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的路上,你无数次挣脱我的手流着眼泪对我说:“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在这儿,我们把她接回家吧。”
我拦着你,你在我怀里痛哭流涕,我劝说你,你跟着我往前走,没走多久又蹲在路边无奈地流眼泪:“我不能走,我不能让她一个人在这儿,她以前照顾过我和爸爸,她…”
“别哭了,以后我们会接她回来的。”我说。
“我们不能骗她,一定要把她再接回来好吗?”
“好。”我答应你,但我不知道我们是否有时间有精力去照顾成姨,我还要做好多事,不能只是耗在这儿,但我真的答应你了。我答应过你太多的事情,在我还太年轻的时候,我说过没有你我会孤独死去,我说过我会照顾你一辈子,可是我真的可以吗。
怀疑自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当我开始怀疑我是否有能力爱你的时候,我只想静静地躲开你,想一想我该干什么。我唯一确定的事情是我要考研,我要考上导演系的研究生,这样也许我可以离那个圈子近一点,离理想近一点,再近一点。
过去没有理由,我就爱上你了。
你吻我的时候嘴唇都是冰凉的。我想我是爱你的,你站在屋檐下对我说你怕死的那天,我发觉我是那么爱你,我也一样害怕失去你。我对你说的所有话都是真心的,是我在当时的激情和冲动之下说的真心话。
我的承诺就是我的忏悔,我把那些暂时飞舞在空中的秋千当作永恒的翅膀,我以为我可以带着你一起飞,飞到你幻想的那个无忧乡。
你现在还会问我后悔娶你吗,我嘴上硬着说不会,其实心里在发颤。小雨,也许你该找一个年纪大一些的男人,一个已经有自己的事业的男人照顾你,而不是我。我注定不是一个安定的男人,我的梦想会让我日夜不得安宁,我可以吃苦,但你不行,你不行我知道。
我距离你最遥远的时候就是我最爱你的时候,那时候我拿着摄影机每天跟拍你,那是我对你充满憧憬的时刻,你像另一个世界的公主一样出现在我的镜头里,我忘不了那些时刻。所以你怎么能跟我一起吃苦。
你总说这是座冷漠的城市,属于另一些人,我知道,我们都知道,要在这座冷漠的城市站住脚不能依靠眼泪。可我们还年轻,我们需要奋斗!我不在乎为了照顾你我没有好好准备考试的事情,我不怕我自己耽误了自己一整年。但我相信我还年轻,我还有机会。
有时候我甚至想握着你的肩膀告诉你:“季雨!我连毕业电影都没有完成,我连学位证都没有拿到。如果你爱我,你就应该鼓励我,而不是像现在担忧这个担忧那个,为了我你要学会坚强起来。”
然后你就会说:“何铮!成姨对我来说不是别人,她病了,我们把她丢在那儿,我对不起爸爸,你明白吗?”
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小雨,我跟你是一样的,我们都只在乎自己的事情。你在乎成姨,我在乎理想,我们都是一个德行,谁也改变不了我们。
白晓
季雨转给我闻佳的来信,我坐在一片狼藉的宿舍里念给自己听,然后放进行李箱的最内层。这次走出国门,再回来的时候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属于我们的小青春、小情绪。
再见了419宿舍。也许只有坐在这儿,才能轻易回忆起我们这群人刚认识的日子。
那时候季雨总是对我说:“做很多事都是需要冲动的,结婚也是。你知道吗,当年我妈妈就是这样,为了爱我爸爸,为了跟我爸结婚,她甚至不怕死,跑到乡下生了我…”
我说:“哎,你妈真勇敢,能为别人牺牲自己,也许我们都是不适合恋爱的人,我们都太自我。”
她却对我说:“不,我不是。我会为爱情做很多事,得到快乐,也得到伤害。我喜欢那种一辈子就一次的爱情,谈一次恋爱就结婚,我不愿意在爱情游戏里打滚太久。”
那是9月末,我们刚入学不久。初秋的大运河畔,是我们非常眷恋的地方,离北辰大学非常近。天色黯淡时,我们常常牵着手坐在运河的围栏下,看着窄窄的河面反射着两岸建筑物璀璨的灯光,流水潺潺,附近的房子非常矮小。那时八通线尚未通车,东郊的这一带安静得像个夜游园。
我喜欢和季雨坐在运河的河堤上,光着小腿吹着阵阵凉风。她的话远没有我多,但我们总是畅谈甚欢,我说我总是不太相信现实,她说她和太多人说话时感觉不自在。
女人经一夜畅谈就能成为知己,这么说来,我与她对于彼此来说,已然是互相了解透彻的人。事到如今我仍能记起她的眼睛,那是干净而清澈的眸子,我从未见过眼神如此纯真的女子,那是她爸爸的社会地位和物质财富为她筑就的纯真。
她曾说类似运河那样的宁静是我们彼此的归属。但那些宁静总有被打破的时候,而且划破这宁静的人也是我们。
我们这群人总是闹在一起,这是我们的规矩。
只要男生二十二岁过生日的那天,我们必定会大肆庆祝,一群人在运河畔野餐,看着天色渐渐黑起来,在蛋糕上点起蜡烛,然后起着哄说:“嘿,哥们儿满婚龄了啊!赶紧跟老婆去领个证吧。”
被开玩笑的男生往往就会特别豪爽地说一句:“成啊,明儿大家一起喝喜酒去。”
大家就会说:“好啊好啊,就这么定了啊,去领证!”然后闹成一团,觥筹交错、烟雾缭绕之间看着一对小男女甜甜蜜蜜的样子。
谁都知道这话不能当真。大家凑在一起,尽情说着自己华丽忧伤的小理想、为国为民的小忧伤,几乎没有人说自己的理想是结婚、嫁人、讨老婆。
所以我才深刻地觉得“哥们儿满婚龄了啊!赶紧跟老婆去领个证吧”那句话真是好笑,甚至还带着些讽刺的意味,谁会这么早结婚啊。
想到这儿的时候我瞄了一眼我的签证,我就要离开这座透着恋爱的心酸味的城市了。要出国的这件事不是很匆忙的决定,因为我永远也忘不了何铮的二十二岁生日。何铮是走在哪儿都引人注目的男生,个子很高,很有才气,从小到大他周围都围绕着不同的女孩。
他的二十二岁生日来了好多人,在大运河畔我们围坐在一起,在那个热闹的夜晚,大家同样起哄着说:“何大帅哥满婚龄了,是不是要结婚啊?”
这是让我害怕的一句话。我在昏暗的烛光中看见何铮穿过人群走向季雨,当时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在大家的注视下,何铮缓缓地张开双臂把季雨搂入怀中,然后他说:“好啊,我们明天真的去领证。”
那句话像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样吐露着浓烈的芬芳,我隐约地觉得这个世界疯了。
后来他们真的结婚了,其实他们都很单纯。
电话里季雨的声音还是很低沉,我告诉她我要出国了,听得出来她很替我开心,她就是个那么单纯的女孩子,永远不会怨恨别人的好事。
也许我要努力爱上另一个人了。
我常常想,遇到天牧会是一件好事吗?他叫我小白,自从我们在ICQ上初识以后他就一直这么叫我。我叫他天马行空,与他畅谈的时间总是过得非常快,半年仿佛一瞬间就这么过去了,我对季雨说起我和他之间的谈话,我告诉季雨他是一个吸引我的男人。
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掠过一丝的颤抖,我害怕季雨发现其实我只是为了掩饰我对何铮的那份感情。
也许这是最初我选择自己沉溺于这段看起来虚无的感情的原因,如果我不能主动忘掉何铮,那就让另一段感情去冲淡我的感伤吧。
令我意外的是,天牧比我想象中要优秀多了,我最喜欢听他说俄罗斯的森林,他说那里的路都是修在森林中间的,开着车在路上跑,偶尔能看到梅花鹿从路中间穿过;在高寒地区,狐狸母子多在路旁的草丛里睁着眼睛看着你;有时会看见被车撞上的动物,他就会赶紧下车通知森林医院…
我想,也许爱上另一个人并不是那么难的事情,只是从前我不愿意,我一直不愿意放弃何铮罢了。在初秋的校园里,季雨歪着头用她那一贯的语气说:“白晓,你不是说过你不近男色的吗?”
对,我从小就是那种不太与男生交往的女孩,如果不是因为何铮与我是发小,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和男生熟悉。
我埋头学业,非常用功。小说里的女主角大概也有我的这种特质,不近男色,她们总是能博得冷美人的美誉,招惹来更多的男生虎视眈眈。
但是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就这样默默地,没有任何人注意地过了二十三年。成长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我不是美女,很普通,脸胖,头发自来卷。但我很努力,每日晨读俄语,大学四年只有我坚持了下来,不论刮风下雨。专业英语、高级口译、俄语听说、综合测评,我都是全班第一名,可是这有什么用呢,我还是一样地找不到我的爱情,甚至连工作都找不到。
我发觉我们都错了,我就是太听话了,一直沉醉于好好学习、心无杂念的教诲中,从不抬头寻觅那一个爱我的和我爱的人,我爱何铮,但我从来没有去争取过。
而季雨呢,她都已经结婚了,这简直是一个奇迹。
和马天牧的相识非常意外,但我感激这样一个在恰当时机到来的男人。
“简直了!”这是天牧最喜欢说的话,我告诉过他这三个字构不成一个感叹句,不合语法,但他还是自以为是地这么用。我想,如果天牧见到季雨,他一定会说:“漂亮得简直了!”
季雨真的是我们系里最漂亮的女孩,我永远记得开学第一天她走进教室时大家的眼神,那是永远不会属于我的礼遇。
大四最后的这一段时间,是我最痛苦的时候。参加各种各样的面试,看着一个又一个不如我的人获得令人眼馋的工作机会,而我却只有站在后面羡慕的份,就连季雨这样英语六级都没过的人都找到了翻译公司的工作。
女孩长得漂亮就是没错,像季雨这样漂亮得叫人嫉妒的人,运气更是不可思议的好。不好看的女孩绝对混不开,这是学外语的金科玉律。
与何铮在一起之后,季雨就已经不在宿舍里住了,虽然我们的感情还是很要好。
在那段颓废的日子里,我认识了马天牧。渐渐地,我觉得爱情不再是伤感的,我开始喜欢听他说他在海上的故事,那几乎成了我每天快乐的源泉。我想他真的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他说他长期处在蔚蓝的颜色中,我想他的心一直是很纯净的,没有杂质。
跟那些长期与熟悉的人相处的人不同,他去过很多国家,习惯了对一个地方由陌生到熟悉的感觉。我喜欢他说话的方式,他说他喜欢在船上临海眺望大陆,看着海港里停泊的轮船和拥挤的五颜六色的集装箱,像野兽派画家笔下大块大块的油画色彩。偶尔他还会在临海的公路上小跑,短暂呼吸着异国的空气,然后继续回到大海的怀抱中。
他告诉我他喜欢安徒生的童话。热爱童话的男人是可爱的,所以听他说起他曾经的风流韵事,我感觉不到任何的虚假。他说他在故乡莫斯科的时候,就常常受到不同女孩子的欢迎,有金发碧眼的欧洲美女,也有豪放激情的拉丁辣妹。他第一个女朋友是莫斯科女孩,一个长相上有点类似霍尔金娜的女子,那个女孩常说:“马天牧,我喜欢你黑色的眼睛,里面有神秘的东方色彩。”他的第二段恋情是与一个漂亮的乌克兰女孩,据说女孩的爸爸在乌克兰驻俄大使馆工作,于是他蠢蠢欲动的热情被这个漂亮的女孩点燃,在拥抱、亲吻的激情退去之后,他们和平地分手,直至他在莫斯科大学毕业时,身边的女孩仍然无数。
我真的觉得我爱上他了,这样的男人是非常吸引人的,像何铮一样,爱上他们都是危险的,但我已经无路可退。
我决定去考他妈妈的东亚文学研究生,这是爱情的力量,也是逃避的力量。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季雨的时候,她似乎显得有些疲惫,她美丽的脸上掠过一丝彷徨和沧桑,甚至有些魂不守舍。
“又和何铮闹别扭了?”
“没有,”她倔强地否认,“但是,你爱那个人吗,真的爱吗?”
这句话我非常熟悉,这句话曾经无数次地在我耳鬓厮缠。季雨说这句话的语调像极了闻佳,我记得当时季雨决定冒着被大家惊讶的目光杀得九死一生的危险和何铮结婚时,闻佳就是这样没日没夜忧心忡忡地说:“季雨,你爱他吗,真的爱吗?”
“你别后悔啊,结什么婚啊,昏了头吧你,这世界上哪有什么爱情?”
“天啊,我才不要去你们的婚礼,你会后悔的。”
于是我像当初季雨回答闻佳那样,睁大了眼睛看着她说:“我爱他,非常爱,我觉得我从未这么爱过一个人。”
我想我终于开窍了。在准备出国留学的日子里,我开始迷恋给天牧写电邮,我告诉他我在做什么,我的城市发生了什么。在考试、办签证、来回奔波于大使馆和教室的日子里,每日等待他的邮件成了我最期待的事情。在我得到确切消息被录取的那天,我和季雨出去大喝了一场,我知道,我即将飞往他的城市去寻找我的爱情,就像季雨拥有的爱情一样。
不,不一样。在所有人看来,季雨和何铮是金童玉女,而我和天牧不是。他百分之九十九应该是个金童,而我不是玉女。
天牧
凌晨两点,圣彼得堡寒冷的秋夜中,我激动得辗转反侧,在失眠的状态下打开电脑,向在线的人宣布:“马天牧终于要去北京了!”
就在这时候,小白的头像刚好亮起来,我立刻按捺不住喷涌而出的兴奋,对ICQ上的小白重复了这句话:“小白丫头,我终于要去北京了!”
北京对我来说是一座陌生的城市。小白是我从未见过的北京女孩,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就是个黄毛小丫头,北京土生土长的柴火妞。我告诉她我叫马天牧,她说你这名字怎么这么好,跟天马行空似的,从此以后她就叫我天马行空。
她告诉我她在北京的北辰大学念俄语专业。北京比圣彼得堡晚五个小时,推测起来小白丫头现在应该刚起床。
“啊?真的吗?天马行空你别瞎扯啊!”
“真的,终于要去了!”
“天啊!我都要哭死了!”
“怎么了?”
“我马上就要到圣彼得堡去了,这样我们就错过了啊!”
我知道她这句话的意思,她也终于要来圣彼得堡念研究生了。
2002年真是一个奇怪的年份,生活突然变得充满了戏剧的色彩,我敢保证这绝对会是一个精彩的剧本。
年初,我意外升任了圣彼得堡海港控股股份公司的行销总监,这意味着我再也不用随着商船出海。离开大海让我感到难过,但升职确实是一件好事,特别是在这样大型的公司,华人总是难有出头之日,我为自己感到骄傲。
于是我开始西装革履地进出公司的大厦,做一个我妈妈一直企盼我成为的那种男人,在高档写字楼里提着公文包穿行,对擦肩而过的人模式化地微笑。但我发觉我错了,这一个月对我来说漫长得让我无法忍受。第三天我的时间就被郁闷填满,朝九晚五的工作,规模这么大的跨国大公司一切都井井有条,只有签字和接打电话这样的白痴工作。
“简直了!”这是我每天离开大厦发动汽车时最想冒出来的话,如果职位爬得越高越清闲,那我宁愿出海监船,四处漂泊。
这一年我二十六岁。我在莫斯科出生,在圣彼得堡长大,是华裔俄罗斯人,祖籍浙江台州。我的父亲与我一样也是在莫斯科出生,但他要比我艰辛得多。我走的是一条世俗的道路,接受教育念大学,然后工作,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才非常热爱出海的工作,我感觉到了自由。
父亲常对我们说,我们的祖辈在二战时期被卖到俄罗斯修铁路,历经了生死磨难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下来,那是父亲孜孜不倦地对我和弟弟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经过数代的奋斗,我们已经不再是那个弱小的家族,父亲现在是当地华商会的会长,经营着皮革制品,妈妈在圣彼得堡大学教授东亚文学,她也是华人。
我弟弟叫马海跃,这一年第二件戏剧性的事情就与他有关。一直安分念书的弟弟突然决定要当兵,在他入大学的第一年,他义无反顾地考上了国家特种兵部队,成为了一名令人羡慕的士兵。
第三个戏剧的转折在这里,当我在公司忍受了三十一天后,我的上司又给了我另一个充满了挑战的机会——到中国来担任驻京分公司的副总监。得知将要被派往中国的消息后,我迫切地想要了解中国的一切,于是我在ICQ上寻找了一些北京的朋友,小白就是其中之一。
这最后一件戏剧性的事就是我认识了小白,在网上认识的人总是良莠不齐,对于那些盲目崇洋的男男女女我没什么兴趣,对一些极力想要嫁到国外的女子我更是敬而远之,于是半年下来,与我保持联系的人就只剩下了小白。
当然这得益于她的专业俄语,我的中文仍然蹩脚,与她半中半俄地聊了半年,中文的博大精深感染了我。白丫头她大四了,正处于是找工作还是继续深造的迷茫状态,于是我告诉她,我妈妈是大学的教授。就这样机缘巧合,她考上了我妈妈的研究生,得到消息那天她远隔万里地给我打了个电话,开场白是“从此以后请叫我硕士”。
要去北京是最让我沸腾的消息。我不喜欢圣彼得堡这座工业化的城市、灰头土脸的城市,好不容易有个港口也被数不清的集装箱和乱七八糟的轮船填满,毫无美感。当然涅瓦河还是美的,那里有我所有的童年回忆。高中毕业后我就和弟弟开车满欧洲跑,我们骨子里都有着不羁的血液。所以当我听说弟弟考上特种兵时,狠狠地说了一句:“真牛!”
我被一个传统中国教育的家庭养大,但我对中国的确一无所知,在我成长的空间里不乏华人子女,但他们跟我一样骨子里已经完全是欧洲人,或许几代华人的子女都会有这个特质。但我想公司之所以选择我来到中国,更多的是看重我的华裔背景。
我必须承认我非常迷恋古老的中国,在家里我们坚持说汉语,我的最爱是李小龙的电影,飞檐走壁的少林功夫从我的少年时期就开始入侵我的大脑细胞。我还喜欢《红高粱》里盘着发髻的巩俐,最近迷恋的是《卧虎藏龙》里尖脸大眼睛的章子怡。在圣彼得堡港,我弟弟海跃凑到我耳边说了一句:“哥,带回来一个中国嫂子吧。”
我登上万吨货轮时,小白正在飞往莫斯科的航班上熟睡。小白对我说她觉得很遗憾,用了一个叫作事与愿违的成语来形容我们的擦肩而过。
出发前我整理了一遍电脑,发觉我与小白的聊天记录非常长,鼠标往下拉似乎永远都看不到尽头,而我的心里也仿佛塞满了与她联系的电子邮件,很堵,我喜欢与她交谈,但我并不爱她。
她的邮件非常频繁,常常是一天一封,更有甚者一天两三封,那些长长的信件都是用俄语写的,还附带了中文的翻译。她跟我说她土生土长的北京,说长城、说故宫、说北京话,越发越长。我发给她的邮件只是一些关于研究生入学的资料和替我妈妈转达的话语,并且日益短小精湛。我发觉我一直沉醉于她用语言描述的北京,沉醉于中国,而不是沉醉于她,这样的反差让我有些惶恐。
临行前一夜,小白在ICQ上对我说:“咱们虽然错过了,但是我即将见到你生活的城市,有点小激动。”
我回答她:“我妈妈会派人去接你的,一路顺风。”
“讨厌,搭飞机不能说一路顺风的,傻瓜。”她回复。
我正为自己乱用成语感到冒失时,她又回复我:“亲爱的,但我不怪你。”
这一句话充满了暧昧的味道,有点像恋人的气息,吹拂到我脸上的时候让我一瞬间惊醒过来,其实我对她并没有感觉,她不是我理想中的女孩。好在我们终于又分隔两地,我来到了她的城,她飞往我的市,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事与愿违。
这一次我仍然乘船出发,监送大批的货物。船从圣彼得堡开出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是一段漫长的海上旅行,告别美丽而沉静的波罗的海,驶出芬兰湾,进入辽阔的大西洋,而后穿越苏伊士运河,在埃及把货船上的一部分加工好的橡胶制品卸下来,再装上要运往中国的埃及矿石,跨越印度洋,进入东南亚海域,最终到达目的地天津港,继而来到北京。远东地区对欧洲人来说总是充满了神秘,更何况那曾经是我的父辈们生活过的中国。
在海上漂流,经过某些陆地,在某个国家的海港留下某些东西,而后又装上其他东西再次起航,这就是我曾经的工作。像极了人生和爱情的感觉,在人群里游走,遇见陌生的人,也许从不靠近,也许会有爱情彼此吸引,留下喜悦和伤悲,然后再次起航。
时间已经是9月的下旬,在海上漂流总会让人忘记时间。黎明时分我就已经醒了过来,我想妈妈当初给我和弟弟取名的时候一定和上帝开了一个玩笑,现在是一名陆地特种兵的弟弟叫海跃,而一直航行在大海里的我却叫天牧。伴着晨风走在甲板上,在船头眺望,我看见天色是沉郁的灰蓝,海的尽头暗红色的太阳被锁在浓雾中。