玷辱分毫的宁和。
苏长衫深深的拜了下去,头磕到了地面,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对不起,我没有想到——”
花开谋反了。
天策镇西大将军花开临阵倒戈,一路逼近洛阳。很久以来,江湖上就流传着一句话,得秦剑者,得天下。
那个得到了秦剑的女子,终是要——得——天——下——!
二
大隋大业九年,花开十一岁。
花开在轱辘巷子做了十一年的乞儿,甚至不知道,世间还会有那样金壁辉煌的地方。当她看到“尚书府”这几个苍劲到让她以为自己在做梦的堂匾时,她才知道,那人并没有骗她。
花开虽然是个乞儿,可她一直有很高的理想,她想学武功,学到从此不怕东街那四个泼皮。学武功的前提,是她必须先吃饱肚子。轱辘巷子的大樟树上有一窝鸟蛋,她忍耐它们很久了,这一次,在饿了三天之后,她终于决定自己的肚皮必须消化它们。
可是,在她伸手就可以够到那白花花的蛋的关键时刻,突然,一种诱人的香味缭绕在她的鼻端,不是鸟蛋的香,而是,糕点的香。
那只手掌如玉清隽,使得手上托着的松花糕更显美味,连撩起他衣袖的风都仿佛带了几许香气。他将糕点举到自己面前,说:“小朋友,我用糕点换你的鸟蛋,如何?”
笑容很温柔,说话的人声音也很低。花开识字没有几个,却猛地觉得一个词在胸口跳动:微——风——
笑若微风。
花开咽着口水看着糕点,再看看那人,再看看鸟蛋,她不说话,那人也不催促,两人就这样挂在树上。
确切的说,花开是趴在树干上,而他不知是一种什么姿势,像坐,又不像坐,优雅得很。仿佛那不是树枝,而是上好的椅子,又仿佛他根本没有重量,就那样凭着树枝的力量,坐在空中。
终于,花开又咽下一口口水,一双又亮又圆的眼睛几乎也要淌出口水来:“我可不可以都要?”
那人温柔的,笑眯眯的回答:“不可以。”
那时,花开不知道他是谁,他也不知道日后花开会成为谁。
但他将花开带进了将军府。
那是天下武者皆向往的圣殿,也是天下兵权俯首的朝堂。
轱辘巷子的乞儿,和当今的兵部尚书君无意,就几只鸟蛋和一块糕点,谈了半个时辰的条件。
花开答应不摸鸟蛋,而君无意承诺:请客。
他没有食言。
不知为何,花开本来饿得可以吃下一车大米,但面对那样丰盛的菜肴时,她却不由自主的做出了平生最斯文的吃饭动作——用筷子夹菜而不是抓菜,用勺子舀汤而不是用碗灌汤。
市井传唱的才子苏同,三征高丽的大将军解禹岱,这些传说中的人物,和她在一张桌上,面面相觑。她脸皮虽厚,此刻压力也很大。
除此之外,还有——那个人。他吃得很优雅,眉心微微蹙起的样子却几分无辜,又像读书人在字斟句酌什么文章一样。上到第六道菜时,花开数了,他一共才吃了小半碗。
第六道菜名叫冷烛绿蜡,这名字花开听不懂,但配菜她认识,是芭蕉叶。
“君无意,这道菜你不能吃。”
君无意的筷子一动,苏同突然去拦他,一双筷子暗暗的压在另一双上,动作很轻,却是强硬。
花开抬眸看去,君无意的神情不见波澜,一只极纤白的手,和象牙的筷子一般颜色,淡淡收了回去。
此时的君无意,举止仍是无懈可击的隽雅。
苏同的声音不大,但既然花开听到了,没有理由其他人听不见。花开环顾四周,满桌的人都在吃菜,或是自顾的夹菜,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她也只能低下头去,夹自己碟子里的一只田螺。
“尝尝这道甜点。”一盘温热的翡翠菊花羹端到花开面前,端菜的童子垂首退下,却是君无意在发话。
他微微笑着,眼睛里似早春薄冰消融的湖水,一份温暖之意,仿佛从冰雪里破寒而出,细细碎碎,竟是让人心疼的美好。
花开禁不得他这注视,立刻用力的点头,将羹舀到碗里。吃一口,才知是真的好吃。
入口即化,甜而不腻,还有菊花清幽的香从喉咙一直到胃里。
“好——吃——”说话的却是解禹岱:“看那丫头的表情就知道了!”解将军的大嗓门洪亮如钟。
苏同也瞟了过来,眉峰斜斜的上扬,使得平凡的相貌也生出几分风流。
花开的第一反应是要瞪解禹岱。但这里不是轱辘巷子,坐在她对面的是大名鼎鼎的才子、杀人如麻的将军。
更何况,还有君无意坐在那里。
唯一可惜的是,她想到这些时,那一眼已经瞪出去了。
解禹岱用力拍拍君无意的肩膀,啧啧不平:“好利的眼神,君无意,俺肯定这丫头以后会给你惹大麻烦。”
君无意也不躲,只说:“尝尝西陵的淡水鱼。”
君无意清瘦的肩看上去仿佛经不得一握,但他说出一句话来,桌上除了解禹岱,所有人都依言去吃鱼。
这一顿饭,花开吃得很饱。她下了两个结论:一是今天的客人全都很奇怪,解大将军似乎对君无意颇不服气,文辞锦绣的苏大才子竟一派平凡闲散。二是她最后悔的一点。她也是在这一天才知道,撑死也许并不比饿死好受。她吃得太饱了,几乎要走不动了——
阶前的一木一石都精致无伦,花开穿着新换上的干净的衣裳,却是迈着最不雅的步态,向她的厢房走去。
夜里的石阶是冷色的,没有星月,脚步在青石上便显得更厚重。
前面有人,阁楼上微淡的灯光还不足以让她看清人脸。从身形判断,很像是君无意,又不是他。
宁煦的气质是他,弯腰的姿势决不是他。
君无意又怎么会折下他的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