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进展飞速,甚至我很快就带你去见了我的父母。还记得你第一次去我家的事吗?那时,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但现在,这种感觉已经越来越遥远了。
“跟我回家吧,我带你回家见我爸爸妈妈,姥姥姥爷。”
“不好吧,我不太清楚怎么跟老人相处,我跟我爸都谈不来的。”
“没事,我妈一直催着让我带女朋友回家,我姥姥姥爷都盼着呢。”
“不要了。”你躲闪着,“我不好意思。”
“没事的,丑媳妇都是要见公婆的啊,况且你也不丑。”
“会不会太快了?”你担忧地问我,眼睛里却闪烁着亮光。我们踏上了去往北戴河的班车,我从小一直生活在海边,在阳台上就能看见大海。我也一直觉得男人就该像大海一般,汹涌澎湃。
一开门,我妈就迎了上来,见了你,道了一句:“哎哟,模样真俊。”我爸赶紧去菜市场买了好多东西。
那天你有些紧张,不知所措地站在那儿。姥姥姥爷一直在看你,你的脸立刻涨得通红通红。
那阵子南方正在发洪水,姥姥一看电视新闻就招呼你过去说:“快看看,有没有淹到你家?”
我妈冲出来一把抢过遥控说了句:“干吗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你低声说了一句:“我家在山上住,淹不到。”
“你家在山上住?那不是每天要爬山回家了?”姥爷抢了一句。
“不是,人家住的是个半山别墅…”我说。
然后姥姥和姥爷就不再出声了,看着你的脸说不出话来。我捅捅姥姥的胳膊小声说了句:“姥姥,光盯着人家看干什么?”姥姥就站起来说:“该吃饭了!该吃饭了啊!”
爸爸弄了一桌子的菜,大蟹、大虾、扇贝…
“小雨,都是些海鲜,吃得惯吗?”
“嗯。”你点点头,在桌子底下握着我的手,你最喜欢这样不动声色地拉着我的手。
那顿饭吃得很愉快,其实在我家的那几天你都很快乐,每天都带着笑。我爸爸是个厨师,每天变着戏法给我们做好吃的。晚上你睡在我的房间,我睡在沙发上。
等到半夜,其他房间都传出鼾声的时候,你就猫一样地钻到沙发上,抱着我。
“傻瓜,这儿好挤,沙发又硬。”我抱着你说。
“不管。”你的手环绕着我的脖子,“这几天你开心吗?”
“开心,你来了我当然开心。”
“像个家,对吗?”你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突然湿润了。
“本来就是个家啊。”
“不是,是我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感觉,像个真正的家,让我想成为其中的一分子,有爸爸妈妈,姥姥姥爷。”你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们抱在一起,你的眼泪顺着我的脖子淌了下来。
我知道,你是个孤独的孩子,不习惯幸福,但我能给你幸福。你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缩在我的怀里,像一只真正的鸟儿。我搂着你的腰,你的身体很柔软,胸部贴着我的另一只手。小雨,我的女人。
天牧
在北京,迎接我的是北京分公司的总监李斯特先生,他是一个美国胖子,他告诉我他1980年就来了中国,一直到现在。简直了!1980年的时候我才三岁,整日在圣彼得堡的涅瓦河畔光着脚丫奔跑;1980年胖乎乎的海跃才刚刚出世;1980年我生活的国家还叫作苏联。
现在,老李已经是大半个中国人了,络腮胡子上面一个有点通红的大鼻子让他看起来非常和善,他的妻子是中央美院的老师,一个才华横溢的画家。
到北京的第一天,我就在他们家做客,在顺义的一个古典的房子里,我见到了数不清的中国古玩和字画。看到那些东西的时候,我觉得我被一个巨大的磁场吸引住了,这些与我在圣彼得堡小店里看到的中国小商人贩卖的东西都不同。明清式中国风的家具、画着大朵杜鹃的屏风、天才造型的古鼎、散发着奇异味道的青铜制品…我发觉我异常亢奋,在我的眼里,北京就像一个未知的宝藏,等待着我去挖掘,小白对我说的一切不过只是些毛皮而已。
从老李家出来,我独自一人走在北京的大街上,迎面而来的都是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在北京的大街上,我和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男人无异,不再是白人世界里的异类,这种感觉非常美好。
傍晚华灯初上,我开车路过天安门,绿瓦红墙,灯光映照着壮丽的天安门,宽阔的广场上是十一黄金周过后尚未退去的余温,人来人往的充实感着实让人兴奋。这种兴奋是老外初到中国的兴奋,更是一种在陌生中找寻到血缘归属感的兴奋。我兴奋得像孩子一样,坐在车里给远在圣彼得堡的妈妈拨了一个国际长途,激动地说:“我终于见到了天安门。”
我如今住在公司安排的大北窑附近的一个花园高层住宅,绿化良好,在十二楼的房间有很大的落地窗,早晨会有很温暖的阳光照进来。我找来地图,开车去了宜家,买来各种能让这里像一个家的物品和装饰。我已经是一个能够照顾自己的男人了,一直以来都是。墙上挂着一幅我从俄罗斯带来的画,这是海跃送给我的礼物,一个北欧画家的作品,画着安静的大西洋。我非常喜欢这个家,拉开白丝的窗帘就能看见北京在秋天里骄傲得没有一片白云的蓝天。
装好了电脑和网络,我接到了小白给我的邮件,她告诉我她正在学语言。妈妈给我来过电话,看得出来她非常喜欢小白。但我已经很少与小白聊天,开始进入正常的工作状态,迎接新的挑战。
公司就在国贸,老李给我的第一个项目是与东晟的烟花公司贸易洽谈,东晟的老板是个湖南人,叫潘笑天。我并不喜欢这样多话的老板,第一次见面就絮絮叨叨,说政府禁止春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多么毁灭性的打击,并真情款款地诉说了对于出口烟花到欧洲的愿望和诚意,临行前他还塞给我一个大红包。我把红包交给老李的时候,老李坦然地笑着说,这就是中国。
对,这就是中国,我正在中国的土地上安睡第一夜。好久没有在陆地上睡觉了,我躺在宽大的床上,盖着丝绒的被子,梦中,我回想起我在天津港下船的场景,微笑着与船上的水手们和船长告别。那艘万吨的货轮,承载过我最年轻的梦想,在挥手的刹那间,我明白我注定要与漂泊告别,告别所有年轻男孩都有过的浪子梦想,停留在放弃流浪的成熟男人的状态。
是的,要成熟。当我气宇轩昂地走进东晟公司在北京饭店的发布会现场,走进那个富丽堂皇的大厅时,我告诉自己要表现得像个成熟男人,不能有任何一点娘们的腔调。我穿着笔挺的阿玛尼西装,穿过在场人所有的目光走向发布会的讲台,脸上是冷峻而不苟的表情。但我发现,我的成熟和不苟言笑很快被一个女孩打败了。在场的女士有很多,我隐约能听到台下有女记者发出了小声的惊呼,窃窃私语地说:“嘿,这就是那个俄罗斯年轻有为的驻华总经理,原来这么帅啊!”接着是一阵闪光灯的狂拍。但是她不,她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有看我一眼,这有意思的女孩像一朵百合花一样绽放在讲台边上。
我想我显然习惯了女人的崇拜。即将跨上台阶的一刻,我从她身边走过,她安安静静地站在潘总的身边,脸上化着淡淡的妆,妆容是浅色系的,若有似无。她淡淡地微笑着,漂亮的眼睛有着很深很深的双眼皮,那个微笑是带着问好的意味,深刻并意味深长地潜入了我的内心。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但这个淡淡的微笑却让我毕生难忘,我发觉我似乎浑身都战栗了一下,所谓的电流感从那个女孩的眼里毫无防备地射出来,将我俘虏。而我也终于明白,小白在邮件里描述她对我的想念的用词——魂牵梦萦——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并不是执着于爱情的荒谬,更不是无法长久地面对一个女人,而是我在等一个梦想的女孩,一个传统的有着华人血液和感觉的女孩,一个像朗帕尔的长笛曲一样能让人安静下来的中国女孩,柔和自然,淡定深情。我也终于知道为什么我无法长久去爱那些曾经相处过的女孩,这一切都源自于我潜意识里的爱情理想,当这个女孩出现时,我突然感觉自己这个坚持了很久的梦想就要成真了。
“请大家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俄方代表马天牧先生的光临!”主持人王立衡用一种极致的热情大声宣布,他是东晟烟花的总经理助理,一个点头哈腰的中年胖男人。
我礼节性地站起来,向鼓掌的人们鞠躬。那个清秀的女孩还是没有看我一眼,我猜想她一定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一个含苞待放的女孩,她浑身散发着与这个会场所有女人完全不同的气质,她穿着藏蓝色的套装,胸前别着一枚百合花胸针,脖子上系着一条粉色的丝巾,眉目间透着明晰,唇红齿白,最让我念念不忘的是她一头被简单扎起来的及腰的黑发,很直,颜色是很纯正的黑色。
翻译?
趁着潘总站起来到讲台发言的瞬间,我又第三次看了她,她胸前的名牌上写着“翻译”两个字,这让我有些吃惊。其实我根本没有把这次贸易洽谈会当回事,因为潘笑天的烟花公司规模不大不小,办起事情来拖沓烦冗,比起我曾经接手的国际贸易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大规模。可我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平庸的公司和平庸的老总,身边竟然会有这样一个年轻的赏心悦目的中国女翻译。
潘总发言完毕后就要签署合同,她也跟着过来了。王助理的普通话里带着浓重的湖南腔,我听着很费劲,她落落大方地翻译道:“马天牧先生您好,这是东晟烟花公司这一年对俄罗斯烟花贸易的合同。每一季度向俄方提供二十万元人民币的烟花品种,货到付款。您仔细看一看合同的条款,如果没有异议麻烦您签字,谢谢。”
她的俄语是欧洲俄罗斯的腔调,不太纯正但很好听,声音里带着少女的音调和有些没有到位的大舌音,我感到很亲切。签完字以后我站起来,用学了很久但还有些蹩脚的中文说:“谢谢,合作愉快。”
然后我跟潘总、王助理一一握手,她显然没有想到我会注意她,在我伸出手的时候,她下意识地往后躲了一步。她的脸很小,带着一些苍白,眼睛很大很黑,我想她一定在出神,在想别的事情。但这不专心工作的表现不影响我对她的好感,她的手也是冰凉的,并且手指很软很细,甚至没有完全与我的手接触就缩了回去。潘笑天站起来讲话宣布合作成功,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她规规矩矩地一句一句翻译。
间隙,我凑近她用俄语问道:“你的俄语在哪儿学的?”她吓了一跳,小声回答了一句:“大学的专业。”
发布会的后半部分是媒体拍照的时间,我拿着合同与潘总站在一起接受闪光灯的轰炸。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她不见了,我到处搜寻她的身影,却一无所获。
当天晚上,我就有些恍惚。初秋的北京夜晚流光溢彩,我遇见了一个向往的陌生女孩,总觉得有些不真实,翻来覆去地回想着自己成长路上不断变化的对爱情对象的要求,我对浮躁并且迷乱的西方式恋情厌倦了。
白晓
上飞机之前,季雨与我短暂地拥抱,她的眼里涌起了泪。我过安检后回头看她,她一个人孤独地站在那儿,孤零零的,瘦瘦的,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我突然记起大一时第一次见到季雨的样子,在宿舍里她撩开帘子,探出头来对我甜甜地笑着说:“你好,我是季雨。”
其实在还没有见到她之前,关于她的传闻早就风靡全校。
美女,古董大王的女儿,才气文笔皆好,家财万贯。
而我竟然与这个女人住在同一个屋。在此之前,我曾深深地担忧过她是否具有大小姐的脾气等等,甚至在入学后我还向何铮抱怨过:“怎么那么倒霉摊上了这么个室友。”
相处了四年,我才知道季雨不过是个过分乖巧、过分单纯的女孩而已。
“年轻的女人在勤奋的惊涛骇浪中挣扎,回头向岸上很多准备了沉重的行李准备跳入海中的出发者挥手,前方是一个叫作幸福的彼岸。你在碧波中展翅的时候,你鄙夷那些不择手段搭乘男人和各种顺风船渡过苦海的女人,你咽下苦涩的海水对自己说这是磨砺,而当你真的到达了彼岸,终于可以用懒洋洋的姿态晒太阳的时候,却无奈又赫然地发现,身边有一些天生就能这样懒洋洋晒太阳的懒惰女人,她们玲珑剔透,唇红齿白,因为她们天生什么都有了,什么也不需要去想。”
这段经典的话是闻佳说的,季雨和何铮在一起之后,我和闻佳两个人还是常常去运河边聊天。闻佳说完侧过脸对我笑笑:“但是我不讨厌季雨,你讨厌她吗?”
“不,我只是善意地嫉妒罢了。”
“撒谎,你喜欢何铮吧,我看得出来。”闻佳拍拍我的肩膀说。
“季雨看不出来就行了…”
这是我和闻佳的秘密。
季雨就是这样的女人,太单纯。我曾经想过,为什么我会喜欢和季雨待在一起。这个问题闻佳也问过我,我终于明白了,因为她什么都有,和一个什么都有的女人做朋友是最容易开心的,你不需要担心她会抢夺你什么。
我常常在想,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像季雨和闻佳这样和我这么铁的朋友,闺中密友对女孩而言,真不是一般的重要。
季雨跟我一个班,她是古典女子,性格温顺。闻佳就是只小红狐狸,闹腾起来谁也拦不住。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想起大一暑假的午后,我们三个一起在宿舍里看亦舒的小说,看着看着闻佳突然一把把书扔掉说:“看什么看啊没劲,现在我决定为了显示亲密,咱们之间要有外号,季雨叫作季小雨,白晓叫白小猪。”
我急了:“为啥我是猪啊?”
闻佳一把将镜子塞我手里说:“看你这小母猪样。”
然后季雨和闻佳就抱作一团笑得花枝乱颤。季雨说:“白晓啊,谁娶了你肯定是捡到宝了,你脾气这么好,怎么样你都不生气。”
那熟悉的笑声,突然之间灌满了我的耳朵,带着一丝青春的忧伤,随着我直达万里高空。
如果我真的是季雨说的宝,那天牧也许就是未来的捡宝人。上飞机前的一夜,他突然告诉我他要来北京了。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刚从睡梦中醒来,睡眼惺忪地打开电脑继续写没有写完的毕业论文,想着即将要面对的教授可恶又挑剔的目光。
“小白丫头,我终于要去北京了!”他这样对我说,我能感觉到他的激动,“终于”二字对他来说真的是太漫长了。
他从海上来,出发的日期与我飞往莫斯科的时间相同,这糟糕的巧合差点让我崩溃。季雨鼓励我说:“没事,这就是爱情本身的样子,又曲折又美好。”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脸色非常苍白,我知道季雨有心事,她和何铮的模范爱情正在经历低潮期。但她的心事是从不会被动地告诉我的,那是她的习惯,如果她受不了了,她会主动告诉我,我明白的。
是的,我就要走了,离开北京。临行的时候天牧说一路顺风,我娇嗔似的责难了他,打出“亲爱的”这三个字的时候我都有些脸红,我知道,我的初恋也许要在我大四毕业的这一年来了。
送别的时候,我的眼睛在人群中搜索了一下,没有看见何铮。我不介意何铮不来送我,他跟我打过招呼今天要出去忙工作。但我还是期盼着能在最后时刻看见他,这是我一点小小的私心,或者我是希望何铮能和季雨站在一起,只有这样,我才能对季雨放心,但我只看见她有些红肿的眼睛和苍白的脸,她淡棕色的眼睛总是透着灰蒙蒙的光。
那样孤零零的一个人。
我想起大一的时候,何铮追季雨追得有多火,简直轰动了整个国际传播学院和影视艺术学院。何铮是98届电影剪辑的头号大帅哥,本来就追随者众多,季雨又这么花容月貌,两人凑一块儿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记得当时何铮三天两头在我们宿舍下面守着,给我发短信让我帮他说好话,送花、送礼物,最后还给季雨拍了个小电影,题目叫作《JYTGILMFE》。收到这个带子的时候,我们仨窝在寝室里纳闷,这是什么高深的名字啊?
带子在季雨的电脑里放出来,画面是何铮不知道在哪儿跟踪她拍的《季雨的一天》。从季雨一大早出来开始,上课、吃饭、自习、发呆,一直到晚上进宿舍,还有季雨喜欢的食物花卉和钟爱的Dior香水都一一进入了画面。最值得称道的是,他还用动画做了一个2020年奥斯卡颁奖典礼,最佳影片就是这个《季雨的一天》,然后还自以为是地对着镜头发表了一番导演获奖感言,比如什么爱情的力量使我拍出了这个短片等等。
我当时特别羡慕季雨,这么充满想象力和激情的男孩是属于她的,真的太美好了。
特别是后来有一天,季雨看着那个标题突然哗啦啦地落下泪来,那个画面至今让我记忆犹新,季雨用她漂亮的装满了晶莹的泪水的大眼睛看着我和闻佳说:“我知道了,何铮他说,JiYu,thegirlIlovemostforever,我终于明白了。”
就连动不动喊着别信爱情的闻佳都沉默了。
现在,我常常想起我们曾经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想起那个可爱的女孩季雨。有时候我会做这样的梦,我站在最高处的那半壁墙的边上,听见一个女孩在那里放声歌唱,毫无羞赧,岁月、忧郁、悲伤,成千上万个光色的鳞片从她身上脱落下来,那个女孩跟我们都很像。
我突然间觉得,我们对谁来说都是陌生的。我在这座陌生的异国城市,季雨在寒冷的北京,闻佳不知道在哪里漂流,天牧远离家乡,何铮也是,我们所有人都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在青春的孤岛上做彼此的陌生人,偶尔给对方一个短暂的拥抱。曾经我们太适应悲伤,是的,生命里来来去去的爱,因为爱而开始的种种要求,都不是我们能左右的。有人说,誓言就该比永远更远,这样的关系也许直到老死我也无法想明白。每一秒钟我们都要爱着彼此,证明爱的意义,我想我懂。在离开北京之后,我瞬间觉得自己明白了那么多我想不明白的爱情,就像是为什么季雨和何铮一定要结婚一样,当我们在某些情感上有缺失的时候,就会想着要逃避,要找到另一种情感去填补我们的空缺。
而何铮,我常常在想,或许他就像是荡秋千的男孩,把飞翔的力量当作了永恒,而永恒就意味着承诺。他们做了这么多年的模范夫妻,在学校里同时处于婚姻状态和同学状态,即使现在暂时不如最初那么美好,但是我坚信这一切一定会过去,因为那是何铮,不是别人。我亲爱的季雨,我不在的时候,你要学会好好照顾自己,少一些与何铮不必要的争吵。
而天牧你知道吗,我现在就站在涅瓦河的河堤上,恼人的冬天就要来了,我正一个人看着你的城市,我的每一个细胞都沐浴在这条河的气味中,看着河里悠然自得的野鸭。
北京是没有河的,一座没有河的城市有灵魂吗?
看着你的涅瓦河,我发觉我真的好想你,你知道吗?
天牧
我告诉海跃我似乎爱上了那个女孩,可自那以后整整三个月,我没有再见过那个含苞待放的女孩一面。
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我渐渐了解了北京,一座活火山一样的城市。在这里,现代的建筑与古老的胡同四合院可以并存,东边灯光通亮的时候西边的大学城已经一片漆黑,西直门的立交桥永远让人看不明白,北京的路比世界的哪一座城市的路都更难理解,堵车是这座城市每天都要上演的压轴戏。
潘笑天胆识小、抠门,这是我和老李达成的共识。我们的业务还不算很大,比起我在圣彼得堡动辄上万吨的邮轮来说,这里的一切都只是刚起步。我很忙碌,但是原谅我的愚钝,对于中文我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学习,北京话让我觉得很有趣,最近学会了一个新词——吊腰子——指的是一种态度。不过大多数时间走在街上,对着五花八门的方言,我只能像是呆鹅一样傻站着。不工作的时候我只能和老李泡在一起,有些孤独和寂寥,我告诉老李我想找一个中国妻子,老李摇了摇头提醒我:“这很难。”
“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老李的画家妻子是个地道的北京人,时代新女性,她风风火火地端来茶水的同时,抛过来一句话,“天牧你都不知道哪,现在很多中国年轻女孩都只认外国人,好像只要是外国人就愿意跟,真搞不懂她们是怎么想的,大好的青春年华就背井离乡到异国去生活,朋友不要了吗,家人不要了吗?”
“现在中国男女比例失调得很,女孩子的眼睛都长在头上。”老李补充了一句,“见得多了,天牧你这么优秀,可不要看花了眼。”
“就是就是,我帮你留意,你们年轻人看人不准。”画家妻子语重心长地说,接着一脸甜蜜地靠在老李宽厚的肩膀上。
“对了,明天东晟请吃饭,上次那个业务已经完成了,你别忘了。”老李提醒我。
我对应接不暇的饭局有点崩溃。做海港贸易,我们要和公司、商人、海关、税收,还有媒体打交道,似乎所有事情都要在饭局上解决,我简直都觉得自己胖了!但老李说这是工作的一部分,我想起潘笑天那张铜臭的脸,刚想说不去了,不想跟他们打太多交道,但我又突然很想再见到那个女孩,那个到现在连名字我还不知道的女孩,她的生活会很艰辛吗?她是出来打工的吗?她看起来没有沾染任何社会的庸俗之气,这种气质让我迷恋,我希望快点找到那个女孩,让她变成我保护伞下的一个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