晔云起问道:“会不会是运送途中,药材出了问题?”
任广摇头:“送来的川穹、当归、芒硝等药材都是霉变三个月以上,一看便知。”
晔云起沉默不语,再想到李补中和高益气曾经提过存储药材的库房翻修一事,难道他们明明知晓药材霉变,却还是故意送往珉水。
“药材出库,司药台和太医丞的人都需在场查检,若是如此明显的霉变,他们怎得看不出来?”丹青皱眉问道。
“卑职不知,卑职也不敢妄加揣测。”任广抿紧嘴唇,目光炯炯地望着丹青。
丹青与晔云起对视一眼,两人心中其实都有数了——唯一的解释就是,司药台和太医丞早已串通好,是故意将这批霉变的药材送往珉水。
“后来呢?发现药材霉变之后,你们应该上报,让司药台重新调配才是。”晔云起问道。
“上报了,但司药台不肯承认,将责任推给太医丞,太医丞派人下来调查原因。下来的人慢悠悠地查,药材始终没有再送来。若是当时就能立即再送一批新的药材,也不至于…”说到此处,想起无辜死去的百姓和同僚,情绪激荡,任广胸膛起伏甚是剧烈。
生怕对他身体有影响,晔云起紧皱眉头,伸手轻拍他肩膀,安抚道:“你身体尚弱,莫要激动。你且安心歇着,这件事我一定会查清楚。”
“大司徒…”
扶他躺下休息,晔云起与丹青一同出了厢房。行至廊下,看月华如霜,落在庭中,竹柏影交错,两人皆心中沉重,彼此无言。
过了好一会儿,丹青才问道:“你打算怎么查?”
“我还没想好…”
丹青刚想翻个白眼,便又听他道:“我想我该去一趟珉水。”
她望了他一眼,没做声,过了半晌才道:“你以为你去了就能查清楚?”
“我若是不去,那就更弄不明白了。”晔云起苦笑,只觉得胸中一口郁郁之气,难以抒怀,缓步走下台阶,转身望向丹青,“你知晓么,我本不想来拓城当大司徒,这事原也不该落在我头上,应该是我大哥。可我大嫂有了身孕,大哥一时不便远行,所以才让我来充数。我爹也知晓我这个人闲散惯了,难堪大用。他安慰我,说等孩子落地,便让大哥把我替回去。”
“恭喜你啊,还有退路。”听不出丹青是在嘲讽还是羡慕,又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晔云起轻叹口气:“然后我就这么来了拓城,时至今时今日,都是一步一个坑。晔家药材铺那些事儿,都是家丑,我就不提了…你知晓司药台闹了多大的亏空么?药材短缺,置买的银两也没有。前阵子送往你曒山军所需的四百丸祛风丸,是我好不容易打了欠单,从自家药铺调了货,才算是勉强配置齐了。接下来还有黑齿国的岁贡,需要三万两采买白矾,可这些银两早就被他们拿去重修库房,更不用提其他林林总总各项亏空…”
丹青望着他,只是不作声。
“还有就是…”晔云起顿了顿,还是苦笑,“你我的这桩婚事!我知晓你心里不情愿,我也都是被我爹逼的。”
丹青没吭声,但挑了挑眉毛。
“我不是说你不好,”晔云起连忙解释道,“你是大将军,威风八面,是我高攀了才是。我只是不喜欢连亲事都被当成利益交换,大家都在彼此算计。你说可以帮我们晔家打通北境的商路,前提是我们晔家要拿银贝出来资助曒山军…”
丹青挑高眉毛。
“其实这是件好事,本来嘛,边关安稳对整个青丘都是好事,打通商路对于晔家更是长远有益的事情,其实都是好事。可就是、就是…怎么就弄得…”他摇摇头,也不知该怎么说下去。
他虽未说,丹青却已明白,晔云起的这些内中苦楚,这些年她也曾一一承受,并且还将继续承受下去。她步下石阶,仰头去看天边弯月:“你我都是身不由己之人。我初掌曒山军时,比你现下更难。但既然已到了这步,便已无闲工夫考虑自己的心境,什么喜不喜欢,难不难堪,再谈这些就矫情了。事情来了,总得解决。至于能做成什么样,只求问心无愧四个字。”
她转身望向晔云起:“既然都已说到这里,咱们俩索性就把话都说开了。这桩亲事,并非你我所愿,但眼下的形势如此,丹家和晔家联姻对于两家而言,确是有好处。反正现下只是定亲,又不是成亲,你我就只管拖着,能拖多久就拖多久…”
晔云起喜道:“我也正有此意,与将军不谋而合!”
丹青抬手,示意他先别着急:“亲事是假的,但丹晔两家的利益往来必须是真的,若还像我们父辈那般相互猜度算计,最终也还是个两败俱伤。”
晔云起知晓她想说的是让晔家拿出银贝资助曒山军,然后她帮忙打通北境商路,但此事…他面露为难之色:“我知晓将军的意思,但说实话,要晔家这边先掏银两,恐怕不太可能。不是我对家父不敬,家父行事缜密稳妥,向来是不见兔子不撒鹰,要他掏这么大笔银两出来,太难。除非将军肯先打通商路…”
“没银贝重修城墙,置换兵刃,边塞尚且不稳定,我怎么可能出兵华注山。”丹青道。
晔云起想了想,她所说确是实话,边塞未稳,怎么可能再分兵出来。
“你爹信不过我,你呢?”丹青忽问道。
晔云起怔了一瞬,才道:“我…我自然是信得过将军。”
这话多少有点言不由衷,丹青自然听得出来,但也不计较,接着问道:“你身为晔家二公子,应该也有些家底吧?”
“我在家不管事,来了之后又接二连三被坑,现下我比你还缺钱。”晔云起老实道。
丹青无言以对,长叹口气,发觉自己与他除了都是身不由主,还同病相怜。
“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人如你我二人。”晔云起叹了口气,诚恳看着丹青,“不过,只要我能弄到足够的银两,我也会想着这事的。既然说好,亲事是假,但利益往来是真,我这边若有事,你也会帮我吧?”
“帮!”丹青很爽快,“只要有银两,我肯定帮!”
虽然只是利益的关系,但眼下,丹青已是晔云起在拓城之中唯一的盟友了。莫名的,他还觉得她应该是个很牢靠的盟友,呃,只要有银两!
府墙之外,远远传来象鸣之声,这般动静,晔云起已有许多年不曾听过。“是冬至节的仪仗队?”他迟疑问道。
吟唱之音,隐隐传来:“…迁于圣贤,莫不咸听。鼚乎鼓之,轩乎舞之。菁华已竭,褰裳去之…”在青丘,冬至是一年之中最为要紧的节日。即便是最贫困的人,平日省吃俭用,甚是借贷,也要在这日置办新衣,置办像样的饮食,祭祀祖先。
拓城之中,除了老百姓过节以外,大司徒、大司马和大司空也要在这日前往狐族祭台,祭祀狐族祖先。子时二刻,铁骑开路,仪仗队便相继出发,按惯例,最先出发的是象队——二十七头大象,披着绣各色花卉的锦缎,金莲花座安放在象背上,金辔缠络在象的脑门上,身穿锦衣之人跨坐象背,各持骨埙,吹奏上古流传下来的曲调。吟者数十人,行在象队之后,绕城而行,合着曲调,边走边唱,要一直延续到天明时分。
多年不曾在拓城过冬至节,丹青侧耳细听:“是,他们正在吟唱卿云行歌,应该是为贺你接大司徒印。”
这么快就到了冬至,当真要正式接大司徒印了!
晔云起深吸口气,夜风冷冽,倒将他呛得连连咳嗽起来。丹青瞥他一眼,嘴角嚼着笑意,道:“拓城湿寒,蚀骨入髓,大司徒保重才是。”
听出她话中有话,晔云起勉强一笑。
“走了!”丹青拱手告辞,旋身跃起,月光下人影纤细,很快隐没在夜色之中。
这时,叶景方才从旁边出来,拿着厚厚的大氅披在晔云起身上,劝道:“公子,明日就是接印大典,早些歇下吧。”
晔云起转头,似想说什么,叶景却已明白他的意思,接口道:“任广那边我守着,不会透露风声,公子放心便是。”
如此,晔云起方点了点头:“有劳哥哥。”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青丘祭天台, 位于拓城东南面,呈南方北圆的形状,即东北、西北角是圆的, 东南、西南角是直的, 所谓乾圆坤方,占地两万多丈, 皆由黑辉石一块块铺设而成,每一块石头都是从澜水发源地的深山中挖掘而来。
三狐结盟时所铸的三足巨鼎就安放在北面圆台之上, 整个圆台由黑辉石砌成七层台基, 高出地面数丈, 八面铺设了齐整的石阶。石阶下,十二时辰皆有兵士轮班把守。
因黑辉石异于寻常石块,有反射月光与星光之妙, 故此祭天台在白日中看着平平无奇,仅有庄严肃穆之感,但到了夜间,每一块黑辉石都璀璨生辉, 熠熠光芒还会随着天上浮云漂浮而流动,远远望去,如银河流淌入凡间, 错金银铜的三足巨鼎便似镶嵌在星河中的一颗珍贵宝石,平添神秘之色。
据说,八千多年前三狐结盟,巨鼎铸成的当夜, 三星聚汇,立在南面的圆台石阶下望去,正好可以看见三星垂坠,似落入鼎中一般,故而传说此鼎有天星加持,故而数千年不锈、不蚀,色泽依然如新。
自从晔云起回到拓城,远远看过一眼巨鼎,还未曾迈进过祭天台。今日,他身披祭天礼袍,从东南面的拱门进入祭天台,望见黑辉石上的三足铜鼎,心中不由一阵激荡…
圆台之下,两侧除了仪仗,随行护卫的兵士数百人,还有司乐台的乐者歌者三、五十人,编钟、玉罄皆分上下两层挂在檀木架上,架子两角用流苏缀结,另有数架大鼓、箫管乐者等等。他们从日出之时便开始奏乐,乐章自三狐出山谱起,再到斗凶兽,战幽冥等等章目,此刻已奏至凯旋令,钟鼓齐鸣,悠悠扬扬,似能将人带回那个热血如火的年代。
诚然晔云起只在书中看过当年三狐结盟的记载,并不曾亲眼所见那时代的先辈,但看见耸立于天地间的三足鼎,依稀能想见当年在鼎前歃血结盟的先辈们彼此意气相投,雄姿英发的模样,雪虽是冷的,血却是热的。
奏毕凯旋令,箫管乐者暂退休息,鼓声响起。两名头戴五彩冠的舞者从两侧舞起,文舞者手执结带,武舞者手执短矟,两人在祭台前穿插舞动,如刀剑劈刺,如乘云驾雾…
大司空丹泽,大司马乌交鼓就在晔云起前头不远处,同样身着华贵的祭天礼袍。乌交鼓的那件袍子似已年月久远,或者是保存不当,远远望去尚不觉有何不妥,一旦近看便会发觉衣袍上有好几处虫蚀的小洞,弯弯曲曲,甚是丑陋。
丹青虽是女儿家,但掌曒山军印,今日祭天她全身披挂,盔甲凛冽,以武将身份参与。此时她背手而立,目不斜视地望着前方某处,并不看任何人。晔云起从她身边经过,她连眼皮都未眨一下,令本想与她打招呼的晔云起有些许尴尬。立在她身后的天罗倒是瞥了晔云起一眼,但很快就挪开目光,目视前方,佯作没看见。
公良律父子照例还是来的最迟,所有人皆在飒飒寒风中等了莫约小半个时辰,他二人才乘坐步舆姗姗来迟,此时连公良桐都冻得有些嘴唇发白。晔云起眼底黯了黯,按规矩,祭天台内为表示对天地与狐族前辈们的敬意,不允许步行,昔日即便晔驰腿脚不便,也仍是坚持在祭天台外下马,步行入内。如今公良律父子手脚齐整,却公然乘坐步舆进入祭天台,其实是对狐族先辈们的大不敬。
丹青看着丹泽迎上前去,身子一动不动,目光已是冰冷之极。
由侍从扶下步舆,公良律朝迎上前的丹泽歉然笑道:“年岁大了,天一冷胳膊腿啊就不听使唤,又怕耽误了时辰,所以乘步舆进来,大司空勿要见怪。”
丹泽替下侍从,亲自扶着公良律,语气极为谦恭:“叔父说得哪里话,此事只怪侄儿未早些想到,处事不周之处,还请叔父原谅。”
乌交鼓在旁施礼,目光木木然,公良律也未搭理他。
另一侧,公良凤慢条斯理地从步舆上下来,祭天礼袍之外还带着珍稀的海龙毛帽。身为主持祭天仪式的大典星,两个时辰之前他就应该在祭天台,但他竟然现下才到,面上丝毫不见愧色。
晔云起不愿说违心言语,但也不愿大家难堪,故而只是上前见礼,并不多言。
“恭喜二公子,今日起便正式掌大司徒印,往后拓城繁杂事务,林林总总,二公子就要多费心劳力了。”公良律朝他温和笑道,“老夫肩上的担子也能轻省些许。”
“奉常大人言重了。”晔云起陪笑道。
天阴沉沉的,像是随时都会下雪。
随着公良凤缓步登上祭台,周遭钟乐齐鸣,一年中最为隆重的冬至祭天仪式正式开始…祭天台外侧,围满了城内和城外的老百姓,都是想看这场盛大典礼,其中也包括白曦和夏侯风。
“那都是些什么人啊,看着一个有用的都没有。”夏侯风目光扫过祭台上穿着华丽礼袍的人,嗤之以鼻,“你瞧那个穿黑色锦缎的,爬台阶都喘气。”
白曦这两日在城中已对青丘的掌故了解些许,顺着夏侯风的目光看向那个黑衣人,沉声道:“那个人就是现任大司马。”
“啊?”
“若珑哥当年未被逐出青丘,今日的大司马应该是他才对。”
闻言,夏侯风仔仔细细盯着乌交鼓看了半晌,摇头道:“这个人看上去病怏怏的,走路都费劲得很,如何能当大司马。你看出来了么?”
白曦的目力强于夏侯风,不仅看出乌交鼓走路费劲,而且能看出他的脸色、连带唇色都异于常人,着实奇怪得很:“…看着是不太对劲。”
祭天台之上,三足巨鼎之前,大典星公良凤正在宣读祭天册书,左右两人举着册书,而他须得跪着宣读,或是跪着不舒服,又或者觉得祭天册书过于繁缛冗长,让他不耐烦,诵读地飞快,有些部分甚至到了含糊不清的地步。
这可是青丘一年之中最隆重而正式的典礼,他竟这样敷衍对待,丹泽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丹青目光愈发冰冷。
因为年少时就早早离开拓城,去了林泉谷,晔云起已经有许多年不曾参加过祭天典礼,此时听公良凤宣读祭天册书,他便有些恍惚,依稀又回到少年时,作为狐族年轻一辈之中最不被看重的他总是在祭天时默默立在大哥晔直身后,从人缝中看着爹爹晔驰祭天锦袍的下摆,有时也能看见对面的墨珑和丹泽。他记得墨珑的背脊总是挺得很直,身上有股昂扬的劲儿,他很是羡慕;而丹泽几乎是跟丹扬一模一样,行为举止等等,都跟着自家爹爹学,故作老成的模样总叫人看了别扭。
他曾经以为爹爹晔驰是大司徒,然后大哥晔直会接任大司徒,再往后会是大哥的儿子…哪里想得到今时今日自己竟然会站在此地接大司徒印。
祭天册书终于被敷衍之至的公良凤念完,礼乐声起,按照典礼流程,此时,晔云起就该上前接大司徒印。
晔云起暗叹口气,下意识地理了理袍袖,些许凉意落在手背上,他这才意识到,不知何时已飘起了细细密密的雪花。他在礼乐声中,缓步登上台阶,依次向四方跪拜,受封接印。
大司空丹泽与大司马乌交鼓亦缓步登上台阶,接过祭祀官员端上的祭酒,同晔云起一起,在三足巨鼎前献酒;大奉常公良律随后一拜,进献爵盏…
正当他们高举酒爵,预备献礼之时,忽然之间,礼乐中断,晔云起的手僵在半空,一时不知是否该继续,再看旁人,乌交鼓恍若泥胎木塑,莫说只是礼乐停了,就算整个三足鼎在他面前崩裂,估计他都不会有什么反应;丹泽倒似有些错愕,但依然保持大司空的风度,只侧头重重瞪了眼旁边的祭祀官员。
礼乐停在最不该停的地方,而且是骤然中断,而非一曲奏罢,已算得上是祭天仪式上的重大事故,祭祀官员自然最是紧张,立时便有人去查看奏乐者,却见奏乐者依然在弹奏,却是钟罄敲击无声,丝弦弹奏无音…仿佛所有的钟鸣鼓乐之音都被某种看不见的巨兽吞噬掉了,整个祭天台被钟鼓营造出的祥和而庄重的氛围在刹那间荡然无存,露出冰冷而漠然的真实面孔。
即便是乐者一时失误,也绝对不会暂停这么久,晔云起隐隐意识到了事情有些不对劲,放下酒樽,转过身去——
祭台之下,漫天飞雪之中,有两个人正朝这里行来,行在前头的人,虽然瘦小驼背,但却身着大典星礼袍,且气势凌人。而行在后头的那个人一身寻常玄袍,周身却散发着掩不住的凛人之势。两旁守卫的兵士见他们来路不明,欲上前阻拦,玄袍者连正眼都不看,袍袖一卷,再一挥,近前的三、四名兵士皆轻飘飘地飞出去,但不见受伤。
着大典星礼袍者,用拐杖在地上重重杵了两下,沉声喝道:“此乃玄狐少主,你们何人敢拦!”
玄狐少主!
墨珑从前不仅是玄狐少主,并且率玄风军征战守疆,在军中声名显赫。虽然过去三百余年,但这些守卫的兵士中仍有不少听说过他的故事。一时之间,有的兵士欲上前阻拦,有的却站着不动。统领祭天台兵士的中郎将夏源,昔日曾经是玄风军中一名小卒,此刻见到墨珑,惊喜莫名,想都不想便单膝下跪,拱手施以军礼。
他这一跪,他治下的祭天台兵士便也跟着下跪施礼。其余归属拓城南北军的守卫兵士,即便尚在懵懂之中,也再无人去拦墨珑与东里长。
高高的祭天台上,丹泽盯着越来越近的人影,后脊梁冒出丝丝凉意,转身想唤人,身边却只有祭祀官员,一个个呆若木鸡。
乌交鼓面色煞白,一动不动地望着那人,发黑的嘴唇不受控制般微微颤抖着。
公良凤瞳仁紧缩,冷冷望着来人。
最镇定的,或者说看上去最镇定的还是公良律,他转身扫了眼乌交鼓,淡淡道:“大司马,旧主归来,你还不上前去迎迎。”
乌交鼓听得一愣,本能地就想要举步上前,忽又听见公良凤冷冷地哼了一声,脚步一滞,这才意识到方才公良律大概是故意说反话,为了试探自己。
祭天台下,丹青定定立在当地,目光一瞬不瞬地望着墨珑——墨珑离开青丘三百余年,在她的记忆中,却是隔世般的沧海桑田,在她的记忆中,墨珑一直是那个背脊挺得笔直,英姿勃发的少年,后来即便墨珑被绑上祭台受雷刑,她在祭天台下也能看见这个少年在祭台上紧抿的倔强嘴角和依旧挺直的背脊。
而今,墨珑已被迫在山海大陆流浪三百余年,父母皆已早早亡故,她不敢奢望他仍是当年的少年,却又生怕他被世事沧桑磨去原本夺目的锋芒,生怕他变得像丹泽那样,或者更糟。
直到,她在这时这刻看见了他——眼前的墨珑,玄色披风烈烈飞扬,身形挺拔,不再是当年飞扬跳脱的少年,然而目光比起少年时更加凌厉,步伐沉稳,漫天飞雪仿佛都停滞在他身遭。
他只需一人,却有千军万马之势。
不知不觉,丹青望着他,目中泛起朦胧水泽。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珑哥!是珑哥!他来了!”
夏侯风看清是墨珑, 拉着白曦就想往里头闯,却被白曦拽住。
“且等等,不急。”白曦道。
夏侯风不解:“珑哥都来了, 咱们还等什么?”
“我们眼下不知晓他想做什么, 若是冒冒失失闯进去反而坏了他的事儿怎么办。”白曦提醒道,“且再等等, 看看情形。”
他说得倒也有理,夏侯风只得按耐住性子, 眼睛盯着往祭天台行去的墨珑和东里长。
行至祭天台前, 东里长不知弄了个什么法术, 方才失去响声的钟罄管乐复恢复了声响。乐者们手足无措地干站着,不知是否该继续演奏。
“奏夜歌。”墨珑转向为首的司乐执事,淡淡吩咐道。
司乐执事一愣, 夜歌是丧乐,只有在举行国丧之时,比如三公离世方可奏夜歌,此刻…
见他迟疑, 墨珑冷冷一笑,目光看向挂着编钟的架子,左侧最大的钟突然重重砸落, 与黑辉石板铺成的地面相击,发出巨大的瓮瓮声。
然后,墨珑再缓缓看向司乐执事,后者全身一凛, 不敢再耽搁,连忙转身吩咐下去:“奏夜歌!”
夜歌以管弦为主,竹笛音色清冽婉转,在纷纷扬扬的飞雪中直上天际,仿佛亡者魂灵挣脱肉身的束缚,在广袤无垠的天地间自由遨游,琴瑟为辅,如生者的绵绵哀思,整个曲调如泣如诉,却又哀而不伤,传说是三青鸟之一的羽阙所谱。
墨珑冷冷地望向祭天台,目光穿透风雪,刀刃一般盯在乌交鼓身上。爹爹墨易在离世之前便已被迫交出大司马之位,一并连族长之位都让给了乌交鼓。可想而知,在他离世之时,青丘并未以国丧之礼待之,今日便算是他为爹爹讨回的第一样东西吧。
祭天台上的数人心境自然与墨珑大不相同。这般曲调听在耳中,简直如催命符一般,乌交鼓自不用说,紧裹披风,连抬眼的勇气都没有,其余诸人心中都免不了胡思乱想。晔云起想得比较多,脑子里把晔家和墨家的恩怨理了又理,寻思这曲丧乐会不会是墨珑提前为自己而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